
如何结合八项规定落实加强自身作风建设(供电企业)
1、加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根据省、市贯彻落实中八项规定”的通知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细则》,**公司紧密结合实际,于2014年初制订下发了《*******公司党委关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廉洁自律的实施意见》,使制度规定更加具体化、更具有操作性。
**公司充分利用党委会议、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时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规定精神进行深入动员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讲清重要意义,明确具体要求。
2.坚持求真务实,改进调查研究。
**公司领导带头轻车简从深入调研,**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每月下基层调研不少于2天,严格做到“三检查、两服务、一体验”,即:着重检查指标任务完成的科学性、真实性、实效性,着重检查现场管理、现场环境标准要求落实情况,着重检查**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为解决基层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难点问题提供服务,为解决一线员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服务;体验一线员工工作环境,增进理解,融洽感情。
3.努力改进文风,精简文件材料。
**公司大力减少各类文件,按照“必发才发”原则,凡能通过电话、传真、办公网络平台解决问题的,会上领导讲话已印发的,不再发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材料、一律不发;一般性经验材料、情况报告以电子版形式转发。
注重提高文件材料的质量和时效,规范文件的报送程序和格式,改进文风,压缩篇幅,注重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意尽文止、条理清楚、文字精练。
4.厉行勤俭节约,控制办公开支。
**公司首先从推进节约型企业建设入手,常态化开展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严格落实节油、节水、节电等节能指标,鼓励办公设备耗材循环利用。
加强财务计划审批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办公经费及差旅、会议、文电、通信等公用经费支出,对会议、培训、资产配备、企业文化宣传等经费实行计划管理,科学制定年度计划,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切实规范公车使用,实行定点加油、维修。
5.注重宣传教育,营造廉洁氛围。
**公司以节假日宣传教育为重点,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按照简朴、节约、务实的原则安排好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大力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理念,坚决反对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公安机关履职尽责问题整改方案
****公安分局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整改工作方案根据《****纠风办关于2015年度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方案》和****市公安局《全市公安机关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公安机关全面履职尽责,推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结合分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公安机关要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以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服务改革发展为主题,紧密结合“守讲树”主题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对公安机关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民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检查,着力解决公安机关履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发展环境,着力提高公安机关履职尽责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和公信力,为加快推进****“一中心三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全市公安机关履职尽责工作,分局成立由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姜军同志任组长,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杨剑同志任副组长,分局其他党委成员、分局各科所队室一把手为成员的加强公安机关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分局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法制等部门派员参加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局政工监督室,分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吴柏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局接受督促检查工作。
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确定一名联络员,在分局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不折不扣地贯彻市、区纠风办部署和要求,扎扎实实抓好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
三、接受督促检查范围接受督促检查范围为****公安分局全体科、所、队、室履职尽责情况。
四、接受督促检查内容(一)严格依法行政方面。
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重大决策部署;是否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要求,进一步取消和;是否存在法外设权,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侵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行为;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纠正、查处执法不公不严等问题。
(二)服务改善民生方面。
是否坚持创新社会管理,优化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是否严格按照省市和公安厅要求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是否严格执行,认真落实《湖北省公安机关便民利民十九条》、《湖北省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规定》等各项铁规禁令;严格落实执法问责六条、服务企业六项措施;是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管理、户籍管理、消防监督、窗口服务等方面存在利用审批权和公安行业优势地位违规收费、侵害市场主体利益、谋取部门利益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是否存在变相指定消防工程施工单位、消防产品和收取企事业单位“慰问费”、“赞助费”等违规问题;是否建立健全户证定期清查和责任倒查机制,落实终身责任,解决“错、重、假”等问题。
(三)转变工作作风方面。
是否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个严禁、十个一律”和公安部党委十项规定,加强本单位作风建设;是否扎实开展“守讲树”、“双严”、“三严三实”、“五访”活动;是否采取得力措施,纠正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是否认真纠正敷衍应付、执行不力、不敢担当等问题;是否解决户政、治安、禁毒、网安、消防等窗口服务单位存在的“冷硬横推”等问题;是否严肃查纠民警警容不整、公车私用、违反禁酒令和公安部“三项纪律”等问题。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各支部是否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干部是否履行“”,自觉遵守,发挥表率作用;是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是否严肃查处民警腐败问题;是否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服务对象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落实警务公开制度,完善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具有公安特色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具有警种特色的履职尽责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五)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
是否带头开展“五访”工作;是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对群众投诉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及时解答和认真解决群众咨询和举报投诉;是否兑现公开承诺;是否认真解决《省公安厅关于2014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结果的通报》(鄂公通〔2015〕17号)中通报的问题;是否解决本单位、本警种存在的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问题整改效果是否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满意;是否健全完善履职尽责的长效机制。
五、方法步骤市、区纠风办对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方式是:明察暗访,聘请政风督查员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督办问责;第三方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政风行风热线等活动,11月底前,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被督促检查部门的服务对象进行电话抽访调查;点题监督,对重点问题、焦点问题、难点问题,发放督办函,督促开展专项整治;集中评议,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被督促检查部门的服务对象进行集中民主评议;倒查追责,对在督促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除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还将倒查追责,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疏于管理的监管责任,通报曝光调查处理结果。
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心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在认真抓好本单位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措施落实的同时,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全体民警履好职、尽好责。
(一)动员部署阶段(5-6月)一是制定方案,层层动员部署。
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
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的做法和成绩,引导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正确评判公安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以赢得群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策应和推动公安机关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
(二)查摆问题阶段。
(6-7月)1、广泛征求意见。
分局机关、窗口服务单位、单独办公场所的执法单位要通过设立意见征集箱、公布热线电话、网络邮箱、发函、发送手机短信、发放调查问卷和召开座谈会、实地上门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私营业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各单位要对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于6月30日前报分局督促检查办公室。
2、认真自查自纠。
各单位要结合列举5个方面的工作重点,通过问题导查、单位自查、警种互查、机关基层上下评查等方式,切实找准本单位履职尽责和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单位自查报告于6月25日前报分局督促检查办公室。
3、密切联系群众。
分局全体民警要紧密结合全体民警包企业、全体民警包社区、分局“双任一村一警”制度,各派出所要紧紧依靠社区警务的优势,建立内容包括国有企业、党政机关、民营企业、私营业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的人员数据库,并以入库对象为重点,认真落实密切联系群众各项制度,积极开展“五访”工作,认真收集意见和建议,及时化解矛盾、“活血化瘀”,切实为人民群众和企业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以实实在在的群众工作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各单位人员数据库和收集的意见和建议于6月20日前报市局督促检查办公室。
4、积极公开承诺。
一方面各单位要对自查自纠和广泛征求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列出重点问题和整改时间、期限、方式,作出整改承诺并予以公开;另一方面,要在单位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全面公开公安机关办事制度、程序、流程,要为服务对象提供办事指南,最大限度的服务和方便办事群众。
各单位整改方案、措施和整改时间进度表于6月30日前报市局督促检查办公室。
(三)问题整改阶段。
(7-9月)1、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要结合“守讲树”主题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狠抓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一是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六点要求和公安部党委十项规定,进一步加强民警队伍的纪律作风教育;二是要制定相关措施,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三是要坚决纠正损害市场主体及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四是要认真纠正不作为、慢作为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行政审批效率低下等影响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五是要严肃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
2、开展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执法三整治三规范”专项整改活动和刑事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分局“两所两队”要围绕群众报警处置、职权使用、立案公开制度落实、法定侦查职责履行、立案监督等重点环节深入开展自查梳理,严格整改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找得准、原因剖析深、整改措施实;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工作,坚决整治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常见病”,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和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3、全力服务经济发展。
一是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新区管委会的要求,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二是要按照服务发展、依法行政的要求,履行好审批、许可、执法等职责;三是要对存在利用审批权和行业优势地位违规收费、侵害市场主体利益、谋取部门利益等问题坚决进行清理整治;四是要结合当前反恐维稳和工作任务,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犯罪,形成高压态势,从而进一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五是要建立经济犯罪预防机制,加大对民生及经济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4、认真督促整改落实。
分局将对各单位开展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重点督察各单位承诺事项兑现情况,自查和收集问题整改情况,通过上门走访、现场测评,重点了解服务企业、单位和群众对投诉问题解决的满意度。
同时分局将加大对各单位落实整改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对督察期间发现的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将一律通报。
(四)督促检查阶段(10-11月)1、问题整改。
分局各单位要针对问题清单,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实行“销号管理”,强力推进整改。
要精心组织、充分准备,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电视问政等第三方监督活动,认真调查处理人民群众投诉举报及各级纠风部门、省厅、市局特邀监督员交办的个案问题,并及时反馈调查处理和整改结果。
2、明察暗访。
省厅、市局将从6月份开始,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督导检查,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政风督查员、特邀监督员等参与暗访检查,拍摄暗访短片,并每季度召开一次全省视频会议,重点对暗访检查发现及其他各渠道反馈的问题,进行点名通报,督促整改落实。
分局也要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强对分局各单位履职尽责、整改落实等情况的常态化监督检查。
同时要认真做好本单位问题自查和整改工作,力争在接受督促检查中不出现问题。
3、组织服务对象测评。
根据省厅、市局安排,7月,省厅将组织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服务对象,重点对110接出警中心、治安、刑侦、经侦、禁毒、消防等警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向全警通报测评结果,并将测评中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向有关单位和警种书面反馈,指导整改。
各单位要加强与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及时化解矛盾,解决相关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评估准备工作。
4、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分局纪检监察部门和各单位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民警违纪违规问题,特别是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电视问政和政风行风热线曝光、群众举报投诉的个案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处理。
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外,还要启动倒查追责手段,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疏于管理的监督责任,调查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5、建章立制。
各单位、各警种都要针对突出问题暴露出的在履职尽责、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章立制工作,堵塞漏洞,建立健全长效监督、长效管理、长效预防的监督制约机制。
(五)总结评比阶段(11-12月)1、报送总结。
各单位于11月20日前上报本地接受督促检查工作总结。
2、结果运用。
督促检查工作结束后,分局也要组织专班对各单位开展检查,对被评为不合格单位及专项整治效果群众不满意的,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
接受督促检查结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文明单位评选直接挂钩,并作为其主要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长期性,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各项公安工作的首要位置,作为一项常态任务,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
要健全支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工作。
(二)注重统筹兼顾。
要把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与公安业务工作相结合,以实际工作成效推动政风行风好转,赢得市场主体、人民群众的肯定和赞扬,以政风行风建设推动业务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实现双促进、双丰收。
(三)广泛宣传沟通。
分局各单位要把宣传工作贯穿接受督促检查工作始终,一方面要通过各种媒介,向社会全面宣传、展示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服务民生、保障发展、改进作风的工作措施和成果,大力宣扬公安系统涌现出来的英雄模范,特别是要大力宣传那些扎根基层、勤政为民、不事张扬的普通民警的典型事迹,扩大“正影响”;另一方面,要妥善应对处置群众、网络、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涉警事件,严防“大炒作”,打好“主动仗”,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汇报工作,邀请上级领导检查指导,主动向“两代表一委员”、政风督查员介绍公安机关履职尽责情况,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公安工作,争取理解、关心和支持。
(四)强化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上报各项工作情况,要及时上报本单位在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中好的作法和典型;分局履职尽责办公室将把各单位上报信息情况作为该项工作的重要考核依据,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之中。
(五)加大追责力度。
各单位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对上级督促检查部门发现的问题要正确对待,实事求是,不包庇不掩饰,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
如何落实谈心谈话和提醒,函询,诫勉等制度
关于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试第一条 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从党、从严治吏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根据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发现或接到群众反映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问题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
第三条 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微杜渐;坚持从严监督和关心爱护相结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领导干部是指党政群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中层以上干部。
第五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对其进行提醒:(一)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六点要求和改进作风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群众有意见,但不构成违纪,有必要提醒本人注意的;(二)有信访举报,但情节轻微,尚不构成违纪,有必要提醒本人注意的;(三)在党内集中教育活动、领导班子换届、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巡视等工作中,群众有意见,但不构成违纪,有必要提醒本人注意的;(四)其他有关方面需要提醒领导干部注意的。
第六条 组织人事部门认为需要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的,根据职责分工由干部工作机构、干部监督机构提出意见,报部领导批准后实施。
对领导干部的提醒,可以采取约谈或者书面方式进行。
第七条 采取约谈方式进行提醒的,一般由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负责约谈,也可以指定其他有关领导负责约谈。
约谈时,要向提醒对象说明约谈原因,听取提醒对象的解释和说明,指出其需要注意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
第八条 采取书面方式进行提醒的,干部监督机构要向提醒对象发送提醒函,并附提醒函回执单。
提醒函要写明提醒的事由、指出需要注意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
被提醒对象收到提醒函后,必须按要求填写提醒函回执单,对有关提醒事由、指出的问题等需要说明或者解释的,可以另纸写明,并在3-5个工作日内交给发出提醒函的机关。
第九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对其进行函询:(一)有信访举报,但反映的问题线索笼统,需要本人书面说明情况的;(二)举报反映的问题虽然比较具体,但属于一般性的问题,需要本人书面进一步说明情况的;(三)其他方面存在问题需要进行函询的。
第十条 组织人事部门认为需要对领导干部进行函询的,根据职责分工由干部工作机构、干部监督机构提出意见,报部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 对领导干部进行函询,应当向函询对象发送函询通知书。
函询通知书要写明函询的问题以及回复的时间和纪律要求,并注明联系人。
函询对象收到函询通知书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实事求是地作出书面回复。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的,要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
对函询问题没有说明清楚的,可以再次对其进行函询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了解。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人事部门可以委托函询对象所在单位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督促:(一)无故不按期书面回复的;(二)两次函询后仍未说明清楚的;(三)发现存在其他问题的。
第十三条 组织人事部门对函询对象的回复材料应当认真审核。
必要时,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对回复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函询对象确实存在问题的,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虽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免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一)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造成一定影响的;(二)不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不按原则和程序办事,造成一定影响的;(三)不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本单位存在明显问题的;(四)不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问题,群众意见较大的;(五)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六点要求和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的;(六)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七)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妨碍他人依法履行职责的;(八)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群众有反映的;(九)其他方面存在问题需要进行诫勉的。
第十五条 组织人事部门认为需要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的,由干部工作机构和干部监督机构提出诫勉建议,经部办公会研究,报同级党委(党组)批准后实施。
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前应当进行必要的核实了解。
第十六条 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一般按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一)向诫勉对象发送诫勉通知书。
诫勉通知书要载明下列事项:1、诫勉对象的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2、进行诫勉的事由和诫勉期;3、进行诫勉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名称;4、制作诫勉通知书的日期。
(二)对诫勉对象实施诫勉谈话。
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一般由组织人事部门领导作为谈话人,也可以根据诫勉对象的具体情况指定其他有关领导作为谈话人。
谈话人应当向诫勉对象说明诫勉的事由,听取其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
谈话诫勉要做好谈话记录,载明下列事项:1、诫勉对象的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2、谈话人、记录人的姓名、职务等;3、进行谈话诫勉的日期、地点;4、进行诫勉的事由;5、谈话具体内容。
诫勉对象要在谈话记录上签字,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进行诫勉的机关提交书面检查。
第十七条 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自诫勉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
第十八条 诫勉期一般为6个月,延长诫勉期一般不超过半年。
诫勉期满后,组织人事部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对诫勉对象存在问题的改正情况进行考核了解。
对于没有改正或者改正不明显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延长诫勉期、调整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
第十九条 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后,组织人事部门将诫勉通知书及诫勉对象的书面检查材料(均为复制件),抄送诫勉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第二十条 领导干部接受提醒、函询或者诫勉时,必须认真对待、如实回答,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严禁追查和打击报复反映问题的人员。
对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组织人事部门要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有关文件以及领导干部的函询回复、书面检查等有关材料由干部监督机构整理归档,其中,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的有关材料要归入干部个人档案。
第二十二条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发挥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同时,要严格遵守有关组织人事和保密纪律。
对不履行职责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共黄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大问题六项纪律内容
三大问题是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六项纪律是指: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相应的解决措施就是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三重)进行着力解决。
1、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
2、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违反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的问题。
3、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
4、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着力发现是否存在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是否存在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违规提拔干部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2019年指挥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
指挥中心年工作总结指挥中心18年上半年总结字到5月20日)18来,指挥中心在上级有关部门和局党委的精心指导和正确领导下,经过中心全体民警、职工、协辅警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局布置的各项任务。
1-5月份,110报警服务台共受理各类报警219229起,其中有效报警193300起,指令出警56574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52名,破获刑事案件584起,查处治安案件6916起,调解纠纷8879起,处置各种交通事故16686起,解决公民求助4394起。
编写治安要情185期。
现将完成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一、进一步严格队伍管理一是大力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以“从严治警落实年”为切入点,深入组织开展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改行动。
1月,以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系列教育片、召开观后讨论会、撰写观影心得体会及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等等纪律规定内容等形式,分多次进行了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改活动。
3月中旬,组织全体民警、职工、协辅警召开“学制度、明纪律、守规矩”专题学习会,不仅组织学习了《保密法》、党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和公安部三项纪律等内容,还特别强调了上下班制度、内务卫生和警察风纪及八小时外作风建设等纪律。
今年来,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大摸底共计40人次,并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了十余次家访活动。
二是严格协辅警管理。
1月底,组织全体协辅警召开专题教育学习会,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传达落实专项教育整改行动精神。
5月底,结合“从严管理
又没有:“严守党规党纪个人剖析”范文,借鉴一下。
严守党规党纪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根据教育局部署以及学校党支部的安排,认真学习上级组织关于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的文件精神,学习龚全珍同志的先进事迹,观看了电影《焦裕禄》等。
通过结合前段时间学校党支部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一线认真听取群众的建议,我认认真真“照镜子、正衣冠”,老老实实“洗洗澡、治治病”,重点查找了自己在“党风党纪”方面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
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制定了今后工作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1、贯彻落实情况一直以来,自己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遵守《党章》规定,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未参与任何非组织活动,讲政治、顾大局,听从组织安排,不向组织提出过份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策,在政治原则、立场、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通过自查,本人没有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情况,也没有公开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反的言论,更没有与中央的决定、决议等相违背的行动。
2、存在差距和不足政治敏锐力和判断力还需进一步提高,比如有时对一些小道消息、网络政治谣言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敏感度不够高,没有给予坚决的反驳和批评,需要进一步加强政治学习,使自己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做到思想上真正不动摇,始终保持高度的思想觉悟和坚定的政治立场。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1、贯彻落实情况本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没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
比如:没有公车私用,无利用公款的人情消费和职务消费。
由学校统一安排和教务、教研共四位同志在一间大约16平方米办公室办公,没有超标占用办公用房。
没有出入过私人会所,以后也决不会出入私人会所。
分管的工作会议提倡开短会、讲短话。
2、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深入一线听课了解师生真实情况做得不够实。
二是向专家、向书本、向同事、向实践学习不够深入。
三是探讨教研问题、总结教学经验、解决实际困难、指导分管工作还有不到位的情况等。
关于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
关于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 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欢迎阅读参考! 关于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一 按照《全县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和全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文件精神,芦溪县统计局认真开展了清理“小金库”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我局高度重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对《全县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行了传达学习,并认真贯彻文件精神,正确认识到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
局长陈霞同志要求大家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
要求我局必须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按照方案要求,我局重点围绕“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中的七大项指标开展清查活动,对各类账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1、我局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账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账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范文4篇
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范文4篇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这是思想的体现,作为的党员干部,思想是千万不能放松的,你这一年的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写好了吗
这是一个很好的总结以及美好展望的范文,20XX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范文4篇大家一起参考
第一篇今年以来,区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结合十九大精神宣传、两学一做、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准确把握意识形态的引领作用,现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科学组织,落实责任,打好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战 我局注重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重要作用,深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主动权。
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党建引领,重点突出,确保意识形态正向发展 我局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十九大宣传”“五化建设”等作为意识形态的主阵地,确保意识形态以有利于我局正确的前进方向。
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基本制度并开展了十九大精神知识测试和相关学习专题活动。
三、强化载体,把握导向,严格遵循中央八项规定 为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加强作风建设我局开展了以中央八项规定为主要内容的机关整顿作风自查自纠活动,切实解决了机关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了廉政地干事业、谋发展、思进取、争一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