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新闻时事心得400字
我的三轮车 吕福山,西安是人力三轮车夫,无证经营。
被西安市交警一支队根据的通告没收了三轮车。
吕通过查阅,上面说对违规应处5元以下罚款,认为西安交警支队应该归还他的三轮车,并为此进行了5年的努力。
专家认为,的通告只是一个地方性行政法规,他不能违反国家性的的规定,因此是不合法的,也是无效的。
终审判决吕胜诉,交警归还他的三轮车。
针对处罚过轻的情况,人大正在对进行修订。
非常关系 福州市一个雇主经常虐待家里的小保姆,终于有一天将小保姆殴打致死。
为了毁尸灭迹,雇主的妻子假冒小保姆的姐姐将尸体火化。
法院判决,雇主死缓,妻子包庇有期徒刑3年。
专家分析,雇主和保姆不是主人和仆人的关系,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
国家应该对劳动法进行修改以保障象保姆这种存在个人雇佣关系的人的合法利益,现在他们的利益得不到任何保证。
另外,为了约束保姆的行为,雇主应该与保姆签定好合同,或者借助司法机关的力量。
后果真的很严重 陈兵在火车站发现一个小偷偷自己的包,便去追赶。
追了大概有200米路程。
结果猝死。
小偷与他并没有任何身体上的接触。
运动医学专家分析说他可能是因为心脏问题而突然死亡的。
专家分析说小偷的盗窃行为与陈兵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但是只构成盗窃罪。
量刑时可以酌情作为一个加重情节。
小偷对陈兵的死有过错,但是陈兵的家人并没有向小偷提起民事赔偿要求。
最后,小偷由于盗窃未遂被判4年,罚金3000。
老吴得了一种怪病,去了很多医院都没查出来。
最后在南京一家医院确诊为隐球菌肺炎。
医生说这种病可能是由于鸽子粪引起的。
老吴的楼上老丁养了很多鸽子,老丁把这些鸽子当宝贝一样。
老吴与老丁交涉多次让他把鸽棚拆了,老丁不同意。
双方各执一词。
无奈老吴将老丁告上法院。
老丁拿出一份鉴定材料说他的鸽子粪里不含隐球菌。
法院认为,本案一方为个人兴趣爱好,一方为人的身体健康,两权相争,应更重视人的身体健康。
因此法院判决老丁限期内拆掉鸽棚。
现在老丁家的鸽子暂时在朋友家寄养。
专家分析,这是一起侵权案件。
虽然老丁养鸽子并不违法,但是他侵犯了老吴的健康权。
关于老丁拿出的那份材料,专家认为一无法确认其开信机关是否具备鉴定资格,二即使具备鉴定资格关于材料的效力也要视案情而定。
你在哪里 一个18岁的男孩跟在打工的父母来到沈阳。
一天,和小伙伴们去丁香湖边玩。
却被淹死在湖中。
据和他一起出去的小伙伴说,他是为了救一个人才跳进湖里的。
他们说,那个人被救上来以后就跑了,他们只顾的去救小伙伴也没看清那个人什么样子。
在把被救人推上岸后,那个孩子被一个大浪打进湖中,再也没有上来。
他家里条件不好,他是父母以后的唯一依靠。
他父亲咨询了民政机构,说可以申请烈士,但是需要被救的人出来做证。
他们一家人寻找被救人找了好多天了,那个人一直没有出现。
后来有几个湖边的工人愿意为孩子作证。
专家分析说,对于见义勇为者,首先应该是国家和社会给予他们补偿,被救者承担的义务比较小。
国家设立见义勇为基金,纳税人的一部分税就被用来做这个。
今天的案例,很让人气愤。
一个3岁的小孩子跟爸爸妈妈去酒店吃饭。
席间,孩子想喝饮料,妈妈出去买,想让孩子跟着爸爸,但是孩子不愿意,妈妈就把他领了下去。
后来,孩子跑到了马路上,酒店的一个服务员将孩子救了下来,但是自己却出车祸死亡。
孩子的父母一开始说把孩子托给了吧台,后来又说托付给了这个服务员,但是都没有证据证明。
他们认为服务员应该对孩子的被伤害负责。
双方对簿公堂,法院判决,司机承担80%的,小孩父母承担20%,共计死亡赔偿15万元,但赔偿者提出异议认为服务员是,即使在城市打工2年也应按照农村的规格赔偿5万元。
老人去世之迷 一个79岁的老人,在与一个30岁的年轻人发生了争执。
仅10个小时后,老人去世。
老人的家人说老人是被那个人打死了,而那个年轻人说是老人心脏病突发自己死的。
由于发生在院内屋后,双方都没有目击证人。
老人死亡后公安局来了人,但是坚持不做尸检,直接说老人是心脏病死的,让双方民事调解,赔了8000块钱了事。
记者问到有关如何认定是心脏病的证据,公安局一直没有,可能根本就是没法提供。
后来老人的家人向公安局提起抗诉,县市两级公安局对老人开棺验尸,鉴定结论是老人服用毒鼠强自杀。
老人的家人对此很怀疑,并且自己偷弄了几份样本送到附近大学检验,结果是不含毒鼠强成分。
经过家人的不断努力,几年后,老人第二次被开棺,省厅的鉴定结论是没有毒鼠强。
记者想找到当初鉴定的两位法医,但是被拒绝了。
后来,公安局道歉,并赔了5万多块钱。
此事了结,老人怎么去世的永远也不可能知道了。
我不是小偷 晓楠是一个15岁的活泼女孩,自尊心极强。
初三下半年有一天她和妈妈一起去超市买东西。
妈妈被超市员工怀疑偷了超市的东西,他们一起来到超市对面的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妈妈被一个女警官和超市员工搜身。
当妈妈出来后,发现女儿也正被一个超市员工搜身。
专家分析,只有司法机关的侦察人员才有权利对嫌疑人搜身。
其他任何人都无权。
超市员工的这种做法是极为错误的。
事后,晓楠的精神一直不好。
被诊断为创伤性应激精神障碍。
医生分析说是因为一些创伤事件使精神受到损害。
通过鉴定,与被超市搜身有直接因果关系。
晓楠的精神一直不好,影响了学习,而且没能参加中考。
她成绩很好且非常要强。
妈妈想法院起诉,要求。
法院判定此事影响了孩子一生,判超市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
超市不服,认为此病一年即可治愈,主张只赔偿一年的平均工资。
专家分析,心灵创伤会伴随一个人一生。
精神抚慰金不同于医疗费,应有法官酌情裁量。
对于超市被偷的问题,他们应自己购置防盗设备。
湖南省雷锋的故乡发生了一件事,今年放暑假期间,同村有三位小朋友一起到村庄边的水库抓鱼其中一位不慎滑进了深水区生命危险时,另外有一位于12岁小朋友奋不顾身用自己的全力把落入深水的小伙伴推上了岸边,而自己由于精疲力竭沉入水底,溺水身亡。
奇怪的是被救的和另一位小伙伴不但不救,反而将死者的衣裤悄悄地藏了起来,然后若无其事地跑到死者的邻居家借书和看电视,企图制造不在现场的假象,使寻找死者的工作错过了机会,直到警察侦查时才说出了真象…… 看到这里我为救人的小英雄感到可惜,他舍己救人的行为正是雷锋精神的体现,值得我们学习和赞扬,但是,他如果用呼叫的方法让大人来救(因为在不到十多米的地方有人)不会白白地牺牲自己。
而另两位小朋友应该受到批评,这么能见死不救呢
特别是那个被救小朋友应该好好地思考一下,假如没有死者的相救死亡将是自己,他应该感到内疚。
同时我也从这个事故中感到凡事都要注意安全,尤其是在放假期间,不遵守这一点,它会毁了一个人、一个家。
这里是江苏省淮安市郊区的盐闸村,我们故事中的周老太太说2009年11月6日早上,她就是经过这里时看到地上有一些散落的钱。
周老太太说她刚捡起钱,村民王老汉走过来说,这些钱可能是他邻居丢的顺手就把钱拿走了。
卖完豆饼周老太太回到家,跟儿子讲起捡钱又被人拿走的事情,儿子听后担心被人骗了,于是两个人又找到王老汉。
果然,钱不是王老汉的邻居丢的,周老太太和儿子就又将这笔钱拿了回来,当时双方清点了一下一共是1500元,如有人来认领,钱还是归还人家。
一大早出门就捡了钱,周老太太家人认为这是个好兆头,而且周老太太告诉儿子,当时在将钱交给王老汉后,她发现自己脚底下还踩着200元钱,可王老汉已经走远了也就没有再叫他,这样她一共捡了1700元钱,那么这些钱会是谁丢的呢
第二天,有人找上门来了。
主持人:找上门来的是村民周继伟,周继伟说老太太捡的那个钱应该是他的,而且多少钱呢
8200元,数字还挺大,一听这个数老太太就蒙了(懵了),为什么呢
就是她从王老汉那块儿取来的钱再加上脚底板黏着的那200元,加在一块多少钱 1700元,但是老太太转念又一想,她当时也没数钱就直接把钱交给了王老汉,那么是不是钱在王老汉那块儿发生了点什么问题呢
于是,老太太就跟周继伟说,说那你干脆去问问王老汉,但是对于老太太的这个建议,周继伟坚决地不同意。
周继伟说反正只知道现在是周老太太捡钱了,自己肯定找她。
捡的钱数和人家丢的钱数对不上,这让周老太太很为难,周老太太有两个儿子、两个孙子,儿子们在外打工,她和老伴儿两个人平常自家制作一些豆饼在村里卖,早出晚归的,一个月的收入也就七八百块钱。
周老太太说 8000多元钱这差不多相当于她和老伴儿一年的收入了,不过虽然自己收入少,可也做不出占别人便宜的事情,这一点可以去随便问问邻居。
主持人:接下来周继伟做了一件让周老太太和其他村民无法理解的事情,周继伟把周老太和王老汉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返还自己丢失的8200块钱,那么周继伟为什么要这么做
原来,周继伟希望通过法院一方面要回自己丢失的全部钱财,另一方面也想通过这个举动告诉乡邻,他绝不是要贪便宜。
那么捡钱的到底捡了多少钱,丢钱的到底丢了多少钱呢
记者找到了周老太太捡钱的地方,这里是盐闸村第二村民小组,也就是周继伟和王老汉他们村子中间的一条小道,如今正在拆迁,当时钱就丢在王老汉邻居家附近,因此王老汉一开始就以为是邻居家丢的,那么王老汉拿走的到底是多少钱呢
王老汉说1500块钱没错,钱虽然经他转手,但是他并没有私吞1分钱,并且有两个证人可以作证。
按照王老汉的说法,记者又分别找到了他所说的两个目击者,他们证实了王老汉的说法。
丢钱的周继伟怀疑周老太太和王老汉两个人私分了捡到的钱,可我们的采访似乎又觉得两位捡钱人的说法也没有什么漏洞,为了进一步证实两位老人所说的话,记者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钱,请他们做了个试验。
记者拿出8000多元钱,周老太太从中拿出一部分摆出当时的样子,记者数了一下地上的钱有1000多元钱,随后记者又拿出8000多元钱找到王老汉求证,王老汉所选择的也是1000多元钱。
主持人:王老汉的说法和周老太的说法基本上是一致的,这钱一共也就是1000多块,和周继伟说到的那8200块真是有很大的差距,这个时候就有村民提出疑问了,说周继伟真的丢了8200块钱吗
老太太捡到的这个钱真的就是周继伟丢的吗
周继伟说老太太捡钱的地方是自己回家经过的地方,而且还有一个证据可以证明自己没有贪便宜,那就是自己在听说周老太太捡钱之前曾经到当地派出所报过警,说自己丢了钱。
记者来到派出所找到了他所说的报警记录,但是上面显示丢失的是4200元钱,并不是他对周老太太所说的8200元钱,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按照周继伟的描述,那日当晚19∶00左右,朋友还来4000多元钱,钱随手就揣在身上,因为当晚又喝了太多酒,第二天早上发现丢了钱。
看来周继伟确实是丢钱了,那么他为什么那么肯定地说周老太太捡的钱就是他所丢的呢
周继伟说因为在他妈妈第一次登门找周老太太要钱时,周老太太亲口讲过她捡到的钱是8000来块钱,就在我们就这个细节又向周老太太求证时,周继伟的妈妈也赶了过来。
捡钱的说自己确实只捡到1700元,丢钱的人家说她丢的就是8200元,于是便开始了一次次地上门催要,后来在当地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周继伟拿着1700元钱走了,但是事情还没有完结。
主持人:丢钱的人说自己丢了8200元,捡钱的人说自己捡了1700元,中间的差距很大,到底是谁在说谎呢
是周老太太说谎吗
可能性不是很大。
大家一定要注意,后边的200块钱只有周老太和她的家人知道,如果周老太根本不说那200块钱,说自己捡的是1500元,没有人会不相信,周老太太如果把那200块钱都主动地交了出来,而扣下了非常大的一笔数字,中间的这个逻辑关系好像并不顺畅。
是王老汉在撒谎吗
是王老汉在中间克扣了一部分吗
还是周继伟在撒谎,他根本就没有丢钱,或者他根本就没有丢那么多,到底事情的真相是什么
我们的记者也采访了当事人,希望能够得到更多、更真实也更准确的信息。
周继伟说平时他做一些生意,月收入万元左右,不过记者在村里采访时平时在村子里也没惹过什么是非。
村民们说王老汉是个本分又热心肠的人,那么周老太太、王老汉、周继伟三个人似乎都没有说谎,真相到底是什么呢
就在人们的议论声中,2009年12月7日,同一个村子的这三位村民走进了法院,陪同他们前来的是他们的亲戚和邻居,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原告周继伟做出了撤诉的决定。
官司没了,但是周老太太和家人却高兴不起来。
而周继伟也在想着,以后怎样与周围的村民相处才更好。
就在我们结束这次采访时,在当地一家报纸上又看到了这样一则消息,几位大学生看到钱不敢捡,冒雨苦等警察的到来。
主持人:因为捡了钱平时无冤无仇的村民反而心里面结下了疙瘩,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怎么看这场官司,请导播帮我们来接通一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叶林教授。
叶老师,像人民币这种丢失的物品,应该怎么确认它的归属
叶林:从一般的状况来讲,货币,因为它不记名没有其它特殊的标识,所以谁持有了这个货币,那么所有权就应该认定是谁的。
主持人:周继伟说他丢了8200元,周老太说她捡了1700元,那么这1700元到底应不应该给周继伟呢
叶林:首先一个,如果从诉讼的角度来说一个原告如果主张自己丢失了是8000块钱,而要求别人还8000元,那么这个时候他就必须举证证明自己确实丢了8000元,事实上来讲这个证据就很难证明,因为谁都不会说我跟别人商量好了有旁证,在这种情况下再丢失东西,那么所以原告(周继伟)的主张实际上并不是一个主要的认定事实的依据。
在这个案件当中,实际上要根据捡拾者的情况来做判断,比如说捡到的人说我捡到了1700块钱,那么如果原告没有其它的证据做证明的话,那么也就只能认定1700块钱是丢失的钱,而不应该认定是8000块钱丢失了。
主持人: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谁都证明不了这笔钱到底该归谁,这种情况下怎么办
叶林:那么如果原告(周继伟)不能证明被告(周老太太)所捡到的钱就是原告的,被告(周老太太)也否认所捡到的钱是原告(周继伟)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我们现在《物权法》的规定,那么就应该收归国家所有。
主持人:好,谢谢叶林老师跟我们电话连线。
一个人丢了钱心里面着急,这一点我们可以理解,最终这个案件是以和解的方式结束了,这也让我们觉得很欣慰,但是我们今天讨论的这个案件非常容易让我们联想起来前一段时间的很多事情。
比如,有人搀扶一个摔倒的老人最后却被老人告上了法庭;今天是有人捡钱还给别人最后也成为被告被推上法庭;再想一想前段时间,有几个年轻人看到地上有钱,宁可打着伞看着这个钱也不碰它直到警察来,为什么
有的时候好像好人做好事还需要有很多的证据来证明,这是不是为好人做好事,提出来了太高的要求,让好人付出了太大的成本,如果我们社会上的很多人是用这样的方法,这样的眼光和这样的心态来看待好人的话,那么做好人是不是也太难了一些。
再多我也不知道了
给我加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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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大学生有别于中学生就在于它更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在重视素质教育的今天,社会实践活动一直被视为高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世纪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
岁月如梭,伴随着酷热的到来,作为大学生的第一个暑期就已悄然来到我们身边,于是我积极地投身社会实践当中,想通过社会实践更进一步了解社会,在实践中增长见识,锻炼自己的实干;想通过社会实践,找出自己的不足,不断地去完善自己。
兼职,对于大学生来说,其实并不陌生,我已在上学期的课余时间兼过职,在一所中小型超市当收银员,而且周围很多同学也有兼职。
所以当回到我们县城的时候感觉找份工作难度应该不大。
但现实跟想想还是有很大出入的,有时候甚至有很大的差距。
因为周围的环境是不一样的,所需也是不一样的。
就拿我的求职经历来说吧,要找到一份理想的兼职工作并不容易,辗转了三四个,在别人的帮助下找到一份家教的工作。
家教,也就是做老师给学生辅导学习,一般都是一对一的辅导。
不过
10则寓言故事的主要内容和体会,寓言故事要短,越短越好
【案例导读】 街头的几种诈骗类型举例说明,并提供一些防范方法,希望能给大家一点启示 【案例正文】 随着春节临近,抱着“骗一笔”就回去过年想法的犯罪分子越来越多,街头诈骗活动近日在我市屡屡“上演”,给市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危害,也严重危及到社会的正常治安秩序。
在此,金陵晚报记者将最近发生在南京街头的几种诈骗类型举例说明,并提供一些防范方法,希望能给广大市民一点启示。
一、紧俏化工原料急于出手,其实就是几块口香糖 2002年4月9日上午,扬州的薛老汉带着给儿子买家具的1万元钱在南京汽车东站下了车,一妙龄女子迅速迎了上来,聊了一会儿后,又过来一男子假装问某化工厂怎么走,称自己有紧缺化工原料想出手。
女子建议和薛老汉一起把这些原料买下来再倒手,薛老汉见有利可图,乖乖捧上了自己的1万元钱,结果只能是哭哭啼啼到锁金村派出所报案了。
类似骗术:“假金佛”、“假金龟”诈骗 防范方法:做人莫贪,贪字当头必吃亏。
二、“老中医”替人消灾,本来没灾招来灾 2002年7月12日上午8点多钟,家住北安门桥附近的李老太在去菜场的途中被一妇女拦住了,该妇女向老太打听一个神奇老中医的住处。
两人搭识后,该女子称老太家中近日必有灾难,后来又过来两名妇女,也是连声附和,并称只有把家中的钱财拿到老中医家里放一天并带回一符才能消灾。
可怜的李老太被骗走了4万多元钱。
类似骗术:“老神仙”治病 防范方法:陌生人说话千万别轻易相信,老年人尤其要当心。
三、眼前突现钱包,分红才知上当 2003年元月2日下午4点多钟,市民朱小姐路过水佐岗附近时,突然看到前面一个骑车男子掉下一个钱包,她刚把钱包捡起,旁边窜出3名男子,声称见者有份。
朱小姐打开钱包表示是空的,几人不相信,强行把朱小姐身上的1800多元钱抢走。
防范方法:天上不会掉馅饼,“炸药包”碰不得,碰了就惹祸。
四、假装试车,骑上就回不来 2002年4月17日,一男子窜至一个体摩托车销售点,提出要购买摩托车,但想先试试车的性能,老板以为能做一笔大生意,自然一口答应,哪知道他跨上摩托车扬长而去,老板等了半个小时,这才发现摩托车被骗走了,追悔莫及。
类似骗术:“借手机”打电话 防范方法:试车时可以留下押金及有效证件。
五、兑换邮票等赚差价,到头来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2002年6月23日上午,市民刘某在新街口被4名男子以买卖邮票、从中可得差价赚大钱为名,骗走人民币7000余元。
类似骗术:兑换国库券、粮票、外币等 防范方法:生财要有道,不义之财不能碰。
六、“送牙膏、中大奖”,奖品全是劣等货 2002年12月22日上午9点多钟,59岁的安徽人张某刚出南京火车站就被一妇女莫名其妙地塞到手里一支牙膏,并连称中奖了。
随后她拿出一大堆奖品,请老张交上手续费500元。
喜滋滋的老张不知是计,拿出了500元钱。
类似骗术:“送奖券”等 防范方法:不要接受,敬而远之,到公安机关报案 除了以上列出的种种骗术外,还有“三张牌”、“招聘公关先生、公关小姐”等骗术,遇到这些情况应该时刻提高警惕,及时报警,以免受骗上当,弄得春节也过得不开心
防诈骗的心得体会作文怎么写
在这个世界上,无论是生活中还是工作中,有很多遇上困难的人是需要我们伸出手去帮助的。
但有些人会坐视不理,则有些会很热心地帮助他们。
“帮助别人等于帮助自己”这是我看过的格言,我很喜欢,当别人对我一点点的好,我会感动,可能许多帮助过你的人都不会留下名字,但在你的心里你会永远记得起帮助过你的人。
在这一年里,在我身边发生了很多事情,好人好事一件件不定时地在脑海里重播,不断的回味着一些能让自己进步的事情。
老师总是教导我们说:“一尺不如行一寸,莫以善小而不为,敬业奉献俯首甘为孺子牛。
”确实,在我们的身边,一直就有很多的好人好事。
在我们美丽的校园里,经常可以看见,有些同学弯下腰来捡地上的废纸,时常回有同学主动留下打扫着教室,经常有听到拾金不昧的同学被表扬,过马路时有些同学会主动维持交通持续,阻止那些乱穿马路的行人。
实例一: 我们小区的王爷爷最了不起。
王爷爷今年84岁了,脸上总是挂着慈祥的微笑,满头的银发和那微笑成了他的特征,有点驼背的他干起事来却一点也不含糊。
走起路来那精神抖擞的样子一点都不显得他已是不惑之年。
星期六下午,烈日当空。
我读完书乘着车回家,车刚到站,一个熟悉的身影在我眼前闪动。
这不是王爷爷吗
他左手拎着一个涂料桶,右手拿着一把大刷子,脚边放着垃圾桶和铲子。
我快速来到王爷爷身旁,“王爷爷
”我亲切着叫道。
“呦,是你啊
你来干什么呀
”王爷爷关心地问道。
“我读完书乘车回家。
”我回答道,“您又来美化环境啦
”“也不算是美化环境,你看,这墙上的小广告太多,有碍市容。
一来,亚运会还有一年半就开幕了,外国人到了我们广东省,说小了大都市佛山会让外国人眼中大跌眼镜,是个布满千疮百孔的佛山,说大了中国的国际声望也会由此下跌;二来,这些广告多数是骗人钱财的,有些江湖郎中不但骗人钱财,还胡乱医治,把别人的生命忽视当儿戏。
” 作为一个小学生,我得到的比付出的多得多,王爷爷焕发了我为亚运作贡献的热情。
实例二: 一年前,5.12汶川大地震间我在新闻报道里看到一件这样的事: 一位乞讨过日子的老人在早上捐了5元钱,过了中午又捐了100元,捐款人员问他为什么捐这么多,老人回答:“因为那里的人生活比我还惨,上午只有5元整的,其它全是一角两角、一元的和5角的,不好意思拿出来,中午又去讨了点,再到银行换成一张100元钱。
”有的经常路过这儿的人说:“他每天讨来钱都不是去吃好吃的,每次捐款都比那些每天讨来都去吃好吃的人捐的多了足足好几倍。
”老人说:“虽然每天生活困难点,但这钱对于他们来说比我还重要,我的一分钱对灾民来说就是几十元。
”说着又从兜里掏了一下,掏了1角硬币放到捐款箱内,走时还说:“我这也是让大家对灾民多捐点。
”然后就拿起破碗走了。
后面捐款的不是生活好的,就是一些乞讨为生的老人。
这些老人捐了许多1角1角和1元1元的钱共有50。
4元放到了捐款箱内。
实例三: 顺德好人:孔昭杰——六旬老汉勇救5名落水儿童。
虽然年过六旬,孔昭杰却有着年轻人不能比拟的好身板,这也是老汉平常值得自豪的事情。
在2007年的某一天,老汉正是用自己的这副好身板救起了5名落水儿童。
2007年5月3日下午,65岁的勒流上涌村民孔老汉像往常一样,在村边的瓜菜地里耕作。
“救命,救命
”突然传来小孩的呼喊声,孔老汉赶忙放下手中的活儿循声望去,发现不远处有小孩掉进鱼塘里。
一个小男孩上半身露出水面,拼命喊着“救命”。
另外还有一个约八岁大的小女孩惊恐地两手扒着男孩的肩头,身体不停在颤抖。
水面不时泛起阵阵波纹,水下似有划动的痕迹,时有水泡浮起,看样子还有小孩在水里挣扎。
孔老汉二话没说,连衣服也没顾得上脱,就“扑通”一声跳进水里,朝着有水划动的地方奋力游去。
他左右开工,双手迅速把沉入水里的几个小孩拽起,一个接一个地托上岸。
最终,5名落水小孩在老汉和随后赶来的民警的救护下全部脱险。
此时的老汉全身早已湿透,体力也完全透支,但是不等孩子的家长们来道谢,他便默默地离开了现场。
对于自己的行为,老汉自己认为没什么了不起。
他说,自己只是做了一件普通的事情,却得到了勒流街道、顺德区的多次表彰和肯定,自己心存感激。
希望见义勇为、见死施救的社会风气能够得到进一步的发扬。
当晚的顺德好人颁奖晚会,孔昭杰获得顺德好人金星奖,接受被救孩子献花时,孔昭杰直言:“做人就要见义勇为,该出手时就出手,现在看到5个小朋友生性懂事,健康快乐地成长,自己便心满意足了,我想只要人人献出一份爱,世界会变得更美好。
” 越多好人好事在身边出现,这就意味着祖国越来越美好,社会越来越和谐,看在眼里喜在心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