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描写抗日英雄人物的句子
将有必死之志,士无 贪生之念 爱国将领郝梦铃关东,豫府马骥生; 壮矣殉国殇,雄哉铁干城。
断粮仍驰骋,孤胆凭纵横。
四岛岂亡华
白山志雄风。
搜集十个少数民族的特色
①檀萃撰辑,何耀华校正:《武定凤氏本末》,《云南史料丛刊》,第二十二辑。
苗与灌溉稻田,其中有全县最大的万德坝塘,可灌溉水稻田170多亩。
与此同时,当劫掠敛迹后,比较安定和平的民族关系可以出现,较为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就比较容易获得传播与推广。
在对外掠夺奴隶来源枯竭与社会生产力取得发展的新形势下,贵族奴隶主对广大奴隶群众的直接占有难以继续,农奴对领主的依附关系就日益发展。
清代中叶,这种奴隶制经济向封建领主经济的转化或者农奴对领主封建依附关系的发展,可从嘉庆年间水西地区流传下来的三份彝文田契显示一斑。
其中一份,写明农奴阿勾巴租种土目领主燕翼堂安的勃那意吐型地一片,交顶银五十两,年交稻谷租二大斗五升,旱地租一大斗。
并讲明:“今后粮清粮款,作事夫役,大派小派,随唤随到,阿勾巴子孙永远管业。
以后如粮租不清,大派小派夫役,不能随唤随到,由官家扯土,另安他人,阿勾巴子孙并无异言。
”另有租与农奴阿木的两份田契,主要内容基本相同①。
这里既不是奴隶制的直接强制,也不是单纯的经济剥削。
而是由于农奴租种了土目领主的土地,因而产生了除交租粮外,还有各种夫役、派款等经济外强制。
如果农奴不能履行这种经济剥削与经济外强制,领主的土地就要收回。
这就将租种土地产生的经济剥削与封建性质的人身依附关系紧紧地结合在一起。
自然,在继续保持土目大土地所有制的前提下,土目在政治统治上仍然掌握了很大的权力,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决不是一帆风顺的。
清代前期至中期,水西有的地区奴隶制仍然十分活跃,有的地区则保留严重的奴隶制残余。
如乾隆三十五年(1770)三月初一日,贵州大定府悦服里步武(补露)土目安沙巴及孙安智,将角湾子地方一块佃给一个叫不修(麻栽爷爷)的,这个不修除交顶银前后共十九两银子外,并写明“以后子孙万万代,一代抽一个当‘直’(奴隶)。
官家生了一个孩子,要出一两或二两银子,要出一坛或二坛酒。
另外我家该出十两零八钱银子给官家”。
结合解放后在贵州威宁地区的调查,这种“一代抽一个当‘直’”的关系,就是家外娃子(分居奴)耕种“人租地”,每代必须交纳人租一个的关系。
这又是奴隶制残余在水西地区长期得到保存的表现。
改土归流的有效推行与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在清代若干彝族地区,除出现土司制度下奴隶制经济向封建领主经济过渡外,在其他若干彝族地区,由于改土归流的有效推行,也出现了奴隶制经济直接向封建地主经济的过渡。
清代彝族地区的改土归流,可以雍正年间东川、乌蒙、镇雄彝族土司、①余宏模:《清代水西彝族土目和彝文田契试析》,《贵州民族研究》,1979年第一期。
土目的改流为代表。
雍正以前,这里还保留着奴隶占有制度。
云南巡抚鄂尔泰于雍正四年十二月奏陈由威宁到东川彝族土司土目统治区内所目睹的情况:“三百六十里内人烟俱寂,鸡犬无闻”。
“田皆蒿莱,地尽荆棘,耕种不施,渔樵绝迹”①。
社会生产力发展受到严重的阻碍与破坏。
鄂尔泰在上述彝族地区推行改土归流所采取的策略是,在陆续调集军队陈兵边境的同时,先行分化土司、土目内部的团结。
乌蒙府城发生了奴隶主暴乱,杀害了乌蒙镇总兵刘起元等人。
从而迫使鄂尔泰飞调滇、黔官、土兵一万数千人,对东川、乌蒙、镇雄等地的奴隶主武装进行大规模的粉碎性的打击,使之一蹶不振,并为奴隶制经济向封建地主经济的直接过渡,创造了一个迅速发展的先例。
其具体措施是:军事上加强安营设汛,防止凉山彝族奴隶主的势力越过金沙江卷土重来;政治上慎选能员,以“人地相宜”的徐成贞为昭通总兵;着眼于恢复与发展经济,早在1727年初,就陆续招集垦民垦荒,继而将原属土司土目现在无业的田地赏给兵丁。
“并量与牛种银两,劝令开垦”①。
1731年初,当“鲁甸凉山等数百寨尽平”之后,又对避乱逃亡及被胁从的,无论汉回彝苗,“概令招抚,悉予安插”,于是“归而完聚者数万户”②。
1731年底,继鄂尔泰担任云贵总督的高其倬,又采取了进一步的措施:首先从寻甸各州招得“习于耕稼”的农民一千户,限期赶赴昭通;其次将昭通之田分为熟水、生水、熟旱、生旱田四种,分别授与;尤为重要的是:将“所给与兵民夷户之田,俱令于分给之始,即立清界限,以杜将来纷争影射之葛藤。
其田按年陆续收其稻谷,照时价计算,扣还工本,扣清之后即令起科其田给与执照,永远为业”③。
这种既承认劳动者的土地所有权,又从生产资金方面给予借贷的政策,极大地鼓励了劳动者的生产热情,大约只经历了十多年,就出现了改流前后迥然不同的变化。
在改流前的1726年,是“昔日土酋,好逸恶劳,不喜耕种,纵容部落,不时抢劫人口,掳掠牲畜,贩卖为生,习成惯技”④。
而在改流后的乾隆十一年(1746),则是“数年以来,招徕开垦,野无旷土,商贾辐辏,汉土民夷,比屋而居,庐舍稠密,已与内地气象无二”⑤。
在向封建地主经济过渡中,并非所有地区都要经过改土归流。
如康熙二十七年授职的新平土县丞杨宗周,乾隆三年因军功议叙的新平土千总邱国①雍正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云贵总督鄂尔泰奏》,《朱批谕旨》,第49册。
①《清世宗实录》卷96,页20、21。
②民国《昭通志稿》卷2《政典志》。
③民国《昭通志稿》卷8《艺文志》,高其倬:《委员赴昭办理开垦疏》。
④乾隆十年十一月初三日,《云南昭通镇总兵官董芳奏》(朱批),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民族事务类,第1688号。
⑤乾隆十一年二月二十日,《云南总督张允随奏》(朱批),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民族事务类,第1688号。
良,都是直到清朝末年子孙世袭,辖区四至分明,保持着土司封建领主的大土地所有制。
但至乾隆三年,土弁李毓芳在新平所属地方“新买者甸冈、丫租等田”,其中者甸冈计九亩八分二厘,“年收京斗租谷二十四石,纳秋粮四斗八升**五勺”①。
表明这里的地主经济已在领主制周围取得进展,并对后者进行冲击。
又如道光年间云南武定慕莲土舍所属练头联合群众,要求在辖区内自由买卖土地。
土司被迫承认,允许有田户以后只交纳一份官租,这就以容许地主经济发展的方式破坏了领主制的完整。
再如清朝末年,贵州威宁龙街、牛棚、大官寨等地仍然保存土目封建领主的大土地所有制,邻近的灼圃地区却由于土目绝嗣,地产归公,折价出售,从而使这一地区的地主富农经济逐渐居于统治地位。
源远流长的民族文化与风俗习惯除少数后进地区外,各地彝族有着长时期从事农业生产的历史。
正是从农业生产实践中,彝族人民积累了许多有关天文气象的知识。
如在云南景东县,彝族群众把长时期以来观察天象变化的经验编成许多农谚。
在云南牟定县,当地部分彝族老农根据春雷第一声的时间和方位,能够正确地预测当年雨季开始的迟早和雨量丰欠的情况。
在四川凉山,彝族群众在自己的生产实践中,采用了根据物候定农时的方法,并进一步把农时与天象联系起来,根据日出点和日落点的位置变化确定农时,确定该种某一种作物。
在对疾病医疗方面,彝族群众中间也蕴藏着许多宝贵的经验。
如云南楚雄、禄劝县的《齐书苏》(意为配药方的书),贵州毕节地区的《寻药找药经》,四川凉山地区的《献药供牲经》,都可以说是当地彝族医疗经验的总结。
许多民间医生运用世代相传的医疗经验,把一些动植物和矿物制成各种土药,能治疗多种疾病。
还有扎针、接骨、熏洗、按摩、拔火罐等外科手术。
并对牲畜的疾病进行治疗。
但是,在一些地区,医疗经验被公开宣扬宗教迷信的毕摩所禁锢,未能获得健康的发展。
彝族有初创于隋唐,至明代已趋成熟的标音节文字,明清以来,各地流传不少用纸书写的彝文经典,包括历法、天文、谱牒、诗文、神话、历史以及毕摩所使用的祭经与占卜经等典籍,内容十分丰富。
各地还有一些彝文铸铜、碑刻、图章、书信、契约、借条等,多系明清两代保留下来的文物。
彝族民间有丰富的文学宝藏,许多手抄本基本上可以划入文学作品的范畴,绝大部分是世代传诵、并不断锤炼丰富的民间口头文学,它们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彝族民间有各式各样的传统曲调,无论男女老少都能唱上几首,它是彝族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地山歌与传统曲调一样,丰富多彩,美不胜①道光《新平县志》卷2《学校》。
收。
彝族民间还有各种舞蹈伴奏曲和乐器曲,乐器种类不少,通常以管弦为主。
舞蹈是彝族人民文化生活中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最流行的是集体性质的“跳乐”,基本动作各地相去不远。
凉山彝族地区还有一种宫廷舞,渊源可以追溯至隋唐时期,以后由彝族兹莫(土司)继承与保留下来。
各彝族地区还保留一些其他的古老舞蹈形式,包括征战舞、斗牛舞、斗鸡舞、点荞子舞、点玉米舞等。
彝族群众流行多神崇拜,具有浓厚的原始宗教色彩,可区分为自然崇拜、灵物崇拜、鬼魂崇拜、祖先崇拜等数种,而以祖先崇拜的仪式最为隆重。
最普遍流行于各地的是祭龙,大多以树或水塘为代表。
在众多神灵中已出现天神的概念,但不过是人间兹莫或者土司的化身。
彝族祭司多称毕摩,由男性担任。
通晓彝文,通常父子相传,少数拜师受业。
凡遇打冤家、婚姻、疾病、狩猎、出行,以及遇有异象异梦等,都要请毕摩占卜,以预测吉凶祸福。
此外,彝族民间还流行“神判”,有捞油锅、漂灯草、端红铧、嚼米等数种,负者须接受制裁。
父系小家庭是各地彝族社会生产和消费的基本单位,诸子婚后即与父母分居,幼子往往和父母住在一起。
遗产由男子继承,绝业归近亲所有,女儿只能分得部分动产。
彝族历史上盛行父子连名制。
1840年以前,凉山彝族妇女在某些方面仍有较高的社会地位。
在奴隶制与封建领主制的统治下,若干彝族地区盛行等级内婚,主要是黑彝与白彝之间绝对禁止婚配。
许多地区盛行收继婚,多系丈夫死后续嫁夫兄弟。
在婚姻对象选择上,交表婚十分流行。
一夫一妻制是彝族社会的基本婚姻制度,少数统治者有多妻的现象。
彝族历史上盛行火葬。
明清以来,随着改土归流的贯彻执行,在流官政府的刻意提倡下,许多彝族地区已逐步废除火葬,改用棺木土葬。
凉山地区的火葬在奴隶制度下一直继续流行。
各地彝族有一些标志民族传统的节日,其中,流行甚广而又隆重举行的是火把节。
四川、云南一般在夏历六月二十四日,贵州多在六月初六。
在云南弥勒西山和路南圭山,每年冬日要过密枝节。
贵州和云南东北地区的某些彝族,还有夏历六月过小年、冬月过大年的习惯。
第四节回族回民的反清斗争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简称,是由中国国内以及国外的多种民族成份在长时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民族。
清军入关之初,在各地实行剃发、圈地等强暴措施,遭到汉、回各族人民的共同反抗。
在湖北,“老回回”这支回族农民武装在同李自成、张献忠坚持十多年的反明起义之后,现在又投入到抗清洪流中来。
在山东,东昌府(今聊城)、济宁州等地的回回兵,崇祯末即参加城守,给清军以有力抗击。
在广州,羽凤麒、■之浮、马承祖三个回族将领,因坚持抗清而牺牲,被称为“教门三忠”①。
在云南,有不少回族人参加南明政权,后来在桂王退入缅甸的时候,曾有一部分跟随桂王的回民,被阻于腾越、保山一带,以“明”为姓,用以表示怀念先朝和对清的不甘屈服。
在回民聚居的陕甘地区被清军占领后,反清起义仍然此伏彼起,其中顺治五年(1648)以回族米喇印、丁国栋为首的甘州起义规模最大,他们在“反清复明”的口号下,拥出明延长王朱识■作号召,转战于甘肃各地达两年之久,山陕一带为之震动。
甘州起义被镇压之后,清朝兵科左给事中郝壁向清廷献策,建议清廷趁兵威之下,于各府、州、卫五六十里之外,“或有屯堡僻阒之地,子女族党另行安置。
勿令养马,勿藏兵器”,并且还要让回回的“掌教一人主之。
制其出入,一意耕牧所原有田产,以消其犷悍之性”,这还不够,“仍听司道等官不时察勘。
庶衅无由启,久自敉平,实民与回两便之道”。
①他的建议集中反映了清朝封建官吏们对回族的极端敌视。
在政策上,清朝统治者没有把伊斯兰教像白莲教那样禁止,采取允许存在而又多方歧视和严加防范的政策。
在法律上,三个以上的回回持兵器走路要罪加一等;流徙罪,普通犯人可以申请留养,回回则不得申请;并且还规定流徙地点不得在甘肃等回回聚居的地区;对于回回的定罪、施刑也比一般犯人重,回回罪犯刺字时刺“回贼”二字,以示污辱。
乾隆四十六年(1781)和四十九年(1784),先后发生了甘肃循化(今属青海)撒拉族苏四十三和通渭石峰堡回民田五领导的两次反对地方官府的起义,清廷派大军剿洗,并利用新教、旧教矛盾,采取“赦一剿一,以分其力”②的以回制回策略,起义遭到残酷镇压。
清陕甘总督以这两次事件为借口,在乾隆五十四年发布告示,禁止回民信奉新教,禁止汉民信奉伊斯兰教,禁止回民抱养汉民的婴儿,并禁止添造礼拜寺。
苏四十三事件后,清廷将苏①乾隆《番禺县志》。
①《明清史料》丙编第7册。
②《清高宗实录》卷1127。
四十三的首级“传示各省回民居住地方,每处悬示数日,使之共知儆戒”③,接着,清廷将陕西提督由西安移到固原,固原总兵移到河州(今临夏),加强了对回民聚居地区的兵力部署和控制。
甘肃回民的反抗和被镇压,影响及于全国,各地官府都在奉旨盘查“余党”、“邪教”和搜查违碍书籍,为此还兴起了迫害回民的两次文字狱。
第一次乾隆四十六年六月,西安回民马中杰、马广文前往归化城(今呼和浩特)途中,在山西灵石被查获书信一包,只因信内有“掌教”名目,于是惊动山陕,如临大敌,以为又是别立邪教煽惑回民者。
马中杰被解回西安,由署理陕西巡抚毕沅就近审理。
经再三严审,掌教名目早已有之,并无别情。
乾隆帝下谕,不得不承认“所办其属过当,殊不解事”。
这种压迫和挑拨在西北各地的积累和扩大,成为以后回民大规模自卫抗争之政治的、历史的主要原因之一。
第二年,乾隆四十七年五月,发生了影响更大的又一次文字狱。
在广西桂林查出广东崖州三亚村回民海富润携带的刘智《天方至圣实录年谱》等汉文著述及阿拉伯文、波斯文伊斯兰教经籍多种。
敢称“实录”,被认为是“僭妄”,海富润被捕下狱,广西巡抚朱椿一面飞咨有关各省查办,一面申奏朝廷。
此案波及广西、湖北、江苏、安徽、云南、广东数省,著书人、作序者、送书人、译刻者、藏版人等,牵连众多,一大批回民人家和礼拜寺被搜查,弄得回民人人自危。
乾隆帝知道此案又办理过严,下诏说甘肃的新教是邪教,已经办净根株,“至于旧教回民,各省多有”,“其平日所谓经典,亦系相沿旧本,并非实有谤毁显为悖逆之语”。
但诏书又指出;这次查出的“书内字句大约俚鄙者多”,“此等回民愚蠢无知,各奉其教,若必鳃鳃绳以国法,将不胜其扰”①。
这样的上谕仍然重申了对新教的镇压,默认了对宗教书籍的搜查和对回民的歧视,只是担心查办过严将不胜其扰而已。
诏书还提到对山东王伦和甘肃王伏林等起义的镇压,有回民参加,这也正是清统治者对回族兵将加以利用的一面。
在清代,回族中当兵吃粮和担任武将的确实不少,如哈元生、哈攀龙、哈国兴、冶大雄、许世亨、马建纪、江长贵等都曾任提督、总兵之类的官职,后来同治年间马新贻,竟坐上了两江总督和办理通商事务大臣的高位。
这只不过是少部分人的被利用,绝不说明回族政治地位有任何提高。
相反地,随着民族矛盾的不断激化,回族中酝酿着更大规模的抗清风暴。
以农为主农商工兼营清代有较长时期处于相对安定的环境,由于停止圈地、鼓励垦荒、兴修③《清高宗实录》卷1135。
①乾隆四十七年六月三日上谕,转引自道光七年重刻《天方至圣实录年谱》。
水利、盛世滋丁永不加赋等政策的施行,中国的封建经济又逐渐呈现出一个由恢复到发展的局面,回族的经济、文化这一时期也同样有较为明显的发展和变化。
各地回族的人口在繁衍,生产在发展。
乾隆四十六年署理陕西巡抚毕沅的奏折提供了有关陕西回民的综合情况,很有代表性。
毕沅说:“查陕省各属地方,回回居住较他省为多,而西安府城及本属之长安、渭南、临潼、高陵、咸阳及同州府属之大荔、华州,汉中所属之南郑等州县,回民多聚堡而居,人口更为稠密。
西安省城内回民不下数千家,城中礼拜寺共有七座。
西安回民大半耕种、畜牧及贸易经营,颇多家道殷实及曾任武职、大小员弁及当兵、科举者。
”①在甘肃,东部宁夏至平凉,回民村寨林立,西部以河州、西安为中心。
延伸到河西及南部清水、张家川等地,也都是回民聚居的地方。
内地河南、安徽北部及山东、河北的沿运河两岸,回民散居其间。
而云南,在东部发展了昭通、会泽、巧家,在西部发展了大理、保山、剑川等回回村镇。
清代前期回族农业生产的发展,首先在垦荒事业和农田水利事业的发展上较为突出。
顺治甘州事变后由河西逃往西宁府的大批回民,在白塔儿(今大通)等地辟建新的村寨,至乾隆时“开田立舍”已经“累至万户”。
巴燕戎厅(今化隆)很多村庄是回民新设。
西宁北川营,回民、汉民杂居,“筑高屋、庄田、水磨、斗车、种麦、豆、青稞”①,向当地蒙古贵族领取耕牛和籽种,每年交纳实物地租。
在新疆哈密、伊犁、乌鲁木齐、昌吉等地,乾隆后期回民同汉民一起由陕甘来这里垦荒,做出成绩。
清代前期山东、河北回民陆续到东北、内蒙垦荒和经商、开辟了新的居住区。
继元明之后各地回民在农田水利事业上不断做出成绩,在宁夏,回民、汉民一起兴修了大清、惠农、七星、昌润等渠道,汉延、唐徕等古老渠道也进行了整修和扩展。
“黄河万里富宁夏”的赞誉是历史上回、汉各族人民兴办黄河水利并同“河崩沙压”等自然条件作顽强斗争和辛勤劳动换来的。
云南,经过元明数百年的经营,回民多占有水利条件较好的地方,在新兴(今玉溪),水利灌溉条件好,可以引水上行,回民居住之处“田地最饶,赤旱不荒”②.峨县(今峨山)汉民同河西县回民联合兴修水利,仅河西县就有数千亩回民良田受益,体现了回汉团结的情谊。
在河南,回民较多的开封地区道光二十一年(1841)黄河决口,河南及安徽两省五府二十三州县都遭淹没,开封被洪水围困八个月,全城回、汉族百姓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官府束手无策。
在一次险情万分紧迫时,有回民夫役七百余名和四街商民“赴工效力,不领价值,踊①乾隆四十六年六月十四日,署理陕西巡抚毕沅奏折,转引自道光七年重刻《天方至圣实录年谱》。
①乾隆《西宁府新志》。
割让蒙古
蒙古独立是斯大林的“功劳”二战末期斯大林同意出兵我国东北抗击日军,条件是让蒋介石国民政府同意——其实斯大林和希特勒差不多的大国沙文主义者,最见不得中国独立和强大
他就策划和支持,好把外蒙古作为中苏的战略缓冲带。
具体参考资料如下:1911年,武昌爆发武装起义,引发了多米诺骨牌效应。
中国各省纷纷响应,宣布独立,摆脱清政府的统治。
外蒙古同中国其它各省一样,在王公贵族的带领下宣布独立。
从混乱和废墟上通过暴力革命建立起来的,不久就进入了混乱的军阀割据时代。
蒙古的独立运动就是在这一时期开始的。
当后宣布独立的中国各省开始为重新统一、建立“”而开展各种政治活动的时候,外蒙古脱离了这一进程,开始酝酿“独立建国”。
此时,外蒙古已经变成了沙俄的保护国。
民国统计:整个蒙古族共有近240旗,其中外蒙占108旗。
将拉走近一半的旗,和一百五十多万平方公里辽阔土地,形成一个世界最大的内陆“国家”。
由于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它的分裂形同把中国拦腰崭断。
的政权由孙中山转到袁世凯的手中后,开始了与沙俄的艰苦谈判。
沙俄做出让步,承认外蒙是中国的领土,条件是在外蒙古实行“自治”。
也就是说外蒙古在名义上仍属中国,实际上外蒙古的内政与外交还是掌握在沙俄的手中。
,沙俄政府被苏俄推翻。
这时的“自治蒙古”也就失去了主子。
苏俄红军不断向挺进,使“自治蒙古”感到危胁日益临近,坐卧不安。
于是他们开始与中国进行取消“自治蒙古”、重新回到中国怀抱的谈判。
1919年,主掌中国政局的段祺瑞政府派出得力干将徐树铮,率兵进入外蒙古,接替了当时正与外蒙古进行和平谈判的陈毅将军(当时和平谈判已近成功),立即用铁腕政策迫使外蒙古放弃自治,外蒙古重新回归中国。
但是,这种毫不留情的铁腕政策却使中国失去了外蒙古上层王公的人心,为蒙古后来的分离埋下了祸根。
到了1920年,皖系军阀段祺瑞下台,外蒙古也进入混乱状态。
被苏俄红军赶到外蒙古的沙俄恩琴白匪勾结外蒙古上层王公,向中国驻军发难。
中国驻军寡不敌众,被迫撤离库伦(今),一部分返回内地,一部分转移到买卖城,准备再战。
俄国的,也传染到外蒙古大草原。
在苏俄的支持下,牧民出身的苏黑巴托尔和乔巴山组建了蒙古人民党。
1921年,蒙古人民党的军队在苏俄的大量武器装备援助下,开始向买卖城的中国军队进攻。
中国军队内外交困,无心恋战,节节战败,被迫撤出买卖城。
从此中国军队再没有进入外蒙古。
1921年3月19日,蒙古人民党领导的“蒙古临时人民政府”宣布成立。
这与在库伦的蒙古上层王公和恩琴俄国“白匪”形成了对立,并展开战斗。
由于实力相差悬殊,蒙古人民党邀请苏联红军入蒙参战。
1921年5月,苏联红军进入外蒙古,在买卖城外打败了恩琴的军队,挽救了危在旦昔的蒙古人民军。
随即于7月占领了库伦。
7月10日,蒙古上层王公与蒙古人民党共同组建了“蒙古人民革命政府”。
在俄国的怂恿下,外蒙古再次宣布“独立”和建立“蒙古国”。
消息传到中国内地,一时间舆论大哗,国内各民间团体、民主党派纷纷发表宣言,反对蒙古王公贵族分裂祖国的倒行逆施,谴责苏俄对中国外蒙古的武装占领。
北京政府的实权人物曹锟和吴佩孚,以中国政府名义发布措词严厉的声明,谴责外蒙古企图分裂中华民国的行径,不承认外蒙古的“独立”。
东北的张作霖也通电谴责俄国,对外蒙古的“独立”异常愤慨。
他不顾被其他军阀吞并危险,独自发兵外蒙,与外蒙和俄军作战,试图以武力解决外蒙纠纷。
然而,由于内战原因,张作霖害怕曹锟、吴佩孚借机出兵东北,夺回部分失地(这些失地至今还在中国辖区),就不敢再贸然行事。
而北京的曹、吴在北边要对付张作霖,南边要对付其它各省军阀,生怕出兵外蒙会丧失自己在北京政府中的实权,因此只有隔岸观火,除了口头谴责蒙独外,无可奈何。
自那时起,苏联红军就一直留在外蒙古。
这期间,那些在苏俄控制下、被剥夺了权力的蒙古上层王公开始醒悟,后悔分裂中国的行为,纷纷逃到中国要求发兵收回蒙古主权,赶走俄国人。
但是苏联不断增加驻蒙军队规模,阻挠中国收回外蒙古主权的行动。
1921年外蒙的苏赫巴托在俄国帮助下,成立君主立宪政府,1924年又废除君主立宪,成立。
二三十年代一直到四十年代,中国除了内乱混战,便是。
长期陷于内乱的中国,一次次地丧失了收回蒙古主权的机会,使蒙古独立的生米逐步变成熟饭 俄国的列宁在世的时曾经说,要把沙皇掠夺的亚洲土地还给亚洲人民,他承诺,当中国革命取得成功后,蒙古将自然成为中国的一部分。
但在列宁死后,斯大林完全背弃了列宁的诺言,他杀掉了曾经对列宁的讲话有过记载的一位国防部副部长,然后拒不承认列宁说过的话。
从此在苏联再也听不到要归还蒙古的声音。
苏联军队就这样还一直赖在外蒙古。
1945年2月关于结束二战的雅尔塔会议上,美、英的重要议题就是争取苏联参加对日作战,从而减少自己的损失。
为达到这个目的,他们不惜出卖中国利益,答应了苏联的无理要求,接受外蒙古的现状,即承认并要求中国政府承认“”。
这笔交易实际上是在罗斯福和斯大林之间进行的。
蒋介石得不到罗斯福的支持,面对斯大林的重压,在万般无奈之中,于1946年1月5日,与苏联签订了,在条约中正式承认“”有权公投独立。
这种巨大代价,终于换取苏联出兵中国东北,日本迅速宣布无条件投降,使得苏联出兵中国东北的行动变得毫无意义。
领导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
蒋介石在退到台湾后,对斯大林没有遵守《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的条款感到愤慨,并以苏联违约为由,在联合国状告苏联,这就是所谓的“控苏案”。
当时虽然大陆已经易手,但在联合国,中华民国仍然拥有中国的合法代表权,并且是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
中华民国宣布《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失效,从而不承认外蒙古的独立,联合国对此予以承认。
这就是至今在台湾的“中华民国”版图上还包括外蒙古的法律依据。
共产党主掌中国政局后,由于当时与苏联同属于社会主义阵营,在蒙古问题上,意识形态束缚了中国领导人的手脚。
斯大林蛮横强硬的立场,使新中国的领导人在国家统一与社会主义大家庭之间左右为难。
而新中国百废待兴,又需要苏联的大量援助。
第一次出访苏联,本打算与斯大林讨论黑龙江以北、巴尔喀什湖以东的土地和外蒙古问题,却受尽了斯大林的冷落。
最终在与苏联签订《中苏友好互助同盟条约》时,也被迫承认了“蒙古人民共和国”。
1953年,斯大林逝世,赫鲁晓夫上台后,开始与苏联交涉,试图解决包括蒙古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
通过谈判,苏联归还了旅大军港,归还了东北铁路的管理权。
但是当周恩来提出蒙古问题时,遭到了赫鲁晓夫的断然拒绝。
中国大陆再次失去了收回蒙古主权的机会。
中国的这次行动,很快传到了蒙古人的耳朵里。
他们立即行动,在苏联的监督下与中国交换地图,划定边界。
随后,中国和蒙古建立了“正式外交关系”。
1986年,与苏联谈判关系正常化时,提出了中苏关系的“三大障碍”,其中之一就是苏联在蒙古边界的驻军。
1992年苏联红军全部撤出蒙古。
参考资料:外蒙古的独立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