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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会议精神心得体会

时间:2016-06-06 12:53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 什么时候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

  把确定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是我们党探索执政规律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进步。

按照的要求,我们对的探索也全面展开。

在我国,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和前提,没有,实现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目标和任务也就无从谈起。

坚持依法执政,是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代表和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保证,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实现国家的基石。

然而从目前情况看,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仍然是一个十分紧迫的问题,不依法执政、不善于依法执政的现象还存在。

  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统一、尊严、权威才有坚实基础,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才有可靠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才能获得蓬勃动力,进而在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一是要坚持。

法律是现代社会最有效的社会调整机制,它所具有的规范性、权威性、公正性、强制性、程序性、效率性是其他任何社会调整机制无法比拟的。

法治社会的一个基本特点是“”,“法律至上”。

在我国,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

法律至上首先要确立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任何权力都要受到法律约束,决不允许任何人以权代法、以权压法。

在新的历史条件和经济体制转型时期,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要实现理念,首先就应高度重视和实施,通过,实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法律化、制度化;通过法的实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是要坚持党的领导。

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直接领导和掌握着。

依法执政是实现党的领导的基本方式,也是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环节。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坚持党的领导,必须与时俱进地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党坚持依法执政,就是党依法领导国家,依法掌握国家权力。

因此,党能否坚持依法执政,直接影响着国家权力能否依法行使。

只有执政党坚持依法执政,才能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司法,保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落实。

  三是要坚持执政为民。

依法执政、依法治国是充分而有序地反映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根本保障。

我们党要执政为民,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首先就要看我们党能不能使人民群众的不同利益群体都充分而有序地提出自己的利益诉求。

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越充分,我们党通过国家权力对这些利益的权威性配置就越能充分反映民意。

我们党的立法是人民利益的体现,执法是人民利益的实现,司法是人民利益的保障,法制建设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实现人民的利益。

(精选总结范文)2019年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学习心得总结

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学习心得总结  关于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的学习大家都有着怎样的收获呢

对自身的行为规范准则我相信都有个明确的目标了吧。

而XX在这里为大家分享下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学习心得总结范文,大家都一起来看一下吧。

  为进一步加强部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杜绝车辆事故的发生,6月23日,酒泉肃北消防召开安全警示教育学习会议并安排部署了下一步执勤备战工作。

  会上,研判了近期部队安全形式,并认真组织全文学习了总队纪委转发的《关于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发生一起酒驾亡人案件的通报》和支队印发的关于《全市消防部队夏季百日安全防事故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队负责人就深刻吸取违法违纪案例和酒驾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深化官兵安全责任意识,对下一步执勤备战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每名官兵要认真学透吃透总队、支队会议精神,同时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工作;针对部队日常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加强车辆使用管理;要坚持做好执勤战备制度落实,认真做好执勤战备工作,加强装备建设和器材维护保养,确保随时拉得出、冲得上、打得响;切实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安全是各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要切实做好人员、营门、财物、车辆的安全,各类库室及时上锁,对车辆、用电及时检查。

有没有关于第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心得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十三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打造学习型机关、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主题,以党员干部“五带头”和打造“三个平台”、开展系列教育活动为载体,围绕市委“两推六抓一加强”的工作思路,以“指导实践、求真务实、解决问题、开拓创新,推动科学发展”为出发点,明确学习任务,创新学习形式,努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二、总体目标围绕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的目标要求,以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新知识为主要内容,努力营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乐于学习的良好氛围,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理念,整合学习教育资源,健全和完善学习规章制度,创新学习方式和学习考核机制,形成支部、全体党员积极参与学习的组织体系和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全体党员的思想道德素质、理论政策水平、科学文化素养,行政执法水平,业务工作能力,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全乡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争取用三年时间,使全乡学习型党组织覆盖率达100%,学习型干部达到100%。

三、学习内容(一)深入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实质,抓好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等内容的学习,并结合我乡实际,创新发展理念、理清发展思路、破解增收难题,切实提高党员干部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二)深入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结合弘扬“铁人精神年”活动,紧紧围绕“八荣八耻”、《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等相关内容和《向铁人一样工作》、《求知》等书籍,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爱国、创业、求实、奉献的“铁人”精神的学习教育,努力把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和铁人精神到全乡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全过程,不断巩固全体党员干部团结奋进的共同思想基础。

(三)深入学习省、市、乡重大会议的重大决策部署。

加强调查研究,深刻认识国情、党情、省情、市情、乡情的新变化,通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酒泉“一特四化”发展战略和市委提出的“两推六抓一加强”总体工作部署、“先锋富民行动”、“创先争优活动”等各项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内容,不断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改革发展的思路和办法。

(四)深入学习掌握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

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深入学习现代化建设的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科技、社会事业等各方面知识,做好业务相关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知识、计算机应用等读本的学习,拓宽知识领域,努力掌握做好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各种知识和技能,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四、学习方法要求1、坚持以学为本,创新学习方法。

牢固树立“学习为本”的理念,构建全方位的学习体系,把个人自学、集体学习、岗位培训、学历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等学习形式互相融合,把研讨班、报告会、读书会、辅导讲座、知识竞赛、实地考察等学习方法相辅相成,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努力形成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的体系,带头深入开展“五带头”和“双创双争”学习活动。

“五带头”学习活动:即带头学习,每季度带头完成“1+X”学习任务,自学一本政治理论书籍和几本专业业务知识书籍;带头宣讲,每年至少为本单位干部举办2次以上理论辅导,每月为农户讲1堂形势、政策、市场信息等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辅导课;带头撰文,每年撰写2篇以上学习体会或调研报告;带头听党课,利用远程教育网站或外出学习培训等机会,每季度听一次党课或专题辅导报告;带头调研,每月走访所包村组农户3人以上,切实帮助农户解决生产、生活上的难题。

“双创双争”学习活动:即创建学习型机关、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做学习型党员、争做学习型干部活动。

同时,把学习活动同“创先争优”活动、“弘扬铁人精神年”活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标兵工作和全乡各项工作相结合,形成科学、持续、有效地推进机制。

鼓励动员全体党员干部抓好自学,不仅要积极向书本学习,更要在工作中向实践学习、向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学习,努力学习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进一步提高自己在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问题的能力。

2、创新学习平台,拓展创建阵地。

一是打造“中心组”学习平台。

坚持和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学习,合理安排学习计划和内容,扎实推进学习型、创新型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领导工作的能力。

同时抓好各党(总支)支部和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完善检查督促机制,促进机关、村、组学习的常态化。

二是打造“交流空间”平台。

充分利用宽带、远程教育网络打造网上交流平台,特别是机关要通过设立QQ群、开设网上学习专栏、增设图书室等形式,加强交流,互动学习,畅谈体会、工作经验、及时掌握各种理论知识。

乡党政主要领导要与分管领导、机关站所长、村主要领导交流,分管领导要与分管站所人员交流,以了解工作、思想、生活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政治思想工作,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乡上每半年组织一次工作交流会,组织机关、村、组干部对如何开展好工作,解决当前矛盾纠纷,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等开展讨论。

三是打造继续教育平台。

鼓励乡村党员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活动,努力形成讲学习、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积极开展岗位培训,严格执行星期一例会学习制度,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和水平。

鼓励支持70、80后年轻干部进行知识更新和学历培训。

积极开展“外学内比”活动,每年有计划、有安排的组织干部职工外出学习考察,开阔视野,通过学习发达地区、先进乡镇、优秀村组的主要经验和做法,寻找差距,创新工作思路。

充分利用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平台,推进文化资源共享,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信息化水平。

3、丰富活动形式,创新活动载体。

要积极拓宽学习渠道,丰富学习载体,增强学习的实效性。

一是加强学习交流。

充分采用专题讲座、读书交流会、读报会、知识竞赛、技能比赛、参观考察等方式和组织开展“干部读书会”、“读书小组”、“学习讲坛”等活动,加强干部学习心得交流,推动观点的碰撞,激发学习的激情,提供学习的动力;二是有针对性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结合党和国家重大政策出台,围绕省、市、乡党委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组织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准确把握重大决策部署;要围绕“五一”、“五四”、“七一”、“八一”、“十一”等重要节庆日以及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组织开展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民族精神和“铁人精神”等方面的专题学习教育,增强对党和祖国的热爱及民族的认同感。

三是开展百题竞赛活动。

组织开展党史、新中国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等方面的专题学习知识竞赛;四是组织开展科技周、学习周、读书日、经典诵读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学习教育活动,推动形成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

4、健全学习制度,完善活动机制。

一是健全集中学习制度。

要坚持“四个一”学习工程(即:“日学一小时,一月一交流,季读一本书,一年一评比”),全面落实党委中心组、机关干部周一例会集中学习制度,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的集体学习辅导。

各党总支、支部、党小组每周至少要抽出不少于半天的时间组织集体学习。

对生活不便、长期外出的党员,可采取上门辅导帮学和寄发学习资料联系助学等方式,确保党员干部学习活动全覆盖。

二是建立健全学习辅导制度。

根据形势发展变化需要,适时邀请省、市专家、教授开展专题讲座,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参加。

三是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

要做到从工作实际出发,带着任务、带着问题到进村入户开展调研工作,每人每年撰写1—2篇的调研报告,并利用调研成果解决1-2个实际问题。

四是建立个人自学制度。

除参加集中学习外,全体党员干部还应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情况,广泛阅读理论和业务书刊,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每年撰写不少于2篇学习体会和2万字学习笔记。

五是健全和完善《干部考核办法》。

考核对象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主要从“听”、“写”、“讲”、“考”、“用”等方面对学习情况进行考核。

将考核结果作为党员民主评议、干部年度考核、使用提拔的重要依据。

不断完善考核办法,逐步形成党员干部教育学习的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

六是建立经费保障制度。

按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七是建立健全选树典型机制。

对各党总支、支部在开展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做法、典型经验,要及时树立典型、总结精髓、做好宣传,推动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深入开展。

八是建立督查制度。

为确保学习效果,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日常督查和考核。

乡党委建立督查考评制度,不定期对各支部的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同时对党员干部个人的学习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对学习不扎实的党组织和个人进行批评通报,限期赶上学习进度和任务。

五、方法步骤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是一项基础的、长期的、系统的工作,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循序渐进地加以推进,根据市委要求,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将用3年时间达到总体目标。

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7月3日—7月底)。

重点是搞好宣传发动,为以后更好开展活动打下基础。

这一阶段共分为三个环节。

1、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理念,营造自觉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良好氛围,形成人人参与、个个响应的局面。

2、各党支部要根据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实施方案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各单位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

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学习考评制度、完善学习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学习档案管理制度、学习奖励激励制度等规章制度。

第二阶段:深入实施阶段(2010年8月初——2013年4月底)。

重点是健全、完善学习体系,通过制定制度,开展系列活动,加强经验交流等方式,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

这一阶段围绕主要三个环节开展。

1、健全和完善多层次的学习网络体系。

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和引导党员参加集中学习、培训和个人自学等多层次的学习渠道,逐步形成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知识、文化知识等各种学习统筹安排、齐头并进的学习机制。

2、深入了解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所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及时解决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时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正常有序、稳步推进。

3、按照学习进度情况,适时召开学习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大力宣传、推广树立学习期间涌现出的先进经验和典型。

第三阶段:巩固深化阶段(2013年5月—7月底)。

重点总结和巩固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成果。

这一阶段共分为两个环节。

1、通过召开面向全系统、基层及服务对象的座谈、测评会议,以群众满意度和推动工作成效为检验标准,分析查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对创建活动进行自我总结评估。

2、在健全完善已有学习制度的同时,总结归纳在创建活动中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推进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六、工作要求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是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我们要统一思想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乡上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政府乡长、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创建学习型党组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乡党政办下设办公室,具体做好与市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领导小组的衔接,负责指导全乡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开展。

各党总支、支部要迅速成立创建学习型组织领导小组,党总支、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创建工作责任,明确具体工作职责,抓好工作落实,把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

2、突出重点,明确任务。

创建学习型党组织重点围绕“十个一”内容来展开:一是成立创建活动组织领导机构;二是制订党总支、支部年度创建工作学习计划;三是建立一项符合实际、可操作性的学习制度;四是制作并记好一本党员读书笔记;五是集中组织上一堂内容丰富、形式新颖、针对性强的党课;六是建有一套党员学习理论书籍和年度创建工作资料;七是每个党员干部撰写1-2篇学习体会或交流心得;八是组织一次党员队伍主题实践或志愿服务活动;九是组织一次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测试;十是开展一次“学习先进个人”、“先进学习型党组织”的评比活动。

3、结合实际,丰富形式。

结合乡党委机关和各村组党组织的实际,主要采取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分散学习、业余学习相结合,以辅导报告、专题讲座、业务培训、知识竞赛、讨论交流、观看专题片、学习考察等为补充的学习形式。

乡党委在完善集中学习、课题调研、专题辅导、主题教育、讨论交流等现有学习形式基础上,积极探索业务讲坛、作风建设大课堂等学习形式;各党总支、支部要在原有学习形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富有特色、操作性强、学习效果好、群众喜闻乐见的学习载体,使全体党员干部真正在学习中受到教育。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采用编发简报、悬挂横幅等方式,大力宣传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要求及开展情况。

广泛宣传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的新举措、新成效,重点宣传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组织力量深入挖掘、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用身边的的典型教育党员干部、激励群众、推动工作,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努力营造全乡创建学习型的党组织的浓厚氛围。

各党总支、支部要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利用宣传栏、标语横幅,建立学习笔记本和交流心得体会,组织知识竞赛和征文活动,宣扬优秀事迹和展示学习成果,开展学习评比活动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使全体党员理解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重要意义,明确活动内容、目标任务要求,积极营造和形成各党组织重视学习、全体党员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

同时,各党总支、支部要安排专人定期编发学习简报,并按照每周不少于2篇的要求定期上报乡创建学习型党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

社会实践计划书怎么写

工作计划书怎么写工作计划是一个单位或团体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打算。

写工作计划要求简明扼要、具体明确,用词造句必须准确,不能含糊。

(一)工作计划的格式:1.计划的名称。

包括订立计划单位或团体的名称和计划期限两个要素,如“××学校团委2001年工作计划”。

2.计划的具体要求。

一般包括工作的目的和要求,工作的项目和指标,实施的步骤和措施等,也就是为什么做、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

3.最后写订立计划的日期。

(二)工作计划的内容。

一般地讲,包括:1.情况分析(制定计划的根据)。

制定计划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的。

2.工作任务和要求(做什么)。

根据需要与可能,规定出一定时期内所应完成的任务和应达到的工作指标。

学习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的心得体会

内容: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十二五”规划编制的精神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以来的工作总结 十一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民政工作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各项政策和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强化措施,整体推动,促进了民政各项工作的不断进步。

(一)建立了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1、城市低保工作逐步规范。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城市低保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在05-07连续三年实现了10%提标的基础上,08、积极落实各项物价补贴,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按时完成了季度和按月复核及审核审批的工作任务,实行分类施保,分类审核管理。

目前,全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165户4663人,占城镇人口的17%,月发放保障金52万元,物价补贴27万元,人均补差116元。

全年发放低保金1007万元,其中生活补贴354万元。

预计2010年能够持平。

2、农村低保工作运行良好。

我县农村低保是从开始的。

,按照省市农村低保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要求,对农村低保进行了全面审核审批。

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3716户10279人,占农业人口的6.8%,平均补助水平为每人每月51元,全部实行了社会化发放,全年发放农村低保资金590万元。

预计2010年4000户11000人。

3、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有序开展。

农村医疗救助逐步实施,城市医疗救助开始实施。

经过几年的发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逐步得到规范。

发放农村医疗救助166万元,其中,实施大病救助192人,为5566人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7万元。

发放城市医疗救助金208万元,其中,救助城市患重大疾病困难群众211人,为794人缴纳城市医保2.6万元。

预计2010年可达400万元。

4、灾民救助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全面落实《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积极争取上级救灾资金230万元,救助1.2万人次。

预计2010年可发放救灾资金300万元。

(二)进一步健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努力构建和谐社区、和谐村镇 完成了第二次城市社区换届选举工作,认真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开展居务公开、民主评议,提高居民自治能力。

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三个社区均达到了市级和谐社区标准。

完成了第六、七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协调有关部门,每年对新当选的村委会主要领导在县党校进行了培训。

结合实际,不断探索,继续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各项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被列为全国农村社区试点实验县,又被确定为农村社区全覆盖试点县,农村社区均成立了社区管理委员会、社区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站、治安调解服务站、公益事业服务站、环境卫生服务站、妇女与计生服务站、社区志愿者协会等“一委一中心五站”,并挂牌全面运行。

(三)进一步健全双拥优抚安置体系,提高服务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制定了全县-2010双拥创建工作三年计划,深化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着力创新活动载体,不断丰富创建内容,努力打造军地构建和谐社会新平台。

进一步健全老红军、烈士家属、牺牲及病故军人家属、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复退军人得到妥善安置,2010年可发放优抚金90多万元。

(四)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1、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积极争取资金250万元,兴建1所100张以上床位,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提供养护、托管、康复服务的综合福利院。

2010年投入使用。

2、推动社会化养老体系。

进一步完善老龄工作机制,落实老年人社会优待服务政策,加快建立高龄、病残、特困老人救助扶持制度,全县城市、农村老年人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

构建多层次的老年保障体系,年发放90岁以上高龄津贴15万元左右。

3、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完善农村五保供养,严格按规定确定供养对象,每年初对全县农村五保户重新进行调查排摸,重新审核确定,确定农村五保户577户624人,其中,集中供养33人,集中供养标准为月人均250元,分散供养月人均150元。

全年发放116万元。

(五)进一步健全专项事务管理体系,提高民政社会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积极开展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继续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依法管理,逐步形成管理规范、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的民间组织发展格局,登记合格率达90%以上。

加强了对流浪乞讨对象实行属地化救助管理。

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开展城镇街、路、巷、居民区门牌号的设置工作和县政府驻地地名标志设置工作,不断提高地名公共服务水平。

继续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登记合格率达100%,领证规范率达100%。

深化殡葬改革,积极推行绿色殡葬,生态墓地建设,每年清明节期间对重点墓区进行督促检查,推进了文明祭祀活动。

(六)民政为民科学规范化服务活动深入开展 按照市县委要求,结合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活动、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等,及时学习研究 ,认真安排部署,使活动得以深入开展。

在救济救灾、危房改造、老龄等工作中,坚持由分管领导带队,业务干部全部参加,严格“一线工作法”,使各项工作切合实际,符合民心。

在婚姻、信访等窗口工作中,我们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使群众满意率达到了95%以上。

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也得到全面加强。

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使活动经常化、规范化。

包括对各个部门的工作职责、信访接待、基层工作、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制度进行了完善补充,保证了服务活动的深入有效开展。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坚决履行“一岗双责”,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从未出现违反党的原则和财经纪律的问题和现象。

今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70多人(次),立案处理7人(次),现场答复解决51人(次),其余均及时予以妥善解决,群众满意率95%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 (一)民政工作存在的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县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民政工作也面临一些新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为民服务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是城乡救助体系初步建立,还不能达到动态管理的要求,特别是农村低保还不能做到应保尽保。

三是县财力投入不足,资金短缺,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四是民政办公经费不足,不适应目前民政工作量大、任务重的实际。

对于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和克服。

(二)民政工作面临的形势 要正确分析当前民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就必须认真解读党的十七大以来历次会议提出的各项指导精神。

党的十七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提出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将保障民生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将社会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从而给以保障民生和社会建设为着力点的民政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

科学发展观新观念的提出,为我国率先走出一条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相协调的科学发展道路,全面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指明了一条新途径。

民政工作承担着保障民生和社会建设的重要职能,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坚持解放思想,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始终把握发展的内在要求,明确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战略目标;始终扭住民政工作发展的关键环节,创新发展民政工作的思路举措等等,所有这些全部都涵盖了民政工作。

省市提出的关乎民生的一 涵盖了民政工作。

省市提出的关乎民生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及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三大主题”、“五大战略”等都与民政工作息息相关。

换句话说,就是民政工作在全县经济和社会建设的许多方面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三、十二五规划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指导思想: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实现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为总目标,以维护民利、保障民主、落实民权为总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坚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工作理念,推进民政工作体系建设,推进民政工作的务实、开放、透明和社会化,着力打造强势民政,推动全县民政事业稳步、协调和全面发展。

基本思路:基本任务从维护社会稳定为主向促进社会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的方向转变;工作重心从侧重单项推动向完善民政工作体系,建立和完善民政工作发展机制转变;管理方式从直接、微观管理向间接、宏观管理的方向转变;工作手段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向依法行政、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现代信息手段的方向转变。

四、十二五规划发展原则 民政工作社会化。

积极动员、鼓励、扶持、吸引社会力量,融纳社会资金,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民政工作法制化。

加强民政法规体系建设,促进依法行政,保证民政工作在法制轨道内规范、高效、有序运行。

民政工作人性化。

立足“以人为本”,确立民政发展理念,确保民政价值取向、管理服务行为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要求相一致。

民政工作现代化。

以“数字化民政”建设为手段,实现办公自动化、资源信息化、传输网络化和民政管理科学化,提高民政工作效能。

五、目标任务和重大项目建设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1、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健全完善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资金投入自然增长机制,强化基层保障队伍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全面建立起精干高效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实现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应保尽保。

到十二五末,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运行更加规范、顺畅,保障面占应保障数的100%,从而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居民的生活都得到有效保障。

2、完善各项专门救助制度。

以建立完善制度、理顺有关部门关系为重点,总结积累经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到十二五末,全面建立起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的城乡医疗救助、助学、住房、取暖和法律援助等救助制度,有效解决特困群众因病返贫及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等难题,切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生存、生活、学习等权利。

3、完善救灾救济管理机制。

进一步健全救灾工作应急机制、协调机制、社会动员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监督督查机制,全面落实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分级负担和救灾监控探视制度。

全面加强救灾应急队伍组建、救灾物资储备、救灾装备配置、灾害信息评估、紧急救援、灾情监测、预警、救助捐赠等工作体系建设。

建立县、乡(镇)二级减灾、防灾、救灾信息网,普及减灾、防灾、救灾知识,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和减灾救灾综合协调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及时有效地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健全基层政权建设体系,构建和谐社区和村镇 1、健全社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

进一步理顺县、镇、社区管理关系,明确社区组织职能职责,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规定,建立社区事业投入发展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层社会管理新格局。

进一步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社区自治能力,增强社会和谐基础。

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到十二五末,使城乡社区居委会服务站建成率达到100%,使社区服务走上产业化、实体化和社会化发展道路。

社区具有实践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和服务特长的专业志愿者,服务组织建设得到普遍加强,社区办公用房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使社区真正成为管理有序、治安良好、环境优美、人群和谐的新型社区,为建设和谐**打下良好基层和谐基础。

2、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健全村党支部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全面落实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为核心的村民自治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的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程序,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和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大力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未来五年,使村级组织的管理服务功能和开拓创新能力有大幅度的提高,全县村民自治模范乡镇达到乡镇总数的90%,村民自治模范村达到总数的80%。

(三)健全双拥优抚安置体系,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1、稳步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进一步强化对全县各级各界干部群众的国防意识、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双拥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体系建设,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大力支持人民军队建设,协调军地开展具有时代特色的军民共建活动,全面落实抚恤、补助、优待等政策规定,将重点优抚对象优先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未来五年,县和3个乡镇连续达到双拥模范县(乡镇)标准,力争得到国家或省市命名,优抚对象的生活达到城乡中等以上生活水平,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全面解决。

2、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

探索建立安置就业、扶持就业、经济补偿和自谋职业相结合,多渠道、多形式安置退役士兵的保障体系,加大退役士兵安置经费投入,加强对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和就业中介服务,加大军地两用人才和优秀士兵培养、选拔和使用力度,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育才、荐才、用才一体化服务。

十二五期间,每年都按照一定比例,将自谋职业补助经费和职业技能培训经费列入预算,建成复员退伍士兵管理服务中心,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

(四)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1、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大社会福利事业投入,进一步建立完善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优惠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兴办福利事业,逐步建立起政府投入兴建和购买服务,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自主经营的社会福利事业运行机制。

到2010年,兴建一所100张以上床位,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提供养护、托管、康复服务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

未来五年,力争兴办3所50张床位以上的民办福利机构,公办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设置达到每千名老人10张以上的要求,基本形成以国办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居家养老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格局。

2、建立完善社会化养老体系。

进一步完善老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老年人社会优待服务政策,加快建立高龄、病残、特困老人救助扶持制度。

在城市依托社区,不断加强尊老、敬老、助老宣传,强化居家养老意识和责任,大力兴办居家养老院,妥善解决空巢老人难以自理等难题,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农村要在强化家庭养老责任的基础上加大以敬老院为依托的“五保”服务中心建设,开展寄养社会老人业务,拓展社会化养老服务功能,做好散居五保老人和空巢、独身老人的供养服务。

2015年前新建、改建、扩建敬老院6所,每所设置床位均达到30张以上。

到十二五末,社区、7个乡镇全部建成“星光老年之家”,全县城市、农村老年人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城镇“三无”老年人全部纳入低保,全额救助,农村特困老年人救助标准达到500元\\\/年。

继续实施9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政策,构建多层次的老年保障体系。

3、积极推动福利彩票销售力度。

进一步理顺彩票发行体制,不断加强发行网点建设和队伍建设,拓展发行空间,积极探索新的发行方式,推动福利彩票销售市场化、产业化发展,电脑彩票销售每年保持增长15%。

(五)健全专项事务管理体系,提高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1、加快培育发展民间组织。

认真落实党和国家鼓励和引导民间组织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积极培育市场需要、社会需求、群众欢迎的各类民间组织。

在农村,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本地特色、效益好、作用发挥突出、对当地经济有影响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在城市,重点扶持、发展公益性民间组织、行业协会和社区民间组织,促进民间组织为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多办事、办好事、办实事。

探索建立民间组织自我发展、自律管理机制和诚信评估社会监督体系。

建立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打击非法、违法民间组织的综合治理机制,城市民间组织数量年增长率达到15%以上,诚信自律合格率达到99%以上。

2、稳妥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按照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优化组织结构、减少行政层级,理顺职责分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和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积极探索行政区划调整新途径,大力推进农村村委会合并和城中村改居、村居整合等工作,依法加强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工作,加强地名数据库建设,做好地名命名更名和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全面推进地名标准化进程。

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到期末,全县城镇化率达到80%以上。

3、推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法制化建设。

积极推进婚姻登记改革,建立婚姻登记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婚姻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婚姻登记率达到95%以上,婚登合格率达到100%。

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建设占地面积300亩左右的公墓区2家。

加强收养登记工作,建立国家供养、个人收养、家庭寄养等多样化机制,实现收养登记要件、材料出证、信息资料收集储存微机化管理,收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新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

(六)重大项目 1、城乡低保及特困救助项目。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综合十一五末全县低保工作情况,十二五末全县低保人数5000人左右,年需保障金1000万元,合计5000万元。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未来五年,全县农村贫困人口预计在8000—1人之间(含移民),按照每人每年800元的平均补差计,年需资金约900万元左右,合计4500万元。

(3)城市医疗救助资金。

未来五年,全县城市基本医疗救助按年救助5000人左右计,人均150元,大病医疗救助按年救助300人左右计,人均8000元,年需总资金约240万元,五年合计1200万元。

(4)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资金。

按照《甘肃省农村医疗救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级财政按当年农业人口人均不低于1元的标准列支,十二五末全县农业人口预计在16万人左右,年需资金16万元,合计80万元。

城乡特困群众大病救助年均1000人,人均8000元,年需800万元。

五年合计4000万元。

2、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社区办公用房建设。

年争取省市资金30万元以上,逐年扩建城乡社区办公服务用房50平方米以上。

3、民政信息化建设项目。

(1)城市低保信息管理系统,投资规模50万元;(2)社区信息管理系统,投资规模30万元;(3)优抚安置、社会福利服务、婚姻登记、民间组织、殡葬服务管理系统建设,投资规模30万元;(4)民政局办公系统投资规模15万元。

以上项目所需资金通过争取省市专项资金、财政列支和自筹等方式解决,十二五期内分步建成。

4、民政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救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兰州市救助站**县救助分站建设项目,争取省市县投资500万元,2012年全面建成。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支持机制。

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运行机制。

各级政府将民政事业重大项目建设纳入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将各项民政事业费投入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探索建立稳定的民政事业资金投入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

积极争取上级民政资金转移支付,鼓励和扶持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民政事业,加强福利彩票发行和开展慈善捐助活动,强化志愿者队伍建设,以改革民政行政体制和资金投入机制为主要内容,建立完善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支持机制。

(二)建立完善民政事业发展的保障机制。

在国家和省市相继出台城乡社会救助等相关政策和文件的基础上,抓紧相关制度的建立、完善、衔接和落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并落实社区服务、社会福利、退役士兵安置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及其他民政地方性法规政策,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强化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廉洁公正的执法队伍,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建立充满生机活力的民政事业自我发展机制。

进一步深化民政企事业单位的改革,通过政策支持和改制,建立现代化制度,使福利企事业工作全面走向市场;通过转换社区服务、老年福利服务、殡葬服务等单位经营机制,逐步向市场化转变,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通过对福利院实施社会化管理,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通过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增强民政企事业单位自身活力,促进民政企事业单位自我发展和提高。

(四)建立民政工作现代化运行机制。

建设以城市低保信息管理系统、社区信息管理系统为主体,延伸至民政oa管理系统,基本涵盖民政大部分业务的信息管理系统,构筑面向新世纪的全县民政信息网络,逐步实现办公自动化、资源信息化、传输网络化和管理科学化。

通过实施与重点业务相结合的“数字民政”工程,建成覆盖全县的民政电子政务系统,提高民政工作效能和水平。

(五)建立一体化强势民政队伍和民政管理机制。

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机构建设,协调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在各乡(镇)加强民政办公室工作,配齐、配强乡镇、社区基层民政部门工作力量,落实好基层民政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以为民、务实、清廉、高效为内容,不断强化对各级党委各类民政工作人员及社区、村委会干部民政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工作,不断壮大民政工作力量,逐步形成以社区、乡(镇)民政办为基础的县乡(镇)一体化强势民政管理机制,推动和保障全县民政事业稳步发展。

甘肃为什么没有成为自治区的历史原因。

成为自治区的,一般都是少数民族占省区人口的多数(如西藏、新疆),或者少数民族分布区域占省区面积的多数(如内蒙古、广西),或者少数民族在本区域有极大影响力(如宁夏)。

除了上述因素,少数民族人口中必须得有明确的主导民族,才能成为自治区(青海、云南没能成为自治区就是因为这个因素)。

甘肃没有任何一点符合自治区的条件,自然不能成为自治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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