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心得体会 > 结合身边法律案件事件心得体会

结合身边法律案件事件心得体会

时间:2018-06-09 14:03

我印象最深的法律事件1000字心得体会

我印象最深的法律事件心得体会 最近,我认真学习了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我们知道,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着,但许多侵犯我们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而我们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我们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还要用法,因为用法也是我们的基本权利之一。

我们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下面谈谈我学习《教师法》的一些浅薄的体会。

  一、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

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

  二、我认识到了我们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我们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我们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我也知道了我们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

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

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

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

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

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

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

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

”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

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

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

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

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

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总之,我们会在以后的教育教学中,多学习法律知识,用与我们密切相关的《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法律有关的案件感想千字

法律保护我成长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普法用法心得体会400字

随着网络技术的和发展,网络已成为人们、工作、学习中不可的一部分,我国的网量已居世界第一位,互联网在带给人们方便的同时,也带了一些问题。

目前,网络诈骗是人们非常关注的一个现实性问题,而利用互联网实施网络诈骗的事件也日益增多。

网络诈骗层出不穷,比如,网购遭骗、网络电话集体违规运营、招聘网站诈骗、网络交友诈骗、信用卡诈骗等等,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网络诈骗事件的频频发生呢

一,犯罪方法简单,可操作性强网络使人与人之间面对面交往的机会大大减少,使诈骗人虚构的事实更加逼近事实,隐瞒了事实的真相,从而使被害人易于上当受骗。

二,技术难题尚存,程序存在漏洞,安全性低,给网络诈骗者以可乘之机程序漏洞的存在,不仅给原本就有诈骗倾向的人提供可乘之机,还可能诱发一些没有诈骗倾向的人产生诈骗意图,特别是在道德环境并不十分理想的网络虚拟世界。

三,没有形成完善的管理制度比如在网购如此火爆,各购物网站等相关厂商从中获取巨大利益的今天,只强调了交易流程,而把责任推卸得干干净净,一旦交易发生问题,消费者的权益肯定就会有不同程度的受损。

四,网民缺乏辨别信息真假的能力,盲目相信互联网上的信息有些招聘网站针对的就是是新手,比如刚毕业的大学生,这类人求职心切,最容易上当受骗,甚至卷入传销组织。

还有些购物网站,利用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所谓的“一元秒杀”,基本上是愚弄消费者的,势必造成顾客盲目付款,结果造成严重损失。

由此可见,网络诈骗的社会危害性相当大,它一方面对网络信息系统正常的管理造成严重的破坏,让人感到网上什么消息都可疑。

另一方面也往往会直接严重危害其他社会的利益,叫投资者不知所从

针对层出不穷的网络诈骗问题,我提几点建议:1、强化法律和技术监督。

对于危害社会公众利益和国家利益,侵害网民合法权利的违法行为,要通过技术手段和法律规范,双管齐下,坚决遏制诈骗行为的发生,对于网络诈骗者要予以严惩,给后人以警示。

2,加快推进网络实名制的建设。

实施网络实名制可以规范网络空间、维护网络秩序、保障网民权益、打击网络犯罪,争取创建一个和谐、文明、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3,强化法制意识,提升网民的认识水平。

网民在上网的过程中,要不断积累判断真伪网站的经验,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谨防各类中奖信息, 网络诈骗虽然隐秘,但是只要不贪图便宜,不抱有侥幸心理,就一定可以戳穿其犯罪本质,免受其害。

在网上购物时,尽量选择在大型的网上商城购物,在进行支付时,最好找那些支持中间支付平台的卖家,避免只通过银行汇款的支付方式。

4,增强网络道德规范的约束力。

目前在网络技术较为发达的国家,通过道德与法的结合,把网络道德的内容以法律和道德条例的形式,对网络人提出遵守网络规范的要求。

我们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明确网络道德规范,加大道德约束力。

总之,网络诈骗形形色色,各相关部门应加大对网络法律规范、网络道德规范的宣传力度,强化技术监督,网民自身也要提高警惕,这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解决,在社会主义大发展的今天,争取创建一个和谐、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

如何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基本内涵

今天马老师给我们讲了过马路的时候要看车。

有车的时候不能闯红灯,马老师还讲了过马路要一站二看三通过,通过几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安全第一。

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后感的作文

学习《〈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  3月份,我校组织全校老师学习了<<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过学习,我们了解到,从2006年3月1日起,我国开始施行一部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这部法律将通过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社会矛盾,力求创建一个和谐、稳定、发展的中国。

通过对这部法律的学习,得到以下体会:  一、学会自律  学法律,就要首先做到知其文晓其意。

《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这就很好地区分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之间的关系。

此法还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其第五条指出:办理案件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条文对处罚对象的规定也十分细致,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而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等等。

  学法律还要知其不能而约己,换句话说就是要知法守法。

法律规定不得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扰乱各类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就要做到不参与这样的行动。

如果明知故犯,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二、学会自护  学了法,还要学会用法,学会用法律条文的规定来保护自己。

  你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拿起法律这把武器。

对那些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人,对那些多次发送不文明信息的人,对那些以虚假身份招摇撞骗以及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人,要利用法律的手段给以相应的处罚。

  三、做好法律的宣传者  作为一名教师,应该让学生从小就有一个“精神家园”,一种道德准绳,这是学生心理发展的需求,也是社会的需要。

我们要不断地探索创新,尤其是把时事政治教育引入课堂,突出精神教育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我们可以利用升国旗、法制报告还有班队会的时间对学生进行精神教育,在对一些条款的重点解读中来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思想认识。

3月4日,胡锦涛书记发表了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即八个为荣,八个为耻)的重要讲话,为构建和谐社会注入了新的内容,也为促进学校德育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

对此,我们可以在班级开展系列教育活动,运用教室宣传栏刊出八荣八耻内容,并通过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题的班会,通过学习讨论、谈体会、谈心得,强化对学生的精神教育,推进班集体精神家园的创建。

  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与1987年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主要主要有以下不同:  1、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

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程序正义、执法为民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

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立法方面、执法方面包含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

如在立法目的或者立法宗旨方面,体现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

体现了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

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内容方面非常注重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如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一项基本原则。

增加了许多应该给予治安处罚的违法行为,正 是为了有效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绝大多数人民的利益。

在办案程序方面也严格要求公安机关注重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

在保护公民的权益方面,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了保护公民个人的隐私权、居住权等方面内容。

以上这些规定都体现了保护人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2、增加了许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从法条看,治安管理处罚法从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5章45条增加到6章119条,共增加了74项条款。

  3、规定了对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

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虽然也有关于对单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

但是主要是处罚直接责任人员,对单位主管人员指使的,同时处罚该主管人员。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他规定处罚。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依法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4、规范了治安管理处罚程序。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治安处罚程序设立专章,在处罚程序中,对治安案件的受理,证据的收集,涉案物品的扣押、保管、处置,传唤的批准权限和传唤时限,询问笔录要求,对涉案场所、物品

如何避免医疗纠纷的心得体会

进其门才知其道  实习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了,但实习期间所体会到的种种感受依然如昨日一样清晰。

可以说这次到( 填单位名称 )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实习,是一次开心之旅,也是一次学习之旅。

它让我缩短了书本知识与现实的距离,同时也让我接触到了基层政府的基本运作模式。

  首先,实习是一种对用人单位和实习生都有益的人力资源制度安排。

对接受实习生的单位而言,是发展储备人力资源的措施,可以让其低成本、大范围的选择人才,培养和发现真正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人才,亦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的公关手段,让更多的实习生了解用人单位的文化和理念,从而增强社会对该组织的认同感并赢得声誉。

  对学生而言,实习可以使每一个学生有更多的机会尝试不同的工作,扮演不同的社会角色,逐步完成职业化角色的转化,发现自己真实的潜力和兴趣,以奠定良好的事业基础,也为自我成长丰富了阅历。

  作为一名学生,我想学习的目的不在于通过毕业考试,而是为了获取知识,获取工作技能,换句话说,在学校学习是为了能够适应社会的需要,通过学习保证能够完成将来的工作,为社会做出贡献。

然而步出象牙塔步入社会是有很大落差的,能够以通过实习来缓冲,对我而言是一件幸事,通过实习工作了解到工作的实际需要,使得学习的目的性更明确,得到的效果也相应的更好。

  其次,让我对政府运作以及公务员工作的内容有了基本的认识,发现政府运作并不像我以前认为的那样简单、直线。

以绿春县政府行政中心办公大楼的运转来看,在处理事务上,需要多个部门的协作才能完成和合法的。

而公务员的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在促成各部门的协作运行,在此中,工作繁琐而单调,并没有我想象的轻松。

也更多的看到了县政府在推行国家政策和解决某一民生问题背后的众多部门的默默付出。

  同时,也感觉到政府运转也存在一些累赘的过程需要改进,而公务员的工作也需要更多的肯定和界定。

  再次,我要总结一下自己在实习期间的一些体会:  1、自主学习 。

  工作后不再像在学校里学习那样,有老师,有作业,有考试,而是一切要自己主动去学去做。

只要你想学习,学习的机会还是很多的,前辈们从不吝惜自己的经验来指导你工作,让你少走弯路;政府内部有各种各样的制度和运作模式,你所要作的只是甄别哪些是你需要了解的,哪些是你感兴趣的。

  2、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 。

  在工作中,你不只为单位解决了一些事情,同时也提高了自己,向我这样没有工作经验的新人,更需要通过多做事情来积累经验。

特别是现在实习工作并不像正式公务员那样有明确的工作范围,如果工作态度不够积极就可能没有事情做,所以平时就更需要主动争取多做事,这样才能多积累多提高。

  3、团队精神。

  工作往往不是一个人的事情,是一个团队在完成一宗事务时,在工作的过程中如何去保持和团队中其他同事的交流和沟通也是相当重要的。

一位资深人力资源专家曾对团队精神的能力要求有这样的观点:要有与别人沟通、交流的能力以及与人合作的能力。

合理的分工可以使大家在工作中各尽所长,团结合作,配合默契,共赴成功。

个人要想成功及发挥作用,必须牢记一个规则:我们永远不能将个人利益凌驾于团队利益之上,在团队工作中,会出现在自己的协助下同时也从中受益的情况,反过来看,自己本身受益其中,这是保证自己成功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4、基本礼仪。

  步入社会就需要了解基本礼仪,而这往往是原来作为学生不大重视的,无论是着装还是待人接物,都应该合乎礼仪,才不会影响工作的正常进行。

这就需要平时多学习,比如注意其他人的做法或向前辈请教。

  5、为人处事 。

  作为学生面对的无非是同学、老师、家长,而工作后就要面对更为复杂的关系。

无论是和领导还是同事,都要做到妥善处理,要多沟通,并要设身处地从对方角度换位思考,而不是只是考虑自己的事。

  最后,我至少还有以下问题需要解决:  1、缺乏工作经验 。

  因为自己缺乏经验,很多问题而不能分清主次,还有些培训或是学习不能找到重点,随着实习工作的进行,我想我会逐渐积累经验的。

  2、工作态度仍不够积极 。

  在工作中仅仅能够完成布置的工作,在没有工作任务时虽能主动要求布置工作,但若没有工作做时可能就会松懈,不能做到主动学习,这主要还是因为懒惰在作怪,在今后我要努力克服惰性,没有工作任务时主动要求布置工作,没有布置工作时作到自主学习。

  3、工作时仍需追求完美。

  在工作中,不允许丝毫的马虎,严谨认真是时刻要牢记的。

  以上是我十几天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大家分享

  调查类的实践:  阳宗海砷污染事件调查报告  调查时间:  调查地点:云南省阳宗海  调查对象:阳宗海周边村民  调查方法:问卷与现场交谈  一、前言  阳宗海砷污染事件是近期比较受关注的案件,如何从一个水质优良的高原湖泊变成了可拍的“砒霜池”,吸引了大家的兴趣。

事件的首末现在已真相大白,但是周边村民的生产生活所经受的沉重打击却迟迟得不到解决。

  二、正文  阳宗海是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之一,2002年以来,阳宗海的水质已经连续6年保持优良。

近期,环保部门监测到阳宗海水体砷浓度出现异常波动。

经省环保局对阳宗海周边及入湖河道沿岸企业进行紧急检查,排查出8家企业有环境违法行为,并初步确定,阳宗海水体砷污染的主要来源是云南澄江锦业工贸有限公司,该公司违反国家规定,未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大量含砷废水在厂内循环,由于没有做防渗处理,多年积累的砷污染物逐步渗漏释放,污染地下水,导致阳宗海的水体严重污染。

  事件发生后,省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决定,立即实施“三禁”:禁止饮用阳宗海水,禁止在阳宗海游泳,禁止捕捞阳宗海的水生产品。

立即采取坚决果断措施,查处污染企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切断污染源;全面启动阳宗海污染综合治理措施,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将阳宗海的水质恢复到III类。

  2009年6月2日上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云南省阳宗海砷污染案件终于有了一个阶段性的结果。

云南省澄江县人民法院对阳宗海砷污染案件做出一审判决,判决认定被告云南澄江锦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600万元;被告人李大宏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被告人李耀鸿、金大东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各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但三名被告均称自己无罪,被告方辩护人提出对阳宗海砷污染主要污染源进行重新鉴定。

澄江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单位及辩护人提出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鉴定结论不客观真实,要求重新鉴定的理由不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审判结束后,被告单位及三名被告人均对判决不服,当庭表示将上诉。

  调查结果显示:  51.93%的村民只在最近几个月才知道阳宗海的水被污染,由此可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附近村民一直用着阳宗海水(灌溉、打渔、饮用)。

而阳宗海的污染却在不断的积累,相应的,村民的身体健康也不断受到侵害。

报道上都声称“阳宗海砷污染事件未发生人畜中毒”现象,但事实是锦业公司的员工在事件曝光之前已经有员工中毒的案例。

而且周边庄家的收成,就村民讲,也有所减少。

报道上的说法是否有些偷换概念

  40.32%的村民在此事披露之前便发现异常,而40.32%的村民中有88.00%的村民反映过。

我们看到反映过的村民中有63.63%的觉得当地政府消极拖延。

“在调查过程中,百姓都有说到当地政府的种种行为不当:一方面,我们看到当地政府为了搞好当地经济积极引进‘外资’;另一方面,我们又看到当地政府引进的各种企业在不断地蚕蚀、破坏当地的生态基础。

一方面GDP上升了、形象好了、面子有了;另一方面环境却污染了、生态却破坏了,百姓没法活了。

”  75.81%的村民以种植为主业,也有的村子是以渔业为主。

政府实行“三禁”之后,村民的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都成了大问题。

据调查,“三禁”之后很多村民改为主要依赖自来水,对他们来说也是或多或少的负担。

  51.61%的村民对砷污染完全不了解,只知道阳宗海被污染,政府实行“三禁”。

村民对砷污染的重视还不够,据报道,“三禁”后还有人在阳宗海里游泳。

政府在事件后匆匆实行“三禁”,但并没有向村民着重强调后果的严重,致使村民没有足够重视。

  发现的问题:  阳宗海砷污染事件的发生并非偶然。

之所以会造成现在这么严重的后果,是长期积累而来的。

当地政府也并非对此事全然不知,只是碍于该公司所带来的,无论是对当地还是政府机关及个人,所带来的经济利益,而将一些事件“压下来”。

除云南澄江锦业工贸有限公司外,阳宗海周围还有几家工厂都长期向阳宗海排放废弃物,只不过前一公司是主要责任人。

但之后的判处却是该公司及相关人员承担全部责任,他们甚是不平的声称要其他公司也承担相应责任。

就笔者认为,对该公司及当事人的处罚远远不及他所带来的损失。

  村民的利益谁保障

砷污染事件发生后,很多报道都说这一事件没有影响到村民的生活。

这是完全未经过实地考察的不负责任的官方论调。

附近村民的生活和灌溉用水以前一直是主要依靠阳宗海水,而“三禁”后,可以说人们的用水成了大问题。

至今,审判也告一段落,但人们的用水问题却无人问津。

有的以打渔业为主的村民更是备受其害,失去的生活来源。

很多报道都强调这次事件造成了多少亿的损失,但最大的受害者还是老百姓,却无人为百姓说话。

当地政府应及时落实村民的补贴问题,建立工作或创业平台,为当地失去经济来源的村民提供方便,保障村民的生活、生产问题。

防止村民偷用阳宗海水和下湖捕鱼事情的发生。

同时,也要关注当地村民的健康问题,进行健康大普查,预防砷中毒相关疾病的发生,保障村民的健康问题。

  附近村民普遍对砷污染知之甚少。

“砷”这个字对于当地村民来说相当陌生,甚至根本就没听说过。

也有人将阳宗海形象的比喻成“砒霜池”,使得普通百姓能够对此有更生动的理解。

但这样也未起到更深一层次的作用,村民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未引起他们的足够重视。

之后还有小孩子在阳宗海里游泳,这是多么危险的行为。

有必要加强对当地村民进行阳宗海砷污染事件宣传和砷宣传,一方面让村民全面了解事件前后,提高村民对自己所处环境的关注度,另一方面让村民了解砷污染的严重性,使村民意识到阳宗海砷污染不仅影响到自身经济利益,而且对身体健康的影响也很严重,让村民关心到自己的身体健康。

这也是我们大学生力所能及的事情,我们可以利用我们的知识对当地学生及家长进行砷污染以及进一步的环保知识宣传,让他们不仅认识到砷污染的严重性,也可以自觉对自己周边的环境进行保护。

每个人都作出自己能够达到的努力,相信该事件便可得到最圆满的解决。

  事件曝光之前就知道一些情况的村民称,他们也曾向上级反映过,但却没有人给他们答复。

因此有必要针对阳宗海周边村庄,建立完善的监督举报平台,将相关污染问题及时有效地反映出去,避免因为信息闭塞而导致再次污染事件的爆发,从而更有效的保护阳宗海。

当然,监督举报平台必须能直接将问题反映到相关机关,避免在反映过程中就被拦截下来。

总而言之,政府部门的职责明确对我们社会生活的正常有序是很有必要的。

  当阳宗海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进入了法律程序之后,由此带来的如何加大环境执法、用法律为环境保护把好门等问题,更值得引起社会的关注。

审理重大环保案件对于我国的司法机关还不是很熟悉,我国的环保法律也还不是很健全。

阳宗海砷污染案件的审理中,被告方之所以能够抛出“地震论”、声称自己并非砷污染的主要来源,与我国环保方面的立法、司法、执法也 存在着一定关联。

因此,我们要从这次事件中吸取经验教训,完善我国环境保护相关的立法、司法、执法。

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也是对我国环境司法保护的又一次有利尝试。

相信在不断的尝试与改进中,我国的环境司法保护会愈加完善。

  三、结束语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为此付出的环境代价也是相当沉重的。

近年来,我们也愈加认识到了经济发展的环境保护之间的辩证关系,脱离的环境保护的经济发展是不会长远的。

因此我国提出了可持续发展观,这是一项具有开创意义的政策。

我们当下所要做的,就是将这一政策落到实处,建立起完善的司法行政体系。

另一方面,国家的一切政治行为都是为了人民。

我们要把人民的利益放到首位。

这不仅仅是口头上的,而是要落到实处,为百姓办实事。

发生像阳宗海这样的事件,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时,也要时刻想着事件中正遭受损失的百姓。

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见和建议

这只是一句口号,关键是谁是黑恶势力,怎么界定,现有的黑恶势力在为谁服务,可怕的是,把政府有意见得不到解决的,普通百姓定成黑恶,真心在帮你期待采纳,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