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心得体会 > 交通执法专项整改心得体会

交通执法专项整改心得体会

时间:2020-04-28 12:31

公安机关执法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活动的工作总结

主要写一下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以及不足,最后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

转载: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

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

总结与计划是相辅相成的,要以计划为依据,制定计划总是在个人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

总结的基本要求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

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工作的主客观条件、有利和不利条件以及工作的环境和基础等进行分析。

2.成绩和缺点。

这是总结的中心。

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

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什么性质的,怎样产生的,都应讲清楚。

3.经验和教训。

做过一件事,总会有经验和教训。

为便于今后的工作,须对以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

   今后的打算。

根据今后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吸取前一时期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等 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不夸大,缺点不缩小,更不能弄虚作假。

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

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

  3.要剪裁得体,详略适宜。

材料有本质的,有现象的;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去芜存精。

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该详的要详,该略的要略。

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日期

公正廉洁执法心得体会

公正廉法活动心得体会 党的十五大作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治国重大决策。

实现这一基本方略,对人民警察而言,最重要的途径和最根本的要求就是要做到公正廉洁执法。

公正廉洁执法是社会主义法制的根本要求,是人民警察实施法律监管的核心和灵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众望所归。

通过开展的“公正廉洁执法活动”专项整改活动的学习,使我感受颇深,有三点深刻认识:(一)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实事求在司法活动中坚持实事求是,核心是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重要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是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在司法工作中的集中体现,是人民警察执法思想的核心。

联系工作实际,要真正确立实事求是的执法意识和执法精神,就必须把实事求是贯穿于司法活动的全部过程中,追求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在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还体现着形象公正。

公正形象的树立,是通过每一个人民警察在执法中表现出的素质、修养、文明程度及其仪表举止等形象来体现的。

(二)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办案是公正执法的关键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是人民警察履行法律监管职责,维护司法公正的主要手段。

严格执法必须明确和坚持:一是不论什么人都必须依法办事,不管其手中的权力有多大,违反法律就一定要受到追究;二是不论什么人违法犯罪都必须按同一法律标准处理;三是不论什么权力都必须依法行使,受法律约束,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代替法律的规定,干预法律的执行,阻碍法律的实施。

要围绕大局,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的犯罪工作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的犯罪活动,坚决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有组织犯罪、暴力性犯罪和多发性犯罪,强化诉讼法律监督。

(三)加强队伍建设是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根本加强队伍建设,教育是基础。

必须优化人民警察的公正执法意识,从思想上解决好究竟代表谁的利益,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

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影响和侵蚀,在思想上筑起一道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不以权谋私、以案谋私,不滥用权力,自觉廉洁执法。

加强队伍建设,制度是保证。

要着力于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

一是建立统一执法规范制度。

二是建立统一的监督制度。

加强队伍建设,监督是关键。

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

消除司法方面的腐败现象,确保公正执法,必须强化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

建全公开竞争、择优汰劣的运作机制。

实行竞争上岗、岗位轮换、双向选择、分层聘用、上下交流、综合测评等制度,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确保公正执法。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高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意识。

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人人知法、依法、护法、守法并自觉用法的社会风尚,这是公正廉洁执法所需要的,也是司法公正的客观要求。

规范化执法执勤心得体会

各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的通知》(工商竞争字〔2014〕99号)精神,经省局研究决定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八闽红盾出击”――2014年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

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6月16日               “八闽红盾出击”――2014年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八闽红盾出击”――2014年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以下简称集中整治),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落实工商总局《通知》要求,用三年时间分行业、分领域,持续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集中整治。

今年是集中整治的第一年,全省工商系统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落实省局党组“宽进严管”部署,进一步树立“八闽红盾卫士”良好形象,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打造公平高效、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

  二、整治重点  以互联网领域、汽车及配件销售维修、家具建材装修装饰、公用企业等四个行业和领域为重点,集中整治社会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不正当竞争、消费侵权、假冒伪劣等突出问题。

在此基础上,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可以增加整治重点和内容,并做到突出重点、各有侧重、兼顾其他。

  (一)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网络商品交易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以下行为:  1.网络商品经营者通过互联网销售仿冒假冒商品。

  2.网络商品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

  3.网络商品经营者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网络商品经营者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或在网页宣传中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网络商品经营者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进行虚假宣传;互联网企业之间进行的虚假宣传。

  4.网络商品经营者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等商业诋毁行为。

  5.网络商品经营者与交易平台工作人员之间给予和收受商业贿赂的行为。

  6.网络商品经营者在网络交易中以附奖附赠的方式推销质次价高的产品、最高奖额大于5000元(含以虚拟物品为奖品在网络市场约定金额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限额)的抽奖销售、欺骗性有奖销售。

  7.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商品经营者在开具发票,用户账号、密码及资金安全保护,用户隐私信息保护,退换货规则,消费纠纷处理,合同条款解释权等方面利用格式合同条款免除或部分免除自身责任、扩大自身权利、加重合同相对方责任或排除合同相对方权利等合同违法行为。

  8.利用互联网从事“傍名牌”侵权行为。

  9.利用互联网从事销售“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违法行为。

  10.互联网领域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汽车及配件销售、维修行业不正当竞争及其他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汽车集中交易市场(含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品牌销售企业及其分支机构(4S店),汽车维修装饰装潢等服务的经营者,汽车市场各类中介机构的下列行为:  1.销售侵权仿冒产品或使用侵权仿冒产品进行汽车维修、保养。

  2.对汽车配置与功能进行夸大、对产品价值进行夸大、虚假允诺“零利率零手续费”等虚假宣传行为。

  3.汽车4S经销商向整车厂相关人员进行贿赂取得畅销车配额;采购汽车配件、养护用品或配饰过程中,个人或公司暗中收取相关供应商好处费(正常商业返点、返利除外);以商业贿赂手段取得保险公司、行政机关等单位定点维修资格或获得政府采购集团购买过程中的交易机会。

  4.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诋毁行为。

  5.汽车市场主体违法规定从事品牌汽车销售等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擅自变更经营地址行为。

  6.对新上市车型或紧俏车型违法强制加价销售或者强制搭售其它商品(服务)销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隐瞒车辆瑕疵;经销走私、非法拼(改)装车辆。

  7.经销或在汽车维修、保养中,使用没有标注产地、产品名称、无产品合格证等标识、质量不合格、走私的汽车配件;维修服务和装饰装潢中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虚报工时、虚报故障;不按有关规定履行“三包”责任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8.汽车市场中广告违法行为。

  9.利用格式合同条款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扩大经营者自身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故意混淆“定金”和“订金”,排除消费者要求退还“订金”权利的违法行为。

  10.汽车市场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家具、建材、装修装饰行业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重点整治家具、建材、装修装饰经营者以下违法行为:  1.以未经科学检测、没有鉴定结论、没有统计数据等真实、科学的依据所进行的“评比、推荐、评奖”的结果,进行宣传的。

   2.销售仿冒假冒家具、建材、装饰材料。

  3.在“包工包料”等装修装饰工程承包中,使用仿冒商品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4.装修装饰经营者采用商业贿赂手段取得装修装饰工程项目;家具、建材经营者以商业贿赂的手段推销产品。

  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6.家具、建材、装修装饰行业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限制竞争行为。

重点整治公用企业和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行为,以及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实行地区封锁、行业垄断行为:  1.供水、供电、供气部门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购买其提供的水电气入户设备;强行向用户收取预付款或押金;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搭售不必要的商品;强制或变相强制向用户收取用电底度费;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的施工单位的设计、安装工程等服务;滥用农网改造中的独占地位,强制或变相强制农民购买其指定的产品和滥收费用;强制用户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

  2.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企业在销售过程中隐瞒或作虚假宣传,向消费者强制收取增值服务费;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向消费者强制收取上网费、流量费等;实行资费差别待遇、滥收费用和强制用户使用其他电信商品;在铺设住宅小区电信管道或进行入户安装时,限制其他经营者的竞争等。

  3.电视信号传输企业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接受其不必要的服务或购买不必要的商品;利用电视信号载波及发送的独占地位,限定用户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强制收取用户未使用有线电视前的不合理费用等。

  4.教育行业利用教材采购、校信通、校服定制、学生餐定制等工作中,指定经营、滥收费用。

  5.气象管理部门利用雷击风险评估、防雷装置设计图审核、防雷装置检测等行为迫使他人接受其指定经营者的服务或借机滥收费用等。

  6.公用企业利用具有的独占地位,在指定经营者的过程中收取被指定经营者商业贿赂的行为。

  7.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单位和个人购买指定的产品、服务,或者采取歧视性手段,阻碍、限制外地产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

  8.其他限制竞争行为。

  三、时间步骤  集中整治时间即日起至11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6月15日前)。

制定并细化集中整治方案,动员部署各级执法力量迅速投入集中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6月15日-11月15日)。

围绕本方案确定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一项一项治理,一个一个突破,以案件查处为抓手,重拳出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集中整治。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4年11月15日-11月30日)。

总结2014年集中整治成效和存在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和办法,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评出集中整治“优秀办案单位”、“办案能手”和“优秀案例”,为2015、2016年继续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积累经验、打好基础。

  四、组织领导  省工商局成立“八闽红盾出击”――2014年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叶木凯局长任组长,黄培惠、王应涛、许瑞察副局长任副组长,竞争执法处、市场处、办公室、法规处、广告处、企监处、消保处、商标分局、商检分局、检查总队等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一领导,研究解决集中整治中的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许瑞察副局长任主任,何铁舟、王力同志任副主任。

竞争执法处承担日常工作,负责集中整治的统一协调和具体组织实施;市场处牵头开展整治汽车市场违法行为;消保处、商检分局加大对汽车配件、家具建材装修装饰行业的抽检力度;检查总队直接查办或与竞争执法处联合查办跨行政区域和重大违法违章案件;办公室负责集中整治的宣传报道工作,在《福建工商简讯》设“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刊”;其他相关业务处室(直属单位)对各自业务职责范围内工作进行指导、督促。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反对地方保护,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这既是中央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的战略部署,也是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新要求。

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转的新形势下,紧紧围绕保护和改善民生,集中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促进行业规范,对于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障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把集中整治作为落实“宽进严管”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作为提升执法办案效能的重要抓手,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集中整治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级工商机关要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组织有安排,行动有计划,执法有监督,成果有评价。

要及时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专项执法行动情况,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力争将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地方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对互联网领域、汽车及配件销售、维修行业、家具、建材、装修装饰行业及公共服务行业一些具有行业性或普遍性的问题,在查办案件的基础上,要加强源头治理。

主动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各司其责、通力协作,共同发挥监管职能作用;积极帮助汽车及配件销售、维修等市场主体建立健全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机制,采取行政指导、召开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倡导企业制定自律经营的行业准则等有效措施,增强企业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积极探索建立汽车及配件销售、维修等市场主体违法经营公示制、专项抽查检查制等各项长效监管制度,进一步提高市场长效监管水平。

  (三)结合实际,开拓创新。

各地要紧紧围绕整治重点,同时结合实际情况,突出特色,各有侧重,在集中整治中不断拓展工商行政管理的新领域。

当前问题易发高发的互联网领域,不能成为工商行政管理的“盲区”。

各级工商机关要通过集中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替群众维权,帮企业打假,从“线下”到“线上”保障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设在泉州的“国家工商总局福建竞争执法取证中心”(筹建)以及其他已建成的网监中心,要发挥网络交易监测分析和电子取证的作用,为全省开展集中整治尤其是“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提供情报和技术支持,认真摸排线索,做好案源线索的落地查处准备。

未建立网监中心的设区市局,也要立足现有条件,借助其他资源,集中整治互联网领域的突出问题。

  (四)狠抓大案要案,强化执法协作。

各地工商机关要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开通受理投诉的窗口,同时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作用,畅通发现案件线索渠道,扩大案件来源。

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市场流通运行和监管工作例会上提出的“调查为主,追溯处理,结果公开”的监管要求,将查办案件作为集中整治的重要抓手,敢于亮剑、敢于执法、敢于碰硬,集中执法力量依法查办案件。

各级检查队伍要充分发挥专业队、机动队、突击队的作用,以坚决的态度,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案件查处工作中,集中查办大要案,力求案件数、罚没款较上半年有明显增长,执法办案成效有明显提升。

要加强信息沟通,强化执法协作,对执法行动中发现的带有系统性、行业性问题及跨区域案件线索,要及时逐级上报。

省局将加强对大要案件的统一指挥协调和督查督办,必要时由省局统一安排查处或挂牌督办,进一步增强执法合力。

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要按照加强两法衔接的要求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舆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各级工商机关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工商机关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职责和成果,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对典型案件的查处要注重留存图片、视频资料,并及时予以曝光,发挥教育警示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对查处的仿冒、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的不正当竞争案件要按照信息公示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

  各办案单位要强化案管系统规范运用,确保统计汇总的及时、准确。

各地要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的总结分析,从7月份开始,请各设区市局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开展集中整治的工作情况(含附件2)、典型案例及存在的问题通过OA网上报省局竞争执法处。

集中整治结束后,各设区市局于11月21日前将总结报省局竞争执法处,汽车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含附件3)同时报送省局市场处。

省局将对各地开展集中整治的情况进行月度通报,集中整治结束后进行总结表彰。

  竞争执法处:  联系人:杨军辉 电话:0591-87715940  传真:0591-87735651 邮箱:fjgsgpc@sina.com  市场处:  联系人 :余 华 电话:0591-87802635    工商总局关于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的通知  工商竞争字〔2014〕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根据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市场竞争秩序的实际情况,总局决定用3年时间分行业、分领域,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持续开展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2014年整治重点  在全面强化竞争执法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行业和领域每年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对其中易发高发、影响面广、危害较大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有效遏制相关行业、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高发多发势头,使市场竞争秩序有明显改观,促进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建设。

  2014年是集中整治的第一年,以互联网领域、汽车及配件销售维修、家具建材装修装饰、公用企业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集中整治社会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仿冒、虚假宣传、限制竞争、商业贿赂等突出问题(详见附件1)。

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总局确定的整治重点的基础上,可以增加本地执法重点。

集中整治行动时间为2014年5月--11月15日。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调整的新形势下,紧紧围绕保护和改善民生,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和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突出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拳出击,有计划、有目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促进相关行业规范,对于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障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工商机关要把集中整治作为加强市场监管,落实“宽进严管”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此次专项执法行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地工商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领导为组长的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并于5月底以前制定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组织有安排,行动有计划,执法有监督,成果有评价。

要及时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专项执法行动情况,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力争将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地方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对一些具有行业性或普遍性的问题,要加强源头治理,积极引导、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增强市场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和公平竞争、诚信经营意识。

  四、狠抓大案要案,强化执法协作  各地工商机关要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开通受理投诉的窗口,同时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作用,畅通发现案件线索渠道,扩大案件来源。

要集中执法力量,狠抓大要案件,敢于亮剑、敢于执法、敢于碰硬,依法查办案件。

要加强信息沟通,强化执法协作。

对执法行动中发现的带有系统性、行业性问题及跨区域案件线索,要及时逐级上报,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建议;对重大、复杂案件的进展情况、处理结果及其他重要信息,要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在查办案件工作中,省级工商机关要加强对大要案件的统一指挥协调和督查督办,必要时由总局统一安排查处,进一步增强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要按照加强两法衔接的要求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舆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各级工商机关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工商机关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职责和成果,积极取得社会支持;对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发挥教育警示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对查处的仿冒、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的不正当竞争案件要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

  各地要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的总结分析。

请各省级工商局从7月份开始,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开展集中整治的工作情况、典型案例及存在的问题上报总局竞争执法局,并于2014年11月30日前提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总结。

总局对各地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的情况进行月度通报。

  总局竞争执法局联系人:杜长红  联系电话:010-88650527   传真:010-68050304   邮箱:zfj@saic.gov.cn  附件:1.2014年集中整治工作重点  2.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14年集中整治工作重点  一、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1.网络商品经营者通过互联网销售仿冒商品。

  2.网络商品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

  3.网络虚假宣传行为:网络商品经营者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网络商品经营者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或在网页宣传中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网络商品经营者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进行虚假宣传;互联网企业之间进行的虚假宣传。

  4.商业诋毁行为:网络商品经营者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互联网企业间的商业诋毁。

  5.网络商品经营者与交易平台工作人员之间给予和收受商业贿赂及回扣的行为。

  6.网络商品经营者在网上开展有奖销售活动,以附奖附赠的方式推销质次价高的产品;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额大于5000元;以虚拟物品为奖品进行抽奖式有奖销售,虚拟物品在网络市场约定金额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限额。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关于汽车销售维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销售或使用侵权仿冒产品进行汽车维修、保养。

   2.对汽车配置与功能进行夸大,对产品价值进行夸大,虚假允诺“零利率零手续费”等,进行虚假宣传。

   3.汽车4S经销商向整车厂相关人员进行贿赂取得畅销车配额;采购汽车配件、养护用品或配饰过程中,个人或公司暗中收取相关供应商好处费(正常商业返点、返利除外)。

  注:4S店对消费者自愿选择车贷、车险,帮助代办相关手续,向贷款公司和保险公司收取一定手续费行为并向消费者明示的,不属商业贿赂,但超出一般行业管理或违背消费者意愿的除外。

  三、关于家具、建材、装修装饰行业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以未经科学检测、没有鉴定结论、没有统计数据等真实、  科学的依据所进行的“评比、推荐、评奖”的结果,进行宣传的。

   2.销售仿冒家具、建材、装饰材料。

   3.在“包工包料”等工程承包中,使用仿冒商品,利用虚假报价进行商业贿赂。

  四、关于限制竞争行为  1.供水、供电、供气部门: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购买其提供的水电气入户设备,如“最后两公里现象”;强行向用户收取预付款或押金;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搭售不必要的商品;强制或变相强制向用户收取用电底度费;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的施工单位的设计、安装工程等服务;滥用农网改造中的独占地位,强制或变相强制农民购买其指定的产品和滥收费用;强制用户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

  2.电信企业(包括移动、联通、网通等):在销售过程中隐瞒或作虚假宣传,向消费者强制收取增值服务费;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向消费者强制收取上网费、流量费等;实行资费差别待遇、滥收费用和强制用户使用其他电信商品;在铺设住宅小区电信管道或进行入户安装时,限制其他经营者的竞争等。

  3.有线电视台: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接受其不必要的服务或购买不必要的商品;利用电视信号载波及发送的独占地位,限定用户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强制收取用户未使用有线电视前的不合理费用等。

  4.教育行业:利用教材采购、校信通、校服定制、学生餐定制等工作中,指定经营、滥收费用以及商业贿赂行为等行为等。

  5.气象管理部门:利用雷击风险评估、防雷装置设计图审核、防雷装置检测等行为迫使他人接受其指定经营者的服务或借机滥收费用等。

道路交通安全总结

交通安全活动总结  落实人人参与的要求,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确保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交通安全活动总结范文,欢迎阅读。

交通安全活动总结范文一: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的原则,确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我校营造安全稳定的学习环境。

开展一系列活动,现对活动作如下总结:  1.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分工职责明确,既分工又合作。

同时,以班级为单位,各班主任要把交通安全工作列入一切工作的首位来抓,形成全体教师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  2.一次动员:全体教师利用第一周教师例会时间,有校长组织学习有关校园安全知识条例并签署安全责任状。

  3\\\/9月2日,利用升旗仪式,举行“学生教育周”启动仪式,并由校长进行以“交通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  4.一场视频教育:组织学生观看“交通安全警示实录”宣传片,增强了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学生将铭记于心。

  5.召开一次主题班会。

让学生讲述我们日常生活中存在的易发生车祸的危险地段、时段,发动学生自己来分析应如何避免车祸事故的发生。

  6.一期宣传:各班级出一期交通安全教育黑板报。

大队部通过宣传板块展示安全常识,以图文并茂、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全校师生都来了解、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

  7.一张手抄报:举行一次以“关注安全,关注生命”为主题的安全手抄报比赛。

  8.

对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工作你有什么看法?

开展非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人力板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通过专项整治,提高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的意识,有效遏制和减少非机动车、行人在路口因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交通事故和交通堵塞,实现主干道交通秩序良好;提高主干道非机动车、行人遵法率,实现灯控斑马线路口行人和机动车互相礼让的和谐交通环境。

二、整治重点:(一)主干道灯控路口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秩序。

(二)十类交通违法行为:1、违反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的;2、逆向、不按道行驶的;3、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未依法登记上路行驶的(无牌、无证);4、不按规定载人的;5、遇停止信号时,不停在停止线以外的;6、非残疾人驾驶机动轮椅车的;7、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8、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9、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10、行人实施其它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指在机动车道乞讨、发宣传单或名片、卖花等行为)一是领导重视要落实。

从目前情况来看,整治工作有断层,大队有部署,但个别派出所没有很好落实。

有的派出所没有制作劝导袖标或小红旗;有的放在所里,没有下发。

二是处罚措施要落实。

对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市局、支队均已作了明确规定,各单位要抓好落实。

三是宣传工作要落实。

各执法点要学习晋安大队、象园派出所的做法,设置整顿警示牌,同时要落实好中小学生交通违法记分卡制度。

四是督察工作要落实。

各分局、大队领导要亲自带队上路,反复督察,落实责任,扎扎实实地抓好非机动车、行人专项整治工作,争取路面交通秩序有明显改观。

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重庆二塘中学消防通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根据区教委关于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治理工作的指示精神,我校对校园的所有消防通道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校长屈有成为组长、副校长傅白言为副组长的消防通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整治行动。

在整治工作期间,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例会,分析整治工作、研究落实措施,形成了分工明确、齐心协力、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的良好氛围,确保整治工作一步一个台阶、逐项落实。

二、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整治楼房过道,提高疏散能力。

对单一出口的楼房过道乱堆乱放的现象进行整改,杜绝了单一出口楼房过道狭窄。

(二)进一步完善消防通道的疏散线路标志及照明设施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存在的问题。

1、我校家属区与学校基本隔离,但家属区的消防通道须经过校园,学校管理难度增大。

2、校园大门外偶有车辆乱停乱放,存在隐患,但学校没有执法权,不能彻底治理。

(二)工作建议。

希望能增加校园执法人员编制和专项工作经费,确保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工作主要经验(一)从大局思考。

我校召开专题讨论会,学习研究上级指示要求,分析理清消防安全与经济建设与社会稳定、个别利益与安全稳定大局的关系,清除了模糊认识,从而使整治工作稳步前进,最终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总之,在过去的一年,在上级的指导和关怀下,在学校广大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校在消防通道

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重庆二塘中学消防通道专项整作总结根据区教委关于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治理工作的指示精神,我校对校园的所有消防通道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校长屈有成为组长、副校长傅白言为副组长的消防通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整治行动。

在整治工作期间,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例会,分析整治工作、研究落实措施,形成了分工明确、齐心协力、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的良好氛围,确保整治工作一步一个台阶、逐项落实。

二、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整治楼房过道,提高疏散能力。

对单一出口的楼房过道乱堆乱放的现象进行整改,杜绝了单一出口楼房过道狭窄。

(二)进一步完善消防通道的疏散线路标志及照明设施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存在的问题。

1、我校家属区与学校基本隔离,但家属区的消防通道须经过校园,学校管理难度增大。

2、校园大门外偶有车辆乱停乱放,存在安全隐患,但学校没有执法权,不能彻底治理。

(二)工作建议。

希望能增加校园执法人员编制和专项工作经费,确保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工作主要经验(一)从大局思考。

我校召开专题讨论会,学习研究上级指示要求,分析理清消防安全与经济建设与社会稳定、个别利益与安全稳定大局的关系,清除了模糊认识,从而使整治工作稳步前进,最终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思想上高度重视。

积极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充分认识安全疏散通道对于降低火灾损失、减少人员伤亡的重大意义,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认真研究

关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专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总结文章 大约3000字左右

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活动总结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活动总结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专项整顿活动工作总结 根据局党委统一部署安排,今年7月20日至8月20日,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专项整顿活动。

我们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动员部署,把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活动贯穿于我们的日常工作当中去,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真诚、勤奋、创新”的平阴交通精神,按照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端正执法思想,从自身存在的不足着手,狠抓队伍建设,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下面,就我们稽查站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工作情况作总结: 一、以执法公正为核心,狠抓执法队伍思想作风建设 交通行政执法工作面对广大运输业户,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一举一动都会引起强烈反映。

为了确保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我们十分注重法治理念教育和思想作风纪律教育,使全体稽查员牢固确立严格“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

首先是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法制理念的学习教育。

在宣传发动阶段,针对部分稽查员执法理念偏差问题,我们召开了动员会,提高熟悉,统一思想,深刻领会这次专项整顿活动的目的意义,学深学透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意识,要求稽查人员做到“三理”:处罚违章要有理,宣传教育要讲理,执法尺度要合理;“四心”:调查核实要细心,说服教育要诚心,对方急躁要耐心,纠正违章要公心。

要求全体队员严格遵守“三条纪律”:服从指挥雷厉风行、公正执法不徇私情、廉洁自律克己奉公,执行“六个不准”:不准粗暴执法,不准徇私舞弊,不准酒后执法,不准擅离职守,不准吃拿卡要,不准以权谋私。

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其次是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

在动员会上,我们做出了加强思想作风纪律教育的举措,以“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为核心,以提高稽查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以解决稽查队伍中的突出问题为抓手,对广大党员干部和稽查员进行增强党纪、法纪和政纪观念的教育。

一是加强学习。

结合在全体党员中开展的读书学习活动,采用分组学习、支部学习以及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重点学习八荣八耻、党纪、党章等,使人人明确教育的目的意义,扎实参与的自觉性。

二是认真查找问题。

在自查整改阶段,我们认真展开“五查”活动即:一查着装。

主要检查上岗过程中着装问题,是否存在不统一着装、不按季节着装、着装不整等问题;二查纪律。

对照这项活动的具体内容主要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党员干部能否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三查工作作风。

主要检查工作责任心强不强,稽查员是否恪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尽心尽责,对待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是否存在推诿、拖拉作风,工作作风是否踏实,是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集体意识;四查工作效率。

主要检查工作职责是否明确,是否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否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对待工作是否存在态度懈怠、久拖不办的现象;五查廉政自律。

主要检查工作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现象,是否能遵守廉政规定和禁酒令,是否在思想上、生活上、工作上存在耍特权、摆威风、自我放纵、贪图享受、铺张浪费等现象。

针对查找出的问题,通过思想作风纪律教育活动,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收到了较为明显的效果,在履行职责和工作创新上有了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了新的改进,群众对稽查工作的满足度有新的提高。

二、以“促进规范、公正执法”为抓手,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水平 我们在规范执法程序上着重抓好三个方面。

1、建立各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

程序规范是实施依法行政的有效途径和根本保证。

我们针对各种违章情况制定了相关执法程序,实现了违章处理规范化、程序化。

我们还对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出示证件制度、告知制度、调查制度、时效制度等制度予以明确与细化,严格要求稽查人员予以遵守,明确执法程序流程。

这些制度、措施都有效地保证了程序的规范性、执法的公正性。

2、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行为。

这是稽查规范化建设的根本所在。

在日常执法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坚持严格执法,主要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严格依法稽查。

果断做到法无明文规定的不得处罚,应受处罚的行为构成符合法定情节,不得徇私枉法,保证行政处罚的内容和程序合法;二是严格做到执法公开、公正。

我们制定具体的处罚标准,严格规范自由裁量行为,加强审核,杜绝执法畸轻畸重,尽量保证公平、公正。

重新制作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执法依据、程序、相关内容等规定。

三是切实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在日常执法中,我们倡导教育先行,对当事人能主动意识到违章并积极整改的,我们一般不予处罚。

四是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日常执法过程中,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实行违章稽查和处罚决定分离,实行“罚交分离”制度,明确告知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严格遵守各项执法程序制度,保障当事人行使其陈述权、申辩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

3、加强内务工作,规范档案治理。

内务治理规范化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是规范执法证件治理。

严格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年审,执法人员执证率达100%,而且在执法活动中必须实行亮证执法;二是规范各类文书使用与治理。

文书使用严格登记治理,实行交旧领新,对一些重要文书实行备案留档制度。

对各类执法文书统一格式,规范填写,避免执法随意性;对登记保存的物品按规定处理,不定期的监管停车场的经营行为,确保无违纪行为发生。

三是规范档案治理。

我们建立案件档案归档、保管、借用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制度。

三、以强化监督和创新执法为手段,提高执法能力 针对业户对执法工作的偏见和执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我们一方面强化监督手段,另一方面不断创新执法模式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树立新形象,提高在群众中的认知度和满足度。

1、切实落实执法责任。

通过学习兄弟县市的先进经验,结合我们的实际情况,我们细化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执法工作责任。

非凡是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平时群众反映较多的执法问题,根据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追究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切实改变责任不明确、查究不到位的状况。

从而全面提升交通治理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

2、严格审核,把好交通违章案卷质量关。

案卷审查是行政处罚的最后一道关,不能出一点差错。

执法案卷的审核主要是对执法人员的执法程序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裁量是否适当等方面进行审核,是保证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公正、公平,防止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变更的发生。

对此,我们对审核案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成立会审小组,定期会审,层层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了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

3、及时调查,认真处理群众上访与投诉。

为进一步深化信访投诉机制,畅通群众投诉渠道,我们向社会公开执法公示制度,并将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投诉,今年以来,累计接受群众来电1次。

对群众的来电,我们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所规定的内容,尽快落实、整改处理。

在接受上访与投诉的案件中,我们基本能做到事事有登记,件件有落实。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实现依法行政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也是个长期的过程。

因此,我们将紧紧围绕局党委中心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促进全县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2018年商务局开展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范文

2018年商务局开展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范文  商务局XX年开展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紧急通知》(商办秩函[XX]8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坚持以“防范为主,源头治理”为原则,强化日常监管,在严查“瘦肉精”猪肉、病害猪肉及注水猪肉上市销售期间,同时开展了私屠滥宰行为的排查和整治工作,有效净化了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和销售环境,确保了肉品质量安全。

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  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为认真贯彻执行商务部、甘肃省商务厅和市商务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部门职能,我局本着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站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与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意识,仔细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堵住管理漏洞,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始终保持对私屠滥宰以及向生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围绕保障全区肉品质量安全这个中心,大力实施“放心肉”工程。

对辖区内2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工作,收到了显著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依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紧急通知》和《xx市xx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

为切实做好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厂专项整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