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协警心得体会
交通协警.很辛苦.很受气.很难让人理解.风里来.雨里去.为他人的安全默默地做交警的助手.老百姓的护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规定,交通警察执勤执法时应遵循什么规定
应遵循<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本规范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1999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颁布的《道路交通管理执勤执法规范用语》(试行)同时废止。
请点采纳
求学习心得体会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保证
学习心得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证: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
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
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这些条例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
所以在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
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
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
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以人为本”,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
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四、《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
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
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
所以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
满分马路站岗心得体会
站岗心得今天早上,我在某红绿灯路口为创文明城市站岗,站得腰酸背疼、喊得嗓子冒烟不说,心里还颇为不爽,好心当做驴肝肺啊。
交警部门将这种做法称之为“让准司机体验交警管理交通的难度,千万别当马路杀手”。
今天我也出现在这样的人群中,体验摇旗站岗的感受。
我穿着反光背心,摇着“文明交通,从我做起”字样的小黄旗,如果有市民违反交通规则,就挥动我手中的旗帜及时制止,这天,我体会到了交警的辛苦,心得如下:不良现象:行人横穿马路,不走人行道,交通劝阻员吹口哨,行人当作耳边风,完全置之不理;行人在机动车道上打的士,占用机动车道;当我过去劝阻时,有的行人仍然置之不理,我又是吹哨,又是吆喝,我对他说安全第一,生命重要之类的话,有些行人会很羞涩地笑笑,说句“不好意思”“对不起”“我错了”之类的话,不知道下次会不会知错就改,但是我很欣慰。
行人闯红灯,无视红绿灯的指示,红灯和绿灯都是一个灯,我发现这些行人当中有些甚至
防范路口事故的心得体会的征文
公安部《关于加强交通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定,交通辅警的职责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现场,抢救受伤;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时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重要情况;接受群众求助
真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学习交通安全心得体会 作文500-800字
珍爱生命 平安出行每天早上当我背上书包,骑上自行车的一瞬,妈妈都要叮嘱我:要注意安全。
回到家里,爸爸又一再强调,要注意安全。
是的,安全在我们生活中是极为重要的。
有许多人就是因为不遵守交通法规,不重视安全,而给我们留下了血的教训。
我的爷爷是80高龄的老人了。
每天清晨,他都要去河堤晨练。
可那天早晨,当他走在斑马线上,突然间祸从天降_爷爷被一辆飞奔而来的摩托车撞倒了
消息传来,我心急如焚,立刻怀着忐忑不安的心赶到了医院,看着躺在病榻上的爷爷,是那样的痛苦,那样的无奈,我眼里情不自禁地流出了眼泪,想到爷爷不是因为生病,而是因为车祸才在生死边缘上挣扎,我不禁对那个肇事者产生了痛恨_难道他不明白过斑马线时要减速行驶吗
2005年的一个冬天,我的一个邻居,一位中年男子,为了挣钱养活妻儿老小,远赴浙江打工。
可就在那天晚上,在上夜班的途中,走在人行道上的他,被一辆突如其来的大货车撞飞了,这一撞,他再也起不来了。
可他家里面还有年迈的双亲、病卧在床的妻子、一双正读中学的儿女等着他寄钱回家呀
车祸,这无情的车祸
每年有多少司机因为违章驾车,使多少人命丧黄泉;有多少司机因为酒后开车,给多少家庭带来不幸;又有多少司机为了抢时间,争一秒,把自己送上了不归路……每年电视、报纸、媒体上,都给我们讲述了一起起不是故事的事故;我的爷爷、我的邻居,一个个活生生的事例、一件件血的教训,足以让世人觉醒。
生命是无价的,它对于每个人都只有一次,我们应该要好好的去保护它;生命同时也是脆弱的,如果发生什么意外,会留下永远的伤痕。
据了解,我国平均每5分钟就有一人丧身车轮,每1 分钟都会有一人因为交通事故而伤残。
每年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达数亿元。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国中小学生平均每天有40多人死于车祸,相当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消失
在这个文明和谐的社会里,司机叔叔,当你举杯豪饮时,是否想到,就是拿命赌博;当你惬意超速驾驶时,是否想到“快车乐一时,祸起痛一生”;当你意如闯红灯时,是否想到红灯短暂,生命无限……而我们作为中学生,更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当我们肩并肩“潇洒”地骑行上街时;当我们在马路上嬉笑打闹时;当我们不注意来往车辆横穿马路时;我们应该想到,这样做的结果会是什么
安全对我们来说太重要了,只要稍微不注意后果将不堪设想
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生命的安全,为了爸爸妈妈放心工作,我们一定要牢记_生命有了珍爱才更加安全, 生命有了珍爱才更加宝贵,生命有了珍爱才更加灿烂。
让我们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珍爱生命平安出行自从我们诞生到世界上以后,我们就受到来自不同地方的各个亲人深爱。
从小父母就希望我们能健康快乐地成长更希望我们学会自我保护,注意安全,能高高兴兴去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但希望终究是希望,我们一定要学会避免交通事故,爱惜自我生命。
然而学会避免交通事故,爱惜自我生命却是简单又困难的:生命是神奇的,只要有耐心、有毅力,它就是坚硬耐磨的钢铁;但是只要稍不留神,生命就成了一棵弱不禁风的小草。
可是,很多人的生命就是因稍不留神而丢掉,成了“”的轮下魂,车下鬼。
在如今这交通工具泛滥的时代,我可以很认真地说,虽然现在我们的国家为人们的出行安全做了努力,还制定了许多与之相关的法律,但还不够,仍有一些人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举个例子,就像前些日子,在昆明工作的一个司机就认为自己酒量大,喝了酒后开车出门兜风,后来与一辆摩托车相撞。
我们永仁的一位客车司机为了多赚钱而不断在路途中非法接客这样使原来只能载19人的小客车爆载31名乘客,之后一场悲剧发生了,因为超载这辆小客车不幸掉落99.1米的深谷,使之9人当场死亡,一名重伤者急救无效也死亡……我还记得我就用生命开过玩笑。
那是我上四年级的时候,我与迎面而来的大汽车争分夺秒过马路,差点被车撞上,真险
我至今还有余惧。
总而言之你闯红灯时想过安全吗
你在马路中心玩耍时想过安全吗
你超速行驶时想过安全吗
你想过你这样做时父母的心情吗
一定要爱惜生命呀
生命对于每一个人都只有一次
在这里我还想说的是:生命有了珍爱才更安全;生命有了珍爱才更长久;生命有了珍爱才更灿烂
让我们为珍爱生命、安全出行的人喝彩吧
接下来我要警告不知爱惜生命的人铭记“宁等三分,不争一秒
”爱自己的生命就等于爱自己的亲人
想想,父母对我们付出了那么多的关爱,寄托了那么多的希望,其实我们对父母最好的回报也就是爱惜自己的生命。
同学们,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亲人的健康,为了生命的安全,让我们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珍爱生命平安出行生命,就像手中的玻璃球,你一不小心,它就会从你手中溜走,永远的破碎。
然而安全,就是生命的保障,它能让生命,在这个世间,永远的绽放……没有了安全,一家人会家破人亡;没有了安全,将有多少生命被死神我在手中;没有了安全,世间将一片荒凉……尽管安全在有些人心中有了位置,但是他们一时的疏忽却造成了芒以弥补的过失:司机喝了两杯酒,认为自己喝一点酒不算什么,结果人财两伤;有人骑自行车在公路中间飞奔,认为自己车技很好,不怕什么,结果出现了惨不忍睹的一面;有人在悬崖旁开快车,向显示一下自己,结果坠入深崖,还牵连了一些无辜的人……正是这些侥幸的心理,让他们永远的离开了人世,所以,安全不能轻视,不能疏忽,要时时注意。
我们的侥幸心理,造成了交通事故,事情的突发还是让我们始料不及。
所以,我们要远离不安全的事物,为我们的生命去负责……,而美丽却有很多次,不要因为一时的大意而葬送了美好的前程,明天等着我们去创造,去开拓,倘我们用安全做美好前程的保障。
珍爱生命,平安出行,珍惜自己的生命,不要让它白白的流逝,让它在我们的手中永远的矗立,让它在世间变的永恒……我还是那句话,那句真诚的话:珍爱生命……平安出行……珍爱生命平安出行月亮下去了,朝霞如血出来了。
花儿、草儿绽开笑脸,扭着腰枝,醒来了,但是,我可爱的妈妈,却再也回不来了。
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夺走了她年青的生命,打散了全家的幸福。
我再也不能撒娇的喊一声“妈妈”了。
落日的余晖不时的变换着颜色,好像上帝在天空涂上了金色、红色和黄色,那里有妈妈的鲜血。
珍宝失去了还可以找到,而生命丢失了却永远无法找回。
生命之花是刚毅的,它让人思索,它让人追求,他让人领悟,只要有毅力,它可以克服一切困难。
然而,生命又如一颗弱不禁风的小草,那么脆弱,只要稍不注意,它就会从你的手中溜走。
可见我们的生命多么需要安全啊
车祸是夺取人类生命的无形车手,一天里、一年里,不知因车祸消失的生命有多少,无数个无辜的孩子失去了母爱、父爱;无数个家庭失去了顶梁柱;无数个父母失去了孩子。
那一声声喊,一滴滴泪,触目惊心、撼天动地。
血的教训,“开快车,”血的教训,“疲劳驾车,”血的教训,“。
”有生命,有健康,才有未来;有希望,让我们用逝者的灵魂点亮安全明灯,给道路一扇安全的门,用以保证让人们平安出行,畅通人生的道路珍爱我们的生命。
因为有生命你奔流不息,,情无垠、爱无垠,因为有平安你幸福、你光荣。
一时的大意,一生的伤痛。
让我们用血的教训谨记:“手握方向盘,时刻想安全。
”“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
”“带上平安上路,载着幸福回家。
”这些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祝福人类少车祸,多平安,珍爱生命。
哎,在朝霞如雪的槐花飘香的院子里,我怀念着妈妈。
火红的霞光让我觉得孤单冷清,圆圆的太阳更加重了我对妈妈的思念。
今后的日子里我们家将再也不会有日圆之夜了。
我下定决心,做一个交通安全志愿者,用妈妈的生命之血为交通安全竖警界线,敬告天下人们: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珍爱生命平安出行2007年的一个夏日,我们来到包头市土右旗萨拉齐镇,最直观的感觉是城镇的建设今非昔比,一条条新修的宽阔马路贯穿城区,商铺林立,车流不息。
昔日尘土飞扬的小镇,如今已初步具有城市的味道。
一路信马由缰地走去,不经意间,发现镇内的交通标志也明显增多,尤其令人感到欣慰的是,一些骑自行车的行人到了路口,也能随着信号灯的指示停顿下来,不了解土右旗交通历史的人,可能对此会轻视一笑,觉得这根本不值得一提,但我们知道,在2004年之前,整个萨拉齐镇尚未有一处红绿灯,不光是自行车,就是机动车辆也大多是“跟着感觉走”,土右旗交警在工作中的困难可想而知。
红灯停、绿灯行,包头市区中司空见惯的一幕,在这里其实具有不一样的分量和意义。
它从侧面反映了这一个地区交通环境的改善和居民交通安全意识的增强。
据此,我们走进土右旗交警大队,对土右旗的交管工作进行了采访。
现任包头市土右旗交警大队大队长的刘晓军介绍说,土右旗交警大队是包头市交警支队所属的一个边远大队。
辖区有、省道、县道、乡道57条,道路总长551公里,全旗共有35万人口,8个乡镇98个行政村,大队现有工作人员60人,日常交管工作十分繁重。
2007年 ,大队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确定了“先城区、后农村,先治公路两侧相对偏远农村”的交管工作思路。
萨拉齐镇作为旗委、旗政府所在地,是土右旗交警大队交管工作的重点之一。
城镇篇2004年,在萨拉齐镇装上第一部红绿灯时,大队民警内部是有争议的,因为,就当地的老百姓的交通安全意识、行为习惯而言,即使是最基础的红绿灯交通设施,也是很难接受的,如果红绿灯行同虚设,街头百姓不听交警管理,将会有损交警的执法形象。
但是,当时,大队从长远考虑,还是坚持装上了第一部红绿灯,2006年,刘晓军从原来教导员的岗位调任大队长后,将此项工作作为重点来抓,年底又增加了三处红绿灯,同时,加大交通管理宣传力度,提高居民遵守交法的意识,现在,加有红绿灯的路口,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刘晓军认为:要抓好交通管理工作,交通设施是重要的基础工作之一,交通设施的建立是城镇设施的组成部分,如果在城镇规划时交警部门能够前瞻性地参与进去,对今后的交通管理工作将大有益处。
同时,交通环境的治理也要进行,交警在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下,也需要其他职能部门的支持与配合。
2007年,土右交警大队借助土右旗打造呼包鄂区域性中等城市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进行道路改造的大好时机,对土右旗城镇道路改造和规划主动参与,提出了有效的建设性建议,并对城镇设施建设作出了远景规划,得到了政府的批准。
交警大队配合旗政府完成了“设施的招、投标工作”,此项建设包括:增设土右旗道路交通指挥中心、土右旗驾驶员机动车违法行为检索系统,新增道路电子监控系统3处,改造信号装置4处,新增信号装置4处,新施划道路通行标线11000平方米,新增八十余面。
同时,该大队努力促成旗政府建立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究会议制度,明确了倒查、责任问责、连带主要领导告诫制度等。
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对推进土右旗交通安全工作的社会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谈到这里,刘晓军大队长一再对土右旗委、政府对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视表示感谢。
现在,土右旗交警大队主动与城建、交通、工商、卫生等部门联系,在旗政府的协调、领导下,对交通环境进行集中治理,使城区内主干道以及干道两侧基本达到了道路畅通。
道路交通设施的逐步完善,为城区的交通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大队在人口密集的路段和路口设立固定岗,其它干道坚持摩托车巡逻、DV抓拍等办法,对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机动车随意停放和酒后驾驶、摊点占道等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对学校周围的交通进行有效治理,在城区主干道学校门口加勤30分钟,护送放学学生安全回家,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摸底,严防超载。
公路与乡村篇对于公路的交通管理,土右旗交警大队将查处的重点放在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农用车载人和违法停车上。
辖区110国道611公里至612公里路段,因两侧加油站严重侵占道路以及修车门市前维修车辆占道停放等原因,严重地影响着过往车辆的行车安全,导致事故频发。
针对这一情况,大队向土右旗政府提交了《110国道事故黑点排查情况报告》,经审议,旗政府对上述违法占道经营摊点予以取缔、搬迁和改变经营方式。
萨托公路180公里处是事故隐患地段,大队实行工程改造治理,自筹资金,设置了两处爆闪警示灯,悬挂了3条横幅,提醒过往驾驶员注意。
土右旗兴达煤炭运输公司是一个有驾驶员六十余人的大型煤炭运输企业,三十余台车辆繁忙地穿梭于各公路之间,但平时该公司疏于对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以及管理措施滞后,致使在2007年3月和4月间连续发生三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经济损失达三十余万元。
土右旗交警大队针对这一情况,及时派员深入对该公司进行了解,查清事故发生的症结所在,帮助他们制定了驾驶员安全考核办法和车辆管理员、驾驶员责任承包制度。
2007年4月26日,土右旗交警大队在该公司召开了由旗政府领导参加的现场会,在现场摆放了土右旗典型事故挂图6副,进行讲解并回答了驾驶员的提问,大队领导还作了安全行车、预防交通事故的报告,使全体驾驶员认识到交通事故对家庭和社会的危害性,会后至今,该公司全体驾驶员遵章守法,没有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真正做到了安全行车。
每当春耕备种和秋收时节,是农民进城高峰期,他们或购买化肥、种子、或销售蔬菜水果。
农用车载人的现象时有发生,给行车安全造成隐患。
这个时候,土右旗交警大队都要调整警力和执勤时间,加强巡逻密度,对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进行专项治理,考虑到农民的切身利益,这一时期的执法显得更加人性化。
情节轻微的尽量不予处罚,以说服教育为主。
土右旗的乡下有个习惯,每到农闲时,都要举办交流大会,当地农民俗称“赶交流”,交流会上搭台唱戏,再加上其它娱乐项目,很是热闹,交流会给农村平时单调的业余生活增添了色彩,但问题也随之而来,很多村民在“赶交流”时饮酒成风,他们大多驾驶着农用车辆和摩托车,这对交通安全是一个极大的威胁,在“赶交流”时,因酒后驾车引起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
为控制此类事故发生,近两年,土右旗交警大队开始采取交流会走到哪里,警力就跟到哪里,宣传图板就展到哪里的办法,及时控制酒后驾车的行为。
对不听劝阻、酒后继续驾车的给予行政拘留,此举有效地控制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当然,民警为此付出的辛苦和委屈也是一言难尽。
大队长刘晓军在办公室就遇到一名在“赶交流”时因酒后驾车而被行政拘留的司机家属找上门来要求放人的事情,这名女家属拿着剪子撒泼:“你如果不放人,我现在就用剪子扎自己
”刘晓军只能耐心地对其讲解交通法律法规,劝其将剪刀放下。
对这种情况,刘晓军无奈的说:“这也算是土右旗交通管理的特色之一吧
”
小学生路口执勤体验日记
期盼已久日周终于。
早在上一年级我看见一些高年级的大哥哥大姐姐们在校门口来回巡视,那神气活现的样子,真让人羡慕不已。
于是,我就悄悄在心中埋下一个小小的愿望:当一名值勤员。
终于,关老千方百计为我们争取来这次难得的机会,我小小的梦眼看就要实现了
我欣喜若狂,简直不敢相信那是真的。
值勤那天,我起了个大早,心急火燎地赶往学校,去的时候,大门还未开,已经许多人门外排队了。
匆忙去传达室放上书包。
报上那条红色的绶带,突然感觉它似乎有千斤重,身上的压力也实在太重太重。
“红领巾监督岗”七个黄字,像一个看不见的隐形人,随时鞭策着我:“一定要以最好态度对待他人。
这是为他人服务,要做到公平公正。
” 实际证明,值勤还真不是什么好差事。
嘿,这两小家伙
刚想从大树底下溜过去,就被我逮了个正招。
我暗自窃喜:哦耶,真是开门红
跑上前一问,那个没带校牌的小家伙支支吾吾一时不出声。
小样
装起了哑巴。
接着,我又问:“旁边那位,是你同学
”他点点头,还是不吭声,但我从他的眼神中找到了倔强。
我让旁边同学取下校牌一看,三年级五班
好样的
我刚记上,他就耍起赖来,姐姐,我放班里了,一会去拿来给你看看么。
嘿,硬的不行来软的,就打死我也不信他
他要回来,那就见鬼去
早上的宝贵时间可不能成为他的主宰,要不我值勤有个什么用
一声不记你了,下次注意,就把他打发走了。
强烈的阳光洒在身上,豆大的汗珠从头上滚落下来,真的很热
可是要命的可不是天气,而是同学们的不配合。
许多长得很高的偏说自己是一年级的,也不知真话假话,无从考证;还有些高年级人谎报军情,厚着脸皮胡报班级,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最张狂的,直接使用“疯跑术”,肆无忌惮地从你胳膊下钻过去,不出几秒便进了校门,那速度,追也追不上…… 马路上的车渐渐少了,同学们也越来越少。
一天的值勤结束了,饶有兴趣地看着黑名单,心里却总高兴不起来,如果没人都带校牌,每人都能自觉打扫卫生区,那值勤的人岂不是会轻松一些
虽然一些人把值勤当作乐趣,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值勤是为他人服务,而所服务的这一切,难道不是为了让校园变得更和谐美丽吗
怎样搞好交通疏导总结的范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施工路段管理,维护公路施工路段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境内从事公路改建、扩建、大中修工程和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进行养护、维修、挖掘、安装、架设及其他作业,适用本办法。
新建公路施工影响现有公路通告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路施工路段应当严格管理、文明施工,做到计划周密、方案科学、手续完备、樗齐全、设置规范、合理、疏导有序。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是施工路段管理的主管部门。
交通主管部门依法委托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公路施工路段管理工作。
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公路施工路段的管理。
省交通厅公路局负责全省公路施工路段管理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省辖市公路管理处按照职权范围负责本辖区内公路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的审批、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县(市)级公路站(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公路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的初审和监督实施,并对现场执勤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专线公路管理机构负责专线公路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的审批、管理的检查和监督工作,并对现场执勤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 公路管理机构施工路段管理的职责是: (一) 初审、审批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 (二) 监督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的实施; (三) 审批分流方案,并报请交通主管部门发布; (四) 对施工单位违反施工路段现场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 下列公路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由省交通厅公路局审批,报省交通厅备案: (一) 国道、省道公路全封闭施工的; (二) 国道、省道公路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中车辆分流跨省辖市的; (三) 专线管理的公路需全封闭施工或者分案涉及省辖市管养公路的; (四) 专项重点工程。
专线管理的公路半封闭施工的,公路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应当报省交通厅公路局备案。
第七条 下列公路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由省辖市公路管理处审批,报省交通厅公路局和本级交通局备案: (一) 国道、省道公路半封闭施工或者涉及车辆分流的; (二) 一级公路及路幅在14米以上的二级公路。
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公路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由县(市)级公路管理站(处)进行初审,报省辖市公路管理处审批。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重视施工路段管理工作,要求施工单位落实施工路段管理责任人,制定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执行。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并于施工之日前15日报相应公路管理机构初审或者审批。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定。
现场管理方案未经批准的不得施工。
批准后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组织实施。
第十条 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施工路段现场管理责任人和现场执勤人员名单; (二) 工程批准文件(或者养护计划)、工程总造价、施工期限; (三) 施工路段的交通流量,施工路路段现场管理形式,施工路段车辆通过能力; (四) 涉及分流的,提供分流线路名称、技术等级等公路概况资料; (五) 制定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措施,其中包括交通、通讯、交通标志、安全设施、施工路段、交通安全控制图; (六) 需要铺设辅道的,报辅道设计方案; (七) 故障车、大型车辆、超限运输车辆通过的措施; (八) 材料堆放、机械停放的场地位置及占用道路的情况; (九) 编制拟勤人员、通讯装备、交通标志等经费预算。
第十一条 施工路段管理经费应当在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经费中列支,其经费必须满足施工路段管理需要,具体标准另行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投标文件中明确施工路段相应的管理经费,并督促施工单位专款专用,不得将施工路段管理经费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二条 公路施工应当在同一车道内进行。
双向六车道公路半封闭施工不得超过8公里;双向四车道公路半封闭施工不得超过4公里;双向两车道公路施工不得超过2公里,超过上述规定的,应当分期进行施工,或修建临时辅助道路,或实施分流。
特殊情况超过上述里程限额规定,又无法分期施工的,必须报经省交通厅批准。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在实施施工前,应当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需要车辆绕行的,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
施工标志、安全标专应当齐全、规范清晰、视认性好、设置地点准确、设置牢固,应当能够有效地提示和引导驾驶人员通过施工路段或者绕行分流,并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调整设置地点和内容。
公路管理机构安排的小修保养,应当按照JTJ073-96《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施工标志,并由路政执法人员实施监督检查。
施工作业现场管理及标志的设置,按照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公路施工作业现场管理规范》执行。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材料的管理。
施工材料应当按照规定范围堆放整齐,不得挤占行车道。
施工路段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车辆、机械上设置明显的施工作业标志,自学遵守施工路段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占用行车道装卸作业,禁止乱放。
夜间施工或者停放作业车辆、机械的现场应当设置反光警示标志;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尽量养活施工对车辆、行人通行的影响,施工路段不得发生半小时以上的堵车。
对车流量大、行车道狭窄或者车辆定时音向通行的施工路段,施工单位应当派专人执勤,疏导交通。
对抛锚故障车辆,应当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施工路段现场执勤人员应当佩带袖章、规范执勤、文明管理、指挥车辆通过时,应当手执红绿旗,合理掌握两端开放时间,保障车辆通告施工路段较长或者行车视距不良路段,执勤人员应配备对讲装置。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进行全封闭施工未实施分流的,应当负责修建临时道路。
临时道路应当具有一定的稳定性的足够的强度,其表面应当满足平整、搞滑和排水的要求,以保证过往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十八条 施工作业人员在开放交通或者半封闭的施工路段进行施工时必须首安全标志服,并不得随意在车辆通行的车道上停留。
第十九条 因公路施工需要中断交通或者分流的,应当由建设单位、应当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制定施工路段分流方案,并按下列情况报送、发布通告: (一) 国道、省道分流方案跨省辖市的,应当由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审批,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发布; (二) 其他公路分流方案跨省辖市的,应当由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审批,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发布; (三) 其他公路分流方案跨省辖市的,应当由分流方案涉及到的省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审批,报省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共同发布。
(四) 其他佑分流方案不跨省辖市的,由该市公路管理机构审批,报该省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发布; 国、省道分流方案跨省辖市的,施工路段现场管理通告应当在省级报纸上刊登,其他管理通告应当在分流方案涉及到的市级报纸上刊登。
施工现场管理通告应当于开工之日前3日连续刊登。
第二十条 施工路段现场管理实行保证金制度。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总造价的1%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应当在提请审批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之日起5日内交至公路管理机构指定的银行。
保证金主要对本办法第十二条至第十八条规定的事项进行担保。
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至第十八条一项或者多项规定执行的,由公路管理机构相应扣除保证金,直至扣除全部保证金,直至扣除全部保证金。
所扣保证金专项用于施工路段管理。
施工期间未发生因施工单位的责任造成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至第十八条规定的,工程结束后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将保证金返还,不得扣留。
第二十一条 施工期间路政执法人员应当加强巡查,发现总是及时处理。
第二十二条 违反办法第九条规定,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施工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昭《公路法》第七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建设单位补足施工路段管理经费;因经费不足导致交通控制设施不全,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和其他法律后果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公路管理机构路政执法人员应当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改正;未按要求及时改正的,可以按照行政处理程序,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属于施工单位责任,导致车辆堵塞超过半小时的,路政执法人员应当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导致严重后果的,可以按照行政处理程序,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施工单位未近期交纳保证金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施工单位限期交纳;逾期仍未交纳的,公路管理机构不得批准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
擅自施工的,按照《公路法》第七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全封闭是指所有通告车道全部中断交通进行施工的状态;半封闭是指一级以上公路单侧所有通告车道中断交通进行施工的状态。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