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谈你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理解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以学习和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客观要求,也是提高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水平的现实需要。
第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依法行政既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也是政府工作的生命线。
《决定》指出,各级政府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进一步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
依法行政的本质是职权法定,以法律形式明确政府职能。
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必须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法律、行政法规有效执行;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部门职责履行、重点工作推进以及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考核评估,加强行政问责,健全纠错制度,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使职权法定、边界清晰、主体明确、运行公开。
第二,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决定》指出,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一是要建立集体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健全决策透明制度,建立重大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制度,不断提高政府决策能力和水平;二是要重视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监督作用,积极发挥审查把关监督作用,积极发挥参谋助手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发挥政府重大法律事务审查把关作用,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支持;三是建立督查机制,健全责任倒查机制,既要按照责任、标准和期限的要求,保证各项决策的落实,又要对未按要求贯彻落实政府决定及决策,进行追责,予以行政问责,转变作风,提高行政执行力。
第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决定》指出,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完善行政执法体制,以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为目标;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定具体执法细则,规范裁量标准和操作流程;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为路径,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保证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逐步推行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
第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决定》指出,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必须加强党内的监督,健全党内的各种监督措施,包括述职述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廉政档案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提高权力监督机构的地位,重点确立人大法制监督的核心,突出纪检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部门和履行司法监督职能的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行政监控整体效能,构建严密完备的权力监控网络机制。
如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1、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
这是我们的制度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
3、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方面。
4、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
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5、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既不能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
二、扎扎实实把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1、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3、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任务,着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目前法治工作基本格局出发,突出重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
4、着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
5、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坚决破除束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障碍。
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心得体会
当然是以人人平等,公平公正为立足点咯,在中国这个有点可笑,“两少一宽”了解下。
心得体会:铁路基层单位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单位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铁路是国民经济脉,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
近年来,铁路高速发展,法治铁路建设和平安铁路建设、和谐铁路建设稳步推进,但在一些基层单位违法违纪案件、重大安全事故以及职务犯罪案件等仍时有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随着国家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政策的密集出台,铁路建设专项资金大幅度增加,铁路建设项目大量实施,广大干部职工的利益诉求发生了剧烈变化,如何防范和化解这些矛盾,成为新阶段基层单位法治建设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
一、基层单位法治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多年来,我国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国战略深入发展,铁路企业的法治建设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基层单位依法治企和干部职工依法维权意识逐步得到提高。
但是,铁路企业由于长期以来受到“半军事化”的传统影响,依法管理的体制机制还存在缺失和不足,人治思维、长官意志仍然制约着基层单位的法治建设,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手段的观念和能力还相对薄弱,许多职工的法治素养还依然较低。
1、思想认识上的偏差长期以来基层单位从上到下普遍存在法治观念薄弱的问题,虽然制约管理人员违法乱纪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约束职工违章蛮干的规章制度不少,但许多干部职工却很少去阅读去研究,更不懂得怎样运用法律手段去有效调整在经营管理和安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主要包括企业与旅客之间的关系,上下级以及与主管部门之间的责权利关系,
如何加强法治建设的几点思考
摘要基层法治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本文认为要真正实现依法治国,就必须深入了解基层法治环境,不断发现和准确把握基层法治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采取有效形式,开辟多种途径,因势利导,多措并举,在纠错与立制中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关键词基层法治建设依法治国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基层法治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要真正实现依法治国,就必须深入了解基层法治环境,采取有效形式,拓展多种途径,因势利导,强化落实,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一、基层法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但基层法治建设这个系统中诸要素还没有达到理想的状态,这种要素自身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基层法治建设的顺利开展。
(一)公民缺乏自觉的法治意识当前,道德规范和生活习俗依然是指导和调节群众行为的主要依据,法律在许多人的心目中只是一种权宜之计。
相当一部分群众咨询、学习法律往往持着“临时抱佛脚”的实用心态,知法守法用法等法律意识淡薄。
群众在自身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从忍耐开始积蓄怨气,一旦点燃“
心得体会:推进“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心得体会:推进“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乡村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建设“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既是当前全面依法治国形势下,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新时代乡村社会转型发展,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本质要求,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
“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指明了方向,更为乡村由“管理民主”向“治理有效”升级找到了路径。
近年来,我省各地不断推进和谐乡村、法治乡村、文明乡村建设,努力打造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幸福美丽乡村。
一是完善村民自治机制。
圆满完成第十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选优配强村委会班子。
及时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民主管理制度,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农村社区公共事务和自治活动。
加快完善民主议事决策制度,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党群联席会议、城乡社区协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基层民主自治制度,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不断提高村民自治能力。
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构,规范开展村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是抓好法治乡村建设。
大力开展法治文化进乡村,引导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为乡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农民夜校、法宣画廊、法律图书室等阵地,开展常态化法
学习《决定》心得体会
学习《决定》心得体会2018年12月31日,明伟小学和舜江中学两单位十几位退休党员教室举行了一次学习活动,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大家围绕《决定》,联系当前国内形势,谈了自己学习后的一些心得体会。
我党建党至今已有90多年的历史,颁布了许多重大决定,而这次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文件。
这个纲领性的文件专门论述了法治的重要性,意义重大。
它开创了中国沿着法治轨道前进的新时代。
法治是现代社会最核心的价值、最突出的标志,也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就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并在随后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写入宪法。
经过17年的时间前行,中国社会在迈向法治国家的道路上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也遇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
中国的改革进行了30多年,随着改革的深入,一些深层次矛盾、问题摆在了我党的面前,人民群众要能充分享受改革带来的发展成果,还有不少路障存在。
要把改革是顺利推进下去,就需要要法治来划定保障轨道,堵住各种吞噬改革成果的跑冒滴漏。
《决定》直面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必将有力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
在这次的《决定》中,让老百姓充满希望的一个重要亮点是,《决定》第一次提出,法治政府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法治中国读后感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现代文明国家的重要标志。
党的十八大站在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战略高度,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科学决策部署,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意义。
当前,世情、国情、党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经济转型、社会转轨、利益多元、矛盾多发,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正本清源,厘清法治要义,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推动国家和社会各项工作法治化。
一是着力制定善法,实现善法之治。
王安石说:“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
”善法是法治的根基。
如果法律是恶法,如同源头活水遭受了污染,法治便无从谈起。
纳粹德国在希特勒集权统治时期,法律在形式上较为完备,并且得到了近乎苛刻的执行,实现了“形式法治”,却偏离了“实质法治”轨道,给人类社会带来了一场巨大灾难。
判断法之善恶的标准,关键在于是否尊重和保障人权。
因为,人权是法治的第一要义,法治的真谛是人权,法治的魅力也是人权。
只有人权得到法律的足够尊重和保障,才具备了现代法治的主要品格和“实质法治”的基本精神。
我国各级立法机关应当把人权作为一把标尺,重新审视立法思路,全面梳理既定法律,确保我国现有和即将制定的法律是善法,建设中的法治是善法之治,逐步实现“实质法治”。
二是加快推进立法,健全法律格局。
通常法治化程度较高的国家,法律体系较为完善,无论国家还是社会的任何大事小情,都会被纳入法律框架内,法律“定纷止争”的目的能够在社会很大范围内得以实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立法快速发展,目前已有239部法律、690多部行政法规、8600多部地方性法规。
全国人大十一届四次会议庄严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成就。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完成了全部立法,相反,今后的立法任务仍然艰巨而繁重。
因为,社会立法较为薄弱,民生立法相对落后,法律冲突比较普遍,法律滞后现象较为明显、法律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迫切需要我国要加快形成以宪法为基础、部门法律齐全、配套制度完善的法律体系,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支撑。
三是提升法律信仰,培育社会基础。
美国学者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地深入推进,创造了举世瞩目的中国经济奇迹,但也由于内在道德教育、外在法律制约、违法惩戒机制相对不完善,衍生了诸多严峻复杂的社会问题。
有因强拆引发的血案,有因宝马撞人后的殴打,有贪官污吏的巧取豪夺,有官二代、富二代的肆无忌惮,有弱势群体的求救无门,等等,已数不清有多少这样血淋淋的个案在刺痛世人逐渐麻木的神经,法律信仰到了丧失的边缘。
放任这种现象,法律就会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变成一纸空文,法治就会更加遥远。
建设法治国家,必须综合运用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等手段,着力使每一个公民都自觉做到,信仰法律、崇尚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绝不能遇到问题,“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甚至通过不法手段以实现利益最大化。
四是强化法律实施,保障法律权威。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再好的法律,如果得不到实施,其价值得不到落实,只能是文字的堆砌,毫无意义可言。
公民自觉守法,是法律实施的基础。
苏格拉底拒绝越狱的故事告诉我们,他着力把法律推定为人格化的存在,无论法律本身或其执行公正与否,都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每个人都有遵守法律的义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基本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但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等方面,即守法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
这不但推迟了中国的法治进程,也给政府威信带来影响,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加快推进法治国家建设,必须严格执行法律,切实做到违法必有责、违法必追究、加大违法成本,让法律的阳光普照大地。
五是推动司法独立,促进司法公正。
司法独立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党的十八大确立的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和主要目标。
没有司法独立,就没有公正司法,也就没有现代法治国家。
我国由于特殊国情决定,不可能实行西方三权分立意义上的司法独立,必须立足于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着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独立制度。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特别是要限制官员、限制权力,把权力置于有效控制之中,禁止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司法妄加干涉,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