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学习心得体会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学习心得体会 --------------------------------------------------------------------------------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我院认真组织开展了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教育活动。
通过学习,我对活动的重要意义有了一个更高的认识,使我对开展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
可以肯定地说,通过这次教育活动,使自己对相关内容在原有的学习基础上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在一些方面拓宽了思路,开阔了视野,增强了搞好工作的信心。
现就学习情况谈一点粗浅的认识和看法。
1、要有求真的精神。
求真说到底是一种觉悟、一种境界、一种品德、一种精神,是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有力武器。
既要有加快发展的高度热情,又要有扎扎实实的工作态度;使我们的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2、要有务实的作风。
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实在人,既是处事为人的立身之本,也是创业为政的基本准则。
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职位有高低,但只要是踏下心来做事、实打实地做人,就能干出名堂,也能取得组织的信任,得到群众的赞誉。
3、要有实干的行动。
实干,是共产党人的作风;认真,是共产党人的品格。
我们要继续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遇到困难不缩手,干不成功不罢手,以实干求实绩,以实干求发展。
科学的决策再加上实干的行动,我们的事业就能无往而不胜。
4、要有实际的效果。
衡量工作能力的标准,主要是看实绩。
只要是领导布置的任务、安排的工作,都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5、严格遵守我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认真履职,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做一名大公无私、廉洁奉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好党员。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增强廉政意识,增强纪律和法制观念,切实转变作风、务实高效、开拓创新的模范,以自己有限的力量配合好廉政风 总之,通过本次学习使我体会到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持之以恒,才能得到有效的目标。
只要我不断增强自的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结合自身的岗位实际情况,认真地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吸取教训,警钟长鸣,提高防范意识,谨守岗位,相信我个人都会远离金钱的诱惑,共同创造出一个和谐、美满的工作环境,从而携手为发展信检察
施行后,处分同级纪委委员,怎样和上级纪委沟通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
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健全纪检监察体制,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更好发挥巡视制度监督作用。
目前,在我国现有的领导体制下,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在权力结构中处于核心地位。
如何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主要领导的监督和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已成为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盈江县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监督采取的措施近年来,盈江县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在加强对全县党员干部监督的同时,积极探索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进行监督的途径和方法,有效发挥了纪检组织的监督职能。
(一)切实加强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权力行使的监督,紧紧抓住对常委会成员权力运行监督这一重点,从规范权力运行入手,实行常委负责制,明确常委职责权限、用权程序等,促使其规范行使权力。
(二)不断增强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监督的实效性。
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入手,每年初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常委会成员是各自分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半年和年底分别对其分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督促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坚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党委常委会成员带头主动报告个人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经商办企业、婚丧嫁娶等有关事项,与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共同接受县纪委监督。
同时对全县近500名县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电子化信息档案管理,及时了解掌握领导干部个人信息变化情况。
严格实行经济责任审计,每年有计划地安排对县直部门、各乡镇等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或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及离任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三)逐步规范和完善监督的措施和办法。
一是完善党员定期评议领导班子制度,适时邀请部分基层党员旁听全委会、常委会,参与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民主评议。
二是出台对重要干部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票决办法以及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权的办法,强化对党委常委会主要成员权力的监督制约,不断完善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实施监督的程序和办法,进一步完善党代表列席党委会、党内事务听证咨询、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员定期评议党委会成员等制度规定。
三是实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档案。
属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方案,政府常委会议决和县委常委会票决过程采取由县纪委监察局长和县纪委书记建档,杜绝一言堂和确保民主集中制。
四是推行县纪委书记与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提醒谈话,切实增强了县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加强了县纪委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
五是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和党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作为强化对同级党委监督的重要方式,采取县委班子成员照片公开、分工工开、职权公开、决策公开,同时全委会职权开、常委会职权公开,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职权界定的意见和建议,有效解决超越职权、职权交叉、党政不分、权责不清,特别是县委书记权力过于集中等问题。
六是每周一向班子成员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和制作廉政桌卡,从日常提醒入手,做到“警钟常鸣”。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虽然普遍重视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已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仍然是一个难题,从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一些腐败案件来看,主要还面临着以下几个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由于外部环境变化的冲击,导致少数党委常委会成员理想信念缺失、价值观错位、自律意识放松。
封建残余思想、西方价值观、市场经济负效应以及一些党员干部贪污腐败,对党委常委会成员思想造成负面影响,少部分常委会成员中出现了由过去重理想,变为重现实;由重信仰,变为重功利;由重感情,变为重交易;由重道德,变为重实惠的现象。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观念仍然具有一定市场。
二是不便监督。
尽管纪委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规章制度,但有的只是表面文章,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不强。
特别是针对党委常委会成员在行使“三重一大”事项方面的实际权限,监督者的命运已由被监督者掌控,客观上纪检监察机关很难履行自身职责,难以发挥作用,对上级管辖的常委们根本不可能进行有效的监督。
由于体制的不同,纪委毕竟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人权、财权、物权都在党委掌控之下,如果没有党委的认可,纪委往往会成为一潭“死水”。
所以,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会面临诸多不便,即使发现问题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好捅破“窗户纸”。
三是不懂监督。
部分专兼职纪检干部人员有限,干部不能做到专职专用,在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上存在“理念不新、措施不力、能力不足、效果不佳”等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监督工作的职责不明、方法不对,越位、错位、缺位、失位现象严重。
加之有些新进入纪检监察岗位的干部本身业务素质不高,执纪办案能力偏弱,存在着对一些新的政策规定掌握得不够,思路不够清晰,措施不够有力、量纪不够准确、宽严把握不当等问题,以致在监督上没法做到有的放矢,不善于抓住重点,也没有精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四是不善监督。
由于开展监督的思路和手段落后,目前还有一部分常委班子成员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好,民主生活会质量不是很高,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致使主要领导在班子中形成“家长制”和“一言堂”而没有得到应有的监督和批评。
一些党委常委会成员作为副职和助手,不能正确处理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不能从国家、人民的利益出发,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而是从个人的利益出发,对主要领导不愿监督,不敢监督,往往存在“重提拔、轻监督,重使用、轻管理,重政绩、轻政德”的思想,致使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形成不正常的人身依附关系,助长了主要领导的主观主义和家长制作风,集中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遭到破坏,常委会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名不符实。
三、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进行有效监督的建议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常委会是强化党内监督、规范党委权力运行的重大举措,是完善党内民主、健全党内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重要途径,也是党章赋予纪委的一项重要职责。
要解决不便监督和不敢监督等方面的问题,就必须改革创新监督方式,着力提高纪委监督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一)加强宣传教育,着力构建教育引导机制。
要净化社会风气,推进廉政建设,我们必须持之以恒地抓好预防宣传教育工作,首先要从党委常委会班子抓起,书记要率先垂范,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形式,积极构建常委会领导班子的教育引导机制,着力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和法制意识,营造一个崇尚正义、诚实、廉洁的社会氛围。
要经常从党纪法纪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业教育和警示教育四个方面入手,把提高党委常委会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定期举办党委常委会成员警示教育培训班,通过学习讨论、辅导讲座、测试答题、观看警示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常委会成员正确认识新时期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同时,纪委还要经常组织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参观监狱及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积极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强化党委常委会成员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积极主动地接受纪委监督,警示党委常委会成员把握权力边界、行为准则和道德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强化监督意识,营造浓厚的廉洁氛围。
要针对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监督工作中不好监督、不便监督等问题,纪委要定期召集县直和乡镇纪检监察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凝聚智慧,广泛宣传,通过召开会议、学习党章等形式,增强纪委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监督意识,为开展党风廉政工作营造舆论氛围。
通过广泛调研,积极探索,按照“先试点、后扩大”的原则,在某一个乡镇开展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工作试点,真正寻求到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进行有效监督的途径和方法。
(三)抓住监督工作的重点,强化监督机制的建设力度。
纪委要把对同级党委常委会重大决策制定执行、干部选拔使用和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作为监督的主要内容,明确自身监督工作的重点。
要把监督的侧重点放在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上,上级及同级纪委应充分利用党委民主生活会、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及时了解党员干部对党委常委会成员的反映情况,并把监督与执纪办案紧密结合起来,增强监督的针对性。
一是要加强对党委常委会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的监督。
着眼于防范全体常委会成员滥用权力行为,把制度贯穿于用权行为的全过程,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约束,逐步建立和健全能对权力行使形成有效制约的规章制度。
要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一些重要决策应组织专家论证,吸收专家合理建议。
坚持走群众路线,通过实行政务听证,认真听取业务部门和广大群众的意见。
在搞好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常委会成员民意调查制度,通过调查问卷或网络测评等形式,在更大范围内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上级纪委部门应积极探索施行常委会成员的任职和离任权力运行结果审查鉴定制度,使党委常委会成员滥用权力的行为得到及时有效预防和制止。
二是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
纪委应将领导干部选拔的民主推荐程序纳入监督范畴,凡未按程序进行民主推荐,组织部门一律不予考察,党委一律不予讨论和审批;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认真实行提拔干部常委会票决制、试用期制、任前公示制和干部轮岗交流等制度,并在酝酿讨论干部任用时,充分征求财务、审计部门意见,严格防止带病提拔。
加强干部考察,实施干部举荐和考察责任制度,建立和完善用人失察追究制度。
三是加强对财务工作和工程建设的监督。
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和常委会成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在抓好季度审计、半年审计、年度审计的基础上,还应突出重点,加强对常委会成员的经济责任审计,促使全体常委会成员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进一步推行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特别是要将常委会成员职务消费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从规范常委会成员职务消费行为入手,对办公、用车、公务接待等做出硬性规定,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发生。
四是加强对舆论监督的规范和引导。
针对当前社会和网络舆论监督此起彼伏、纷繁复杂的态势,应从完善制度机制入手,切实加以规范和引导,改进监督方法,提升监督实效。
常委会成员和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应正确对待、大力支持舆论监督,完善党群沟通交流机制,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真正做到敞开大门欢迎监督,确保舆论监督正常进行。
从规范权力运行的高度,切实强化对舆论监督结果的运用,实施舆论监督情况反馈机制和整改落实制度,对于舆论监督发现的问题,严格实行向纪委的报告制度,落实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并在规定时限内将整改结果报送上级纪委组织审查和新闻舆论部门公示,切实强化新闻舆论的跟踪监督效力。
五是加强对纪检组织履职情况的考核。
考核的重点应侧重在履行监督职能和受理信访、查办案件上。
对于工作中不敢碰硬、不敢较真、查处不力的纪检组织要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对全面履行职能,特别是对党委常委会成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纪检组织和干部要予以表彰。
(四)改革纪委领导模式,实现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常委会的权力提升。
从原来的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调整为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特别是下级纪委的干部人事均由上级纪委提名和任命。
同时,在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工作保障等方面对纪委优先保障,重点考虑;建议试行乡、镇纪委由县级纪委垂直管理,不断摸索和总结经验后逐步推广;实行纪委书记和纪委副书记异地交流制度,并相应提高职级待遇,在一定程度上也可弱化纪委受同级党委制约的程度,有利于秉公办事,同级监督起来更客观公正。
(五)做好纪委常规工作,实现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监督的全覆盖。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
按照要求每年及时向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公室上报常委会班子及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主要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报告。
二是加大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是进一步规范党委常委会成员的婚丧喜庆等事宜,结合地区实际出台《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要求凡是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要向县级纪委、监察局递交《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备案单》。
同时,通过受理举报、明察暗访、舆论监督等方式,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进行了有效约束。
四是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的监督,逐步完善《关于进一步严格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关于节假日休息日对公务用车进行封存的通知》,要对包括党委常委会在内的所有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要求常委会成员带头在节假日对公务用车停驶、封存,严禁变相使用车辆。
五是上级纪委应尽快出台《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实施细则》,指导下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指导意见。
同时对党委常委会成员的分管工作、住房、家庭收入等情况应及时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相关渠道进行公示,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让权力在监督中运行,在阳光下进行。
总之,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方式方法要做到与时俱进,就必须改变以往重事后轻事前、重查处轻防范的做法,认真研究腐败滋生蔓延的规律,总结监督工作的经验教训,从明晰权力、消减权力、规范权力、公开权力入手,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建立有效的事前监督防范机制。
同时,积极协助上级纪委对常委会成员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大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执行力度和对腐败分子的经济、政治的惩罚力度,充分发挥惩治的警示、诫勉、震慑效应,注重从中发现、总结、研判腐败问题衍生变化规律和趋势,查漏补缺,建立起严格的事后监督惩治机制。
(盈江县纪委)
纪律检查工作条例
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学校教学、培训、科研等各项管理和改革发展的要求,切实加强学校纪律检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的地位、任务和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校纪律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从严治党,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搞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发展,保证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第三条 学校纪律检查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学校中的贯彻执行情况,协助学校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第四条 学校纪委是党在学校的党内执纪、监督组织,是学校纪检工作的领导机构,依据党章赋予的权力,履行“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协调”的职能。
第二章 领导体制及机构设置第五条 学校纪委受学校党委和主管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
纪委要认真执行学校党委和上级纪检组织的决定、决议,经常主动请示、报告工作。
第六条 学校党委要加强对纪委工作的领导,定期讨论研究纪检工作。
纪委要主动接受学校党委的领导,并履行对学校党委及各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职能。
第七条 纪委由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与学校党委同时选举产生,向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与党委相同。
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应在征求主管上级纪检组织的意见后,按程序上报审批。
第八条 学校纪委由5—7人组成,纪委委员应由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三个代表”思想,党性强、作风正派、联系群众、清正廉洁的党员担任。
当选的校纪委选举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各一人,并由学校党委通过后,报上级纪委审批。
第九条 学校纪委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按学校机关政工人员10—20%的比例配备专职纪检干部。
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处级、正副科级纪检员。
第十条 学校各党总支设纪检委员,各党支部设兼职纪检委员,一般应由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担任。
其工作向学校纪委和本党总支、党支部负责,具体业务受学校纪委指导。
第十一条 学校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在任期内的任免、调动,必须事先征得上级纪检组织的同意后,按照干部任免、调动程序办理手续。
纪委其他干部的任免、调动,应征得学校纪委的同意。
纪检干部应进行合理的轮岗和交流,纪委副书记的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其他干部根据实际情况定期交流、轮岗。
第十二条 对拟提拔任用的中青年干部,可安排在纪检工作岗位上工作一段时间,让他们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经受锻炼,增强党性和纪律观念,更好地成长起来。
第三章 工作职责和权限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的主要职责是:?一、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党和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二、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规定,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从严治党、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认真履行职责;三、检查、监督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及遵守党章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四、协助学校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有关制度和规定,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的评议考核和拟提拔任用领导干部的考察,负责廉政鉴定工作。
督促检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及时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五、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特别是抓好对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六、检查和处理学校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并按照职权范围决定或改变对党员的处分;七、受理对学校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和党员的申诉;八、保障学校党员按党章规定享有的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支持党组织和党员同违法乱纪行为和不正之风进行斗争;九、完成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交办的有关党风党纪工作事项。
?第十四条 学校纪委有行使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党内监督的权力。
学校纪委监督工作的对象是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监督的重点是学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
第十五条 按照规定,学校纪委书记或主持日常工作的纪委副书记,应参加或列席党委和行政方面的有关会议和活动。
专职纪检员均为实职,应享受与学校相同职级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第十六条 学校纪委对反映学校党员领导干部有违犯党纪、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行为,进行初步核实。
属于一般性的错误,向本人提出批评,促其改正;对问题严重的,应及时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
对反映学校副校级以上干部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纪委或学校党委书记报告,征得同意后,可进行初步核实,需立案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反映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
第十七条 学校纪委有权根据党内案件检查、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党员干部管理权限,对学校党员违纪问题进行初核或立案检查,并按处分党员干部的批准权限和程序决定或改变对党员的党纪处分。
纪委有权对学校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给予严重警告以下的处分。
学校纪委在研究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决定时,与学校党委的意见发生重大分歧时,应向上级纪委报告,请上级纪委或上级党委审议后,再作决定。
对学校党委作出的决定,如有异议,应及时报上级党委,由上级党组织确定是否改变决定。
第十八条 学校纪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控告申诉工作。
控告申诉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根据,重调查研究,重证据的原则。
保护举报、上访、写信人,不得把来信转交给被检举人处理,要按照分级负责、分工归口的原则处理。
第十九条 学校纪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案件检查工作。
第二十条 学校纪委应加强与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上的联系与配合,对学校党员干部有关党风党纪的情况,纪委应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组织、人事部门在选拔、任用干部讨论决定前,应征求纪委的意见,并由纪委作出廉政鉴定。
第二十一条 学校纪委应定期举行工作例会、工作汇报。
纪委每季度召开一次纪委会,或根据特殊情况临时决定召开,其主要内容是研究、检查、总结全校党风、党纪方面的问题,安排布置工作;纪委每半年应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专题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遇有重大工作事项或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以取得党委和上级纪委的支持、指导。
纪委委员和专职纪检干部应与基层党组织建立工作联系制度,负责检查指导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第二十二条 学校党总支、党支部纪检委员主要职责和权限?一、对党员和党总支、党支部成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实行监督;?二、协助学校纪委和党总支、党支部检查处理或复查本党总支、党支部内党员违犯纪律的案件,协助党总支、党支部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三、在党总支、党支部的领导下抓好党风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经常了解并及时向党总支、党支部和学校纪委反映本单位党员遵纪守法及党风方面的情况,提请党总支、党支部讨论研究本部门党风党纪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四、受理本党总支、党支部党员的检举、控告和党员的申诉,并及时向党总支、党支部和学校纪委反映;五、参加本党总支、党支部和部门的有关会议和活动,参加学校纪委召开的会议,接受纪检工作业务培训;六、协助党总支、党支部抓好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及时学习中共中央、中央纪委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党风、党纪工作的决定和规定,并督促落实。
第四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由学校纪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县委组织部是做什么的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探索在各类中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的有关问题;研究、协调和指导党员教育,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的。
(二)负责干部宏观管理工作,认真履行“综合、协调、指导、监督”职能,根据上级精神,向县委提出理顺干部管理体制、划分干部管理权限 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乡局级领导班子职数、职务设置方案,经县委同意后组织实施;负责抓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和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程序;统筹协调干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抓好干部双重管理工作。
(三)提出关于乡镇(区)和县直副科级以上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按常委会决定做好通气、谈话、公示、发文、到位等工作;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及其任免、工资、待遇、出国(境)、退(离)休审批手续的办理;负责军转营职干部的安置工作;负责对外援助干部的选派、轮换、考察管理及内调安置等工作;负责归口管理老干部工作;负责干部档案和干部统计工作的综合指导;抓好乡局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四)负责全县党群机关及人大、政协等机关参照实行的组织实施、综合指导。
(五)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干部的有关规划和方案。
(六)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和县委反映重要情况;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现实问题调查核实及参与对反映有问题的乡局级领导班子情况的调查了解,负责对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工作进行监督,抓好干部监督制度的落实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审查。
(七)制订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县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的培训 ;指导、协调、检查全县的干部教育工作。
(八)调查了解知识分子工作情况,检查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参与专家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
(九)指导县属国有企业搞好企业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企业用人机制和管理体制。
(十)负责党的建设的指导、监督及、教育与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和省、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委组织部内设3个职能组(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本部日常工作,督办检查部领导交办的工作和部务会的决议事项;负责文秘、机要、会务、信访、建议、提案办理、保密、行政后勤和文印、收发、、印鉴管理等工作;负责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工、人事、劳动工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工作;协助部领导抓好组织部门的自身建设。
负责本部调查研究的综合协调和综合信息工作,承担中央、省、下达的有关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的课题研究及本县专题问题的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意见和方案;收集、综合全县组织工作情况编发,有关资料及专题材料; 负责审核、起草部主要领导的报告和以部名义上报、下发、外传的重要文稿、材料;负责本部内刊编辑。
(二)组织组 负责指导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指导乡镇党委建设、农村党支部建设和整顿;负责指导全县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农村党支部书记任免前备案工作;负责抓好农村基层干部、党员;负责指导社区(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民办非公企业单位、社团组织、机关、学校等党的建设;负责指导党员管理工作,牵头抓好党员教育的协调;负责党员因私出国审批 工作;负责指导各级党组织的制度建设,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指导乡镇(区)、县直副科级以上单位;负责了解、掌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搞好党员和党组织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工作的指导和的工作;负责县党建学会的日常。
(三)干部组 负责全县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调查研究有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队伍管理和干部政策等问题,向部务会提出一个时期干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乡局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综合分析县委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及干部工作情况,搞好全县干部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办理市管干部的任免、工资呈报手续;负责综合县委管理干部的任免、调配情况,并向书记碰头会、常委会汇报,作好研究干部的记录;负责承办县委管理干部任免通气、谈话、公示、发文及到位工作;负责全县乡局级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指导;负责县委管理干部工资升级的审批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管理县委管理的副 科级以上干部及参照管理干部的档案、干部信息工作和全县干部统计工作;负责营职以上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负责做好干部双重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老干部工作;负责对外援助干部的选派、管理和外派挂职干部的工作安排与衔接工作。
负责抓好后备干部的选拔选拔、培养、管理 工作,适时提出成熟后备干部的使用建议;做好县级后备干部的考核、调整、补充、呈报工作,办理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考核、调整、补充和审批工作;负责乡镇(区)、县直副科级以上单位领导班子的考察工作,向部务会提出其领导班子调整、管理的建议,做好乡镇长调整任免前向市委组织部呈报备案 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未进常委的组织部长、办公室主任、宣传部长、政法委书记和组织部副部长、纪委副书记、乡镇党委书记、县一中副职的考察、任免、呈报工作;负责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负责交流、挂职锻炼干部、选调生的培养、管理工作;负责青年干部工作的牵头抓总;搞好调查研究,总结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经验,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负责全县实行公务员制度和参照管理工作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制定全县参照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管理制度;会同人事部门制定下达国家行政机关和参照管理机关录用工作人员计划;负责县直参照管理单位科级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任免前审核;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中层骨干竞争上岗工作的指导及方案审核、批复;负责办理县直单位以外和从企业调进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和科级干部的调动审批手续;负责参照管理单位科级以下(含科级)工作人员的录用(聘任、聘用)、调配、考核、培训、交流(轮岗)、回避、工资、福利、奖励、离退休、降级、降职、申诉控告等工作。
负责与纪检(监察)和执法监督等部门的定期联系,收集掌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带倾向性、重大问题的信息;负责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行纪委监督;负责干部监督制度的督办落实和对县委管理干部现实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负责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审查结论;负责党员、干部因公出国(境)的人员审查工作;负责全县犯严重错误干部的教育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县委管理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党籍、党龄、出生时间、学历的认定或更改 ;办理到龄科级干部退(离)休和协助办理享受厅、处级退(离)休待遇的干部退(离)休手续;负责科级干部的信访调查工作。
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的宏观管理,履行指导、综合、协调、检查职责;负责县处级领导干部、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县级后备干部、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机关科级干部培训的组织协调;负责承办中央、省、市委组织部调训领导干部的工作;指导县委党校建设;调查研究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知识分子的生活、使用等方面的问题;负责推荐、选拔、管理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拔尖人才;负责选配和管理科技副乡镇长;负责县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向部务会提出企业干部人事等有关工作的建设和意见;指导县属国有企业的领导班子建设,做好领导班子的考察、调整和管理工作,适时提出县属国有企业党政主要领导的调整方案;负责抓好企业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县属国有企业后备干部的选拔、考察、调整、补充和管理工作;负责审查、办理县属国有企业党政主要领导的工资升级;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企业用人机制和管理体制。
如何建立纪检监察工作检查考核评价机制
纪检监察作为执政党的专门监督机构,提高其监督能力是完善社会整体监督的关键环节,必须及时紧密联系具体实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不断进行资源整合,以保证监督顺利、有效地实施。
一、明确任务,适时调整纪检监察的监督功能和目标《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提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
”《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照本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督。
”由此可以看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系统的目标是通过加强监督确保公共权力廉洁高效运行,是对监督对象实施全面而有效的监督。
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应确立“一个龙头两个拳头”的指导思想,即以责任制为“龙头”,运用好查办案件和执法纠风这两个“拳头”,既便于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又能够突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在实践中可取得比较好的监督效果。
二、 加强协调,整合党内外监督力量《党章》赋予了纪委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职能;我们党在长期的反腐败斗争中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利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职能,明确任务,分解责任,发挥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财务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各自优势,形成互补机制,扩充纪检监察监督系统的功能。
如建立信息联席会议制度、办案协调机制等,借助其他监督主体的监督力量,实现系统内外的能量、信息交换,增强监督的效果。
同时,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监督意识,加大监督投入,正确对待反腐败工作与经济发展争财力、争人力、争地位的问题,建立健全监督激励制度和失监问责制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监督积极性和创造性。
各地应在实践中研究制定一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成效评价体系,通过量化考核建立绩效测评机制,并以此作为监督激励和失监问责的依据。
三、优化队伍素质和工作环境加强自身建设、改善工作环境是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能力的客观要求。
一要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意识和政治素质。
要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
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把握党的建设、经济建设与强化监督之间的辩证关系,在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中站稳立场,做遵纪守法和清正廉洁的模范。
二要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
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大轮岗交流力度,重视干部的定期不定期培训。
对现行纪检监察干部体制有必要进行改革,把纪检监察员真正作为专业职务,而不是解决职级待遇的手段,规定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才具有执纪执法办案的主体资格,确保我们有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专业执法执纪队伍。
三要大胆创新监督手段。
要大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用高新技术装备纪检队伍,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高科技含量。
要将一些有利于加强监督的手段纳入党纪法规的范畴,特别是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取证,要允许使用侦察手段。
四要完善纪检监察内部管理。
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定位要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适应当前党务、政务环境的变化,科学设置职能机构,市州以下纪检监察机关内设科室不要强调上下对口,但要分工明确,在重点工作上安排足够的力量以保证监督的有效实施。
纪检监察干部考察任用体制要在实践中完善,要严格选拔。
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在干部和群众中要具有导向作用和表率作用。
对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的配备,要坚持能者上、庸者让、劣者下的原则,对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适宜在纪检战线工作的要进行调整。
四、完善法纪,构建反腐倡廉法规保障机制遏制腐败的前提条件是以法控权,依法行政,这是法治国家的基本标志。
一是修缮条规。
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推进,我国先后出台了大量的党纪政纪条规,这对规范党政干部的行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无疑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必须看到这些制度中,重复雷同、操作性不强、缺乏法律支撑、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仍然存在。
因此要全面清理已有的党纪政纪条规,对过时的要废除,对有缺陷的要修缮,对新形势下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尽快制订新的规范化要求。
尤其是对条规的解释和实施细则要及时明了。
二是加强立法。
如果不完善立法,严肃执法,强化监督,要根治腐败是不可能的。
应把一些比较成熟的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的制度上升为廉政法规,要结合重大改革措施和新的行政、经济政策的出台及实施,制定相应的法规。
建议制定出台《廉政法》、《监督法》等实体法规,并对已出台的法规条文作出权威的司法解释,增强操作性。
现实生活中,违规人员多数心存“宁要饭碗不要党票,宁弃帽子不要铐子”的想法,客观上影射出纪律处分手段的乏力。
因此要扩大纪检监察机关的立案权限,赋予纪检机构独立的案件调查权、处分权和对重大决策的“一票否决权”,并明确纪检机关调查取证的法律效力。
目前,要改变纪委对同级党委成员的违纪问题有初核权,没有立案权;对下级党政机关和直属机关党政一把手的立案权不充分的现状。
通过立法确定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要以法定的知情手段和处置权保证对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的融汇贯通。
三是完善制度。
《党内监督条例》将现行党内监督制度归纳为十个方面的制度,这些制度是党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中经验的总结和升华,是目前进行党内监督的基本依据。
但这些制度本身还有很多不足之处,需要在实践中逐步细化、硬化和量化,不断完善。
五、理顺关系,改革现行的监督体制要克服监督软弱无力的问题,必须探索新的监督管理机制。
《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中的主要负责人”。
这更加凸现出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的体制性矛盾。
为此,应该改革现行的反腐败领导体制,确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由上一级纪检监察组织管理为主,以保证纪检监察机关相对独立的主体地位。
同时,进一步完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运行机制。
可考虑从社会各界选举部分优秀党员担任纪委委员,增加委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
必须完善纪委全会议事制度,改变目前开会不多联系少,讨论问题宏观多、微观少,讨论多、决定少的状况,建立全委会例会制度,经常检查常委会工作。
必要时,对重要的监督事项以全委会的名义作出决定,以增强监督的民主性和权威性。
如何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管理
鲁纪干 基本情况\\r强化制度保障,内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抓住建章立制这个关键,健全完善上下统一、基本完备的制度体系。
一是建立内部监督制度。
省纪委、监察厅先后出台《省纪委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等制度,并汇编《山东省纪委、监察厅机关自身建设与管理规章制度选编》,印发全省纪检监察系统。
二是健全工作运行制度。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抓重点部位和重要人员,进一步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和纪检监察业务等方面的制度规范。
临沂、泰安和滨州市纪委、监察局把规范办案程序作为重点,建立了县(市、区)纪委交叉办案、案件审理助辩等制度。
淄博和枣庄市纪委、监察局突出责任追究这一关键,制定了《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完善干部管理制度。
省纪委、监察厅制定《关于规范机关干部外出行为的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日午间禁酒制度》等,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监督的通知》,严格纪检监察干部选调录用,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职责分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监督。
建立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对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执法监察、纠风等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轮岗交流。
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和情况通报制度。
\\r创新监督方式,内部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创新,形成了一些切实可行、特色鲜明的内部监督机制。
一是查访回访。
枣庄市山亭区、淄博市淄川区和滕州市纪委、监察局定期开展对办案纪律执行情况、纪检监察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作风建设情况的明察暗访,做到抓查访、常督促,抓回访、常提醒。
临沂市兰山区纪委、监察局推行公务活动情况监督回访反馈制度,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是实施目标管理考核。
省纪委、监察厅制定《委厅机关、派驻机构综合考核评比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对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和派驻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评先树优和干部使用等结合起来,使考核成为强化监督、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
三是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电子廉政档案。
一些市、县探索建立了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派驻机构副组长以上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全面动态掌握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廉政情况。
\\r注重夯实基础,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全面提升。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加强教育作为强化内部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和“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
坚持每年一个主题,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
通过会议、专题讲座和党课等形式,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文件,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整个队伍呈现出积极向上、奋发努力、风清气正的良好状态,反腐倡廉建设公众满意度稳步上升。
\\r存在问题\\r认识不够到位。
少数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对内部监督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对存在的问题不敢正视,存有“怕出丑”的心态和“家丑不可外扬”的想法,导致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个别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有待增强。
\\r制度不够完善。
目前各级已出台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管理文件和规定,有的比较笼统抽象,操作性不强;有的对干部八小时以内“工作圈”管理监督的多,对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管理监督的少;对违反工作程序等一般性工作环节管理监督的多,对一些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制约不够。
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和执纪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还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造成部分工作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在责任追究上往往碍于情面不能够从严处理,影响了监督效果。
\\r监督主体不统一。
有的把管理监督工作放在干部室,有的放在办公室,有的放在机关党委(支部),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监督机构,没有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开展工作,监督主体和责任不明确、不规范。
\\r体制机制不健全。
按照党章规定,纪律检查机关实行的是双重管理,但上级纪委离得远,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不能形成经常性监督;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往往又比较信任,容易忽视对其监督;下级监督缺乏有效的途径和办法,监督效果不够明显。
\\r对策建议\\r切实增强抓好内部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队伍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化对内部监督管理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现实必要性的认识,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推动内部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监督者首先要接受监督”的观念,增强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支持监督、带头开展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习惯于在监督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既要加强组织领导,又要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
\\r着力提高内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针对性。
一要强化对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通过个别谈话、定期约谈、民主测评、责任追究和目标考核等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勤政廉政、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二要强化对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
针对案件检查、信访举报、执法监察、纠风治乱、效能监察等执纪执法办案重点部门和线索初核、立案、移送、销案等重点环节,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依纪依法办案,确保公正廉洁。
推行执纪执法办案回访制度,防止不作为、乱作为和违法违规办案、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发生。
三要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作风情况的监督。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帮助纪检监察干部筑牢遵纪守法、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同时,拓展监督内容,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圈”和“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确保其秉公执纪、文明执纪,廉洁自律、干净干事。
\\r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
一要完善上级对下级的制约机制。
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体制优势,加大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管理力度。
强化上级纪委监督责任,探索上级纪委派员指导、监督并参与下级纪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健全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常委的经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机制,推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述职述廉和报告工作等措施。
二要健全完善本级机关的内控机制。
明确干部室和机关党组织作为内部监督的主要职能部门,使之积极介入执纪执法活动,针对容易出问题的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和跟踪监督。
强化一岗双责制,以各级纪委书记、分管领导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为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监督贯穿于执纪执法和队伍建设始终。
完善机关内设机构之间沟通协调机制,形成互通信息、加强配合、相互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要完善下级对上级的监督机制。
建立和完善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使下级纪委对上级纪委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研究制定下级纪委对上级纪委监督工作办法,明确下级纪委在职权范围内对上级纪委的监督职责。
探索实行下级纪委对上级纪委机关室主任和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执纪执法、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公开评议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述职和评议活动。
\\r不断丰富内部监督管理办法。
一要认真执行相关制度。
抓好民主生活会、个人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在纪检监察机关的落实,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干部外出执行公务情况报告制度、办案问讯全程录音录像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防止执纪不公、以案谋私等现象的发生。
健全完善并认真落实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制度。
二要拓宽监督途径。
认真落实各级党组织、党员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职责,充分运用巡视、执法检查、专项检查、信访举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与案件检查、信访举报、干部人事等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增强内部监督实效。
三要完善目标管理检查考核机制。
将内部监督情况纳入目标管理检查考核体系,完善内部考评机制,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德、能、勤、绩、廉”的综合评定。
四要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我需要一篇关于“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报告”的材料 479496773@qq.com
关于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调研报告 □荆州市纪委课题组 最近,我们就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在市直机关进行了专题调研。
先后到 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荆州市中心支行、市卫 生局、市委党校等单位实地调研,与党员领导干部、纪检监察干部、机关干部 和主体班学员代表交流,广泛听取了有关意见和建议。
同时,召开市直10个 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座谈会,就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课题进行了研 讨。
从调研情况看,近年来,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 在一些突出问题,亟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和解决。
一、市直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注重思想教育,切实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市直机关单位把反腐倡廉 教育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和引导 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拒腐防变。
市纪委组织市直机关党政正职100余人到荆 州监狱参观监区,听取职务犯罪人员忏悔演讲?熏联系实际交流心得体会?熏签 订廉政承诺书?熏集中进行廉政宣誓?熏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邓务贵就党政正 职廉洁从政重申和严明纪律要求,廉政教育“套餐”在社会上反响较好。
市委 办公室举办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专题知识讲座。
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 审计局主要领导带领机关干部到荆州监狱、沙洋监狱接受警示教育。
市政府办 公室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举行廉政 宣誓仪式。
市公安局将“五条禁令”制作成挂牌挂在每辆警车上,做到警钟长 鸣。
市财政局坚持每年年初举办一期机关干部集训,主要领导坚持每年为机关 干部讲一堂廉政党课。
市供销社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对机关干部进 行革命传统教育。
市交通局组织全系统纪委书记和相关建设单位负责人赴湖北 杭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部学习考察“廉政阳光示范工程”经验。
通过开展这些 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干部对反腐败斗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 从思想上绷紧了廉洁从政这根弦。
(二)锤炼干部作风,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市直机关单位扎实开展 “作风建设年”、“能力建设年”、“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年”和学习实践科学 发展观等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深入 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市直单位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事 项达到186项。
同时大力推行联审联办、投资代办、超时许可、缺席默认等 措施,加快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全面实行部门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 办结制、对口帮扶制,使即办件提速35%,承诺件提速53%,为投资主体 提供了良好的服务。
市国土资源局向用户发出业务办结廉政效能监督回访函, 主动征求对部门和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秉公执法、办事时效、工 作态度、服务承诺等方面的意见,对吃拿卡要的,一经查实即予以严肃处理。
市司法局严格执行治理“三公一金”问题各项规定,现任班子组建以来,无一 人因公出国出境,无一人配备固定专车,公车私用一律交费,班子成员带头交 费2万余元。
市地税局、市卫生局等单位定期公示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用, 接受机关干部监督。
人民银行荆州市中心支行积极推行简约工作法,下大气力 治理“文山会海”,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召开的会议由主要领导统 筹“拼会”,最大限度地减少纸质公文,实行网上办公,使机关干部集中精力 抓落实、抓创新,促进工作上水平、见成效。
(三)规范权力运行,积极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市直机关单位抓住人 财物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容易诱发腐败行为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 强化内部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市招标投标监督管 理局实行管招分离、同城合一,推行会员制、“三金”制、市场准入制、席位 制,着力打造招标投标监管“荆州模式”,得到中纪委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市水利局要求全市水利工程项目一律进入省、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标,并 与中标企业签订廉政责任书,成立项目纪检监察小组对项目进行跟踪监督。
市 农业局提拔任用干部在市直机关率先实行“票决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固化 自由裁量权,设立案件审理委员会,有效防止了权力滥用。
市物价局对价格行 政审批、价格违法案件实行集体定价、集体审案,确保权力行使安全、干部成 长安全。
市发改委将行政审批事项、审批依据、审批流程、审批时效在网上公 示,每月按时将上月备案、核准、审批的项目情况在发改委网站予以公告,并 在网上设立投诉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
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以开展腐败 风险排查为基础,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强化防范措施为重点,积极探索 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机制,推进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四)加强制度建设,保障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有章可循。
市直机关单位针 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制度建设入手,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形成 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
市法院出台《审判流程管理规程》、《违法审 判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切实加强内部监督。
市检察院把制度建设贯穿办案各 个环节,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监督有力的制度体系。
市民政局完善《民政部门 经费计划管理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救灾救济资金 管理使用办法》等制度,着重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的管理。
市环保局 制定《项目审批制度》、《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等规章制 度,促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市工商局根据查找出来的103个腐败 “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165个,健全和完善相应的防控管理制度58 个。
市卫生局修订编印了《机关管理制度手册》,涵盖机关工作纪律、干部学 习、财务管理、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20多个方面,为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 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当前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从调研情况看,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主流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亟待 解决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奢侈浪费风气有所抬头。
主要表现为厉行节约意识不强,讲排场、 比阔气,花钱大手大脚。
有的用公款吃喝玩乐,进高档酒店,上豪华娱乐场 所。
有的借学习、培训、考察之名,组织机关干部公款旅游。
有的采取化整为 零的方式,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更有甚者,挪用专项资金购置小汽车。
有的 主管部门与所属行业协会没有彻底脱钩,在行业协会私设“小金库”,为机关 干部发放奖金、补贴。
(二)机关干部作风不实。
主要表现为工作作风飘浮,不同程度地存在官 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问题。
有的机关干部组织纪律涣散,上下班迟到早退,工 作时间炒股聊天玩游戏。
有的机关干部不爱学习,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事业 心、责任感不强。
去年以来,市委开办了“周末课堂”,但一些干部处于应付 状态,满足于拿“学分”而不是真“学习”。
有的机关干部服务意识不强,群 众上门办事“挤牙膏”,一件事情往往要跑几个来回,最后还不一定能办成。
有的单位热衷于发文件、开大会,求轰动效应,一些工作雷声大雨点小,以致 流于形式。
(三)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
主要表现为少数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 干部经不住金钱的诱惑,把组织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最后走上了 违法犯罪的道路。
当前,工程建设、土地管理、房地产开发、医药购销、企业 改制、产权交易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成为腐败现象的易发多发区。
今年,市 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了市市政园林管理局局长田某、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副 局长魏某在工程建设中收受贿赂的案件,在市直机关引起强烈反响。
(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有待加强。
主要表现为工作停留于开会、发 文、签责任状,缺乏改革创新的精神和真抓实干的作风。
有的领导干部重业务 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没有真正履行“一岗双责”。
有的纪委书记(纪检组 长)履职不全面,宣传教育安排紧,监督检查抓得松,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留有 空白。
还有少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没有找准角色定位,精力不够集中,有 时连市纪委召开的会议也不参加,把本职工作当“副业”。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还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有偏差。
少数部门及机关干部包括领导干部对加强机关党 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导致执行落实不力。
有的认为业务工作是“硬 指标”,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 要。
有的认为自己单位是“清水衙门”,没有滋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没有抓 党风廉政建设的必要。
还有的认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是 领导班子的事,与己无关。
(二)外部环境有影响。
市场经济在有力地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同 时,其趋利性特点也让少数部门和干部受到侵蚀,滋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 思想,加之“官本位”等思想的影响,少数机关干部因经济收入、政治待遇、 成长进步等问题产生消极情绪。
有的对纠正不正之风和反腐败失去信心;有的 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漠然处之。
(三)廉政教育有缺陷。
目前,市直机关单位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 的宣传教育活动不少,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弊端,主要是: 教育方式方法简单,单向灌输的多,互动交流的少;被动接受教育的多,主动 参与的少;内容单一的多,“套餐式”的少,因而教育的针对性、感染力不 强,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
(四)机制建设有漏洞。
一是监督机制缺位。
机关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主 要是以内部相互监督为主,没有有效整合外部监督资源,对各类制度执行的监 督力度不大,难以真正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
二是惩治机制缺位。
市直机关单 位平时安排部署工作时,经常强调要“奖优罚劣、奖勤罚懒”,要与年终干部 考核奖惩挂钩,但“罚”的方面往往没有落到实处。
如干部年度考核几乎没有 “不合格”的,导致想干事的人没有动力,不干事的人没有压力。
三是干部管 理机制缺位。
目前,公务员“出口”不畅,呈现的是“能进不能出”、“能上 不能下”的局面,进了机关就是进了保险箱。
为此,部分干部不敢得罪人、不 想得罪人,相互之间奉行“工作好不好无所谓,搞好关系就行了”的理念,不 乏追求“一团和气”的现象,影响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建议 市直机关是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门,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员多 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集中,都拥有一定的权力和职能。
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抓得如何,直接影响市委、市政府的形象,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 行,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因此,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 设就显得尤为重要。
结合市直机关实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 几项工作。
(一)以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先导,夯实机关干部勤政廉政思想基 础。
一是建立基地,拓展教育载体。
以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为依托,建立 党纪条规教育基地,将勤政廉政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专题内容,进教材、 上讲台,让机关干部学廉守廉,真正有所“知”;以烈士陵园、革命遗址为依 托,建立传统教育基地,让机关干部在缅怀先烈的过程中坚定理想信念,珍惜 幸福今天,真正有所“思”;以法院、监狱为依托,建立警示教育基地,让机 关干部通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真正有所“畏”。
二 是突出三个重点,把握教育内容。
突出宗旨教育,增强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突出岗位廉政教育,让机关干部知道“危 险”、查找“风险”、不敢“冒险”、力求“保险”;突出示范教育,加大对 机关干部身边勤政廉政典型的宣传力度,形成典型示范带动的良好氛围。
三是 开展三项活动,改进教育方式。
全面开展“一把手”讲廉政党课活动,在教育 机关干部遵纪守法的同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知行统一;全面开展廉政 教育“套餐制”活动,通过组织机关干部开展警示教育、举办廉政知识测试、 签订廉政承诺书、进行廉政宣誓、任前廉政谈话等一系列活动,增强廉政教育 的有效性;全面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做到每个机关单位有廉政宣传专 栏、有警示标牌、每个机关干部办公桌上有廉政格言警句、重要时段和节假日 给每个机关干部发送廉政短信,让廉政文化上机关墙面、上办公桌面、上网络 页面,使机关干部在潜移默化中把廉政教育入脑入心。
(二)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扎实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
一是全 面开展清权查险。
认真清理人财物管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 费、行政处罚、执纪执法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人员的权力,采取自己找、群 众帮、领导提、集中评、组织审“五步法”,深入查找个人、岗位、单位存在 的腐败风险。
二是切实制定防范措施。
按照“依据确权、合理分权、有效制 权、科学量权”的总体思路,加强部门之间、班子成员之间、内设机构之间权 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防止腐败问题发生。
在部门之间合理分权,解决一些部门 既当“导演”,又当“演员”、“评委”,自己定规自己执行等问题;在领导 班子成员之间合理分权,防止权力过分集中于个别人或少数人手中;在内设机 构之间合理分权,将决策与执行、审核与批复、调配与使用、调查与处理等各 项权力分由不同的内设机构行使,加强内部牵制。
同时,规范自由裁量权的使 用,分级分档固化裁量标准,缩小自由裁量空间,消除腐败隐患。
三是加大监 督控制力度。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推行工作流程计算机管理,减少人为因 素的干扰,防范违纪违法行为。
依托门户网站,公开单位职责、办事程序、办 事标准、办事依据、办事时限等信息,方便群众查询。
印制便民手册、办事指 南、宣传单、明白卡等资料,在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过程中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办事回访机制,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深化行政审批 “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现网上审批、联审联办。
加快电子监察系统建 设,对机关干部作风、态度、效率和守岗等情况实行网络实时监控。
四是及时 实施预警处置。
建立腐败风险信息收集网络,对收集的信息分门别类进行整 理、甄别、分析,存在问题但又不构成违纪的,及时发出预警通知书,以谈心 疏导、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等处置方式,预防腐败行为发生。
五是积极营造激 励氛围。
正确运用和把握政策,充分调动和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敢闯敢冒 的积极性,建设干事创业的“安全区”。
对勤廉兼优、实绩突出的先进典型给 予表彰和奖励,树立正确导向。
(三)以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为根本,努力构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 制。
一是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推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双休日、节假日公 务车辆定点入库,公务用车费用实行单车核算、定期公示,严禁超标准配置公 车,严禁公车私驾、公车私用。
二是健全公务接待制度。
明确接待对象,制定 接待标准,限定陪餐人员,严禁用公款相互吃请,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准饮酒。
公务接待费用设立专户,定期公示和审计。
三是健全财务联签审批制度。
机关 财务报帐实行“1+2”联签审批办法,支出票据先由经办人签字注明事由, 再送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最后由分管财务领导审签报帐。
违反程序规定的票 据,会计不得入帐。
四是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实行差额推 荐、差额考察、差额票决,“一把手”推荐干部必须如实写出推荐材料并署 名。
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力度,机关从事人、财、物管理等重 点岗位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轮岗交流。
五是健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机关 干部应如实申报个人婚姻变化、住房、投资和配偶、子女从业及其出国(境) 定居、留学等有关事项,并进行公示。
六是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重点公开 党组织重要决策决议、干部选拔任用、财务收支、经费使用以及涉及机关干部 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问题,做到真公开、常公开、全公开。
积极推行干部点题 公开,切实保障机关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以严肃党纪政纪为目标,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一是加大办案力 度。
在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严峻形势下,惩治这一手决不能软。
市直机关 党组织和纪委(纪检组)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对违纪违法行为, 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对有案不办、压案不查的,要实行责 任追究。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
注重在专项清理、执法监察、民主评议、信访调 查、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线索,严肃查处机关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 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 乱办事等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 件,严肃查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 案件。
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拓宽群众诉求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 及时回告有关情况。
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在第一时 间通过重点新闻网站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加强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
(五)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促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 作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主抓意识。
市直机关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把主 要精力放在抓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上,每年年底向市纪委常委会作述职报告并接 受评议,评议结果直接定为本人年度考核等次。
二是量化考核标准。
针对市直 机关单位的特点,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突出“五查”重 点,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一查“一岗双责”落实情况,重点查领导班子成员 和科室负责人是否做到两手抓、两不误,责任是否明确、任务是否分解、措施 是否落实;二查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重点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是否健全, “三重一大”问题是否集体研究决定,决策重大事项时,主要领导是否末位发 表意见;三查开展廉政教育“套餐制”情况,重点查领导干部是否带头讲廉政 党课,机关干部是否参加了警示教育、签订了廉政承诺书、举行了廉政宣誓、 廉政知识测试活动;四查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情况,重点查机关干部是否开展了 风险查找活动、制定了防范措施、加强了监督控制、实施了预警处置;五查建 章立制和责任追究情况,重点查反腐倡廉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执行,对违反规 定的是否实行了责任追究等问题。
三是优化考核方式。
进一步扩大机关干部参 与面,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与接受干部群众质询结合起 来,防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四是硬化考核结 果。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把市直机关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 查考核结果与党建创先、绩效考核、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评比以 及干部选拔任用直接挂钩,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通过政治的、经济的手 段,真正发挥责任制在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龙头作用。
(课题组成员:汪云霞、佘克勇、王君、裴毅、熊义虎、石为)
如何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和能力
依规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中央五次全会提出要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扛在肩上。
自己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困难较多。
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出一些粗浅看法。
一、现状及问题宁陕县现有纪检监察机构47个,其中镇纪委11个,部门纪委纪工委10个,派驻纪检组25个,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122人,其中专职52人,兼职70人;副县级1人,正科级12人副科级43人,其他67人;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中研究生学历1人,大学学历47人,大专9人;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五年以上30人。
近几年来,县委县纪委认真贯彻中央纪委(2009)9号文件精神,围绕党性强、作风硬、文化高、年纪轻四个方面的重点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收效明显。
十八大以来,随着“三转”的不断深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党章意识、忧患意识、主业意识不断增强,队伍素质得到经一步提升。
依靠这支队伍,2013年、2014年都全面完成了市纪委和县委交给我们的各项任务,仅2014年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27案,处分30人,为全县发展和稳定提供了很好的纪律保障。
但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新形势也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专职干部缺员太多没有全覆盖。
乡镇、部门47个纪检监察机构中只有27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有些部门多年没有配备纪检组长,有机构没人员;二是年龄结构不合理朝气不足。
52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中45岁以上超过15人,县纪委常委会没有40岁以下的干部;三是流动慢干部普遍缺乏成就感,缺少争创一流的激情。
52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中,从事该项工作5年以上的超过30人,最长的达到16年。
四是专业结构不合理。
专业学管理、财会、法律方面的干部少。
五是学习培训机会少。
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从来没有参加过省级以上的专业培训,视野狭窄,思想僵化,工作创新不够。
六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后继乏人。
2012年底,县纪委面向全县公开遴选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时报名人数很少,达不到考试规定的人数。
二、原因分析影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党章意识不强。
不少领导干部尤其是党的主要领导干部把党风廉政建设当做“副业”,不重视甚至有时还“厌烦”,根本没有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监督责任是以主体责任为基础的,没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就是一句空话,没有主体责任做支撑,监督责任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党的十八大以前,党风廉政建设基本上是由各级纪委纪检组包打包唱,党委基本不管,导致纪委纪检组工作范围过大,贪大求全,孤军奋战,压力巨大,没有重点,疲于应付。
二是纪委纪检组职责定位不准。
纪律检查机关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党在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来开展。
纪律审查工作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是严肃党纪、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
而长期以来各级党委要求纪委纪检组要以查处大案要案为主,成为了党内的公检法。
职责定位不准导致纪检监察干部缺乏纪律审查的职业习惯。
三是惯性思维根深蒂固。
“有为才有位”的思想使不少的领导机关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始终把纪委纪检组理解为一般的党群组织,他们认为纪委纪检组的工作是务虚的,只有抓发展创造GDP的工作才是重要工作,习惯给纪委纪检组安排“中心任务”和业务工作,搞得纪检监察干部荒废主业,偏离重心,左右为难。
加之纪检监察干部默默无闻,现实约束很多,难以出头等问题,很多同志不愿意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四是责权利不对等履职保障差。
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风险高、回报少,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务存在透支人脉资源、得罪人、遭遇恶语伤害、牺牲休息时间多、被家人朋友误解等等,工作十分辛苦,但是这些干部由于没在经济建设主战场,没有直接贡献GDP,所以获得提拔、晋升机会明显少于组织人事、经济发展等部门,进纪检监察机关就等于进了仕途的“死胡同”。
八项规定出台后,连基本的查办案件奖励激励机制都无法运行,加班误餐无补助,同志们仅靠党性和自觉性维系工作激情。
面对高压高风险靠现行的机制留住干部很难,选调新干部更难。
三、建设一支忠诚可靠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
依规从严治党的任务当然的摆在了全党的面前。
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人民群众满怀期待。
全面从严治党,严明纪律既是应有之义,也是治本之策。
纪律是党的生命,维护党的纪律是纪委的根本任务。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坚强的保证。
一是要始终坚持忠诚于党。
忠诚大于能力,没有政治忠诚作保证,能力越强越危险。
要始终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
讲政治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第一位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
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牢牢把握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正确方向,紧紧围绕党的工作大局忠诚履职,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更要有正确的政绩观。
“把党建设好才是最大的政绩”,我们的工作无上光荣。
要以更高的政治标准、更强的能力水平、更好的工作作风和更严的政治纪律,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而神圣的使命。
二是始终坚持学习提高。
重视学习、善于学习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常态,纪检监察干部只有不断学习和掌握政治、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才能拓展视野,增长才干,增强本领,肩负起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神圣职责。
要不断学习新思想,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始终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保持共产党人本色和政治上的纯洁性。
要不断学习新知识,优化知识结构,开阔思路,把握规律,不断提高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的能力。
要加强专业培训,提高执纪监督的能力和水平,适应“三转”后的新形势,新要求。
要不断学习新经验,加强调查研究。
要着力践行“三严三实”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加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之中。
三是始终牢记党的宗旨。
时刻把人民放在最高的位置。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牢记宗旨,根植人民、心系人民、服务人民,永远不能脱离人民。
要深入到群众中“接地气、增智慧、强本领”,增进群众感情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前提。
心中有没有至高无上的人民利益,有没有至真至纯的百姓情怀,决定了党同人民“血肉 联系”的牢固程序。
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通过群众观念和群众路线教育,通过亲身体验和换位思考,进一步增强对群众的感情,把群众当亲人,对群众讲和气,跟群众用真情。
四是始终坚持以创新为动力。
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必须始终把创新作为一种工作要求,体现在工作思路里,落实到工作措施上,贯穿于工作实践中。
要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用发展的眼光来审视、判断和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及时回答纪律审查工作实践中提出的新课题,及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新问题,及时总结反腐倡廉建设的新经验。
要创新工作方法,抓工作不能安于现状、满足于已取得的成绩,要敢于担当、勇于争先、永不懈怠、永不满足,持之以恒推进“创争出”工作。
要坚持和发展多年来探索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不断探索工作新路子、新方法,在新的起点上创造出新成绩。
五是始终坚持以纠“四风”带民风。
把作风建设抓在手上,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展示团结和谐,奋发向上的良好形象。
工作成败的关键在作风,人心向背的关键也在作风。
要维护团结,纪检监察干部要站在党和人民根本利益的立场上,正确处理个人和组织、整体和局部的关系,服从服务于大局,自觉维护团结统一,切实做到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创造和谐、活泼、民主、严谨、求实的工作氛围。
要克服作风漂浮、心浮气躁、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等突出问题,以扎实的作风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和了解第一手资料和真实情况,向人民群众问计问策。
要坚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始终保持高尚的人格和淡泊的心境,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开拓进取的良好精神状态,做政治坚定、勤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团结和谐、清正廉洁的表率。
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和低级庸俗、愚昧落后的东西,以自身的行动带动民风好转。
六是始终坚持完善机制。
要形成人人负责、环环相扣、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用制度推动工作的层层落实。
要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要转变思想观念,要树立“纪检监察干部也是战斗在一线的干部,抓好党建工作才是第一政绩”的理念。
在班子成员排名上纪检组长应该在单位所有副职的前面。
要将两个责任分清,党委和纪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探索推行部门纪检组“统派直管”,实现派驻纪检组全覆盖。
部门一把手必须成为直接负责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真正担负起“主体责任”。
用人选人上要将纪检监察干部与经济管理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同等看待,政治上关爱、生活中关心、工作上支持,让他们有奔头、有念想、能安心、愿尽力,无后顾之忧。
要完善工作保障机制,要围绕建立健全奖优罚劣、末位追责、失误追究、节假日加班补助等方面建制度立规矩。
要持续加强县镇纪委执纪监督硬件建设,满足基本的纪律审查工作需要。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方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只有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反腐倡廉建设和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