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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工委兼职监察干部心得体会

时间:2015-08-20 19:49

如何发挥街道纪工委和监察干部的作用

一、谋划好工作思路。

有思路,才有方向和目标,才能促进工作高效开展。

纪工委、监察分局要针对所辖和联系单位特点,对照职责要求,对工作进行准确定位。

确定工作对象是所辖部门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层干部、党员职工,目的是通过巡视督察、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案件调查,促进党员干部加强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新,并在工作中遵守纪律、提高效率、廉洁公道。

围绕这个目的,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基本工作思路应该是“参与重大活动,监督敏感事项,警示关键时期,调查违纪违法行为,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围绕落实这一思路来寻找工作的切入点,更好地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开展。

二、建立好工作机制。

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核心职能是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有效履行这一职责的关键是保障知情权的落实。

因此,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机制必须围绕这一关键来构思、具体化。

一是建立日常工作报告制。

主要内容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指示精神、出台重大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情况,全局性工作和年度重要工作安排、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等。

涉及重大事项及突发性事件随时报告。

报告要体现主动性、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

二是建立列席会议制。

凡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议题的党组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等会议,所辖和联系的单位要提前告知纪工委、监察分局,纪工委、监察分局派人列席。

三是实施巡视督导制。

根据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计划,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制定巡视工作方案,并按工作方案开展巡视工作,检查、测评、考核所辖和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是实施专项检查制。

针对日常工作报告和巡视督查工作中发现的线索,经核查,确实存在问题且较为严重的,以及不同时期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问题或某一时期出现的群众反映强烈、较为集中的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检查。

五是实施问责制。

针对党员干部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处理好工作关系。

纪检监察工作是事关全局的一项工作。

纪工委、监察分局在履行职能中要始终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纪检监察与政治稳定、发展大局的关系。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顺、稳定和谐的环境,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点和落脚点。

抓纪检监察工作就是抓政治稳定,抓经济发展,这一思想认识要到位;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必须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进行谋划和组织,这一具体思路要明确;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应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这一最终效果要体现。

二是处理好监督与参与、协助的关系。

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辖单位履行监督监察职责,要在尊重理解中监督,在沟通协调中监督,在参与服务中监督。

要做到尽职不失职,参与不干预,建议不插手;同时,要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是部门领导班子集体,“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工委、监察分局则履行检查指导、组织协调职责。

三是处理好教育与惩治、制度建设的关系。

就教育对廉政的影响而言,一种是惩治性教育,一种是制度性教育。

纪工委、监察分局则要充当促进这两项教育相互融合的角色。

一方面,要通过从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惩治违纪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要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经常性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观念。

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2019年xx纪检监察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今年以来,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室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xx区党工委工作要求,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狠抓作风建设,严惩腐败行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2019年工作情况(一)深化作风建设。

把纠治“四风”作为重点,以专项整治为平台,以常态化察访为抓手,严肃整治作风突出问题和“四风”问题,党员干部作风显著提升。

一是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

2-4月,采取交叉察访、巡回察访等方式,处理问题线索53条,问责45人;制定纪律作风常态化长效化建设意见,推动纪律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二是开展“整浮、去虚、克软、治慢”专项整治。

聚焦党员干部的“浮、虚、软、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持续转作风、强定力、重实效、提效率。

三是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治理。

督促党工委办公室、组织部、财政局等单位开展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滥发津补贴、违规兼职取酬、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公款吃喝等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效果。

四是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

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4个方面12类突出问题,督促各级深刻查摆问题,建立整改清单,确保整改成效。

(二)严厉惩治腐败。

树牢安全意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持惩腐高压态势。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156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为51.9%、34%、5.8%、8.3%,前二种形态累计占比为85.9%。

一是全力扫黑除恶。

成立

对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如何履职的几点

随着反腐败斗争力度的加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和新的情况,如何适应新的要求,顺应新的形势,研究新的对策,应对新的挑战,是摆在我们各级纪检监察干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纪检监察干部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应如何应对新的挑战

在此我谈几点粗浅意见: 一、应对新的挑战要做到四个必须 一是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一个人精神状态的好坏,不仅影响工作思路、工作质量、工作效果、工作力度,也会影响到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一个没有精神或精神萎靡不振的人,既不会想干事,也不可能干成事,所以纪检监察干部只有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才能有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需要的最前沿。

二是必须提升自身综合素质能力。

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是十分重要的,业务学习只能加强不能放松,要端正态度,主动学习,学习党的政策理论、法律法规、纪检监察业务和多个领域的相关知识,以学习增强动力,不断提高自身综合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是必须自觉解放思想。

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正视存在的困难和不足,要把思想解放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之中,用思想的解放,方法的更新,制度的创新,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发展。

二、应对新的挑战,要在查案过程中改进三个方式 一是在调查取证方式上要主动出击。

要改变过去过分依赖当事人口供的做法,坚持以外围取证为主,根据个案特点积极探索总结外围获取铁证的方法和途径,做到哪怕是“零口供”也能定案的效果。

二是在审查方式上要用活政策。

要善于分析违纪对象的心理,善于利用矛盾打破违纪对象的心理防线,观察其反常行为,抓住机会,感化,感染,政策引导,分化瓦解腐败分子,要一改过去那种硬碰硬的简单做法,以缩短案件突破时间。

三是在查案措施方式上要得力。

在查案措施上要注意组织多方力量,通过多种途径,借助多种手段,取得案件突破。

三、应对新的挑战,要加强两个意识两个注意 一是要牢固树立 “主业”意识。

要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

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理直气壮,毫不动摇地抓紧抓好。

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集中力量严肃查处一批有影响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要积极研究反腐查案工作内在规律,探索运用灵活的查案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查案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是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的意识。

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要经常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反腐查案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一些重大案件,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坚决排除干扰和阻力做好纪检监察机关的后盾。

对查办案件工作长期不闻不问,不认真履行职责,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设置障碍,为违法违纪分子说情开脱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党政领导的责任。

三是注意防止在反腐查案工作中滥用纪律检查权。

纪检监察干部在反腐查案工作中一定要严格遵守纪律,严格要求自己,严格履行办案程序,坚决杜绝滥用纪律检查权。

防止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对以权谋私、以案谋私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从严查处,绝不护短。

四是注意关心干部的成长,依法依纪保护干部。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教育、监督、惩处工作都是为了保护干部队伍的纯洁性,也是对干部的爱护措施,在做好这些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同样重视保护干部爱护干部不受到冤枉,保护党员干部的权益,维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四、应对新的挑战,要做好查案前的三抓工作 一是抓好内部教育。

二是抓好内部管理。

要一步完善办案人员的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办案人员的行为,严格办案纪律,用纪律约束办案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使办案人员在具体案件调查处理过程中保持原则性、公正性和廉洁性。

考评工作业绩,定期对办案人员的工作状况、廉洁状况进行检查,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奖惩,调动查案人员工作积极性。

三是抓好内部监督。

建立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制度,设立纪检监察督察室,对办案人员履行办案程序、执行办案纪律等各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要不断加强外部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以促进办案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维护纪检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五、应对新的挑战,要在案件查办前树立三个观念 一是要树立群众观念。

反腐查案工作要始终站在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和“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和科学发展观要求开展案件检查工作。

在办案工作中要多听群众呼声,要把群众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办案工作是否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准。

二是树立大局观念。

办案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服从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

查办案件要在战略决策上,在时机和方式把握上紧贴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使查办案件对改革、发展和稳定起到维护和促进的作用。

三是树立中心观念。

查办案件要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促进经济发展作为查办案件的出发点和落着点,要注重查办案件的方法方式和策略,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既要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又要获得清除腐败分子、促进经济发展的双赢效果。

六、应对新的挑战,要在案件查办中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宽与严的关系。

纪检监察干部查处案件中要掌握好政策,认真处理好严肃执纪与区别对待的关系,既要严肃打击少数腐败分子,又要教育和挽救大多数党员干部。

二是处理好量与质的关系。

既要注意案件的数量,更要注重案件的质量。

三是处理好查与防的关系。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

通过反腐查案,能够有效遏制腐败现象,但不能根治腐败,只有坚持查办案件惩治腐败分子与加强预防,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相结合才能保证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七、应对新的挑战,要在案件查办后抓好三个环节 一是抓好个案总结剖析环节。

通过总结办案经验和教训,不断提高办案水平,通过剖析发案原因,规律特点和作案手段以及所产生的危害,不断研究新形势下腐败现象滋生的特点和规律,研究腐败现象易发部位和环节,研究腐败分子变质的轨迹,从中分析主客观原因,积极探索反对和预防腐败的对策。

二是抓好发案单位的整改环节。

纪检监察机关具有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职能,查完一件案件只是完成了一半的工作,必须重视抓好后一半工作,要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协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内部管理,防止同类问题的再发生。

三是抓好警示教育环节。

抓好警示教育是预防腐败的一个前提,纪检监察干部在反腐查案中要多发挥和利用执纪办案的优势,认真筛选典型案例作为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的素材,使广大党员干部认清形势,从中受到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作者单位:湖南新田第四纪工委)

浅谈纪检监察机关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如何开展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成立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完善纪检监察派出(驻)机构统一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

纪工委、监察分局如何履行纪律检查与行政监察两项职能与解决“要做什么”、“要怎么做”、“如何才能做好”的问题,是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笔者结合湖南省新田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开展工作的情况及调研情况,谈几点看法。

一、找准在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中的定位 一是与县区纪委、监察局机关的关系。

《新田县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统一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作为县区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与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内设室一样,是县区纪委、监察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县区纪委、监察局的委托,督促、指导县区直各单位和乡镇、街道、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因此,在实际工作中,纪工委、监察分局必须在县区纪委、监察局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认真执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部署、指示,完成上级委托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随时报告有关重要事项。

二是与县区纪委、监察局内设各职能室的关系。

对于纪工委、监察分局与县区纪委、监察局内设室的关系,《新田县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统一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各项业务工作接受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各有关职能室的指导。

”这就要求纪工委、监察分局在开展工作时,要按照任务及职责分工,与各职能室搞好协调配合,事前多沟通、事中多联系、事后多交流,避免出现工作盲区或重复工作。

三是与县区直单位、乡镇、街道、场的关系。

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均负责联系一定数量的县区直单位、乡镇、街道、场。

纪工委、监察分局与这些部门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是监督主体与责任主体的关系。

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作为监督主体就要充分认清自己的职责,开展工作时,要在尊重理解中监督,在沟通协调中监督,在参与服务中监督。

要做到尽职不失职,参与不干预,建议不插手;同时,要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是部门领导班子集体,“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 “一岗双责”,纪工委监察分局则履行检查指导、组织协调职责。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一是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督促联系各部门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责任制,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是部门及领导班子集体;督促联系各部门的工作人员依照职责做好工作;指导联系各部门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是抓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

以党性党风教育等为重点,督促部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督促部门广泛开展警示教育、示范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经常性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情况的检查;定期开展好领导干部公开述职述廉活动。

三是抓“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

督促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和任务,制定凡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议题的党组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等会议,要提前通知纪工委、监察分局,纪工委、监察分局派人列席会议的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办法的内容包括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

纪工委、监察分局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检查和备案管理。

四是抓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整改。

树立抓政治稳定、促经济发展这个思路。

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部署,围绕民主决策、人事任免、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三公一金”、党务、政务、财务“三公开”等方面的工作内容、程序、环节、标准、要求等开展执行制度情况督查并督促整改。

五是抓案件查办。

建立案件举报奖惩机制,办理所联系单位的违纪违法案件。

按照纪检监察投诉、检举和控告的相关程序,查处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三、建立具有纪工委、监察分局特点的工作制度体系 一是要建立情况通报制度。

联系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指示精神、重大改革方案、重要政策出台情况,全局性工作和年度重要工作安排、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等,要向纪工委、监察分局通报。

涉及重大事项及突发性事件随时通报。

二是要建立会议列席制度。

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等议题的联系各单位党组织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等会议,要提前向纪工委监察分局报告,纪工委、监察分局派人列席。

三是要建立巡查督导制度。

根据纪工委、监察分局年度工作计划、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制定巡查工作方案,并按巡查工作方案开展巡查工作,检查、测评、考核所辖和联系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同时,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求及工作中的线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检查。

四是要建立联系协调制度。

纪工委、监察分局处于县区纪委、监察局及内设职能室与所联系各单位之间的关键位置,起着非常重要的桥梁纽带作用。

要建立定期协调制度,定期发布县区纪委、监察局及职能室的工作要求,交流所联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做法。

四、要切实加强纪工委、监察分局自身建设 首先是要加强纪检监察业务能力建设。

纪工委、监察分局联系一定数量的县区直单位及乡镇街道,又接受县区纪委、监察局各职能室的业务指导。

面对的情况比较复杂,工作任务相对繁重,工作涉及面比较广。

这就要求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尽快熟悉纪检监察各个门类的业务知识。

要通过参加培训、抓好自学、跟班锻炼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纪检监察业务的流程、要求、标准、方法的了解,做到心里有数,随时能够解答联系单位的疑问,正确处理相关问题。

其次是要加强统筹协调能力建设。

一方面要加强纪工委、监察分局统筹协调各项工作任务能力的建设,做到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既全面落实,又突出重点;另一方面要加强统筹各项工作资源能力的建设,最大限度发挥其工作效用。

三是要加强纪工委、监察分局内部管理。

纪工委、监察分局是一把新的“执纪利剑”。

要发挥好攻坚的作用,必须加强内部管理。

要加强内部工作制度建设,使监督、指导、协调、信访、办案等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要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面对联系各单位不能有特权和优越思想,面对纪委、监察局不能有例外观念,要切实以纪检监察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到作风严谨,纪律严明,服务热情,真正发挥好纪检监察生力军的应有作用。

(作者单位:湖南省新田县纪委派出第四纪工委)

如何提高纪检干部的积极性与责任心

依规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要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扛在肩上。

自己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困难较多。

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出一些粗浅看法。

一、现状及问题宁陕县现有纪检监察机构47个,其中镇纪委11个,部门纪委纪工委10个,派驻纪检组25个,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122人,其中专职52人,兼职70人;副县级1人,正科级12人副科级43人,其他67人;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中研究生学历1人,大学学历47人,大专9人;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五年以上30人。

近几年来,县委县纪委认真贯彻中央纪委(2009)9号文件精神,围绕党性强、作风硬、文化高、年纪轻四个方面的重点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收效明显。

十八大以来,随着“三转”的不断深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党章意识、忧患意识、主业意识不断增强,队伍素质得到经一步提升。

依靠这支队伍,2013年、2014年都全面完成了市纪委和县委交给我们的各项任务,仅2014年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27案,处分30人,为全县发展和稳定提供了很好的纪律保障。

但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新形势也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专职干部缺员太多没有全覆盖。

乡镇、部门47个纪检监察机构中只有27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有些部门多年没有配备纪检组长,有机构没人员;二是年龄结构不合理朝气不足。

52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中45岁以上超过15人,县纪委常委会没有40岁以下的干部;三是流动慢干部普遍缺乏成就感,缺少争创一流的激情。

52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中,从事该项工作5年以上的超过30人,最长的达到16年。

四是专业结构不合理。

专业学管理、财会、法律方面的干部少。

五是学习培训机会少。

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从来没有参加过省级以上的专业培训,视野狭窄,思想僵化,工作创新不够。

六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后继乏人。

2012年底,县纪委面向全县公开遴选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时报名人数很少,达不到考试规定的人数。

二、原因分析影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党章意识不强。

不少领导干部尤其是党的主要领导干部把党风廉政建设当做“副业”,不重视甚至有时还“厌烦”,根本没有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监督责任是以主体责任为基础的,没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就是一句空话,没有主体责任做支撑,监督责任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党的十八大以前,党风廉政建设基本上是由各级纪委纪检组包打包唱,党委基本不管,导致纪委纪检组工作范围过大,贪大求全,孤军奋战,压力巨大,没有重点,疲于应付。

二是纪委纪检组职责定位不准。

纪律检查机关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党在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来开展。

纪律审查工作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是严肃党纪、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

而长期以来各级党委要求纪委纪检组要以查处大案要案为主,成为了党内的公检法。

职责定位不准导致纪检监察干部缺乏纪律审查的职业习惯。

三是惯性思维根深蒂固。

“有为才有位”的思想使不少的领导机关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始终把纪委纪检组理解为一般的党群组织,他们认为纪委纪检组的工作是务虚的,只有抓发展创造GDP的工作才是重要工作,习惯给纪委纪检组安排“中心任务”和业务工作,搞得纪检监察干部荒废主业,偏离重心,左右为难。

加之纪检监察干部默默无闻,现实约束很多,难以出头等问题,很多同志不愿意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四是责权利不对等履职保障差。

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风险高、回报少,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务存在透支人脉资源、得罪人、遭遇恶语伤害、牺牲休息时间多、被家人朋友误解等等,工作十分辛苦,但是这些干部由于没在经济建设主战场,没有直接贡献GDP,所以获得提拔、晋升机会明显少于组织人事、经济发展等部门,进纪检监察机关就等于进了仕途的“死胡同”。

八项规定出台后,连基本的查办案件奖励激励机制都无法运行,加班误餐无补助,同志们仅靠党性和自觉性维系工作激情。

面对高压高风险靠现行的机制留住干部很难,选调新干部更难。

三、建设一支忠诚可靠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

依规从严治党的任务当然的摆在了全党的面前。

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人民群众满怀期待。

全面从严治党,严明纪律既是应有之义,也是治本之策。

纪律是党的生命,维护党的纪律是纪委的根本任务。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坚强的保证。

一是要始终坚持忠诚于党。

忠诚大于能力,没有政治忠诚作保证,能力越强越危险。

要始终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

讲政治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第一位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

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牢牢把握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正确方向,紧紧围绕党的工作大局忠诚履职,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更要有正确的政绩观。

“把党建设好才是最大的政绩”,我们的工作无上光荣。

要以更高的政治标准、更强的能力水平、更好的工作作风和更严的政治纪律,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而神圣的使命。

浅谈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如何实施有效监督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作风建设。

一是要加强党性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认识自己所肩负的神圣职责,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二是要加强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更加自觉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切服从和服务于发展这个大局;三是要加强廉政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坚决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四是要抓好宗旨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都以人民群众满意、赞成、拥护、高兴为出发点。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

一要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多岗位锻炼。

可以在同级纪检监察机构之间进行横向交流,还可以在上下级机关之间进行纵向交流;不仅可以交流领导干部,也可以交流一般干部。

这样多岗位煅炼,不仅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还可以避免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产生的消极因素;二要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机制。

纪检监察机构要利用换届、机构改革、干部调整等时机,积极向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干部,提出干部交流的意见和建议,形成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的有序流动,从而达到优化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的目的;三要拓宽学习培训渠道,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整体素质。

要对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

要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常规业务轮训,保证每个在职干部1-2年就能有一次业务培训的机会,提高干部的专业水平;要加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化培训力度,还可以此为平台,对在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专业系统培训,既学业务,也学管理、金融、法律等综合知识,以此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应不负重托,牢记使命,从大局出发,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同时坚持“正人先正己”,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真正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革命化、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哪些方面

一、纪检工作中存在题思想认识方面,存在“等靠要”思想,大局意识、忧识、服务意识,不能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放在党的建设的大局中去把握,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还缺乏正确认识和深入理解。

领导体制方面,一是在现行领导体制下,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和对同级党委副职的初核等,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落实。

二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兼职过多,专职不专现象严重,工作关系不顺,精力难以集中,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的正常发挥。

工作机制方面,科学的工作机制尚未系统建立,科学的工作方法尚未探索形成,加之缺乏有效的落实措施,工作方法简单、工作落实不到位,致使各项工作难以实现预期的效果。

职能发挥方面,一方面职能错位,存在“大包大揽”倾向,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成了“事事牵头、样样主抓”,有时还充当了“开山斧”、“救火队”的角色。

另一方面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全面充分。

不能准确把握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做到全面履职。

队伍建设方面,一是知识素养有待提高,缺乏专业人才;二是系统培训少,培训渠道单一;三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亟待加强。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问题一是干部思想不够稳定,存在不满情绪。

二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畏难思想抬头。

三是纪律约束不够严明,自律意识不强。

四是业务培训不够全面,自身素质不高。

五是管理体制不够完善,权威监督不强。

二、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一是农村土地承包使用等引发的问题突出。

1、承包合同不规范,给以后生产发展过程中发生纠纷埋下隐患。

2、决策运行程序不健全,时有损害村民利益或集体利益的事件发生。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往往不完全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进行,易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发生矛盾和纠纷。

1\\\/7页二是查办案件力度不够,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有待进一步深入;腐败预防难见效果,腐败大案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和惩治腐败工作的信心。

三、作风建设存在哪些问题,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存在问题:一是思想观念上浮躁,理论学习松懒。

二是公务消费上奢靡,铺张浪费严重。

三是干群关系上“疏离”,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采取措施:(一)以加强思想教育为先导,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二)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

(三)以严肃党纪政纪为关键,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四)以强化监督制约为保障,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根本,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做好治本抓源头工作。

机关效能建设存在哪些症结,有什么解决办法存在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工作热情有待提高。

二是管理制度不尽完善,工作纪律有待加强。

三是工作作风不够踏实,工作责任心有待增强。

四是考核制度不尽合理,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解决办法:(一)提高认识,加强学习,确保效能建设进一步深入。

(二)强化教育,熟练技能,使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升。

(四)明确职责,加大绩效考核力度,督促效能建设在工作中落到实处。

(五)加强监察,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效能建设抓出成效,形成机制,影响长远。

四、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对策存在问题:一是农村干部思想认识比较模糊,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

二是少数村干部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时有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发生。

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如何加强 “三重一大” 监督

湖北省十堰市在推进派出机构改革时,明确赋予了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监督检查这一职能。

笔者认为,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要充分履行监督检查这一主要职能,首当其冲的就要紧盯所辖部门“三重一大”( 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才能更好地激发监督检查的正能量,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

一、强化 “三重一大”监督的现实作用及意义 1.强化 “三重一大”监督有利于推进领导班子建设。

集体决策“三重一大” 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要求。

通过强化“三重一大”监督,推进民主科学决策的实践,有利于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充分调动领导班子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党政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2.强化“三重一大”监督有利于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党政“一把手”的领导地位,决定了其个人的决策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通过强化“三重一大”监督,就会避免因为部分主要领导同志的强势而导致集体决策流于形式,有利于充分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发挥集体决策的作用,保证决策的科学和合理。

3.强化“三重一大”监督有利于规范权力阳光运行。

对“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进行监督,可以进一步规范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的行为,在促进党政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更强化了领导班子集体在权力运行中监督的作用,避免了因个人权力凌驾于集体之上而产生权力膨胀、滋生腐败,从源头上给予领导干部最有力、最有效的监督和爱护。

二、当前 “三重一大”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监督内容不够具体,导致监督真空。

就目前情况来看,多数单位对“三重一大”事项涉及的资金额度、决策分类、事项等级还没有明文规定,具体操作时,是否属于“三重一大”的范畴难以界定。

由于各单位性质、职能不同,从监管层面上看,纪工委监察分局也没有统一的尺度标准来衡量评判。

因此,在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与所辖监管单位单位之间就会产生“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真空地带”。

2.个别单位认识模糊,故意逃避监督。

少数单位领导班子对成立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认为是否有纪工委的监督无关紧要。

个别单位在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特别是在涉及人事、财务等敏感问题的研究上,往往只有单位主要领导商议决策,不愿意班子其他成员参与讨论决策,更别说接受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监督。

3.工作关系不够顺畅,监督交叉被动。

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但纪委监察局业务科室与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还有监督检查职能交叉的区域,纪工委在开展监督检查时存在先行怕冒进、后动为等靠的矛盾;还有的区直部门跳过对口的纪工委直接与区纪委对接联系,使得纪工委与所辖监管单位在信息交流、情况通报、相互协作等方面不协调,往往处于被动监督的角色。

4.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监督极易脱节。

虽然明确了纪工委为监督主体,区直单位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主体,但因制度不健全,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无法参加一些相关职能部门研究重大工作的会议,也不能接受到相关文件,从而无法及时掌握政策、信息,容易造成纪工委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脱节。

部分重大事项,甚至在纪工委监察分局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实施、完结了。

5.履职能力局限性大,监督疲软无力。

纪工委成立时间短,成员基本都是从别的部门调入,虽经过岗前培训,但纪检监察业务基础仍然薄弱。

其次以有限的人手对口多个区直部门,加之对被监督单位机构设置、职责权限、运行模式不太熟悉,只能边摸索边尝试。

此外,纪工委监察分局作为区机关的派出机构接受区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还要承担一些临时性突击任务,这使得有限的监督力量更为捉襟见肘。

三、深化“三重一大”监督激发正能量的思路及建议 (一)加强指导是前提 1.统筹部署,强化监督力量。

纪委监察局要切实加强对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监督队伍的领导,进一步充实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监督力量,对现有人员进行统筹安排、合理分配、科学调度,保证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2.要点面结合,加强监督指导。

纪委监察局要指导好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监督检查工作,对经常性、共性的工作要实行统一研究、统一要求、统一部署的“三统一”管理;对不同的情况要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和支持纪工委监察分局大胆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

(二)理顺关系是基础 1.要理顺“三重一大”监督的协作关系。

进一步明确规范纪工委监察分局与纪委监察局业务科室的协作要求,发挥协作配合的化学效应;明确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与所辖单位的联系办法,完善纪工委监察分局履行监督职能的手段。

2.要理顺“三重一大”监督权与责的关系。

进一步明确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权限,同时落实监督方与被监督方的双边责任,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强化权力与责任的意识,避免出现不作为、乱作为,不配合、不负责等行为。

(三)健全制度是关键 建立切实管用、易操作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检查的专项制度,明确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明确“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内容。

重点要明确“三重一大”具体范畴及界定条件,规定所辖各单位每年年初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初步确定该年度本单位“三重一大” 的事项,并作为重点监督内容以书面形式报送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备案。

2.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参会要求。

规定各所辖单位研究 “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须提前报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根据具体情况派人列席会议。

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在列席会议时,对议题内容不拥有表决权,但发现违反决策程序和规定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意见。

3.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备案要求。

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要对所列席会议研究决定事项及表决情况进行书面备案。

并于每季度末将“三重一大”监督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区纪委监察局备案。

4.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考评内容。

结合年底绩效考核,把落实“三重一大”监督制度作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的重要内容,以此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评廉、述廉、考廉”的重要条件,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做到与规范制度相结合,与领导干部的奖惩相结合,与评先表优相结合。

5.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责任追究办法。

强化“三重一大”事项专项检查力度,对报送不及时、不报告、隐瞒不报规避监督的,视情节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纪律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一票否决”;对派出纪工委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督缺位或不到位导致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派出纪工委绩效考评办法进行处理,情节较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失职责任。

(作者单位: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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