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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理治法治心得体会

时间:2019-09-09 20:46

心得体会:乡村社会治理的法治保障(最新)

心得体会:乡村社会治理的法治保障(最新)党的十九大提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调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又要求,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而乡村社会法治基础相对薄弱,治理中尚存在与现代化转型要求相悖之处,一方面法治日渐被需要和重视,另一方面法治却又难以在原有的乡村秩序中扎根。

为此,亟待改造乡村治理理念和治理模式,加强法治“嵌入”,使法治秩序与乡村社会秩序达到有机融合,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乡村社会治理亟待法治“补位”传统中国社会的治理,主要是农耕文明下的治理。

传统中国社会的治理规则是以传统习惯法、家族法和村规民约为主要构成部分的民间法,这些以封建道德伦理为指导思想的乡村民间法成为乡村社会治理最基本甚至是首选规则,并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维系着乡村社会治理的运转。

随着现代商工文明进程不断推进,传统的乡村治理模式逐渐受到现代文明和法治文化的冲击。

改革开放以来,乡村人口不断流动,原有的社会结构逐渐发生改变,乡村社会已由传统的熟人社会悄然地渐变为熟陌共存的“半熟人社会”。

半熟人社会状态下,乡村社会治理模式也随之发生深刻变化,传统的民间习惯和村规民约等解决矛盾纠纷的“软法”在一定条件下依然管用,但又不能完全适应乡村社会治理对于治理规则的要求。

尤其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广大乡村社会贫穷落后的面貌发生根本改变,

浅谈如何积极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决定》规定: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

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

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是《决定》首次提出的法治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它是《决定》提出的“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要求的具体化。

《决定》指出: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从我国目前政权结构组织形式来看,我国基层社会主要依靠的是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这两种组织形式。

现行宪法第111条对此也有明确的规定。

该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与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并行的还有各种基层社团组织、各种形式的自治组织以及行业协会、社区组织等等。

这些基层组织担负着维护基层社会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的重任,除了依靠基层组织所制定的自治章程、乡规民约、行业规范等实行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发展之外,也需要加大国家法律治理的力度,特别是涉及到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等领域,国家法律更是不可缺位。

要防止在基层治理的过程中,因为部分群众或少数人的利益侵犯了社会公众的利益,或者是为了实现少数人的特权而侵犯了大多数人的基本权利。

因此,基层人民政府必须依法对基层社会进行严格的法律管理,要建立必要的执法渠道,注重基层政府与基层组织之间的沟通协同,要尽量使基层政权的执法力量下沉,要使法律进社区、进课堂、进居民家中,真正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法治工作落地实处,不留死角,通过基层依法治理,夯实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维护基层繁荣和稳定。

如何理解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意义

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最基本、最直接、最有效的力量。

管长远要靠制度,要向制度要长效。

必须把握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创新基层治理法治化制度,把法治建设落实到基层和群众。

一要充分发挥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把基层党组织的多种优势转化为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要资源,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制度创新。

二要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围绕基层法治建设,确立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制度,着力解决制约法治建设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法治化中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抓基层、打基础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三要健全基层党组织对各类组织党建工作的引领指导和统筹协调制度,完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推动街道社区党员服务中心等服务网络建设,形成开放式、综合性、互通式服务体制。

健全党员干部宗旨教育、廉政教育和法治教育制度,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如何建设适应基层治理法治化要求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

一、建立健全制度,大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一是坚持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

这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理论知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形式和基本途径。

每位领导班子成员都应该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的矛盾,坚持参加每月一次的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度。

这里的关键是提高思想认识,用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指导实践,研究和解决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真正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

  二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的教育、严格党员管理的重要制度,长期坚持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对于加强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民主集中制坚持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领导班子的团结状况、决策水平、凝聚力及战斗力的高低。

哪个党组织民主气氛浓,凝聚力、战斗力就强,人心就齐,各项工作就能健康地开展;哪个党组织民主受到削弱和破坏,哪个单位的班子就形不成合力,党的各项工作就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关键,是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落实到实处。

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时,要充分发扬民主,要让班子全体成员畅所欲言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在决定重大问题表决之前,必须程序是进行充分的民主讨论,如果不经过充分的民主讨论,草率或者武断地表决,容易导致盲目性和决策失误,也容易造成班子部分成员心中不服气甚至产生抵触情绪,不利于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

  三、切实加强监督,抓好党风廉正建设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党内监督的法规依据,重点监督对象是党的各级机关和领导干部。

之所以明确这一监督重点,是因为党的各级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掌握着较多的决策权、用人权、经济权,在客观上也存在着上级监督虚、同级监督弱、下级监督难的现象。

因此,贯彻落实《条理》规定,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的监督显得尤为重要。

一是上级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单位的监督。

不仅要加强对政绩的考核,而且要加强对民主集中制和廉洁自律情况的考察。

二是要制约领导班子的权力。

要加强议事决策程序建设,加强集体领导,对权力进行剥离和分割,避免权力过分集中。

三是对领导班子的权力运用实行公开透明。

各单位要推行政务公开、事物公开和经济支出公开公示制度,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没有公开和透明就谈不上民主和监督,只有实施有效的监督,才能有效遏制权力封闭式运作产生的腐败。

如何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按照法律来管理基层事务,即基层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活动依照法律管理,公民的所有行为依照法律进行,使基层的一切需要和可以由法律来调控的活动和工作,都纳入规范化、法律化的轨道。

基层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在基层的具体实践,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

心得体会:铁路基层单位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单位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铁路是国民经济脉,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

近年来,铁路高速发展,法治铁路建设和平安铁路建设、和谐铁路建设稳步推进,但在一些基层单位违法违纪案件、重大安全事故以及职务犯罪案件等仍时有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随着国家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政策的密集出台,铁路建设专项资金大幅度增加,铁路建设项目大量实施,广大干部职工的利益诉求发生了剧烈变化,如何防范和化解这些矛盾,成为新阶段基层单位法治建设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

一、基层单位法治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多年来,我国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国战略深入发展,铁路企业的法治建设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基层单位依法治企和干部职工依法维权意识逐步得到提高。

但是,铁路企业由于长期以来受到“半军事化”的传统影响,依法管理的体制机制还存在缺失和不足,人治思维、长官意志仍然制约着基层单位的法治建设,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手段的观念和能力还相对薄弱,许多职工的法治素养还依然较低。

1、思想认识上的偏差长期以来基层单位从上到下普遍存在法治观念薄弱的问题,虽然制约管理人员违法乱纪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约束职工违章蛮干的规章制度不少,但许多干部职工却很少去阅读去研究,更不懂得怎样运用法律手段去有效调整在经营管理和安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主要包括企业与旅客之间的关系,上下级以及与主管部门之间的责权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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