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案例分析。
分析: 1)的情况下是欺骗性质的问题 - 因为作为合约标的为50万吨的镀锌铁实际加载的旧铁桶,铁桶建镀锌铁皮,但污水,卖方撤回批准购买价格,买方派人去香港向卖方公司称,已经空了 - 这是一个典型的骗局。
2)责任的船公司,船公司只负责检查卖方 - 因为装50吨的铁整箱(FCL),将货物运至买方的包装,包装密封的货物目的港的货物的真实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卖方包装和密封 - 因此,船公司的责任。
3)进口公司在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贸易合同 - 合同和信用证条款的规定,第三方如SGS,公证机构的检查和监控设备装运的货物,然后避免这个问题的情况下 - 进口公司在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贸易合同的条款。
4)这种情况下,应汲取的教训是:要总结经验和教训,避免再犯类似的错误。
应重视和采取措施:订立合同的,应该是有质量的商品检验条款的协议,由买方提交的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应该有SGS等第三方公证机构的货商品检验报告和监测设备的条款及条件,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在这两种贸易术语条件下,运输途中货物灭失和损坏的风险都是由买方承担的,因为这两种贸易术语的风险划分点都是在装运港,也就是说卖方在装运港完成交货后风险就转移给了买方
总结保险基础知识的要点
《保险基础知识》(修订版) (郭颂平、赵春梅编著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年) 一、风险概述(第一章)【考试目的】通过考核,检验考生对风险、可保风险及风险管理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了解和认识,测试其熟悉或掌握风险的定义、分类和构成因素、可保风险的定义和要件以及风险管理的概念、程序、目标和方法等内容的程度,以提高其对风险的识别能力和风险管理理论水平。
【考试内容】掌握:1、风险的含义和分类2、可保风险的定义和要件3、风险管理的概念熟悉:1、风险的构成要素和特征2、风险管理的程序3、风险管理的目标和方法了解:1、各种风险的内涵2、风险单位及其划分二、保险概述(第二章)【考试目的】通过考核,检验考生对保险的基本概念、保险业发展历程的了解和认识,测试其熟悉或掌握保险的定义、要素、特征、功能以及保险法的程度,以提高其保险基础理论水平。
【考试内容】掌握:1、保险的定义和特征2、保险的要素3、保险法的主要内容和体系结构4、保险的功能熟悉:1、保险与相似制度的比较2、保险的分类了解:1、有关保险的基本概念2、保险的起源与发展三、保险合同(第三章)【考试目的】通过考核,检验考生对保险合同的含义、特征等基本理论的了解和认识,测试其熟悉或掌握保险合同的概念,保险合同的要素以及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的程度,以提高其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保险业务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掌握: 1、保险合同的含义和特征2、保险合同的要素熟悉 :1、保险合同的种类2、保险合同的订立3、保险合同的形式4、保险合同的生效、有效与无效5、保险合同的变更与终止了解: 1、保险合同的解释2、保险合同纠纷的处理四、 保险的基本原则(第四章)【考试目的】通过考核,检验考生对保险的基本原则的了解和认识,测试其熟悉或掌握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损失补偿原则的程度,以提高其运用保险基本原则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掌握:1、保险利益的含义和确立条件2、保险利益原则的应用3、最大诚信原则含义4、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后果5、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及意义6、代位求偿原则的含义与意义7、重复保险的含义及要件熟悉:1、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2、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3、损失补偿原则实施的限制4、分摊原则的含义及意义5、近因原则的应用了解:1、坚持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2、坚持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3、重复保险情况下的分摊方法及保险赔偿计算方式4、代位求偿原则的内容五、保险主要产品概况(第五章--第十一章)【考试目的】通过考核,检验考生对财产保险主要产品的保险标的、险别、保险责任的了解和认识,测试其熟悉或掌握与承保\\\/理赔相关的基本业务知识的程度,以提高其运用承保\\\/理赔基本理论与实务技能的能力。
【考试内容】掌握:1、企财险\\\/家财险的概念 2、机动车辆保险的概念 3、工程保险的概念4、责任保险的概念5、货运保险的概念6、意外健康保险概念熟悉:1、船舶保险的概念 2、再保险概念了解:1、农业保险概念 2、能源及航空航天保险概念六、承保理赔基本原理(第十三章)【考试目的】通过考核,检验考生对保险实务流程、承保\\\/理赔基本原则与工作要求等基本理论的了解和认识,测试其熟悉或掌握承保\\\/理赔基本操作技能、各保险产品的承保\\\/理赔要点的程度,以提高其运用承保\\\/理赔基本理论与实务技能,从事并胜任助理级\\\/中级核保\\\/核赔师工作的业务能力。
【考试内容】掌握:1、承保概念与基本要求 2、理赔含义及原则熟悉:1、承保工作的一般流程 2、理赔工作的一般流程了解:1、保险实务的主要环节2、续保七、保险经营(第十二章)【考试目的】通过考核,检验考生对保险经营、保险经营效益等基本理论的了解和认识,测试其熟悉或掌握保险经营的原则、特征以及保险营销的策略,客户关系管理等技能的程度,以提高其运用管理知识分析和处理保险业务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掌握:1、保险经营的原则2、保险经营效益的概念熟悉:1、保险经营的特征2、保险营销的主要策略3、客户关系管理的内容4、保险费率、保险费概念了解:1、非寿险精算的主要内容2、保险资金的来源与构成八、保险监管(第十四章)【考试目的】通过考核,检验考生对保险业法、保险监管等基本理论的了解和认识,测试其熟悉或掌握保险监管的方式和主要内容以及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经营范围监管的程度,以提高其运用法律知识守法合规地处理保险业务的能力。
【考试内容】掌握:1、保险监管的方式2、保险监管的主要内容熟悉:1、偿付能力监管内容2、经营范围监管内容了解:1、保险监管的概念2、保险行业的自律
求解答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案例
分析:1)本案是诈骗性质的问题——因为合同的标的是镀锌铁皮50吨,而实际装的是旧铁桶,铁桶内装的不是镀锌铁皮而是污水,卖方提走该批货款,买方派人去香港向卖方公司索赔时,早已人去楼空——因此,这是典型的诈骗案。
2)船公司没有责任——因为该50吨铁皮装在三个整箱内(FCL),即货物的装箱是买方自行装箱封箱的,而船公司只负责将卖方托运的货物运到目的港,对有卖方装箱并封箱的货物的真伪不负有责任——因此,船公司没有责任。
3)进口公司在工作上、贸易合同条款上有缺点和错误——如果合同和信用证中规定有SGS等第三方公证机构对装运的货物进行检验和监装条款,那么就可以避免本案的问题出现——因此,进口公司在工作上、贸易合同条款上有缺点和错误。
4)从本案中应汲取的教训是:总结经验和教训,避免再犯同类的错误。
今后应注意并采取措施就是:订立合同时,应该有对货物品质的约定和检验条款,并要求买方提交的单据中应该规定有SGS等第三方公证机构对装运的货物进行检验的报告和监装条款,以防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
总结货物运输中托运人和承运人应注意的问题
货物运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一般分别为托运人和承运人。
在有收货人的货运合同中,托运人和承运人也都对收货人承担一定的义务。
那么托运人和承运人应该分别注意哪些事项才可以做到让自己免责呢? 托运人注意事项 1、托运人关于承运人的主体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进行必要的审查和了解,才能确定对方是否具备承运资质和保障货物安全到达目的地的能力。
2、托运人应对托运单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
因为托运人填交的货物托运单经承运人接受,并由承运人填发货运单后,货物运输合同即告成立。
3、托运人必须在托运的货件上标明发站、到站和托运人、收货人的单位、姓名和地址,按照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
4、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照料、监护的货物,应由托运人指派押运员押运。
押运员对货物的安全负责,并遵守运输有关规定,承运人应协助押运员完成押运任务。
5、托运货物内不得夹带国家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
6、如实申报货物的真实和运输条件,要求包装符合运输安全的要求等。
承运人注意的事项 1、承运人承运货物时,应对托运人填交的托运单进行查核,并有权在必要时会同托运人开箱进行安全检查。
2、承运人应按照货运单上填明的地点,按约定的期限将货物运达到货地点。
货物错运到货地点,应无偿运至货运单上规定的到货地点,如逾期运到,应承担逾期运到的责任。
3、承运人应按照通常的或者约定的路线将货物运送至约定的地点。
通常的运输路线一般是指班列或者班轮运输,有固定的航次、班次、时间,固定的到达地,托运人随时可以办理运输手续。
4、承运人应于货物运达到货地点后二十四小时内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
5、承运人应按照货运单交付货物。
交付时,发现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时,应会同收货人查明情况,并填写货运事故记录。
6、货物从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经过三十日无人提取时,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征求处理意见;再经过三十日,仍无人提取或托运人未提出处理意见,承运人有权将该货物作为无法交付货物,按运输规则处理。
对易腐或不易保管的货物,承运人可视情况及时处理。
7、承运人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货物在运输中的安全,完整、完好的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
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止事故和损失的发生。
8、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相关知识·货运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托运人或货物凭证持有人可以请求货物运输合同中如下具体内容的变更或解除: 1、要求解除合同,由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
2、要求承运人变更到达地。
3、要求承运人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即变更收货人。
托运人并非可随时要求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其请求变更或解除货物运输合同的时间应是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
如果承运人已将货物交付收货人,则货物运输合同已履行完毕,失去了变更和解除的必要和可能。
对承运人因变更和解除所遭受的损失,托运人负有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