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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内部矛盾心得体会

时间:2016-08-16 03:34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读后感

关于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读后感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摆在中国历史发展上的一大主题。

1957年2月27日,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在北京开幕。

会上,主席作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重要讲话。

这篇讲话是在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以及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都处于历史上重大转变时刻发表的。

全文阐述了12个问题,贯穿全文的基本思想是:把正确区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

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论述,特别是关于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观点,以及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方针和方法,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史增添了新的内容,对探索社会主义社会的规律,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

即使是在今天这个迅速发展变化的时期,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论述仍对我国的社会发展,尤其是社会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这一篇论述中,明确指出了矛盾存在是无法避免的,正是社会主义社会中存在着的各种矛盾给予了这个社会长足的动力,推动其不断向前发展。

他指出:“许多人不敢公开承认我国人民内部还存在着矛盾,正是这些矛盾推动着我们的社会向前发展;许多人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还有矛盾,因而使得他们在社会矛盾面前缩手缩脚,处于被动地位;不懂得在不断地正确处理和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将会使社会主义社会内部的统一和团结日益巩固。

”他还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主题的思想。

这对于我们现今社会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无论是1957年社会主义初步探索时期,还是现在建设有的时期,还存在着相当一部分的官员害怕承认矛盾,不敢面对矛盾,这对于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十分不利,如果处理不当,还会阻碍社会主义的发展。

不可否认,在现今的社会发展中,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文化建设等各个方面都存在着不少问题。

不管是党、政府、官员还是个人,都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问题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也不是完全不利的,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

问题的出现会让我们更加清楚地发现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上的不足,从而找出原因,想出对策,不断完善。

提出了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总的方法和原则,他指出,要用民主的方法,用“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作为从政治上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

许多人觉得,提出采用民主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是一个新的问题,但是,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时,决不能采用武断专制的方法,而是要采用民主的说服教育的方法。

在抗战和解放时期,共产党人曾采取了说服教育的方式,解决了敌占区和国民党统治地区的人民内部矛盾问题。

强调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来解决问题。

当今社会上存在的问题常常引起人民的疑问和质疑,党和政府要做的是通过交流,了解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及其原因,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若问题确实存在,积极解决,若是其他,也需做好人民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不得用粗暴的方式对待。

强调了人民群众在宪法规定上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宗教信仰等等自由,突出了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为人民服务的职责所在。

公民有自由和民主的权利,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有义务和责任确保公民的这些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在公民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助其维护。

在现在,存在着不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办实事,不为群众谋利益、维权益的现象存在,党和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一不良现象,让每个政府官员都深切认识到自己的公仆角色。

还强调了要坚持用不同的方法来解决不同性质的矛盾。

全面地分析了各种类型的人民内部矛盾,系统地论述了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的方针政策。

指出,要用民主的方法,用“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作为从政治上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解决经济领域中的矛盾,应依据发展生产,统筹安排,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科学文化上的问题,应采取“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民族关系中的矛盾,应采取加强民族团结,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的方针;在与民主党派关系上,应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等。

这对我们解决现实问题有重要意义。

这些基本原则需要我们贯彻执行,但是需要应对当今的实际情况作出相。

应改革和创新。

创新精神是所强调的。

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不可避免的出现许多复杂且难于解决或从未出现过的问题。

党和政府在面对这些问题时,应在坚持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大胆创新,积极探寻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

最后一点,共产党员应发挥其先进性和模范带头作用,深入了解人民群众的生活,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带领人民共同解决问题。

同时共产党员应积极主动地参与到人民内部矛盾解决的问题中,积极探索解决方法。

这其中,尤其需要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建设,不断提高其素质。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改革的关键时期,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的内部矛盾问题对于促进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们应从关于人民内部矛盾问题解决的论述中积极吸取经验,从而促进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我们需要实事求是的承认矛盾,解决矛盾,承认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发挥党员的先进性作用,锐意改革,积极创新,为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提供长足的动力。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读后感怎么下手

1957泽东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它是根据当时中会矛盾的性质和国家政治主题的转换,以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宝库,推进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是马克思中国化的伟大成就。

人民内部的矛盾不是现在才有的,但是在各个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

我们的任务就是尽可能正确地发现它并解决它。

读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我觉得有几点很重要。

一,我们要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对立统一规律来观察社会主义社会。

在《正处》中提到,许多人不敢公开承认我国人民内部还存在着矛盾,不敢承认社会主义社会还有矛盾,这使得他们在矛盾面前缩手缩脚,处于被动的地位,不懂得在不断处理和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将会使社会主义社会内部的统一和团结日益巩固,将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

一切事物中都包含着矛盾方面的相互依赖和相互斗争,决定一切事物的生命,推动一切事物的发展。

没有什么事物是不包含矛盾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

所以如果要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就首先要承认矛盾的存在,只有认识到矛盾的存在,才有可能处理这种矛盾。

二,我们要认识到,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性质完全不同的社会矛盾。

因为这两类的矛盾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所以我们要正确区别和处理这两类矛盾。

对于敌我矛盾,我们要采取专政的方法;而对于人民内部矛盾,我们则应用民主的方法,让群众说话的方法。

正确处理这两类社会矛盾,将有利于无产阶级专政的日益巩固,将使社会主义社会日益巩固和发展。

三,要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就要走社会主义社会的道路,坚持无产阶级的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阶段,始终会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会存在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社会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着帝国主义和现代修正主义进行颠覆和侵略的威胁等等的矛盾和威胁。

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是保障人民革命胜利的成果和反对内外敌人的复辟的有力武器,我们必须牢牢地掌握这个武器。

因为我们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专政的第一个作用,就是压迫国家内部的反动阶级·反动派和反抗社会主义革命的剥削者,压迫那些对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破坏者,就是为了解决国内敌我之间的矛盾。

专政的第二个作用,就是防御国家外部敌人的颠覆活动和可能的侵略。

在这个时候,专政就担负着对外解决敌我之间的矛盾的任务。

专政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全体人民进行和平劳动,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社会主义国家。

四,我们必须把民主实行到底。

因为没有广泛的民主,无产阶级专政不能巩固。

没有民主,没有把群众发动起来,没有群众的监督,就不可能对反动分子进行有效的专政,也就不可能对他们进行有效的改造。

所以,没有民主集中制,没有广泛的民主,无产阶级就不会得到巩固,政权就不会稳定。

但是,民主一定是要法治下的民主,要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充分发扬起来。

五,要坚持培养无产阶级的接班人,保证党和国家的领导权必须掌握在马克思主义革命家手里,为了我们党和国家,我们需要正确的路线和政策,也需要培养和造就千千万万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接班人。

培养无产阶级接班人的问题,是关乎着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所开创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革命事业是否后继有人,是关乎着我们国家的政权将来是否掌握在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手里的问题,是关乎着我们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的极大重要问题。

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无产阶级的接班人,保证他们必须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必须是全心全意为中国和世界绝大多数人服务的革命者。

六,要相信和依靠群众,相信和依靠干部的大多数领导者和干部,具有极大的作用。

没有好的领导者和干部,人民群众的斗争事业,就不能顺利的进行。

但是,绝不可以把群众和领导者·干部对立起来。

一切领导者和干部,只有反应群众的要求,倾听群众的意见,并且依靠群众的力量才能推动历史的进步。

少数领导者总是有限的,群众的力量才是无穷无尽的。

另外,国家机关的改革,最重要的也是要联系群众。

国家机关要实现民主集中制,就必须依靠人民群众,国家机关人员必须为人民服务。

作为一个共产党人,就必须记住自己的任务是革命,要时刻保持着革命的精神,时刻联系着群众。

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取得革命的胜利。

在新时代的要求下,依靠群众的力量来解决内部矛盾的问题是新形势的必然要求。

深刻把握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新特点。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传统的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被打破,在人民内部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具体利益矛盾。

这些矛盾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一是经济利益关系矛盾突出。

二是矛盾成因多元,演变过程复杂。

三是矛盾的对抗性有所增强。

只有动员和依靠群众的力量,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从根本上化解矛盾。

为此,应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动员和引导群众管理好自己的事情,采取群众普遍认可的规则、手段、方法来解决群众之间的矛盾,增强矛盾解决的有效性。

总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在新时期下仍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对新时期下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读后感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自己读文章读书的感觉是和别人不一样的,写读后感最好是实际写自己的感悟。

首先,要读好原文。

“读后感”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

“读”是“感”的基础。

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掌握,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

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

如果要读的是议论文,要弄清它的论点(见解和主张),或者批判了什么错误观点,想一想你受到哪些启发,还要弄清论据和结论是什么。

如果是记叙文,就要弄清它的主要情节,有几个人物,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以及故事发生在哪年哪月。

作品涉及的社会背景,还要弄清楚作品通过记人叙事,揭示了人物什么样的精神品质,反映了什么样的社会现象,表达了作者什么思想感情,作品的哪些章节使人受感动,为什么这样感动等等。

其次,排好感点。

只要认真读好原作,一篇文章可以写成读后感的方面很多。

如对原文中心感受得深可以写成读后感,对原作其他内容感受得深也可以写成读后感,对个别句子有感受也可以写成读后感。

总之,只要是原作品的内容,只要你对它有感受,都可以写成读后感。

第三,选准感点。

一篇文章,可以排出许多感点,但在一篇读后感里只能论述一个中心,切不可面面俱到,所以紧接着便是对这些众多的感点进行筛选比较,找出自己感受最深、角度最新,现实针对性最强、自己写来又觉得顺畅的一个感点,作为读后感的中心,然后加以论证成文。

第四,叙述要简。

既然读后感是由读产生感,那么在文章里就要叙述引起“感”的那些事实,有时还要叙述自己联想到的一些事例。

一句话,读后感中少不了“叙”。

但是它不同于记叙文中“叙”的要求。

记叙文中的“叙”讲究具体、形象、生动,而读后感中的“叙”却讲究简单扼要,它不要求“感人”,只要求能引出事理。

初学写读后感引述原文,一般毛病是叙述不简要,实际上变成复述了。

这主要是因为作者还不能把握所要引述部分的精神、要点,所以才简明不了。

简明,不是文字越少越好,简还要明。

第五,联想要注意形式。

联想的形式有相同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同性)、相反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反性)、相关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关性)、相承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承性)、相似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似性)等多种。

写读后感尤其要注意相同联想与相似联想这两种联想形式的运用。

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

看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你的感受可能很多,如果面面俱到像开杂货铺一样,把自己所有的感受都一股脑地写上去,什么都有一点,什么也不深不透,重点部分也像蜻蜓点水一样一擦而过,必然使文章平淡,不深刻。

所以写感受前要认真思考、分析,对自己的感想加以提炼,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去写。

你可以抓住原作的中心思想写,也可以抓住文中自己感受最深的一个情节、一个人物、一句闪光的语言来写,最好是突出一点,深入挖掘,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总之,感受越深,表达才能越真切,文章才能越感人。

要密切联系实际,这是读后感的重要内容。

写读后感的重点应是联系实际发表感想。

我们所说的联系实际范围很广泛,可以联系个人实际,也可以联系社会实际,可以是历史教训,也可以是当前形势,可以是童年生活,也可以是班级或家庭状况,但最主要的是无论怎样联系都要突出时代精神,要有较强的时代感。

要处理好“读”与“感”的关系,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

读后感是议论性较强的读书笔记,要用切身体会,实践经验和生动的事例来阐明从“读”中悟出的道理。

因此,读后感中既要写“读”,又要写“感”,既要叙述,又必须说理。

叙述是议论的基础,议论又是叙述的深化,二者必须结合。

读后感以“感”为主。

要适当地引用原文,当然引用不能太多,应以自己的语言为主。

在表现方法上,可用夹叙夹议的写法,议论时应重于分析说理,事例不宜多,引用原文要简洁。

在结构上,一般在开头概括式提示“读”,从中引出“感”,在着重抒写感受后,结尾又回扣“读”。

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读后感'

利用了闲暇时间去了图书室借到了毛主席写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开始的时候有些看不懂,但是慢慢地就懂得了一些里面蕴含的意义。

这是同志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稿整理发表的。

文章从十二个方面分析论述了我国当时存在的重大社会问题,帮助我们理清了混乱的思路,看清了国家形式,认识了国家矛盾。

在我没看过这篇文字之前,我一直以为人民只存在于现在,但其实人民内部的矛盾不是现在才有的,只是在各个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有着不同的矛盾。

人民内部的矛盾,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的矛盾。

就算是在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仍然存在很多新时期发展出现的新矛盾。

如:贫富差距矛盾,不同阶级内部矛盾,社会发展与国家贫穷的矛盾等等。

而我们所面临的是如何解决这些矛盾,这是一个严谨的考验。

在学校中、生活中矛盾时刻存在,人的每一个思想也都存在矛盾。

要解决矛盾,就要找出矛盾的结点,找出根源,从根本上解决它。

而如何更好的解决矛盾,就要我们加强学习,用知识武装自己。

正是有了本次读书作业,我们才能更好的学习,更快的提升自己。

这本书书正式把群众路线作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指导性原则,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论的一个至关重要的方面。

走群众路线,是我们党长期以来一条成功经验,也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具体体现。

群众路线的立足点是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即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动力这一基本观点,一切依靠群众的观点。

而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是思想的鲜明特色。

始终把相信群众、团结群众、依靠群众的大多数来进行革命和建设放在战略和策略的高度上,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他总是具体地分析具体情况,依据主要矛盾的变化,团结和依靠群众的最大多数,作为革命事业成功的保证。

把群众路线作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和原则,是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指导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典范。

希望当今的领导班子更够贯彻同志的思想,把我们我们的国家治理得越来越好!

试述《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基本内容和意义

答:1957年2月,在最高国务会议第11次(扩大)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讲话,基本内容是: 第一,全面地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及其特点。

指出,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着矛盾,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

不过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不是对抗性质的矛盾,它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得到调整和解决。

第二,明确提出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社会矛盾问题。

指出,在我们面前有两类社会矛盾,即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

其中,大量的、普遍的存在着的是人民内部矛盾。

两类矛盾的性质不同,处理的方法也不同。

一般说来,敌我矛盾是对抗性的,必须用专政的、强制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是非对抗性的,应该用民主的、说服教育的方法解决。

第三,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各项具体方针。

即:在政治上实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在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关系上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在科学文化工作中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在经济工作中实行对全国城乡各阶层统筹安排,兼顾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方针。

第四,强调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已经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

指出,我国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基本结束,今后主要的任务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以便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界开战,发展我国的经济和文化,巩固我们的新制度,建设我们的新国家。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讲话中所阐述的理论,丰富和发展了中共八大的思想,是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重大成果。

它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做出了独创性的贡献,对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也有着长远的指导作用。

7.3.以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取得哪些重要成果?这些成果与理论的形成有何关系? 答:我国是一个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人口众多、经济文化十分落后的东方大国,经过新民主主义社会进人社会主义社会之后,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与实际的问题。

面对这一全新课题,以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行了全方位的探索,形成了一些正确的和比较正确的理论观点和方针政策,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正确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

它以新的内容丰富了思想宝库,成为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这些正确理论观点和方针政策指导下,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在工农业和科学技术方面打下了一个初步基础,有了一个向四个现代化前进的阵地。

这些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理论观点和方针政策,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将起着长远的指导作用。

等提出的许多正确的和比较正确的思想观点,如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的思想;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技术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上来的思想:社会主义社会可分为不发达的和比较发达的两阶段的思想;实现四个现代化关键在于科学技术现代化,不搞科学技术生产力无法提高的思想;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建设中若干重大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的思想;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思想;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学说和两类矛盾学说,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的思想;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的思想,等等,这些思想或者为理论所继承,成为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或者为理论所吸收,成为这一理论的重要思想来源。

而探索中所经历的曲折,也从正反两个方面为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辟提供极为宝贵的经验教训。

正如所说:“从许多方面来说,现在我们还是把同志已经提出、但没有做的事情做起来,把他反对错了的改正过来,把他没有做好的事情做好。

今后相当长的时期,还是做这件事。

当然,我们也有发展,而且还要继续发展。

” 7.4.如何正确认识在探索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的艰难曲折及其历史局限? 答: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时期,等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借鉴别国经验,努力摆脱苏联模式,率先探索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并取得了初步的丰富成果,但是,由于这是一种全新的课题,我们没有经验,探索中不可避免地发生曲折,存在着历史的局限。

主要是:第一,这一探索从总体上说,还没有摆脱苏联模式的影响。

如所说:“我们过去照搬苏联搞社会主义模式,带来很多问题。

我们很早就发现了,但没有解决好。

”第二,探索中所取得的一些正确的理论成果,由于种种原因而未能在实践中坚持下去,有的还出现了严重背离。

第三,这一探索中存在的错误倾向逐步发展,最后导致“文化大革命”这样长时间的全局性的“左”倾错误的发生。

等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出现严重失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缺乏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对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缺乏充分的思想理论准备,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遭到破坏,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上存在某些缺陷,以及国际因素的影响,等等,但最根本的原因,则在于当时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是完全清醒的。

这是最重要的一条经验教训。

总之,作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开拓者,其历史功绩是不可磨灭的。

在探索中所提出的许多真知灼见,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创立作了思想和理论的重要准备。

开辟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发展道路,“始于毛,成于邓”,恰当地评价了两代领导核心对这项伟业的历史性功绩。

1957年2月,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

其现实意义在于:①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学说,为社会主义改革奠定了哲学基础。

根据这一学说,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时期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它不是对抗性的矛盾,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加以解决,这就要通过社会主义改革,调整和改善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方面,使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和完善。

②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对于今天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有着相当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读《矛盾论》 心得体会

很有回到高中时期整天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感觉,熟悉的理论,熟悉的句式,熟悉的观点。

但或许是在大学中浸淫了2年,对社会,对生活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与理解,猛然觉得那些关于矛盾的理论,能够很自然的解释一些问题,这其中的道理不言自明。

关于矛盾,《矛盾论》中首先提到的是它的普遍性与绝对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

换言之,没有了矛盾,世界也就停止发展了,那么这个世界也将不存在。

因为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所以当一个物体停止运动和发展了,那么它也就没有绝对存在的理由了。

所以有时候经常会看到,我们去怪罪政府很多事情没做好,甚至都没有站在老百姓的立场上,于是我们在网络上、在现实中去揭露一些政府的丑陋与罪恶。

这可以看成是政府与人民群众在某一个特定的阶段站在了互相对立的面上,虽然本来不应该是这个情况的。

但换个角度想,只有通过这样的矛盾,政府才会将执政于民的理念贯彻的更加完善,而人民群众也会在这个过程中提高政治素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因此,《矛盾论》中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即使本来看上去不存在矛盾的两方,其实也是存在矛盾的,因为他们都在发展,而有发展就必定有矛盾的推动。

这就是矛盾的普遍性理论的精髓所在,即便你总想找个例子出来去推翻矛盾的普遍性存在原理,但最终还是会无功而返。

而这件事本身何尝不是一中矛盾呢?你始终想找,却始终找不到。

所以,矛盾的世界是奇妙的。

聊完了矛盾的普遍性,再来看看矛盾的特殊性。

“任何运动形式,其内部都包含着本身特殊的矛盾。

这种特殊的矛盾,就构成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

这就是世界上诸种事物所以有千差万别的内在的原因,或者叫做根据。

”在我看来,对于矛盾特殊性的解释是很到位的。

既然矛盾的普遍性推动了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发展,那么与之对应的矛盾特殊性必然也存在与所有事物中。

若没有特殊性,那么这个世界将是同一的,而同一的世界又怎么会有发展的源动力?这就好比我们所存在的这个世界,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每一个国家都有不同的国情,每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发展情况都不一样,这才构成了五湖四海,各色皮肤、千姿百态的大世界。

如果这个世界被一个国家统一了,那么结果会怎么样?整个人类也许就丧失了竞争意识,整个社会也许就会停滞不前。

讲述这个例子,其实可以更好的理解为,矛盾的特殊性与矛盾的普遍性是同等重要的。

可能这一点在文章中没有细说,但我在这里指出来,是觉得矛盾的特殊性既是对于矛盾普遍性存在的证明,也是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

至此,关于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以及它们的关系便陈述完了,这本身是一个很大的命题和理论,缩在这草草千字的文章中着实也难讲述清楚。

那么,既然矛盾有着特殊性,我们解决问题的依据也要从这个理论中引申出来,这便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在文章中说“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

”或许很多人根本没有学过矛盾论,也不知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样的理论,但所有人都知道一把钥匙只能配一把锁。

这说明在人大脑的深处,对于矛盾问题的解决是有一个天生的潜意识的,那就是所有问题都要经过分析,只有正确的锁才能打开正确的钥匙。

然而在历史中,我们也看到,即使是《矛盾论》的创作者本人,也犯下过很大的错误,比如文化大革命便是典型的不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去操作,最后酿成悲剧的例子。

这里再插一句,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人其实也是矛盾的,拿来说,他很好的诠释了矛盾论,很好的诠释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然而自己却也因为没有按照理论去做而犯下过错误,所以矛盾真的是无处不在。

话题在回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上来,我们在现实中能够举出很多很多的例子,甚至包括一些自古就有的成语,如“对症下药”、“量体裁衣”、“因材施教”、“因地制宜”等也揭示了这个道理。

法院判决每一个案子,都要根据案情的不同来定罪。

比如同样是杀人,最近最热的两名杀人犯——药家鑫与夏俊峰,一个是撞伤人之后拿刀继续捅死伤者的学生,一个是因为城管执法暴力,为了维持生计而被逼杀人的小摊贩。

在网络上,我们看到的意见几乎是一边倒的。

对于药家鑫,人民群众发出了“此人不死,王法不在”、“杀人偿命”、“十恶不赦”的声音,而对于夏俊峰,更多的人则是同情这样一个小贩子,同时还怒斥城管暴力执法是罪有应得。

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对于同样的杀人犯,他们有不同对待方式,但是法院最后的判决结果却是一样的——死刑。

这其中首先牵扯到了矛盾的特殊性,他们因为不同的原因杀了人;再之后,人民群众与法院都对具体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群众对于两人有着截然不同的看法,法院对于这样重大的案件更是分别采取了慎密的调查与仔细的取证;最后,我们也看到了矛盾的普遍性——他们的二审终审判决都是死刑,因为他们的行为无论出自何种原因,都触犯到了人类道德的底线,他们夺走了别人的生命。

在《矛盾论》中讲道: “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

” 我们在之前讲述的两件事情中,可以看到不止一对矛盾的存在——杀人犯与被害者间的矛盾、人民群众与杀人犯之间的矛盾、法院与杀人犯之间的矛盾、被害者家属与杀人犯之间的矛盾……当然,我们说杀人犯与被害者之间的矛盾是所有矛盾中最重要的,因为这对矛盾直接导致了案情的发生以及后面所有的矛盾,这便是主要矛盾。

主次矛盾及其相互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善于抓住重点,又要学习统筹兼顾。

所以,我们可以理解法院在判决的时候,是以基本事实为准绳、以主要矛盾为重点来进行的,在两人杀人的既定事实成立的基础上,做出了死刑的判决。

但同时我们也相信,法院的判决绝对不仅仅只是光看案情的本身,案情所带来的社会影响、人民群众对于案情的看法以及案情之外的一些联系都是法院在判决时候所要考虑在内的因素,这也就是对待次要矛盾时的一种统筹兼顾的方法。

拿我自己来讲,在整个大学四年里,会有一个终极的目标,而我这四年甚至更长时间,就会为这个目标而奋斗,那么这个在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中所遇到的挫折与困难便是主要矛盾,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解决这一个主要矛盾并最终达到目的。

当然,在整个大学四年中,你不会只为了那一个目标而做事,期间我们会碰到很多有意思、很精彩的事情,拿我自己来讲便是像参加广告比赛、参加实习这样的机会。

而你在萌生去做一件与终极目标无关的事情的时候,往往会去衡量这件事对完成终极目标的影响究竟有多大。

如果参加一个比赛会耗费我很多精力与时间,那么在计算这件事的性价比的时候,我会考虑放弃它并继续走回正常的轨道。

这便是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之间的关系,只有牢牢抓住重点,才能完成预期的目标。

《矛盾论》中的理论是具有极强现实指导意义的。

正如自己在原文中所述:“如果我们经过研究真正懂得了上述这些要点,我们就能够击破违反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则的不利于我们的革命事业的那些教条主义的思想;也能够使有经验的同志们整理自己的经验,使之带上原则性,而避免重复经验主义的错误。

”其实在《矛盾论》中,还提到了很多其他关于矛盾方面的理论,但我认为已经将自己深有感悟或者体会的几点陈述在了上文中。

《矛盾论》是一篇关于矛盾的总论,作为一个涉世并不深的大学生,想要参透其中的道理、原委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拿他另一篇《实践论》中的观点来说,有些理论纸上谈兵不行,必须要在实践中去认识它,这样才能真正领悟、体会到这个理论的真谛,毕竟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学习五五普法心得体会

关于“五五”普法的心得xx年开始实施的全国“五五”普法教育,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历史条件下开展的新一轮全民法制宣传教育。

在过去20年里,全民普法教育在推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正在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着法治保障作用。

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普法教育与我国快速发展的经济、与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普法教育的薄弱环节还较明显。

如何搞好第五个五年普法教育,我们认为:应当把工作重心放在突破重点、难点和盲点等薄弱环节上,通过攻克薄弱环节来提升“五五”普法教育的质量。

一、薄弱环节制约着普法教育的质量 我国的普法教育通过20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普法教育渗透到全社会的各个领域。

但是,全民普法教育期间正是我国改革开放时期。

在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经济转型、企业转制、各种利益关系重新调整,人流、物流、信息流成为各种利益调整的主要特征,社会矛盾比较突出。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开展的普法教育就很难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形势,因而在实施普法教育中就出现了对一些重点对象抓而不紧、对工作难点缺少办法和对盲点部位教育不到位等薄弱环节。

其表现: 一是领导干部学法抓而不紧。

领导干部是社会管理的决策者。

他们的法律素质和学法质量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和一个单位的学法热情,关系到所属地区和部门的法治化建设水平。

因此,我们在推进“四五”普法中一直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中之重来抓。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存在着重经济工作轻普法教育、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重基层普法轻自身学法的问题。

会上要求多,会下落实少,对下要求多,对己要求少的现象较为普遍。

由于一些领导干部对普法教育认识上的偏差和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一些地区的普法教育发展不平衡。

二是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应该说,在“四五”普法中,各级政府对青少年法制教育较为重视,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构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组织网络体系,确保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规范运作。

但是在工作运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诸如法制副校长素质不高,讲课内容缺乏针对性,且讲课形式单一。

简单枯燥,导致有的学校法制副校长没有切实发挥好应有的作用。

由于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直接影响了一些学校和学生学法的积极性。

三是流动人员法制教育难落实。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已成为一大趋势。

仅新都目前就有外来流动人口10万多,占本地人口六分之一。

他们一方面为新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也给社会治安带来了压力。

四是中小私营企业法制教育存在盲点。

由于这部分企业规模较小且分布面广,一些业主本身素质不高和急于发展经济的心理,因而对自身的法律学习和对员工的法制教育难以落实,劳动合同纠纷、劳资纠纷、非法用工等问题时有发生。

实行政企分开后,政府又缺乏对中小私营企业有效的教育管理手段,工作难以渗透,以致普法教育在中小私营企业中存在盲点。

五是农村法制教育工作还不到位。

多年来,在推进全民普法教育中,各级政府一直将农民的普法作为重点来全力推进。

特别是各地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开展“综合示范村”以及“法律明白人”创建活动为契机,使普法教育在农村得到了有效推进。

但由于农村人口众多,基础设施薄弱,地区发展不平衡,加上普法骨干紧缺和政府投入不够等因素,使普法工作很难落实到位。

六是对行政区划调整中的法制教育滞后。

在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农村向城市聚集已成为必然趋势。

特别是近年来,各地都在加大城市化建设力度,村委变社区,农民变市民。

但是,城市扩建也对失地农民带来了诸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作安置和生活保障等问题。

而法制宣传教育不能适应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形势,使城市建设中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生活保障等一度成为热点问题。

二、用法制提升普法教育质量 普法教育质量不高有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有相关部门责任不明的问题,也有主管部门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等等,但是从根本上说还是缺乏应有的法制保障。

因此,在推进“五五”普法中,我们应当下大力气建立一套有效的法律保障制度,以提升普法教育质量。

在建立法律保障制度中,我们认为,应构建以下四个保障机制: 一要构建普法教育组织保障机制。

首先要从法律制度上确立组织保障机制。

不仅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建立普法组织机构,而且还要赋予其相应的职能和权限,不能让普法机构成为摆设。

目前,绝大多数单位都有普法的组织机构,但一些单位的普法机构作用不大,工作推进不力,普法教育的质量难以保证。

因此,必须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来确立普法组织机构的职能和权限,让它们真正在全民普法中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

二要构建普法教育责任机制。

全民普法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要全社会来共同参与。

这一方面需要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另一方面又需要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明确各自的责任,否则共同责任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因此,必须要通过建立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构建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体系,真正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这样才能做好普法教育工作,普法教育的质量才能提高。

三要构建普法教育资源整合机制。

在教育的手段上,普法教育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具有一定的相通性,拥有的资源可以共享。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不沟通、开展工作单打一的现象比较普遍。

因此,必须树立“大普法”观念,通过建立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整合资源,这样,普法教育才能与其他教育互为侵透,协调发展,普法教育的质量才能够提高。

四要构建有效的普法教育考评机制。

在普法教育的实践中,绝大多数单位都建立了考评机制,但一些单位考评的效果不是很好,影响了普法质量。

因此,要从法律制度上对普法教育的考评机制予以确认,同时从政府的角度解决部门考核、多头考核和重复考核等问题,把一切考核纳人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考核的轨道上来,增强考核的权威性。

这样,才能够保证普法教育与其它工作协调发展,才能促进普法教育质量的提高。

三、创新为确保普法教育质量提供动力 “五五”普法既要开拓创新,又要加强基础性工作;既要求发展,又要继承过去的优秀成果及其成功经验。

一要把握“三个理念”,努力实现理论创新。

一是要坚持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

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变革中的和谐社会,是发展中的和谐社会,是维护公平和公正的和谐社会,是正确反映和兼顾各方面利益的和谐社会,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保持社会安定团结的和谐社会,而这一切都需要努力通过法治的手段去实现。

二是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的理念。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把人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在制定“五五”普法规划时,要把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普法依治理工作的基本目标,加强发展经济、公民权利义务和人口、资源、环境等可持续发展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依法治理,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是要坚持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理念。

党的执政能力的体现者基本上都是国家各级机关、各部门、各行业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

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法律素质的高低,能否依法办事和公正执法,直接影响着法律的实施,影响着党的执政能力的体现,也影响着依法治国的进程。

因此,在制定“五五”普法规时,强调提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强调提高其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关键。

二要树立创新理念,拓展法制宣传形式。

一是在传统形式与现代手段的结合上突出现代手段。

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人们的生活进入了数字和网络时代,影视、网络等传媒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在法制宣传教育中越来越突显出其优势和作用。

我们要充分发挥现代传媒的优势,鼓励、引导、支持有关传媒办好法制栏目(网页)、节目,围绕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以案释法、文艺作品等人们易于接受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精神,做到入耳入脑。

二是在集中教育和日常宣传的结合上重视日常宣传。

诚然,利用各种纪念日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易于产生影响,营造氛围。

但是,法制宣传教育更需潜移默化和点滴渗透,因而要注重日常宣传教育,使人们在浓厚的法律文化氛围中切身感悟到法律的真谛,进而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三是在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的结合上注重法治实践活动。

法制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运用法律参与社会实践。

所以,要引导和指导公民积极参与立法活动,领悟法律的本意;推进执法、司法公开,把执法和司法的过程变为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强化和规范各类法律服务,把维权和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的过程,使法制宣传教育植根于法治实践之中。

一次良好的法治实践本身就是最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其效果远远胜过数次空洞的说教。

三要创新普法教育的用人机制。

全民普法是一项伟大的事业,需要大批人才从事这项工作。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人力资源与普法教育的需求差距较大,特别是基层单位的矛盾更为突出,有的单位搞普法教育的专职人员只有一人。

因此,在“五五”普法中,要创新普法教育的用人机制,改变人力资源紧缺的状况。

要通过法律的途径确定普法机构的人员编制,定人、定岗、定职责,不得擅自挪用。

要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创建普法宣传员队伍,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为普法教育服务。

如组建普法讲师团队伍、法制新闻队伍、法制文艺队伍和法律志愿者队伍等等。

通过创新普法教育的用人机制,让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到普法教育的大潮中来,确保全民普法教育这一伟大事业获得如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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