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写一篇关于部队泄露秘密的心得体会
参照姬德胜的泄密事件
保密心得体会
保密心得体篇一:保密工作心得1防微杜渐固我长城学《保密警示教育选编》有感碑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王一博在信息化长足发展的今天,如何做好基层党政系统的保密工作俨然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
在此,我结合自己的感想,谈一下自己在此次“保密宣传月”活动中所获得的一些体会:古人云“时时检饬,谨言慎行,守口要密,防意须严”,说的是君子保守秘密修德养性的处世之道。
“秘密”二字各有一“必”,也就是为“心”加了一把保险锁。
而守口如瓶,一诺千金更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君子之道。
在革命战争时期,有邱少云烈士为了掩护大部队深夜进攻的秘密,而宁肯活活被流弹的烈火烧死,一动不动。
而《红岩》中的江姐为了保护重庆地下党组织的秘密,宁肯经受敌人的严刑拷打,坚强不屈。
《红灯记》中的李玉和一家为了保护游击队的密电码,更是前仆后继的走革命道路。
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鲜血向我们证明了保守机密,维护民族和党的利益高于一切
如今,通讯发达之神速令人惊叹,真可谓:一机在手可知天下之事。
随着电脑入住百姓家庭,网络世界向人们打开了互通有无,共享彼此信息的便利条件,这就意味着涉及计算机中的信息对所有用户都是公开的,显示器的辐射最强,稍加改装的普通电视机,在其次是保持职业操守,抵御外界诱惑。
既然工作要保密,那么工作必定就会涉及到国家与集体的利益。
在对待保密工作上,我会保持一个清醒的认识,在面对外界诱惑时
保密心得体会
保密心得体会随着信息技飞展,部队对军事信息及其信息技术的需求越来越大,信息安全问题之凸显出来,加强军事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迫在眉睫。
当前,一些官兵对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还存在着模糊认识,有的在信息传递上明密界限不清,密件明发、在非保密电话上谈论涉密问题、不分场合地点使用手机、涉密电脑上互联网、涉密计算机随意外修等等;还有些单位网络信息安全装置形同虚设,内部网络保密防护不力;有相当一部分官兵的信息安全知识十分缺乏,在计算机和网络的使用中,重建设、轻防护、重交流、轻保密,使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特别是由于一些单位监督执行措施不力,致使有关保密法规制度流于形式,违反保密规定的现象时有发生。
千百年来,保密作为一种军事管理活动,主要靠经验和行政措施来实施。
当今世界,窃密与反窃密的较量,已经成为高技术的抗衡。
构筑信息安全保密屏障,严格的行政手段仍然是完全必要的,但仅此已难以满足需要,必须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技术等多种手段实施系统防护。
近年来,信息安全保密问题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信息安全保密研究相当活跃,已经成为当之无愧的一门“显学”。
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光靠思想觉悟、一般性号召远远不够,还需要严密的防护体系和专业化的保密管理;从事保密工作的人员,不但要有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还必须具备较高的保密专业素质和相关科技知识。
着眼提高管理成效,健全保密工作机制。
广泛借鉴国内外
部队保密员年终总结
强调保密与管理的重要性。
没有范文。
以下供参考,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绩,最后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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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就是让上级知道你有什么贡献,体现你的工作价值所在。
所以应该写好几点:1、你对岗位和工作上的认识2、具体你做了什么事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动脑子去解决的。
就算没什么,也要写一些有难度的问题,你如何通过努力解决了4、以后工作中你还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实哪些知识5、上级喜欢主动工作的人。
你分内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备,即事前准备工作以下供你参考: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评价、总分析,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
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
总结的基本要求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
2.成绩和缺点。
这是总结的主要内容。
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
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产生的,都应写清楚。
3.经验和教训。
为了便于今后工作,必须对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并形成理论知识。
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基本不夸大,缺点基本不缩小。
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
语句通顺,容易理解。
3.要详略适宜。
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突出重点。
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
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与日期
部队预防犯罪心得体会怎么写
当前,诱发的因素不断增多,做好预防犯罪工作必须在狠抓落实上下功用力气。
从近年来发生的犯罪案件看,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工作不落实。
具体表现在: 一是有的单位预防犯罪工作抓得不实。
有的摆不正预防犯罪与中心工作的关系,重视抓中心工作,忽视放松预防犯罪工作,往往是一边出成绩一边出问题,形成两头冒尖;有的把预防犯罪工作挂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就是不放在心上;有的检查指导和蹲点帮带,蜻蜓点水、走马观花,掌握情况靠报告,发现问题靠通报,对部队的真情实况若明若暗;有的不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违背规章制度,盲目蛮干;有的抓工作图出名挂号,往往是重形式轻内容,重部署轻过程,作风浮漂,搞半截子工程;有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对违法违纪问题,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助长不良风气的滋生蔓延。
二是有的干部抓预防犯罪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不强。
有的干部主要心思和精力没有用在工作上,感到年龄到杠,职务到顶,后顾之忧重,分心走神,工作标准不高;有的工作时紧时松,靠上级推动,靠情况刺激,自觉性不强;有的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工作缺乏动力,影响了各级干部骨干工作的积极性;有的执行上级指示打折扣、搞变通、掺水份。
三是一些单位抓预防犯罪工作的思路不够清楚。
有的工作热情高,干劲大,但对预防犯罪工作怎么抓、抓什么,心中无数,路子不清,重点不明,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工作抓不到点子上;有的工作缺乏计划性,想起什么抓什么,抓到哪里算哪里,不能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有的不能有效地把上级指示与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以会议贯彻会议,以讲话落实讲话,使上级的指示和要求流于形式;有的不善于借助上级的力量、群众的力量和外部的力量开展工作,形不成合力;有的职能部门能参善谋的能力弱,出不了点子,提不了建议,解决不了问题;有的对新形势下预防犯罪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视不够,研究不透,预防犯罪工作的针对性、超前性和时效性不强。
针对以上问题,各级要下大力加以解决,切实抓好预防犯罪工作的落实,确保部队安全稳定。
针对以上问题,各级要下大力加以解决,切实抓好预防犯罪工作的落实,确保部队安全稳定。
一要端正预防犯罪工作的指导思想。
各级党委、领导和机关要充分认识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给预防犯罪工作带来严重危害,自觉做到在工作指导上不定脱离实际、难以实现的高标准,在工作部署上不搞急功近利、超越基层承受能力的高指标。
要努力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切实把预防犯罪工作提上议程摆上位,坚持求实为本,务实为责,落实为荣。
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做工作、搞建设,既要考虑当前急需,更要着眼长远建设,多做打基础的工作,为预防犯罪工作积蓄后劲。
要深入了解掌握部队的真实情况和思想反映,在“上情”和“下情”的结合上抓落实,防止出现简单化和片面性,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要正确看待部队中发生的问题,牢固树立“汇报问题是党性,发现问题是水平,解决问题是成绩”的观念,不以案件定乾坤,对发生案件的单位要积极帮助他们查找原因,总结教训,制定措施,改进工作,放下包袱,轻装前进。
二要建立预防犯罪工作的有效机制。
要建立和完善预防犯罪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在预防犯罪工作的职责、任务和要求,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哪一级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一级责任,切实以责任制激励责任心。
对因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进行通报批评、努力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于少一个样的问题,使大家在抓预防犯罪工作中进有奔头、干有甜头,争有劲头、懒吃苦头,形成人人想预防、级级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要切实解决好基层干部的后顾之忧,在家属就业、住房、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多想办法、多办实事。
要把人、财、物向基层和艰苦地区倾斜,努力营造拴心留人的环境。
三要提高抓预防犯罪工作落实的具体能力。
预防犯罪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的工作,各级领导在抓预防犯罪工作中,必须努力提高谋划能力、协调能力、善断能力和领导能力。
首先,要加强学习。
坚持以“三个代表”的要求为标准,牢固树立“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的思想,充分发扬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不断增强抓好预防犯罪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要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在预防犯罪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人之长,补己之短。
要把预防犯罪工作结合渗透到军事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之中,调动军事、业务干部抓预防犯罪工作的积极性。
要加强对新形势下预防犯罪工作特点规律的研究,提高预防犯罪工作的时效性,尤其是对棘手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长期抓、经常抓、反复抓,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撒手,不见成效不罢休。
要纠正认识上的偏差,不把会议多、文电多、讲话多,等同于指导力度大;不把检查多、考核多、评比多,等同于作风实;不把照抄照转上级文电,等同于落实上级指示态度坚决,自觉坚持形式
2017年保密工作总结
给两篇参考一 时间如流水,转眼间工作已结束。
我七月底来中队中队这多学时间里,我通过自己努力,认真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在这几个月里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为了改善不足,上进更快,为中队建设贡献一份力量,我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总结: 一、政治思想方面: 能够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思想稳定,能够认真学习政治理论,课后能认真总结心得体会,平时严格要求自己,始终牢记一名战士的职责,同时保持思想的先进性,端正安心服役的思想态度。
更多克艘“总结王-zongjiewang” 二、军事训练方面: 各种训练都能严格训练,严格要求自己,一些必须掌握的科目,能够利用点滴课余时间练习,专业理论及知识能够从最基础的知识抓起、学起,始终以一名合格军人的行为准则要求自己,去参加训练。
三、作风纪律方面: 我能认真学习新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在中队组织的条令条例学习过程有中,有些不清楚了解的内容,会利用课余时间把它弄懂并把条令条例贯穿于日常工作、生活、训练,注意平时的点滴养成,无论是平时集合站队还是工作训练,都能保持紧张有序,内务设置也符合标准。
四、完成任务方面: 在平时公差勤务和上级交给的任务时,都能积极快速高效圆满的完成,在工作时能任劳任怨,不记个人得失,能发扬部队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工作的精神,做到有任务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
五安全保密方面: 在工作中能时刻谨记安全第一,遵守好保密守则,时刻注意保密事项,在于人交往中做到不该说、问、看、打带、传、记、存等保密原则。
六、存在问题: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透彻,只理解了一些表面的知识。
(二)、军事训练不能够始终保持积极高度的训练激情,队列素质不够,有待于加强。
(三)、作风纪律有时放松,没能保持始终如一,细节方面有所忽视。
(四)、完成任务有时对工作有些消极抵触情绪,导致完成任务标准不是很高。
以上是我今年的工作总结,如有不妥请指正XX年转眼就要过去了,在这一年中,我团结战友,按照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扎实实施具体工作,使自己分管的各项工作进展的井然有序,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我本人也并无过人之处,只是干了应该干的事,尽了一名军人应有的职责。
下面就一年来的工作、生活、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方面 加强责任心,做好班长的模范带头作用。
作为炊事班的班长,每天重复同样的工作,买菜、配菜、做菜,收拾厨房,打扫卫生等等。
任何事情,做的时间长了,总会厌烦。
但是,作为班长,有义务更有责任去克服这种不良习气,并带动全班战友一起为全区服务好。
民以食为天,我们炊事班不论严寒还是酷暑,都没有放松,饭菜卫生、质量我们严格把关,确保同志们吃得饱、吃得好。
二、生活方面 作为一名军人党员,时刻保持着军人的优良传统作风。
保持宿舍卫生,物品整理摆放整齐,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
团结战友,遇到矛盾从他人角度出发,考虑他人感受,不断反思自己不足,努力保持宽容大度。
注重加强体育锻炼,与战友在篮球联赛中成功夺冠。
三、学习方面 加强学习,工作之余看一些自己喜欢的书,加强自己的文化修养。
学习区委下达的文件,不断学习,保持党员先进性。
这一年来工作虽然较好的完成,但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作标准不够高,习惯于已有经验、熟悉套路办事工作。
工作任务重的时候,也存在懒惰现象,尤其在自己因玩篮球受伤的那段时间,虽然坚持上班,但是工作做得很少,加大了其他战友的工作量,炊事班的工作效率也因此下降。
二、生活上仍存在缺陷,自己性格比较要强,做人处事方面,有时候耐心不够。
三、学习积极性不够高。
虽然平常看书,但是读书量还是很少,涉猎面也很狭窄;学习军、党的理论知识积极性不强。
离自己离开部队的日子越来越近了,但我会站好最后一班岗,发扬自己的优点,虚心学习老班长、领导的长处,弥补不足,培养炊事班下一代的接班人,努力做到自己的军人生涯无怨无悔
军人保密守则
《中国人民解放密守则》1、不该秘密不说2、不该问的秘密。
3、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4、不该带的秘密不带。
5、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
6、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7、不用普通邮电传送秘密。
8、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
9、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
10、不带秘密载体探亲、访友、旅游。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守则》是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制定的,《保密条例》是军队保密工作的基本依据。
《保密条例》自1996年3月24日由中央军委发布施行以来,对于规范全军人员的保密行为,维护军事秘密安全,保障军事斗争准备和军队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军队保密形势和客观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国家和军队保密工作的政策制度有了新的发展,亟需对现行条例进行修订完善。
新修订的《保密条例》,坚持以胡主席和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军队保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遵循信息化条件下军队保密工作的特点规律,依据近年来军委、总部制定的保密政策规定,吸收部队的实践经验,并注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衔接,充实完善了新形势下军队保密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增强了时代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新修订的《保密条例》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部分)军事秘密的范围和等级第八条 军事秘密包括符合本例第二条规定的下列事项:(一)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规划及其实施情况;(二)军事部署,作战和其他重要军事行动的计划及其实施情况;(三)战备演习、军事训练计划及其实施情况;(四)军事情报及其来源,通信、电子对抗和其他特种状态等基本情况,军以下部队及特殊单位的番号;(五)武装力量的组织编制,部队的任务、实力、素质、状态等基本情况,军以下部队及特殊单位的番号;(六)国防动员计划及其实施情况;(七)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配备情况和补充、维修能力,特种军事装备的战术技术性能;(八)军事学术、国防科学技术研究的重要项目、成果及其应用情况;(九)军队政治工作中不宜公开的事项;(十)国防费的分配和使用,军事物资的筹措、生产、供应和储备等情况;(十一)军事设施及军事设施保护情况;(十二)军援、军贸和其他对外军事交往活动中的有关情况;(十三)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九条 军事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是重要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秘密”是一般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损害。
第十条 军事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以及国防科工委依照本条例第二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确定,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军事秘密密级的确定、调整与解除第十一条 产生军事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军事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及时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
在确定密级前,产生该事项的单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
确定保密期限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 对是否属于军事秘密和属于何等密级不明确的事项,依照下列权限确定:(一)秘密级由团级以上单位确定;(二)机密级由师级以上单位确定;(三)绝密级由军级以上单位确定。
第十三条 军事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或者解除。
密级和保密期限的调整或者解除,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十四条 军事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产生该事项的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军事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不需要继续保密的,产生该事项的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应当及时解密。
保密制度第十五条 接触军事秘密以工作需要为原则。
产生军事秘密事项的单位,应当确定接触该事项的范围;接触军事秘密事项的单位,应当确定接触该事项的人员。
第十六条 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管、移交、销毁军事秘密载体,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登记、签字手续,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七条 复制军事秘密载体,必须严格控制。
确需复制时,须经原密级确定的单位同意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权限审批。
复制件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
第十八条 携带军事秘密载体外出,必须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携带绝密级载体外出的,还必须报同级管理保密工作的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未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任何单位或者人员不得将军事秘密载体携带、传递出境。
因特殊原因需要向境外组织、人员提供军事秘密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经有相应批准权限的机关批准,并报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条 不需要保存的秘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后,及时销毁,并由二人以上到指定场所监销。
第二十一条 存储、处理、传输军事秘密的技术设备、设施、系统、网络、场所等,必须符合技术安全保密要求。
第二十二条 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军事秘密,必须根据其密级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严禁使用明码或者未经总部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密码传递军事秘密。
第二十三条军事设施和其他涉密场所、部位,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防护措施,未经有相应批准权限的机关批准,不得对外开放。
第二十四条 掌握和经管重要军事秘密的人员出境,必须严格控制;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保密工作主管部门认为其出境后会危及军事秘密安全的,不得批准出境。
第二十五条 涉及重要军事秘密的会议,主办单位应当对会议场所组织保密安全检查,采取保密措施,并指定人员按照保密规定管理会议文件、资料。
第二十六条 公开出版发行军事报刊、书籍、地图、声像制品,公开展示军事装备、国防科学技术成果,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军事秘密。
拟公开发表的军事学术、国防科学技术论文和反映军队情况的各类稿件,投稿前必须经撰稿人所在单位或者文稿涉及事项的主管单位进行保密审查。
第二十七条 各级领导干部应当模范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家属、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军事秘密。
第二十八条 发生泄密事件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并迅速查明被泄露军事秘密的内容、密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和程度,采取补救措施。
第二十九条全军所有单位都应当对所属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保密教育列入部队政治教育和院校教学计划,分别由政治机关和院校教学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 各单位应当定期对所管理的军事秘密载体、涉密技术系统和涉密场所进行保密检查。
保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及所属单位的保密工作。
第三十一条 战时或者执行特殊任务时,除执行本条例外,有关单位还应当根据上级指示和担负的任务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军事秘密安全。
第三十二条 全军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守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