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拿到毕业证可以考公务员么
未取得毕业证的在读学生不得报考安务员考试安徽公务员考试明确规定:在读的全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学制是四年,那么你在大一、大二、大三期间都是不具备报考资格的,大四就可以作为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报考了。
对于在校在读学生想报考公务员的,小编建议你们可以先备考,待到应届时,再行报考。
另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网上报名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以报考很多人在报考前有一个误区,以为公务员考试必须毕业证拿到手以后才能报考。
以2017年安徽公务员考试为例,2017年安徽省考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至3月29日,2017年的应届毕业生那么自然是还没有取得学历证书的。
那么公告就要求2017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就可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还有哪些特殊情况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以报考同年年初毕业的春招毕业生和同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普通全日制是什么意思
在个人的人事档案里,全日制我国教育系列学,初中,高中,以及经高考被录取的,都是按照国家法定工作、学习时间进行全天候学习的一种方式。
学生全日在校学习的学校,称为全日制学校,学生全天在校上课,以教学为主。
和全日制相对的就是业余、函授、成人等学习形式的学校。
公务员制度概念
1、入伍前的“优先征集”政策。
征兵时,各级兵役机关将为各级各类高校征集对象提供“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简化办事程序。
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
征兵体检前5天,县级兵役机关要逐一通知预征对象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入伍。
2、服役期间的有关就学政策(1)妥善安排学业。
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安排他们参加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内。
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
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2008年入学的学生入伍后,原就读学校保留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2)适当减免学费。
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
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3)退役后的复学。
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
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进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3、入伍后培养使用问题。
兵役机关在确定在校大学生入伍的去向时,要尽可能将他们安排到要求文化程度高、专业复杂、技术性强的部队服役,发挥他们的优势和专长,满足部队建设需要。
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士兵,在学技术、选取士官、报考军校、直接提升军官等方面优先安排。
对退伍后复学的大学生,如本人自愿,且符合相关条件,在校学习期间应优先选拔为国防生或毕业后直接接收补充军队干部队伍。
取得全日制高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大学生入伍,当兵两年后可直接提干成为军官。
4、服役期间优抚安置和有关工资补助问题。
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部队每月发给500元以上的津贴费,伙食费每月450元以上。
义务兵服役满两年后,如果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由义务兵转为士官。
士官实行的是工资制,一级士官每月发给1800元以上,二级士官每月发给2500元以上,三级士官每月发给3000元以上的工资。
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
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大学生,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安置工作。
5、奖惩规定。
省征兵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为鼓励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从2008年开始征集入伍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义务兵退役后,报考公务员时,其2年服役期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同时,为维护兵役法规的严肃性,在对违反兵役法规行为,严格按照《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进行处理的基础上,对应征公民到部队因拒服兵役导致退兵的,应征公民在接受经济处罚的同时,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是党员的开除党籍;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不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不得出国、出境或者升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就业前景怎么样
分析: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出,04学生就业从事的工作范围很广,并不仅仅局限于数学方面。
20.0%的人选择了金融行业,23.3%的人选择了从事IT行业,仅有10%的人正式参加了浙江省教师招聘考试并录取。
本专业学生选择跨专业的人数很多,所跨专业的方向较广泛。
扎实的数学基础为他们提供了一定的优势,本专业学生既具备扎实的数学基础和良好的数学思维能力,又掌握了信息与计算科学的方法与技能,受到科学研究的训练,以数学和计算机为辅助工具,解决实际问题。
但是,所学知识多且泛,存在学得浅,学不精等问题。
建议同学们在选择就业方向的同时,也对自己所选方向做一个系统的了解及深入,突出优势性。
基于数学专业的就业现状与发展前景,我们总结出了数学专业今后可发展的方向主要有:1、公务员 2、研究生 3、村官 4、IT 5、教育事业 6、金融行业7、家教业 8、自主创业 9、出国 10、自由职业具体如下:1、公务员公务员分省公务员和国家公务员。
现具体介绍一下省公务员。
【考试科目】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笔试科目、制定考试大纲并予公布。
笔试科目试卷命制及全省笔试考务工作的组织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考试机构负责。
具体可参照:2、 研究生由于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毕业生不仅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和良好的数学思维能力,而且掌握了数学专业知识的方法与技能,受到科学研究的训练,因此继续深造的可选择领域将变得非常广泛,既可以继续攻读计算数学、计算力学、计算机应用与软件、信息科学、金融等专业和研究方向的硕士学位,也可以攻读具有行业特色且与数学关系比较紧密的某些专业的硕士学位,像地球物理、油藏数值模拟、试井、储运等方向都是继续深造的理想专业。
【具体内容】硕士生的学习实行学分制,与本科一样,课程包括必修和选修,学制一般为2到3年,多数都是3年,也有2年半的。
一般来讲,前两年是基础课和专业课学习时间,通常可以修完绝大部分学分;第三年用来完成毕业论文、实习和求职。
许多学校都规定,如果提前修完所要求的学分,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考试科目】英语 、政治 、综合科目(根据报考专业不同而不同)和专业课【注意事项】由于是全日制正规大学硕士毕业,拥有学历、学位双证,因此社会对这样的毕业生的认可度非常高。
但企业在招聘时也会考虑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弱点:光有理论,经验不足。
特别对于硕士专业与本科专业方向完全不同,又从无相关工作经验的求职者,企业会有所顾忌。
建议这类毕业生通过实习、兼职或考相应的证书来加强自身的竞争力。
3、村官大学生村官,是指筛选的专科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主任助理或其他两委职务的工作者。
【具体内容】1)从2008年开始,用五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一般担任党组织书记助理、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2)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
3)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一般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政策待遇】1)比照本地乡镇从大学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
2)在村任职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3)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4)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5)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享受放宽报名条件、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也可专门向他们组织公务员招考。
6)报考研究生的,享受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8)到西部和艰苦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
4、IT信息科技(英文:Information Technology,IT)主要用于管理和处理信息所采用的各种技术的总称。
它主要是应用计算机科学和通讯技术来设计、开发、安装和实施信息系统及应用软件。
它也常被称为信息和通讯技术(ICT)。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毕业生进入IT企业也是一个重要的就业方向,它们可以在这些企业非常高效的从事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安全与网络安全等工作。
信息产业对人才的需求首先是基本的“技能”,包括计算机编程的基本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数据库和计算机网络的知识和使用技能,熟悉基本的软件开发平台。
由于信息产业进入“应用”为主流的时代,高水平的从业人员不仅要掌握基本的“技能”,关键还要具备将实际问题提炼为计算问题以及求解该问题的能力,这正是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生的优势所在,也是近几年来国内大型IT企业“抢购”知名高校应用数学专业毕业生的原因所在。
【IT的主要职业】软件类:系统分析师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软件测试师软件项目管理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网络类:计算机网络管理员 网络系统设计师 网络综合布线员 网络建设工程师信息系统类:计算机操作员 信息系统安全师 信息系统管理师 数据库系统管理员 信息系统监理师应用系统开发类:嵌入式系统开发师 网站开发师游戏程序开发师射频识别系统开发师设计类:计算机平面设计师商务类:网络编辑员 计算机网络客户服务人员 网上销售员 教育类:网络课件制作师5、教育事业师范类与非师范类院校学生在毕业、就业时竞聘教师岗位,同台竞技,给师范类的毕业生造成了不小的压力。
师范生报考教师资格证流程如下:1、考普通话证(语文老师要二甲以上;其他科目要二乙以上),我校每年有两次考试,如果急需这本证书,可去浙江大学西溪校区报名。
2、参加教委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该考试半年一次,通常安排在4月和10月,成绩可保留三年。
3、部分考生需加试专业若非师范生申请的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可免去专业考试;若不一致则需参加专业考试。
4、考试通过后,要进行试讲。
试讲内容由现场抽签决定,在两个小时的准备后,进行30分钟试讲。
由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决定是否通过。
5、非师范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如下:(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市教委颁发的教育学、心理学等有关专业(科目)的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思想品德情况鉴定和工作业绩年度考核材料(所在单位考核、鉴定,非在职人员的思想品德鉴定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会同有关单位进行);(7)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体检表原件和复印件。
6、金融行业我们了解到,数学专业报考会计证的人很多。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是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最低要求和前提条件,是证明能够从事会计工作的唯一合法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必经之路。
它是一种资格证书,是会计工作的“上岗证”,不分级。
由于会计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如何,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质量,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因此凡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会计工作。
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相关证书(会计电算化、会计上岗证)会计上岗证+会计电算化=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条件和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会计技能考试,指《初级会计电算化》,可随时在各区财政局和会计进修学院报考,通过后取得合格证书。
第二类是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实行全市统一考试,通过后取得成绩合格证明(2年有效)。
申请人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会计类专业包括:1、会计学;2、会计电算化;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4、审计学;5、财务管理;6、理财学。
【报考时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一般由省级财政部门组织,考试及报考时间全国各省有差异。
【注意事项】会计从业资格证全国通用。
但在管理上是为属地管理, 因此需要理办调转。
除此之外,你还可以从事的金融行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托公司和其他金融单位的附属机构跨行业小类从事银行、证券经纪代理(含证券营业部)、证券投资(含券商自营业务)、保险、信托、风险投资、实业投资等活动,其附属机构应单独划分行业。
7、家教业家教业的逐渐兴起,也为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毕业生提供了一条重要的就业渠道。
由于数学家教对专业知识和教学辅导艺术的要求比较高,家长不易操作或无暇顾及,于是聘请数学家教已成为许多家庭的必然选择。
有关家教专家对全国106个大中城市家教市场的调查统计表明,数学家教在整个家教中占绝对多数,达83%。
另据有关专家预测,在未来5~8年以后,数学家教将会成为一种专门的职业而广受欢迎。
把家教作为一种职业,也必定会大有文章可做。
8、自主创业国家、浙江省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具体内容】a)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且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三年内都可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收费。
b) 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其自筹资金不足时,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对从事微利项目的,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50%,展期不贴息。
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若确需延长的,由借款人提出展期。
小额担保、贷款的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不得向上浮动,具体还款方式和结息方式有借贷双方商定。
c) 对于高校毕业生以从事自由职业、短期职业、个体经营的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级政府将提供必要的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在户籍管理、劳动关系形式、社会保险缴纳和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要提供保障,消除灵活就业毕业生的后顾之忧。
【优惠政策】从事个体经营可以免交的收费项目:1) 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2) 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3) 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预防接种劳务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
4) 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
5) 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费。
6)公安部门收取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
7)烟草部门收取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费。
8) 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Ps:具体事项请根据所在市区进行查阅及考虑。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属于基础专业,是其他相关专业的“母专业”。
无论是进行科研数据分析、软件开发、三维动画制作还是从事金融保险,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化工制药、通讯工程、建筑设计等,都离不开相关的数学专业知识。
常言道:“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
既然选择了它,就应全力以赴,让数学的思维,数学的精神在各领域实现全面的突破。
本科毕业当兵
您好
公务员培训规定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公务员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务员培训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务员队伍建设需要,按照职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公务员特点进行。
第三条 公务员培训应当遵循理论联系实际、以人为本、全面发展、注重能力、学以致用、改革创新、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公务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 中共中央组织部主管全国公务员培训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协调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
中央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公务员培训工作,指导本系统公务员业务培训。
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主管本辖区公务员培训工作。
政府人事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协调本辖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公务员培训工作。
第二章 培训对象 第六条 公务员有接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公务员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公务员。
机关根据公务员工作和职业发展需要安排公务员参加相应的培训。
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每5年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经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以上的培训。
其他公务员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
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以实行公务员培训学时学分制。
第八条 公务员应当服从组织调训,遵守培训的规章制度,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
公务员参加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的培训结业证书。
第九条 公务员按规定参加脱产培训期间,其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与在岗人员相同。
第十条 法律法规对领导成员、后备领导人员和法官、检察官培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 培训分类 第十一条 公务员培训分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
第十二条 初任培训是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依法行政、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行为规范、机关工作方式方法等基本知识和技能,重点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
初任培训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
专业性较强的机关按照组织、人事部门的统一要求,可自行组织初任培训。
初任培训应当在试用期内完成,时间不少于12天。
第十三条 任职培训是按照新任职务的要求,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进行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领导科学、政策法规、廉政教育及所任职务相关业务知识等,重点提高其胜任领导工作的能力。
任职培训应当在公务员任职前或任职后一年内进行。
担任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任职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天,担任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任职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天。
调入机关任职以及在机关晋升为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依照前款规定参加任职培训。
第十四条 专门业务培训是根据公务员从事专项工作的需要进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重点提高公务员的业务工作能力。
专门业务培训的内容、时间和要求由机关根据需要确定。
第十五条 在职培训是对全体公务员进行的以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为目的的培训。
在职培训的内容、时间和要求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机关根据需要确定。
第十六条 对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第十七条 没有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任职定级。
没有参加任职培训或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应及时进行补训。
专门业务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不得从事专门业务工作。
在职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公务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
第四章 培训方式 第十八条 坚持和完善组织调训制度。
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制定公务员脱产培训计划,选调公务员参加脱产培训。
公务员所在机关按照计划完成调训任务。
第十九条 推行公务员自主选学。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按照公务员个性化、差别化的培训需求,定期公布专题讲座等培训项目和相关要求。
鼓励公务员利用业余时间自主选择参加培训。
第二十条 建立健全公务员在职自学制度。
鼓励公务员本着工作需要、学用一致的原则利用业余时间参加有关学历学位教育和其他学习。
公务员所在机关应当为公务员在职自学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十一条 推广应用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手段,提高培训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二十二条 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公务员境外培训工作。
第五章 培训保障 第二十三条 国家根据公务员培训工作需要加强培训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公务员培训机构体系。
第二十四条 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应当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
部门和系统的公务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承担本部门和本系统的公务员培训任务。
其他培训机构经市(地)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认可,可承担机关委托的公务员培训任务。
第二十五条 公务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省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建立公务员培训师资库,实现资源共享。
从事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教师应当根据学员特点,有针对性地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第二十六条 建立统一规范、科学实用、各具特色的教材体系,适应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公务员培训的需要。
第二十七条 通过培训、交流等措施加强公务员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
第二十八条 公务员培训所需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
对重要培训项目予以重点保证。
加强对公务员培训经费的管理,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第六章 培训登记与评估 第二十九条 公务员的培训实行登记管理。
公务员所在机关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培训档案,对公务员参加培训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登记。
第三十条 公务员的培训情况一般由公务员培训机构或培训主办单位记载,并及时反馈公务员所在机关。
公务员自学情况由公务员所在机关认可后予以登记。
第三十一条 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公务员培训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培训方针、培训质量、师资队伍、组织管理、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
公务员培训主办单位要对培训班进行评估,也可委托培训机构进行,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培训方案、培训教学、培训保障和培训效果等。
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 监督与纪律 第三十二条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对公务员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公务员所在机关未按规定履行公务员培训职责的,由组织、人事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三十四条 公务员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组织、人事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的; (二)以公务员培训名义组织公费旅游或进行高消费活动的;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培训费用的; (四)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印发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培训证的; (五)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十五条 公务员在参加培训期间违反培训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的培训,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96年6月5日印发的《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人发〔1996〕52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