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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如高员工的归属要:随着市场的不断开经济的全球化,人才已经成为一个体现企业竞争力的最重要的、最关键的因素。
IBM总裁艾沃森说过,“你可以夺取我的财富,烧掉我的工厂,但只要你把我的员工留下,我就可以重建一个IBM
”由此可见现代企业管理中,人才是为企业创造剩余价值,赢得企业实力的唯一推动力。
然而,各项数据表明,各个国家的企业都存在一个较高的离职率,人才的流失导致关键技术和机密的泄露、客户群的流失、岗位的空缺等等,而这一切都有可能给公司带来灭顶之灾。
显然,如何培育员工的归属感,让员工对企业产生“家”的感觉,也就成为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归属感员工企业一、员工归属感概述1、员工归属感概念解析员工归属感是指员工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后,在思想上、心理上、情感上对企业产生认同感、公平感、安全感、价值感、工作使命感和成就感,愿意承担作为企业一员的各项责任和义务,乐于参与企业的各种活动。
归属感的形成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但一旦形成,将会使员工产生内心的自我约束力和强烈的责任感,调动员工自身的内部驱动力而形成自我激励,最终产生投桃报李的效应。
人的归属感是一个多维度和多层次的概念,它是员工在长期的工作、生活过程中形成的,它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员工对企业的概像。
在没有加入企业之前,员工通过各种各样的信息渠道对企业整体或大致的了解,主要表现为对薪酬、福利等物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我要800字的
童鞋啊同感依据(国家是多么关心人民群众)来写可以吧 “这部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应急管理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我看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
通过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可以培养人们的危机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创造更加浓厚的人人关心公共安全、人人学习应急知识的社会氛围。
要广泛动员、组织全社会支持、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形成全社会防灾减灾的良好社会氛围。
”
作文,煤矿工人真了不起600字
你若要喜爱你自己的价值,你就得给世界创造价值。
——题记喜欢仰望晴天的太阳,眯着眼睛任凭阳光微微从云端洒下来,暖暖的,照耀着我。
生活,于我而言,莫过于如此惬意的享受时光。
可在世界的另一隅,有这样一群人:他们从地心深处托起一轮鲜红的太阳,把自己的满腔热情,点燃在祖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千米的土地上。
他们就是那些默默无闻的煤矿工人。
时光的倒影里有多少花前月下的诗情画意,梦想的分层间有多少红花绿草的休闲景致。
有多少的昼夜轮,才能描绘出煤炭工人的坎坷沧桑。
他们在地心深处,在昏暗的巷道里,他们洒下滴滴汗水,远离了外面的世界,忘却了时间的存在。
但是,在他们的血管里流淌的总是激情,燃烧的永远是希望
“煤炭”,是个永远不能让人忘却的名词,因为太多人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甚至牺牲了生命
在800米深处潮湿的巷道,他们万分谨慎,万分小心。
如果发生了透水事故,煤矿工人则是最危险的。
他们被困在狭长的巷道里,断绝了一切食物来源,饥饿难耐的他们,甚至不能吃井下的野草,不能喝井下水。
他们也有彷徨,也想放弃,但是就是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煤矿工人从不言败,他们一直有一个坚定的信念:活着,掘出更多的煤炭
他们如同漫漫夜色中的点点星辰,骄傲的闪烁着他们的光芒!我常听人说:爱是无私和自私的交织体。
那么那份无私而又自私的爱,于矿工而言,却是用全部的爱去开采远古的阳光,用双手去创造光明和财富。
为了煤炭,他们甚至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
从书本中,我了解到了这样一个煤矿工人。
他叫杜学然,是著名的“八一采煤队”队长兼支部书记。
他经常在井下一干就是几十个小时,总结创造出的“三包、五变、六注意”的移溜子新方法,以27分钟的惊人速度创下全国移溜子的新纪录,曾受到毛主席、周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在东二开采工作面时,要穿三条老硐,过五个断层,顶板破碎,水大压力大,1.8米高的单体支柱几个小时压得只剩下米把高。
条件恶劣,生产困难,杜学然天天顶着淋水,泡在水里打眼攉煤,趴在地上拖柱运料。
“一身煤泥一身汗,汗水煤泥当衣衫”,他20年下了25年的井年底,他自愿按工人退休,为的就是能让一个女儿顶替工作继续他在煤矿的事业
煤矿工人无私奉献的精神,犹如一壶清脆淡香甜的茶,注入我的灵魂。
矿工们用双手在历史的长卷上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他们用生命书写着扣人心弦的绚丽华章。
抚今忆昔,叹岁月蹉跎。
相信,煤矿工人会用自己的一生去诠释:付出不求回报,奉献当是无偿
员工代表大会召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职工和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实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人数在一百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人数不足一百人的企事业单位一般召开职工大会。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下同)是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应当保障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参与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支持企事业单位合法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的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国有资产、教育、卫生等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七条上级工会、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联合组织应当指导和帮助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二章职权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审议建议、审议通过、审查监督、民主选举、民主评议等职权。
第九条下列事项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听取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职工代表”)的建议:(一)企事业单位的发展规划,年度经营管理情况和重要决策;(二)企事业单位制订、修改、决定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三)工会与企业就职工工资调整、经济性裁员、群体性劳动纠纷和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或者职业危害等事项进行集体协商的情况;(四)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工作情况、联席会议协商处理的事项;(五)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财务预决算,重组改制方案和重大改革措施,申请破产或者解散等重要事项;(六)事业单位的财务预决算、重大改革改制方案等重要事项;(七)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企事业单位与工会协商确定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下列事项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一)涉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事项的集体合同草案;(二)工资调整机制、女职工权益保护、劳动安全卫生等专项集体合同草案;(三)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的薪酬制度,福利制度,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职工教育培训制度,改革改制中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以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四)事业单位的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收益分配的原则和办法,职工生活福利制度,改革改制中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以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五)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企事业单位与工会协商确定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下列事项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审查监督:(一)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办理情况;(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落实情况;(三)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四)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执行、社会保险费交缴、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使用等情况;(五)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企事业单位与工会协商确定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审查监督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下列人员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一)民主管理专门小组(委员会)成员;(二)董事会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三)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企事业单位与工会协商确定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下列人员应当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评议:(一)董事会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二)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应当接受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的其他人员;(三)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企事业单位与工会协商确定应当接受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的其他人员。
第三章职工代表 第十四条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实行常任制,可以连选连任,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相同。
选举职工代表一般以分公司、分院(校)、部门、班组、科室等为选区。
选举应当有选区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参加,候选人获得选区全体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
选举结果应当公布。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的构成应当以一线职工为主体,中、高层管理人员不超过百分之二十,但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集团型企业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
女职工代表比例一般与本单位女职工人数所占比例相适应。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应当以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为主体。
第十六条职工代表的权利:(一)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审议权和表决权;(二)对涉及本单位发展和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有知情权、建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参加与职工代表履职相关的培训、检查等活动;(四)因履职活动而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第十七条职工代表的义务:(一)学习、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做好本职工作;(二)联系选区职工,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表达职工的意愿和要求;(三)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四)及时向选区职工通报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五)模范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保守商业秘密。
第十八条职工代表出现缺额时,应当由原选区依照规定的民主程序及时补选。
选举结果应当公布。
职工代表因无故不履行或者无法履行代表职责而被撤免的,应当经原选区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
第十九条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二十条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名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职工人数在一百人至三千人的,职工代表名额以三十名为基数,职工人数每增加一百人,职工代表名额增加不得少于五名;(二)职工人数在三千人以上的,职工代表名额不得少于一百七十五名;(三)职工人数不足一百人,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职工代表名额不得少于三十名。
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列席代表。
列席代表无表决权和选举权。
第二十一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三年至五年。
职工代表大会因故需要延期换届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企事业单位、工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主席团主持会议,处理大会期间有关重大问题。
主席团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其中一线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少于百分之五十。
第二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可以设立若干民主管理专门小组(委员会),组织职工代表开展民主管理专项活动,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专门小组(委员会)负责人由职工代表担任。
第二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对需要及时处理的重要事项,企事业单位可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进行协商处理,处理结果应当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联席会议由工会负责召集,由职工代表团(组)长、民主管理专门小组(委员会)负责人、主席团成员、工会委员会委员参加。
第二十五条企事业单位下属的分公司(厂)、分院(校)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行使与其管理权限相对应的职工民主管理权利。
第二十六条职工代表大会的经费由企事业单位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二十七条职工代表大会须有全体职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
第二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程,由企事业单位与工会协商确定。
第二十九条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审议表决的书面材料,应当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的七日前送交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团(组)应当组织职工代表讨论,由工会及时汇总整理职工代表团(组)的意见和建议。
职工代表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意见分歧较大的,由企事业单位和工会根据职工代表意见进行协商修改后,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再次审议。
第三十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事项,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并须获得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通过。
第三十一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和决议应当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后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三十二条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事项,未按照法定程序提交的,企事业单位的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会的要求予以纠正。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事项,未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审议通过的,企事业单位就该事项作出的决定对本单位职工不具有约束力。
第三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审议通过的事项对本单位以及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未经职工代表大会重新审议通过不得变更。
第六章工作机构 第三十四条企事业单位的工会在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和召开期间,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开展职工代表的选举、撤换、培训等工作;(二)做好职工代表大会文件的准备工作;(三)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民主管理专门小组(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建议名单,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四)代表职工与企事业单位开展集体协商,形成集体合同草案、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和起草说明、集体协商情况的报告等;(五)组织职工代表团(组)在会前和会中对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审议表决的事项进行讨论,汇总整理意见,并与企事业单位协商修改;(六)负责职工代表大会其他筹备和组织工作。
第三十五条企事业单位的工会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履行下列职责:(一)动员职工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督促决议的落实和提案的办理;(二)建立与职工代表的联系制度,受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提案,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三)组织职工代表、民主管理专门小组(委员会)开展提案、巡视检查、质量评估等日常民主管理活动;(四)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十六条企事业单位的工会应当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会议的有关情况报告上一级工会。
第七章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 第三十七条社区、产业园区、商务楼宇等同一区域内的企业可以联合建立区域性职工代表大会。
生产经营业务相同或者相近的企业可以联合建立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
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是区域、行业工会。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积极推动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的建立,支持和保障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正常运行。
第三十八条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区域、行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报告,区域、行业劳动关系状况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议区域、行业内企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以及劳动定额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审议通过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草案和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四)审查监督区域、行业内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决定事项的情况,履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情况;(五)其他应当由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
第三十九条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和构成,由区域、行业工会与区域、行业内企业协商确定,并根据实际设立选区,组织职工按比例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
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总数不得少于三十人,其中企业经营管理者不得超过百分之三十,一线职工不得少于百分之五十。
第四十条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以及有关决议应当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四十一条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议事规则、工作机构的职责等参照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规定实施。
第八章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市和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同级工会和企事业单位代表,通过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推进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四十三条市和区、县总工会应当将企事业单位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情况纳入工会劳动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的内容。
对企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可以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整改意见书,要求企事业单位予以改正。
对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根据需要向同级国有资产、教育、卫生等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处理建议书,国有资产、教育、卫生等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十四条企事业单位与工会因实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上级工会与有关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第四十五条企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对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有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理:(一)阻挠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二)妨碍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的;(三)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审议通过的事项,未按照法定程序提交,给职工造成损害的;(四)擅自变更或者拒不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并侵害职工权益的。
第四十六条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管理人员对职工代表进行侮辱、诽谤或者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进行打击报复、人身伤害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事业单位工会负责人不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对职工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市和区、县、产业(局)工会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罢免。
第四十七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学生会办公室工作总结没写检讨2000字
2014年下半年学生会办公室工作总结 本学期以来,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本着服务师生的原则,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团结和带领部门新成员在工作和实践中不断成长、成才,尽职尽责地完成了部门的各项工作,且积极主动地协调其他各部门的工作,提高整个学生会的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办公室在学生会中的调配器的作用,也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以及服务师生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绩。
办公室作为一个负责管理整个学生会的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开展的职能部门,每位成员都同心同德,齐心协力地做好了本职工作。
现将本学期的办公室工作做出如下总结: 一、新学期学生会办公室招新工作: 2014年九月中旬我部门配合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开展了招新工作。
本次活动面向学院2014级全体新生,学生会办公室在此次活动中实行下班宣传与摆点招新相结合,让新生感受到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这个大家庭的温暖,为新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在招新过程中,全体学生会办公室成员按照计划井然有序地进行,层层筛选,严格把控,最终确定了学生会办公室干事名单,较好地完成招新工作。
二、完善档案及信息的更新和管理工作: 1、进行档案的管理。
档案管理是办公室的一项日常工作,负责学生会日常文件的起草,印发和管理。
对学生会的各项文件进行催收和存档,并起草和设计各种学生会文档。
在档案管理方面办公室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办公室全体成员分工合作,共同努力,认真做好了每一次学生会例会会议记录和每一次班团例会会议记录。
各项会议记录均记录了本学期及上学年学院学生工作的主要内容,便于原始记录查找; 3、对各类活动的信息与资料进行了收集与归档,初步完成了材料汇编,为以后学生会的工作提供了便利。
三、通讯工作: 1、新通讯录的制作。
由于2014级新生的加入及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门正副部长和干事的人事变动,为了今后工作的顺利展开,在各部门和班级的积极配合下,我部门将院领导、主席团、团总支学生会及班团通讯录重新制定,为今后各部门相互联系和沟通提供便利,也有利于各班级进行交流,促进学院所有成员的相互了解,增进情感的交流,构建和谐美好的氛围; 2、负责信息的上传下达,尽职尽责地将学生会内部各种通知传达到每个部门,保证信息通畅; 3、负责组织和协调各个活动的参与者,及时传达活动相关信息,保证活动的正常进行。
四、各项文字撰写工作: 1、出色完成了书写和打印各种活动邀请函、荣誉证书、活动总结和制作通讯录等工作; 2、办公室全体成员及时高效较好地完成了对物品管理制度、采购制度、例会制度、值班制度等制度的重新编写或完善; (1)、物品管理制度:办公室在学院学生会物品管理制度上继承并创新原有基础,规范了学生会物品管理制度,按照办公室章程对办公室财物的安放、财物的借记都作了细致的安排和说明,及时地为各部门的各种活动提供相应的物品,保障了各部门活动的顺利开展,同时也有效的避免了财物的损坏和流失; (2)、值班制度: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的值班制度。
学生会办公室在3308,每天值班时间是上午8:30-12:10,下午13:30-17:10,需要有2-3人在办公室值班。
学生会办公室负责联系其他部门部长安排值班人员,合理安排各部门大一干事的值班时间做成值班人员安排表,让各成员遵循一定的规章制度,为整个学期值班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3)、采购制度:办公室是一个综合性管理部门,通过对办公室所有物品进行整理并归纳,明确办公室财产以及所需物品,有利于及时填补需求,并进行相应的采购,使得办公室更快更好的运转; (4)、例会制度:办公室负责主持每两周的班长团支书例会的召开,及各班级和部门的点到,和会议记录的撰写工作。
有利于各部门工作的开展和顺利进行。
五、其他工作: 1、听取老师和各学生会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上情下传、下情上达,进一步完善学生会办公室内部工作制度; 2、办公室成员在值班时做好记录并提醒其他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值班 记录的情况较好; 3、校运会正步队的训练工作。
学生会办公室全体成员负责策划本学期的校运会正步队项目。
从初期的下班宣传、人员筛选到带队训练及最后的汇操表演,整个过程都由办公室全体成员共同分工完成,并取得圆满胜利!每天早晨6:30-8:30和晚上7:00-9:00由办公室男成员负责带队训练,女成员则在一旁监管并看守财务。
经过十多天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和辛勤付出,终于训练出一支强有力的队伍,在运动会的开幕式上华丽展现; 4、办公室全体成员积极配合学生会其他各部门开展相关的活动,一同举办了“湖工校运动会” “湖工新生杯篮球赛”“新秀梦工厂”“环湖工跑”以及各种学术交流会活动。
搬桌椅、买奖品、借相关物品等,虽属细微事情,但办公室全体成员都积极配合参与,发挥了办公室应有的职能,也加强了与各部门的交流,增近了情感; 5、内部沟通上针对干事性格特点分配本部门工作,每周召开部门会议,及时总结本部门上周工作经验教训和安排下周工作内容,既增强了工作能力又促进了彼此的了解。
六、有待改进的不足之处: 1、继续完善制度。
任何组织的制度都不会天衣无缝,都不会一成不变,好的制度是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为适应其变化而不断进行调整而形成的。
对于办公室来说,所有的制度还是刚刚建立起来,不足和缺陷是肯定存在的,因而制度的完善和调整是一项长远的工作,需要每一届成员的努力来共同完成; 2、后期办公室成员办事过于松散,工作积极性不足。
因此我们要时刻调动所有人员的积极性,培养集体荣誉感。
一个团队要最大的发挥其潜能靠的就是集体的团结,我们团队就是通过完成的各项工作将大家召集在一起,共同努力。
在这些工作中,我们倡导大家都要尽量保持理性,从整体全局来看待问题,应对出现的问题。
而且要时刻调动大家的积极性,让大家把工作做得更完美; 3、工作完成的还不够到位,许多人的办事能力有待提高。
以上就是我们部门2014年下半年的工作总结。
总之,办公室的各项工作虽然较为琐碎,但是在办公室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学校老师的悉心指导和亲切关怀下,在主席团和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的鼎力支持下,一定能在做好本职工 作的同时,围绕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的发展大局,不断提高为同学服务的水平,最大程度地发挥应有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