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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刚刚走作岗位行员,当务之急是提高能力和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一是自我学习的能力。
学习是“强素质、促发展”,做好工作的前提。
这就要求我们要把学习作为做好工作的基础来认识、来对待、来实践,牢固树立重视学习、善于学习、主动学习的观念。
一方面向书本学习,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是“高压线”不能触及,要尽快熟记各种制度规定。
“铁路的规章”、“银行的制度”要严格遵守。
另一方面向分理处的领导和老行员学习业务知识、熟记操作代码、业务种类以及向他们学习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经验;再一方面学习他们的好思想、好品质,并把学习与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又好又快地掌握知识和技能,以便在工作中少犯错误,少走弯路。
二是提高独立执行的能力。
我们新行员基本上是跟着老员工学习。
在学习阶段一定要多看、多问、多记,在心理反复操作。
独立工作前必须从思想上、理论上弄清哪些是法律、政策、制度允许的,哪些是不允许的;哪些是独立范围内能做的,哪些是需要授权的;哪些是当时就可以执行的,哪些是需要有时间限制的;哪些是本行独立完成的,哪些是需要上级、公安、公证等部门共同完成的等等。
比如,我们分理处的人手比较紧张,新行员如果不能尽快独立执行业务,不仅浪费了人力资源,也会影响工作效率,尽而影响企业的形象。
同时,独立执行不是单人执行、盲目执行,而是基于与员工之间的相互配合、相互提醒、相互监督,这样,才能使自己单独完成的工作融入整个网点工作之中。
三是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
分理处的业务循环往复,看似简单,其实不然,除了正常的存取业务外,每天都可能遇到生疏的、涉及到法律的、牵扯到道德方面的问题。
如何运用好各方面的知识解决问题,是每个新行员必须早学、多学、必学的内容。
比如,老人去世后,存折留有密码,子女取不出来,作为新行员就要向领导和老行员请教处理方法。
我们每当遇到类似的情况时,都有领导和老行员做指导,有时还亲自操作,给我们做样子。
因此,只有学习,才能提高处理业务的能力,随着时间的推移,接触客户的增多,还要学会提高处理各种事情的能力。
四是提高和谐沟通的能力。
基层分理处面对的是社会上各阶层、各类职业、不同修养的客户,其表达方式、处理问题的方法千差万别,作为一线的新行员,必须学会交流沟通的方法。
尤其是对性格急噪、遇有急事或身体不适等原因而态度生硬的客户,都应本着和为贵的思想,坚持文明用语、准确用语、耐心交流、仔细沟通,不急不躁地做好每一笔业务。
这不仅是一线行员个人修养问题,更是维护中行企业文化和企业形象的大事。
新员工不仅要学会与客户沟通,还要学会与同事、领导之间的沟通。
通过沟通可以学会更多的知识,领会上级的工作精神和目标,使整个团队的整体发展会更加协调。
五是提高创新服务的能力。
服务是决定银行生存发展的动力。
表面上看,一线行员的工作都是程序化、制度化的,照着去做就可以了。
但在制度规范内还是可以创新的,新行员入行就应该具有创新的观念,不断用新思想、新理论、新知识充实自己。
比如,学习研究怎样优化程序、优化流程、优化管理来提高效率;学习研究市场和客户的需求,树立服务是银行最好产品的思想,掌握用什么样的语言、语气能让客户更舒心更满意,保证其是企业的长期客户,达到双方受益的目的。
一个员工有过硬的能力,对个人和企业的发展是十分有利的。
然而,整个社会的各行各业都是在一般状态下运行的,而企业的员工和社会多数成员基本上都是在日复一日地做着重复着类似的工作,这就要求我们新行员必须把每天一般的工作、繁琐的事务加以总结,在思想上、行动上、目标上加以强化,使之成为自然流畅的程序和规律,并在实践中加以修正,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养成好的习惯。
习惯成自然,有个教育学家说过“习惯养的好,终身受其益,习惯养不好,终身受其累”。
因此,我们刚刚参加工作的新行员在提高五方面能力的同时,还要从最基层、最简单、最基础的工作上养成良好的习惯。
第一,养成干好小事儿的习惯。
金融行业无小事,所谓小事都是相对的。
我们必须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在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中逐渐养成。
比如,日常用语、简单的记录、凭证的摆放和上下班时间等等,时间一长就形成了规律和习惯,到什么时间就自然地去做某件事情了。
一个单位也是如此,比如,我们分理处,每天四点半停办业务后,领导都要组织当班全体行员总结一天的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学习上级的文件,对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久而久之,大家习惯了,哪一天因故不能做这项工作,就感觉一天工作还没有结速。
第二,养成学活新事儿的习惯。
每项工作对于我们都是新的。
而相对存取业务来说,外币兑换、电汇业务等,平时做的就比较少,不熟悉,突然出现一个就感觉很生,这就要在做过一笔后,灵活地记忆、灵活地掌握、灵活地运用,养成遇到一笔带有新业务性质的工作都这样对待,将岗位工作做得更扎实、更到位、更超前。
第三,养成听准领导交办事儿的习惯。
由于阅历和经验的差距,上级对下级下达工作指示,有时对于我们刚入行的人来说,可能会听错或听不懂金融术语,这就要求我们养成领导讲话认真听、认真记,听不清晰、听不准确的要及时问清、问准,适应领导工作表述方式和习惯,尽快掌握专业语言的使用习惯。
第四,养成问清客户要办事儿的习惯。
我们的工作每天面对的是各种类型的客户。
我独立上柜一个多月时间,最多一天办理业务一百多笔,上午精力十分充沛,中午大家都不休息,下午有时精力减弱。
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因为个人体力、精力原因而减少与客户的沟通交流。
特别是对一些非普通话的客户、老弱客户和表达不清晰的客户,更需要耐心细致地问清其要办业务的种类和额度。
这样,既避免和减少因交流不清而出现纠纷,也增加了企业与客户之间的相互信任。
第五,养成查实干过的事儿有无过错的习惯。
按规定,我们柜员做一定业务后,就要进行一次清库。
不能因为个人业务熟了,感觉不会出现差错而忽略检查,要严格养成按时、按规定、按程序检查的习惯,一旦出现差错就能及时得到纠正或补救,减少各方的损失和防止增大工作量。
总之,作为一名新入行不久的员工,提高自身的能力及养成好的习惯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学习与实践,使自己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效率和服务是我们工作的主要目标。
因此,要通过提高自身的能力和好的工作习惯来达到这样的目标,让客户满意、让单位满意、让领导满意,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金融工作者。
工行2015年财务工作总结
参加“企业法律审核专题研讨会暨合同风险防范培训会”的心得体会110月8日至10月9日,有幸参加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法律审核专题研讨会暨合同风险防范培训会”,收获颇多,感悟也颇多。
作为项目上的一个经营管理人员,要牵涉大量的经济合同,通过这次会议的学习,让我系统地了解到企业法律总顾问整个体系,在企业经营中所发挥的重大作用,从而思考作为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如何构建合同风险防范体系,为今后做好项目经营工作,增强企业的风险防范,提高企业项目作出贡献。
一、企业法律总顾问的定义及基本定位 企业总法律顾问,是指取得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高级管理专业人员。
企业总法律顾问对企业法人代表人或总经理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并依法提出法律意见,保证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维护企业和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企业法律总顾问是连结协调企业高层管理者,各业业务管理部门和法律事务部门的重要纽带。
二、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审核重点1、合同主体的合法性 关于施工项目,其合同主体的合法性,主要是指分包商、材料供应商的合法性,对其合法性的审核,主要审核其、资质证书、、授权、财务能力及履约能力等方面。
尤其注意资质的承揽范围是否满足工程分包的需要。
因此,在引进分包商时,一定要对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了再根据需要引进。
2、合同条款的合法性 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主要审查是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危害了企业的利益,产生纠纷的处理方式等方面。
3、合同签订的审核流程 合同签订前,其合同文本必须经过各专业部门会签或会议审核,报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签订。
三、保障措施1、领导重视。
唯有领导重视经营过程中的法律审核,营造一个“”的大环境,推广全员法律审核,让企业所有员工都自觉地遵守法律审核,完善法律审核的程序,才能更好地开展法律审核工作。
2、制度体系。
法律审核的长效机制必须有科学的制度来维持。
因此,制定一套完整、科学、全面的制度体系相当重要。
3、人员素质。
法务人员需要有全面的知识体系,熟悉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运作模式,才能更好地开展法律审核工作。
法务人员更要坚持学无止境,学无边界的态度,带动企业全员学习,打造,法制化企业。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的主要经营内容就是建筑工程投资、承包施工任务。
要投资、要承包施工任务,就离不开合同。
使用的合同不仅种类多,而且数量多,无处不在。
所以上海在中加强员工,特别是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培养法律思维、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
加强市场开发人员、财务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物资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培训等;通过参与合同起草、审查合同条文、参加合同谈判、监督合同履行等企业合同的全过程管理来强化企业的合同信用,同时通过对企业合同的审查,防范企业合同风险;通过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生产经营制度,及时收集保存对外经营证据,从而在今后处理纠纷时使企业处于有利的地位。
企业在合同管理、生产经营管理、招投标等各方面都有了法律顾问的把关,避免了法律漏洞,也就使其他单位或个人没有空子可钻,不得不自觉履约,从而也就有效预防了纠纷的发生。
今后即使发生诉讼纠纷,由于已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也将使企业在诉讼中处于不败之地。
规避经营风险作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风险总是不可避免的,遇到的风险更大、更多。
将经营风险降低到最小直至规避掉,是每个企业的共同愿望。
那如何才能将风险降低到最小或直至规避掉呢?这就需要企业法律顾问的帮助。
上海企业法律顾问作为企业人员,在常年从事施工企业内部法律工作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本企业经营活动潜在的风险有着比他人更深刻的认识,从而直接可以为企业提供参谋。
另外,上海企业法律顾问认为有必要时,“挡箭牌”作用。
法律顾问是企业处理人情关系的“挡箭牌”。
人情关系大多会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但有时却会严重影响企业的经营。
有了法律顾问,在碰到类似情况时,企业负责人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这事我也拿不准主意,我们有法律顾问,要先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巧妙地予以推托。
上海法律顾问作为企业的法律事项代言人,在企业遇到各种刁难和麻烦时,不仅可以为企业提供法律依据,而且可以直接为企业出面处理。
有了法律顾问,企业负责人可以“有事找我们的法律顾问谈”为由,对不愿直接见面的当事人予以回避。
对执法不守法的震慑作用。
施工企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遇到业主、地方政府部门(特别是有一定执法权的政府部门)以自己是政府执法部门身份和地位对施工企业要挟或从中作梗。
上海企业法律顾问是国家承认的企业内部的“准司法人员”,因此,企业法律顾问出面谈判,就会给对方有一种无形的心理压力,使对手不敢提出无理要求或有所收敛。
由于特殊身份,由企业法律顾问直接出面处理相关事宜时,更会给对手一种强大的压力,从而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心得体会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日益白热化,企业法律顾问毫无疑问已成为所有律师争相瓜分的蛋糕。
如何赢得顾问单位的信赖,如何为顾问单位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先进的法律服务理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正如王佳强律师所言的,律师要有管理的思维,才能更好的服务好顾问单位。
通过此次培训,我深刻意识到企业管理渗透到法律服务中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首先,了解是沟通的开始,每一个企业都有自己的行业特性,受到影响的因素也是多种多样的,存在的法律风险也是多样化的,如何通过在日常的企业管理过程中,通过寻找企业管理与法律防范相结合的契合点,才能真正满足顾问单位的实际需要,解决其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从微观的角度出发,按不同的分类标准,企业主要存在以下几种风险类别:(1)按照企业所需生产要素,可以分为人力资源风险、资本风险、设备运行和工艺风险、材料风险、产品风险、技术风险、信息风险、知识产权风险等;(2)按企业的主要活动或主要经营环节,可分为材料采购风险、筹资风险、投资风险、制造风险、市场营销风险、收账风险、会计工作风险、安全风险、企业技术活动风险、人事活动风险、信息系统风险、企业组织变革风险;(3)按照供应链的顺序,可以分为来自供应商的风险、采购风险、生产风险、市场营销风险、来自客户的风险。
每一个企业风险类型都隐含着法律风险,作为法律顾问如果能主动的参与到其中为企业在这些环节中提供法律服务,这样才能让顾问单位看到法律顾问在其中的价值。
从宏观的角度考虑,我们也可以根据企业的不同运营模式,判断企业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比如有的企业是采取连锁加盟经营模式,那么其可能存在品牌抢注、品牌延伸、与加盟企业之间的利益冲突等特有的法律风险;或者我们从顾问单位企业规模的大小去判断,规模大的企业通常具有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在人力资源这一块可能存在更多的法律风险,规模小的企业为了企业发展可能会在企业融资这一块存在更多的融资风险,此时我们可以根据其经营模式固有的法律风险制定一套有针对性适用于企业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其次,做好企业法律顾问也要从企业的发展角度出发为企业提前做好商标注册、看好财务报表、做好行业分析报告、查询关联企业工商档案信息、企业管理隐含的刑事犯罪法律风险防范培训讲座等工作,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为企业提供法律增值服务。
最后,我认识到了法律服务工作成果量化的重要性。
法律顾问服务如何体现自己的重要性,除了通过诉讼帮企业挽回实实在在的经济损失之外,平时服务过程当中,书面化的工作报告、每个年度的工作报告是十分必要的,这样不仅能体现律师对工作严谨负责的精神,更能成为你提高法律顾问服务费用的一个事实根据。
综上所述,在过去,企业法律顾问或许只是帮企业审审合同,代理诉讼纠纷,企业家们根本体会不到法律顾问在企业发展过程当中的价值,为了减少经营成本,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会尽可能减少法律顾问方面的预算。
作为法律顾问的服务者,如果能提升服务理念,提高法律顾问的附加值,体现在企业法律顾问单位的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我深信,企业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将赢得企业家们的信赖与支持
法律顾问服务市场也将迎来充满希望的春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