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宣传联络员培训班心得体会
新闻宣传培训班学习心得体会 9月3日-4日,我有幸参加了由 X X 区委宣传部举办的‚2011年 X X 新闻宣传联络员、通讯员培训班‛,与各乡、街、区直各众多创造单位的新闻宣传联络员、通讯员共230余人一起,系统的了解、学习了新闻迅速腾达写作的一些要点和技巧,使我受益匪浅,获益良多。
作为一名宣传战线的新人空间,我是第一次参加这类培训,给我的触动非常深刻。
短短两天的培训,虽然不能从写作水平和写作方式上使自己有飞跃式的提高,但是它却极大的开拓了自己的视野,让我的眼界豁然开朗。
这次‚新闻写作‛培训,几位老师结合自身的写作体会、经验心得,用独特的方式向我们讲解了新闻写作的要点和技巧。
如X X 讲的‚抓题材要恪守新、奇、特、独,做稿子要讲求精、准、狠、美‛、‚用散文的手段讲述新闻‛、‚写稿子要犯‘偏头风’‛,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就是要求我们换个角度看问题,平时要多观察生活,从小处入手,从大处着眼,找准新闻写作的着力点、切入点和结合点,写有深度、有思想的东西去吸引读者。
特别是他提到曾写的一篇新闻报道《云溪今天无新闻》,其对新闻超强的敏锐感和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以及对新闻工作的热爱、执着让我感到很震撼,有如此态度、有如此精神,想不写好新闻稿件都很难。
而X X 讲的‚新闻要以策划为先‛、‚网络新闻的力度不可估量‛等,又从另一个角度对新闻写作特别是网络新闻的写作有了一个新的诠释,新闻报道不仅仅是告诉人家发生了什么事情,更要在注重真实的前提下做好新闻的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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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基层工会干部培训感想2019年基层工会干部培训感想为提高基层工会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强化基层工会干部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科学发展,2019年3月26日至4月1日,我有幸参加了自治区2019年第一批基层工会干部培训。
本次培训先后谈到了企业工会的基本任务,如何正确处理纠纷,促进企业和谐,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形势任务及实际操作等内容。
通过七天的培训学习,我感触颇深。
一、学习理论,明确方向通过培训学习,使我充分了解了我国工会发展历史及国内工会与国外工会的不同之处,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基层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增进了对《工会法》、《劳动法》的理解,充分认识到新时期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尤其是在十三五期间,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化解矛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将面临更严峻的挑战。
同时,使我明确在企业人事改革过程中要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基层职工投身个人工作,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性。
二、强化理解,加深认识以前认为,工会就是吹拉弹唱,打球照相,党政开会,布置会场但通过学习,对这句话工会工作者的工作方法和艺术有了进一步的理解。
基层工会的主要工作就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
但要做好这些工作,仅有一腔热情是远远不够的,它要求工会工作者有较高的理论知识水平,要熟悉国家、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善于用法律法规和
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心得体会怎么写
培训心得体会 一、转变思想、更新观念,提升工作业绩 授课前老师给我们讲解了制订的一些背景,很大的一个变化点是与趋同,更多从报表使用者的角度考虑,怎样让报表使用者更真实的看到公司财务经营状况。
这是以前我所不知的,只知道会计准则修订了,但不知为什么这样修订,通过此次培训使我对新会计准则有了一个更加全面、细致了解。
面对新的形势、新的挑战,作为一名财务工作者,我想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观念问题,不能仅停留在旧的思想观念之中,要转变思想、更新观念,多从报表使用者的角度出发,全面系统的学习新会计准则、新税法,认真、细致的搞好财务工作。
二、要学有所思、学有所想,达到学以致用 此次培训李老师自始至终都给我们一个提示,“请大家不要看讲义,讲义我可以给你们,现在重要的是你跟着我的思路进行想,因为我们的时间有限,短短两天时间我不可能面面具到都讲,只要你把我所讲的例题搞明白了,然后进行举一反三,回去之后你不就可以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了吗”。
李老师给我们的这种学习方法很好,让我们的学习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同时,我也给了我们一个很好启示,怎样将所学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将知识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就要求我们不仅要有所学,而且要学有所思、学有所想,以达到学以致用,服务企业的目的。
三、注重学习过程的沟通与交流 学习过程中的沟通与交流,能够有效提升我们的学习效果,避免走不必要的弯路。
此次培训课间,我结合我们公司实际,向老师咨询了相关问题;如:对白酒行业广告费列支的问题。
从及相关实施细则中进行解读,白酒行业的广告费可以进行税前列支,但当我问到老师此问题时,给的答案是不可以,因为白酒行业是一个特殊行业,是国家限制性行业,国家会陆续出台相关法规政策,提请我们企业进行关注;另外,问到是否需要按工资薪金总额进行计提的问题,公司实行资金中管理税收问题,这些问题有的得到了肯定的回答,有的没有,但通过沟通与交流,给了我们新的思路,新的想法。
四、合理利用培训资源,达到资源信息共享。
在此次培训现场,我发现有位学员使用MP3进行现场录音,受其启发,建议,今后我们公司再有类似的培训活动,也可以进行录音,把课件带回进行信息资源共享。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苏赫振)通过两天的学习,感觉与老师的互动交流较少,因为要讲的内容很多,她必须完成规定的任务。
老师的思路也很清晰,把新会计准则和新所得税法结合起来讲,更具有实用性,比单一的讲更容易接受。
具体内容如下: 1.所得税会计准则的重点难点内容解析;2.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与及的比较;3.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如何确定暂时性差异;4.新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中暂时性差异的重要内容5.金融资产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6.存货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7.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8.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9.无形资产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10.职工薪酬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11.股份支付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12.或有事项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13.收入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14.政府补助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15.借款费用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重点对应纳税所得额进行了讲解,①销售货物收入,②提供劳务收入,③转让财产收入,④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⑤利息收入,⑥租金收入,⑦特许权使用费收入,⑧接受捐赠收入,⑨其他收入确认范围,以及对税前扣除项目的标准进行了详细讲解,具体是①工资,②,③,④,⑤保险费,⑥借款费用和借款利息,⑦汇兑损失,⑧业务招待费等项内容。
希望人力资源部多给大家提供学习的机会,在短时间里可能看不到太多的收益,但对今后的工作有很大帮助。
在此表示感谢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孟艳) 很荣兴有机会参加了公司安排的外出培训,并且有机会倾听京城名师李景辉现场授课,此次培训于3月19日-21日在山东济南举行,培训学习时间虽然很短,但收获不小,既学到了新知识,又开阔了视野,更重要的是认识与观念得到了提高与更新。
通过此次培训系统地学习了与的主要内容,以及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存在的差异分析。
一、学习新会计准则,了解新旧会计准则的变化以及会计处理。
由于对旧会计准则的掌握已根深蒂固,并且在实际工作中经常运用,因此对新会计准则的变化很难从观念上加以改变并掌握,而通过此次学习对新会计准则的了解加深,掌握了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新准则“六大创新、八大变革、39项新会计准则、48项新审计准则”所带来的根本性的变化,对我们会计人员的要求更高,需要我们更好地加以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准确地运用,对我们接受新知识、更新观念是一次新的挑战。
二、学习新企业所得税法,了解了企业所得税法与的差异分析及会计处理。
随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对会计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会计人员不能仅停留在过去的会计核算上,而要加强财务管理的学习与运用,由单纯的会计核算向管理会计发展,并且即时了解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研究新税法的变化,在不违反国家税收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进行企业税收筹划,合理避税降低涉税风险,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此次培训,将新企业会计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结合学习,既学习了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变化,又学习了新税法的变化,同时学习了新企业会计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存在的差异及其处理方法,可谓一举三得。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改变,与以前核算有很大的区别,所得税会计准则由以前的应付税款法及纳税影响会计法改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它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额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通过此次培训,深刻意识到作为新型会计人员,自己所存在的不足之处,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多多提高,以后应加强财务管理以及税收政策的学习,达到学以致用,并结合实际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此次培训,时间虽短,但受益匪浅,希望以后能有更多参加培训的机会,在提高自己综合质素的同时也利于促进工作质量及工作效率的提高.
关于提高 员工素质培训学习心得的内容
要亲身体验了才会有心得体会。
以前参加过长沙卓航的从优秀到卓越的员工素质培训,课程多以体验式为主,整个培训都是在自我突破和感动中度过,觉得自己短短的时间成长很大,这是我参加员工素质培训的基本心得。
新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
新《安全生产法》将于2014年12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分公司发布《关于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
为了贯彻分公司的学习精神,本人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
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
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
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
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来说,我最关注的一条是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这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需要更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来管理。
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
员工心得体会怎么写
新形势下,允许人才流动,提倡双向选择,但并不意味着爱岗敬业精神已经过时,相反,在讲求效率和效益的今天,任何一个企业都不会录取那些没有敬业精神和只为金钱而活着的人。
相反,发扬爱岗敬业精神,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与企业共同渡过难关,用智慧重塑企业辉煌的人,却在平凡的岗位上以不平凡的工作业绩赢得了大家的称颂和学习。
一生之中,每个人都在以自己所特有的方式感受着人生的丰富多彩,把握着属于自己的每一分钟,争取着每一次机会,将自己的才华在工作中充分展现,用行动实现自己的理想,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我所列举的只是普普通通人群中最平凡的那一部分,他们虽然不是模范,不是标兵,却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用自己过得硬的形象打造着我们塑料厂这一不衰的品牌,如果每一位职工都能向他们一样,我们的企业必将兴旺发达。
1、团队精神至关重要 没有众人的帮助,没有人能单独完成一项事业。
一个人要想成功,必须加入团队中。
一块主板从电子线路设计到Layout的PCB设计,接着做样品,再到测试。
每一步精推细凿,任何一个环节出了一点问题,都不是一块好产品。
因此,一切成绩都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
2、自动自发,敬业勤力,是一个人首要的基本素质要求 自小我们都有自己的理想,并为之不懈求学,努力攀登。
长大工作了,是我们实现理想和人生价值的时刻。
不是让你做,而是你要做。
无论工作生活,都要有合理的规划,并付诸行动。
敬业爱岗更是公司发展的基石和动力。
3、要有责任心。
成功者找方法,失败者找借口 在上司交给你任务的时候,争取在有限的时间内独立思考完成。
现成的东西会叫你头脑僵化,有时类似的东西照搬会出现严重的问题。
出现问题时,不要推卸责任,要勇于承担它们,想办法补救和解决它们才是最根本的。
注意时常总结经验和教训,以便以后更好地工作。
4、尊敬领导和同事,忠于公司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就是这个道理吧。
与全体同仁共同进步,知识要不断更新换代,不要自满或停滞不前;毫无疑问,我们每个人都喜欢忠诚的人。
所以无论何时何地,我们要忠于公司,忠于老板,忠于上司,忠于身边每个人。
5、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这样不仅锻炼身体,更让你增长知识,开阔视野,结识更多朋友。
我们公司又有如此好的条件和设施,还有领导和工会的大力支持,愿我们大家每天都过得开心,顺心。
黄晓明观点: 1、敬业爱岗是基本的职业道德,每个员工最重要的是做自己该做的,做好自己该做的。
做一行就要爱一行,要深入下去,把自己的事情做好,哪怕是自己不愿做的工作,这就是起码的职业道德。
三年半来,我一直在工厂工作,加班在工厂是习以为常的,但是又有谁愿意天天加班呢
可是,这就是工作,是必须去做并且要做好的。
我想这也是敬业爱岗的基本要求吧
2、追求完美,尽量把每个细节做好 工作不能自满,因为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东西,它一定有许多地方是不完善的,是需要改进的。
我们应该把工作做得更好,将细节之处做得更完美,这样我们才会在工作中进步,才能提高自己的能力。
请参考,祝你演讲成功!!!‘责任铸就卓越’演讲稿 正德厚生 臻于至善 ‘正德厚生 臻于至善’,源自《尚书》和《大学》的两句话,古老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传统微言大义的镌刻在了中国移动的文化史册上。
从中你读出一份怎样的勇气、智慧、仁爱,出之有神,服之有威的圣道和仁道;透出怎样一份北溟鲲鹏振翼扶摇九万里的气魄与高远,那是敢于作脊梁的恢宏志向,是绝云气、负青天的超达勇气,也是谋发展树千秋的大智慧。
2005年流火的七月,当弱柳扶风已变作浓得化不开的绿,这片阡陌纵横沟壑交织的黑土地,沉浸在缤纷耀眼的绿色告别气氛里,我告别了深爱着的校园,告别了四年童话般的菁菁生活,告别了情谊深厚如手足的同学,年少的我,梦想卓然,热情澎湃,光彩四溢,站在未来的出发口,伴着阔朗壮美洒脱自如的夕阳红云憧憬未来。
在现实中跌跌撞撞,蜕去娇柔华丽的翅膀,也曾不自知的彷徨迷惑,似乎千年的日子千年的天空就这么活着、沉默着,一程走下来,长河落日。
然而就在这时,一句‘正德厚生臻于至善’以她千年的责任千年的厚重千年的精神,净化着我的内心,唤醒沉睡的激情,斑斓着生活,让我再一次感受到存在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一句‘正德厚生 臻于至善’以一种儒者风范,在平凡中时时闪耀的人格魅力,产生神圣的火花,给人最强撼的思想震动。
于是我知道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有那么一些东西是无字的文化、无课本的教育,是一种无声息的影响,一旦渗透进生命和血液,将影响你的一生。
责任,一个凝结着厚重的字眼;人生,一个充满责任的旅程;价值,一个人生追求的目标;卓越,一个价值展现的囊括。
似乎的周而复始,但其中却孕育着必然。
人,只有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实现自我在社会中的价值,才能展现人的意义。
责任是一种承诺,在他身上承载着一个不渝的使命,只有忠实地履行这个使命,才意味着责任的实现。
在我泱泱中华,凡谓仁人,其必以责任为先,融责任于血液,浑责任于一身。
昭明德之先行以谓责之使然,谓责之既成以承中统之业,兴责之明以期遗后人之显德,以忠其责而谓仁者之首行。
试问苏武塞外牧羊38年以忠其至于国家之责任,难道不正造就了卓越于历史的成就
这难道不正是古人忠诚之责最完美的诠释
想我中华民族之五千年文化,道德之积淀,文明之承传,无不以忠于国家之民族责任为脊梁;启幼以学,必以爱国情怀示之,难道这不正是忠诚责任细微处之体现
放眼望,在创造卓越的感召下,君不见中国移动05年2,430亿元的综合营业额,君不见535亿元的综合净利润,君不见2.466亿的用户总数,君不见公司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达到1,333.38亿元
在优良的业绩面前,中国移动通信人不敢丝毫懈怠,面对不断变化的环境,居安思危,确立了今后的发展目标:立足于“做世界一流通信企业”,推进公司实现从优秀到卓越的新跨越。
俯首看,在创造卓越的感召下,我们身边的同事,在工作中他们让你感触最多的就是一种责任,一种执着,一种勤勉,一种创造。
我数不清他们有过多少先进事迹和感人故事,也道不尽他们做了多少无私奉献多少卓越贡献,责任在他们身上已经被分解,每一个专注的眼神,每一个手势,每一次仔细的探究,每一次无怨无悔的深夜加班,每一次风雨无阻的外出作业,无时无刻不在诠释着“责任”的含义。
他们的兢兢业业深深震撼并感染了我
是他们用最美丽的行为向我诠释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追求卓越”,是他们给我上好了人生的一课
我只希望用我最朴素的笔表达我对他们――我最亲爱的同事们最真诚的敬意
也许今天我的文字不够精彩,那么就让我向你们献上深深的一鞠躬。
作为中国移动人,我们难道不应该忠诚于祖国的通信事业吗
我们难道不应立足于自己的工作岗位,勤勉的工作吗
我们难道不应创造新的技术与价值使我们的通信事业跨入新的领域吗
这些难道不是责任所赋予我们的使命吗
难道我们不应承担这些责任去创造辉煌的未来吗
同志们,我们应该勇于承担起这份属于我们的责任,以自己的力量,实现自我的价值,创造个人的辉煌,企业的辉煌,行业的辉煌
贡献一己之力,以推同祖国通信事业的发展,以我们的力量去实现社会的富足,以己之责任铸就卓越的社会进步,民族的振兴
并以此来作为“责任铸就卓越”的最完美的诠释
因此,让我们迎着机遇和挑战,带着我们深沉博大的责任心和永不止息的卓越心,携手向前
劳动合同法心得体会
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 ——公司预防之劳动合同篇 《中华人和国劳动合同法》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在2008年1月1日就要实施了,通过学习,我对该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最大的感触就是企业的责任重了。
《劳动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相比更加具体、完善,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最突出的特点是前面规定了怎么做,后面就规定了违反的法律责任。
因此,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更高了,企业应认真学习、准确理解、自觉执行。
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法律和经济上的风险。
现就我在这次培训中所得所感陈述一下,与各位同仁共飨。
一、《劳动合同法》突破《劳动法》,适用范围扩大,原则增加,反映了立法者的价值趋向。
(一)、《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了。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该符号代指分款符,以下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该法第二条第一款将适用范围扩大到“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解决了长久以来这些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无法可依,法院适用不统一的窘境。
第二款是突破些规定,立法时争论很大,最终将其列入,但是在适用时多受挚肘(见第九十六条)。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增加了。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相较劳动法,新增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在该法中多有体现,如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条件、内容、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者要求的情况。
相对的,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这些规定相应地转化为权利义务,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
二、《劳动合同法》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特殊要求,并且规定了企业不签订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本项下,需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用工之日”的确定,现实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通知的时候经常使用“报到”一词,报到之日一般应理解为用工之日,所以这个词应慎用;二是劳动者拒签合同的应对。
对劳动者拒签的,用工企业需要保留劳动者拒签的证据,由于劳动者原因造成的未签合同的责任当然不应由用工企业承担。
三、企业制定规章制度须履行民主程序并向劳动者公示,否则该规章制度不能做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制订规章制度应履行的民主程序,制定程序主要分两步:第一,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第二,与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对第二款“平等协商确定”的理解,有两种意见:须经工会平等协商一致;只须协商,不须协商一致。
笔者认为应采取第二种理解。
因为用人单位对规章制度是单方行为,应有制定权。
否则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将大受限制,经营也会受限制,不利于企业的经营与发展。
当然,关于这一条款的理解,有待劳动部的进一步解释。
在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该项制度以后,一旦发生劳动争议需要适用到企业规章制度时,该规章制度是否可适用首先会从该形式上审查,不具备的不能做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这就是在考验企业本身的管理能力。
履行民主程序要求用工企业做到以下几点:设立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建立规范民主程序的规章制度;注意工作中保留履行民主程序的证据。
那么做到向员工公示,综合起来不外乎一面几种: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公示的方式,如员工手册等;2、员工签收的方式;3、员工传阅确认的方式;4、局域网上公开(受到质疑)、单位公开栏公开。
四、引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或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永无终止,它也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规定,注意与过去的“铁饭碗”的区别。
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劳动合同法倡导的用工方式,在特殊情况下,法律要求用工企业必须签订,不签订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合同期满终止企业的补偿责任等,新内容很多。
如同06年《公司法》修改扩大了公司章程的作用一样,《劳动合同法》增加了企业的责任,企业须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