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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干部的初心和使命心得体会

时间:2018-09-02 20:24

不忘初心,劳记使命心德怎么写

心里怎么想就怎么写,最重要的是要真诚,要发自内心。

而且要能做到,别只是口上说说,纸上写写。

爱国主义教育心得体会100 字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是提高全民整体素质的基础工程。

我 省在全面贯彻《中学德育大纲》、《小学德育纲要》精神,改进和加强学校德育工作 的过程中,坚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旋律,落实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任务,取得了较好 的效果。

自中共中央颁发《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以后,进一步推动了我省中小学 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向着普及纵深方向发展。

一、明确教育任务,开展调查研究,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中小学德育的基本任务是,把全体学生培养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具有社会公 德、文明行为习惯的遵纪守法的公民。

为了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广泛地 进行了学生爱国主义思想现状调查。

1949年上半年,由省教委组织调查组先后到大悟 县、应城市、武汉市武昌区,听取了县市区教育部门的汇报,除请政府负责人及宣传、 团委、妇联、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同志进行了座谈外,还同时19所学校(小学 5所,初中4所,高中6所,其它4所)的校长、主任和教师举行了座谈。

各地反映,近 几年来,我省中小学教育工作,特别是爱国主义教育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也存在不 少问题,其中有些问题还是比较突出的。

据一所小学抽样调查,不知道“十一”国庆 节的学生占有15%,不知道国歌叫《义勇军进行曲》的占58%,不知道我国是“四大 发明”的文明古国的占16%,认为外国比中国好,资本主义比社会主义好的占有16%, 不知道为什么要升国旗的占60%,长大了出国赚大钱的占领23%,不了解帝国主义侵 华史实的更是占大多数。

通过调查,我们感到震惊,不仅增强了我们进行爱国主义教 育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也使我们进一步明确了爱国主义教育的任务。

爱国主义教育的目的,就是要让学生在知道和认识祖国的过去,今天和未来的基 上,产生强烈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教育学生确立正确的理想、信仰和人 生观立志投身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去。

要达到上述目的,必须 紧密联系实际,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过程中,首先,我们针对学生对国旗、国歌、国庆的基本 常识。

进一步又针对学生不了解中华民族的伟大历史,缺乏足够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 感,甚至认为外国比中国好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在全省普遍开展了‘两史一情’、香 港回归祖国和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等方面的教育,激发他们崇敬和学习民族 英雄“兴我中华,历史的悲剧不能重演”的思想感情,培养他们为维护国家独立、自 主、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思想观念。

爱国主义教育必须突出时代特征。

党的基本路线 教育是爱国主义教育的现实主题。

我们针对学生对‘社会主义好’缺乏足够认识的问 题,紧密联系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成就的实际,广泛地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基本路线教育 活动。

很多地方和学校组织了“在祖国怀抱里成长”、“改革开放使祖国欣欣向荣” 等主题教育活动。

组织学生参观访问,进行“五看”的社会调查:看个人变化,看家 庭变化,看学校变化,看学校附近一条街的变化,看本地区的变化。

“看变化,颂祖 国”、“看变化,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

还有不少地方和学校,不仅开展了十 一届三中全会前后的纵向对比教育,还结合开展了横向对比的路线教育,同同等发达 程度的国家比成就,同发达国家比发展速度,激发了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

二、确定教育内容,设计教育专题,形成教育活动序列。

爱国主义教育任务的落实,关键在于教育内容的选择和把握。

爱国主义教育内容 丰富,涵盖较广。

我们在确定教育内容、设计教育专题时,主要考虑了如下四点:一 是,根据学生年龄特征,确定教育的可接收性;二是,根据教育内容的整体内涵,确 定教育内容的序列性;三是,在教育内容和教育对象的结合方面,确定教育内容的针 对性;四是,在教育内容的渐进和深化方面,确定教育内容的连续性。

(一)、根据学生年龄特征,有针对性地安排合适的教育内容,选择恰当的教育 活动方式。

小学生心底纯洁,活泼好动,热情高,但知识面窄,缺乏理性认识能力。

在爱国主义教育内容的选择方面,重点是激发他们的主义情感,憎恶帝国主义的侵 略,了解祖国的伟大,从行动上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积极向英雄人物学习, 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长大了报效祖国。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各小学在开展“祖国 在我心中”、“我是祖国的花朵”、“我要做个了不起的中国人”等专题教育活动时, 形成了“九字活动系列”。

即:唱(歌颂祖国、歌颂党、歌颂社会主义);绘(描绘 祖国锦绣河山);看(革命遗迹,历史名胜,建设成果);读(英雄故事、历史故事); 讲(祖国变化、英雄事迹);写(赞美祖国、赞美英雄、抒发情怀);做(学英雄做 好事、努力学习);(爱国主义知识和行为规范);展(活动成果、报国之志)。

这 些活动深深地扣动了儿童的心弦,省实验小学的“武汉是三好学生”王燕在去杭州参 加中央音乐学院的钢琴考试前,深情地要求再当一次“升旗手”,立志将来当音乐家 为国争光。

对于进入青少年时期的中学生,他们有了一定的知识和理性思考能力,可以提出 更高的要求,以课堂渗透教育为主,辅以有广度和深度的课外活动。

挖掘各学科中蕴 藏的爱国主义因素,把爱国主义教育要求和学科爱国主义因素有机地结合起来;在课 外活动方面,主要是用讲座、报告会、读书会、知识竞赛、参观等形式,有计划、有 目的的让学生了解中国的近代史、现代史,熟悉国情和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就,引导 学生进行比较和思考,坚定党的基本路线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观点。

(二)、根据爱国主义教育的整体内涵,设计教育专题,形成教育活动序列。

爱 国主义教育有其自身的系统和整体内涵。

在实施教育时,各学校分层次,精心设计专 题;在序列内容安排上充分注意其阶段性和连续性。

在小学低年级一般设计了“伟大 中华十知道”、“祖国山河多壮丽”等专题;在小学中年级安排了“伟大祖国名人多”、 “悠久历史、灿烂文化”等专题;在小学高年级安排了“屈辱的历史、奋斗的历史”、 “爱我中华、兴我中华”等专题。

在活动安排上,由参加严肃、隆重升旗仪式,抢答 祖国基本知识,听讲革命故事、唱革命歌曲,参观祖国名胜和革命史迹,到较系统搜 集、编出《英雄谱》、《名人名言集》、《中华集锦》等。

武昌昙华林小学精心设计 了“三个了不起”的专题,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该校学生在回答记者采访是说:“参 加了‘了不起’的教育活动后,心中有一种强烈的自豪感,有一种要大声疾呼的激情: 中国了不起,中国人了不起,我要做一个了不起的中国人。

” 中学阶段按照学生思维日臻理性化特点,分别安排了“知我中华”、“只有社会 主义能够救中国”、“腾飞的中华”等专题。

很多学校还结合湖北的特点,编写了系 列教材和制作了系列幻灯片:《锦绣湖北——湖北名山秀川、建设成就讲话》、《铁 血丰碑——湖北革命斗争史讲话》、《楚天英杰——湖北历史上的杰出人物讲话》, 系统地对学生开展了爱国主义序列教育,有的学生在演讲中说道:“我们脚下是中华 的热土,身后是祖国的锦绣河山,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不能忘记自己是中国人,不能 忘记祖国的兴衰大业。

” 三、探索教育规律,优化教育方法。

在爱国主义教育过程中,各地在把握教育内容的基础上,根据内容需要,贴切地 选择教育方法,一般都采用了调查研究、比较、典型导引和情感体验等方法,通过调 查、访问、参观、读书等方式,增长学生的爱国主义知识。

为了进一步深化爱国主义 教育,我们在总结各地活动经验的同时,还有意识地定点开展这方面的实验研究,探 索爱国主义教育规律。

(一)、渗透教育法:学校是实施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阵地,学科教学是实施爱 国主义教育的主要渠道。

学生在校大量活动和受教育是学科课堂学习,对于中学生尤 为如此。

因此,研究在学科教学中如何渗透爱国主义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们 从学科教学渗透爱国主义教育的实践中,总结出了渗透的“六有”原则。

即:有“意” 有意识地发掘学科中显性或隐性的爱国主义教育因素;有“的”——有目的、有针对 性地确定爱国主义教育主题;有“机”——有机结合学科教学,融溶于载体,做到淡 化痕迹、“润物细无声”;有“度”——适度渗透爱国主义教育内容,不冲淡学科教 学本色,学生易于接受;有“序”——有步骤有秩序地实施渗透;有“效”——讲求 实效,克服形式主义和实用主义。

在上述原则指导下,根据不同学科和较学内容,探 索出了“程序法”、“四环节法——知事、明理、动情、养成”,“联系比较法”等。

如有的数学教师讲利用正切函数值解直角三角形时,引用中国古代发明的利用秆子影 长确定季节和时令的历法作例证,利用“四环节法”学生学了知识、激发了民族自豪 感。

对于历史、地理等具有很强的显性爱国主义因素的知识,又采用“联系比较法”, 扩大和增强了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效。

(二)、环境教育法:充分利用校园的爱国主义文化环境的布置和创造浓郁的爱 国主义教育氛围,让学生在环境中熏陶,潜移默化,内化爱国主义教育情感,增长爱 国主义见识。

如一走进武昌实验小学校园,绿树成荫、甬道繁花萦绕,大红色巨幅校 训:“祖国利益高于一切”立刻印入眼帘。

学校还充分利用校内《中央军事政治学校 旧址》和恽代英等老一辈革命家曾在此工作过的史实,给最优秀少先队命名为“恽代 英中队”,开展“革命红旗代代传”的活动。

很多学校都注意建立了具有爱国主义教 育意义的长廊和甬道。

用中国历史名人、名言录挂幅装点室内环境氛围,是一种很具 爱国主义教育感染力的隐性教育课堂。

四、加强领导,重在建设,形成教育常规。

爱国主义教育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常规教育。

要形成爱国主义教育常规,首 先,要加强领导。

中共湖北省委贯彻中央《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精神,制定、印 发了《湖北省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细则》,文件明确指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是提高 全省人民整体素质的一项基础性的社会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 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并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支持;还对教育的内容、对象、建 设、实施等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和部署。

为了加强领导,我省成立了由省委宣传部牵 头的爱国主义教育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十分重视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对爱国 主义教育意义的认识,加强理论建设,组织专门班子,撰写了一批有理论深度的文章, 加大宣传力度,造成舆论氛围。

为了指导面上工作,省教委等五单位联合在武汉市武 昌区办点,批转了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员会《关于贯彻〈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细 则》的文件;第二,坚持爱国主义教育“四为主”的指导思想,即:爱国主义教育是 全民教育,其重点是青少年;学校是对广大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阵地;课 堂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渠道;教师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主力军。

第三,爱国 主义教育必须坚持重在建设的方针,除上述理论建设外,各地都结合本地实际加强了 对教材、基地和制度的建设,多年来,大多数学校都编写了爱国主义教育序列教材, 同革命纪念馆、所、部队等开展共建活动,创建了一批基地,全省由省政府行文,正 式命名了44个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各地也充分开发教育资源,相继建设了一批本 地的教育基地,为了充分发挥基地的作用,文件还明确规定:各级各类爱国主义教育 基地对中小学生有组织的参观活动要优先安排,实行收费参观的单位,在节假日及双 休日对中小学师生有组织的参观应实行免费开放。

同时,省教委还组织编写了《中小 学生百部爱国主义教育影视片观赏指南》以及序列教材。

武昌区教委颁布的《武昌区 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常规十条》规定每个学生都要知道武昌农讲所、辛亥首义旧址、 铁军、起义门、九女墩、六一亭等革命史迹…。

要求各校在‘五.四’、‘七.一’、 ‘十.一’等节日组织相应的爱国常规教育活动。

全省还定期开展“黄鹤美育节”大 型活动,多种形式汇演爱国主义节目,对全省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起了很大的推动作 用。

各地和学校还相继制订了爱国主义教育常规制度,结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中有关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重点加强了训练,形成常规。

大部分地区和学校都明确规 定一年级新生入学和每学年,必须对学生进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及祖国版图的 教育。

通过上述安排,基本上达到了使我省爱国主义教育常抓不懈,充分发挥其时代 主旋律的作用。

干部在试用期内能否进行职务调整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根据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的目的和要求,利于干部尽快适应领导工作和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考虑,干部任职试用期间,一般不宜调整其工作岗位。

条例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五)民主、公开、竞争、 择优原则;(六)民主集中制原则;(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应当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

第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成员。

选拔任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选拔任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参照本条例执行。

上列机关、单位选拔任用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条 本条例第四条所列范围中选举和依法任免的党政领导职务,党组织推荐、提名人选的产生,适用本条例的规定,其选举和依法任免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进行。

第六条 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职责,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七条 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八条 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三)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提任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任职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

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

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第九条 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

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急需引进的。

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

不得突破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八条第七项规定的资格要求。

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

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

不得越两级提拔。

第十条 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从党政机关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党政机关以外选拔任用。

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注意从担任过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选拔。

第三章动议第十一条 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第十二条 组织(人事)部门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进行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

第十三条 初步建议向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报告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形成工作方案。

第四章民主推荐第十四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第十五条 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按照职位设置全额定向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按照拟任职位推荐。

第十六条 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由同级党委(党组)主持,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表;(二)进行个别谈话推荐;(三)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四)向上级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第十七条 领导班子换届,会议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一)党委成员;(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成员或者全体领导成员;(三)纪委领导成员;(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五)党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人民团体主要领导成员;(六)下一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七)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推荐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人选,应当有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领导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

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参照上列范围确定,可以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 领导班子换届,根据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情况和领导班子结构需要,可以差额提出初步名单进行二次会议推荐。

二次会议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一)党委成员;(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成员或者全体领导成员;(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四)纪委副书记;(五)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第十九条 个别提拔任职的民主推荐程序,可以参照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进行,也可以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根据谈话情况,经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提出初步名单,再进行会议推荐。

第二十条 个别提拔任职,参加民主推荐人员按下列范围执行:(一)民主推荐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选,参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执行,可以适当调整。

(二)民主推荐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会议推荐由本部门领导成员、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加;本部门人数较少的,可以由全体人员参加。

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吸收本系统下级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参加。

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参照上列范围确定,可以适当调整。

(三)民主推荐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人选,参照前项所列范围确定。

第二十一条 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所推荐人选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民主推荐范围,缺乏民意基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第二十二条 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可以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作为考察对象。

第五章考察第二十三条 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一)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三)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四)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五)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六)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第二十五条 领导班子换届,由本级党委书记与副书记、分管组织、纪检等工作的常委根据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馈的情况,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本级党委常委会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经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后,确定考察对象。

对拟新进党政领导班子的考察对象,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个别提拔任职,由党委(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第二十六条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

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由主管方负责,会同协管方进行。

第二十七条 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

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

注重考察工作实绩,深入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推动和服务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

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科技创新、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的考核,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消化产能过剩、安全生产、债务状况等指标的权重,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工作实绩。

考察党政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应当把执行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

加强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有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

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了解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根据实际,制定具体考察标准。

第二十八条 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保证充足的考察时间,经过下列程序:(一)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二)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三)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四)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根据需要进行民意调查、专项调查、延伸考察;(五)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六)向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反馈考察情况,并交换意见;(七)考察组研究提出人选任用建议,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

第二十九条 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一)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人大常委会、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成员;(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工作部门或者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四)其他有关人员。

第三十条 考察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一)考察对象上级领导机关有关领导成员;(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成员;(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四)其他有关人员。

考察内设机构领导职务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参照上列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根据需要可以听取巡视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意见。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

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必要时可以进行核实。

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

第三十二条 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

已经任职的,考察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一)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二)主要缺点和不足;(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情况。

第三十三条 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派出的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

考察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素质和相应资格。

考察组负责人应当由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人员担任。

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

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对考察材料负责,履行干部选拔任用风气监督职责。

第六章讨论决定第三十四条 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在讨论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应当根据职位和人选的不同情况,分别在党委(党组)、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等有关领导成员中进行酝酿。

工作部门领导成员拟任人选,应当征求上级分管领导成员的意见。

非中共党员拟任人选,应当征求党委统战部门和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领导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

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任免,主管方应当事先征求协管方意见,进行酝酿。

征求意见一般采用书面形式进行。

协管方自收到主管方意见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双方意见不一致时,正职的任免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协调,副职的任免由主管方决定。

第三十五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

属于上级党委(党组)管理的,本级党委(党组)可以提出选拔任用建议。

对拟破格提拔的人选在讨论决定前,必须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越级提拔或者不经过民主推荐列为破格提拔人选的,应当在考察前报告,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六条 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一般应当由上级党委常委会提名并提交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全委会闭会期间急需任用的,由党委常委会作出决定,决定前应当征求全委会成员的意见。

第三十七条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

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

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

党委(党组)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党组)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八条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党委(党组)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成员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逐个介绍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其中涉及破格提拔的人选,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二)参加会议人员进行充分讨论;(三)进行表决,以党委(党组)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第三十九条 需要报上级党委(党组)审批的拟提拔任职的干部,必须呈报党委(党组)请示并附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本人档案和党委(党组)会议纪要、讨论记录、民主推荐情况等材料。

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对呈报的材料应当严格审查。

需要报上级备案的干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第七章任职第四十条 党政领导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可以实行聘任制。

聘任办法另行规定。

第四十一条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

提拔担任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便于监督,涉及破格提拔的,还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

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第四十二条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

提拔担任下列非选举产生的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试用期为一年:(一)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工作部门副职和内设机构领导职务;(二)纪委内设机构领导职务;(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的非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的领导职务。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第四十三条 实行任职谈话制度。

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党委(党组)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四十四条 党政领导职务的任职时间,按照下列时间计算:(一)由党委(党组)决定任职的,自党委(党组)决定之日起计算;(二)由党的代表大会、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全体会议选举、决定任命的,自当选、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三)由人大常委会或者政协常委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自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四)由党委向政府提名由政府任命的,自政府任命之日起计算。

第八章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第四十五条 党委向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推荐需要由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应当事先向人民代表大会临时党组织或者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员介绍党委推荐意见。

人民代表大会临时党组织、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中的党员,应当认真贯彻党委推荐意见,带头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

第四十六条 党委向人民代表大会推荐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应当以本级党委名义向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交推荐书,介绍所推荐人选的有关情况,说明推荐理由。

党委向人大常委会推荐由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应当在人大常委会审议前,按照规定程序提出,介绍所推荐人选的有关情况。

第四十七条 党委向政府提名由政府任命的政府工作部门和机构领导成员人选,在党委讨论决定后,由政府任命。

第四十八条 领导班子换届,党委推荐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人选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选,应当事先向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领导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有关情况,进行民主协商。

第四十九条 党委推荐的领导干部人选,在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决定任命或者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任命前,如果人大代表或者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所推荐人选提出不同意见,党委应当认真研究,并作出必要的解释或者说明。

如果发现有事实依据、足以影响选举或者任命的问题,党委可以建议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按照规定程序暂缓选举、任命、决定任命,也可以重新推荐人选。

政协领导成员候选人的推荐和协商提名,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章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第五十条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

公开选拔面向社会进行,竞争上岗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内部进行,应当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选拔职位、数量和范围。

一般情况下,领导职位出现空缺且本地区本部门没有合适人选的,特别是需要补充紧缺专业人才的,可以进行公开选拔;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本单位本系统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较多且人选意见不易集中的,可以进行竞争上岗。

公开选拔县处级以下领导干部,一般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

第五十一条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方案设置的条件和资格,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不得因人设置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突破规定的,应当事先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

第五十二条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在党委(党组)领导下进行,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公布职位、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二)报名与资格审查,参加公开选拔的应当经所在单位同意;(三)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比选择优(竞争上岗也可以先进行民主推荐);(四)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五)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六)履行任职手续。

第五十三条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应当科学规范测试、测评,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实绩竞争,注重能力素质和一贯表现,防止简单以分数取人。

第十章交流、回避第五十四条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

(一)交流的对象主要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在一个地方或者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交流的重点是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成员,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委和政府部分工作部门的主要领导成员。

(二)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原则上应当任满一届,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十年的,必须交流;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的,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

同一地方(部门)的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易地交流。

(三)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时间较长的,应当进行交流或者轮岗。

(四)经历单一或者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应当有计划地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复杂环境工作。

(五)加强干部交流统筹。

推进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地方与部门之间、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干部交流。

(六)干部交流由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严格把握人选的资格条件。

干部个人不得自行联系交流事宜,领导干部不得指定交流人选。

同一干部不宜频繁交流。

(七)交流的干部接到任职通知后,应当在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限定的时间内到任。

跨地区跨部门交流的,应当同时迁转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和党的组织关系。

党员的素质拓展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乌鲁木齐县人大办、县妇联驻火山南社区工作组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并组织全体党员、社区工作人员和居民党员代表开展了党员素质拓展活动。

此次活动还邀请了县妇联、县西湖片区管委会、县东山坡社区相关领导参加。

工作组为进一步严格党组织生活,开展了“凝心聚力,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争做合格党员”的素质拓展活动。

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熔炼党员队伍落实到实践活动中。

为社区党员队伍增加和培养新鲜血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活跃基层党组织气氛,增进党员互相之间的了解,使社区形成“争做合格党员”的良好氛围。

上午,由拓展中心专业教练带领,分为两队,进行了团队文化建设、老师说、汉诺塔等团队项目PK,使大家充分认识团队协作的重要性,理解开展党员素质拓展训练的重要意义,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刻领会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

活动中,还举行了党员纳新仪式和党的知识有奖问答,每名党员都重温入党誓词,在党旗下再次庄重宣誓。

之后,大家一起开展了快乐按摩破冰活动,并进行了两场攻防战役演练。

通过一天的活动,使全体党员深深感受到了作为一名党员的责任和使命,纷纷表示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以党员的先进性鞭策激励自己,以更加高昂的精神用心工作,积极总结经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群众服务,为社区发展贡献应有力量。

此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实效,通过素质拓展锻炼,调动所有党员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使社区党员队伍变得更加团结,更加意气风发,更加充满工作干劲。

今后,工作组将采取多种的形式,帮助火山南社区加强基层党员队伍建设,夯实基层组织基层,并努力将最终成效体现在推动“访惠聚”活动、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上。

外嫁女回娘家聚会会被禁止吗?

这位知友,外嫁女回娘家聚会会被禁止吗?,为什么会被禁止呢

被谁禁止

纯属无稽之谈

女儿回娘家是人之常情,一家人聚会或和同学、好友、闺蜜聚会也是在情理之中,别人无权干涉

“共青团与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征文文章

共青团丰顺县十六届二次全委(扩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曾海萍 (2008年2月29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县委第十一届三次全会、团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去年工作,部署今年工作,团结带领全县广大团员青年解放思想、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推动我县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工业强县、文化之乡、绿色家园、和谐老区”奉献青春和智慧。

下面,我代表团县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

一、2007年的工作回顾 2007年,我县各级团组织在县委县政府和团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把握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的契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围绕服务党的中心工作和青少年成长成才,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开创了全县共青团工作新局面。

(一)夯实基础,规划蓝图,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我们坚持以“党建带团建、全团一盘棋”战略来统领我县共青团工作,在工作中坚持固本强基,加强基层组织,扩大有效覆盖,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水平。

5月份前16个镇均推荐并选举产生了新的镇团委领导班子,圆满完成换届选举。

6月份成功召开共青团丰顺县第十六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并对今后三年团工作作了筹划,让新形势下团工作方向清道路明。

通过及早谋划发展前景,选好配全领导班子,全县各级团组织初步实现了工作思路、工作领域、工作主体、工作方式的转变,激发了内在活力,提升了服务能力,扩大了社会影响,有力地推动我县共青团工作的新发展。

(二)关心成长,服务青年,培育青年措施有力 我们以各种主题活动为载体,提高青少年素质,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

一是弘扬爱国精神。

以纪念“五四”运动88周年,建团85周年和纪念香港回归10周年为契机,在全县各级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中开展了“民族精神代代传”等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加强德育教育。

配合“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倡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学习社会公德和法律常规,做一名知法守法的“五好”小公民。

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我们还会同县教育局、关工委等单位开展法德、公德和美德的“三德”教育,举办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生书法、绘画比赛。

三是宣传先进典型。

配合市“十大杰出青年”活动和贯彻落实市委刘日知书记提出的“崇商重企”精神,大力宣传我县优秀青年企业家的事迹,推荐他们参与“十杰”评选活动,同时推荐他们加入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为“崇商重企”营造了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是强化实践锻炼。

在暑期我们组织了60多名少先队员参加少先队军事夏令营活动。

(三)拓宽领域,促进和谐,志愿行动蓬勃开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建设和谐新农村,我们以广东青年志愿者行动实施二十周年为新的发展起点,拓宽服务领域,延长服务手臂,深化服务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

组织了服务李坚真同志诞辰100周年纪念活动志愿行动,服务第七届世界丰顺同乡联谊会志愿行动等大型志愿活动。

志愿者们的服务与热情赢得了来宾的称赞,志愿活动更是得到县委县政府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认同。

开通文化直通车、信息直通车和普法维权直通车,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和提供各种咨询、医疗等志愿服务。

把党的声音和科技、文化、卫生、法律等知识等送到农村,搭建发展桥梁、化解社会矛盾,为建设社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丰顺做出了积极努力。

各级团组织纷纷开展“绿色家园,情满丰顺”义务植树、“情牵夕阳”慰问老人活动等各种异彩纷呈的志愿服务。

同时在丰良文化中心广场举办“青春高歌 和谐新农村”乡村青年文艺晚会。

在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前后,团县委还组织了县直优秀志愿者到驻丰某部队开展慰问交流活动,组织县直单位青年到消防中队举行篮球友谊赛及举办“迎奥运、庆元旦”暨圣诞嘉年华联谊晚会等,为我县争创“双拥模范县”出一份力。

12月份我县志愿服务队被团省委评为“广东省青年志愿服务集体(铜奖)”,是梅州市唯一受表彰的县级服务队。

团员青年们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行动,为建设和谐新农村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四)发挥作用,真情助困,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去年,“希望工程”“明德奖学金”和“助学直通车”三个帮扶助学项目,共筹集资金23万多元,资助近200名成绩优秀的中小学贫困学生。

其中,在8月份的“爱心圆梦大学”活动中,我们共筹集了助学金19万元,资助了29名贫困大学新生;“明德奖学金”共2万多元在12上旬也如期发放到近百名贫困小学生手中。

并开展扶贫助困为主要内容的“青春暖流”活动,为许多贫困家庭送上米面粮油和节日的祝福。

与妇联等单位联合开展“和谐丰顺 关爱儿童---千名‘爱心父母’牵手困境儿童志愿行动”,带头资助6名困境儿童,发出倡议书近千份,号召社会都来关心、关爱困境儿童。

在我们的穿针引线下,香港佛光协会和广州爱心车队顺利到留隍镇许志平希望小学和小胜镇开展慰问活动,为贫困学生们带来慰问品,并鼓励学生们认真读书,用知识改变命运。

团县委同时也多次深入挂钩村----汤坑镇吉坪村关心慰问留守儿童。

积极争取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全球通希望工程援建款26.5万元,在八乡山镇龙岭小学扩建一栋希望教学楼,极大地改善老区师生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五)增强意识,加强建设,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一是把基层团建工作与“三服务一促进”主题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大力推动基层团组织固本强基工程。

在团县委党支部,我们利用开展“三服务一促进”主题实践活动这一契机,把开展“三服务一促进”主题实践活动与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相结合、与服务能力调整提高相结合,并紧扣团工作的主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坚持党带团、团带队的工作宗旨,丰富少先队主题活动。

在学校,广泛开展“德、智、体、美”为核心内容的少先队活动。

同时强化实践锻炼,认真组织少先队员参加军事夏令营活动。

二是在服务好、引导好广大团员青少年的基础上,我们加强团队干部队伍建设。

6月初顺利完成了县镇团委的换届选举工作,一批年纪轻、责任心强的干部走上团工作岗位。

同时进一步加强团干培训工作力度,组织基层团委书记参加团市委举办的培训班,组织少先队辅导员到汕头参加团省委举办的鼓号队培训班,部分基层团委负责人经当地党政推荐,被抽调到县委办学习锻炼。

这些学习、锻炼有力地提高了团队干部素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做好团工作的要求。

一年来,全县各级团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在实践中求创新,在创新中谋发展,共青团事业不断取得新发展。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团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县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共同努力的结果。

在此,我谨代表团县委向一直关心、支持共青团工作的各级领导、社会各界致以崇高的敬意

向在座各位并通过你们向全县广大团员青年、全体团队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同时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农村团建工作存在问题较多;二是各级团组织在解放思想、工作方式方法创新不够;三是对青年问题研究不够、整合社会资源能力不足等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08年工作发展思路和安排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

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深刻分析了我县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全面规划了今年的发展蓝图,并做了具体部署。

对我们共青团来讲,新的形势既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挑战,也为共青团事业的发展迎来了更为广阔的空间,我们必须勇做时代的弄潮儿,抓住历史机遇,敢于迎接挑战,以“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拼搏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开创丰顺县共青团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2008年我县共青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以及团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时期共青团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全面履行共青团组织的三大职能,发挥引导青年、组织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的四大作用,团结带领全县团员青年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奉献青春力量。

(一)解放思想,推进青年思想政治工作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要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质,不断为党培养和造就合格的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完成好共青团的光荣使命。

1、抓好理论学习,牢固理想信念。

要抓住全省上下进行“解放思想”学习讨论的有利时机和深远影响,以团员意识教育为切入点,在团员青年中大力开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和解放思想的学习讨论活动,帮助团员青年掌握这一系列科学论断的主要内涵,进一步牢固树立跟党走的理想信念;要深入学习国家、省、市的“十一五”规划,用宏伟的目标引导青年、用光明的前景鼓舞青年,帮助青年树立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的观念,积极投身到建设和谐社会的实践当中。

2、以重大节日为契机,强化青年现代公民教育。

要以改革开放30周年、北京奥运会的举办等为契机,广泛开展国情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各种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台、互联网以及其它宣传阵地,大力宣传“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

要积极挖掘和培养先进青年集体和优秀青年英才,及时对他们的事迹和精神进行提炼和宣传,努力引导青年,争当“敢为人先、修身立德、诚信为本、有为有责、奉献社会”的时代青年。

3、分类指导,重点抓好中小学生的思想引导。

要抓好中小学生的社会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

利用寒暑假组织大专院校生广泛深入开展“三下乡”活动,举行校际文化节和体育节,培养进取健康的校园文化,促进校园文化的交流。

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为指导,充分利用青少年入学、入队、入团等时机,开展“红领巾心向党”、“我和祖国共成长同进步”等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伟大实践中。

(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青年人才工程和青年文明工程 切实把青年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发挥出来,投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进程中,是共青团服务党政中心和青年成长成才的重中之重。

全县各级团组织要以青年人才工程和青年文明工程为统揽,加强青年人才的培养,焕发青年文明号的生命力,大力推进青年志愿者行动。

1、 努力构建培养青年人才的工作体系和机制。

大力发挥青年敢于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善于创新的优势,促进创意与经济的融合;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加强青年人才的培养,通过交流参访、短期学习、联合培训等“引进来、走出去”的形式,培养更多的青年人才;要与县劳动部门合作,实施城乡青年技能提升工程,促进和鼓励就业创业;要引导青年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引导青年立足岗位,干一行、学一行、专一行,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要充分利用共青团的优势吸引人才、聚集人才,建立健全青年人才库,积极向有关方面推荐青年人才承担重要的岗位。

要营造有利于青年人才成长的环境,大力宣传青年成才典型,在青年乃至全社会中营造处处需要人才、人人皆可成才的舆论环境。

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引导青年参与“两个园区”和 “七大基地”建设,服务“工业强县、文化之乡、绿色家园、和谐老区”建设。

2、加大扶贫力度,拓宽助学领域。

尽管从今年开始,我县城乡中小学生免收学杂费,其家庭负担减轻。

但应该清楚地认识到,由于去年的洪灾及其它各种原因,我县仍有许多学生因贫面临失学。

因此,我们要改变扶贫助学方式,把有限的资金落实到真正贫困的家庭中去,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安心学习。

同时,探索把结对贫困大学新生以无偿资助方式改变为有偿借贷转变,从而把助学金真正落实到确需解决困难的学生中,激励受助学生发奋努力,树立回报社会的感恩之心。

各基层团委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破除“等、靠、要”旧思想,因地制宜,抓住外出乡贤回家探亲、校友会聚会等有利条件,积极筹集资金,自主开展扶贫助学活动。

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关心外来青工群体等系列活动。

认真组织协调全球通希望学校建设工作,确保按时交付使用。

3、大力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系列活动。

我们将开展以迎北京奥运为主线,以校园文化节、体育节为载体,以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篮球比赛和集体婚礼等为主要内容的“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系列活动,在青年中弘扬健康向上的文化主流,倡导社会新风尚,提高青年素质,凝聚青年力量,活跃青年气氛,提高党团组织在青年中的号召力。

4、 强势推进青年志愿者行动。

一是要加强志愿者组织建设。

争取党政支持、加强协调,推动成立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指导委员会和志愿者联合会,努力促进志愿服务的社会化和事业化;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炼志愿服务的动人事迹,积极利用各种媒体进一步宣扬志愿精神,为推动志愿服务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要坚持利益向下的原则和互动的方法,在抓好助残助弱、文艺演出等传统优势项目的同时,努力实现基层志愿服务的全面活跃。

进一步构建日常化、机制化吸纳资源的平台,使党政、企业、群众和青年能更便捷地支持和参与志愿者事业,努力实现全县志愿者事业的健康全面发展; 5、加强引导青年自组织,广泛团结社会各界青年。

对在我县范围内出现的因共同兴趣爱好为纽带而自发成立、自主发展、自我运作的青年自组织,要以“合作、服务、引导、共享、共赢”的理念来开展工作,加强同他们的联系沟通,努力把青年自组织纳入党政工作视野,纳入以共青团为核心的青少年工作体系,促进全面健康发展,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三)坚持党建带团建,推进共青团固本强基工程 要深入贯彻全省发展党员暨党建带团建工作会议精神,争取把共青团固本强基工程放在全县党建的整体格局中来考虑,努力实现“党团建设同步规划、党团工作同步布置”。

要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团干部、团员队伍素质,加强宣传推动,巩固活动阵地,努力把团组织建设成为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进一步巩固,具有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

1、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

要推动基层团建创新,努力扩大团组织覆盖面,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要抓住今年上半年全县村(居)两委换届的有利时机,力争村(居)班子成员中有一位35周岁以下的干部兼任团支部书记;抓住我县非公有制经济大发展的有利时机,努力加强非公团建工作,提高“两新”组织的建团率。

同时以创建“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总)支部”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优秀团干部、团员青年、辅导员和青年文明号评选活动。

通过举行农村团建工作现场会、非公团建工作现场会、学校团队工作现场会、社区志愿工作现场会等,切实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全县共青团工作全面发展。

2、加强团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

要大力开展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做到增强意识,健全组织、活跃工作;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好入口关,以培养、教育为重点,抓好团队衔接和团内教育工作;要规范“推优”程序,注重在团干部和生产、工作一线的优秀团员青年中实施“推优”工程。

要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主动适应发展的要求,提高团干部的综合素质。

要落实“团干培训进党校”的要求,与县委党校联合举办各层次团干部培训班,通过学习交流、实践锻炼等多种形式帮助团干部理解、掌握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精髓,提高团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创新能力,切实提高各级团组织领导班子的发展能力。

要着力解决团干部的待遇问题和做好优秀团干部的培养推荐工作。

3、加强共青团宣传工作。

要继续办好团县委网页,在版面、内容和栏目设置等方面进行不断充实和改进,更好地发挥网页的宣传、教育和引导作用。

要进一步做好向上级团组织报送信息的工作,各级团组织要积极把本单位所开展的活动写成书面材料,在上级团组织网页发表,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共青团。

要开拓与《丰顺文化》、《丰顺党校》、丰顺电视台和《梅州日报》等媒体合作的项目,充分运用媒体的策划和影响力,努力打造团工作品牌。

各级团组织也要善于创造条件,争取各方支持,把共青团工作落实好、包装好、宣传好。

同志们

共青团是我们党亲自缔造和领导的,肩负着为党培养和造就接班人的神圣使命。

我们要以共青团为骄傲,以从事共青团的工作为光荣。

面对新的形势,我们激情洋溢、豪情万丈。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解放思想、振奋精神,迎难而上,在共青团的岗位上做出无愧使命、无愧青春的光辉业绩

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高一作文带法回家1000字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傅泽薪。

锋利的剑缺少不了打磨,成功的人缺少不了竞争。

今天,我走上这个台上唯一目的就是竞选“班级元首”——班长。

虽然许多人对班长的职位虎视眈眈,但是我相信自己能担任这个职位。

在这里,我首先要感谢老师对我的信任和培养,谢谢同学们过去对我的信任和支持。

我相信,凭着我与大家的友情和热情,一定能将班长这一工作在新的学期中做得更好。

两个月的暑假很快过去了,在上一学期,我取得了许多成绩。

光荣属于过去,新的成绩需要我付出新的努力。

通过暑假的不断思考,我认为自己成熟了很多。

我觉得班长应该在学习上做同学们的表率,应该是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好学生,是师生之间的纽带,是同学之间的“工会”和“妇联”,是同学们努力加压的“催化工厂”,是“扶正压邪、顾全大局”的战斗堡垒。

班长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当好老师的小助手,协助老师搞好班里的工作,积极反映同学们的呼声。

班长还要关心同学,热爱集体。

对于成绩较差的同学,应该努力去帮助他们。

当然,班长光有为大家服务的心是不够的,当班长还应具有调控全局的能力……  班长是老师的助手。

所以,我得先从自我做起,严格要求自己;其次,我会在任何时候,都想同学们之所想,急同学们之所急,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积极为同学们谋求正当的权益。

班长作为一个集体的带头人物,要处理班级的各种事务。

假如我当了班长,我会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以优异的成绩告诉大家,我能行

假如我当了班长,我会带领同学们提高学习成绩,为同学树立榜样,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发挥每个人的聪明才智,使我们的班级成为积极进取的集体。

如果大家支持我,我将准备与大家做以下一些事:第一,做好老师的助手,出色地完成老师布置的工作,与大家一起努力。

第二,当别人有困难时,我会热心帮忙;我还会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一起进步,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

谈了这么多,我觉得上述理由只是我竞选班长的几个理由,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我乐观,我努力,我开朗

我认为,班长不只是个称号,不只是个光环,它背后有着实质性的内容,与同学们息息相关。

所以,假若我当选,我不会让“班长”成为一个虚名。

我将用旺盛的精力、清醒的头脑来做好班长的工作,做班级的领头雁。

假如我落选了,说明我离班长的职位还有差距,但我不会气馁,我会再次争取。

我知道,一颗孤星无法照亮大地;但我相信,满天的星斗将赋予大地光明

我不敢大胆表现自己,这是劣势,但我会珍惜这个机会,尽全力为班级服务。

既然是山,就要坚定不移;既然是浪,就要有前进的方向;既然是阳光,就要普照大地;既然是班长,就要成为老师和同学沟通的桥梁。

都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当班长是我的心愿。

希望大家支持我。

卡耐基说过“不要怕推销自己,只要你认为自己有才华,你就应该认为自己有资格提任这个或那个职务”。

做一个优秀的班干部,我想首先要思想好、学习好。

如果我当上了班长,我一定会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规范,以身作则,认真学习,争做好事,做好本职工作,我会以满腔的热情为同学们服务。

同学们,请相信我,把那宝贵的一票投给我吧

给我一次机会,我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班级会更上一层楼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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