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习《幼儿园工作规程》心得体会
幼儿园申办者,应将办园资金足额存入准备开办的幼儿园在银行开设的帐户,并经法定验资机构出具证明。
...3、申请举办幼儿园,应向所在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提供办园申请书、举办者的身份证明、办园的可行性匠告、办园资金...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依照《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南昌市幼儿园、学前班登记注册暂行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幼儿园是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
第三条 幼儿园的主要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第四条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幼儿教育机构。
鼓励幼儿园向高层次、规模化发展。
第五条 幼儿园实行辖地管理。
由县(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登记注册,发给办园许可证后,方可设立并进行招生。
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 开办幼儿园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环境无危险、无污染、无噪音,幼儿园内无危险建筑物和设施,园舍坚固、安全、通风、适用。
有室内、外幼儿活动场所。
(二)幼儿园有独立名称和办园章程,法人代表要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且在市内有固定住所的公民。
(三)企事业办、街办集体办幼儿园要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固定资产投入;民办个体办幼儿园要有5万元以上人民币的固定资产投入和5万元以上人民币的备用教育资金。
(四)园长、教师应具有正规幼儿教育中专以上学历(包括幼儿师范学校、职业学校幼教专业毕业)。
保育员、其他工作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获得专业资格证明、上岗证明等。
教职工与幼儿比例不得超过1:12,其中教师与幼儿比例不能超过1:24。
(五)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必须是能够专职从事幼儿教育工作,具备幼儿教育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担任,必须有三年以上从事幼教工作经历,并在申请之日前五年幼教工作中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
第七条 申请开办幼儿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公办、企事业单位办、街办集体办幼儿园由主管单位提出申请); (二)办园章程、幼儿园内部管理制度等; (三)法人代表、教师、保育员、其他工作人员的花名册。
并附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明、上岗证、健康证等原件材料。
(四)固定资产验资报告、固定资产投入年报、备用教育资金证明等; (五)符合规定的办公场所的使用证明。
(包括土地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六)园舍符合消防安全的证明(由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或主管单位消防安全部门出具)。
第八条 办园章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幼儿园名称和执业场所具体位置及基本情况; (二)幼儿园开办宗旨和办学模式; (三)幼儿园组织形式、内部机构设置、班额设置等; (四)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组成和职责; (五)幼儿园园长的职责以及产生、变更程序; (六)幼儿教师及其它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七)固定资产、开办资金的数额和教育经费来源; (八)财务管理制度、分配制度和债务、责任承担方式; (九)幼儿园变更、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幼儿园的章程内容必须符合《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办园章程自幼儿园被批准开办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申请开办幼儿园的组织或个人向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后,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初查完毕,提出意见。
对材料齐全,符合登记注册条件的幼儿园15日内给予登记,并颁发办园许可证。
对不能登记注册的,说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条 幼儿园办理登记注册时,应当如实填写《**地区幼儿园申办审批表》、《**幼儿园(班)申报登记注册表》。
第十一条 办理登记注册后,登记机关应向幼儿园颁发**省幼儿园(学前班)登记注册许可证,并在当年秋季在市级报刊上予以公告; 幼儿园登记注册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
正本用于办班场所悬挂,副本用于查验及年审,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若正本或副本因故遗失,幼儿园应立即向发证机关报告,并登报挂失及补办。
第十二条 幼儿园凭据登记注册许可证办理其它相关许可证,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等。
第十三条 幼儿园登记注册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借、抵押和转让。
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幼儿园法人代表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幼儿园名称、章程、园址、法人代表变更应向登记机关报告,交回原发证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幼儿园因解散或其他原因终止办学行为,应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交回原发证件。
如何做好《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贯彻落实
地学习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精神,广泛深入地发展我国幼教事业,已成为当务之急。
而在农村幼儿园深入贯彻《规程》精神显得尤为重要。
一、存在问题我们通过参观幼儿园、走访教师、听课观摩等形式对张家港市一些村镇幼儿园进行了调查,虽然这几年农村幼儿园的房舍、设备焕然一新,教师队伍的素质也有所提高,但也发现一些不足之处。
最大的问题在于:教师的教育观念落后、存在小学化倾向。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教学内容超前。
有部分村幼儿园不顾幼儿身心发展特点,提前在幼儿园进行汉语拼音和识字教学,而且教学方法是机械地灌输。
有的幼儿园大班课程表上安排每周有3次拼音课。
这是严重违背《规程》精神的。
当然我们并不完全排除在幼儿园进行拼音和汉字教学的可能,只是认为不应把它们放在如此重要的地位。
而且即使进行拼音和汉字教学也要注意采用适合幼儿认识特点的教学方法。
(二)教学形式单一。
许多农村幼儿园采取的都是集体教学形式,上课时小朋友座位的安排也千篇一律,缺乏变化,不论上什么室内课,老师都是站在装有黑板的墙边讲,小朋友坐成一排
幼儿园师德师风工作总结五篇
师德是中华民族十分看重的美德之一。
教师道德是一种职业道德。
下面是收集整理的幼儿园师德师风工作总结五篇,欢迎借鉴参考。
幼儿园师德师风工作总结五篇(一) 为了进一步落实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我园十分重视全体教师的政治思想工作,把政治思想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才会提高,学校的素质教育才会深化。
良好的师德师风的形成,除了在制度约束的基础上,还需要我提高自律意识,自觉改正自己生活、工作中的不好习惯,在幼儿心中建立起良好的师德师风形象。
一、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习,我园组织教职工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安全责任划分和教师的义务》等,并联系实际进行宣讲,把教师的政治思想教育,师德师风建设与深化素质教育、民族兴衰的高度来认识、来探讨。
二、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估标准,我们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了《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估标准》,让每个教师清楚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估的标准,并在自己平时的工作中得到落实。
每年暑假,我们先进行自评,然后各个小组根据该老师一年工作的情况,打出该老师在职业道德方面的成绩,最后由职业道德领导小组的人员一起针对该老师情况,评出该老师一年的成绩。
三、执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奖励惩处,我们通过各种生动的活动,让教师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和鼓励,以
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总结(精选3篇)
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总结(精选3篇)【第1篇】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总结为了进一步落实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我园十分重视全体教师的政治思想工作,把政治思想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才会提高,学校的素质教育才会深化。
良好的师德师风的形成,除了在制度约束的基础上,还需要我提高自律意识,自觉改正自己生活、工作中的不好习惯,在幼儿心中建立起良好的师德师风形象。
一、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习,我园组织教职工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安全责任划分和教师的义务》等,并联系实际进行宣讲,把教师的政治思想教育,师德师风建设与深化素质教育、民族兴衰的高度来认识、来探讨。
二、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估标准,我们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了《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估标准》,让每个教师清楚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估的标准,并在自己平时的工作中得到落实。
每年暑假,我们先进行自评,然后各个小组根据该老师一年工作的情况,打出该老师在职业道德方面的成绩,最后由职业道德领导小组的人员一起针对该老师情况,评出该老师一年的成绩。
三、执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奖励惩处,我们通过各种生动的活动,让教师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和鼓励,以奖代面。
如:教师的文章发表了我们给于奖励,参加活动为幼儿园赢得了荣誉的给予奖励。
平时利用竞赛的
幼儿园工作规程对我国学前教育发展有何意义
一、当前制约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问题新的时代要求教育培养的人不仅应该具备21世纪社会所需的知识和技能,而且必须具备创新精神、主动学习与发展的能力,具备良好的交往能力和合作、自主、自信等社会性人格素质。
因此,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兴起了素质教育改革高潮,各级教育包括学前教育大力开展素质教育,以培养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人才。
但由于社会条件、经济发展和教育科研状况、人们观念与认识的局限等原因,我国学前教育发展也面临着不少问题与挑战,制约学前教育事业积极、健康的发展。
目前不利于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问题主要有。
第一,对学前教育的性质、功能、目标、内容的认识存在偏差。
近年来,一方面,人们日益认识到学前教育在儿童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也越来越意识到学前阶段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开端,是中小学的基础与保障,这是可喜的现象。
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社会上仍有许多人士(包括家长、教师等)对于学前教育的性质、功能还存在着不少不适应时代要求的观念与想法。
在学前教育的目标、内容上,由于传统、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在社会上还较普遍地存在着重智轻德,重认知教育轻社会性、人格培养的问题,如忽视幼儿良好行为、习惯、情感、态度、自主性、社交能力等的培养。
第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缺乏领导机构与计划的保障。
在当前政府精简机构的背景下,特别是由于一些地区的领导对学前教育的重要性缺乏应有的认识,因而对发展学前教育事业在个体成长与国家整个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作用缺乏足够的重视,还有一些地区的在近几年的工作计划中基本不提或根本不提及学前教育,使得这些地区学前教育的发展缺乏计划保障。
第三,学前教育发展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必要的政策规范。
近十几年来,我国政府相继制定实施了(1989年)、(1996年)等法规性文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的提高。
但是,我国目前学前教育立法层次偏低,其最高层次仅处于我国教育法律体系中的第四层次,而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则有全国性的法律,可见,学前教育与它们还存在着相当的距离。
第四,幼儿园教师的待遇、培训等问题仍未很好解决。
近20年来,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我国幼儿教师的地位与待遇等问题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并处于不断提高的过程中。
在(1995年)中,即明确规定幼儿园教师享受与中小学教师同样的政治和经济待遇。
但遗憾的是,在实际中,由于经济条件与人为的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幼儿教师的待遇仍普遍偏低,幼儿教师培训、学习的机会和条件未能得到很好的保障。
第五,学前教育科学研究未受到足够的重视与支持。
在学前教育科学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开展上,我们认为目前还存在着不少不利因素。
首先,近几年虽然国家级或省市级的幼教均有所增加,但与中小学相比,无论在项目数量还是在经费支持上都仍存在很大差距,这在客观上影响学前教育科研更普遍、深入的开展。
其次,幼儿教师的科研意识和能力尚显薄弱,缺乏对儿童行为、需要及其问题的观察与分析能力,也尚缺乏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缺乏分析、总结、提升自身教育经验的能力。
二、促进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建议1.各级政府,特别是应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的重视与领导。
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从思想观念到实际工作中真正把学前教育摆在优先重视与发展的地位,加强对学前教育的主管意识,把学前教育发展切实列入工作计划和中。
应着眼于我国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需要,总结我国幼教50年发展与改革的经验,借鉴世界幼教发展有益经验,认真研究、制定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十五”计划与近期目标。
2.加强学前教育立法工作。
国家有关部门应组织、启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问题与现实需要的调研,并积极创造条件制定,重点明确规范学前教育的责任、领导体制、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办园条件、经费投入、教师责任与权利、待遇等重要法律关系问题,以确保学前教育事业在法律的保障下健康发展。
3.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科学研究。
广大幼教工作者应充分认识与重视学前教育的科学性,加强对新形势下儿童心理与行为发展规律,早期环境、教育与儿童发展关系及其作用机制,学前教育目标、内容、过程和方法,学前教育质量评价等的研究,深入探讨儿童早期发展和学前教育的独特性与规律性,以更科学地按照个体发展规律与教育规律进行教育,促进童的健康、和谐发展。
各级政府,特务是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新形势下事业发展政策、体制的研究,在人员、经费、科研立项等方面予以倾斜、给予应有保障,以更好地促进学前教育科学研究的深入发展。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与能力。
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必然对教育者的素质提出更高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应对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和师资培训予以进一步的重视,将幼儿教师素质提高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加强和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开放、立体交叉的幼儿教师教育与培训体系,以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特别是帮助教师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更新教育观念与思想,改善师生互动与教育行为的质量,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从而切实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识与能力,保障素质教育在学前教育中普遍、全面的实施。
5.积极稳妥地进行幼儿园办园体制改革,大力发展以社区为依托,公办与民办相结合、正规与非正规相结合的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与服务机构。
我们应以社区为依托,依靠基层社区各部门的力量,因地制宜地积极创设和利用场地、设施、人员等条件,大力发展适合当地实际情况与需要的各种正规与非正规的学前教育和早期服务机构,以既充分发挥社区资源在儿童早期教育中的作用,又有利于满足更多儿童接受学前教育与服务的需求,并促进更多儿童在早期积极、健康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