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洁教育心得体会范文300字
1.要警钟长鸣,防线。
任何腐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
因此,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也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
我们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
要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
2.从严自律,管住自己。
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我们现在各方面的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善。
但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
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
“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
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
3.自觉接受监督。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脱离监督的干部,往往会犯错误。
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正确地对待监督。
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面镜子,经常地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进步大有裨益。
学习心得体会学习《论述摘编》心得体会
一、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性质、促使党员干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要保证。
必须深刻认识到,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违背,违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侵害人民权益,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如果不坚决防范和惩治腐败,必将破坏行业的风气、失去社会支持党的力量、动摇社会理解认同党的信心、削弱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的事业就会丧失发展机遇。
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加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不移地加强,努力营造政通人和、风清气正、和谐相生的良好氛围,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加强,是营造政府工作良好环境的重要保证。
必须深刻认识到,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干扰的基础性作用的发挥,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增加建设成本和行政成本,降低行政效率和社会公信力,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如果不坚决防范和惩治腐败,任凭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滋生蔓延,必将导致愈演愈烈、资源利用效率低下,服务保障无法实现,行业管理严重削弱,加快发展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
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坚决遏制和克服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为经济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加强,是顺利完成党的事业的重要保证。
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
必须旗帜鲜明地反腐败,坚持不懈地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促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行业自律,塑造廉政新形象。
四、加强,是加强、增强党员的党性的一项重要途径。
在新时期党内改革与保守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党性原则与经济原则、艰苦奋斗与贪图享乐、严肃党纪与淡化党纪等一系列基本问题上的思想矛盾的冲突,会更加激烈。
这就要求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环节抓紧抓好。
要对党员干部进行广泛深入的、理想、纪律和优良作风的教育,促使党员进一步树立无产阶级的人生观、道德观和价值观,增强党员抵御拜金主义、和等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为党风廉政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总之,当前一定要认清形势,一如既往地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坚持改革创新、注重预防;始终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始终坚持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推进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心得体会第一大案观后感
3月25日下午,沁水县财政局举办“三学六守换届九严禁”专题学习辅导,邀请县委党校教师杨会丽进行辅导授课,全体干部职工聆听了辅导授课。
围绕《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的主题,授课老师就如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
授课运用大量鲜活的事例,深刻阐述了中央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的总体背景和特点亮点,系统解读了《条例》中应该重点了解的违纪行为和监督执纪中应该把握的关键点,尤其对普通党员容易触碰的12条红线进行详细解读。
现场党员干部深深感到,授课深入浅出,发人深思,对大家震动很深,反响强烈。
会后大家普遍反映,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
篇一:从2016年开始,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将进行新一轮换届。
为了保证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明确提出“九个严禁、17个不准、九个一律”的纪律要求,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用人导向是最大的导向,用人腐败是最烈的腐败。
勿庸讳言,领导班子换届是干部人事的集中调整期,往往也是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
李源潮部长指出:“平时用人上出点问题,影响是个别的、局部的;换届风气出问题,影响是普遍的、全局的。
”换届纪律不严、风气不正,就会扰乱干部群众思想,破坏选人用人的公正性,是干扰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最大危险。
针对换届中容易出现的突出问题,中纪委、中组部在换届一开始就联合下发《通知》,从“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五个方面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把保证风清气正摆在换届的显著位置,可谓抓得早、抓得实、也抓得准。
仔细品味,感到“5个严禁、17个不准”纪律规定,为各级领导干部注射了一支“预防针”,给换届风气装备了一台“净化器”,更让干部群众对一轮风气清新的换届充满信心。
教育明纪,以“净化思想”。
治党要从严,但不搞不教而诛,而要警钟长鸣。
无论是日前召开的视频会议,还是刚刚下发的《通知》,都十分注重教育的作用,要求做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正确对待进退留转,督促他们认真学习换届政策法规,增强纪律意识,筑牢纪律防线。
特别是强调要把“5个严禁、17个不准”的要求,作为换届工作的“高压线”,告知每一位领导干部和参加推荐、选举的人员和代表。
落实这一要求,多渠道、高频率、全方位地广泛宣传换届政策和纪律规定,使广大干部群众全知晓,党委班子成员全掌握,换届工作人员全精通,自然有助于打牢严肃换届纪律的思想基础。
监督守纪,以“净化行为”。
视频会议和《通知》一再强调,要强化组织监督、制度监督、民主监督,把提名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各个环节都置于组织、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防患于未然,确保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和换届纪律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
贯彻这一精神,各级组织有计划地派出督查组,加强对执行换届纪律情况的专项巡视督导,无疑有利于及时防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对那些有苗头性、倾向性非组织活动的反映,及早约请相关对象进行谈话提醒,敲打劝导,也有利于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查处违纪,以“净化环境”。
“治乱要用重典”。
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查处是最直接、最有效的落实,是最具威慑力和杀伤力的武器。
中央的“5个严禁”斩钉截铁,“17个不准”毫不含糊,这些纪律要求都是“带电”的禁止性规定,是一律不是一般,有刚性没有弹性,没有“灰色地带”,不兴“打擦边球”。
执行这一系列纪律规定,“利剑”要亮出来、举起来,更要落下来、用起来,显出威力。
对敢于触碰“高压电”,敢违反换届纪律的人,绝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始终保持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
对违纪行为务须“零容忍”,问题一经查实,不管地位多高、背景多深,都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不让遵纪守法的人失望,不让投机钻营的人如愿,不让铤而走险的人得逞,必能还换届一片洁净的天空。
换届人事安排本属一项严肃的组织行为,干部的进退留转只能由党组织来决定,个人应该守规矩、听招呼。
如果出于一己私利,不惜违规闯红灯,搞非组织活动,终归逃脱不了被换届风气“净化器”过滤的结局。
篇二:根据中央的部署要求,2016年是市、县、乡三级党委和村“两委”班子集中换届年,为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中纪委、中组部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强调了“九个严禁,17个不准,九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从严管党治党的大事、营造良好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的大事、保障和促进发展的大事”,从严从实抓好责任落实,为高质量完成换届工作提供纪律保证,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换届是一项政治任务,换届风气直接关系到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关系到政治生态建设成效。
广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
严明纪律,加强监督首先要加强教育宣传。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没有思想认识上的清醒,难以有行动上的自觉。
要让换届相关的所有人员增强纪律观念、规矩意识,坚守红线、不越雷池。
要运用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自觉遵守纪律。
要教育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要将换届纪律教育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党纪观念。
严明纪律,加强监督其次要严明纪律。
换届过程中,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纪律规定的约束力和案件查处的威慑力,严格按照要求,坚持严明纪律、严肃教育、严格监督、严厉查处,拿出硬性措施,形成高压态势,严查违纪行为。
绝不让不正之风蔓延,用铁的纪律保障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满意度。
严明纪律,加强监督第三要进行问责。
“风微要知著”,“治乱用重典”。
查处是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惩戒。
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等行为,要坚持露头就打,从快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始终保持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
要强化追究问责,对惩治违纪行为不力、换届风气不好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通过严肃查处、惩防并举,让投机钻营者无机可乘,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让触犯法纪者受到惩处。
要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形成严肃换届纪律的强大压力和整体合力。
要把责任追究执行到位,对因履责不力的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形成“处理一个、震慑一片”的效应。
监督执纪新举措有哪些方式
“四种”针对党员干部违纪犯错的不同情药,坚持做到无病常防、初病、有病快治、重病严治,既不纵容小节,也不放过大错,既不养痈为患,也不一棍子打死,立起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四道防线,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
“四种形态”的提出绝不意味着放缓反腐节奏,而是更加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思路理念。
使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绝不是要对严重违纪行为轻处分,更不是把涉嫌违法问题当做违纪行为来处理,而是强调违纪行为无论情节多么轻微,都要露头就打、违纪则咎、寸步不让。
这是从操作层面对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这一执纪理念的深化细化,是落实反腐败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要求的具体举措,更加彰显了我们党强力惩腐肃贪、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政治态度和坚强决心。
管党治党重在全面从严,监督执纪贵在抓早抓小。
把握运用“四种形态”,首要的是转变监督执纪理念,摒弃“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查处”的惯性思维,纠正“以大案论英雄、忽视日常监督执纪”的错误倾向,切实从只注重“盯违法犯罪”转到也注重“盯违纪违规”上来。
重要的是创新监督执纪方式,坚持关口前移,从小事小节小错抓起严起,对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性谈话函询、常态化明查暗访等方式咬耳扯袖、提醒告诫,让党员干部不犯错或少犯错。
关键的是提高监督执纪刚性,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快查快结,既突出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挖“烂树”、治“病树”,最大限度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又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逐步加大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让戒尺高悬、警钟长鸣,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根本的是强化监督执纪责任,加大追究问责力度,建立责任清单,完善问责机制,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典型案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始终保持真抓严惩的高压态势。
“以案促改典型案例通报”专题警示教育个人剖析材料
一、明确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
按照省市局的要求,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
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我们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融入税收业务工作之中,形成抓收入必须抓廉政、抓征管必须抓廉政、抓服务必须抓廉政的良好工作格局,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的原则,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
局党组和各部门要召开不少于2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研究、分析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党组成员要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坚持抓早抓小。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级细化、量化,把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
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年中检查、年度考核,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对党风廉政建设执行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决不隐瞒袒护,绝不姑息迁就。
二、强化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税的自觉性。
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
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使党员干部提高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充分认清当前形势,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勤政廉政、廉洁自律的意识。
以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建设活动为抓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
要以学习新党章、专题讲座为契机,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正面引导,用系统内外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干部职工清醒认识到腐败的严重后果,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政教育的震慑力和穿透力,时刻绷紧廉政“弦”,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法律、政策、规定、制度办事。
以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实现岗位廉政教育常态化,创新廉政教育形式,提升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通过开展参观学习,座谈会,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述职述廉、行风评议等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继续开展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活动,通过以诺促廉的教育形式,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将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和中央出台的新规定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三、强化监督机制,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我们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局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放在突出位置来抓。
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同上级保持高度一致。
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监督检查干部职工学习有内容、有心得体会,行为规范有依据,防止各类腐败现象滋长。
二是认真落实好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
切实履行“对监督的再监督、对检查的再检查、对执法的再执法”职能。
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
切实加强对机关厉行节约情况、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执法环节、涉税审批和基建工程、政府采购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在去年同级监督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同级监督工作的力度。
三是进一步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及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办税务干部侵占纳税人利益、运用手中权力谋私,借机敛财,败坏行业形象的行为,定期通报个别不廉洁不作为的人和事。
四是要严明党的纪律,检查监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慵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问题,确保全局上下政令畅通。
五是要完善管理分局专兼职监察员制度。
按照省市局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干部少出问题、不出问题,我们将重新选任政治素质高、有责任感和使命感、公道、正派的同志为管理分局的专兼职监察员。
六是强化行政监察,维护行政纪律,提高行政效能。
要加强管理分局人员的督查力度,加大责任追究。
按照市局要求,局党组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对每个涉税流程进行督查,必要时可延伸到纳税户中,监察率应不低于全部纳税户的5%,并出具监察报告。
四、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我们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依法查处和整治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一是各部门违法违纪行为要在去年基础上有所下降,要继续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在追究当事人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是要畅通信访和纳税人反映渠道,对外公布举报电话,要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干部违纪行为的信息。
三是各部门负责人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进行核实,并将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汇报。
四是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对出现的倾向性问题,要及早“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甚至大吼一声,猛击一掌,促其改正。
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五、转变机关作风,严格落实各项规定。
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我们要在强化管理,落实各项制度上下功夫,做到按章办事,按程序办事。
让制度真正成为约束我们的言行,发挥其制约作用。
一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思想,从制度机制上做到防患于未然。
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起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树立“制度在一个人身上失去约束力,将会在所有人身上失去说服力”理念,落实“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庄严承诺,把增强制度执行力作为“制度防腐”的关键环节来抓,坚持按制度办事,当好制度的“守护者”。
二是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各项纪律,动真格、出重拳,坚决做到有章必遵、有规必循,不走形式、不折不扣。
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经常性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各项规定的落实。
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我局的具体办法。
三是要严格纠正“四风”问题,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切实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
四是持续深入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活动。
着力解决干部为税不廉、慵懒散贪、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我局风清气正、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要通过明察暗访、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解决一些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要把纠正不正之风与优化纳税服务结合起来,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优化纳税服务,建立完善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今年,按照市局的要求,我们将确定和政路征收管理分局、永昌路征收管理分局为第四批参评单位进行政风行风评议和向纳税人述职述廉活动。
五是要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勤政廉政,勤奋敬业,做到让党和政府满意、让纳税人满意、让社会满意,积极构建和谐的征纳环境。
六、完善防控机制,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要继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紧盯腐败易发多发的“权、钱、人、项目”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实施分层次监督,重点要抓住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这一核心,针对不同人员、不同岗位进一步完善细化防控措施,使各项措施更加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和目标性;要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各项防控措施不流于形式,切实发挥好监督和制约的效力,不断强化对“两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坚决防止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问题,努力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
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纪检监察业务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
要积极应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挑战,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忠于职守、无私无畏,敢于碰硬,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