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教师培训工作总结
经常光顾□偶尔会去□不会去□(二)创业弱势分析Beadwrks公司还组织各国的“芝自制饰品店”定期进行作品交流,体现东方女性聪慧的作品曾在其他国家大受欢迎;同样,自各国作曾无数次启发过中国姑娘们的灵感,这里更是创作的源泉。
调研提纲:二、资料网址:四、影响的宏观环境分析手工艺品,它运用不同的材料,通过不同的方式,经过自己亲手动手制作。
看着自己亲自完成的作品时,感觉很不同哦。
不论是01年的丝带编织风铃,02年的管织幸运星,03年的十字绣,04年的星座手链,还是今年风靡一时的针织围巾等这些手工艺品都是陪伴女生长大的象征。
为此,这些多样化的作品制作对我们这一创业项目的今后的操作具有很大的启发作用。
成功秘诀:好市口+个性经营一、消费者分析标题:大学生究竟难在哪
—创业要迈五道坎2004年3月23日教师培训工作总结 篇一:学校教师培训工作总结 黑石头第二中学教师培训工作总结 今年是新课程实施的第三年,按照县教委及县教育局的工作要求,我校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为核心、以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实践能力为重点,着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积极组织并认真开展了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现就这一阶段的工作,做如下总结: 二、 黑石头第二中学 新教师的三年培训临近结束,但是我明白培训告诉我们的一个道理:自我培训永远不会结束。
我们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
终
syb创业培训班心得体会怎么写
syb创业培训心得体会写三点就可以了哦,具体可以参考这个
大学生为什么要培养创新创业精神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走偏了吗
——对话东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教育研究院执行院长王占仁 王占仁 东北师范大学教授、东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就业创业教育研究院执行院长近年来,国务院和教育部颁布了多部创新创业教育的纲领性文件,逐步明确“面向全体”“融合人才培养体系”“普及创新创业教育”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已经进入了国家统一领导下的深入推进阶段。
创新创业人才是否能够培养出来
我国当前的创新创业教育面临哪些困境
如何化解这些困境
中国教育报记者专访了东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教育研究院执行院长王占仁教授。
创新创业人才能否批量“生产”记者:创新创业是面对未来不确定情景的选择和行为,创新创业人才是否可以教育出来甚至批量“生产”
王占仁:这实际上就是创新创业是否可教的问题。
在西方,创新创业教育兴起之初,人们追问的也是这个问题。
1947年,美国兴起创业教育,哈佛大学成立了一个创业历史研究所,创办了一份关于创业历史的期刊,这个研究所和期刊的领导人就是经济学家熊彼特。
他们集中研究创业者的特质,开展特质因素理论指导下的创业教育研究。
他们经过了20年的研究,刊物停办了、研究所也撤销了。
为什么呢
因为他们发现,创业者之间的区别比创业者与非创业者之间的区别还要大,不能找一个模子,把它浇灌下去,出来就是创业者。
记者:既然不可能批量“生产”,创新创业教育为何还要全面推进、面向全体呢
王占仁:是否可教和能否批量“生产”是两回事。
西方学者认识到研究创业者这个思路不可取,就逐渐由特质因素理论转到创业过程理论。
什么叫创业过程理论,就是原来他们认为创业者是不可教的,现在发现创业者既然千差万别,还不如对所有人都进行创业过程的教育。
比如说一个创新的点子怎么成为创意,创意怎么转化为商机,商机怎么变为实体,实体怎么上市,创业公司怎么出手、怎么盈利等等,把整个创业的过程描述出来。
从创业特质论到创业过程论,给大家的启示就是创业是可教的。
有的可以教中学,有的可以做中学,两相结合,就可以实现创业教育的目标。
记者:创新和创业是什么关系
如何认定培养出来的就是创业人才
王占仁:2010年,国家在文件中使用“创新创业教育”这个概念,其实是内在规定了创新的应用属性,是指向创业的创新,强调了创新成果的市场化、商业化。
在“创业”前面加上“创新”二字,其实是全面统领了创业的方向性,意在强调以创新成果去创业,鼓励和支持创新者去创业,而且是创新型创业、机会型创业、高增长的创业,提高了创业的层次和水平。
从广义上看,创新与创业是“双生关系”,虽然创业不是创新,创新也不是创业,创业不一定涉及创新,创新也不一定涉及创业,但是成功的创业离不开创新,成功的创新也往往在创业过程中产生。
而且,广义的创业不只是建立新企业,它兼有经济、政治和社会意义。
经济意义上的创业也突破了“创业就是创建新企业”的狭义范围,将“内创业”和“社会创业”也纳入创业研究领域。
所以,“创业型”人才不是特指企业家,而特指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气质的人。
这是认定一个人是否具有创新创业精神的重要依据。
“学而优则仕”观念制约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记者:您认为目前我国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哪些
王占仁:首先是育人合力尚未形成。
高校创业教育各有优势、各有特色,遇到的瓶颈问题也不尽相同。
在学而优则仕的传统观念影响下,学生自主创业意愿不强,创业项目的转化落地率较低,创业教育的“锦标观念”突出,功利色彩较浓;一些学校由于学校学科力量较弱,缺乏对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科学研究和理论提升,缺少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教材编写困难重重,无法吸引优质社会资源与学生创业项目的有效对接。
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创业教育的氛围刚刚形成,全国各地区的成功案例及典型经验尚未形成和推广,各省对于扶持高校开展创业教育的平台建设和政策支持也处在逐步确定的阶段,尚未在行业内或区域内形成资源互补和良性互动,无法形成发展的合力。
其次,运行机制尚未成熟。
由于尚未进行制度层面的整体设计,高校对于开展创业教育工作的认知程度和执行力度也不尽相同。
大部分高校还未设立专门的教育管理机构,领导协调、分工负责的工作体制正在磨合中。
另外,学科体系亟待建立。
记者:这些问题反映出创新创业教育的系统化支持体系尚未建立,接下来应该如何完善
王占仁:创业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体制机制、师资队伍、社会资源等多个因素作为支撑保障。
首先是成立大学生创业教育专门机构,完善体制机制。
创业教育的深入发展对于机构和制度保障要求越发强烈,建立专门的大学生创业教育机构,并健全制度、理顺机制是未来发展的趋势。
具体而言,要结合自身特点成立大学生创业学院或中心,要把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理顺领导体制,建立健全教学、就业、科研、团委、大学科技园等部门参加的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校内资源,整体规划和协调创业教育、创业基地建设、创业政策扶持和创业指导服务等工作,明确分工,确保人员、场地、经费投入。
其次是建立“三师型”教师队伍。
“三师型”有两层含义,既指教师素质方面要“能讲课、能咨询、能实践”,又指教师队伍结构要涵盖“理论型、实践型、综合型”,确保数量足、质量高。
再次是构建科学化、规范化、具有可行性的产学联盟支持系统。
产学联盟是一种全新的合作形式,包括各高校之间的高校联盟以及企业间的企业联盟。
记者:您刚才提到“学而优则仕”的传统观念制约了创新创业教育,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王占仁:中国人骨子里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是“学而优则仕”,而不是“学而优则创”。
在这种文化背景下,我国的创新创业教育缺少了大中小学一体化的科学衔接,缺少启蒙教育的基础和准备,使得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不得不补上本应该在中小学缺失的启蒙课程。
相对于美国从小学就开始的全民创业教育,我国的高校创业教育是在巨大的大学生就业压力下快速启动的。
我们应该挣脱传统观念的束缚,解放思想,逐步形成“学而优则创”的文化。
把启动创业生涯和启动就业生涯同等对待,在所有学生心中埋下创业的种子,设定“创业遗传代码”。
期待将来有一大批优秀的毕业生走上创业之路,成为创新创业的生力军。
应及早建立中国的创新创业教育学记者:在您看来,未来中国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趋势怎样
王占仁:要走面向全体的专业化发展道路。
“面向全体”依然是主流趋势。
何为“专业化”
我理解就是有专业的人员、机构、课程体系。
未来将逐步形成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日趋完善。
目前,高校创业教育的模式主要有“校本模式”“区域模式”和“行业模式”三类,高校在坚持“校本模式”的同时主要呈现出向区域特色和行业特色发展的趋势。
未来各高校创业教育将逐步形成“三位一体、特色鲜明”的模式,即各高校创业教育模式要将“校本、区域和行业”三方面有机结合,使不同高校创业教育的效果最大化。
“三位一体、特色鲜明”模式的核心在于“利益契合、准确定位”,高校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研究与区域特色、行业特色融合的利益契合点,让地方政府、企业通过“官产学”合作的形式积极参与创业教育,为创业教育提供资源,并构建高校自身发展与区域经济和行业共同进步的良性互动机制。
记者:特色鲜明的教育模式必须依托完善的课程体系,那么,未来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的创新应该以怎样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为基础
王占仁: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是创新创业纵深发展的关键。
这个体系的建设必须以准确把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性突出的特点为基础,建设“实践导向”的体系。
创业教育课程教育体系的实践化包括“课程内容实践化”和“教学方法实践化”两个方面。
“课程内容实践化”是指教学内容要与创业实践紧密结合,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中增加创业实践内容。
在增加创业实践内容的同时,也不能弱化理论知识,创业教育课程内容实践化不等于“去理论化”,不能将理论与实践对立起来。
“教学方法实践化”是指在教学中综合运用开放式、互动式、研讨式、案例式等多种实践取向的教学方法。
创业实践教育体系的课程化,是指通过创业实践,学生学习的创业理论知识得以运用,在实践中积累创业的相关经验。
创业实践教育体系包括竞赛、园区和活动等载体。
记者:新的历史时期对创新创业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么,是否应该建立中国的创新创业教育学
王占仁:应及早建立中国的创新创业教育学,在原理、史论、方法、比较等方面夯实基础、加深研究。
首先要把创新创业教育的本质、目的、价值以及创新创业教育的方法、评价等从原理层面做好总结;其次,要把创新创业教育相关的历史梳理清楚。
也就是把中国的创造教育、创新教育、创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进行纵向的历史梳理,研究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
再有,就是创新创业教育的方法论研究。
这也就是解决前面提到的创新创业教育是否可教的问题。
(中国教育报记者 赵准胜)【案例】东华大学:个性化教育造就学子创业基因“学校教育不仅体现在专业上,更为我们注入了创新的‘基因’。
”在东华大学延安路校区“尚创汇”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启动仪式上,东华大学本科毕业生罗清篮讲述了自己的创业故事。
2006年,罗清篮保送进入东华大学计算机学院,他在中学时就坚持自学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等专业知识,开发出的《基于进程级病毒木马拦截授权技术的VHT抗原体系统V1.1》软件,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及国家知识产权发明专利。
对这种在专业领域有突出天分的学生,怎样创新培养模式,激发他们的创新创业热情
东华大学给出的答案是:因材施教、个性化培育。
本科期间,计算机学院为罗清篮配备了专业导师,手把手进行深层次专业培养,提供实验室、网络环境等研究条件,指导罗清篮参与“挑战杯”等科技活动。
罗清篮先后两次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上海赛区一等奖、第3届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提名奖。
毕业前,罗清篮与参与科创的小伙伴们,以项目研究成果为基础,组建了公司。
历经5年发展,公司研发的“主动云爬虫”“信息过滤黑匣子”等网络安全软硬件产品,涉及渗透类、应用类、防护类等多个领域。
并先后招聘了10余名东华大学毕业生,向学校提供了50余个实习岗位。
在东华大学,像罗清篮这样的“好苗子”还有很多。
为此,从2010年起,东华大学探索构建了“345”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将创新创业与科研启蒙、专业学习、实践和职业生涯教育结合起来,一体化培养。
其中“3”是指个性化教育菜单:面向全体学生推出创新创业基础性知识教育,面向有创业意愿学生加强创新创业能力训练,面向有创业行动学生提供创业实践扶持。
“4”是指创新创业教育与科研启蒙教育结合、与专业教育结合、与实践教育结合、与生涯教育结合。
“5”则包括知识引领、能力提升、朋辈学习、创业实训、创业实战五个教育维度。
连续3年,在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培养专项评审中,东华大学学生在303个专项中拿到44个,立项数居上海高校之首。
上海市“觉群”大学生创业基金6年共资助84个项目,东华学子获资助17项。
(中国教育报记者 董鲁皖龙)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构建面向人人的创业空间“创新创业教育不是精英教育,要面向人人,应为每位学生定制专属的培养方案。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孙爱武说。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构建面向人人的创新创业教育空间,重点在扶持和转化上下功夫,激发学生参与热情,带动学生创新创业素质全面提升。
据介绍,学院通过鼓励创客作品进展览、进工业中心等方式,拓展创新创业教育普及渠道。
学院还尝试打破班级、年级、专业等常规建制,成立跨界精英人才学校,并提供专项资金、专家指导及专业实验实训场所等,集聚优势资源,着力构建面向人人的众创教育发展空间。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完善“赛训一体”的激励机制,建立“众创实践帮扶空间”,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条件和支持。
学院目前建有机械创新协会、机器人创新协会等50多个专业社团,每年吸引大学生万余人次参与各类创新活动。
学院每年为学生提供创新项目和竞赛扶持基金300万元、创业基金200万元,支持学生申报创新实践和专利发明项目超过150项,扶持创业项目超过20项,激发了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
为推动学生创新创业成果的转化,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积极建设对接专业的师生创新创意工作室,遴选“创有所长”的学生进入工作室,参与教师纵横向课题和产品研发,并对学生给予科研补贴。
师生工作室成立以来,参与工作室的学生共计500多人,自主研发产品30个,申报专利70项,50余项专利产品与学校签订转化协议。
近5年,该校学生在全国各类创新创业竞赛中仅一等奖以上奖项就突破200项,学生申请专利达到420项,授权专利299项,每年自主运行的学生创新团队和研发项目超过200个。
单项学生专利产品“智能垃圾桶”实现成果转化后,销售额已超过4000万元,订单突破7200万元。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年孵化项目超过30个,孵化项目最高可获得免息创业贷款25万元。
(中国教育报记者 董鲁皖龙)【大家谈】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学院常务副院长张赵根:构建“四阶段”创新创业教育体系高职院校在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对创新创业教育的认知有偏差,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设置不完善,创新创业教育师资严重匮乏等。
近年来,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构建“四阶段”渐进式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一是通识教育阶段,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与职业生涯规划》必修课。
二是创新教育阶段,重点是实施“校企共同体”背景下的真实生产项目实训。
三是专门化教育阶段,遴选有创业意愿、具备创业基础的学生在完成前两年的专业学习后转入创业学院,组织开展基于案例导向的创业培训和模拟公司实训等。
四是创业实践阶段,重点是与杭州开发区合作共建高职学生创业园。
目前,学校已开发结合专业特点的创新课程30余门,开展各类技能创新项目近300项,参与学生2万多人次。
创业园入驻学生企业累计达143家,带动学生创业就业1400余人。
江苏大学校长袁寿其:创业资金问题不能单靠高校创业资金短缺被公认为是大学生创新创业道路上的一只“拦路虎”。
解决资金难题,高校难以“一枝独秀”,需要政府、学校、企业、社会“四位一体”共同筹措,可设立创新创业专项基金、设立专项奖学金、设立项目扶持基金、引入共建资金等。
学校可与地方政府共建优质创业孵化器,与地方组织部门共建大学生村官创业实践基地,与地方人社部门共建就业创业工作站,与优秀创新创业企业共建研究生科技创新工作站和科技创业协作联合体,等等。
这样,既可以通过各项软硬资源的导入减轻资金支付的压力,又可以通过协作共建赢得社会各界的资金支持。
一拖集团董事长赵剡水:衡量“双创”不以成败论英雄在衡量“双创”质量的时候不简单以成败论英雄。
有的项目没有挣钱,但在创新理念、创新能力和创新模式上是值得肯定的,对这种项目也不要全盘否定。
我们要建立有效的科学的评价衡量“双创”质量的机制,要有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
如果没有容错机制,创新创业就很难长久。
比如,年轻创业者在一段时间内往往都是很偏执的人,一门心思做这个业务,在其他方面就会忽视,就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这时就需要容错机制。
我们一定要有一种宽松和宽容的创新文化,允许创新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有失败,使创业者能够放开手脚来创新创业,激励他们在不断地克服困难、克服失败中走向成功。
温州医科大学创业发展研究院院长黄兆信:做好技术转移保护知识成果我国高校在保护教师知识成果的各项专利转让制度方面还十分薄弱,大学内部的技术转移组织发展还十分滞后。
因此,我国高校需建立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面向全社会招聘精通风险投资运作、知识产权法、技术商业化运营等知识和经验的专业性人才;通过与校外资源的合作,将大学已有的知识、技术教育基础转化为能够产生社会价值的创新成果,从而实现大学、市场、个人三者利益的正和博弈,为大学创新创业活动的繁荣搭建资本注入和商业运营的平台。
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书怎么取得
持有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大学毕业生可以无息贷款3到5万、去创业。
别的就不知道了。
学习决定心得体会
学习决定心得体会【篇一: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学习心得体会】《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学习心得一、充分认识到了职业教育所肩负的使命和重要性。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往成功成才大门的重要途径,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
《讲话》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好地支持和帮助职业教育发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指出职业教育是保就业、惠民生、打造经济升级版的重要举措,是让人人成为有用之才、共享人生出彩机会、创造更大人才红利的有效途径。
由此可以看出,职业教育关乎国家的兴亡、人生的成败和社会的和谐与否。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使我深深意识到使命的光荣和责任的重大,也提振了献身职业教育的信心和决心。
二、充分认识到教师素质必须符合和满足社会需求。
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师资水平是关键,职业教育不同于基础教育或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是与社会紧密联系的教育,正如《决定》指出“学校布局和专业设置更加适应经济社会需求。
调整完善职业院校区域布局,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的机制”,“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等等。
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对人才的要求有哪些变化,就需要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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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要收费的,过面人以及多天培训,耗费大量资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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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创业创新政策有哪些
众创业众创新是富民之道、强国之举利于产业、、分配等多方面结构优化。
面对就力加大形势,必须着力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为促进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新动能。
现就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一)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
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和发展模式,科学把握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以稳增长促就业,以鼓励创业就业带动经济增长。
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机制。
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
(二)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
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和业态,支持发展商业特许经营、连锁经营,大力发展金融租赁、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
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附加值;结合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引导具有成本优势的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具有市场需求的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挖掘第二产业就业潜力。
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鼓励有文化、有技术、有市场经济观念的各类城乡劳动者根据市场需求到农村就业创业。
(三)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特征,创新产品和服务。
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完善风险分担机制,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和知识产权保护,对小微企业亟需获得授权的核心专利申请优先审查。
发挥新型载体聚集发展的优势,引入竞争机制,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中央财政给予综合奖励。
创新政府采购支持方式,消除中小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面临的条件认定、企业资质等不合理限制门槛。
指导企业改善用工管理,对小微企业新招用劳动者,符合相关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支持,不断提高小微企业带动就业能力。
(四)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
落实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稳定就业岗位。
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通过与职工进行集体协商,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弹性工时、协商薪酬等办法不裁员或少裁员。
对确实要裁员的,应制定人员安置方案,实施专项就业帮扶行动,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接续,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再就业。
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依据兼并重组政策规定支付给企业的土地补偿费要优先用于职工安置。
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应对失业风险的就业应急预案。
二、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五)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坚决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年内出台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案,实现“一照一码”。
继续优化登记方式,放松经营范围登记管制,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资源。
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
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
建立小微企业目录,对小微企业发展状况开展抽样统计。
推动修订与商事制度改革不衔接、不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
全面完成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再取消下放一批制约经济发展、束缚企业活力等含金量高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清理中央设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
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标准,缩短流程,限时办结,推广“一个窗口”受理、网上并联审批等方式。
(六)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
抓住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机遇,适应创业创新主体大众化趋势,大力发展技术转移转化、科技金融、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科技服务业,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
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
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或通过盘活商业用房、闲置厂房等资源提供成本较低的场所。
可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前提下,或利用原有经批准的各类园区,建设创业基地,为创业者提供服务,打造一批创业示范基地。
鼓励企业由传统的管控型组织转型为新型创业平台,让员工成为平台上的创业者,形成市场主导、风投参与、企业孵化的创业生态系统。
(七)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
运用财税政策,支持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发展。
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壮大创业投资规模。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原则,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加大对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投入,促进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支持新兴产业领域早中期、初创期企业发展。
鼓励地方设立创业投资引导等基金。
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加快创业板等资本市场改革,强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融资、交易等功能,规范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
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推动多渠道股权融资,积极探索和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发展新型金融机构和融资服务机构,促进大众创业。
(八)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
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提高其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明确支持对象、标准和条件,贷款最高额度由针对不同群体的5万元、8万元、10万元不等统一调整为10万元。
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简化程序,细化措施,健全贷款发放考核办法和财政贴息资金规范管理约束机制,提高代偿效率,完善担保基金呆坏账核销办法。
(九)加大减税降费力度。
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抓紧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将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企业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
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落实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和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
(十)调动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
探索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有关政策。
对于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原单位应当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创业的实际情况,与其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加快推进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政策推广。
鼓励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通过合作实施、转让、许可和投资等方式,向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小微企业优先转移科技成果。
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政策,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的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限制。
(十一)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
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
依托现有各类园区等存量资源,整合创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强化财政扶持和金融服务。
将农民创业与发展县域经济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
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等公共平台,提供创业指导和服务。
鼓励各类企业和社会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搭建一批农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见习基地,培训一批农民创业创新辅导员。
支持农民网上创业,大力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积极组织创新创业农民与企业、小康村、市场和园区对接,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
(十二)营造大众创业良好氛围。
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培育创业文化,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
对劳动者创办社会组织、从事网络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创业扶持政策。
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对政策落实好、创业环境优、工作成效显著的,按规定予以表彰。
三、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十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
完善工资待遇进一步向基层倾斜的办法,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鼓励毕业生到乡镇特别是困难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对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推进,在基层特别是街道(乡镇)、社区(村)购买一批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优先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落实完善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完善管理体制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实现基金滚动使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支持。
积极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现代农业建设。
对高校毕业生申报从事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纳入各项社会保险,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
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
(十四)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
合理确定就业困难人员范围,规范认定程序,加强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
坚持市场导向,鼓励其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
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补贴。
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及适当岗位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科学设定公益性岗位总量,适度控制岗位规模,制定岗位申报评估办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不得用于安排非就业困难人员。
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在岗情况的管理和工作考核,建立定期核查机制,完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扶持政策期满退出办法,做好退出后的政策衔接和就业服务。
依法大力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加大对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的补贴和奖励力度,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
加快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扶持政策,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和灵活就业。
加大对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对就业困难人员较集中的地区,上级政府要强化帮扶责任,加大产业、项目、资金、人才等支持力度。
(十五)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进一步清理针对农民工就业的歧视性规定。
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加强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特别是对劳动力资源较为丰富的老少边穷地区,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积极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加强对转移就业农民工的跟踪服务,有针对性地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要明确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的具体措施。
(十六)促进退役军人就业。
扶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
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官、义务兵,要确保岗位落实,细化完善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时同等条件优先录用(聘用),以及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按比例预留岗位择优招录的措施。
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作年限。
调整完善促进军转干部及随军家属就业税收政策。
四、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十七)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提高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创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中小企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机构的作用,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服务,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
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将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将职业介绍补贴和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补助合并调整为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支持各地按照精准发力、绩效管理的原则,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建设,向社会力量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创新就业创业服务供给模式,形成多元参与、公平竞争格局,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十八)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
按照统一建设、省级集中、业务协同、资源共享的原则,逐步建成以省级为基础、全国一体化的就业信息化格局。
建立省级集中的就业信息资源库,加强信息系统应用,实现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工作全程信息化。
推进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各类就业信息统一发布,健全全国就业信息监测平台。
推进就业信息共享开放,支持社会服务机构利用政府数据开展专业化就业服务,推动政府、社会协同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十九)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残疾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形成有利于公平就业的制度环境。
健全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
加强对企业招聘行为、职业中介活动的规范,及时纠正招聘过程中的歧视、限制及欺诈等行为。
建立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推动实现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
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规范发展人事代理、人才推荐、人员培训、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
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
(二十)加强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
顺应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水平、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需求,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加大创业培训力度。
利用各类创业培训资源,开发针对不同创业群体、创业活动不同阶段特点的创业培训项目,把创新创业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重点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和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培训,增强其就业创业和职业转换能力。
尊重劳动者培训意愿,引导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培训方式和培训机构。
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企业以新招用青年劳动者和新转岗人员为重点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
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创新培训模式,建立高水平、专兼职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提升培训质量,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合理确定补贴标准。
推进职业资格管理改革,完善有利于劳动者成长成才的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畅通技能人才职业上升通道,推动形成劳动、技能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使技能劳动者获得与其能力业绩相适应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
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作用,鼓励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尽快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
对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以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
(二十二)完善失业登记办法。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登记失业的各类人员提供均等化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和普惠性就业政策,并逐步使外来劳动者与当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就业扶持政策。
将《就业失业登记证》调整为《就业创业证》,免费发放,作为劳动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及就业扶持政策的凭证。
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就业领域的应用。
五、强化组织领导(二十三)健全协调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就业创业工作的领导,把促进就业创业摆上重要议程,健全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落实完善就业创业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就业目标完成和就业局势稳定。
有关部门要增强全局意识,密切配合,尽职履责。
进一步发挥各人民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促进就业创业积极性。
(二十四)落实目标责任制。
将就业创业工作纳入政绩考核,细化目标任务、政策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资金投入、群众满意度等指标,提高权重,并层层分解,督促落实。
对在就业创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有关地区不履行促进就业职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对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十五)保障资金投入。
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合理安排就业相关资金。
按照系统规范、精简效能的原则,明确政府间促进就业政策的功能定位,严格支出责任划分。
进一步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强化资金预算执行和监督,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着力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十六)建立健全就业创业统计监测体系。
健全就业统计指标,完善统计口径和统计调查方法,逐步将性别等指标纳入统计监测范围,探索建立创业工作统计指标。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国劳动力调查制度建设,扩大调查范围,增加调查内容。
强化统计调查的质量控制。
加大就业统计调查人员、经费和软硬件等保障力度,推进就业统计调查信息化建设。
依托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
(二十七)注重舆论引导。
坚持正确导向,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宣传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经验做法,宣传劳动者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促进就业的典型事迹,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创业工作,引导高校毕业生等各类劳动者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大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同时要切实转变职能,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确保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以稳就业惠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素质拓展中科学技术与创新创业的内容如何写
技术创新,指生产技术的创新,包括开发新技术,或者将已有的技术进行应用创新。
科学是技术之源,技术是产业之源,技术创新建立在科学道理的发现基础之上,而产业创新主要建立在技术创新基础之上。
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有密切关系,又有所区别。
技术的创新可能带来但未必带来产品的创新,产品的创新可能需要但未必需要技术的创新。
一般来说,运用同样的技术可以生产不同的产品,生产同样的产品可以采用不同的技术。
产品创新侧重于商业和设计行为,具有成果的特征,因而具有更外在的表现;技术创新具有过程的特征,往往表现得更加内在。
产品创新可能包含技术创新的成分,还可能包含商业创新和设计创新的成分。
技术创新可能并不带来产品的改变,而仅仅带来成本的降低、效率的提高,例如改善生产工艺、优化作业过程从而减少资源消费、能源消耗、人工耗费或者提高作业速度。
另一方面,新技术的诞生,往往可以带来全新的产品,技术研发往往对应于产品或者着眼于产品创新;而新的产品构想,往往需要新的技术才能实现。
[1]创新是指:以现有的知识和物质,在特定的环境中,改进或创造新的事物(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方法、元素、路径、环境等等),并能获得一定有益效果的行为。
创新包括工作方法创新、学习创新、教育创新、科技创新·.....等等,科技创新只是众多创新中的一种,科技创新通常包括产品创新和工艺方法等技术创新,因此技术创新是科技创新中的其中一种表现方式(来源杨远锋)改进现有或创造新的产品、生产过程或服务方式的技术活动。
重大的技术创新会导致社会经济系统的根本性转变。
熊彼特熊彼特(J·A·Schumpeter)在1912年中指出,创新是指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
这种新的组合包括①引进新产品;②引用新技术,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 ③开辟新的市场(以前不曾进入); ④控制原材料新的来源技术创新,不管这种来源是否已经存在,还是第一次创造出来;⑤实现任何一种工业新的组织,例如生成一种垄断地位或打破一种垄断地位。
创新是指:以现有的知识和物质,在特定的环境中,改进或创造新的事物(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方法、元素、路径、环境等等),并能获得一定有益效果的行为。
创新包括工作方法创新、学习创新、教育创新、科技创新·.....等等,科技创新只是众多创新中的一种,科技创新通常包括产品创新和工艺方法等技术创新,因此技术创新是科技创新中的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