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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心得体会

时间:2019-12-25 05:24

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是什么时候

2014年1月9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公务员局印发关于严禁超职数干部的通知》(组通字〔2014〕5号)(以下简称“《通知》”),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采取切实措施,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抓紧整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有序消化超职数配备的干部,严禁违规超职数配备新的干部。

超职数配备干部属于违反什么方面的纪律

超职数配备干部属于违反组织人事方面的纪律,党的人事纪律体现在入党条件、干部提拔等十分严格。

与西方议会政党的登记制入党方式不同,我党在接受党员时首先有一定的预备考察期,然后党员在入党后必须要加入一个党的最基层组织(支部),接受党的领导。

  要把反映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纳入“12380”举报受理的重点内容,严肃查处。

通知印发后仍违规超职数配备干部的,一经查实,要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发办〔2010〕9号)、《关于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2009〕5号)和《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2012年第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典型案件要在一定范围予以通报,或公开曝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纪行为的分类,可以将党的纪律分为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道德纪律、军事纪律以及其他纪律。

厘清党的各项纪律的不同类别和逻辑体系,对于今后的党内法规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着显著意义。

  一是政治纪律。

《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明确指出:“政治纪律是党的最重要的纪律。

”政治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生活中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完成各项政治任务的保证。

政治纪律在我们党的纪律体系中占据核心地位。

总书记强调,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

严明政治纪律就要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

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

政治纪律决定了政党的前进方向,也决定了组织人事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道德纪律、军事纪律等其他各项纪律的发展路径。

  二是组织人事纪律。

组织人事纪律分为组织纪律和人事纪律。

组织纪律侧重于组织制度、组织原则的建构,是调整党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

人事纪律是规范党员的配置等内容的,具体包括发展党员的基本规则、选拔任用党的领导干部的基本规则、党的领导班子建设的基本规则以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规则。

同其他政党的纪律相比,党的组织纪律最大的特点便是将党组织明确分为多层,并着重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中国共产党最初将组织系统分设五层,后改为三个大层,分别为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和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中央组织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党的地方组织是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它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同其他政党的纪律相比,党的人事纪律体现在入党条件、干部提拔等十分严格。

与西方议会政党的登记制入党方式不同,我们党在接受党员时首先有一定的预备考察期,然后党员在入党后必须要加入一个党的最基层组织(支部),接受党的领导。

  三是工作纪律。

工作纪律是针对党的各级组织与全体党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调整的规则,包括宣传纪律、外事纪律、保密纪律等,分别对宣传工作、外事工作和保密工作等进行相应的规定。

宣传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在从事报刊、新闻、广播、电视、出版等宣传工作中所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也有关于宣传纪律的专门规定:“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宣传工作是党在团结党组织和党员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方式,宣传纪律也就成了规范这种工作的关键规则。

  外事纪律。

外事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外事活动中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其主要包括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按照“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处理党际关系,遵守党和国家关于外事纪律的规定。

  保密纪律。

保密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对党的一切尚未决定或虽已决定但尚未公开执行的重大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不准向外公开和泄露的行为准则。

执政前,党的生存环境要求其必须保持党内组织的封闭性,而封闭性则必然使得党内秘密的保守十分重要。

因此,保密纪律在中国共产党的纪律体系中也占有重要一席,既有关于党在革命时期的保密规定,也有党在执政时期的保密规定。

  四是廉政纪律。

廉政纪律是政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反腐倡廉方面的行为规则。

廉政纪律是党在特定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着重规定的纪律之一。

这一纪律主要是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部门、本人以及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具体表现在:禁止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财,禁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禁止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禁止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学习、培训的费用,禁止为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出国(境)旅游、探亲、留学向国(境)外个人或者组织索取资助,禁止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禁止为配偶、子女、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办理和优惠条件等。

  五是道德纪律。

道德纪律是全体党员在社会主义道德方面的行为准则,它主要体现了党员在社会公共活动、从事职业、家庭生活中的道德观念、道德原则等的道德要求。

道德纪律是中国共产党纪律体系中很具特色的一部分。

  作为先进性的代表,党在道德纪律上的规定比国家法律要严格许多,也意味着党员要比一般公民承担更大的道德责任。

这些内容主要在《中国共产党章程》、《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共产党员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党纪处分的若干规定(试行)》等一列文件中予以体现。

必须指出的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第十四章“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共6条专门对如何处分违背道德纪律的行为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六是军事纪律。

军事纪律是党在处理党与军队关系时对党组织和党员加以规范的行为准则。

与西方政党往往主张军队与政党分离不同,列宁主义政党在处理政党与军队关系时,从本党的性质出发,往往出于夺取政权和保卫政权的考虑,主张保持政党对军队的联系。

这种联系,在那里变成了“党指挥枪”的著名论断。

这也是党的军事纪律中最核心的一条。

总书记也指出,听党指挥是灵魂,决定军队建设的政治方向。

此外,在政党与军队紧密联系的前提下,对于军队中的党组织和党员施与更严格的纪律约束也是十分重要的。

在这个意义上,军队的纪律和政党的军事纪律在某种程度上有所重合。

  七是其他纪律。

其他纪律是中国共产党纪律体系中除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道德纪律之外的其他纪律。

其内容主要是禁止党的组织和党员妨碍经济秩序、社会管理秩序,侵害其他党员权利、公民权利。

  不管是党的各级组织还是党员,不论其在国家法中作为社会团体还是作为普通公民,都必须遵守国家法律,都不得侵犯一般的社会、经济等秩序。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纪律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分别在第十章“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第十一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第十三章“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第十五章“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中均有较为详细的对应性规定。

浅谈如何强化领导职数管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作用

市编办副主任 张新颖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毛主席这句经典名言,一语道破干部在政治路线组织实施中的决定性作用,也无可辩驳地指出了做好干部配备特别是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党和国家宏伟事业发展进步的重要保障和生命线。

正由于此,党历来非常重视组织工作,严肃认真地进行干部选拔任用。

继2002年颁布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最近,中央又集中出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作为《条例》的细化,《制度》在内容上更丰富,力度上更深刻,而且相互配套、相互衔接,共同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

这一体系的健全完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从源头上、从制度上解决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决心。

也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制度保障。

中央集中下发四项监督制度,固然有深化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优化干部队伍建设的前瞻性考虑,但着眼点更多的还在于革除用人上存在的不正之风的时代背景和现实需要。

客观地说,组织工作整体健康,干部队伍主流良好,选贤任能也始终是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主基调。

但毋庸讳言,也常常耳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任人唯亲、选人就近的事实与案例,目睹官多兵少、超规格任命、超职数提拔、带病上岗的违规现象。

诸如此类选人用人的不公平问题不止于此,花样翻新,形形色色的歪风,虽然位居暗箱操作层面,亦非主流,可这股斜风时时刮来,不仅重伤党和政府的威信及干部工作的公信力,更重重挫伤埋头苦干干部的事业心、进取心、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进而妨碍政令畅通和社会事业发展,危害不可忽视。

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条例》、《制度》是规范和预防的根本之力,是“红线”

但相关外部配套措施的施行和遵守也不可或缺。

别的姑且不论,作为其中之一的机构设置、编制结构、领导职数等,毫不夸张地说就对《条例》、《制度》的到位执行和良性运作,有着重要的辅助、支撑作用。

针对前述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弊端,联系机构编制工作实际,笔者认为,要充分发挥这种辅助支撑的积极效能,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着力改进和加强。

一要严肃机构设置、领导职数与结构的审批,强化选拔任用工作的源头管理。

机构设置与否,必须结合合理分工、科学配置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客观需要,以及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

要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坚持“可设可不设的坚决不设、能依托现有机构合并设置的不单设、规格能不升格的不拔高、确需设置的从严按权限程序审批”的原则决定。

以切实解决滥建“庙”、建“大庙”的问题。

领导职数与结构,应按照规定标准,本着精干、适用、高效、有利民主发挥的目标严格核定,并科学划分职数组成结构,防止人为扩大突破职数标准,造成胎里带来的先天官多兵少的结构失衡,和不利于单位履职运转的痼疾,以及接踵而来的增编扩员压力。

通过以上两方面的认真执行,既贯彻了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法规性,也从源头上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政策依据。

自然而然地解决了干部选拔任用选什么人、选多少人、选那类人的问题。

不失为编制、组织工作的双赢配合

二要树立依法治编意识,不折不扣地执行已核定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

同志早就指出“编制就是法律”,一经核定,个人无权随意更改。

国家、省上先后颁布的一系列机构编制管理《条例》、《办法》,都确立了机构编制的法规地位和工作结果的法定性、权威性与科学性。

因此,市、县(区)党政主要领导、组织部门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都应带头不变通、不走样地执行已经核定的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

特别是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务必率先垂范,无论是配备市、县(区)直部门领导,还是部门内设机构或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除中央、省上明确要求高配的领导职位,都应坚决杜绝超机构规格任用,同时要切实防止超职数提拔,超编制派任。

力戒采用“先任后消化”,而实际难消化或不消化的变通超职数应急措施。

各级组织部门在酝酿拟任干部人选和考察之前,及部门中层干部报备审查中,都应认真核查有无相应职数空缺,如无空缺,则应暂停酝酿、考察和备案。

对于各部门党组(党委)超职数任命的本机关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除了同级组织部门不予备案,人事部门也应不予套升工资。

从而建立领导职数刚性执行的氛围,提升领导职数管理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重要性和约束力,以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数量公开化、职位透明化、选配规范化、监督日常化机制形成。

三要以核定的领导职数为依据,规范非领导职务职数设定和干部配备。

非领导职务职数设定,中央、省上都明确规定要以本部门的领导职数为基础,要求机关的“调研员和副调研员职数,不得超过县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调研员不得超过调研员和副调研员职数的30%;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职数,不得超过乡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

这一规定,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在运行上还不是落实的很到位。

表现为:一是各部门的非领导职数尚无明文核定;二是谁来核定,省市都不明确;三是现有非领导职务配备上随意性较大,有的部门一个没配,有的部门超过规定限额。

为此,作为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亟待改善加强。

途径就是靠实履职责任机关,通过核定并严格遵守非领导职务职数限额来克服,逐步实现正规化管理。

四要将领导职数遵守情况纳入干部选拔任用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追究的监督体系。

四项监督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的监督,可谓缜密有力,建立了一道防范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坚固“防火墙”。

如果再能给这个体系添加领导职数遵守情况的监督“补丁”,将会锦上添花更加完善。

基于此,笔者建议,在本市实施四项监督制度过程中,能够进行这方面的有益尝试和探索,打造本市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特色。

即便不尽人意,相信也会带来思路和视野启迪。

求助党政机关部门超配备领导职数情况自查报告。

任何一个单位、一个部门,所存在的领导干部在岗严重超领导职数配备情况,根本原因在于上级组织部门的干部任免和调配,与本单位几乎毫无关系。

涉及到所谓的自查报告,无非就是数字的表述和有与没有的认定。

即使存在超职数配备问题,单位自身又如何才能解决呢

真正对领导干部超职数配备起着决定作用的是上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

什么叫高职低配,什么叫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你好,有关公务员考试请登录通化公务员考试网,查询相关信息。

“根据领导班子工作需要和考虑其他特殊情况,可以适当超职数配备干部。

\\\\”说法正确还是错误

根据领导班子工作需要和考虑其他特殊情况,可以适当超职数配备干部。

(说法错误 )

政审两乱是指什么

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XX年国有企业选人用人自查总结报告

XX年国有企业选人用人自查总结报告XX年国有企业选人用人自查总结报告  按照中共****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公司党委高度重视,专门进行了部署安排,对我公司近年来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在选任干部工作中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做以汇报:  一、干部队伍现状  我公司现有处级干部***人,其中正处级干部****人、副处级干部****人;科级干部***人,其中正科级干部****人、副科级干部****人。

  二、自查情况  ****公司始终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为****公司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1、能够严格按照核定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配备干部。

市编办三定方案中核定公司班子职数共计七名。

公司领导班子于201X年7月配齐配强,其中有3人是通过全市公选而提拔任用的,没有超职数或自设职务名称配备干部。

  2、能够严格执行《*****市市直单位中层领导岗位竞争上岗制、任期制、轮岗制暂行办法》,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于20XX年11月按照职数配备对集团公司正副科级岗位“重新洗牌”,全部实行了竞争上岗,并聘请了市组织部门和市纪检部门的相关领导予以全程监督指导。

通过笔试、竞职演讲、民主测评和考察等规定程序,使最优秀的人才得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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