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习雷锋精神,争做时代先锋演讲稿2000字左右
伴着春风,我们迎来了美丽的春天,雷锋叔叔的日子也来了。
雷锋,多么伟大的名字啊,有人说:“现在都进入九十年代了,人人都想着怎样为自己,谁还会发扬去帮助别人呢
”那么在进入九十年代的今天,我们还要不要学雷锋,就真的过时了吗
当你在大街道上跌倒,有人在一旁嘲笑你,却没有扶你的时候; 当你的钱包被小偷偷走,旁人看见却不敢吱声的时候; 当你一个人需要人帮助,却没有人愿意帮助你的时候。
在座的各位,您,会是什么心情呢
想必会酸、苦、涩。
可就在这时候,有一个人伸出了自己的手,去扶你,去帮助你,你是喝令他走,并说这种精神过时了,还是心存感激地接受帮助呢
答案是很明显的。
当有些人对雷锋不屑一顾的时候,雷锋却悄悄地出国了,我们感到震惊,也感到无比地自豪。
雷锋作为我们的普通一兵,却名高天下,被世人所敬仰,这样的事只有在今天,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土地上,才能养育出雷锋这样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
记得小时候,雷锋的故事就深深地印入我的脑海里,我们用一双小手捡废铁,参加义务劳动,悄悄地做了好事不留名,雷锋的精神就象春天绵绵的细雨,以潜在的、巨大的力量滋润了我们这一代人的成长。
有时候我觉得雷锋离我们好远,有时候又好近啊,大家对这样的情景一定不会陌生。
两手一摊“拿钱来”。
如果没有钱想让他帮忙,门都没有。
可是,有时候雷锋却无时无刻不在我们的周围,去年10月29日晚上,在广州市某路口发生了一起重大车祸事故,两位行人拿倒在血泊之中,司机拦了几辆车都不停。
遇难者处于生命危急关头。
就在这时,一位部队的司机刘某同志经过这里,他毫不犹豫地将两位遇难者扶到自己车上,立即送往某市医院,遇难者得救了,他却没有留下自己的姓名、单位,就悄悄地走了。
象他这样的好同志在我们的周围真是数不胜数。
部队中有许许多多的创业者,在六十年代他们就毅然放弃了大城市优越的生活条件,来到这艰苦边远地区,担负起艰巨的国防科研任务。
他们勤勤恳恳,任劳任怨,默默无闻地奉献着自己的一份力量。
在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老黄牛的精神,在他们身上不正闪耀雷锋的思想吗
是的,正是这些象雷锋一样平凡、普通的人们支撑着一个大厦,支撑着我们共和国的大厦
他们从没有奢望过什么,当他们看到这座大厦越发宏伟、越发坚固时,他们笑了,欣慰地笑了。
雷锋的精神不正是在这些人中得到发扬与延伸吗
雷锋的名字对有些人来说已经陌生,雷锋的精神对有些人来说已经不可思议,可是在迈进新时代的时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的人们需要一个更高的精神境界,需要富于开拓,勇于进取和创造的勇气,我们的社会更迫切地需要不是吗
不是连带着红领巾的孩子都在寻找雷锋吗
不是连挤公共汽车的老爷爷、老奶奶都在吗
不是人人都希望越来越好吗
不是都希望早日清除党内的不正之风和国家机关中残存的官僚主义吗
不是希望市场经济发展之后人与人仍然诚实不欺、和谐融洽吗
这一切都是雷锋精神的体现,毫无疑问,雷锋的精神没有过时,我们这个时代需要雷锋。
此刻,雷锋回来了,整个世界就象等待春雨的麦苗,渴望、迫切地吮吸着这一场雨露,并集聚中改变社会面貌的力量,这种精神将赋予我们社会多大的推动力啊我们今天的所谓学雷锋已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学雷锋,每年三月五日的更多带有一些纪念色彩,所以有了俗语:“雷锋叔叔三月来了四月走”。
雷锋精神体现在一个个具体行为当中,我们对雷锋精神的理解也是从他的具体行为认识的,这样人们理解的雷锋精神比较狭隘具体,把扶老携幼、扶微救困、帮助别人做一些事情理解为学雷锋,这当然是误解了。
雷锋精神自然朴实无华,并不是人为刻意制造出来的,它体现雷锋同志的人生理念。
雷锋做的每一件事情基本上都是我们力所能及的事情,我们之所以无法象他那样做到是因为我们的人生理念无法达到像他那样忘私的地步。
我们用伟大形容雷锋同志,也说明不是人人能达到雷锋精神,我们只能有一部分行为达到雷锋精神的要求。
雷锋精神的实质是在别人困难的时候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我们不可能要求大众普遍象雷锋同志那样付出去帮助别人,这样的话,雷锋的平凡就不可能成为升华到伟大。
时代在变,我们国家进入商品交换时代,曾经的无私帮助变成有偿服务,这就不可避免使传统的雷锋精神受到挑战。
雷锋精神是永恒的,但是,体现雷锋精神的行为并不是永恒的。
雷锋精神是我们社会所需要的精神,今天人们所说的爱心实际是雷锋精神的另外一种说法。
雷锋精神是一种爱心表达,但雷锋精神所表达的爱心是更加具体和真实,而我们现在所说的爱心却很抽象广泛,每一个人可以随意创造体现爱心的方式,不象雷锋精神那样体现在雷锋同志的具体行为当中。
我们必须接受时代的变化带来对传统雷锋精神的形式否定,承认无私帮助变成有偿服务也是一种进步。
当然我们也不要把所有的事情都变成有偿服务,爱心本身体现着社会存在无偿服务的雷锋精神,所以,我们的社会还会有无私的帮助,不是什么事都要有偿服务。
我心目中的并不是每一个都具有象雷锋同志那样无私奉献精神,而是每一个人能做到为别人提供举手之劳的帮助,我们微不足道的帮助可以帮助别人解决大问题,这不是能用价值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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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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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之一世,殊为不易。
在看似平坦的人生旅途中充满了种种荆棘,往往使人痛不欲生。
痛苦之于人,犹狂风之于陋屋,巨浪之于孤舟,水舌之于心脏。
百世沧桑,不知有多少心胸狭隘之人因受挫折放大痛苦而一蹶不振;人世千年,更不知有多少意志薄弱之人因受挫放大痛苦而志气消沉;万古旷世,又不知有多少内心懦弱的人因受挫放大痛苦而葬身于万劫不复的深渊……面对挫折,我们不应放大痛苦,而应直面人生,缩小痛苦,直至成功的一天。
“老当亦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初唐四杰之一的王勃,可谓:“时运不济,命途多舛,”然而直面挫折,他却能达人知命,笑看人生。
试想,如果没有王勃开朗阔达的胸襟,哪能有他吟放出“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千古绝唱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浪漫诗仙李白,在遭遇仕途不顺的挫折后,他沉寂了吗
消沉了吗
没有。
“长安市上酒家眠,”笑对痛苦,面对挫折他拂袖而去,遍访名山,终于成就了他千古飘逸的浪漫情怀
由此看来,面对挫折,我们不应过分地沉迷于痛苦失意的阴影中不能自拔;面对挫折,我们不应整日浸泡在悲伤痛苦的泥陷中越陷越深;面对挫折,我们不应长期颓废不振而迷失眼前的方向。
遭遇挫折,缩小痛苦,才是明智的选择。
相反,若一味沉迷于挫折的痛苦中,结果将不堪设想。
刘备面对失去二弟的挫折,因兄弟之情无法释怀,放大痛苦,结果在痛苦中做出错误决定,贸然出兵伐吴,落得“白帝托孤”的千古悲剧。
可悲可悲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古人已经为我们做出了太多的榜样,也留下了太多的遗恨。
在现在竞争日益加剧的社会里,挫折无处不在。
若因一时受挫而放大痛苦,将会终身遗憾。
遭遇挫折,就当它是一阵清风,让它从你耳边轻轻吹过;遭遇挫折,就当它为一阵微不足道的小浪,不要让它在你心中击起惊涛骇浪;遭遇挫折,就当痛苦是你眼中的一颗尘粒,眨一眨眼,流一滴泪,就足以将它淹没。
遭遇挫折,不应放大痛苦。
擦一擦额上的汗,拭一拭眼中欲滴的泪,继续前进吧
相信总有一天你会看见蓝蓝的天,白白的云,青青的草,还有你嘴角边的甜甜的笑…… 2.友谊,是人生最珍贵的感情之一。
古今中外不知多少名人用多少优美的诗句来歌颂与赞美过它。
曾经有一位伟人说过:“得不到友情的人将是终身可怜的孤独者;没有友情的社会,只是一片繁华的沙漠。
”朋友就是友谊的代言人。
他们不曾嫌弃任何人与放弃任何人。
而用他们那宽大的心去容纳与接受别人,使别人能在他们的身上感受到友谊的温暖、关怀。
在顺境中,朋友结识了我们;在逆境中,我们了解了朋友。
这是名人柯林斯对朋友做出的评价。
这使我想起不久以前,我在淄博晚报上看到的一份报道。
有一对朋友,他们一起去爬山。
刚好下雨路滑,有一个人不小心滑了一跤, 恰巧身边是万丈深渊, 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他的朋友立即扑上去拉住他的手。
就这样,他们在“鬼门关”前持续了两小时左右。
在这段时间里,那身陷险境的人,几度叫他的朋友放手,免得一起摔下去,双双送命。
但他的朋友却说:“再坚持一会儿,就会有人来救我们的。
”终于,碰巧三个山工看到,把他们救了起来。
但那朋友的手已经变成畸形了, 可是他还是笑着对他的朋友说:“我早说过会有人救我们的。
”这时,那人早已热泪盈眶,抱着他的朋友哭起来。
这件事,若发生在没有友谊的人身上,可能会视而不见,或逃之夭夭。
柯林斯说得没错,我们在逆境中认识了朋友,认识了他们的伟大。
友谊是用心感受,用心传递的,只有亲身体验过,才会知道友谊的珍贵。
其实,我对“友谊”这两个字很有体验。
今年的模拟长征,这可能是我们大多数同学的第一次远足,也是我们人生中的一大考验。
在这次活动中,大多数同学能够走下来,靠的并不一定是自己的能力、毅力和坚强,靠的应该是同学、朋友之间的互相鼓励、互相支持。
每个同学都得到了其他同学的鼓励,正是这些微不足道的鼓励与支持,我们才会顽强的走下来。
行程中,当一个同学有点坚持不住时,周围的同学也会伸出援助之手,帮他背包,尽管他们也是很累很累,这样看来,这只手不仅是援助之手,更是友谊之手。
同学们这样做也许只会得到对方的一丝微笑或一个眼神,但他们也很高兴,因为他们知道朋友之间是不需要回报的。
中午吃饭时,当一个人馒头或咸菜不够时,同学们也会伸出友谊之手,把馒头或咸菜递到他的手中,也许只会得到一声真心的“谢谢”,他们也是很满足的,因为他们知道友情无价。
可以看出,同学之间的友情是多么的深厚纯洁。
友谊是瞬间开放的花,而时间会使它结果。
友谊是一把雨伞下的两个身影,是一张课桌上的两对明眸。
友谊是理想土壤中的两朵小花,是宏伟乐章中的两个音符。
友谊是永不落山的太阳。
让朋友走近你的心田、滋润你的灵魂。
请伸出你的友谊之手,让我们手牵手、肩并肩,真心体验友谊、真心感受友谊,珍惜友谊,让友谊之花处处盛开。
我坚信我们的明天会更加美好灿烂
3.要是说起小时候的我,可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小乖乖,从不惹父母生气。
尽管有时候偶尔耍几个小调皮,给家人带来的也只是一阵阵笑声。
唯独那一次,给我留下了一个不光彩的“小贝壳”。
凉风习习,妈妈正带着我在小区里溜达。
外头叫卖爆米花的小反正蹲在小区门口。
“妈妈,我要
”我的第一预感便告诉我该干什么。
“晓艳,不吃。
这些东西里铅含量超标,吃了会变笨的
”我的心顿时像打翻了五味瓶似的,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哼,我要
”我索性噘起了嘴巴,站在那儿不动了。
我俩僵持了一会儿,我掘不过妈妈,眼泪像小溪一样地流下来,便甩开妈妈的大手,走开了。
大概是愣住了吧,妈妈竟呆了好一会儿才来找我。
我才不理你哩
我一下子钻进了树丛中。
妈妈找不到我,只好向家里跑去,由于夜深了。
外面冷飕飕的,我也只能往家里跑。
刚进门,便看见妈妈无精打采的坐在那儿,她一见到我,便扑上来紧紧的将我抱住。
大概幼时的无知,我指看见妈妈那一串串珍珠般的泪水顺着脸颊滑落下来。
大了,不由想起从前,头一次看见妈妈哭泣,才发现她那双沧桑的泪眼,失去了往日的明亮再大些,我才懂得小时候自己无意的一个动作,竟不知不觉的伤害了母亲的心田。
即使替我披上一件衣服,为我烹调一顿丰盛的晚餐,也都充满了母爱。
而那一次,我却无端的使母亲流泪了。
直到现在,我仍然沉浸在深深的后悔之中。
当我们一天天长大时,我们的父母一天天老去;当我们的孩子一天天长大时,我们也不可避免的一天天老去;而此时,我们的父母或已仙去,或已风烛残年,时日不多。
生命正是这样的往复循环生生不息的轮回着传递着延续着;生老病死,新陈代谢,代代相传.自然规律不可抗拒啊! 当我们既做父母又做儿女的时候我们才真正理解了父母对儿女的心意,父母对儿女的深爱,父母对儿女的痴情。
也只有在我们成为了人之父母的时候,我们才深深理解了我们的父母那种种对我们的不求任何回报的付出、付出、付出......父母对儿女的爱,真是天底下万般情爱中最最无私最最伟大的爱
早些年由于自己年轻气盛,常会为一些问题,为对社会对生活的理解的差别,老嫌父母唠叨,罗嗦,思想跟不上形势等,即便是在每年难得的一次回家时也不经意间惹父母生气。
想想,自己真是不懂事啊
就不能少说俩句让父母高兴高兴吗
就不能顺着他们说不和他们争论吗
惹他们生气了,你高兴吗
唉
可等到后悔,却已经晚了,没有机会了。
父母亲当然是不会和儿女们计较的,不管儿女们如何不对,父母亲总是牵挂着儿女们的命运,牵挂着儿女们的前途和未来。
记得那些年小妹妹还没有成家,父亲老说:“等老幺有了自己的家,我就没有牵挂了,放心了”。
可父母亲哪里放心得下啊,他们总是每时每刻都在惦记着自己的儿女,为我们的工作,学习,家庭,姊妹的团结,个人的发展等等着想.总是在我们遭遇挫折时给我们鼓励和信心,让我们克服困难,走出困境;在我们忘乎所以的时候给我们敲响警钟,冷静自省,使我们不骄不躁,老实做人,塌实做事.无论在顺境或是逆境中父母总是及时指点我们的不足,帮助我们看清自己,认识自己,他们无时不在关心着我们的每一点成绩和失误,为我们的步履能走在正确的航道上操心尽责。
父母对我们真真是恩重如山,情深似海啊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世人都说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我们本可以做得更好些的呀
是父母建造了他们的家庭,是他们生命的结合在那一瞬间孕育了我们每个个体生命,使我们成为数十亿人中一个独特的我,与所有人相区别的我。
从我们呀呀学语到蹒跚学步,是父母一路牵引,一路呵护,一路哺育,一路训导使我们成其为一个真正的人,使我们能一生不枉人这一个称号。
我虽然一直算得上是个孝敬父母的人,可由于长年不在父母身边,再怎么着也没有完全达到心中的良好愿望;一直想着等退休后,可以有充裕的时间好好和他们在一起,为他们做些生活琐事,照顾一下他们的饮食起居,和他们朝夕相伴,共享天伦,给他们的晚年多些欢快和愉悦;还想有了条件了,陪他们各处走走,看看,辛苦了一辈子,也该让他们好好感受一下生活的甘甜,时代的巨变。
可如今,子欲孝而亲不在
想好好照顾他们的良好愿望没有实现,想再凝听父亲的教诲却已永无机会。
4.5.6.不会
道家上清派的主要经典有什么
(上清经)、是上清派早期重要修炼经典。
其中又分为三部分分别是、、。
请帮我总结一下武则天的性格特点,经典故事~~详细
1.首先买本单词书,最好买那种分频的,不用全背完,只要把那些高频的,中频的熟记,单词中的意思也不需要全记,只要记几个常用的,2.最关键的就是做真题,其他阅读可做可不做,看个人英语水平,真题的话建议每次做的时候都要掐时间,因为四六级很容易来不及做完,至于阅读的话,答案一般都是同义改写,这点可以通过做真题发现,然后把真题中不会的词用个本子记录下来,3.平常的话隔几天写一次作文,不要写太多,关键是在原有作文的基础上进行一次又一次的修改,总结一些万能的好句,到考场可以用的。
最后真题争取做到2-3遍,这样过是没问题的——此乃本人原创,转载请注明
如何学习SAT(方法全面)我初一
初一弄实在太早, 除非你是超级牛x, sat对你而言是天书. 你现在应该做的是读好初中, 把初中的英语读好, 外报英语补习班. 等你上高中了在弄sat才是明智的选择(sat是美国大学录取标准, 是为高中学生设计的). 你实在闲的慌得话你现在就应该每天背一页单词(背新东方绿皮书4000词汇), 每天看英语新闻(为托福做准备, 你考美国大学必要托福), 每天复习单词(不复习你全忘光)先自我介绍下: 我sat I 2250(CR680,MA800,W770), toefl IBT 113(口语是26,其余29)这样的分数算是权威的了吧...(你要证明的话,给我你的邮箱,我截图发给你) 我这分数是高三考的. 我高二考才1800左右. 你要是叫我初中考, 我1500都到不了. 所以你现在先把基本功弄扎实了(基本功, 就是单词语法. 单词可以每天背绿皮书, 语法靠初中老师教 外加补习班, 这就是你初中该做的. 还有为托福听力作准备你的看英语新闻)等你到高中了, 才应该开始着手sat:我以下是为高一学生制定的方法, 而且把托福的学习方法也涵盖了一切standardized test,单词绝对的基础. 没有单词,什么都不要碰.强烈建议别去理托福单词: 你sat全被好了,托福根本不怕(我第一次考托福,什么都没准备,就有101,原因就是sat词汇很牛x,当然我托福后来考113也有方法,我在后面解释)绿皮书解决后, 开始题海.书籍: 新东方综合指导,新东方套题,princeton review套题,mcgraw hill套题,kaplan套题(别看我给你的品牌杂. 杂的话,题型多,跟能帮你准备)加起来大约有40套sat习题左右. 开始做吧(当然,先详细阅读综合指导中的解题技巧,一定看仔细).数学只要熟悉单词,800你是稳的. 阅读靠的是单词,你可以发挥用场了(不懂的单词还是会遇到,所以请记下背之) writing一项,你先别管作文,而集中做语法题目(语法题目重在积累!!务必拿本本子记下你错的,并加之归纳总结其规律.我writing拿了770靠的是2年的积累).作文的话,入门靠综合指导,他会告诉你基本结构,基本的写法套路和时间分配. 要提高作文, 别去那些培训班 - 里面的老师都是草包,只会把书中的大道理重申,而不会专业地批改作文.我的方法: 我找了家美国机构, essay intitute. sat源于美国,所以他的批改真是相当专业,每次给你打分,并给你详细的分数报告还有建议. 我写了5篇就从原来的8 提高到12了 每篇作文19.99美金,你去办张美金信用卡网上支付即可. 你可以自选题目,然后把作文和题目网上上传给它. 它24小时内批好给你,有很详细的报告.你按照他的思路改,不出几篇就分数提高. 19.99美金,差不多140RMB. 或许你会觉得有点贵. 然而, 你少花了很多无用的培训班的冤枉钱,并且给你批改的是最专业的人士(我以前有个老师,天天捧着本书在那里重复数书中的内容给我上作文课. 培训都是半斤八两,相信我)40套题目做好(务必每套时间算好,模拟考场环境),你起码有2150(贵在坚持阿,sat2400的大师们都做到60+套题目). 就进度来说,暑假里每2天一套题,可以做30套. 加上寒假和平时一天一套,你(高一)12月去考一次吧(1月也行).在这之前千万别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去考!!因为你考多少次别人都有记录在案,考多了别人会认为这对其他考得少的人不公平. 所以,你准备充分了再去考(你12月,1月还没准备好的话,那你最好还是延迟考试)请尽早报名,因为香港sat位子抢手一般说,sat考3次是最多了,多考给被人印象不好. sat成绩2100以上就够了,可以收手了(但是如果你觉得没发挥好,继续吧)估计到高二3月左右sat完结. 现在着手弄托福(国内报名要排队,有时要等半年才有位子.提前报名哦),现在你托福90分稳了(我当年sat2080,托福101.当我sat到2250,托福考了113).你单词阅读都已经很牛x了,所以现在托福对你来说不是问题托福阅读的话,25分绝对有. 听力的话,去买书,里面有cd,戴上耳机做个十几套(你单词好的话,听力就简单了). 至于speaking,这时新东方的培训才有用.找个老师专门帮你speaking强化训练,并帮你打分. 平时呢,把托福给你的cd多听听- 里面有speaking的模范答案,你尽力模仿. 持之以恒地训练. 个人经验: 托福请放慢语速,一个字一个字发音读准,从头到尾一个语速. 加上不断训练和模仿样本, 你25分肯定有. 托福writing不用怕了吧,你satwriting都给解决了,托福算什么. 你会有30分钟时间写托福文章,比sat多5分钟. 所以难度下降,你27分是稳的(当然,你sat文章得有10左右的水平)托福的话,一般100分是好分. 到了100就收手,美国前20大学托福100就够了(sat要2000以上)托福的话,一般100分是好分. 到了100就收手,美国前20大学托福100就够了(sat要2000以上)还有关于托福准备, 利用你明年(高二暑假)题海. 鉴于托福比较容易, 如果你sat觉得还想再考, 你可以同时复习sat然后在9月拼2200. 托福10,11,12月份都有报名,你自己选个时间,拿个90-100的分数就足矣你给分的话,我把我邮箱给你. 你遇到什么问题直接找我问吧. 你也可以给我你的邮箱,我把我sat2250分数还有托福113的分数证据发给你,以证明我的方法有成效.最后,祝你good luck!
临近高考了 发觉自己在大考当中总会比平时要差 这心理到底要怎么调节...
现在这阶段了,调整心态最重要,没有捷径,只能让自己一最完美的心态去考,发挥最好。
把你会的内容温习,巩固就好。
心态的话,只能靠自己,自我暗示是最好的方式,其他任何方式都只有辅助作用,就是告诉自己现在这阶段了,发挥好就好,其他的现在想再多都是没有用的。
看得出来你是很好的一个孩子,很有上进心的孩子,不要紧张。
尽力就好。
现在记住这句话:尽人事,听天命。
提前祝你考试大捷
曹沫和曹刿是同一个人吗???
为什么说曹刿和曹沫是同一人----为读者释疑.兼谈兵法与刺客的关系 我在《读〈剑桥战争史〉》和《大营子娃娃小营子狗》两篇小文(见《读书》)二○○二年八至十期,二○○三年一期)中都提到一位古人,即《左传》庄公十年讲齐鲁长勺之战时提到的鲁庄公的谋臣曹刿,而且是把他和司马迁笔下的第一刺客,即他在《刺客列传》中讲鲁庄公十三年柯之盟,用匕首劫齐桓公,求返鲁地的曹沫直视为一人。
这是杂文中的插叙,本不必说明。
想不到,此言一出,竟令某些读者大惑不解。
曹刿者,因的军事著作和他的“卑贱者最聪明”说大出其名,但大家对他与汉代刺客“曹沫”的关系却不甚了然。
他们说,“曹刿”和“曹沫”,分明写法不同,两人的表现也不一样,一个是足智多谋的军事家,一个是恐怖分子亡命徒,两人怎么会是一人。
他们怀疑,我是一时糊涂,记忆有误,犯了实在不该犯的常识性错误(即学界称为“硬伤”,很多人都乐此不疲的错误)。
我承认,自己的记忆力已大不如前,犯糊涂的事也时有发生,但说到此事,却并不如此。
为什么呢?因为这是前人成说,早有定论,我并没有任何发明。
比如,随手翻一下吧: 一、唐司马贞《史记索隐》解释《史记·刺客列传》“曹沫”即《左传》、《谷梁传》“曹刿”、《公羊传》“曹子”说:“沫音亡葛反。
《左传》、《谷梁》并作曹刿,然则沫宜音刿,沫、刿声相近而字异耳。
此作曹沫,事约《公羊》为说,然彼无其名。
直云曹子而已。
且《左传》鲁庄十年,战于长勺,用曹刿谋败齐,而无劫桓公之事。
十三年盟于柯,《公羊》始论曹子。
《谷梁》此年惟云‘曹刿之盟,信齐侯也’,又记不具行事之时。
” 二、清梁玉绳《人表考》卷三解释《汉书·古今人表》“鲁曹刿”,而列举异名说:“曹刿始见《左》庄十、《谷梁》十三、(《鲁语上》、《管子·大匡》。
刿又作翱(注:《吕览·贵信》),又作沫(注:《战国齐、燕策》、《史齐、鲁世家》、《刺客传》),又作昧(注:《史鲁仲连传》索隐),亦曰曹子(《公羊》庄十三、《齐策》)。
” 三、今人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解释《左传》庄公十年“曹刿”即《史记·刺客列传》“曹沫”说:“刿音桂。
《史记·刺客列传》:‘曹沫者,鲁人也。
’沫、刿音近。
关于曹沫事,古代传说不一,详十三年‘盟于柯’《传》、《注》。
”(中华书局一九九○年,第一册,182页) 四、日本学者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解释《史记·刺客列传》“曹沫”即《左传》“曹刿”、《吕氏春秋·贵信》“曹翔”说:“张照曰:‘按沫、刿声近而字异,犹申包胥之为芬冒勃苏耳。
’必音沫为减,反涉牵混,三传不一其说,传疑可也。
苏子《古史》据《左传》问战事,谓沫盖知义者,安肯身为刺客,则直以沫为刿未免武断。
《吕氏春秋·贵信篇》曰:‘柯之会,庄公与曹翱皆怀剑至于坛上,庄公左搏桓公,右抽剑以自承,管仲、鲍叔进,曹霭按剑当两陛之间,曰二君将改图,毋或进者。
桓公许之,封于汶南,乃盟而归。
’按此则以沫为刿之证,而字又小异。
《韩非子》:‘曹刿匹夫之士,一怒而劫桓公万乘之主、反鲁侵地。
’亦以为曹刿。
梁玉绳曰:‘曹子之名,《左》、《谷》及《人表》、《管子·大匡》皆作刿,《吕览·贵信》作翔,《齐策》、《燕策》与《史》俱作沫,盖声近而字异耳。
《索隐》于《鲁仲连传》作昧,疑讹。
”(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六年影印本,上册,1550页)[案:梁说见该氏所著《史记志疑》] 五、今人陈奇猷(《吕氏春秋校释》解释《吕氏春秋·贵信》“曹翔”即《左传》庄公十年“曹刿”、《史记·刺客列传》“曹沫”说:“案期、刿、沫三字同音通假。
”(学林出版社一九八四年,第三册,1308页) 这个问题本来可以不必讨论,但因为最近发现了上博楚简《曹沫之陈》(尚未公布),我是竹简整理者,现在回想过去的讨论,我觉得,曹刿为什么就是曹沫,这件事倒还值得补说几句。
案古书所见人名,同人异名,情况很多(如上引梁玉绳书就列有他的四种异名),本不足怪。
一种可能是,它们是一名一字,名字互训或反训,但写法不同。
一种可能是,它们是传写不同,或者同音假借,或者形近讹误。
甚至还有其他一些情况。
过去,学者为什么认定曹刿就是曹沫。
理由主要有两点,第一,叫这两个名字的人都是鲁庄公的重要谋臣,它们的写法虽不太一样,但都是曹氏,名字的读音也十分相近,不太可能是两个人;第二《左传》讲柯之盟,虽未提到曹沫,但战国古籍,如《管子·大匡》、《吕氏春秋·贵信》,分明已说登坛劫持者,其中就有“曹刿”或“曹翔”。
“曹刿”和“曹翱”显然是通假字,并且他们是参加同一事件,无疑就是《史记》提到的“曹沫”。
只不过,二书不像《刺客列传》,只是突出曹刿一人,它们还提到另一位劫持者,即鲁庄公本人,《荀子·王制》也说“桓公劫于鲁庄”。
这是古今中外许多学者,经过反复查证,已经搞清的事情。
现在,我想说的是,上博楚简《曹沫之陈》中的“曹沫”,他的名字,写法和传世文献又不一样,是作“散蔑”。
我们不能认为是又出了个什么人。
我们看简文,这个人也是鲁庄公的谋臣,不但劝谏庄公勤俭,还和他讨论军事,他能是谁呢?我看没有商量,他只能是曹刿或曹沫。
因为简文“敌”有异体,但都是从告得声,此字应该就是曹国之曹(封地在今山东定陶县西南,与鲁相近)的通假字,或原本相当郜国之郜(在今山东成武县东南),后以音近,传写为“曹”;“蔑”也有异体,但都从蔑得声,此字也很明显是相当于曹刿的“刿”字或曹沫的“沫”字。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刺客列传》索隐对曹沫之“沫”的读音,所注反切是“亡葛切”,从道理讲,它是上古音的明母月部字,即相当于“沫”字,而不是“沬”字。
这两个字,字形、读音都有区别,“沫”是明母月部字,两横是作上长下短;“沬”是明母物部字,两横是作上短下长。
虽然在古书中,“沫”、“未”两字经常混用(参看高亨:《古字通假会典》,齐鲁书社一九八九年,610—611页),但还是有一定区别。
曹沫的名到底是“沫”还是“沬”,前人有不同看法,如清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三一认为,《索隐》作“亡葛切”不对。
但我认为,其标准写法还是以作“沫”更好(中华书局标点本(《史记》作“沫”)。
在上古音中,“曹”是从母幽部字(从曹得声的“遭”是精母幽部字),“告”是见母觉部字(从告得声的“造”是从母幽部字),读音相近,可以通假;“刿”是见母月部字,“沬”是明母月部字,“蔑”是明母月部字,读音相近,也可以通假。
读者要想知道有关的通假实例,可以查看上引高亨《古字通假会典》的618—619页、656、726—728、760页。
特别是其中的618页,正是把“刿”与“沬”列为通假字(原书“沬”当作“沫”)。
简文“蔑”与“岁”读音相近,字形也相近(“岁”,繁体作“成”)。
所以,从各方面看,《左传》的“曹刿”、《史记》的“曹沫”、上博简的“散蔑”,他们肯定是同一人。
当然,这里应当说明的是,前人对《左传》“曹刿”和《史记》“曹沫”是否为一人,这件事也不是没有争论。
但一般说,大家的疑点,主要是此人是否真的当过刺客,而不是说“曹刿”和“曹沫”是两个人。
比如。
大家可以读一下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一册194页的讨论。
前人讨论这一问题,谁都承认,曹刿(或曹沫)曾为刺客是战国秦汉流行的说法(不但见于梁玉绳引用的上述各书,汉画像石也有曹刿劫桓公的图像,说明当时很流行),惟各书所记,某些细节,似仍有疑问。
如长勺之战,《左传》既言齐败鲁胜,为什么《史记·齐世家》反言柯之盟,齐尽返“曹沫三败所亡之地”;《春秋》经传既述齐灭遂于柯之盟前,为什么《齐世家》反言“桓公五年,伐鲁,鲁将师败。
鲁庄公请献遂邑以平,桓公许,与鲁会柯而盟”。
学者复疑《管子·大匡》、《吕氏春秋·贵信》所言“鲁请比关内侯”,《公羊传》所言“请汶阳之田”,皆为不可能之事,甚至说春秋不应有刺客,当时不用匕首。
所以,前人有指这类描述都是战国人编撰的故事。
这类问题,涉及古书研究的方法,涉及辨伪学的重新思考,当然可以讨论,而且也应当讨论。
战国时期的传说,肯定有添油加醋的文学夸大(这类问题在诸子和事语类的古书中极为常见),但哪些是真有所本,哪些是羌无故实,应当细致甄别,信以传信,疑以传疑,切忌使用默证(这是司马迁作《史记》的一贯态度,我也这么看)。
比如,上面讲的基本史实,长勺之战在公元前六八四年,齐灭遂和柯之盟在公元前六八一年(灭遂在夏天,盟柯在冬天)。
《齐世家》记齐败鲁,上距长勺之战已三年,鲁胜长勺,并不能证明柯之盟前,鲁未三败(当时齐强鲁弱,鲁一胜三败,不足为奇);鲁献遂,可能也是对齐灭遂的承认(属于合法性问题)。
至于春秋时不应有刺客,或当时还没有匕首(见上引《史记会注考证》,1551页),这些也是揣测和估计,不能当证据。
研究宋代辨伪学,我有一个看法,就是这里面有儒家道统的干扰,比如宋人疑《孙子》晚出,诋其书下流,即多源于他们对世道人心的估计。
前人不敢相信《刺客列传》,主要也是这类考虑。
这就是,凭他们估计,春秋时代,世道人心虽不好,但尚未堕落到战国水平,鲁庄公和曹刿都是体面人物,不该在国际外交场合,行此野蛮无礼之事。
况且,即便真干,也只能雇佣杀手,何必亲自为之。
其实不然。
我不但相信,春秋时代可能有刺客,而且从考古发现看,当时肯定有匕首(中国的兵器,短剑实早于长剑,西周、春秋皆有之)。
证据是什么?很简单。
司马迁讲四大刺客,其中两人都是春秋时人,一是曹沫,一是专诸。
如果大家对曹沫有怀疑,专诸刺王僚,怎么否认?他可是明见于《左传》的著名刺客(昭公二十和二十七年,写法略异,是作“鲼设诸”,《汉书·古今人表》把曹刿列入第三等,把专诸列为第七等,似以后者身份比较低贱,但曹刿的出身也并不高贵),绝非太史公的杜撰。
更何况,还有一条很过硬的证据是,《孙子·九地》说“吾士无余财,非恶货也;无余命,非恶寿也。
令发之日,士卒坐者涕沾巾,偃卧者涕交颐。
投之无所往,诸、刿之勇也”,“诸”是专诸,“刿”是曹刿,也分明是以这两大刺客并说,用他们的榜样,鼓励士兵拼命(等于林彪说的“枪声一响,老子今天就死在这个战场上了”)。
现在,治军事史者,或以为只有“堂堂之师”、“正正之旗”,才叫军事,殊不知我国兵法,自古就有另外一路。
比如,《吴子·励士》说:“今使一死贼伏于旷野,千夫追之,莫不枭视狼顾。
何者?恐其暴起而害己也。
是以一人投命,足惧千夫。
今臣以五万之众,而为一死贼,率以讨之,固难敌矣。
”这和《孙子兵法》的说法就是完全相似。
我们看吴起之死,犹“示子吾用兵”,令围攻他的楚国大臣坐三族之罪,他是实践了自己的理解。
自古师旅,皆道孙、吴,这不是兵法是什么?我们明白这一点,就不会说,军事家怎么可以当刺客了。
其实,什么样的暴力都是暴力,美国这个国际警察说流氓国家不许有大规模杀伤武器,那只是合法性的解释权在谁手里。
其实,在使用暴力这一点上,历史上的流氓、黑帮和警察,他们的角色经常是互换,比如黄金荣,他就既当过小流氓,也干过巡捕房,而且还是总统的老师,上海和全国的闻人和贤达。
看看美国的黑帮片(如著名的纽约黑帮和芝加哥黑帮)吧,这对理解当代的政治和军事很有帮助(美国的国防部长就很欣赏这些老前辈)。
现在,没有哪个词比“恐怖主义”更为流行,也没有哪个词比“恐怖主义”更为混乱,光是定义就有一二百种,剑拔弩张,各说各的道理,立场不同,根本无法对话,这里不必多谈。
但军事家也可以当刺客,还是不必大惊小怪,更没有必要拿道德来说事。
刺客不等于坏蛋,军事家也不等于好蛋。
最后,简单总结一下,我们可以说,曹刿就是曹沫,这是没有问题的。
至于此人是否当过刺客,我只能说,这是古人的成说,而且从《孙子兵法》看,还很有根据。
它不仅见于战国秦汉的古书,也被《史记》采用。
司马迁讲曹沫,特意记载的就是他劫齐桓公的壮举,不但《刺客列传》讲,还载之《年表》与《齐世家》、《鲁世家》,反于论战之事不置一词,可见这种说法在汉代影响非常大。
学者怀疑,可以,但如果不是别有所见,我们还是应该尊重古人,至少是留有余地。
我希望和古人沟通,也希望和读者沟通。
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
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写于北京蓝旗营寓所 原载《读书》2004年第9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