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残联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残联落实县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 XX年8月14日至9月1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残联进行了巡察,XX年10月19日将巡察意见进行了反馈。
巡察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县残联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四个方面存在的20个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建议。
党组高度重视县委巡察发现的问题,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就巡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专题研究,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xx县残联关于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
根据县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对县残联巡察反馈意见》的要求,现将我会整改工作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迅速部署,抓紧抓实巡察整改任务 县残联党组对县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高度重视,照单全收,坚决贯彻,立行立改,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紧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统一思想,及时部署。
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在反馈会上,党组书记王维亚就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改任务作了表态发言。
10月20日,党组及时召开党组(支部)会,原
2020年残联工作计划
2019年党支部书记个人党建述职报告尊敬的领导、同志们: 根据县委组织部、县直工委《关于开展县直机关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XXX工委[20xx]31号)文精神,我会以党的XXX大和XX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强化党支部履行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促进夯实基层组织建设,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现将县残联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如下: 一、突出重点,夯实党支部建议我会于20XX年6月完成党支部的换届工作,新一届党支部班子更加注重“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真抓实干,大力学习推广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党支部会议事规则,遇到重大问题都必须经党支部会集体讨论决定后实施。
二、多措并举,增强基层党建活力 1、严格党员发展我会现有党员22名,为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性、合理性、严肃性、民主性,根据党员发展标准,严把党员入口关,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今年确定党员发展对象1名。
2、加强党员教育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通过召开各种会议、远程教育、警示教育、参观学习的形式,使党员从学中用,从用中学。
同时,为各党支部班子成员、后备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等参加培训, 述职人:
中国共产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
中国共产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2018-12-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直属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有效履行中共中国残联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直属机关纪委)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中国残联直属机关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和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第三条坚持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保护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坚持依纪依法办案,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为准绳,对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查处,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第四条直属机关纪委受中共中国残联直属机关委员会(以下简称直属机关党委)和中共中央国家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工委)的双重领导,受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央纪委)的指导。
第五条直属机关纪委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领导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各级纪检组织负责人应当带头发扬民
现任清镇市副市长名单
市委常委、副市长刘敬喜同志 在2009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会议上的讲话 ( 2008年11月7日)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安排部署2009年度我市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直接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亦纳入了我市 2008年政府“十件实事”工程。
2009年度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定于11月8日正式开始。
这关系到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巩固和提高,也是对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检验和促进。
2007年10月,我市全面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在方便城镇居民就医,减轻困难人群和低保人员就医压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效十分明显。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引导,参保缴费达到预期目标。
通过实施加强领导、强力推进,召开会议、大力宣传,组建专班、责任包保,部门联动、协调配合等举措,我市居民医保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工作目标。
截至2008年10月底,我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达97573人。
其中成年人33657人(普通城镇居民12331人,低保12953人,重残5231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3142人);未成年人63916人(在校学生61190人,16岁以下非在校儿童2726人),参保率达到73.7%。
征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435.7万元。
二是各类人群普遍受惠,居民医保初见成效。
《应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实施以来,全市享受居民医保住院待遇共计1408人次,占参保人数的1.4%;共申报医疗费用671万元,按政策实际支付286万元,支付率为42.6%,整个基金运行平稳。
三是就医格局发生变化,各级卫生组织得到发展。
居民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情况:乡镇社区医院195人次,占总住院人次13.9%;二级医院1045人次,占总住院人次数的74.2%;转外168人次,占总住院人次数的11.9%。
改变了以往居民住院就诊集中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格局,乡镇、基层卫生组织居民住院率明显提高,他们也从中得到了发展。
四是基础建设不断加强,经办能力得到提升。
为了搞好我市居民医保试点工作,市政府从增加人员编制等方面予以了大力支持。
目前,市医保局已完成6名工作人员的招录工作,及时更新、完善了办公设施,完成了孝感市统一开发的城镇居民医保信息网络移植工作,定点医疗机构前台结算系统已安装到位,城镇居民数据清理、整合、迁移和上线运行工作已全面完成,运转正常。
通过这些努力,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医保经办能力。
我市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工作,得到了孝感市政府及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评估督导组的肯定。
应该说,我们做好2009年度居民医保扩面征缴工作是有平台、有基础、有经验的。
尽管如此,我们还有不少问题需要重视和解决。
如在参保对象上,需要加大对年轻居民的宣传力度,改变不生病不愿主动参保的观念;在医保政策上,要着力宣传新调整的政策内容,增强政策的吸引力;在结算方式上,在进一步完善缴费平台,完成与定点医院信息网络对接实现前台结算。
市政府办公室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鄂政发〔2008〕25号)和《关于全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鄂政办电〔2008〕213号)精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精神,明确目标,大力宣传,精心组织,积极征缴,加强领导,搞好协调,确保任务完成。
在这里,我强调说明2009年度扩面征缴工作中几个需要把握的方面。
1 、结合政策调整,有针对性开展宣传发动。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鄂政发【2008】25号)文件精神,孝感市政府已于11月6日出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文件将于近期下发,参保居民将受益更多、获利更大。
因此,各处、镇、场、市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保定点单位,各社区都必须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手段,使政策家喻户晓,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居民参保、续保。
一是宣传调整后的参保范围。
从今年开始,参保范围将扩大到城镇学校就读的中学生、城市规划区内的失地农民和长期进城务工农民工的非从业家属。
农村户籍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不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是宣传调整后的补助标准。
在个人缴费不变的情况下,财政补助比上年有所增加,其中中央财政增补20元\\\/人,地方财政增补10元\\\/人。
三是宣传调整后的报销比例。
将原规定城镇居民在当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惠民医院、乡镇卫生院住院起付标准以上费用报销比例,由60%调至75%;在当地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由55%调至65%;在当地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由50%调至60%;转当地以外医疗机构的,由40%调至50%;低保人员在惠民医院就医,其享受惠民医疗减免和医疗保险规定报销之和原则上不低于85%。
四是宣传调整后的保险待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重点用于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适当兼顾普通门诊。
在普通门诊上,将把筹资总额的10%左右用于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在门诊慢性病上,对患有冠心病、高血压(Ⅱ以上)、中风后遗症等11种慢性病的参保居民,从2009年开始,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惠民医院就医的,每一个保险年度,居民本人先支付医疗费用300元,300元以上的部分按50%报销,一个年度内最高享受额度为800元;参保居民在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按20%比例报销,一个参保年度内每人普通门诊的累计报销不超过100元。
提高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建立医疗费用二次补偿制度。
将原规定连续缴费5年以内的最高报销限额由3万元提高到8万元;连续缴费超过5年的,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
建立医疗费用二次补偿制度,在每个医疗保险年度结束时,视医疗保险基金结余情况,针对结余基金,留足一定比例的风险储备金后,将余下部分用于当年二次补偿。
2 、坚持分类指导,全力开展基金收缴。
一是立足学校,做好学生扩面工作。
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整体扩面,教育部门负责填报在校学生参保登记表,医保局负责核定缴费。
在今年的9-10月,在市教育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各学区、学校的积极配合下,开展了在校学生的参保组织工作,目前已组织近5万在校学生参加了居民医保,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这是一个很好的开端。
下阶段,要继续做好在校学生的参保组织工作,根据“中心城区整体纳入,乡镇确保两个中心”(中心初中、中心小学)的原则,抓重点、促平衡,确保完成61250人的在校学生参保任务。
二是依托经办网点,做好居民参保工作。
中心城区依托城中办事处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大厅以及市劳动保障局服务大厅,做好辖区内每一个居民的扩面续保工作;乡镇依托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做好当地居民的扩面续保工作。
要明确一个统一的工作程序,即由经办网点进行参保登记,医保部门现场核定,地税部门现场开票(或医保部门现场归集),银行现场收款,派出所现场维护秩序,实行一站式全程办理所有手续。
三是做好低保人员、重残人员的续保工作。
以民政局审批的2008年10月底所有在册低保人员名单为依据,以残联发放的残疾证(国家二等残疾以上)为准,对于符合条件的低保人员和重残人员实行全部免费续保。
四是规范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参保资格认定工作。
要根据市劳动保障局下发的《关于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参保资格认定及操作办法的通知》,规范这类人群的资格认定,从严把握,以确保他们待遇的落实。
3 、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调整体联动。
居民医保工作,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情,而是政府的一项中心工作,搞好居民医保工作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
各部门、各处、镇、场、各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要有大局意识、全局观念,我们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站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应城经济发展的高度,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居民医保工作目标,共同把这件惠及百姓的好事办好。
为此,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指挥协调作用,地税部门要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优化参保流程,让居民参保只进一个门,一次性办结,要保证乡镇居民就近参保缴费、城区居民当场参保缴费;教育部门要按照“中心城区整体纳入,乡镇确保两个中心”的原则,负责将全体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
民政部门要及时提供低保人员完整信息,并及时沟通动态管理情况;残联要从严把握标准,严格认定;财政部门要将地方补助资金列入预算,及时拨付;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的管理,提供优质医保服务;公安部门要及时提供人员信息,便于居民参保。
同时要安排警力,维护参保现场秩序;城中街道办事处要按照“社区不漏户、每户不漏人”的原则,发挥龙头示范作用,搞好城区居民参保工作。
劳动保障部门要落实包保责任,搞好业务指导。
同志们,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市政府将居民医保工作纳入了2008年对全市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工程。
由于居民医保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为了完成这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市政府办公室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鄂政发〔2008〕25号)和《关于全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鄂政办电〔2008〕213号)精神,制定了《2009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目标》,各地要高度重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大力宣传,积极组织和引导广大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并定期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参保工作进展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导小组,到各地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进行通报表彰,对进展缓慢、影响全市工作进度的予以通报批评,确保圆满完成2009年度城镇居民医保扩面征缴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