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团员团费应是多少
团费缴纳标准: 1、凡有工入的团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资收入为基数(见附注),按以下比例交纳团费。
(1)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 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2)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临时工、协议工团员,在有工资收入期间,按上述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2、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其他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5角。
3、学生团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
带薪学习的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4、城市和农村中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团员,每月按上季度交纳所得税后平均月收入,参照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5、没有经济收入或依靠抚恤、救济为生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2角。
团员如确有生活困难,无力交纳团费,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同意,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6、解放军武警部队的团员交纳团费的标准,由总政组织和武警部队政治部决定。
7、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8、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如何正确对待消防部队改革
当前消防部队面临着体制机制改革、规范福利待遇、工作压力增加等各方面的困扰和矛盾,官兵的思想工作极为重要。
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官兵的思想工作。
第一:要走出个人的小圈子,融入强军大局。
认清改革形势。
尽管此次福利调整对消防官兵的生活影响很大,但从大局上看,这是党中央、中央军委实施的安心工程、强军工程,是一项重大战略措施。
同为党领导下的军队,消防部队不能有特殊化、更不能特权化。
而从形势上看,福利待遇规范是全国上下之普遍现象、大势所趋,消防也不能例外,是必须接受的事实。
第二:之前的某些福利,实质上是“灰色收入”,被规范被取消,是理所当然的、迟早要发生的事情,必须理性对待。
在此大背景下,消防部队如果不紧跟而上,那就是不讲纪律,不守规矩。
第三:现行体制下,消防部队经费实现部队和地方两条线供给,加之地方消防工作责权还不够明晰,导致开展工作经常单打独斗,甚至时常面临行政干扰。
而作为防灭火主体的消防官兵,受现役制影响,警力不足,骨干队伍也难以长期保留。
当前,消防体制的弊端正在显现,某种程度已经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与国防与军队建设改革不相适应,消防体制改革已经箭在弦上,不再是改与不改的问题,而是怎么改的问题。
消防工作作为一项永恒的公益事业关乎社会安全发展,关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无论怎么改革,都会朝着有利于消防事业的方向发展,应该充分相信中央的决策部署,坚决拥护中央的改革决定,始终坚定消防事业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第四:不为谣言所惑。
今年,有关消防体制改革、福利调整的传闻在部队内风生水起,成为官兵关注关心的话题。
而部分领导干部,面对这些道听途说、私下议论,不敢“拍案而起”,旗帜鲜明的予以制止,有时甚至还参与打听,成为谣言的传播者。
这说明政治纪律这根弦绷得还不够紧。
为此,部队必须明确政治纪律,做到“三个决不”,即决不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散播丑化党和国家以及消防部队形象的言论;决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以及未经证实的改革政策消息。
第五:要秉承军人的好品质,正视改革阵痛。
不忘入警初衷。
“好男儿要当兵”,这是许多消防官兵的入警初衷,初入警营,都有一种保家卫国的豪迈,真正干了消防后,对赴汤蹈火更是引以为豪。
可以说,崇高的职业使命,支撑着每一名官兵的前进与成长。
而目前,少数同志丢失理想信念、工作拖沓、纪律放松,这种消极态度,不仅影响工作,还让别人看低了人格,有损于“消防军人”这一光荣称号。
做一名合格的军人,就应该少考虑福利待遇多少,多考虑自己离合格军人的差距;少计较工作有多辛苦,多想想自己有没有尽职尽责,始终做到不忘初衷、善始善终。
第六: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坚持“两手抓”,不仅抓好教育引导提高觉悟,更要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要努力解决好官兵个人住房难、子女就学难、家属就业难、伤病就医难、心理疏导难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相关福利政策和待遇保障。
要成立消防公益基金会,加大对因战因公牺牲、伤残、患重大疾病和因家庭受灾、特困家庭等官兵补助慰问力度。
同时,切实保障好官兵在探亲、休假、调休等方面的权利。
武警消防部队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的一个警种,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部门,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担负着公安消防保卫任务和应付突发事件的双重职能,新《消防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消防部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武警消防部队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和供给标准,享受解放军的同等待遇。
消防部队人员配额为国家兵役编制,人员工资服装生活费由国防经费支出,所需消防车辆及装备器材等消防业务经费由所在地方财政开支。
公安部消防局,为正军级单位,列公安部第七局。
如何确保武装守护押运服务安全和枪支管理安全
为官不为的具体表现(一)为官不为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一是失去好处、士气低迷。
自八项规定出台后,有的干部认为现在有人请吃饭喝酒也不能去了,公车也不能乱用了,发的福利也少了,相比以前罗刹打了,觉得实在是没劲。
于是该管的事情也不管了,该负的责也不想负了,于是没有了干事创业的热情。
二是缺乏钻研、黔驴技穷。
少数领导干部对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转变方式等新任务不熟悉、不学习、不钻研,开展工作不得要领、无所适从;另一方面在“擦边球”、“闯红灯”、搞规避变通、靠吃喝处感情、拉关系跑项目等传统打法不能用的情况下,工作思路不宽,新的方法不多,有的甚至束手无策。
三是胆小怕事、裹足不前。
有的干部在工作中怕担责任、冒风险,担心踩到红线、触犯规则,把“不出事”作为最大原则。
他们畏首畏尾、缩手缩脚、患得患失,心心念念的是自保,谈何维护群众利益
俗话说得好:“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我们的领导干部,绝大部分是由财政供养。
这些钱从哪里来
都是老百姓上的税,是他们的血汗钱。
老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所以作为公职人员,身在其位,必谋其职。
不然怎对得起自己领取的薪水
怎么担得起组织对我们的信任
除了领导干部要提高自觉性,更需要组织、人事、纪检等部门采取相关措施。
一要加强思想教育。
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导,从而坚定干部理想信念,强化群众观念,牢固树立为民意识,增强党性意识和宗旨意识,培养创新精神,激发奋斗激情。
二要加强制度建设。
制定出台严格的查处惩治制度,还要坚决逗硬惩处机制。
抓典型、树案例,要让那些“为官不为”之人看到党和政府惩治“不为”的决心和行动,让他们知道,“不为”也是一种腐败,进而改变工作作风。
三要加强督查问责。
对占着位子不干事的,该教育的教育、该批评的批评,不能睁只眼闭只眼,姑息迁就、放任自流。
让不为者受到惩戒,把为官动机不纯者坚决清理出干部队伍,要让干部随时都不敢懈怠、不敢失职。
为官不为的具体表现(二)官,是众多职业中的一种。
作为个体,选择“为官”,就是运用合法的职位公权来服务公众、服务社会。
从职业角度讲,“为官”必须尽官职所赋予的责任,如同当教师必须尽教书育人责任、当医生必须尽救死扶伤责任一样。
“为官必为”就是必须安于自己的官职,勤守自己的官责;反之就是“为官不为”,就是放弃做官应尽的责任,这是渎职。
这种行为一旦泛滥,就有可能使整个社会沦为“无责的社会”。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把官业群体看成是“无私奉献”的特殊群体,以至于忽视了官业群体本身是一个“俸禄”群体,即当什么级别的官,就有对应标准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为官不为”的实质是只拿“俸禄”,不干实活儿;只讲报酬,不做付出,因此是一种“不劳而获”的“食利”行为。
这种行为一旦合法化,就会破坏“按劳分配”制度,引发人们的不满。
任何人不论从事任何职业,其享受多少权利、获得多少利益,就必须担当与之相对应的责任,付出相对应的劳动。
对为官者来讲,国家给予某个职位的薪酬福利和对干部的选拔任用,()是与该职位的为官者为人民尽了多少责任,办了多少好事实事相对等的。
同等职位的人,为人民谋利越多,获得升迁的可能性就越大。
“为官不为”既是在破坏权责对等的基本社会道德,也是在消解普遍平等、公正的社会价值导向。
其实,“为官不为”现象一直存在,只是目前被反“四风”的“照妖镜”照出了原形,使一些官员备感“为官不易”。
反“四风”不过是要求所有在职为官者遵守基本的职业要求。
但反“四风”为何引发出某些公务员备感“为官不易”的反弹效应呢
唯一可以解释的是,在未反“四风”之前,当官太容易、太自由了,可以想干活儿就干,不想干活儿就不干。
正因为如此,才有反“四风”。
反“四风”,就是反“为官不为”,就是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坏风气。
所以,“为官不为”的根本危害,就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盛行,一些领导干部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为官不为”何以会造成“四风”盛行
这是因为:第一,“为官不为”就是不干活儿,就是不干实事,但又要出政绩以谋求升迁,所以只能搞既应付上面、又应付下面的形式主义;第二,“为官不为”就是只追求权力,不担当责任,自然就会形成官僚主义,因为官僚主义本质上是权力主义:权力创造淫威,淫威逼迫服从。
而淫威与服从,是当官既不作为,又有政绩的两种操作方式;第三,当官一旦放弃责任而追逐权力,其生活目的就是享乐。
追求权力和谋取更大的权力,是为了保障享乐和提升享乐的水平,而享乐自然滋生出奢靡之风的盛行。
“为官不为”不仅危害干部队伍,更祸害社会,破坏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阻碍社会的健康发展。
因为良好的党群关系是建立在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基础上的,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是通过为人民群众解困解难而积淀形成的,因而,维护良好的党群关系,建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必以官员们“勤政为民”为己责;相反,“为官不为”完全违背了基本的为官之道,凡事以说为能,以装样子、摆架子、做形式为要,严重脱离群众、脱离基层,脱离问题本身,凡事拖延、应付。
所以“为官不为”一旦泛滥,不仅破坏党群关系,损害政府形象,而且将从根本上损害人民利益,危害国家,阻碍社会健康发展。
为官不为的具体表现(三)当前,随着刹“四风”的持续深入,一些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的“为官不为”现象有抬头之势,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深入探究“为官不为”的表现和成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对于深入整治“四风”、优化从政环境、形成良好政治生态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一、望闻问切:深入查摆“为官不为”主要表现1、求稳怕乱,规避风险“做样子”。
一是固步自封只求“过得去”。
全面深化改革、打破利益固化藩篱,是当前推进科学发展的重大任务,必须要有股闯劲和拼劲。
而少数干部不敢闯、不敢干,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凡事都要等着上面下指示、等着别人探路子、等着外地出经验。
特别是一些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求稳怕乱,觉得“船到码头车到站”,不愿再吃苦挨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二是明哲保身乐于“当好人”。
有的为了所谓的“干净”、爱惜“羽毛”,认为不工作、少干活就能够防止出错,为“不干事”找借口。
不愿意干“得罪人”的活儿,怕惹麻烦、招非议。
有时疲于应付上面检查、糊弄下面搞形式,装样子、走过场,工作不务实。
比如,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在官场以清流自诩,绝不多事,正是由于在任职期间“严重不负责任”,致使衡阳市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时发生严重贿选案件。
三是漠视机遇工作“不主动”。
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难得机遇,“抢抓”发展的意识淡薄了。
少数干部习惯于过去“跑部进京”送土特产争取政策、争取项目资金,现在不让请客送礼,缺少了“润滑剂”,正常的汇报也顾虑重重,生怕别人不给面子,跑的积极性也没有了。
2、空喊口号,不见行动“唱调子”。
一是不尚实干尚空谈。
有的在谋划思路上喜欢大手笔,发展前景上描绘得云遮雾罩,汇报工作时口若悬河,口号喊得震天响,就是“只打雷不下雨”,坐而论道,光说不练,不见实际行动。
二是急功近利忙宣传。
有的忙于自我设计“升迁图”,求显绩忽视潜绩,没有“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工作刚一开始,经验就总结出来了,看似热热闹闹,其实最后都是“败笔”。
三是印发文件当落实。
对于上级的决策部署,有的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文件印发就算贯彻,召开会议就算落实,不督办、不深入,最后工作要求都落空。
3、安于现状,庸碌无为“混日子”。
一是消极抵制不作为。
表面上对“八项规定”高调拥护,行为也有所收敛,但是内心却产生“饭不能吃了、酒不能喝了、福利也少了,干脆什么也别干了”的错误思想。
一些窗口单位“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就是事难办”,一句“业务已受理,请耐心等待”,随后便石沉大海。
二是拖拖拉拉“打太极”。
有的抱着拖一天算一天的态度,“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上级安排的任务不主动完成,能混过去就混过去。
面对群众的诉求、企业的困难,别人急得如热锅蚂蚁,可他却总是打太极、踢皮球、慢腾腾、冷冰冰。
比如,德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廖继敏,未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导致办事人员往返数次,最后在强大舆论压力下,市人社局被迫向当事人道歉。
三是不思进取图安逸。
有的不学习政治理论,热衷于“花边新闻”,上班时间浏览购物网页、炒股等,对工作不思考不研究,看上去坐在办公室,实际上“身在曹营心在汉”。
4、回避矛盾,遇到问题“绕弯子”。
一是瞻前顾后“躲猫猫”。
有的因噎废食、怯步不前,怕影响关系,怕惹火烧身。
还有的怕损害个人利益,怕丢选票,满脑子条条框框,对棘手的、得罪人的工作,一躲、二推、三拖,攻坚克难往后拖,棘手问题不敢碰,遇到问题绕着走。
二是随波逐流“和稀泥”。
有的信奉“中庸”之道,认为“羊跟大群不挨打,人随大流不挨罚”,认为事业心越强越容易被打压,扎扎实实为老百姓办事不如与领导搞好关系,特别是在换届前后,宁做“温吞水”、不说过头话,不左不右随大流。
三是见风使舵“两边倒”。
有的选择性办事,上边说了就办,下边说了却不办;领导看得到的就做,领导看不到则不做;有人请托就干,没人请托则不为。
更有少数身处关键岗位的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不给好处不办事,甚至把“不作为”作为勒索的“钓饵”,用来谋取更多的利益。
5、不能担当,急难险重“撂挑子”。
一是重大事件“离得远”。
有的平时张口就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一旦面对急难险重任务,需要冲锋一线就找不着人,紧要时刻撂挑子、重要关头掉链子,怕吃亏、怕吃苦,主动为组织分忧的少,推脱责任的时候多。
二是遗留问题“看不见”。
有的对历史遗留的“包袱”和“麻烦”,“新官不理旧帐”,不愿面对陈年旧事,群众的问题一年一年往下拖,导致上访不断。
比如,兴城市红崖子镇二道边村干部在小吃部吃饭打白条178张,累计欠款48800元,随着时间推移和人员的变迁,后来任职的村主任拒绝承认这些白条子,老板讨债3年无果。
三是划清界限“我不管”。
有的善于与上下左右搞“责任明确”,配合意识差,大局观念不够。
有的招商引资项目,从引进到开工,要在部门之间“推”十几个来回,企业搞得晕头转向,苦不堪言。
6、掩盖问题,欺上瞒下“捂盖子”。
一是报喜不报忧。
有的怕承担责任,不主动面对媒体、舆论,不主动向上报告,遇事总想捂着盖着,面对重大网络舆情、安全事故、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最后导致纸包不住火,事态失控,小问题拖大,大问题拖“炸”。
二是抓钱不抓事。
有的遇到有利可图的事就“抢过来”,一看是棘手的事就“推出去”。
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私利至上,收了好处就对违反党纪国法的人和事不管不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之任之,直到民怨沸腾、捂不住了才羞羞答答去处理。
三是唯上不唯实。
有的对上级的指示要求,照抄照搬,不结合实际落实,对群众的诉求置若罔闻,不关心群众的冷暖。
为争取更多国家惠民政策资金搞多报、做假帐,为截留各类补偿款,欺上瞒下不落实政策,搞得民怨沸腾,群众意见很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