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看待不敢腐 不能腐 不想腐
浅谈“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建设浅谈“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
但在实际工作中,“三不腐”机制建立还存在薄弱环节,如对查办案件力度不强,腐败发生和查处几率形成反差;制度缺少衔接和配套,执行偏软;监督的主客体之间地位失衡,同体监督尚未得到很好解决;在教育层面重说教、轻培育,重引导、轻提醒等等。
因此,在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时期,构建“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更高要求,需要引起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一、强化查办案件,建立“不敢腐”的有效机制“不敢腐”主要靠惩治。
要建立健全反腐败的法治基础,并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人惩治一人、“打虎”与“拍苍蝇”并举,让贪官为贪腐付出沉重代价,从而警戒后人。
纪律的生命力、震力在于严格执行。
只有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惩违纪腐败行为,以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高压态势,才能形成有效震慑,让党的纪律成为真正“带电高压线”。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维护纪律严肃性。
监督是纪律执行的保障。
只有将党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刻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让违纪行为无所遁形,迅速曝光于众,必被查处,才能敦促党员干部时刻检点自己的言行,杜绝违纪。
因此,各级纪律检查部门要坚持铁面执纪,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敢于
如何理解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含义
不敢腐败,是受限于严厉的法律惩罚制度,是一种被动的无奈,地最低端的。
不易腐败,是建立在完善的管理制度上,是中等的境界。
不想腐败,是发自内心的,是一种最高境界。
如何做到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
一个领导干部,组织培养起来很不容易,但自己要堕落下去却很容易。
干部堕落,受到处理,个人断送政治前途固然令人惋惜,但党组织受到的伤害同样不能小觑。
因此,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要着眼于未雨绸缪,坚持抓早抓小,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错酿大祸。
让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其根本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使我们不受伤害或少受伤害。
发生腐败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少数领导干部放松个人主观世界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具有“想腐败”的思想动机;的机制还不够健全,权力过于集中在少数人,使领导干部存在“能腐败”的客观条件;对腐败行为的及时发现、严厉惩处的方法、措施和途径还需要进一步探索,使领导干部诱发“敢腐败”的。
让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既是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进一步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基本路径。
实践证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得比较好的人,有良好党性和的人,就比较能做到自律,就能顶住诱惑。
让领导干部“不想腐”,就是要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和,常补理想信念之“钙”,形成“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
通过对领导干部进行持续不断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行为规范的教育,使其在行使的过程中自觉地限制私欲的膨胀,从而达到清正廉洁的目的。
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防微杜渐,自觉抵制名利、金钱、女色的诱惑,做到一尘不染,两袖清风,永葆共产党人的革命气节。
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避免一些地方存在的“牛栏关猫”式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才能让真正用于公众。
让领导干部“不能腐”,就是要从源头抓起,从完善机制入手,形成一整套“不能腐”的严格制度体系,使腐败的“成功率”大大降低。
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尽快形成使腐败分子难以得逞的体制、机制、法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拓宽监督渠道,也就是通过一整套完备的制度、法制和机制规范领导干部对的使用,使其难以滥用权力、以权谋私。
运用严刑峻法对腐败分子实行严厉的制裁,让腐败分子在政治和经济上付出高昂的代价,才能使那些、胆大妄为之徒断然止步。
让领导干部“不敢腐”,就是要加大执法力度,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和社会氛围。
加大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对腐败行为的惩治力度,使行政权力的运行处于众目睽睽之下,避免“暗箱操作”,一旦出现腐败现象,有畅通、敏捷的检举、控告、罢免等制度来揭发和制止这种行为,不使腐败分子“痛苦一阵子,幸福一辈子”,而是使腐败分子“提心吊胆一阵子,痛苦折磨一辈子”。
如何让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
要让领导干部“不想腐”,就要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常补理想信念之“钙”,形成“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
通过对领导干部进行持续不断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行为规范的教育,使其在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自觉的限制私欲的膨胀,从而达到清正廉洁的目的。
要让领导干部“不能腐”,就要从源头抓起,从完善机制入手,形成一整套“不能腐”的严格制度体系,使腐败的“成功率”大大降低。
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尽快形成使腐败分子难以得逞的体制、机制、法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拓宽监督渠道,也就是通过一整套完备的制度、法制和机制规范领导干部对公共权力的使用,使其难以滥用权力、以权谋私。
要让领导干部“不敢腐”,就要加大执法力度,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和社会氛围。
加大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对腐败行为的惩治力度,使行政权力的运行处于众目睽睽之下,避免“暗箱操作”。
一旦出现腐败现象,有畅通、敏捷的检举、控告、罢免等制度来揭发和制止这种行为,不使腐败分子“痛苦一阵子,幸福一辈子”,而是使腐败分子“提心吊胆一阵子,痛苦折磨一辈子”。
调研报告:关于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调查和思考
调研报告:关于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调查和思考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市纪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按照“三前一后”(教育在前、规范在前、告诫在前、惩治在后)工作方法,积极践行“四种形态”,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严明纪律正风肃纪,重拳出击惩治腐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初步构建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一)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始终坚持反腐败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2964件,同比下降50.43%;初核1796件,同比上升48.80%;立案881件,同比上升241.47%;处分866人,同比上升191.58%,呈现“一降三升”的态势,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
一是严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行为。
聚焦土地出让、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了市水务局原局长杨某某、滨河新区园林水务局原局长王某某、XX工业园管委会原副主任吕某某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二是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三不”案件。
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级不高,但影响较大;金额不多,但性质恶劣;事情不大,但反映强烈”的“三不”案件作为关注的热点、查办的重点,组织开展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农村基层干部“雁过拔毛”、吃拿卡要等问题,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反腐败的成果。
三是
如何看待不敢腐,不易腐,想腐
不敢是害怕做出实际的行动不易是不会去这样做想是心理活动
官员离“不想腐”还有多远
目前,官员“不敢腐”、“不能腐”已初见成效,这是实现官员“不想腐”的重要一步。
通过反腐的高压态势,形成对官员强有力的震慑,营造出“不敢腐”的氛围;通过对个案的集中查处和依法审判,给领导干部“不能腐”的心理威慑;通过完善权力约束和监督制度,让官员尤其是掌握重要权力的领导干部感受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制度严密,并对制度产生由衷的敬畏,能够清醒意识到一“腐”铸成千古恨,时时刻刻警醒自己“不能腐”。
无论是“不敢腐”,还是“不能腐”,对于掌握公权力的各级官员来说都是一种“被动不腐”。
一旦法规制度失去效力,业已构成的“不能腐”局面就会崩溃,腐败问题不仅会卷土重来,甚至还会变本加厉。
由此可见,实现“不能腐”既不是最终目的也不是一劳永逸,“不能腐”不代表“没有想法”,制度建立得再严密再完善,也不可能保证完全无缝可钻。
只要对腐败的“想法”在,就不可能保证没有腐败行为的出现。
因此,我们不仅要清醒认识到“反腐永远在路上”,更应当在“不能腐”的基础上构建“不想腐”的廉政信仰。
反腐不能仅仅局限于对官员群体内的“头痛医头”。
虽然掌握公权力的官员、领导干部是腐败行为的“当事人”,但其腐败心理的产生和腐败行为的过程,却与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某些“气候”密切相关,更与封建思想沿袭下的“升官发财”意识密不可分。
一些老百姓甚至也存在“我当官也会贪”的心态,客观上造成了廉官处境的尴尬。
所以要让每个官员都树立起“不想腐”的信仰绝非易事。
因此,我们在基本实现“不敢腐”、初步达到“不能腐”的关键时期,更需要通过大力度的反腐倡廉行动,来营造整个社会“以贪为耻”的氛围,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树立起“不想腐”的坚定信仰。
相比以高压反腐和制度建设就可以很快解决与震慑的“不敢腐”“不能腐”,要让官员树立起“不想腐”的信仰,在短时间内很难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因此,我们既要有充足的信心,更要有足够的定力和耐心,特别是要通过法治高压反腐和健康社会道德教育相结合,逐步让整个社会风气发生根本性的转变。
社会风清气正,腐败也就失去了滋生的土壤,官员“不想腐”的时代就会离我们越来越近。
全面从严治党心得体会,我该怎么做
要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学习,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
从严治党,必须从严加强作风建设。
要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八简两风”和市委“十个严禁、五个严格”要求,从小事做起,严格规范个人的言行,争取成为一名“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党员干部。
严字当头、从严要求、坚定理想。
为基层服务、为党的事业献身,忠诚党的事业,踏实工作,乐于奉献。
把做好每项工作、每件事情作为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座标”,成为全心全意服务于民的党员。
如何构建“不能腐”的体制机制
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是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战略举措,是党心民心所向。
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必须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惩治和预防相结合、治标与治本同推进、自律与他律相统一,着力在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筑牢拒腐思想根基上下功夫,努力构建党员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一、高悬惩腐之“剑”,形成强力震慑,着力构建党员领导干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
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严格依纪依法查处各类腐败案件,党内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这表明了我们党惩治腐败、坚决清除腐败分子的坚决态度、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
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必须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继续保持惩治高压态势,牢固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切实形成反腐整体合力,把腐败蔓延的势头遏制住,让政治生态的天空清朗起来。
1.坚持有腐必反,全力打好“攻坚战”。
腐败问题影响恶劣、反响强烈。
惩治腐败决不能讳疾忌医、养痈遗患,必须坚持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要在惩治态度上坚持零容忍。
坚持有贪必肃、有案必查,“老虎”、“苍蝇”一起打。
对于腐败分子,要坚持腐败没有“特区”、反腐没有“禁区”,不管级别多高、贡献多大,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坚决予以严惩,绝不允许有法上之权、法外之人,真正做到不因权重而例外、不因根深而却步;对于贪腐行为,哪怕情节再轻、数额再低,也要有恶必除、有责必究,不因恶小而“知之不理”,不因初犯而“下不为例”,不因面广而“法不责众”,让每一个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
要在惩治力度上做到满功率。
坚持大案、小案一起查,既坚决查处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案件,对“压黄线”的问责,对“闯红灯”的出拳,对“涉禁区”的亮剑,进一步增强查办案件的震慑力,形成触高压线如飞蛾扑火的惩戒态势。
要在惩治方式上推进法治化。
反腐倡廉法规建设既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
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当前,要重点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法律法规。
同时,切实提高反腐败法律法规的执行力,严肃查处执法违法行为,让法律法规刚性运行,不断提高反腐败的法治化水平。
2.坚持久久为功,着力打好“持久战”。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要长期抓。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反腐倡廉建设提到了新的高度,连续打出惩贪治腐、正风肃纪的组合拳,一大批“老虎”、“苍蝇”应声落马。
但是,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的形势依然严峻,反腐的道路依然还很漫长。
必须牢固树立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做好长期作战准备,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抓住不放,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
要反复抓。
腐败问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治理一下就会好转,放松一会肯定反弹,必须下大气力反复抓、抓反复、一抓到底。
决不能一阵风刮过就停。
如果中途松口气、歇个脚,就可能反弹,甚至是更大范围、更大规模的反弹。
只有一丝一毫都不放松、一时一刻都不停顿,坚持不懈地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和强度,才能断绝腐败分子的从众心态、侥幸心理,以步步为营实现久久为功。
要及早抓。
抓早抓小是防微杜渐、遏制腐败的有效办法。
把抓早抓小落实好,可以挽救一批干部,净化一方风气,起到治病救人、加快治本的功效。
要着眼于未雨绸缪,本着对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坚持抓大不放小、抓小不养大,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做到有病马上治、小病及时医,避免“温蛙”效应,防止“腠理之疾”变成“膏肓之患”,小问题演变成大案件。
3.坚持全党动手,合力打好“整体战”。
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重大工作。
必须全党动手、齐抓共管,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
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
总书记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最重要的,就是在思想上把反腐倡廉建设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硬性任务来重视,牢固树立惩腐治贪不力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在行动上敢于担当,承担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勇于亮剑,承担推进责任,在反腐败斗争中加强协调、靠前指挥;善于统筹,承担支持责任,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撑腰壮胆、全力保障,以实际行动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要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要增强党的意识、责任意识,切实负起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查办案件、责任追究等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办相关部门落实反腐任务,严肃查处腐败问题,追究各级党委、职能部门治腐不力的责任。
同时,要坚持正人先正己、打铁自身硬,管好纪检监察队伍,解决好“灯下黑”问题,自觉当好遵纪守法的模范、廉洁从政的表率。
要落实部门的协同责任。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部门,是落实反腐倡廉任务的具体单位。
只有每个单位的治贪网眼织牢收紧,党的反腐大网才能百密不疏、坚而不摧。
一定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管好自己的分内事,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把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抓细做实。
领导干部要坚决杜绝麻木不仁、明哲保身的现象,做到不护短、不纵容、不留情,以实际行动使正气充盈起来,确保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二、扎紧制度之“笼”,铲除腐败土壤,着力构建党员领导干部“不能腐”的防范机制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
腐败的实质是以权谋私,反腐的核心是管住权力。
总书记强调,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要在制度的严密性上下功夫,要紧一点,朝严一点的标准努力,切不可“牛栏关猫”。
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必须针对权力配置、权力行使、权力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探索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把管权制度之“笼”扎紧关严。
1.强化制约,保证权力科学配置。
权力过于集中而缺乏有效制约,必然产生腐败。
必须把构建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作为全面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
要简政放权。
简政放权是激发市场、社会创造活力最直接的改革举措。
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作为政府权力“瘦身”、廉政“强身”的“先手棋”,下决心把该放的权力放下去,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把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交给市场,把社会力量能落实办好的交给社会,把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交给地方和基层,把政府该管的管住管好。
行政审批是行政权力的具体表现,要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改革审批制度,大幅度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通过“瘦身、放权、让利”,铲除行政审批中滋生腐败的土壤。
要依法确权。
权力的法理依据决定权力的行使边界。
要依照现行法律规章对行政权力进行清理和规范,全面开展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明确权力行使的依据、范围和责任,坚决取消无法律设定依据、部门用红头文件自行设定、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行政权力,确保权力来源合法、行使有据。
科学设定各项行政权力的运行程序和工作流程,固化权力运行的环节、步骤和时限,压缩自由裁量权的寻租空间,努力使行政行为程序合法、流程有序。
要科学分权。
权力只有科学分解,才能实现有效制衡。
要以权力行使既廉洁又高效为目标,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和权限,实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项目等具体事务的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建立健全“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形成领导班子成员内部相互制约和协调的权力运行系统。
按照“审查与批准相分离、定事与办事相分离、承办与监督相分离”的要求,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形成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2.强化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到监督,都可能被滥用。
要突出监督重点。
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身居要位、责任重大、权力相对集中,管人、管钱、管物、管政策、管项目等部门腐败易发多发,是强化监督的重点对象。
要强化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对于重大问题决定、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集体决策,明确决策权限、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建立决策考核评价、失误纠错和终身追责制度,防止“一手遮天”。
同时,紧紧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领域和环节,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防止权力滥用、寻租、扩张和异化。
要形成监督合力。
把党内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人大法律监督和司法监督、巡视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力量整合起来,努力实现监督内容和监督领域全覆盖。
高度重视网络监督的运用和规范,建立健全网络举报信息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进一步拓展群众监督渠道,扎实推进党员干部联系基层、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和信访约谈制度,推行领导干部公开述廉并接受群众评议,积极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把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保护好、调动好。
要自觉接受监督。
监督既是对权力行使的约束,也是对权力主体的保护。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俯首聆听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切忌横眉冷对,甚至抓辫子、打棍子,真正使接受监督成为常态、成为习惯、成为自觉。
3.强化公开,保证权力阳光运行。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马克思、恩格斯说过:一切公职人员必须“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这样“能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和“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
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度。
按照“减少层次、优化流程、提高效能、方便办事”的原则,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
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大力推进“三公”经费开支和预决算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形成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完整链条。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确保落实到位。
要提升权力运行透明度。
逐步推开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
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管理、电子监督、网上服务等平台。
疏通拓展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等主动公开渠道,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短信等现代传播方式,准确、全面、及时地公开信息,扩大干部群众的知情权,让阳光照彻权力运行的每一个角落。
要提升公民议政参与度。
提升公民议政参与度,是建设民主政府、法制政府,不断密切党群关系的内在要求。
各级党委政府要不断拓展群众参政议政的广度和深度,在作决策、定政策的时候,坚持开门纳言、集聚智慧,广泛倾听各方面声音,特别是相关利益群体的意见建议,使各项部署更加切合实际、更加贴近民意,不断提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三、筑牢思想之“堤”,增强拒腐定力,着力构建党员领导干部“不想腐”的自律机制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
总书记指出,共产党人要炼就“金刚不坏之身”,必须不断培植自己的精神家园,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始终把思想防线筑得牢牢的。
物必先腐,而后虫生。
大量事实表明,一些领导干部蜕化变质,往往是从思想道德防线失守开始的。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筑牢拒腐防变自律基石,以思想之“堤”阻挡贪腐浊流的侵袭。
1.坚定理想信念,拧紧防变“总开关”。
人生如屋,信念如柱。
理想信念动摇,就可能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
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抵御各种诱惑的决定性因素,毫不放松地加以强化。
要以学习强志。
同志曾经说过,不注意学习,忙于事务,思想就容易庸俗化。
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作为一种工作状态,作为一种生活习惯,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史国史,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切实做到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守不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信不疑,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坚定不移。
要以忠诚励志。
对党忠诚,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循的党性原则。
党员干部只有始终做到对党忠诚,才能保持昂扬向上的状态、敢于担当的韧劲、拒腐防变的自觉。
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组织意识,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时刻不忘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真正做到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
要以行动践志。
共产主义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顺应历史发展趋势的科学理想。
我们强调坚定共产主义信仰,不是说要天天高喊共产主义口号,去干“跑步进入共产主义”那种事,而是要把远大理想和现实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既仰望星空,又脚踏实地,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实干精神,为实现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而不懈努力,为“接力赛”中的下一棒积累一个较快的基础速度。
2.恪守为民宗旨,把正用权“方向盘”。
权力是柄“双刃剑”,为公则壮党威,为私必斩自己。
从查处的一些典型案例来看,腐败问题几乎都殊途同源,由公权私用所致。
党员干部必须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全部执政行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牢把握权力行使的正确指向。
要弄清“我是谁”。
公权姓公,人民赋予,每个干部都只是权力的行使者,不是权力的拥有者,只能用它来为人民群众谋取最大利益。
党员干部一定要视群众为亲人、把群众当主人,更好地认清自己、定位自己,始终牢记自己的公仆身份,坚持为政不移公仆之心,把责任举过头顶,把私利踩在脚下,把百姓装在心中,以赤诚之心赢得一片民心。
要明确“依靠谁”。
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是我们党执政的最牢固根基。
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
实践证明,只有充分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紧密团结群众,才能保证党的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价值观、立党为公的执政观,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与人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忘,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史观不丢,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要牢记“为了谁”。
任何一个政党都有自己的权力指向,为谁立命、为谁谋利始终是一个根本性、方向性问题。
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实现人民解放和幸福鲜明地写在自己的旗帜上,融入到全部奋斗实践中。
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把为了人民、服务人民、献身人民作为自己的鲜明政治立场,把是否实现和发展人民福祉作为检验一切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使我们党的执政地位获得更加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
3.坚守从政底线,系牢廉洁“安全带”。
总书记指出:“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守住底线。
”这里的底线,不是最低标准,而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坚守的硬性要求。
要严以修身,不失官德防线。
崇德修身对于增强自律能力具有基础性意义。
党员领导干部如果没有高尚的品行操守,思想就容易出错、道路就容易走偏、行为就容易失范。
要始终保持自励之心,正确认识自己,经常省察吾身,不断完善自我、修正自我。
要始终保持平和之心,正确看待职务升迁、正确看待岗位留转、正确看待名利得失。
要始终保持自强之心,争先进,创一流,以永不自满、永不停顿、永不懈怠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扑下身子把事做实干好。
要严以用权,不越纪律红线。
“纪律是霸道”。
如果党的纪律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守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坚决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始终做到地方和部门部署以中央精神为前提。
必须严守组织纪律,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好组织意图和领导个人意图关系,把班子集体智慧发挥好,以充分民主保证决策科学。
必须严守财经纪律,不为物欲所累,不为金钱所惑,管住自己、管好亲友和身边人,真正做到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私用。
要严以律己,不碰法律高压线。
“畏法度者最快活
”法律是种刚性约束,只有严格守法,人生才能轻松愉快。
如果把法律当成最松弛的低压线,时不时地去触碰,就会常常寝食难安、整天提心吊胆,终会东窗事发、受到法律严惩。
所以,一定要手握戒尺、慎初慎微,常除非分之想,常思贪欲之害,常怀敬法之心,常祛侥幸心理,真正做到自警自省、防微杜渐,自觉当好尊法、守法的模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