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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业绩造假心得体会

时间:2015-09-12 06:41

半年工作总结怎么写,(没有销售业绩)

如实写 你要是老板 谁都不可能刚上来就能有好的业绩 老板们都知道的 是造假 还是 如实写 就看你的了 老板喜欢你如实写 你就如实写 老板喜欢造假 你跟着造假 换做是我 我不管老板怎么想 我会如实写 不愧我心。

国内外财务造假研究的现状

你好,我来回答教你几招 这第一招就是“如果没有质量,那就先凑分量”。

对此,帖子解释说,让领导知道你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不指望年终奖,先保住工作。

嗯,听起来还真是这么回事,没业绩的小伙伴,你们可记住了啊

  第二招是“越是没有内涵,越要注重形式”。

可以通过用表格、规范的行文格式等专业的形式暗示老板,你至少是一个态度认真的人。

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细节决定成败,态度决定一切

  第三招是“把自己的工作和领导关心的事情挂钩”。

要么开源,要么节流,努力证明在某个方面,你尚有可取之处。

原来写总结也要学会拍马屁啊?  第四招是“忌流水账,要体现全局视野”。

要知道把你做的每一件小事都总结的意味深长绝对是一种核心竞争力。

  第五招是“业绩好多用图,业绩烂常用表”。

当然这一招你得这么看,我们绝对不欺骗领导,我们只是尽量不刺激领导,虽然耍了点小聪明,也是为了大家面子上过得去嘛

  第六招是“同样的数据,关键在于神解读”。

造假固然可耻,但我们只是尝试换个角度看世界,坐标君亮了有没有

只要改改坐标数值,小小的改变也会瞬间放大N倍

真是四两拨千斤,无声胜有声啊

  第七招是“多用正能量词汇,少用负能量词汇”。

比如,如果你坚持看时政新闻,那么你会用“负增长”、“深化改革”、“新的挑战”、“交学费”,如果你天天刷微博,那么你会用“衰退”、“问题多多”、“巨大矛盾”、“损失”。

有小伙伴吐槽:真正的高手都是会化骨绵掌的

看似无意间不起眼的举动,带来的变化那才叫一个翻天覆地啊

  第八招是“利用色彩的心理暗示”。

像红色、黄色这样的强调色要少用,要知道没业绩还得瑟一般是没什么好果子吃的,不妨多用绿色和蓝色这样富有希望和镇定的色彩。

  第九招是“看不见业绩,就让老板看见潜力”。

现实找不到方向,那就大胆预测前途是光明的,让老板感受我们的激情吧

  第十招是“切记错误是自己的,成绩是老大的”。

好吧,这一条都不需要多说什么了吧,相信你一定懂的

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可是领导,年终奖,你一定要记得发啊

  怎么样

这份“秘笈”是不是瞬间让你增加了十年功力、有一种原地满血的感觉啊

对于职场白领来说,“秘笈”中提到的写年终总结的方向和方式也是对的,但除了这些形式和技巧,更关键的还是要说出你具体的工作内容。

所以啊,与其花心思去做这些,还不如认真地将自己一年的工作回顾、整理一下。

要知道“只为明年成功找办法,不为今年失败寻借口”的员工,老板都会喜欢

望采纳

业务员的工作描述

1,做业务像谈恋爱:嘴唇厚、脸皮厚、脚跟厚2,嘴唇厚:能说,说服客户。

3,脸皮厚,不要怕被拒绝,要持之以恒4,脚跟厚,要勤快多往客户跟前跑5,业务员的苦与累只有自己知道,但要以苦为乐,因为提成高

优秀员工申请如何写

主要内容写上你所在部门工作你所取得的业绩和上下级领导、同事对你工作的认可

为什么要对会计报表造假

仅供参考财务造假也就是会计造假。

一、财务会计造假的原因分析:随着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会议信息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

会计信息失真的存在有其客观原因,特别是在目前我国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时期,大多数企业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它的存在又潜在地助长了社会风气的腐败。

为了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首先应当找到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即会计造假的原因。

(一)造假的内在原因1、单位负责人指导思想不正有些单位负责人利用手中权力,为了个人私利或本企业利益,指使会计人员弄虚作假,搞“厂长成本、书记利润”、“官出数字、数字出官”,设“账外账、小金库”,大搞短期行为,使会计信息失真。

一些企业负责人出于种种目的利用自己的权利,指使会计人员造假,他们有的虚增利润骗取贷款,有的隐瞒利润逃避交税,有的甚至虚列数据来掩盖其贪污受贿的罪行。

这些人,把国家、集体的企业当成自己的“小作坊”,胆大妄为,无所顾忌,任意造假,致使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这是当前的普遍现象,也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源头。

主要表现在:(1)为了业绩考核而造假 企业的经营业绩,其考核办法一般以财务指标为基础,而这些财务指标的计算都涉及到会计数据。

经营业绩的考核,不仅涉及到企业总体经营情况的评价,还涉及到企业厂长经理的经营管理业绩的评定,并影响其提升、奖金、福利等。

为了在经营业绩上多得分,企业就有可能对其会计报表进行包装、粉饰。

(2)偷税、漏税所得税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通过纳税调整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适用的所得税率而得出的。

因此,基于偷税、漏税、减少或推迟纳税等目的,企业往往对会计报表进行造假。

当然,也有少数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基于资金筹措和操纵股价的目的,有时甚至不惜虚构利润,多交所得税,以“证明”其盈利能力。

其特点是:多列费用,少计收入,达到少交税和不交税的目的。

多见于民营企业或效益好的国有企业。

(3)粉饰业绩,为达到特定目的而造假上市公司和效益较差的国有企业以及昔日为省优、部优而今已失去竞争优势、失去市场的企业。

为了获取信贷资金和商业信用而粉饰造假。

在市场经济下,银行等金融机构出于风险考虑和自我保护的需要,一般不愿意贷款给亏损企业和缺乏资信的企业。

因此,为获得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或其他供应商的商业信用,经营业绩欠佳、财务状况不健全的企业,难免要对其会计报表修饰打扮一番。

为了发行股票而造假。

股票发行分为首次发行和后续发行,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必须连续三年盈利,且经营业绩要比较突出,才能通过证监会的审批。

其特点是:少列费用,虚列资产,多计收入,以达到粉饰经营业绩的目的。

(4)为获利而造假其特点是:调整账务,虚增虚报利润,欺诈上市。

首先,股份公司上市,能增强本公司股票的吸引力,形成稳定的资本来源,在更大的范围内筹措大量资金,因此,促使股票上市便成为公司追逐的目标,对条件不成熟的公司,财务资料做假便成为其首选捷径。

还有的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虽然打着“为公”的旗号,但实质是为个人(主管领导,管理者等)牟取私利,如“大庆联谊”弄虚作假,欺诈上市案件。

其次,对于那些已经上市但经营亏损的公司,为了满足增发新股或者配股的条件,提高配股价格,达到从资本市场上捞到更多资金的目的,经常采用虚增利润,少报亏损的方法,制造虚假的会计信息,欺骗投资者。

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上,投机行为盛行,出现许多上市公司股价与公司实际业绩变动不一致,优股不优价,“垃圾股”价不低的现象。

使得投资者参与股市投机的心理大于投资,于是他们对“真实可靠”的信息披露并不重视,这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便难以达到降低市场中不确定性,抑制机会主义行为的功效。

除此之外,股市承担了企业解困的重任,造成了一批质量不高的企业“包装上市;治理机制不健全,上市公司业绩不佳,为了达到特定的目的,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股权结构不合理,不利于形成股东对经营者的有效约束;激励机制不健全。

不利于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不利于公司价值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由于公司的治理机制不健全,从而使得上市公司的业绩不佳,为了能长期保住其上市公司的牌子,获得配股资格,利润操纵、粉饰业绩便成为他们的首选,披露虚假信息在所难免。

(5)为推卸责任而造假表现为:更换高级管理人员时进行的离任审计,一般暴露出许多问题。

新任总经理就任当年,为明确责任或推卸责任,往往大刀阔斧地对陈年老账进行清理。

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发生重大变化时,如《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实施,可能诱发上市公司粉饰会计报表,提前消化潜亏,并将责任归咎于新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发生自然灾害,或高级管理人员卷入经济案件时,企业也很可能粉饰会计报表。

(6)贪污盗窃,转移国家资产其特点是:出具假凭证,收入不入账,办假手续报废资产,将账目搞乱,浑水摸鱼,或将国有资产低价出售等。

多见于管理比较混乱的中小国有企业。

2、会计管理体制的弊端会计人员作为企业的一员,受本单位领导的控制和制约,其经济待遇、工作安排、职务任免等都基本上由领导决定。

虽然《会计法》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主管单位同意,不得任意调动或撤换。

”但主管部门并没有起到保护会计人员行使职权的作用,守法的会计人员遭打击报复、被撤换,主管部门往往顺从单位负责人的意见,出现了会计人员“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会计人员出于自我保护,屈服于单位领导,会计核算缺乏独立性,内部监督职能没有发挥出来。

(二)会计信息造假的外在原因1、企业改革不彻底、不到位是会计信息造假的深层原因。

现代企业制度基本特征是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

目前我国尚处改革阶段,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程度不高,仍存在企业经营者的权责问题、政企分开问题。

权责不明确,企业经营者会从自身利益出发,隐瞒或虚报经营成果,受利益驱动提供虚假财务信息。

政企不分,使企业不能成为真正独立的经营者,一些政府部门经常干扰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企业的领导仍由政府干预,政治色彩浓厚,使企业领导不能专心发展企业,更注重自己是否能提升,势必导致财务造假而失真。

2、会计监督机制不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形同虚设目前,企业内部监督控制有着局限性,内部监督不到位,会计人员不独立,受单位领导指使被迫做假帐。

社会监督仍处于起步阶段,会计事务所虽然脱钩改制,但仍缺少标准的执业制度,政府监督大于社会监督力度,职责交叉,经常重复检查,企业领导又是政府指派,使检查与被检查藕断丝连。

企业领导同时管理会计与审计,内部审计不是处于董事会领导下。

社会审计监督不力。

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存在着许多问题。

如,在人员数量上,现有注册会计师与《公司法》关于所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度报表都要经注会审计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在质量,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上,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素质偏低、偏离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松驰的问题。

在审计过程中,往往是查帐容易,处理难,这严重影响了注册会计师对内部人的监督,滋生其舞弊的可能。

监督不力客观助长了会计造假行为的泛滥审计监督对保障经济活动的有序运行,打击经济领域的违法活动,保证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有着其他经济监督无可比拟的作用。

我国的审计监督体系尽管已经相当完善,但是与飞速发展的经济仍有许多不适应。

⑴监督力量不足。

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国家(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民间(社会)审计的力量远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尤其是近年来企业数量急剧增加,而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却基本保持不变,造成现有的审计力量无法应对迅速增长的审计业务量。

国家审计对企业的监督开始弱化,注册会计师已经成为审计监督的主力军,但其承担的审计任务愈来愈重,可以说已不堪重负。

⑵监督力度不够。

国家审计的重点已经位移,企业的审计监督只能依靠内部审计和民间审计来进行。

但内部审计无论在隶属关系上还是在利益关系上,都始终未能解决其真正的独立性问题,因而这种审计监督不仅无法从根本上遏制会计造假现象,反而对会计造假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成为会计造假的帮凶。

民间审计同样面临着独立性问题,最突出的是资本经营管理者委托民间审计而不是股东大会委托民间审计,其监督的力度、监督的结果是可想而知。

再加上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不正当干预,大大削弱了审计报告的公证作用。

(3)监督不力。

监不力,致使会计信息失真、会计造假处于恶性循环的状态。

内外部监督机制不完善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

从企业内部的会计监督主体看,企业的会计负责人是由企业经营者直接聘任的,会计人员的工资报酬是企业经营者直接决定的,这就意味着企业的会计工作在某种意义上是为企业经营者服务并随着企业经营者的意志而改变。

从企业外部对企业会计信息监督机制看,社会中介审计及政府审计监督受人力、财力的限制以及其事后监督性质的局限,未能查出所有违法违纪行为,这也是造成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之一。

3、收入分配不均和激励机制不健全导致会计信息造假失真由于社会上企业与企业、部门与部门、东部与西部等之间存在着较大的收入差距,企业的经营成果与经营者的收入联系的紧密度低,对经营者的积极性激励不够,导致一些企业经营者为了个人利益或小集体利益铤而走险,违反财经法纪做假账、设账外账、私设“小金库”,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

4、造假成本与收益的不对称助长了会计造假信息失真 企业会计造假几乎不消耗物质成本,只需要玩弄数字游戏,空手套白狼,便可将一堆“垃圾”包装成闪闪发光的“金子”。

如黎明股份,1999年1月上市当期虚增资产8996万元,虚增主营业务收入1.5亿元,虚增利润8679万元。

除常规的少计成本、费用递延等操纵手段外,90%以上交易或事项都是通过虚开产品销售发票,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人为凭空捏造的。

利用增值税抵扣制度,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既虚增了收入利润又不增加税负。

可见其造假的物质成本很低。

企业造假的成本主要包括:行政成本、民事成本和刑事成本。

行政成本包括停业、整顿、解散、吊销证照等带来的直接损失、对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罚款等;民事成本包括因会计造假行为给国家、社会、个人造成的财产或其他损失的民事赔偿支出;刑事成本指对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分和罚金。

而会计造假的收益包括谋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

只要收益大于成本,企业就存在会计信息造假的动机和需求。

由于监管体系不完善,监督手段落后,监管人员不足,会计造假被发现的几率很小,即使发现,被追究的代价也很小,而会计造假的预期收益惊人。

因此,会计造假成了许多企业包括上市公司粉饰经营业绩、侵蚀股东权益、侵害国有资产的惯用伎俩。

5、会计法规、准则、制度本身的缺陷个别企业利用会计法规、准则、制度本身的缺陷,采取合法而不合理的手段粉饰财务报表、提高企业利润,利用资产重组、关联方交易、资产评估、虚拟资产、利息资本化、交易时间差等多种手段,虚构经济业务、从事不等价交换和进行违规会计处理,造成了企业经济交易的失真,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6.对违反会计法规的处罚力度不够市场经济是建立在各经济主体之间具有自主性和平等性,并且承认其各自物质利益的基础上的。

在市场经济建立过程中,会计环境的改变和对会计信息不同认识而产生的冲突,以民事责任纠纷问题为主。

但目前我国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惩处手段主要以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为主。

对大部分存在会计信息失真的企业,主要是给予企业及主要责任人以罚款、通报批评和警告等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很难达到真正的处罚目的,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对于那些追究了法律责任的,也只是限于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还没有公司因会计信息失真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案例。

对于刑事责任的追究是一种威慑力量,是为防止市场危机爆发或产生严重社会后果的一种行为。

追究刑事责任无法形成日常的监督力量。

若想形成日常的监督机制,必须依靠民事赔偿责任的追究,这也正是我们目前惩罚手段里所缺乏的。

尽管我国的会计法规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对违反会计法规的处罚力度不够,使得违法的机会成本很小。

违反会计法规的巨大利益诱惑与低廉机会成本所形成的反差,使得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屡禁不止。

依法行政的随意性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执法不严,执法的随意性大,助长了部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使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朝量化方向发展。

二、避免财务会计造假的对策会计信息是管理者、投资者和债权人等改善经营管理、评价财务状况、作出投资决策、防范经营风险的主要依据。

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会计信息越来越重要。

不管是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还是企业内部经济管理部门,或者是资本市场的投资者等有关各方,都需要通过会计信息了解企业,并作为相应决策的依据。

如果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不仅无法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经营与财务情况的需要,而且将严重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

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已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会计信息失真究其原因很多,本文仅针对会计信息造假的内在原因、外在原因和会计信息不实成因发现的几个问题提出如下解决办法:(一)针对会计造假的内在原因1、加强会计法规建设,提高单位领导的会计法规意识单位领导的指导思想不正,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

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必须组织单位领导学习会计法规,使单位领导提高会计法规意识;端正指导思想,明确自己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的责任。

会计信息造假的原因主要是单位负责人要会计人员造假。

修订后的《会计法》紧紧抓住了这个源头,解决了会计委派制等行政手段不能解决的问题,体现了以法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思想。

抓住单位负责人这个源头,强调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拄性的责任。

鉴于在实际工作中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质量起至关重要的作用,就让单位负责人通过学习《会计法》知道: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规定单位负责人必须在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因此,单位负责人要以身作则,要学习《会计法》,学习会计知识,带头执法,不得干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更不能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2、逐步实现会计人员职业化为了摆脱企业领导对会计人员的授意造假和控制,保证会计人员工作的独立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有必要使会计人员走向职业化,即:成立会计行业协会。

职业化的核心就是将每个为企业工作的会计人员集中起来,组成行业协会,使会计人员的目标从单一的为企业谋利益转到为公共谋利益上来。

尽管职业化并非易事,其成效也不是在短期内可以见到的,但从长远来看,职业化至少有以下几点好处:一是会计协会是非赢利组织,因而不存在利用会计人员来赢利的动机;二是通过对会计人员任职资格的确认,形成会计人员进入市场的壁垒,从而增加会计人员的竞争压力;三是通过职业联合形成的行业协会必然受到社会舆论的压力,职业道德会在很大程度上约束会计人员的行为。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会计委派制与会计职业化有相似之处,但有很大的不同。

会计委派机构是官方或半官方组织,而会计协会是民间自律组织。

会计委派机构通过行政手段对会计人员进行任免,而会计协会不对任何企业委派会计人员,只是通过职业道德来约束会计人员的行为。

(二)针对会计信息造假的外在原因1、首先要按市场要求,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只有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才能使企业自觉遵守经济规律,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资料。

其二,企业用人要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程序办,充分引入竞争机制,要建立起能客观公正地反映企业经营者业绩和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改变单独依靠未经核实的“数字”来评价企业经营者的业绩的做法。

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大会计监督力度内部监督是会计监督的基础,内部审计是会计监督的保证。

第一,建立内部牵制制度。

第二,实行内部监督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提高内部会计监督的有效性,有效的监督和控制才能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第三,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强化监督。

应该重视外部监督,我国外部监督有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及其他形式。

我国应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及业务水平,按照国际注册会计师执业标准开展业务,提高监督质量,使其对会计的监督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尽可能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会计失真。

强化政府监督,政府监督应是在宏观调控下的监督,政府监督应依法监督,应提高监督人员素质,利用监督权力谋利的政府人员,只能把企业拖垮。

3、改进完善利益分配与激励机制,理顺各方关系,减少利益冲突 利益分配与考核机制的不够健全,不尽合理是诱发会计信息造假的一个重要原因。

造假者的主要动机在于取得经济及其他利益。

只有改进完善利益分配与激励机制,才能防止会计信息的造假。

一是建立利益分配均衡机制,理顺国家、地方、企业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兼顾各方利益。

二是改进现行的绩效考核制度,并完善相应的激励机制,对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考评,不要仅以数字论英雄,而要与定性考核结合起来。

4、尽快制定和出台具体会计准则并继续完善会计核算制度 在认真总结现行会计准则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市场经济和证券市场发展要求,适时出台一批与国际惯例相协调、体现我国经济发展特点的具体会计准则,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规范会计信息披露。

同时,鉴于会计核算制度将在较长一个时期与会计准则并行的实际情况,因此要努力提高会计核算制度的灵敏性,及时反映多变的、日趋复杂的经济业务。

特别地,在准则的制定过程中,应采取慎之又慎的态度,处理好会计准则的统一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关系,避免个别企业利用合法而不合理的手段粉饰财务报告,操纵企业利润。

5、加大处罚力度,建立民事赔偿制度凡是由企业经营者个人行为因素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应由企业经营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明确民事责任人,让承担法律责任者确实得到惩罚。

只对单位处以罚款,将个人责任推脱或转嫁到单位身上,显然混淆了单位中的个人角色,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造假问题的。

单单是单位被罚,也不利于当事人吸取教训,更不利于整个社会培养诚信的风气。

除了加大刑事处罚力度外,还应对投资者造成的损失进行民事赔偿。

民事赔偿的主体应是会计信息失真的责任者即企业经营者,而不是企业法人实体,更不是会计行为主体。

民事赔偿制度可以增加企业巨额潜在的诉讼风险,加大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法律处罚中民事法律调节的力度。

提高民事赔偿额度,增加会计信息失真的经济成本。

使得会计造假成本升高,从而遏止经营者造假。

会计信息造假不是一时就可以改变的,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只有消除会计信息造假的内外在原因,才能真正改变会计信息造假的现状。

由于合法会计信息失真的产生是基于一些客观因素之上,所以我们的预防对策也只能从提高准则、制度制订的完美性及改善外部会计环境者手,当然,这是一个长期的不断完善的过程。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弊端,需要我们上下各级部门进行长期不懈的斗争和努力,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风范。

《会计法》是会计人员工作的规范和法律保证。

只有以法制规范的要求办理企业经济业务和开展经济活动,才能使我国的经济秩序逐步走向健康发展的道路。

如何做假账

中国上市公司的假账丑闻可谓前仆后继,连绵不绝。

从操纵利润到伪造销售单据,从关联交易到大股东占用资金,从虚报固定资产投资到少提折旧,西方资本市场常见的假账手段几乎全部被“移植”,还产生了不少“有中国特色”的假账技巧。

遗憾的是,中国媒体对上市公司假账的报道大部分还停留在表面层次,很少从技术层面揭穿上市公司造假的具体手段。

作为普通投资者,如何最大限度的利用自己掌握的信息,识破某些不法企业的假账阴谋

其实,只要具备简单的会计知识和投资经验,通过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分析,许多假账手段都可以被识破,至少可以引起投资者的警惕。

我们分析企业的财务报表,既要有各年度的纵向对比,又要有同类公司的横向对比,只有在对比中我们才能发现疑问和漏洞。

现在网络很发达,上市公司历年的年度报表、季度报表很容易就能找到,麻烦的是如何确定“同类公司”。

“同类公司”除了必须与我们分析的公司有相同的主营业务之外,资产规模、股本结构、历史背景也是越相似越好;对比越多,识破假账的概率就越大。

一、最大的假账来源:“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 每一家现代工业企业都会有大量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主要是指货款,而其他应收款是指其他往来款项,这是做假账最方便快捷的途径。

为了抬高当年利润,上市公司可以与关联企业或关系企业进行赊账交易(所谓关联企业是指与上市公司有股权关系的企业,如母公司、子公司等;关系企业是指虽然没有股权关系,但关系非常亲密的企业)。

顾名思义,既然是赊账交易,就绝不会产生现金流,它只会影响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决不会体现在现金流量表上。

因此,当我们看到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出现大量“应收账款”,损益表上出现巨额利润增加,但现金流量表却没有出现大量现金净流入时,就应该开始警觉:这家公司是不是在利用赊账交易操纵利润

赊账交易的生命周期不会很长,一般工业企业回收货款的周期都在一年以下,时间太长的账款会被列入坏账行列,影响公司利润,因此上市公司一般都会在下一个年度把赊账交易解决掉。

解决的方法很简单——让关联企业或关系企业把货物退回来,填写一个退货单据,这笔交易就相当于没有发生,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都要重新修正,但是这对于投资者来说已经太晚了。

打个比方说,某家汽车公司声称自己在2004年卖出了1万台汽车,赚取了1000万美圆利润(当然,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会注明是赊账销售),这使得它的股价一路攀升;到了2005年年底,这家汽车公司突然又声称2004年销售的1万辆汽车都被退货了,此前宣布的1000万美圆利润都要取消,股价肯定会一落千丈,缺乏警惕的投资者必然损失惨重。

在西方,投资者的经验都比较丰富,这种小把戏骗不过市场;但是在中国,不但普通投资者缺乏经验,机构投资者、分析机构和证券媒体都缺乏相应的水平,类似的假账陷阱还真的骗过了不少人。

更严重的违规操作则是虚构应收账款,伪造根本不存在的销售记录,这已经超出了普通的“操纵利润”范畴,是彻头彻尾的造假。

当年的“银广夏”和“郑百文”就曾经因为虚构应收账款被处以重罚。

在“达尔曼”重大假账事件中,“虚构应收账款”同样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

应收账款主要是指货款,而其他应收款是指其他往来款项,可以是委托理财,可以是某种短期借款,也可以是使用某种无形资产的款项等等。

让我们站在做假账的企业的角度来看问题,“其他应收款”的操纵难度显然比“应收账款”要低,因为“应收账款”毕竟是货款,需要实物,实物销售单据被发现造假的可能性比较大。

而其他应收款,在造假方面比较容易,而且估价的随意性比较大,不容易露出马脚。

有了银广夏和郑百文虚构销售记录被发现的前车之鉴,后来的造假者倾向于更安全的造假手段;“其他应收款”则来无影去无踪,除非派出专业人士进行详细调查,很难抓到确实证据。

对于服务业企业来讲,由于销售的不是产品,当然不可能有“应收账款”,如果要做假账,只能在“其他应收款”上做手脚。

在中国股市,“其他应收款”居高不下的公司很多,真的被查明做假账的却少之又少。

换一个角度思考,许多公司的高额“其他应收款”不完全是虚构利润的结果,而是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结果。

早在2001年,中国上市公司就进行了大规模清理欠款的努力,大部分欠款都是大股东挪用资金的结果,而且大部分以“其他应收款”的名义进入会计账目。

虽然大股东挪用上市公司资金早已被视为中国股市的顽症,并被监管部门三令五申进行清查,但至今仍没有根治的迹象。

在目前中国的公司治理模式下,大股东想企业资金简直是易如反掌;这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做假账,但肯定是一种违规行为。

二、与“应收账款”相连的“坏账准备金” 与应收账款相对应的关键词是“坏账准备金”,通俗的说,坏账准备金就是假设应收账款中有一定比例无法收回,对方有可能赖帐,必须提前把这部分赖帐金额扣掉。

对于应收账款数额巨大的企业,坏账准备金一个百分点的变化都可能造成净利润的急剧变化。

举个例子,波音公司每年销售的客运飞机价值是以十亿美圆计算的,这些飞机都是分期付款,只要坏账准备金变化一个百分点,波音公司的净利润就会出现上千万美圆的变化,对股价产生戏剧性影响。

1999年之前,中国会计制度对坏账准备金规定很不严格,大部分企业的坏账准备金比例都很低,有的甚至低到0.1%,远远低于国际惯例。

1999年是中国会计政策的转折点,坏账准备金比例明显增高,一般制造业企业的坏账准备金比例都在3%以上。

但是,国家不可能硬性规定所有行业的坏账准备金比例,留给企业自主操纵的空间还是很大的。

从西方企业的实践来看,利用坏账准备金做假账有两种手段——一种是多计,一种是少计。

少计坏账准备金很容易理解,这样可以增加利润,提高股价;多计坏账准备金则一般发生在经营情况恶劣的年份或者更换CEO的年份,新任CEO往往倾向于把第一年的业绩搞的特别差,把大量资金划入坏账准备金,反正可以把责任推到前任CEO头上;由于第一年多计了坏账准备金,以后几年就可以少计甚至不计,利润当然会大大提高,这些功劳都会被记在新任CEO头上。

这种做法的实质是用第一年的坏成绩换以后多年的好成绩,在西方被形象的称为“大洗澡”。

中国有没有“大洗澡”的现象呢

肯定有,而且为数不少;但是中国投资者对这个问题仍然很不敏感,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仅仅依靠证监会的监督还是远远不够的。

理论上讲,上市公司的坏账准备金比例应该根据账龄而变化,账龄越长的账款,遭遇赖账的可能性越大,坏账准备金比例也应该越高;某些时间太长的账款已经失去了偿还的可能,应该予以勾销,承认损失。

对于已经肯定无法偿还的账款,比如对方破产,应该尽快予以勾销。

遗憾的是,目前仍然有部分上市公司对所有“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照同一比例计提,完全不考虑账龄的因素,甚至根本不公布账龄结构。

在阅读公司财务报表的时候,我们要特别注意它是否公布了应收账款的账龄,是否按照账龄确定坏账准备金,是否及时勾销了因长期拖欠或对方破产而无法偿还的应收账款;如果答案是“否”,我们就应该高度警惕。

从2002年开始,中国证监会对各个上市公司进行了财务账目的巡回审查,坏账准备金和折旧费都是审查的重点,结果有大批公司因为违反会计准则、进行暗箱操作,被予以警告或处分,它们的财务报表也被迫修正。

但是,正如我在前面提到的,无论证监会处罚多少家违规企业,处罚的力度有多大,如果普通投资者没有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类似的假账事件必然会一再重演,投资者的损失也会难以避免。

四、最大的黑洞——固定资产投资 许多中国上市公司的历史就是不断募集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历史,他们发行股票是为了固定资产投资,增发配股是为了固定资产投资,不分配利润也是为了省钱进行固定资产投资。

在固定资产投资的阴影里,是否隐藏着违规操作的痕迹

固定资产投资是公司做假账的一个重要切入点,但是这种假账不可能做的太过分。

公司可以故意夸大固定资产投资的成本,借机转移资金,使股东蒙受损失;也可以故意低估固定资产投资的成本,或者在财务报表中故意延长固定资产投资周期,减少每一年的成本或费用,借此抬高公司净利润——这些夸大或者低估都是有限的。

如果一家公司在固定资产投资上做的手脚太过火,很容易被人看出马脚,因为固定资产是无法移动的,很容易审查;虽然其市场价格往往很难估算,但其投资成本还是可以估算的。

监管部门如果想搞清楚某家上市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有没有很大水分,只需要带上一些固定资产评估专家到工地上去看一看,做一个简单的调查,真相就可以大白于天下。

事实就是如此简单,但是在中国,仍然有许多虚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没有被揭露,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投资者,对此都缺乏足够的警惕性。

如果一个投资者对固定资产投资中的造假现象抱有警惕性,他应该从以下几个角度分析调查:上市公司承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没有在预定时间内完工

比如某家公司在2000年开始建设一家新工厂,承诺在2003年完工,但是在2003年年度报告中又宣布推迟,就很值得怀疑了。

而且,项目完工并不意味着发挥效益,许多项目在完工几个月甚至几年后仍然无法发挥效益,或者刚刚发挥效益又因故重新整顿,这就更值得怀疑了。

如果董事会在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中没有明确的解释,我们完全有理由质疑该公司在搞“钓鱼工程”,或者干脆就是在搞“纸上工程”。

目前,不少上市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呈现高额化、长期化趋势,承诺投入的资金动辄几亿元甚至几十亿元,项目建设周期动辄三五年甚至七八年,仅仅完成土建封顶的时间就很漫长,更不要说发挥效益了。

这样漫长的建设周期,这样缓慢的投资进度,给上市公司提供了做假账的充裕空间,比那些“短平快”的小规模工程拥有更大的回旋余地,监管部门清查的难度也更大。

即使真的调查清楚,往往也要等到工程接近完工的时候,那时投资者的损失已经很难挽回了。

五、难以捉摸的“其他业务利润” 从财务会计的角度来看,操纵“其他业务利润”比操纵“主营业务利润”更方便,更不容易被察觉。

因为在损益表上,主营业务涉及的记录比其他业务要多的多,主营业务的收入和成本都必须妥善登记,其他业务往往只需要简单的登记利润就可以了。

对于工业公司来说,伪造主营业务收入必须伪造大量货物单据(也就是伪造“应收账款”),这种赤裸裸的造假很容易被识破;伪造其他业务利润则比较温和,投资者往往不会注意。

为了消除投资者可能产生的疑问,许多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往往玩弄文字游戏,把某些模糊的业务在“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之间颠来倒去,稍微粗心的投资者就会受骗。

比如某家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把“主营业务”定义为“房地产、酒店和旅游度假业”,但是在主营业务利润中却只计算房地产的利润,把酒店和旅游度假业都归入其他业务利润,这显然与年度报告的说法是矛盾的。

在中国资本市场目前的混乱局面下,也不能排除某些公司把某项业务利润同时计入“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的可能。

作为普通投资者,我们不可能深入调查某家公司的“其他业务利润”是不是伪造的,但是我们至少可以分析出一定的可能性——如果一家公司的“主营业务利润”与“其他业务利润”严重不成比例,甚至是“其他业务利润”高于“主营业务利润”,我们就有理由怀疑它做了假账。

中国投资者和证券媒体没有意识到上市公司的“其他业务利润”可能存在造假行为,也并非完全出于疏忽,因为上市公司不好好做自己的主营业务,反而热衷于在“其他业务”上大捞一笔,在中国股市是司空见惯的现象。

许多公司名义上是“运用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经营或投资(实为投机)活动,其实是什么赚钱做什么,完全不把主营业务当一回事。

最近几年房地产行业热度很高,许多上市公司纷纷改头换面做房地产,开始是把房地产当成短期的“其他业务”,后来有的公司干脆进行产业重组,改为正式的房地产公司;钢铁、医药、进出口乃至旅游度假等比较热门的行业都有类似情况发生。

追逐利润固然是资本的天性,但是作为资本数额很大、负有社会责任的上市公司,如此目光短浅的追求短期利润,对公司前景根本没有长远战略,无疑会损害股东乃至整个社会的长期利益。

这种目光短浅的不良倾向必须得到遏制,但仅仅依靠证监会和投资者的力量恐怕难以有效遏制,必须同时依靠国家计划部门的宏观调控,才有希望刹住这股蔓延已久的歪风。

曾经在中国股市名噪一时的“戴梦得”就是一个例子,它原本是中国股市罕见的珠宝题材股票,但是从2002年就开始“逐渐转卖毛利率较低的珠宝生产线”,义无返顾的投入了炒作房地产的大潮。

戴梦得(已经改名“中宝股份”)在2003年初完成了向房地产公司的转化,主要经营港口地皮;但是转化为房地产公司并不能增加它的业绩,直到今天,中宝股份仍然是一家净资产收益率不尽人意的冷门股票。

由此可见,从一个较冷门的行业转到较热门的行业,并不一定会带来业绩的相应提升;如果所有上市公司都往少数热门行业挤,造成的后果肯定是灾难性的。

六、债务偿还能力 衡量一家公司的债务偿还能力,主要有两个标准:一是流动比例,即用该公司的流动资产比上流动负债;二是速动比例,即用该公司的速动资产(主要是现金和有价证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很容易变现的资产)比上流动负债。

一般认为工业企业的流动比例应该大于2,速动比例应该大于1,否则资金周转就可能出现问题。

但是不同行业的标准也不一样,不可以一概而论。

目前各种股票分析软件和各大证券网站都有专门的财务比例栏目,除了流动比例和速动比例之外,一般还包括资金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等,这些数据对于分析企业前景都有重要作用。

流动比例和速动比例与现金流量表有很密切的关系,尤其是速动比例的上升往往伴随着现金净流入,速动比例的下降则伴随着现金净流出,因为现金是最重要的速动资产。

但是,某些企业在现金缺乏的情况下,仍然能保持比较高的速动比例,因为它们的速动资产大部分是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这种速动资产质量是很低的。

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考察该企业的现金与流动负债的比例,如果现金比例太少是很危险的。

许多上市公司正是通过操纵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一方面抬高利润,一方面维持债务偿还能力的假象,从银行手中源源不断的骗得新的贷款。

作为普通投资者,应该时刻记住:只有冰冷的现金才是最真实的,如果现金的情况不好,其他的情况再好也难以信任。

如果一家企业的流动比例和速动比例良好,现金又很充裕,我们是否就能完全信任它

答案是否定的。

现金固然是真实的,但也要看看现金的来临——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还是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预示着企业的长期经营能力,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反应着企业管理层的投资眼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只能说明企业从外部筹集资金的能力,如贷款、增发股票等。

刚刚上市或配股的公司一般都有充裕的现金,这并不能说明它是一家好公司。

恰恰相反,以造假和配股为中心的“中国股市圈钱模式”可以用以下公式概括:操纵利润—抬高股价—增发配股—圈得现金—提高信用等级—申请更多银行贷款—继续操纵利润,这个模式可以一直循环下去,直到没有足够的钱可圈为止。

操纵利润既是为了从股民手中圈钱,又是为了从银行手中圈钱;从股民手中圈来的钱一部分可以转移出去,一部分用来维持债务偿还能力,以便下一步圈到更多的钱。

这种圈钱模式只能发生在中国这样一个非常不规范的资本市场,但这个不规范的资本市场正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圈到的资金越来越少,即使没有任何人发现马脚,这种模式仍然不免自行崩溃的结局。

在中国股市,做着类似勾当的公司大有人在,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许多公司至今仍然逍遥法外,等待着某一天市场回暖,继续造假圈钱的大业。

八、对上市公司假账手段的总结 每当中国股市发生重大丑闻,每当天真的股民被上市公司欺骗,股民们总是会网上写下“血泪追问”——“为什么某些上市公司明火执仗做大盗无人阻挡

为什么它们居然能够长期逍遥法外,骗走无数金钱

”我的回答是:“所有的人都应该负责。

政府和监管部门固然应该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投资条件,但是最重要的是投资者应该为自己的投资负责,事实已经证明中国普通投资者是最大的瞎子。

”事实上,大部分中国上市公司做假账的手段都并不高明,不仅专业分析人士能够识破,普通投资者也理应察觉。

遗憾的是,中国股市的大多数投资者至今不知道阅读财务报表,连专业分析机构也经常闹出常识性的笑话,这样一个资本市场只有幼稚可以形容。

有人认为,中国资本市场出现的一切问题都是制度问题,只要把制度定好了,与西方“接轨”了,天下就太平了,股市丑闻就再也不会出现了。

但是最近几年来,中国在金融、证券和公司治理上学习西方制度的努力不可谓不大,造假违规现象却还是层出不穷,资本市场一直停留在崩溃边缘。

我们究竟是缺乏优秀的制度,还是缺乏执行制度的优秀的人

是的,中国资本市场的制度存在许多非常严重的问题,但是制度问题不是一切,相比之下,还是人的问题更严重。

我们不仅要提高资本市场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更要提高投资者整体素质,努力使这个幼稚的市场变的更加成熟。

这样,重大违规操作才能够被扼杀在萌芽中,投资者的财产才能够有保证。

评标专家“三年来评标工作及建设工程业绩总结报告”

主要写一下工作内容,取得绩,以及不足,最后提出合理化的或者新的努力方。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

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

总结与计划是相辅相成的,要以计划为依据,制定计划总是在个人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

总结的基本要求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

这部分主要是对工作的主客观条件、有利和不利条件以及工作的环境和基础等进行分析。

2.成绩和缺点。

这是总结的中心。

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

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什么性质的,怎样产生的,都应讲清楚。

3.经验和教训。

做过一件事,总会有经验和教训。

为便于今后的工作,须对以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

   今后的打算。

根据今后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吸取前一时期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等 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不夸大,缺点不缩小,更不能弄虚作假。

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

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

  3.要剪裁得体,详略适宜。

材料有本质的,有现象的;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去芜存精。

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该详的要详,该略的要略。

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日期

会计造假的论文好写吗

一、会计舞弊的主要表现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会计信息的特征主要有客观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致性、及时性、明晰性。

最为关键的莫过于客观性,就是要求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确凿可以验证。

但是,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却严重背离了客观性特征,主要表现在:1、虚构业务。

例如,有的企业为套取现金而虚构出差业务,以差旅费的名义从银行多提现金;出纳人员为侵吞现金而虚构支出等。

2、隐匿或篡改原始凭证。

例如,有的企业会计人员为了多报出差费用,篡改住宿费等原始单据,或者在其他有关系的旅店开住宿发票,多报费用侵吞公款;有的企业为隐瞒收入而隐匿销货发票或开具“大头小尾”的发票等。

3、与他人串通进行舞弊。

例如,材料采购人员与材料核算人员、仓库保管人员串通,在材料的采购、定价、核算方面做文章,利用出入库方便,侵吞单位材料。

4、真账假算。

就是会计核算反映的内容是真实的经济业务事项,但不按有关会计法规、制度、准则正确核算,这是会计造假的常见和多发现象。

它主要是以调节企业盈亏为目的,人为增减当期不应增减的成本费用,如把库存商品、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和其他应付款等作为调节盈亏的蓄水池。

5、设内外两套账。

就是指针对不同的信息使用者提供不同的财务信息。

主要指一些企业设内外两套账,一套是内部用的财务账册;一套是供外部用的账册。

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为达到不同的目的,又有区别。

报税务部门的是微利或亏损,以少交税收;报银行部门则虚增资产和利润,打肿脸充胖子,为贷款创造方便。

二、会计舞弊产生的原因1、会计政策滞后于会计实践的发展。

任何一套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不可能尽善尽美,涵盖会计实践中的一切业务,它们只能对会计工作提出基本的规范和原则,而且大多数只是对以往会计实践的总结,每当许多新情况、新领域、新行业出现的时候,总是很难找到一个恰当的会计准则或制度作为会计操作的依据。

也就是说,一方面法定会计政策往往滞后于会计实践的发展,这就使得公司在处理新业务时按照自己的想法,以自己的目标为标准随意地进行会计处理,为滋生会计舞弊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另一方面由于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一般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在指导实际工作时,需要会计人员的专业理解和职业判断。

当会计人员存在舞弊冲动时,就会利用对会计政策的不同理解,做出貌似正确实则错误的会计处理,这样的会计舞弊行为往往具有极大的欺骗性。

2、法律监督机制不健全,执法不严。

随着我国《企业法》等有关法规的颁布实施,国家将许多权力下放给企业,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得到落实,如何有效而合理地监督制约经营者的权力和行为,却一直没有很好地得到解决,常常出现有法不依或执法不严的现象。

这一现象需要健全《会计法》等相关法规,使财务会计法规尽可能全面、配套、及时,并具有可操作性,以堵住会计舞弊的法律漏洞。

3、利益驱动也是舞弊产生的一种原因。

有的企业为了通过公司上市、向银行借贷等手段达到融通资金的目的,就有可能粉饰财务经营业绩来达到相关的规定;还有的企业利用虚假的财务信息来抬高股价,通过股票交易使公司的相关利益群体获利;也有的上市公司由于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恶化,利润连年下滑,为了避免公司股票暂停交易或停牌的处罚,不得不提供虚假财务报表。

中国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往往带有一些政治色彩,它们的管理者为了追求荣誉与晋升往往迎合政府偏好来编制财务报表。

这也是舞弊产生的一种原因。

三、会计舞弊的防范1、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

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国立法机关及有关管理部门先后制定并发布了数十项相关的法规和制度,如《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披露细则》等,尽管这些法规和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但是只要认真执行,基本能够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更不会出现蓄意造假的现象。

目前,问题的关键是贯彻执行法规和制度的情况很差,很多单位知法犯法,阳奉阴违。

因此,加大相关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是我们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2、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在企业管理中显得尤为重要。

严格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对于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具有积极作用。

反之,企业内控不严会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财务收支管理混乱,使国家和单位的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会计行业迫切要求各单位必须强化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

良好、健全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顺畅运行的基础,是企业预防舞弊的主要手段。

只要制度严密、健全,权力受到了必要的制约、监督,员工的行为得到了规范,企业的舞弊就会大大减少。

3、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会计人员是会计舞弊的直接制造者,虽然他们也要服从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但对于会计舞弊的产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国家和会计工作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财会人员职业道德的教育,不断更新财会人员的知识,使其能自觉抵制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以不断提高我国会计信息的可信程度。

此外,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也有助于减少或防止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如会计管理部门可督促企业按会计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依法建账和做好会计基础工作。

4、加强监督,使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配合一致。

强化会计监督,有效地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是对当前经济领域中出现的造假现象的有力挑战,也是预防会计造假产生的有力措施。

在会计监督中单纯强调内部监督是不够的,必须强化对会计工作的外部监督,即社会审计监督和政府监督。

社会审计监督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以独立的第三者身份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对依法公开披露的单位会计报告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政府监督主要是指国家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督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会计监督检查,进行宏观调控。

这样,在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础上,将专业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使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配合一致,为会计人员创造良好的会计工作环境,确保会计监督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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