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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时间:2019-09-06 12:58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整合篇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最新心得体会(整合2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最新心得体会1:《问责条例》是党中央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是其紧抓“两个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党以《党章》为遵循,对问责成功经验的总结与升华。

《问责条例》的出台与实施,其内在的逻辑在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任务十分艰巨,需要广大党员领导干部齐心协力,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敢担当善作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另一方面,我党成立95年以来,虽不断加强管党治党的力度,但仍有一些党的领导干部没有正确认识权力与责任的关系,以致不同程度地出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

所以,我党强化问责只是手段,真正的目的是负责、是担当。

因此,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认清当下新形势,适应“问责”新常态。

要知道,《问责条例》犹如“市场无形的手”,其将让负责的“良币”驱逐失责的“劣币”,最后留下来的,必定是负责担当的好干部。

所以说,面对《问责条例》,党员领导干部最好的姿态就是挑起责任、主动担当。

要做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相关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不断推进本地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守护和发展好党的事业,捍卫好本地区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要做到敢管敢抓、严

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重大意义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重大意义心得体会  的重大意义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这让党的问责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是管党治党的强大利器,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是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政治责任的迫切需要,是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重大政治意义。

  《条例》进一步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扎紧制度笼子。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

然而,过去一个时期,在管党治党的问题上,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

  党的十*大以来,以zzz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中央八项规定为肇始,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以反腐倡廉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成效明显。

如今《条例》的出台,更是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走向深入,在深化中坚持、坚持中深化,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条例》进一步突出了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聚焦关键少数。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

当下,党内出现的各类腐败,其成因主要在于权力的滥用,关键在于未能将严以用权、严以律己

2019-《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以问责利剑推动责任落实-优秀word范文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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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以问责利剑推动责任落实课件2《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以问责利剑推动责任落实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项制度安排,问责条例全文内容简明扼要,执纪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要求严格,备受各界关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

但各级党组织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

一些地区,党内建设仅仅只是层层签订责任书,在会上说说,在墙上挂挂,但在实际工作中并未全面落实。

对于党组织内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党组织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缺失,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

最终导致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放任其发展,从而败坏了党风政风,甚至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重要制度成果,推动党内建

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规定

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包括:  (一)检查。

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轻的,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二)通报。

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重的,应当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改组。

对失职失责,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

  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  (一)通报。

对履行职责不力的,应当严肃批评,依规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诫勉。

对失职失责、情节较轻的,应当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

  (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

对失职失责、情节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措施。

  (四)纪律处分。

对失职失责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

  上述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求《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的学习心得呀~~

学习《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心得2011年2月我单位开展了《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学习教育活动,通过这次对《规定》的学习,我深有体会。

对于《规定》的理解,我认为核心是在问责,怎样问责

问谁的责

我认为谁所在岗位的职责范围内出了问题,谁就要负责,就推究到“岗”与“责”的关系上。

有句古话说“在其位,谋其政”,即职位所在决定责任所在。

行政问责,就是以行政命令为方式的追究机制。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这是对行政问责制本质的高度概括。

加强行政问责制的学习和实践,必将有利于建立有权必尽责、失职必追究、分工明确、奖惩分明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有序、高效的工作机制。

我认为对于我们刚参加工作不久的青年人来说,认真学习《规定》显得尤为必要。

以下是在学习问责制中认识的不足之处:一、思想觉悟需要提高。

结合《规定》中的相关要求,不能及时融会贯通于具体实际工作之中,思想观念需要进一步更新。

工作中不力求全面发展,过于片面性,不精益求精。

二、学习动力不足。

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不够。

没挤出时间学,给自己找客观原因,自己放宽自己,轻视理论学习,致使理论素养跟不上形势发展,了解大局不够透彻。

三、业务知识须进一步增强。

现有的知识已不适应当前日新月异的工作形势,新方法、新情况层出不穷,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知识尚有所欠缺;工作方式、方法上创新不够。

了解的业务知识太局限,不够全面。

今后的整改措施:一、深入学习、踏实工作。

在深刻学习、领悟《规定》的基础上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认真学习行政问责办法,与自已实际工作相结合,学习更多新知识,作为一名新青年,知识应该首当其冲的放在第一位,只有学得更多的知识才能不被岗位所淘汰,才能胜任自己的岗位。

二、开拓创新,谋取突破。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进一步更新观念,大胆工作,工作中勤于思考,多发现问题,多找路子,优质高效地完成好工作任务。

同时,积极主动的寻找新的工作思路,开展新的工作项目。

勇于竞争,不怕挑战,奋发进取,提高工作效率,灵活掌握方针政策,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三、明确责任、摆正位置。

我通过学习、领悟《规定》的相关精神,对科室和自身职责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对依法行政、高效服务的从政理念有了更深的理解。

今后我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首问负责、工作时限等要求做好本质工作,不违反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辛勤耕耘、不畏艰难、随时准备接受组织交予的各项任务。

问责制作为一种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手段,有足够制度作保证,无疑可以增强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能更好地督促全体职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可以更好地增强广大职工的服务意识。

学习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心得体会

学习《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心得体会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出台,投资集团党总支根据集团公司要求,认真组织了全体员工进行学习。

通过学习,我对《意见》有了进一步认识,国家对国企经营投资中的一些违规行为的问责力度之大,让我对国有企业的制度完善和强化问责有了更深的体会,《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明确了9个方面54种需要追责的情形。

9个方面包括:集团管控、购销管理、工程承包建设、转让产权及上市公司股权和资产、固定资产投资、投资并购、改组改制、资金管理、风险管理等。

国企高管因违规、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有可能面临终身不得担任高管的追责,还有可能被扣减和追索绩效年薪或任期激励收入。

54种追责情形就是54个不能碰的“雷区”,相当于给国企高管开了一个颇为详尽的负面清单。

《意见》明确了九大方面54种情形的重大决策“终身追责”,旨在通过缜密的制度性安排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其中,国企高管一旦被认定要对发生的资产损失负责,不仅将面临从“批评教育”到“免职”等不同程度的组织处理,还可能同时面临经济上的严惩。

《意见》中各项规定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威慑力大,让制度真正落在了实处。

之前,类似的责任制并不少,但是一方面位阶较低、细化不够;另一方面也大多陷于“纸上空转”。

在国企改革全面攻坚的背景下,这部意见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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