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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严以用权心得体会

时间:2014-05-17 23:25

保险公司培训总结心得怎么写。

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 ——公司预防之劳动合同篇 《中华人和国劳动合同法》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在2008年1月1日就要实施了,通过学习,我对该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最大的感触就是企业的责任重了。

《劳动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相比更加具体、完善,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最突出的特点是前面规定了怎么做,后面就规定了违反的法律责任。

因此,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更高了,企业应认真学习、准确理解、自觉执行。

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法律和经济上的风险。

现就我在这次培训中所得所感陈述一下,与各位同仁共飨。

一、《劳动合同法》突破《劳动法》,适用范围扩大,原则增加,反映了立法者的价值趋向。

(一)、《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了。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该符号代指分款符,以下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该法第二条第一款将适用范围扩大到“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解决了长久以来这些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无法可依,法院适用不统一的窘境。

第二款是突破些规定,立法时争论很大,最终将其列入,但是在适用时多受挚肘(见第九十六条)。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增加了。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相较劳动法,新增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在该法中多有体现,如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条件、内容、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者要求的情况。

相对的,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这些规定相应地转化为权利义务,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

二、《劳动合同法》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特殊要求,并且规定了企业不签订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本项下,需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用工之日”的确定,现实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通知的时候经常使用“报到”一词,报到之日一般应理解为用工之日,所以这个词应慎用;二是劳动者拒签合同的应对。

对劳动者拒签的,用工企业需要保留劳动者拒签的证据,由于劳动者原因造成的未签合同的责任当然不应由用工企业承担。

三、企业制定规章制度须履行民主程序并向劳动者公示,否则该规章制度不能做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制订规章制度应履行的民主程序,制定程序主要分两步:第一,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第二,与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对第二款“平等协商确定”的理解,有两种意见:须经工会平等协商一致;只须协商,不须协商一致。

笔者认为应采取第二种理解。

因为用人单位对规章制度是单方行为,应有制定权。

否则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将大受限制,经营也会受限制,不利于企业的经营与发展。

当然,关于这一条款的理解,有待劳动部的进一步解释。

在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该项制度以后,一旦发生劳动争议需要适用到企业规章制度时,该规章制度是否可适用首先会从该形式上审查,不具备的不能做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这就是在考验企业本身的管理能力。

履行民主程序要求用工企业做到以下几点:设立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建立规范民主程序的规章制度;注意工作中保留履行民主程序的证据。

那么做到向员工公示,综合起来不外乎一面几种: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公示的方式,如员工手册等;2、员工签收的方式;3、员工传阅确认的方式;4、局域网上公开(受到质疑)、单位公开栏公开。

四、引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或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永无终止,它也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规定,注意与过去的“铁饭碗”的区别。

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劳动合同法倡导的用工方式,在特殊情况下,法律要求用工企业必须签订,不签订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合同期满终止企业的补偿责任等,新内容很多。

如同06年《公司法》修改扩大了公司章程的作用一样,《劳动合同法》增加了企业的责任,企业须高度重视。

学习经济法的心得体会有哪些

首先明确三点 这是共产党员的标准  1。

共产党员是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2.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

永远是普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  党员的先进性是党的先进性决定的,是由每个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出来的。

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是共产主义理论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外在的具体体现,是品质、能力、行为三者的统一。

要想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就必须时时刻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加强对党员的制约,用内外两种力量来保证。

具体来讲,我认为保持党员先进性必须做好以下四个方面:  1、加强党员的思想道德建设。

首先,在个人要求方面,党员既要模范执行党的现行政策,又要发挥高尚道德风格。

在执行党的现行政策的前提下出现同样的机会谁先占,应得的利益谁多得、社会的弱者谁照顾、必要的牺牲谁承担等政策规范不到的问题时,共产党员就要发扬高尚道德风格,先人后己,必要时放弃自己的利益,无私奉献,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

其次,在道德教育方面,党员既要讲党性,又要讲良心,不能把自己的道德等同一般群众的道德。

我们对自己、对党员、干部进行道德教育,在提出党性要求的同时,不能忽视良心引导的作用,要使广大党员以最纯洁的良心支配自己的道德行为,在群众中树立起既高大,又亲近的道德榜样。

  2、加强自身修养,提高党员素质。

衡量和判断一个党员先进还是落后,其先进程度如何,最根本的是看党员在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中的作用。

只有自觉地反映社会生产力特别是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才能顺应社会的一般规律,始终站在历史发展的最前列,在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同时,使自身成为社会的先进部分。

共产党员必须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振奋精神,埋头苦干;慎独、慎权、慎终,强化自律意识;加强党性修养,努力学习政治、先进的科学技术,充分学习认识学习是一种义务,学习是一种责任,学习是工作的需要,学习是健康的生活方式。

  3、增强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

第一,当官不为发财的观念,共产党的国家,领导是人民的公仆。

因此,当官不是发财的岗位,想做官,就不要想发财。

第二,为民竭尽全力的观念。

党员干部要时刻心系民众,群众的困难都要揣在心里,“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人民选择了我们,我们就要全权负责。

否则,对不起人民。

第三,办事不图回报的观念。

为民办事是党员干部的天职,个人不应该指望得到什么奖励,什么报偿。

我们旅游工作者的天职就是要把旅游产业做大做强做好,就是要为我们的职工、群众排忧解难,就是要为上门办事的人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四,工作不带私心的观念。

无数事实证明,有了私心就没法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

再有利的事情,再好办的工作,都会变得纠缠不清。

有了私心,就不能头脑清醒,就不能秉公办事,就不能理直气壮,就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信赖。

“工作只求实际”,是什么就是什么,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4、遵守党的纪律,建立约束机制。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还必须建立一套“如不保持”先进性就能得到及时处理的机制。

这样做是有充分理由的,既然规定党员必须有先进性,既然我国的权力属于人民,那么,人民群众对于那些自始就没有先进性或者没有保持先进性的党员、党员干部就可以说“不”,而且说了“不”就应该起作用。

否则,再好的道德教育,再高的科学文化素质,都无法保证党员的先进性。

长此下去,那些有先进性的党员也会因心理失衡而慢慢失去先进性。

同志早已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

人民调解员的心得体会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nbsp;nbsp;nbsp;目nbsp;nbsp;录nbsp;nbsp;nbsp;nbsp;nbsp;第一nbsp;nbsp;则nbsp;nbsp;nbsp;第二章nbsp;管nbsp;辖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第三章nbsp;调查取证nbsp;nbsp;nbsp;nbsp;第一节nbsp;一般规定nbsp;nbsp;nbsp;nbsp;第二节nbsp;交通技术监控nbsp;nbsp;nbsp;nbsp;nbsp;第四章nbsp;行政强制措施适用nbsp;nbsp;nbsp;第五章nbsp;行政处罚nbsp;nbsp;nbsp;nbsp;nbsp;第一节nbsp;行政处罚的决定nbsp;nbsp;nbsp;nbsp;第二节nbsp;行政处罚的执行nbsp;nbsp;nbsp;nbsp;nbsp;第六章nbsp;执法监督nbsp;nbsp;nbsp;nbsp;nbsp;第七章nbsp;其他规定nbsp;nbsp;nbsp;nbsp;nbsp;第八章nbsp;附nbsp;则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第一章nbsp;总nbsp;则nbsp;nbsp;nbsp;nbsp;第一条nbsp;为了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nbsp;nbsp;nbsp;第二条nbsp;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本规定实施。

nbsp;nbsp;nbsp;第三条nbsp;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nbsp;nbsp;nbsp;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nbsp;nbsp;nbsp;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nbsp;nbsp;第二章nbsp;管nbsp;辖nbsp;nbsp;nbsp;nbsp;nbsp;nbsp;第四条nbsp;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nbsp;nbsp;nbsp;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nbsp;nbsp;nbsp;第五条nbsp;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nbsp;nbsp;nbsp;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nbsp;nbsp;nbsp;第六条nbsp;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nbsp;nbsp;nbsp;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nbsp;nbsp;nbsp;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

nbsp;nbsp;第三章nbsp;调查取证nbsp;nbsp;第一节nbsp;一般规定nbsp;nbsp;nbsp;nbsp;第七条nbsp;交通警察调查违法行为时,应当表明执法身份。

nbsp;nbsp;nbsp;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应当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定,注意自身安全,在公路上执勤执法不得少于两人。

nbsp;nbsp;nbsp;第八条nbsp;交通警察应当全面、及时、合法收集能够证实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

nbsp;nbsp;nbsp;第九条nbsp;交通警察调查违法行为时,应当查验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号牌、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牌证以及机动车和驾驶人违法信息。

对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车辆驾驶人违法行为调查的,还应当查验其他相关证件及信息。

nbsp;nbsp;nbsp;第十条nbsp;交通警察查验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询问驾驶人姓名、住址、出生年月并与驾驶证上记录的内容进行核对;对持证人的相貌与驾驶证上的照片进行核对。

必要时,可以要求驾驶人出示居民身份证进行核对。

nbsp;nbsp;nbsp;第十一条nbsp;调查中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依照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实施。

nbsp;nbsp;nbsp;第十二条nbsp;交通警察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应当在机动车侧门玻璃或者摩托车座位上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方式固定相关证据。

nbsp;nbsp;nbsp;第十三条nbsp;调查中发现违法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依法对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

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部门办理。

nbsp;nbsp;nbsp;第十四条nbsp;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控告、举报的违法行为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移送的案件应当接受,并按规定处理。

nbsp;nbsp;第二节nbsp;nbsp;交通技术监控nbsp;nbsp;nbsp;第十五条nbsp;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行为证据。

nbsp;nbsp;nbsp;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检定合格后,方可用于收集违法行为证据。

nbsp;nbsp;nbsp;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检测,保持功能完好。

听礼仪故事心得体会

1着装礼仪 西装的套色 西装的讲究非常多,价格从高到低相差也非常大,如何选择西装确实要根据每个人自己具体的情况而定,很难给出统一的标准。

但有些意见仍然具有普遍的借鉴意义。

首先应该注意西装应该保持同色配套,并且面料以深色,尤其是深蓝色为好,或是深色有细条纹的。

有人疑问,“我们学校有些教授是从国外回来的,他的西装就是上下颜色一深一浅并不一致啊

”确实,在海外许多教授的着装就是上下颜色不一致。

但是请注意,你不是教授,你现在也不是在申请教授的职位。

另外还有一点特别值得注意,就是不要等到面试前一天才去买西装,因为西装是需要精挑细选才会选中合适的,匆忙之中挑选不出得体的西装。

这里有个关于西装的小故事,大家可以从中借鉴。

有一些中国旅行团到国外考察,团员们个个西装笔挺,但是细一看有的人袖口上故意留着“××西装”的标签。

如果说最保守的西装颜色是深色,最保守的衬衣颜色则是白色,这样的搭配是大多数商务人士的普遍选择。

此外,有人也会选择蓝色的衬衣,这就需要特别注意与西装颜色和款式的配合,否则将会很难看。

当然,白色的衬衣也有不足之处,白色易脏、难以保持清洁,尤其在天热或空气质量较差的时候,刚换的白衬衣往往一天就脏了。

因此,白色的衬衣应该多买几件,经常换洗。

挑选衬衣的时候,应该注意领子不要太大,领口、袖口不要太宽,以刚好可以扣上并略有空隙为宜。

质地以30%—40%的棉、60%—70%的化纤为好。

完全化纤质地的衬衣会显得过于单薄、透明,不够庄重,纯棉的衬衣如果熨烫不及时又会显得不够挺括,而且每次洗过之后都需要重新熨烫。

西装不需要讲求名牌,衬衣也不需要。

许多国际公司的职业经理人的西装及衬衣都是订做的,只有裁缝店的名字,没有大众熟知的牌子。

这些人讲究的是制作工艺和布料质地,同学们的着装只要尺寸合身、风格庄重就可以了。

领带学问大 领带的色调、图案如何配合衬衣和西装是一门很大的学问,也与个人的品位有关,同学们平时应该多注意观察成功人士、知名公司领导人的着装,看看他们如何选择领带,同时大家也可以将各自的心得体会多交流交流。

但是有一点需要特别指出,不要使用领带夹。

因为使用领带夹只是亚洲少数国家的习惯,具有很强的地区色彩,并非国际通行的惯例。

至于领带的长短,以刚刚超过腰际皮带为好。

裤子的长短宽松 裤子除了要与上身西装保持色调一致以外,还应该注意不要太窄,要保留有一定的宽松度,也不要太短,以恰好可以盖住皮鞋的鞋面为好。

同时,千万记住不要穿背带裤,年轻人穿背带裤是很幼稚、很高傲的表现。

另外,运动裤、牛仔裤无论是什么名牌,都不是正装,不适宜在面试的时候穿着。

白色袜子太多了 袜子以深色为好,但平时经常见到一些人穿白袜子,这在国际商务着装中不会出现。

深色的袜子应该没有明显的图案、花纹,另外,也不应该穿较透明的丝袜。

皮鞋黑而不脏、亮而不新 皮鞋的颜色要选黑色,这与白衬衣、深色西装一样属于最稳重、保险的色调。

要注意经常擦鞋,保持鞋面的清洁光亮。

有的同学尽管买的皮鞋很好,但不注意擦拭,面试的时候皮鞋看上去灰头土脸的,与上面笔挺的西装很不协调,这会让招聘经理觉得应聘者粗心大意,不拘小节。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千万不要把新皮鞋留到面试那天才穿,因为新皮鞋第一次穿会很不合脚,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让人误认为你有腿疾。

公文包给谁用 男生随身携带不装电脑的电脑包是再合适不过的了,但是注意电脑包不要过大。

如不使用电脑也不必把电脑放到包里一起带着,背着沉重的电脑,整个人都会显得不灵活,不精干。

2文明礼貌 不讲究文明礼貌是面试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基本的礼节是必不可少的,文明礼貌,讲究礼节是一个人素质的反映、人格的象征。

因此,面试时应注意: (1)在开始面试之前肯定有一段等候的时间,切忌在等待面试时到处走动,更不能擅自到考场外面向里观望,应试者之间的交谈也应尽可能地降低音量,避免影响他人应试或思考。

(2)切忌贸然闯入面试室,应试者一定要先轻轻敲门,得到主考宫的许可后方可入室。

入室时不要先把头探进去张望,而应整个身体一同进去; (3)走进室内之后,背对考官,将房门轻轻关上,然后缓慢转身面对主考官; (4)向主考人员微笑致意,并说“你们好”之类的招呼语,在主考人员和你之间创造和谐的气氛: (5)若非主考人员先伸手,你切勿伸手向前欲和对方握手;如果主考人主动伸出手来,就报以坚定而温和的握手; (6)在主考人员没有请你坐下时切勿急干坐下。

请你坐下时,切勿唤若寒蝉,应说声“谢谢”; (7)尽可能记住每位主考者的姓名和称呼,不要弄错; (8)面谈时要真诚地注视对方,表示对他的话感兴趣,决不可东张西望,心不在焉,不要不停在看手表;要注意和考官的目光接触。

(9)回答问题要口齿清晰,声音大小适度,但不要太突然,答句要完整,不可犹豫,不可用口头禅; (10)说话时目光要与主考人员接触。

若主考人有几位,要看首席或中间的那一位,同时也要兼顾其他主考人员; (11)注意用敬语,如“您”、“请”等,市井街头常用的俗语要尽量避免,以免被认为油腔滑调; (12)不要随便打断主考人的说话,或就某一个问题与主考人争辩,除非有极重要的理由; (13)口中不要含东西,更不要吸烟; (14)不要在主考人结束面试前表现浮躁不安,急欲离去或另赴约会的样子; (15)主考人示意面试结束时,微笑、起立,道谢,说声“再见”,无需主动伸出手来握手; (16)出去推门或拉门时,要转身正面面对主考人,再说声“谢谢,再见”,让后与先出门,然后轻轻关上门; (17)如果在你进入面试房间之前,有秘书或接待员接待你,在离去时也一并向他或她致谢告辞。

3表情 面试成功与否与表情关系很大。

应试者在面试过程中,应轻松自然、镇定自若,给人以和悦、清爽的感觉。

需要注意: (1)进门时要表现得自然,不要紧张或慌张; (2)面试时要始终面带笑容,谦恭和气。

表现出热情、开朗、大方、乐观的精神状态; (3)不要无缘无故皱眉头或毫无表情; (4)不要直盯对方,也不要以眼瞟人、漫不经心,眼光宜落在主考人的鼻子上为佳,这样既保持了接触又避免了不礼貌的直盯; (5)对方提问时,不要左顾右盼,否则主考人会误认为你缺乏诚心和兴趣: (6)切忌面带疲倦,哈欠连天,考试前一天一定要保持睡眠充足; (7)不要窥视主考人员的桌子、稿纸和笔记; (8)面试顺利时,不要喜出望外,拍手叫好; (9)作为应试者,不仅要时时注意着主考人员在说什么,而且也要注意着主考人员的表情有哪些变化,以便能准确地把握住说话者的思想感情; (10)为了吸引听者的注意力,使言谈显有声有色和增强感染力,在说话中可以适当加进一些手势,但动作不要过大,更不要手舞足蹈和用指指人; (11)在说话时切不可面露酒媚、低声下气的表情,企图以鄙薄自己来取悦于对方。

这样做只能降低自己的人格。

只有抱不卑不亢的态度才能获得对方的信任。

4举止 举止体现着一个人的修养和风度,粗俗习气的行为举止,会使一个人失去亲和力,而稳重大方则会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

在陌生的主考人面前,坐、立、行等动作姿势正确雅观、成熟庄重,不仅可以反映出青年人特有的气质,而且能给人以有教养、有知识、有礼貌的印象,从而获得别人的喜爱。

具体说来,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1)动有动态。

走动时应当身体直立,两眼平视前方,两腿有节奏地交替向前迈步,并大致走在一条等宽的直线上。

两臂在身体两侧自然摆动,摆动幅度不要过大。

脚步声应控制,不要两脚擦地拖行。

如果走路时身体有前俯、后仰或左右摇晃的习惯,或者两个脚尖同时向里侧或外侧呈八字形走步,是不规范、不雅观的举止; (2)“站有站相”。

站立时身形应当正直,头、颈、身躯和双腿应与地面垂直,两肩相平,两臂和手在身体两侧身然下垂,两眼平视正前方,嘴自然闭合:双脚对齐,脚尖分开的距离以不超过一脚为宜,如果叉得太开是不雅观的。

不应把手插在裤袋里或交叉在胸前; (3)“坐有坐相”。

坐姿要端正。

坐在主考人员指定的座位上,不要挪动己经安排好的椅子的位置。

在身后没有任何依靠时上身应正直稍向前倾(这样既可发声响亮、中气足,令人觉得你有朝气,又可表现出你对主考人感兴趣、尊敬),头平正,目光平视;两膝并拢,两臂贴身自然下垂,两手随意放在自己腿上,两脚自然着地。

背后有依靠时,也不能随意地把头向后仰靠,显得很懒散的样子。

就座以后,不能两边摇晃,或者一条腿放在另一条腿上。

双腿要自然并拢,不宜把腿分得很开,女性尤宜注意; (4)“手势宜少不宜多”多余的手势,会给人留下装腔作势、缺乏涵养的感觉。

反复摆弄自己的手指,要么活动关节,要么捻响,要么攥着拳头,或是手指动来动去,往往会给人一种无聊的感觉,让人难以接受。

在交际活动时,有些手势会让人反感,严重影响形象。

比如当众搔头皮、掏耳朵、抠鼻子、咬指甲、手指在桌上乱写乱画等。

(5)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小动作。

身体各部分的小动作往往令主考人分心,甚至令其反感。

下面这些动作都是要不得的:玩弄衣带、发辫、打火机、香烟盒、笔、纸片、物帕等分散注意力的物品;玩手指头;抠指甲;抓头发;挠头皮;抠鼻孔;翘起二郎腿乱抖;用脚敲踏地面;双物托下巴;说话时用手掩着口;摇摆小腿等。

摆弄手指。

5、细节打理 理发经常理发,头发留得太长会给人不够振作的印象。

当然,有些人的头发自然条件较差,难以整理,这些同学可以借助一些护发用品,如摩丝、发乳、定型水等,但也要注意它们各自的不同功效。

比方说,有些牌子的定型水就有不同强度的定型级别,级别太低了会控制不住发型,上午定型、下午就没了,强度级别太高了会把头发弄得像钢丝一样。

在用护发品定型之前,可以使用吹风机,吹干、定型的效果都不错。

另外,还可以在理发时向理发师请教一些头发护理的常识和注意事项,或者在面试之前去理发店做一下护理和定型。

至于发型,最为常见的是分头,但是中分很少见。

虽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具体情况,有些人认为自己就适合中分的发型,但是事实上大部分应聘成功者、中外企业的老总、经理们大都不是中分的发型。

因此,为了保险一点,至少在面试的时候不要留中分的发型。

除了分头以外,还有些人会留平头。

平头虽然显得精神,但是不宜过短,否则显得不够庄重成熟。

五官 胡子不要留胡子、要保持面颊的干净。

一般而言,成年男士应该坚持每天早晨刮一次胡子。

但如果有些同学还从没刮过胡子,清秀的乳毛既不长也不乱,就不必强求,免得一旦刮开,胡子会如雨后春笋般长势旺盛,天天都得去刮。

鼻毛 很多人注意了胡子却遗漏了鼻毛,而旁人或者同学往往也不好意思提醒他,平时应该多注意,尤其是在面试前对照一下镜子,做一做自我“审视”。

口臭 有些人讲话多了难免口臭,如果有人向你反馈这样的情况,你就要多加注意了,赶快采取一些治理措施。

比如面试的时候带上口香糖,在面试开始前的半小时吃一片以保持口腔的气味清新,但是面试即将开始前嘴里一定不要有口香糖,不要高傲地嚼着口香糖进场面试。

还要注意别在面试前吃一些诸如大蒜之类的有异味食物,否则满口异味显得不懂得尊重别人。

形体语言 眼观六路:眼神的交流(eye contact) 交流中你的目光要不时注视着对方。

国外的礼仪书上往往精确到“要看到对方鼻梁上某个位置或眼镜下多少毫米”,这有点过于精准,笼统地说“看着对方的眼部”就行了。

但是,万万不可目光呆滞地死盯着别人看,这样会让他以为你对他“满怀深情”,或是和他有什么“深仇大恨”,让他感到很不舒服。

如果有不只一个人在场,你说话的时候要经常用目光扫视一下其他人,以示尊重和平等。

耳听八方:主动的积极聆听者 最优秀的销售人员往往不是滔滔不绝地大侃,而是积极地聆听。

考官不希望面试者像木头桩子一样故作深沉、面无表情。

面试者在听对方说话时,要不时做出点头同意状,表示自己听明白了,或正在注意听。

同时还要面带微笑,当然也不宜笑得太僵硬,要发自内心。

在面试中如果招聘经理多说话,说明他对你感兴趣,愿意向你介绍情况,热情交流。

但许多学生误认为只有自己说话才是最好的销售,往往会抢着说话,或打断对方的讲话,这些都是很不懂礼貌的表现,会使自己陷于被动,言多必失。

稳如泰山:只坐三分之二 面试时的坐姿,有两种极端不可取。

一是全身瘫倒在椅背上,二是战战兢兢地只坐椅边。

正如花有花语一样,坐也有坐意:仰坐表明轻视、无关紧要;少坐意味着紧张、如坐针毡;端坐,意味着重视、聚精会神。

面试时,轻易不要紧贴着椅背坐,也不要坐满,坐下后身体要略向前倾。

一来表明你坐得很稳,自信满满,不会因为稍向前倾就失去重心,一头栽下去;二来证明你没有过于放松地全身靠到椅背上,没把办公室当成茶楼酒馆。

但也不宜坐得太少。

只坐椅子的五分之一,意味着你几乎要靠自己的双腿支撑住自己的体重。

这是一种极度紧张的表现,也会把面试官的注意力吸引过去,他可不希望你把椅子坐翻,被椅背砸出脑震荡来。

一般以坐满椅子的三分之二为宜。

既可以让你腾出精力轻松应对考官的提问,也不至让你过于放松,乐不思蜀而忘了自己的来意。

建议你多多接触社会,观察沉稳人士的坐姿,并回到家里、寝室里稍加练习,改善坐姿,别让椅子拖了后腿。

一般在面试时,别人会给你用塑料杯或纸杯倒一杯水。

这些杯子比较轻,而且给你倒的水也不会太多,加上你面试时往往会比较紧张,不小心碰倒杯子的情况难免发生。

你的水杯放的位置不好,就很容易把水弄洒。

一旦洒了水,心里一慌,不是语无伦次就是手忙脚乱,很长一段时间都调整不过来。

虽然对方通常会表现得很大度,但也会留下你慌慌张张、局促不安的印象,所以要非常小心。

杯子放得远一点,水喝不喝都没有关系。

有些人临走了,看到满满一杯水没动,觉得不好意思,就咕咚咕咚喝上几大口,这也没有必要。

“随便”的要求 如果招聘人员问你喝什么或要你提出选择时,一定要明确地回答,这样会显得有主见。

最忌讳的说法是:“随便,您决定吧。

”更有甚者还自作聪明,认为这样回答十分有礼貌。

“随便”是一种非常不好的回答方法,有些企业,一听到这两个字就要皱眉头。

另外,我们在招聘时,非常不愿意被征求意见的一方说“随便,您决定吧”一类的话。

一方面,这使我们不知道如何是好,我们该如何满足你“随便”的要求呢

另一方面,我们也不太喜欢这种缺乏主见的应聘者,这种人在将来的合作中会浪费大家的时间,降低工作效率。

无声胜有声的形体语言要不时检点自己的一言一行,善于察言观色,明察秋毫。

比如,自己说得太多了,就要注意一下招聘人员是不是面露疲态或者心不在焉。

如果是的话,你就要悬崖勒马,迅速将发言权交给对方

谁会写学习心得体会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保证书

道路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  目 录  第一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章 调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交通技术监控  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五章 行政处罚  第一节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二节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本规定实施。

  第三条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二章 管 辖  第四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第五条 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条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

  第三章 调查取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七条 交通警察调查违法行为时,应当表明执法身份。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应当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定,注意自身安全,在公路上执勤执法不得少于两人。

  第八条 交通警察应当全面、及时、合法收集能够证实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

  第九条 交通警察调查违法行为时,应当查验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号牌、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牌证以及机动车和驾驶人违法信息。

对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车辆驾驶人违法行为调查的,还应当查验其他相关证件及信息。

  第十条 交通警察查验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询问驾驶人姓名、住址、出生年月并与驾驶证上记录的内容进行核对;对持证人的相貌与驾驶证上的照片进行核对。

必要时,可以要求驾驶人出示居民身份证进行核对。

  第十一条 调查中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依照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实施。

  第十二条 交通警察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应当在机动车侧门玻璃或者摩托车座位上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方式固定相关证据。

  第十三条 调查中发现违法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依法对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

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部门办理。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控告、举报的违法行为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移送的案件应当接受,并按规定处理。

  第二节 交通技术监控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行为证据。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检定合格后,方可用于收集违法行为证据。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检测,保持功能完好。

  第十六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合理的原则,设置的地点应当有明确规范相应交通行为的交通信号。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使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测速的路段,应当设置测速警告标志。

  使用移动测速设备测速的,应当由交通警察操作。

使用车载移动测速设备的,还应当使用制式警车。

  第十八条 作为处理依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应当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

  第十九条 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日起的十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违法行为的证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内容应当严格审核制度,完善审核程序。

  第二十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三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并可以通过邮寄、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第二十一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核实的,应当予以消除: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  (二)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  (三)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  (四)现场已被交通警察处理的;  (五)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  (六)不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要求的;  (七)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  (八)因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发生违法行为造成合法机动车被记录的;  (九)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

  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扣留车辆;  (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三)拖移机动车;  (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五)收缴物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二十三条 采取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二)、(四)、(五)项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四)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由当事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  (五)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即为送达。

  现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实施,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种类和依据、接受处理的具体地点和期限、决定机关名称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第二十六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车辆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车辆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的,不得扣留车辆所载货物。

对车辆所载货物应当通知当事人自行处理,当事人无法自行处理或者不自行处理的,应当登记并妥善保管,对容易腐烂、损毁、灭失或者其他不具备保管条件的物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变卖或者拍卖,变卖、拍卖所得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乘员、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消除违法状态:  (一)违法行为人可以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自行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  (二)违法行为人无法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对超载的乘车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联系转运;对超载的货物,应当在指定的场地卸载,并由违法行为人与指定场地的保管方签订卸载货物的保管合同。

  消除违法状态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违法状态消除后,应当立即退还被扣留的机动车。

  第二十八条 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十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车辆的,扣留车辆时间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第三十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具有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

只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的,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具有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五)项情形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

  拖移机动车的,现场交通警察应当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违法事实和证据。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开拖移机动车查询电话,并通过设置拖移机动车专用标志牌明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告知当事人。

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话查询接受处理的地点、期限和被拖移机动车的停放地点。

  第三十三条 车辆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一)对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酒精含量结果有异议的;  (二)涉嫌饮酒、醉酒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涉嫌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驾驶车辆的;  (四)拒绝配合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

  对酒后行为失控或者拒绝配合检验的,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第三十四条 检验车辆驾驶人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由交通警察将当事人带到医疗机构进行抽血或者提取尿样;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抽取的血液或者提取的尿样及时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书面告知当事人。

  检验车辆驾驶人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的,应当通知其家属,但无法通知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对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或者自行车、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依法予以处罚。

  交通警察现场收缴非法装置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收缴的物品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对收缴的物品,除作为证据保存外,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依法予以销毁。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第三十七条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的,应当予以收缴,依法处罚后予以销毁。

  对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应当予以收缴,依法处罚后转至机动车登记地车辆管理所。

  第三十八条 对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者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违法行为人送达排除妨碍通知书,告知履行期限和不履行的后果。

违法行为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强制排除妨碍。

  第三十九条 强制排除妨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实施。

无法当场实施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委托或者组织没有利害关系的单位予以强制排除妨碍;  (二)执行强制排除妨碍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派员到场监督。

  第五章 行政处罚  第一节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四十条 交通警察对于当场发现的违法行为,认为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依据,向违法行为人提出口头警告,纠正违法行为后放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确定适用口头警告的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

  第四十一条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

不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交通警察应当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并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实施。

  第四十二条 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作出,并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四)处罚决定书应当由被处罚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五)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被处罚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即为送达。

  交通警察应当在二日内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三条 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处罚的依据、处罚的内容、履行方式、期限、处罚机关名称及被处罚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

  第四十四条 制发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  (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通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接受处理;  (四)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由违法行为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注明;  (五)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注明,即为送达。

  交通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五条 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接受处理的具体地点和时限、通知机关名称等内容。

  第四十六条 适用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应当由两名以上交通警察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询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并制作笔录;当事人拒绝接受询问、签名或者盖章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询问笔录上注明;  (二)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笔录形式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三)对当事人陈述、申辩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四)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五)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由被处罚人签名,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六)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被处罚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即为送达;被处罚人不在场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送达。

  第四十七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的依据、处罚的内容、履行方式、期限、处罚机关名称及被处罚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一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可以制作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人只有一种违法行为,依法应当并处两个以上处罚种类且涉及两个处罚主体的,应当分别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四十九条 对违法行为事实清楚,需要按照一般程序处以罚款的,应当自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处罚决定;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或者听证程序结束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处罚决定,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应当在人民法院判决后及时作出处罚决定。

  第五十条 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

  第二节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五十一条 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罚款,交通警察当场收缴的,交通警察应当在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注明,由被处罚人签名确认。

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交通警察依法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给予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违法行为人申请不将暂扣的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应当准许,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第五十四条 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违法行为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缴罚款。

  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五十五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指挥规范。

  交通警察查处违法行为时应当使用规范、文明的执法用语。

  第五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属的交警队、车管所及重点业务岗位应当建立值日警官和法制员制度,防止和纠正执法中的错误和不当行为。

  第五十七条 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本单位及其所属民警的执法档案,实施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

  执法档案可以是电子档案或者纸质档案。

  第五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建立交通民警执勤执法考核评价标准,不得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不得以处罚数量作为考核民警执法效果的依据。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使用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对违法行为信息进行管理。

对记录和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应当及时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有违法行为记录的,应当在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在规定时限内将违法行为信息转至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记分或者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以及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在规定时限内将违法行为信息转至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密战观后感 保密工作心得体会

事以密成, 事以密成,语以泄败 ——观电视剧《密战》 ——观电视剧《密战》后有感 观电视剧最近我认真观看了以保密为题材的电视连续剧《密战》《密战》主要讲述了 。

安全局侦破境外间谍组织窃取中国“星讯六号”卫星设计方案的故事。

剧中汇集了 现代谍战的新特点和新手段, 高科技对抗部分所涉及的窃听、 解密、 截获等环节, 以及解锁、防火墙等抽象的计算机概念都做到了形象化和可视化,较全面深入地 展现了我国当代社会窃密与反窃密的斗争。

“事以密成,语以泄败”出自 ,意思是:事情由于守密而成功,讲话由于泄密而失败。

即说明了保守 秘密的重要性。

观看《密战》后我深刻体会到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

保密工作历来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担负着“保安全,保发展”的重 任。

当今世界国与国的竞争日益激烈,保密与窃密的斗争日趋复杂,保密工作面 临着新形势,面对着新挑战,肩负着新任务。

作为一名科研工作者,结合学习党 和国家 ,只有着眼新的实际,不断拓展保密教育新思路,落实保密 管理新举措,开创保密工作新局面,使保密工作更加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 富于创造性,保密工作才能更好地发挥“两保”作用。

一、体现时代性,拓展保密教育新思路 当前,部分同志对保密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错误观念和模糊认识。

有的认为实 行了改革开放, 就无密可保; 有的认为技术水平落后, 就有密难保; 有的认为 “保 的越多越保险”等等。

这些思想认识,思想观念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有相当大的 影响,甚至在一些领导干部的思想中没有得到真正解决。

这也是导致一些地方和 部门的保密工作难以落实,泄密问题时有发生的一个根本原因。

改变这种状况, 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依靠教育。

要通过经常性的保密形势任务教育,使广大干部 职工深入了解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深刻领会新时期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 性,从而自觉地把思想从那些不合适宜的观念,体制上解放出来,增强责任感和 使命感。

要通过紧密结合法律法规教育,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依法 保密,依法治密,杜绝一切有悖于法律,有悖于本单位合法权益的行为。

要通过 扎实的保密知识专项教育,严肃保密纪律,强化防范手段,使保密干部切实做到 政治上坚定,思想上纯洁,业务上精通,作风上严谨,工作上细致。

教育作为保 密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特别是在不断完善,科学技术飞速发展 的今天,人们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都在发生很大变化的情况下,保密教育尤其 不能忽视,这是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根本任务。

二、把握规律性,落实保密管理新举措 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管理是关键。

保密工作完全依靠教育,依靠自觉 是不够的,必须有一定的规范,有一定的强制性。

保密管理就是这种规范和强制 作用的具体体现,它通过各种管理手段来约束,规范人和的行为,使我 们的行为符合的要求,以达到维护和商业秘密安全的目的。

加强保密管理,就要注意研究它的规律和特点,不断地去探索和积累。

保密 工作的基本规律是指那些从根本上影响保密工作效能发挥的事物间的内在联系, 既存在于宏观的领域,又存在于微观的领域,诸如宏观上保密工作在整个国家事 务中存在的地位,保密工作的性质,以及微观领域中保密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等,都应当属于保密工作的基本规律。

当前,保密工作的规律,有些已经被我们 所认识,有的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其内涵和外延。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中国加入 WTO 后,保密工作正由传统的依靠人 的自觉性为主的管理模式,向既依靠自觉性更依靠依法管理的模式转变,保密工 作的环境条件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计划经济时代粗放式管理的弊端逐渐暴露,影 响了保密工作的实效性。

保密部门对形势发展的“不适应”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 们对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基本规律了解不够,对新情况,新问题认识和把握不足 造成的。

因此,我们必须投入必要的力量,对市场经济条件下保密工作的基本规 律进行认真的研究和探讨,从而利用规律指导实践,落实管理举措,维护国家及 企业利益。

三、富于创造性,开创保密工作新局面 工作要开展,就要有创新。

坚持创新既是我党保密工作发展的历史经验和优 良传统,也是推动新时期保密工作不断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由之路。

系统阐述了创新的意义,指出创新是“灵魂” ,是“不竭动力” ,是“源泉” ,是 必须坚持的“治党治国之道” 。

当前,保密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就是以新的理念,新的思维指导新的实践,以创新的勇气和精神 谋划推动保密工作开展。

在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创新,应该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体现在不断 地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思路上。

要根据不断变化发展的新形势,把保密工 作放到改革开放的大格局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大环境中来思考,突破旧框框, 拓宽新视野, 理清新思路, 根据实践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来筹划和指导保密工作。

二是体现在建立一套良好的保密工作机制上。

要针对制约保密工作发展的深层次 矛盾,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保密管理方式,建立科学规范,保障 有力的保密工作机制。

保密委员会可以探索实行委员负责制,各委员根据所在部 门的职能分工领导一个方面的保密工作,保密办配合抓落实,这样既有利于及时 解决保密工作遇到的实际问题,又更好地发挥保密委员会的作用。

三是体现在不 断研究探讨新形势下开展保密工作的途径和方法上。

要认真研究各种秘密载体在 新形势下的运行状态,研究不同部门,不同环节,不同时间,不同人员的实际情 况,深入把握保密工作的特点及其内在联系,使保密工作更有针对性,做到点子 上。

保密工作的创新意味着我们把保密思想,保密意识从那种不合适宜的观念, 做法, 体制中解放出来, 意味着我们要否定过去保密工作中的一些东西, 以敢想, 敢闯,敢超的勇气,积极面对,妥善实施。

只有创新思维,创新体制,创新举措,才能开创保密工作新局面。

保密工作 的创新就是要运用战略的眼光和思维,审视和分析保密工作中带有根本性,全局 性和关键性的一些问题,从现有的观念、体制、做法上找出那些阻碍因素,组织 力量加以突破和解决,努力开创出保密新局面。

2010 年 2 月 27 日 电视剧《密战》观后感

电视剧《密战》观后感

电视剧《密战》前天晚上播完第三十集,最后一集,以这么一伙帝国主义间谍的失败, 和以保密局督查处处长武梅领导的专案检查组的胜利而告终。

戏剧这些文学创作是现实生活 的反映和集中概括。

电视剧《密战》也然,它反映了我们国家在和世界各个国家和平共处, 友好往来, 互利共赢的外交努力下, 我们的对手, 并不甘心他们过去的失败, 依然千方百计, 向中国渗透,妄图窃取我们国家前进中的各种情报。

电视剧《密战》就描写了他们妄图窃取 我们国家“星讯六号”卫星的设计数据的情报。

从这部电视剧中可以看出如下的一些值得我 们重视的情况: 一是,我们在高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旗进行建设的同时,千万不能“刀 枪人库,马放南山” ,帝国主义者和敌对民族分裂分子,他们并没有睡觉,而且时刻在窥视 着我们,一旦有机可乘,他们就会兴风作浪,破坏我们的建设和国家的安宁。

《密战》反映 的如此,曾经发生在有的地方的打砸抢事件也是如此,所以我们时刻不能放松警惕,我们的 国防、公安、武警和国家安全部门,就是要枕戈待旦,睡觉也要睁着一只眼睛。

二是,电视剧《密战》描写了,要用科学发展观的眼光和具备尖端科学的装备,武装我 们的国防、公安、武警和国家安全部门。

《密战》就描写的非常清楚:敌人用网络技术窃取 我国科学研究的秘密, 我则用同样的手段进行反窃取。

敌人有科学定位装置, 进行间谍活动, 我则用更高级的追踪定位手段, 追击他们的踪迹, 粉碎他们的罪恶活动, 那个阴险的 “蝴蝶” 被击毙, 那个自认为自己 “了不起” 的林孝廉和那个自称几十年从事间谍活动从未失手的 “银 狐”也落入法网,我们英勇的对敌斗争战线上的“战士”们,最后把他们一网打净。

三是,说过, “惟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 ,无论我们在前进的道路上有 多么的艰难,我相信我们都能够以一颗平常心来坦然面对。

电视剧《密战》描写了战斗在反 特战线上的同志们的英雄行为, 正是像主席说的, 他们的 “牺牲多壮志” 保护了人民的江山, 给群众带来幸福和安宁。

在一场生死较量中,秦风同志不幸牺牲,留下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明 明;为了执行任务,完成国家的委托,保密局督查处武梅处长终日辛劳战斗在反特战线上。

由于无法照料家庭,不幸与丈夫离了婚,就连小女儿婷婷,也照顾不过来,连小女儿婷婷的 监护权也被离异的丈夫夺去。

这样的例子在《密战》中表现的很多,他们的无私奉献,祖国 和人民是不会忘记的。

四是,电视剧《密战》也写了官场腐败的一些情况。

如滨阳市委秘书长佟一凡有升任滨 阳市常务副市长的愿望和可能, 他就利用权力在滨阳市委办公设备招标时, 通过办公室姚副 主任,选定的是他的妻子雷瑛推荐的厂家,为间谍林孝廉提供了窃取滨阳市委机密的方便; 而且佟一凡的妻子雷瑛在间谍林孝廉的“公司”任职,她为林孝廉的活动提供机会,因而也 接受了林孝廉不少贿赂,因而佟一凡也跌人泥坑,当然他没有良心泯灭,最后为逮捕林孝廉 作了证明,但是…… 。

从佟一凡身上我们看到,由于有他这样名利之徒的存在,也就提供 了特务间谍进行破坏活动的土壤;一个干部如果终日图谋升官发财,他一定没有好的下场。

五是,电视剧《密战》也写了爱情,因为是凡有人群的地方,就有爱情存在。

在《密战》 这场敌我搏斗中也然。

刘志军在审查石竹工程师的接触在,不但排除了石竹的间谍嫌疑,而 且产生了相互的爱慕。

又如武梅和周旭离异后,在这场和敌人的生死搏斗中,他们冷却离异 了的夫妻关系又逐渐温暖起来, 特别是他们的宝贝女儿婷婷千方百计从感情上促进爸爸妈妈 重新和好。

电视剧《密战》 虽然没有最后了却, 但是也预告了他们美好的未来。

我在这里说, “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 。

我罗罗索索说了这么多, 是想说明, 在收看电视节目的娱乐中, 也从中吸取教益, 增加知识, 增加才能,提高思想认真。

紧绷保密之弦 舞动科技利器 ——电视剧 密战》 电视剧《 观后感 赵玥 由国家保密局监制的《密战》在央视一套推出之后,获得了较高 的收视率。

我也在第一时间观看了这部反映我国航天科技领域反间斗 争的电视艺术作品。

与风靡一时的其他谍战片取材于新中国成立前后 不同, 这部类似于保密教育片的电视剧力求在情节和视觉效果上与现 实更为贴近。

《密战》首次汇集了当代窃密与反窃密斗争的新特点和 新手段,以互联网、计算机、手机、办公自动化设备为主要元素,用 一种看似普通和平常的生活场景来承载一场智慧与力量的对决、 正义 与邪恶的较量, 让我在实实在在的生活氛围中了解当前保密战线的严 峻形势。

剧中现代高科技在窃密与反窃密斗争中的运用让我大开眼 界,如:立体化的实时监控设备、网络跟踪监测、语音处理技术、手 机窃听、各种高科技窃密装置等等。

在感受到现代窃密手段的无孔不 入和无影无踪的同时,也使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密战》 比较真实的反映了在现代高科技下的信息安全保密与窃 密的斗争。

剧中所涉及的泄密问题大都出自真实的案例,在日常工作 中可能有很多企业员工认为这类事情与自己相距甚远。

可是在这部电 视剧中, 那些间谍恰恰就是利用了我们平日所不注重的信息安全漏洞 而盗取机密信息的: 首先是沈小涵在间谍设计好的面试考试中无意泄 漏了 322 所网络密码的设置方法; 然后就是滨阳市委机要室买了一台 被间谍安装了发射装置的传真打印一体机, 从而使滨阳市委的各类机 密文件全部泄密; 还有就是那个在 727 站管仓库的老人家仅仅因为是 想给孙子换一个模型飞机而被间谍利用, 将一些他以为是废物的卫星 控制板给了间谍等等。

我觉得《密战》从另一种角度给了我们一种警 示,那就是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其双刃性也日益突出,我们每 个人都需要对信息的安全性更加的警惕,时刻不忘保密,才能更好发 挥科学技术的生产力。

许多事实告诉我们, 泄密事件的发生更多的不是因为规程制订的 不到位,而是人员的思想重视程度和对规定执行的不到位。

即使是涉 密单位内部人员无意的泄密行为, 也会严重的威胁到相关信息的安全 《密战》之中泄密的最典型例子是一篇论文。

322 所担负星讯六 性。

号通讯卫星研发的飞行控制数据, 属于国家绝密。

为了通过职称评定, 该所研究员吴伦将自己即将发表的关于卫星流体回路技术的动态热 仿真的学术论文拿给沈伟国和罗教授审阅。

经审查,吴伦的论文中的 确存在重大泄密隐患,而且涉及到研发中的星讯六号。

322 所不得不 紧急协调保密局等相关部门将载有泄密学术文章的印刷品送往涉密 载体销毁中心进行集中销毁,并赔偿杂志社相关损失。

我们知道涉密 人员和资料的安全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任何一个环节出了 纰漏,就会成为一个泄密口。

因此对涉密单位的人员,要加强安全保 密教育和管理,让保密深入人心。

凡是涉及到机密信息的文档资料, 不管是电子版还是文本材料,其制作、存储、流转、使用、外发和销 毁,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并通过高科技手段进一步保证信息的 安全。

而对涉密人员自己脑子里的涉密资料,只有加强保密意识才能 防止泄密。

涉密信息只有先保住密,才能在其各自的领域发挥应有的 效用。

不容置疑,我国在当今世界上的政治、经济地位已是举足轻重, 境外敌对势力和情报机构对我们实施的窃密活动一刻也没有停止过, 他们从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个层面对我们进行全方位的信息 监控和情报收集,手段现代化,而且窃密范围越来越广泛,窃密手段 越来越隐蔽, 窃密活动也越来越猖獗。

这些敌对势力和民族分裂分子, 时刻都在窥视着我们,一旦有机可乘,他们就会兴风作浪,破坏我们 的建设和国家的安宁。

因此,相较内部人员无意识的泄密行为,更为 可怕的是来自外部的间谍利用各种手段有意识的对涉密信息进行窃 《密战》中的潜伏间谍方瑶正是在国外接受的间谍训练。

境外情 取。

报组织通过潜伏、策反、引诱、欺骗、绑架等多种手段接近和威胁与 星讯六号研发有关的科研人员、保卫人员和政府官员,设置层层迷局 和圈套,窃取卫星测试数据。

这些都直接侵犯了国家的利益。

对于被 间谍拉下水的人来说, 法律和尊严是可以为自己牺牲并且可以轻易放 弃的东西。

而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国家机密的泄露和遗失不仅让国家 某一处的堤防溃决,更会让这个国家颜面扫地。

我们不要忘记的是, 对于严重的泄露、出卖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的行为是要追究法律责任 的,这在刑法中是有具体惩治条文的。

提高认识、承担责任、不忘使 命, 作为涉密人员必须能够抵御这些诱惑, 对保密形势有清醒的认识, 能识破敌人的险恶阴谋。

这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国家

《密战》中描写的战斗在反特战线上的同志们的英雄行为,也是 剧中的一大亮点。

在一场生死较量中,秦风同志不幸牺牲,留下一个 未成年的孩子明明;为了执行任务,完成国家的委托,保密局督查处 武梅处长终日辛劳战斗在反特战线上。

由于无法照料家庭,与丈夫离 了婚;就连女儿婷婷,也因照顾不过来,而不得不放弃监护权。

这样 的例子在《密战》中表现的很多,他们的无私奉献,祖国和人民是不 会忘记的。

看了这些,相信大家也更能理解从事保密工作和涉密信息 保护的同事们:理解他们在保密检查中的严格;理解他们制定各项规 章制度的细致;理解他们在工作中所肩负的责任。

有了相互的理解, 在以后的工作中就能自觉的严格执行各项规定,配合他们完成好工 作。

忽略《密战》剧本的一些硬伤,这部电视剧给我们带来的更多的 是一种知识和观念的更新, 它让我们认识到现今我们面临的是怎样的 一种环境,我们又应该以一种怎样的心态去面对。

“夫防决不备,有 水溢之害;网解不结,有兽失之患。

”很小的泄密隐患就可能酿成损 失惨重的泄密事件。

这既可以作为我们防范失密的警语,也可以作为 这部长篇电视连续剧的非专业性注解。

身处十五所网络信息中心这个 重要的涉密部位, 遵守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及严格操作流程是基本的职 业素养, 《密战》使平时在保密规定中、工作流程里的那些条条框框 与实际情况对应起来了。

从前只是机械的执行着的一条一条的规程, 如今已经变成一个一个鲜活的例子, 时刻提醒着我只有在生活和工作 中时刻紧绷保密之弦,才能更好的将科技利器为我所用,创造更大的 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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