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实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明确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
按照省市局的要求,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
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我们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融入税收业务工作之中,形成抓收入必须抓廉政、抓征管必须抓廉政、抓服务必须抓廉政的良好工作格局,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的原则,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
局党组和各部门要召开不少于2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研究、分析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党组成员要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坚持抓早抓小。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级细化、量化,把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
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年中检查、年度考核,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对党风廉政建设执行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决不隐瞒袒护,绝不姑息迁就。
二、强化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税的自觉性。
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
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使党员干部提高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充分认清当前形势,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勤政廉政、廉洁自律的意识。
以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建设活动为抓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
要以学习新党章、专题讲座为契机,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正面引导,用系统内外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干部职工清醒认识到腐败的严重后果,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政教育的震慑力和穿透力,时刻绷紧廉政“弦”,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法律、政策、规定、制度办事。
以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实现岗位廉政教育常态化,创新廉政教育形式,提升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通过开展参观学习,座谈会,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述职述廉、行风评议等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继续开展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活动,通过以诺促廉的教育形式,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将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和中央出台的新规定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三、强化监督机制,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我们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局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放在突出位置来抓。
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同上级保持高度一致。
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监督检查干部职工学习有内容、有心得体会,行为规范有依据,防止各类腐败现象滋长。
二是认真落实好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
切实履行“对监督的再监督、对检查的再检查、对执法的再执法”职能。
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
切实加强对机关厉行节约情况、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执法环节、涉税审批和基建工程、政府采购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在去年同级监督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同级监督工作的力度。
三是进一步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及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办税务干部侵占纳税人利益、运用手中权力谋私,借机敛财,败坏行业形象的行为,定期通报个别不廉洁不作为的人和事。
四是要严明党的纪律,检查监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慵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问题,确保全局上下政令畅通。
五是要完善管理分局专兼职监察员制度。
按照省市局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干部少出问题、不出问题,我们将重新选任政治素质高、有责任感和使命感、公道、正派的同志为管理分局的专兼职监察员。
六是强化行政监察,维护行政纪律,提高行政效能。
要加强管理分局人员的督查力度,加大责任追究。
按照市局要求,局党组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对每个涉税流程进行督查,必要时可延伸到纳税户中,监察率应不低于全部纳税户的5%,并出具监察报告。
四、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我们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依法查处和整治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一是各部门违法违纪行为要在去年基础上有所下降,要继续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在追究当事人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是要畅通信访和纳税人反映渠道,对外公布举报电话,要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干部违纪行为的信息。
三是各部门负责人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进行核实,并将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汇报。
四是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对出现的倾向性问题,要及早“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甚至大吼一声,猛击一掌,促其改正。
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五、转变机关作风,严格落实各项规定。
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我们要在强化管理,落实各项制度上下功夫,做到按章办事,按程序办事。
让制度真正成为约束我们的言行,发挥其制约作用。
一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思想,从制度机制上做到防患于未然。
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起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树立“制度在一个人身上失去约束力,将会在所有人身上失去说服力”理念,落实“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庄严承诺,把增强制度执行力作为“制度防腐”的关键环节来抓,坚持按制度办事,当好制度的“守护者”。
二是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各项纪律,动真格、出重拳,坚决做到有章必遵、有规必循,不走形式、不折不扣。
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经常性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各项规定的落实。
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我局的具体办法。
三是要严格纠正“四风”问题,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切实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
四是持续深入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活动。
着力解决干部为税不廉、慵懒散贪、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我局风清气正、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要通过明察暗访、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解决一些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要把纠正不正之风与优化纳税服务结合起来,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优化纳税服务,建立完善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今年,按照市局的要求,我们将确定和政路征收管理分局、永昌路征收管理分局为第四批参评单位进行政风行风评议和向纳税人述职述廉活动。
五是要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勤政廉政,勤奋敬业,做到让党和政府满意、让纳税人满意、让社会满意,积极构建和谐的征纳环境。
六、完善防控机制,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要继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紧盯腐败易发多发的“权、钱、人、项目”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实施分层次监督,重点要抓住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这一核心,针对不同人员、不同岗位进一步完善细化防控措施,使各项措施更加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和目标性;要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各项防控措施不流于形式,切实发挥好监督和制约的效力,不断强化对“两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坚决防止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问题,努力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
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纪检监察业务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
要积极应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挑战,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忠于职守、无私无畏,敢于碰硬,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怎样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一是在变革制度上下功夫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领导干部要勇于实践、勇于变革、勇于创新,要通过变革制度来确保国家民主法治,社会公平正义,公民自由而全面地发展。
二是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
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尽快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建设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三是在落实制度上下功夫。
良法美策贵在落实,制度的生命力也在于执行抓好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贯彻落实,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及时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心得体会心得体会。
四是在维护制度上下功夫。
制度的遵循应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离不开各级领导的重视、引领和维护。
我们要加紧建立全社会遵守和运用的法律法规维护制度。
领导干部要带头维护制度权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做到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
如何把纪委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读后心得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涉及“权力”和“制度”两个关键词。
这些要被关进去的“权力”,指的是作为执政党及其政府以及各级官员手中拥有的公共权力,也就是人们所说的是公权,而非私权。
这个要关住权力的“制度”,也绝不是那些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说在嘴上那样毫无执行力的制度,而是能够真正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去的制度,也就是总书记所强调的“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既是对权力与制度关系的形象概括,也是回归权力本质的必然要求。
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
要彻底弄清“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一命题,必须要回答“为什么关”和“怎么关”这两个问题。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意味着要动用制度改革的刀子,挖出腐败之根,通过制度制约使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合法合规运行,彻底解决“一把手说了算”“一言堂”以及权力寻租、以权谋私等问题,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既是一种束缚,也是一种保护。
束缚之说很好理解,因为之所以要关住权力,并不是要让权力在笼子里僵死或“睡大觉”,而是要让权力在规定框架内恰如其分地、更好地发挥作用,实现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价值。
权大还是法大
一、加强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党在国企的执政能力国有企业能否健康、持续发展,关键在于党委领导班子。
当前,在国有企业改革中,要联系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提高到加强执政党的能力建设,强化执政党的重要经济基础的高度来加以认识,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放到增强公有制经济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的高度来做。
坚持“四个不变”(即党组织政治领导地位不变,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不变,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不变,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不变。
)不断增强国企党组织活力的长效机制,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加强国有企业领党委导班子建设,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根本保证,是解决企业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现实要求。
要努力把国有企业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坚强领导集体。
二、加强基层班子队伍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能力党的基层组织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而党的基层班子建设更是重中之重。
为此,企业党的基层组织不仅要着力建设一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懂经营,会管理,得到职工拥护的领导班子队伍,也要培养有较强科学领导能力、把握大局能力、创新能力、处理复杂局面能力、团结协作能力的领导人选。
要认真选拔配备好基层党总支书记、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
党总支、支部、党小组要以创建“五好”车间(科室)、班组为载体,将车间(科室)、班组建设与党总支、支部、党小组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基层党务工作和行政工作有机融合。
党的领导班子成员要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搞好团结,以诚相待,肝胆相照,齐心协力为国有企业的发展而奋斗。
同时,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作为政治资源,这种资源所体现的政治优势,是中国国有企业独有的,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巨大资源。
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对提高党员和职工素质,进而增强企业的“软实力”,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既是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
要切实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切入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持党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优势,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要强化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坚守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和精神追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重点抓好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
针对党员干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使党员干部知道应该做什么、应该怎样做。
通过强化教育使党员干部做到时时刻刻把党的利益放在首位。
所以,要抓好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应从思想教育入手,强化党风廉政教育。
要教育党员干部做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是要完善党风廉政机制建设,落实廉政各项任务。
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完善党风廉政机制建设,落实廉政各项任务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要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廉政文化的相关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之中,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级领导人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既要对生产经营负责,又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体系的重要内容,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之中,与其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一同总结。
其次是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研究讨论,而决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
第三要强化问责。
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尽责,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要敢于问责,严肃追究,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经济损失,避免给企业发展带来后患。
三是要发挥廉政监督作用,形成整体监督合力党风廉政建设一靠教育、二靠监督、三靠法制。
加强廉政监督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国有企业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一条有效途径。
国有企业产生的一些腐败行为,多数发生在人、财、物的管理使用之中。
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围绕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领域和重点环节,规范管理,健全制度,强化监督。
第一加强对财务的监管。
健全和完善企业内部预算编制管理制度,明确授权范围,严格执行财务支出的审批程序。
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职代会监督等的沟通协作,形成监督合力。
同时,要建立审计监督制度,坚持和完善对企业的财务检查和经济责任审计。
第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职能作用。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是维护企业政令畅通,推进企业大政方针、决策,乃至规章制度贯彻执行的机构。
同时是促进企业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腐败现象规律性的研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果断、处理问题恰当,将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和影响企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三推行厂务公开、党务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要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真正使企业的管理与经营行为操作有规章、运作有规范。
加大党风廉政监督的力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虚心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使职工群众成为监督党风廉政工作的千里眼、顺风耳、传话筒,拓展党风廉政监督的渠道,加大党风廉政监督的力度。
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有效提升党员的素质能力,是做大做强国有企业的根本保证。
全面从严治党心得体会,我该怎么做
要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学习,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
从严治党,必须从严加强作风建设。
要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八简两风”和市委“十个严禁、五个严格”要求,从小事做起,严格规范个人的言行,争取成为一名“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党员干部。
严字当头、从严要求、坚定理想。
为基层服务、为党的事业献身,忠诚党的事业,踏实工作,乐于奉献。
把做好每项工作、每件事情作为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座标”,成为全心全意服务于民的党员。
如何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动企业发展
开展好这项活动关键要突出以下“五个重点”: 一是要突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教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水可载舟,亦可覆舟”,“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人民群众永远是推动社会历史前进的重要力量。
活动中要通过精读领袖原著、研读各国历史,听取专家授课、座谈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参观革命胜地、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等,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同志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帮助群众。
二是要突出执政为民,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活动中要突出为民实践活动,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深入推进新一轮改革开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经济协调平衡发展,扎实落实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尽快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实实在在的实惠。
三是要突出改进工作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保证。
活动中要突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培养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解决作风飘浮、不务实际的问题,坚持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开拓创新的理念,努力解决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的问题,敢于创新、勤于创新、善于创新。
四是要突出群众工作能力建设,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当前群众思想观念不断更新、知识水平不断提高和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做好群众工作能力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活动中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得了门,搭得上话,交得了心,切实把握群众心理,掌握群众语言,领会群众工作技巧,真正地宣传群众、组织带领群众,为实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建设而共同奋斗。
五是要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信于民。
执政党的党风体现政风、民风,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必须坚定不移地抓紧抓好。
活动中要按照总书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和“反腐败工作既要打老虎,又要打苍蝇”的总体部署要求,加强教育防范,加强风险防控,强化制度监督,严肃问题查处,坚决以反腐败的良好成效取信于民,凝聚民心,团结力量。
如何解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问题
党的十八大认真总结了十六大以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深刻分析了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国发展中出现的新的阶段性特征,在十六大、十七大确立的目标基础上,与时俱进地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5个方面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目标和要求,其中政治建设被认为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保障。
一、十八大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政治建设的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我国具备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地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政治建设的要求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发挥基层各类组织协同作用,实现政府管理和基层民主有机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人士担任各级国家机关领导职务。
为了进一步推进政治建设,保证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从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和从严治党方面对政治建设提出进一步部署和落实。
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政治建设目标存在的难点问题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中对于政治建设方面的要求,到2020年人民民主不断扩大。
民主制度更加完善,民主形式更加丰富,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发挥。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但在具体落实和建设过程中在以下方面还存在一定困难和挑战。
1.遏制公共权力的滥用和公权腐败仍是难点公共权力必须受到控制和约束,这是现代法治国家中权力配置和权力运作的重要特征。
权力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和限制,对中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落实和法治政府的基本建成具有特别意义。
公共权力如果得不到有效控制和约束,法律的至上地位和权威就无从谈起,法制就可能成为“人治之下的法制”。
当代中国法治进步的标志,特别是法律至上地位和权威的确立,在相当大程度上要看公共权力是否受到法律和制度的有效约束。
但是从我国当前公共权力的滥用看,控制和约束公共权力是未来一段时间政治建设的关键和难点。
在我国,无论是领导者还是被领导者,与权力的公共性相一致的观念并未建立起来,人们仍然习惯于用传统集权社会中的思维方式来认识权力,习惯于按照传统社会中权力运行的方式来运用权力,习惯于用权力所代表的公共力量来增强或炫耀掌握权力的行政人员的力量,当前文化、教育、科技、企业等部门都套用行政级别就是最好的明证。
传统的阶级社会中统治者把权力变成阶级统治的工具或组织压迫的力量的做法对于大权在握的当权者影响仍然较大,“掌握权力的个体”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仍然存在。
另外,社会主义条件下,理论上的规定和制度上的设计,都应该告别权力私有的逻辑导向,但却无法根除以权谋私的行为发生。
对政府来说,由于缺少像自身那样组织起来力量的压力,法律对它常常只是一系列抽象的规则。
现代国家的法律,绝大多数又都是直接与行政权相关的,需要行政权予以推动或落实。
在中国长期以来行政权力过于强大,行政权所滋生的层出不穷的非规范行为。
新一届党中央重拳反腐的行动虽然在很大程度上遏制公共权力的腐败,但是如果不从制度上加强建设,只能是治标不治本的行为。
2.国家治理方式不能快速适应社会形势变化全面深化改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保障。
而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三期叠加特征加剧经济发展转型的艰巨性,也给国家治理的转型带来挑战。
治理方式和治理手段的落后难以跟上治理主体和客体的不断扩大。
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开始尝试重新配置公共权力,试图通过向社会组织、私营部门等开放权力的方式来提高国家管理的弹性与韧性,国家治理的主体越来越多元化。
长期以来我国国家治理的主体主要是党和政府,也包括其他政党、社会团体、行业协会、非政府非营利性的社会公益组织、基层自治组织,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但是,由于法律上缺少人民直接参与国家管理的途径和形式,人民通常很难成为国家治理的直接主体。
随着政治文明和科学技术的进步,特别是互联网的发展,人民直接参与国家治理不仅显示出越来越明显的必要性,而且展示出越来越广泛的可能性,从而要求国家治理主体愈益多元化。
传统国家治理以“民”为治理客体,现代国家治理客体已经完全立体化,不仅治国,而且治党;不仅治社会,而且治环境和市场;不仅治现实世界,还治虚拟世界等。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转型,国家治理的客体内容更加丰富,我国小康目标的不断的更新也是这种客体丰富的反映。
法治治理的思维和方式还没有完全形成。
建设法治中国需要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更需要法治方式。
我国当前的管理方式、行政方式比较落后,很多国家机关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方式计划经济痕迹明显,仍然停留在人治的时代,根本跟不上经济和社会发展新的形势,更严重的是很多人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落后的行为方式。
另外,行政和权力行使的不透明也严重制约国家治理能力提升。
尽管2008年以后我们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局限于政府制作保存的信息,没有拓展到其他国家机关和党的组织。
这种不公开、不透明既制约了整个法治建设的进展,也容易滋生腐败,损害政府形象。
3.传统的差序格局严重影响市场经济和法治的建设“差序格局”是用来描述中国传统社会人际关系的一种行为,即按离自己距离的远近来划分亲疏的做法。
它可以看作一种资源配置模式,利用传统差序格局理念建构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形成由“亲”而“信”的人际关系。
承载着儒家思想的“差序格局”通过对伦理道德的制约和对社会稀缺资源进行配置影响着人们对权利的欲望。
在传统社会里,人们获取资源的范围通常在以血缘或婚姻为基础的圈子里。
现代社会获取资源的范围超出了这一范围,通过更多形式将并不亲近的关系拉近了距离,纳入“差序格局”的范围,扩大原有差序格局的边界。
当前,在我国经济与社会转型过程中,差序格局中的情理行动与现代社会治理工具的理性形成剧烈冲突,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法治建国的进程。
在差序格局中,人与人相熟,以情感维系交往关系,而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商业经济活动要以“无情”的商业规则来支配,而差序格局中因人而异的原则和讲私情的风气仍不能完全消解。
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治社会的建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从“泛差序格局”来看,城乡差序格局、区域差序格局等的存在导致地方保护主义和行业垄断的存在,对于资源的自由流通有着很大的负面作用,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当前从礼治走向法治的过程中,差序格局的存在使得我国当前的社会秩序仍纠缠于“事实与规范之间”,陷入了现代法治的困境。
制度化的差序格局使得体制内单位等级制度严格。
在差序格局的社会结构中,等级观念的遗影依然明显,等级观念使权力绝对化,权力的绝对化导致权力呈放纵状态,法律制度毫无约束力。
这种不正常现象反过来又巩固了人们的等级观念,影响着现代法治的进程。
另外,在差序格局中,人与人之间存在着血缘、地缘、友缘等关系,这种熟人社会的传统特别注重人情、面子和“关系”,往往妨碍司法公正,降低法律的尊严和在人们心目中的自觉遵守和高度认同,使得徇私枉法现象屡见不鲜。
尤其是在农村,在情理与法律之间,农民往往选择了前者。
三、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政治建设目标的对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在政治建设领域,必须从依法治国理念开始抓起,以约束和规范公共权力作为突破口,从约束具体权力开始,逐步向单位权力、政府权力、党权力、国家权力过度,既为解决腐败问题提供了治本的途径,又为减少政府干预发挥市场的经济调节作用、社会的自我管理功能打下基础,从而为构造一个政治、经济和社会三者之间合理互动的格局打下基础,最终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
1.建立权力公共性理念,严格规范公共权力为了确保公共权力的公共性,需要有一场观念革命,建立起与公共权力的科学依据、制度保障相统一的权力公共性观念,以及贯穿着这种观念的道德规范体系和法律规范体系,让权力在运行中接受公共行政道德和法律的双重规范约束。
公共权力的执行人必须明白“人民是权力的唯一合法源泉和原始权威。
”公共权力是人民授予的,所以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就是理所当然的。
明确公共权力与国家权力的区别,严格规范公共权力。
当公共权力被提升为国家权力之后,公共权力随时都可能被异化为压制权、压迫权,从而使公民权利面临被损害、被侵犯的危险。
在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国,公共权力是与全体公民的权利相结合的,但是公共权力在中国曾经长期被视为对民众具有支配作用的力量,因而形成了行政权力至高无上、决定一切的传统观念和习惯势力,损害和侵犯公民权利的就不可避免。
这就既要充分重视和维护行政权力的权威,避免无政府状态的危害;又要切实有效地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避免对公民的正当权利构成威胁。
因此,严格规范公共权力,依法行政便是唯一可行的选择。
一方面通过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来建立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使公共权力所涉及的全部领域都有法可依;另一方面通过教育、培训来提高全体行政人员的法制观念,并在全社会形成依法行政光荣、违法行政可耻的新风尚,把一切行政行为都纳入法制的轨道。
以社会主义法治建立起有效约束公共权力的体制机制,把权力关进法律制度的笼子里。
2.规范治理方式,实现多元化、立体化、透明化的国家治理为促进国家治理主体的多元化,适应社会和科技形势变化,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促进促进公众参与,防止政府专断。
公众参与包括公众参与决策、参与管理和参与监督。
公众参与权的前提是知情权,没有知情权就不可能实现参与权。
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更高程度地促进了公民知情权的实现,激发公民参与治理的热情。
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网上讨论、辩论、政府职能外包、政府购买服务、志愿者服务、公私合作(PPP),等等,积极调动各治理主体参与对各级政府社会、经济政策的评论。
加强国家治理客体的立体化建设,贯彻以人为本到治理目标,追求人的可持续发展、自由、幸福。
立体化的治理中,无论是经济、政治、社会、文化还是生态环境的治理,其最终目标均应是国民的福祉。
完善国家治理方式的程序化、规范化,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参与、协商、诚信和禁反言。
制定行政程序法、政府信息公开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以法律规定国家治理行为的公开、公正、公平和国家治理行为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及其制度,如信赖保护原则、比例原则、合理预期原则和告知制度、听取申辩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听证制度、调查取证制度、政府发言人制度、政务网上公开和网上征求意见、讨论、辩论制度等。
真正建立起现代法治国家,保障国家公权力和社会公权力行使公正和效率,遏制公权力滥用和腐败。
3.逐步打破差序格局,加强法治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作用要实现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就必须在公共生活领域中打破各种“差序格局”和“潜规则”的羁绊,逐步建立起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制度、规则格局,让社会主义法治的阳光普照人间。
首先加强法治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作指引作用。
修改立法法和立法机关组织法,改革立法机关的组织和立法程序。
完善和理顺我国法律的立、解、改、废(制定、解释、修改、废止)的运作机制,形成法治对国家治理目标和方向的指引作用。
其次,加强法治对国家治理的规范作用。
健全和完善行政程序法和政务公开法等,加强有法必依和违法必究,在完善立法的同时加强监督和问责机制,确立依法治国的治理模式和规则,规范治理行为。
第三,促进法治对国家治理的推进作用。
通过创建法治治理环境,创设治理激励机制实现法治对现代国家治理的推进作用。
通过推进法治改善治理环境和完善法律激励机制,特别是在组织人事制度上保证确实重用坚持法治且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人才、干才。
第四,实现法治对国家治理的制约作用。
主要是通过控制公权力滥用和腐败、保障良政善治实现的。
继续将反腐制度化,同时加强、完善与腐败相关的法治建设,建立、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情况的申报、核查和公示制度,建立、完善防止和避免利益冲突制度,建立、完善质询、问责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