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心得体会 > 八项规定十项任务心得体会

八项规定十项任务心得体会

时间:2020-03-04 16:42

求 部队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心得体会一篇

中共中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八项规定从当前在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漠视群众、脱离实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铺张浪费、贪图享受,以权谋私、骄奢淫逸等较为突出的问题着手对症下药。

八项规定针对的都是人民群众长期反映强烈的问题,展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执政新姿态,是聚党心得民心之举;八项规定针对的都是现实问题,不仅有助于改进党风政风,而且也有助于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八项规定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亲民、为民的执政新风,显示了党中央整治沉疴顽疾的决心。

大家在学习中高度评价中央政治局作出的八项规定的重要意义。

一致认为,中央政治局作出八项规定并带头执行,以实际行动向全党发出了号召。

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是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是团结带领本会机关干部职工努力奋斗,实现十八大赋予各项目标任务的迫切要求;是解决机关干部职工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树立机关干部职工良好形象的必然要求。

大家认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贵在领导带头,难在长久坚持,重在形成机制。

贸促会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八项规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从完成我们肩负的历史使命的高度认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重要意义,带头落实八项规定,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厉行勤俭节约,处处以身作则,勇于接受监督,为单位干部职工作出表率。

大家认为要把落实好八项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把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马会长强调:结合机关实际,针对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为改进作风提供制度保障。

要明确检查督促的责任人,坚持将日常检查和年终检查相结合,加强对单位执行八项规定有关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要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我认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及时传达学习。

各级应该及时召开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传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深刻领会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把学习八项规定与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深刻认清新形势下改进工作作风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改进作风的新部署、新举措、新要求,以鲜明的态度、坚定的决心、自觉的行动,为广大干部做表率。

二是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出台相关细则落实问责制,进一步细化中央的八项规定,同时引入舆论和社会的监督,让各级领导干部按照规定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

还要设计具有执行力的追责机制,组织和纪检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一旦有党员干部违反规定和条例,一定要坚决查处。

三是要组织对照检查。

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力求找出症结,明确整改方向,为下一步整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是要落实真抓实干。

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从平时工作中做起,比如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等,按照习总书记“实干兴邦”的要求鞭策自己,出色地完成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真正做到贯彻落实。

八项规定后涉及财务的八十项禁

一、经费管理1.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2.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4.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纳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核算,严禁违规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

5.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6.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

7.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8.政府采购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

9.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

二、公务接待10.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11.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12.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13.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14.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

15.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16.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

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17.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18.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19.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20.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21.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

22.接待单位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23.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

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24.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三、会议活动25.会议费预算要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

会议费应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

26.二、三、四类会议会期均不得超过2天;传达、布置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1天。

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一、二、三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2天,四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1天。

27.二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30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5%以内;三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15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四类会议参会人员视内容而定,一般不得超过50人。

28.各单位会议应当到定点饭店召开,按照协议价格结算费用。

未纳入定点范围,价格低于会议综合定额标准的单位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可优先作为本单位或本系统会议场所。

29.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30.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

31.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32.严禁各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33.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34.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35.未经批准,党政机关不得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不得举办论坛、博览会、展会活动。

36.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

37.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

38.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到八达岭-十三陵、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五台山、太湖、普陀山、黄山、九华山、武夷山、庐山、泰山、嵩山、武当山、武陵源(张家界)、白云山、桂林漓江、三亚热带海滨、峨眉山-乐山大佛、九寨沟-黄龙、黄果树、西双版纳、华山21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39.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的会议一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召开,不得到其他地区召开;因工作需要确需跨行政区域召开会议的,必须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

40.严禁超出规定时限为参会人员提供食宿,严禁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

41.严禁在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中列支风景名胜区等各类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费、景区内设施使用费、往返景区交通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四、公务出差42.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43.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44.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45.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

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46.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47.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48.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49.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50.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五、临时出国51.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

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52.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53.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严禁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下属单位、企业、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转嫁出访费用。

54.出国人员应当优先选择由我国航空公司运营的国际航线,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间。

55.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优惠票价,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56.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须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

机票款由本单位通过公务卡、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

57.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民航包机或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58.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往来,应当事先在出国计划中列明,并报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

59.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住宿,省部级人员可安排普通套房,住宿费据实报销;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安排标准间,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之内予以报销。

60.参加国际会议等的出国人员,如对方组织单位指定或推荐酒店,应通过询价方式从紧安排,超出费用标准的,须事先报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

61.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伙食费和公杂费接待我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

62.出访用餐应当勤俭节约,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

63.出访团组对外原则上不搞宴请,确需宴请的,应当连同出国计划一并报批,宴请标准按照所在国家一人一天的伙食费标准掌握。

64.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

65.出访团组原则上不对外赠送礼品。

66.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互赠礼品或纪念品。

六、公务用车改革67.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

68.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

69.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70.各单位按照在编在岗公务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额,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71.党政机关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七、停建与清理办公用房72.各级党政机关自2013年7月23日日起5年内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

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

73.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

74.维修改造项目要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重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

75.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

76.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应予以腾退。

77.已经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到期应予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到期后不得续租。

78.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的,应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其他任职部门不再安排办公用房;79.领导干部工作调动的,由调入部门安排办公用房,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

80.领导干部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原单位的办公用房应及时腾退。

如何结合八项规定落实加强自身作风建设(供电企业)

1、加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根据省、市贯彻落实中八项规定”的通知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细则》,**公司紧密结合实际,于2014年初制订下发了《*******公司党委关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廉洁自律的实施意见》,使制度规定更加具体化、更具有操作性。

**公司充分利用党委会议、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时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规定精神进行深入动员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讲清重要意义,明确具体要求。

2.坚持求真务实,改进调查研究。

**公司领导带头轻车简从深入调研,**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每月下基层调研不少于2天,严格做到“三检查、两服务、一体验”,即:着重检查指标任务完成的科学性、真实性、实效性,着重检查现场管理、现场环境标准要求落实情况,着重检查**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为解决基层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难点问题提供服务,为解决一线员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服务;体验一线员工工作环境,增进理解,融洽感情。

3.努力改进文风,精简文件材料。

**公司大力减少各类文件,按照“必发才发”原则,凡能通过电话、传真、办公网络平台解决问题的,会上领导讲话已印发的,不再发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材料、一律不发;一般性经验材料、情况报告以电子版形式转发。

注重提高文件材料的质量和时效,规范文件的报送程序和格式,改进文风,压缩篇幅,注重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意尽文止、条理清楚、文字精练。

4.厉行勤俭节约,控制办公开支。

**公司首先从推进节约型企业建设入手,常态化开展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严格落实节油、节水、节电等节能指标,鼓励办公设备耗材循环利用。

加强财务计划审批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办公经费及差旅、会议、文电、通信等公用经费支出,对会议、培训、资产配备、企业文化宣传等经费实行计划管理,科学制定年度计划,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切实规范公车使用,实行定点加油、维修。

5.注重宣传教育,营造廉洁氛围。

**公司以节假日宣传教育为重点,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按照简朴、节约、务实的原则安排好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大力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理念,坚决反对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执行八项规定等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一)形式主义方面  作为一名党员,在工作上,本人还是能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工作还是能够沉下去,重实干,求实效。

但面对工程建设新的任务,有一定的“本领恐慌”。

在工作的推进过程中,希望领导能多到工地视察,希望得到领导支持,以利于工程的推进。

在面对三堡排涝工程建设停滞或推进缓慢时,汇报情况时主观因素讲的少,客观因素讲的多,出谋划策的少,面对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出的举措不多。

  (二)官僚主义方面  作为单位的负责人,我能认真对照岗位职责,认真开展自己的本职工作,能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能坚持民主集中制,注重发挥班子的作用。

但在具体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上,特别是在工程建设合同关系中,不强服务意识,对承包方反映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强调按合同办,有存在拖延的现象,一定程度上打消了承包单位的积极性。

在涉及部门交叉管理的问题上,自己一定程度上存在推诿扯皮、工作有不主动作为、慢作为情况,总希望人家把这个问题难题解决好。

  (三)享乐主义方面  在享乐主义方面,自己有随大流思想,有一定的攀比心理。

别的单位跟我们级别差不多的办公条件怎么样,自己单位也要怎么样,不是要求最好,但起码要跟其他单位差不多。

如果自己单位的条件差了,觉得影响单位的形象。

在车辆的使用问题上,自己也存在一定的公车私用情况。

在一定程度上,把公费考察旅游作为一种福利看待,人家这么做,我们也这么做。

自己不做,怕职工有意见,影响自己在职工中的形象。

在具体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虽然自己很努力地推进工作,踏踏实实地工作,自己有时也会有畏难情绪,特别是工程停滞不前期间,工作缺乏热情、干劲不足。

  (四)奢靡之风方面  在日常工作中,特别是在三堡排涝工程建设审批过程中,上级部门来人,在宴请接待的过程当中,我存在讲排场、讲档次的情况,什么样领导安排在什么样的酒店接待,出现过一定的铺张浪费,淡薄了勤俭办事的好观念、好传统。

如果不这样,总觉得事情办不好,工作就没办法推进,把招待作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接受宴请的时候,面对超标准招待时,自己碍于情面也接受。

在下基层调查研究工作时,也曾接受其他单位送的土特产和小礼品,觉得人家都收,自己不收是不近人情。

党的八项权利与八项义务是什么

党员的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是由党章规定的,具体内容如下: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提倡,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结合实际谈谈对中央八项规定 纠治四风及如何改进工作作风的认识和体会

一是与学习十八大精神相结合。

把学习贯彻中央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干部会、代表会和群众会,层层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并制定学习计划,强化任务目标。

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撰写心得体会,切实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用实际行动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央精神。

二是与当前中心工作相结合。

将学习贯彻中央精神与做好当前的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慰问、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谋划2013年工作思路,组织人员分片包村,组织干部下访寻问题,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一对一”约谈;与基层贫困群体结对服务,真正将十八大精神落到实处。

三是与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

以党的会议精神为引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转变思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立足工作实际,将讲话精神转化为指导工作的思想武器,认真挖掘典型、总结经验,促进工作创新,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提振精气神,以高昂的干劲、为民服务的激情努力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