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规定和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属条令条例吗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统称共同条令,也称为三大条令。
有时共同条令和《警备条令》一起也被并称为四大条令。
——军事知识篇。
军队基层建设纲要的基层建设的总结评比和表彰
正规化是部队建设和发展的大势所趋,只有全面实现正规化,部队的战斗力才会有大的飞跃。
正规化管理是部队全面实现正规化的重要环节,只有全面提高部队正规化管理水平,才能促进部队正规化建设上新台阶。
年是正规化管理“深化推进年”,明确了今年一年部队正规化管理的目标,笔者结合我单位开展正规化管理工作一年来的情况,谈谈当前形势下加强正规化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正规化建设存在的不足从去年到今年,部队正规化管理的步伐一直没有停歇。
从开展的情况来看,成绩明显,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思想认识有偏差。
这是正规化管理推进一年以来我个人觉得诸多问题存在的根源。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有些同志对正规化管理的认识存在一定的误区,认为正规化管理就是正规化建设。
部队的各项硬件建设只要搞好了,部队的正规化管理水平自然而然就上去了。
正规化管理应是包含在正规化建设之中,正规化建设应是以硬件为主,使硬件不断的规范化,为软件提供保障;而正规化管理应以软件建设为主,是硬件达到一定标准后,需要进行的规范化管理,注重制度建设,通过规范化的管理,使现有的一切正规有序,并不断保持下去。
二是主观上不够重视。
对推进正规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
个别科队领导,未能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仍把正规化管理工作当作是阶段性工作;部分官兵对上级精神学习不深、理解不透、认识不高,把推进正规化管理工作当作一般性的活动来看待和对待。
(二)行动落实打折扣。
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科队一级领导的主观能动性差。
科队一级的领导对如何有效推进正规化管理工作缺乏思考,没有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没有吃透领导意图,没有把握活动精髓。
对部署的重点任务等待观望,缺乏只争朝夕的紧迫意识,缺乏迅速落实的精神状态,缺乏结合实际的具体计划,缺乏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
具体表现在习惯于“听口令做动作”,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照搬照抄的现象非常明显,应付了事的态度一览无遗。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以女干部为主体的执勤业务二科,执勤的时候亲和力强、效果好,但干警的条令意识和作风和以男干警为主体的执勤业务一科相比较还稍显差距。
但从检查这两个科的正规化工作情况来看,从学习的内容、到培训的科目、到达到的目标,几乎没有什么两样。
这就说明了科一级的领导没有根据自己科室的实际情况,科学地安排正规化建设的学习、培训内容。
还有部分同志认为抓正规化管理是领导、是业务部门的事情,与己无关,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领导要求做什么便做什么,遇到问题问领导,出了问题追究领导。
二是过分强调外因,忽视内因。
我站是 年7月搬迁到新营区的,搬迁伊始,有一些配套的设施第一时间没有到位,很多同志就一味地强调客观条件对正规化管理的局限。
以“训练场地不符合标准,训练器材部符合要求”等原因为借口,为正规化管理工作达不到理想中的高度找说辞,其实,这些原因确实存在,党委也在逐步完善。
但从正规化管理的角度来说,这些都是次要矛盾,都是可以克服的因素。
三是抓工作急功近利的现象较为突出。
有的基层单位为了争“头彩”,在上级面前出名挂号,工作中急功近利,重形式、轻效果。
甚至于有的科室,上午刚刚将开展正规化管理的方案上报,下午就有了阶段性的成果,第二天就已经将经验材料报送上来了,让人目瞪口呆。
正规化管理工作是典型的“慢工出细活”,部局党委也是在部队开展正规化一年之后,才循序渐进地提出了将2012年确定为正规化管理“深化推进年”,这也就说明了正规化管理工作绝非“一步到位,一蹴而就”。
(三)配套制度缺保障。
这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制度不健全。
在最初的正规化过程中,几乎是摸着石头过河,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然后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若是一味的借鉴他人的经验,便不是真正的正规化,而是形式主义。
在制度还没有完善的领域,在书面材料还未涉及的区域,没有规章制度作指导,工作如何开展,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由于制度的不健全,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往往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大大影响了工作效率。
二是模范带头作用不明显。
这是第一种现象的延续。
在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我们不可能停止前进的步伐,在这个时候,模范带头的作用就显现出来了。
模范带头作用不明显,根子在领导,在机关。
少数领导干部自身表率作用差,严人不严己、严下不严上,甚至带头违反纪律,在官兵的心目中没有领导魅力,领导干部说一套做一套,官兵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在工作中就会打折扣,讲条件。
机关也是一样,机关做的好不好,直接影响到整个部队的管理水平。
因为机关是部队正规化管理的组织者、领导者,其自身的形象是部队的一面旗帜。
机关的“四个秩序”如何,执纪如何,指导部队是否依据条令条例,是事关部队正规化管理水平高底误问题,决不是小事。
二、几点建议(一)端正思想,提高认识,正确理解总队党委全面推进部队正规化管理工作的深刻含义。
这似乎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一个解决方法,但放在这样一个大的前提下,却显得底气十足。
在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又将 年确定为正规化管理“深化推进年”,充分表明了上级抓正规化管理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我们必须要有只争朝夕、奋发有为的强烈意识,牢牢抓住全面推进部队正规化建设的有利时机,真抓实干,快速推进,力争使部队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
正规化管理是部队建设长期而紧迫的任务,推进正规化管理工作涉及部队的方方面面,需要各级常抓不懈,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要站在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充分认识正规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找准问题,理清思路,准确把握本单位正规化管理的关键。
抓正规化管理不是组建个办公室,搞个集中培训就能解决的。
这要求要有明确的认识,理清思路,明确本单位到底在管理方面要解决哪几方面突出的问题,应从哪几方面去抓,达到什么样的效果。
抓正规化管理,也不能满足于文件发了,指示传达到,而是要看到底达到效果没有,如何坚持不懈的抓好抓实。
正规管理的实质就是条令化、制度化,就是要解决好落实条令不严格、管理松懈、作风纪律松驰、落实制度不力、事故案件及严重违纪得不到有效遏制的问题。
只有明确了思路才抓有目标,而不是盲目的抓,上级不理清思路、明确任务,下级抓起来五花八门,各出各的招,到头来,正规化管理会抓出多个样子,浪费人力、物力、财力。
基层单位更是无所事从,不知如何是好,人员一换,思路一变,又不知如何去抓,到头来还是一场空,管理还是离不开人为的因素。
(三)狠抓班子,提升能力,积极发挥支部堡垒作用。
从管理学的角度来讲,产品的出厂到最后面对消费者,其中的环节很多很多,起到最主要作用的,就是各级的经销商,直接将产品与销售终端面对面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部队管理和企业管理有很多的异曲同工之妙,党委决策出来了,主要的就是依靠各支部的落实能力。
各支部的落实能力高低,直接决定了党委决策的成败。
抓正规化管理就要抓住党委成员一班人,抓住科队负责人,抓支部书记、副书记,明确各级职责,量化责任目标,科队、各级组织形成合力,形成一级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抓班子,重点还在于抓负责人,要通过培训,压担子,手把手教方法、教经验、言传身教等方式,进一步提高队伍的工作能力,以点带面,盘活整个正规化管理工作。
各级领导既要抓动员、部署,抓安排,更要抓督促、抓检查,看落实。
(四)突出行动,注重成效,将正规化管理的成果运用到提高边检服务水平上。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提高边检服务水平的意见》指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化是提高边检服务水平的根本途径”。
对边防检查站而言,中心工作和主业就是边防检查工作,不断提升部队正规化管理水平正是提高边检服务水平的一个有效途径。
正规化管理不是写上纸上,挂在墙上,而是落实到实际行动中的。
机关要树立一面旗帜,基层要学有榜样;干部要敢说看我的,士兵要有我能行的思想。
思想有了,行动有了,慢慢形成了习惯,成效就出来了,部队的正规化管理水平也就逐步提高了。
从我们以前的经验来看,一线检查员服务定式养成标准较低,执法、办案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管理与服务的结合上还存在不科学、不合理的地方,没有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大化……这些都是正规化管理水平在低层次徘徊的标志,只有通过不断提高正规化管理水平,改善存在的不足,才能更好地促进边检服务水平的提高。
正规化管理是部队必须长期坚不懈抓落实的工作,关系到部队战斗力的提升,关系到部队长远发展。
因此,抓正规化管理必须理清思路,找准问题,明确重点,有效解决好如何落实的问题,才能确保部队高度集中统一,确保部队安全稳定。
浅析如何从落实条令入手狠抓部队安全管理
中央为何为地方党委立新规 解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省级常委会委员配备名额为11至13人、市县两级为9至11人;党的地方委员会设书记1名、副书记两名,专职副书记主要协助书记抓党建工作;对于提请常委会会议讨论的重大事项确立“书记专题会议”这一新酝酿机制……这是今天对外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所明确的内容。
专家评价称,条例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梳理地方党委工作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可以有效破解影响地方党委领导作用发挥的制度障碍。
原条例不能适应新形势地方党委制度是我们党执政治国的重要组织制度,地方党委强不强、领导作用发挥好不好,事关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提高,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
1996年4月,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对加强和改善地方党委领导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原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强世功举例说,如对地方党委的组织构成和成员配备未作明确规定,对全会决策监督事项与常委会职责规定不够明确,对党建工作规定不够突出,对议事决策规定不够完善,对监督追责规定不够全面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对完善地方党委工作制度提出许多新的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年)》《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等明确要求抓紧修订地方党委工作条例。
按照中央部署,中央办公厅会同中央组织部等部门承担条例修订工作。
条例稿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15年12月25日以中共中央文件形式印发实施。
经过修订,条例由原来的7章40条调整为7章33条。
重点确立地方党委开展工作的规则,对确有必要且能做到的作出规定,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突出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条例突出了地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强调地方党委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条例还规定了地方党委必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必须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专职副书记职责主要是协助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常委会其他委员履行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
中央党校党史部主任谢春涛解释说,地方党委领导班子配备改革以前,地方党委一般配备3至4名副书记,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地方各级党委按照中央关于领导班子配备改革要求,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大幅减少副书记职数,绝大部分地方党委实行了“一正二副”模式,即一名党委书记、两名党委副书记,其中一人兼任政府正职,另一人为专职副书记。
但实践中,也有一些民族自治地方因工作需要仍保留3至4名副书记,据此,条例按照中央精神以及地方实际需要,对副书记职数作出明确,规定设副书记两名,个别民族自治地方需要适当增加副书记职数的,由党中央决定或者省级党委根据中央精神审批。
对于不担任政府职务的专职副书记的职责,由于缺乏明确规定,实践中各地做法不一致。
为进一步厘清职责定位,条例在“职责”一章中对专职副书记的岗位职责作了具体规定,即主要协助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同时可以根据需要协调和负责其他方面工作。
规范地方党委委员配备原条例对地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配备未作出明确规定。
“在实践中,每次地方党委换届前,中央发布文件对省级党委成员配备提出要求,省级党委根据中央精神再对市、县两级党委成员配备作出规定,每次换届后配备往往不相一致,各地区配备也不相统一。
”谢春涛说。
另外,一些地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配备结构不够合理,特别是基层党员所占比例较少,存在整体功能不强等问题。
据此,条例结合地方实际,在新增的“组织和成员”一章中,对地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的配备作出统一规定。
条例着眼于保证地方党委组成结构合理、整体功能强,规定委员、候补委员配备应当具有代表性,符合党龄、年龄、性别、专业等方面要求。
为保证地方党委成员代表性以及组成结构的相对稳定性,条例对委员、候补委员人选结构作出了具体规定,即除了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外,一般还应当包括同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协、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同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同级工会、共青团、妇联主要负责人,下一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适当比例的基层党员。
创设辞职自动终止制度专家称,党委委员、候补委员辞职和自动终止制度的创设是条例创新的一大亮点。
实践中有的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因调离本地区、辞去公职、退休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委员、候补委员,由于缺乏退出机制,这部分人仍继续担任委员、候补委员,作用发挥有限;有的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死亡、丧失国籍、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停止党籍、受到留党察看以上的党纪处分后,其委员、候补委员资格却依然保留,缺乏自动终止程序。
同时,由于委员、候补委员名额限制,新交流或者提任到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又进不了委员、候补委员队伍,这就影响了地方党委整体结构和整体功能。
据此,条例规定因调离本地区、辞去公职、退休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应当辞去或者由所在的党的地方委员会按程序免去其党委委员、候补委员职务。
死亡、丧失国籍、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停止党籍、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的,委员、候补委员职务自动终止。
辞去、免去或者自动终止委员、候补委员职务的,应当报上一级党委备案。
确有必要时,上一级党委可以任免下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职务。
统一确定“关键少数”名额原条例对地方党委常委会委员的配备未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每次换届要求也往往不相一致,导致各地区配备不相统一。
考虑到常委会是党的地方委员会的核心决策层,常委会委员是地方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关键少数”,有必要对地方党委常委会委员配备作出统一规定。
据此,条例结合以往要求和目前地方党委常委会委员配备实际,明确了常委会委员配备的原则,规定常委会委员配备,由上级党委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利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提高议事决策水平的原则决定。
同时,对常委会委员名额作了具体规定,即省级为11至13人,市、县两级为9至11人,个别地方需要适当增减的,由党中央决定或者省级党委根据中央精神审批。
强世功称,将县级职数和市级职数统一规定为9至11人,有利于体现县级党委直接面对群众、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的实际情况,与目前县级党委领导职数实际配备情况也是相吻合的。
确立“书记专题会议”机制针对书记办公会议取消后,各地对拟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的重大事项酝酿环节做法不一的问题,条例在总结一些地方实践经验基础上,确立了“书记专题会议”这一新的酝酿机制。
条例还完善了地方党委决策程序,提出要健全地方党委决策咨询机制,明确地方党委重大决策一般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过全会或者常委会会议讨论和决定。
条例强调地方党委应当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要求常委会委员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应当从全局出发关心支持,加强研究,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针对实践中全会决策监督与常委会职责界限不够明确,常委会容易代替全会作出决定,从而造成全会作用弱化的问题,条例突出强化全会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对全会和常委会决策事项范围作了细化,特别是明确了必须通过召开全会讨论和决定的9项重大事项。
同时,强化了全会的监督职能,如规定全会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或者专项工作报告。
军务处的职责十什么
军务,指的是军队组织编制和人事行政事务。
军务处,是解放军各级司令部内设的管理军队编制和人事的行政事务部门(分为处、科)。
主要职责是:1、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2、承办建制单位的组(扩)建、撤销;3、调整和授予部队番号、代号、舰艇(船)名、舷号和军旗工作以及部队印章、证章、证件的制发和管理;4、负责基地部队的兵员补充、调配、退伍、管理,士官的选取、定级、晋级、转业、复员和退休,军士长学员的招生、分配以及专业技术兵培训的选调和分配;5、组织指导部队贯彻执行共同条令和有关条令条例与规章制度,校阅、点验和警务勤务以及安全防事故、战时战场管理,各种制式、礼仪和军旗;6、掌握基地辖区内动员潜力,拟制战时动员扩编方案,指导民兵、预备役部队的军事训练和预备役基地的建设与管理;7、组织指导军务、动员方面的学术研究;8、管理有关业务经费等。
部队改革个人表态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战友们:很荣幸作为基层干部代表在此发言,作为一名年轻的干部,面对在座练兵经验丰富、专业素质过硬的领导和前辈们,此时此刻我的心情无比的激动。
战友们,去冬进春工作已告一段落,全员岗位练兵工作正一步步的向我们走来。
是全力打赢世博安保攻坚战的关键之年,更是我们夯实基础谋发展的突破之年,伴随着隧桥开通、经济大发展的今天,我们深深的感到机遇与挑战并存,舒畅与困苦同在,每一步的前行都要我们付出百倍的豪情,千倍的干劲,但我们信心十足,此次会议的召开给我们吹想了奋进的号角,给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我们将以新时期公安消防精神为指导,以此次的动员会为契机,以练素质,强本领,保打赢为目标,全面拉开全员岗位大练兵的序幕。
下面我谨代表中队官兵向各位领导表决心如下:一、摆正位置,端正态度,身先士卒提素质.作为基层中队新提任的业务主管,成分相对比较新,在组训的过程中首先要自身素质过硬,坚持与战士做到“五同”,充分发挥身先士卒、领头雁作用,敢于向全体官兵叫响“向我看齐,跟我上”的口号,以实际行动来激发官兵训练的激情、热情;其次要俯下身子,谦虚好学,常思常省,多多向其它干部和老班长学习,不断的完善自我,增强自己的综合素质。
二、精心组织、科学施训,全力以赴抓练兵。
刚才听了长做的练兵动员,我感到今年的大练兵内容多、任务重、参训面广,如何做好今年的练兵工作,作为一名基层主管,我深切的感受到自身素质的过硬于否直接关系到练兵的成效,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我将从自身素质抓起,根据支队的计划统筹安排,坚持支部议训制度,制定切实可行并适合中队特点的全员岗位练兵计划,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时间,务求实效。
注重练兵的针对性、实效性,分阶段、分层次地开展练兵活动,做到苦练加巧练,确实使中队官兵:“头脑练活、技术练精、预案练熟、作风练硬”,为完成好执勤战备这一中心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更好的适应当前社会的发展,积极响应新时期人民群众的新要求。
三、积极探索,改革创新,突出重点求实效。
在练兵过程中,我们将始终贯彻“练为战”的主题,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的结合,积极探索练兵新思路,突出训练的实用性和实战性。
我们将结合中队辖区的特点,充分发扬官兵的主观创造性,努力研究出符合实际需要又合理、实用的练兵方法,从而使练兵更加贴近灭火战斗和抢险救援的实战需要,切实提高练兵的实效性。
注重练体能、练技能、练智慧,练战术、练合成的有机结合,努力提高部队的灭火救援水平。
尤其是针对现代火灾特点,认真学习新装备、新科技、新战法,提高部队整体作战能力,建设新时期素质型、实干型、学习型中队。
四、训管结合,教养一致,严抓细扣促正规。
在刻苦练兵的同时,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部队管理的重要性。
必须一如既往地执行好《基层建设纲要》及条令条例,按照正规化的标准,从日常小事抓起,注重点滴养成,规范一日生活制度,严格行政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力度,落实好灭火救援安全行动要则,从而达到训练与管理的有机结合,全力确保部队的安全稳定。
五、开源节流、突出质量、合理调配强保障。
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全员练兵对官兵的体能和体质都是一次极大的考验,一方面我们将在中队现有财力的基础上,加大伙食投入,注重营养调配、把好卫生关,使官兵吃饱吃好;另一方面中队团支部将开展一系列的文体活动,丰富警营文化生活,切实提高中队官兵的生活质量,使每一位官兵都能在繁重的训练任务中体会到苦中有乐。
各位领导、战友们,全员岗位练兵是全年工作的重心,也是衡量一支队伍战斗力的标准之一,“练为战”是全员岗位练兵永恒的主题,我们不仅要追求“更高、更快、更强”的精神境界,还要有着眼实战的务实作风。
我们中队全体官兵将继续弘扬“以苦为乐、以苦为荣”的精神,励兵秣马、戮力而行,我们将以优异的成绩向各级领导、首长汇报。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