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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判决读后感

时间:2020-03-13 06:26

莎士比亚四大悲剧读后感

《莎士比亚悲剧读后感》 莎士比亚确实是位伟大的作家,在他的作品中悲喜剧皆有,可以说他的戏剧包含着十分深刻的含义。

正如文艺复兴时期其他杰出的作家、艺术家一样,他的创作中充满了对人性的关怀,如诗人一样满怀激情的对白、如哲人一样深邃的思想,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正是其中的代表。

悲剧具有其独特的魅力,古希腊时代的剧作家,如索福克勒斯、埃斯库罗斯都是以悲剧扬名希腊。

一部不朽的《俄底甫斯王》被后人研究了几千年也不能穷尽其中的奥妙,心理学、宗教学、文学都从这部剧作中得到了启发。

莎士比亚的悲剧又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高峰,他完全可以和古希腊多产的作家相媲美。

这些作品就像甘泉一样不可干涸,总能让我们思考生命乃至宇宙的意义。

我认为悲剧应该具备以下四个元素,无论是哪出悲剧,或多或少都可以找到这四种基本的元素。

第一,理想和现实的冲突。

第二,人性的缺点所造成的不可避免的悲剧。

第三,对所谓命运的无可奈何。

第四,悲剧人物理想人格的彻底破灭,通常以悲剧人物的死亡而告终。

《奥塞罗》中明显的悲剧元素就是奥塞罗性格的缺陷,只要是人总会有些嫉妒心的。

可是这出戏中的悲剧并不是奥塞罗的性格作祟,也不能归罪于那个蛇蝎心肠的恶汗亚果(我甚至有点喜欢这个敢于剖析自己心理的阴谋家),在戏剧的刚开始我们就能感受到奥塞罗和玳丝德摩娜的爱情注定是个悲剧。

玳丝德摩娜并不了解奥塞罗,她喜欢奥塞罗的理由很简单,她喜欢他讲述那些颇具传奇性的经历,一句话她只喜欢一个浪漫的理想。

当亚果的妻子告诫玳丝德摩娜当心奥塞罗的妒忌的时候,她却说“我想他在出生地让阳光把这种气质(妒忌)都吸去了。

”而奥塞罗有点明白自己的妻子为什么喜欢自己,或者说他对自己妻子的爱本来就不放心,在这种情况下他对玳丝德摩娜又爱又恨又怕。

最终,亚果只是起了一个导火索的作用,将这种虚假的、毫无信任的、不牢固的爱情炸个粉碎,而真正具有爆炸力的火药却在奥塞罗和玳丝德摩娜的身上。

由此看来这出悲剧倒有些主人公咎由自取的味道,可能是这种惩罚太重了——以男女主人公的死而结束,所以才有了很强的悲剧色彩。

《里亚王》的悲剧似乎在我们的生活中绝少见到,毕竟我们认为亲情是最温暖的也是最牢固的。

可是我们要注意戏剧的背景一个充满谋求权力和财富的宫廷政治斗争,政治可以让一切变的肮脏,对触手可及的权力和财富的谋求可以让人变成魔鬼。

西方有这样一个故事是讨论人性的,有一个善良的牧羊人,他绝对是一个正直的人,可是有一天他得到了一枚戒指,戴上它之后可以隐身。

于是这个牧羊人可以做一些他以前不能做的事情,终于有一天他进入了王宫,勾引了王后并密谋杀死了国王,从此他和以前的自己判若两人,成了一个十足的暴君。

我们可以想象如果他没有得到那枚充满魔力的戒指,他一定还是一位善良的人。

叔本华说过,人每时每刻都是有作恶的想法的,这其实是有一定道理的,关键是人有时候没有作恶的能力而已。

里亚王的悲剧的根源也许就在这里。

日本导演黑泽明的力作《乱》就是根据《里亚王》改编的,故事的背景是日本的战国时代,这让我们感觉更加真实了,如果是太平盛世,毫无权力的寻常百姓中怎么可能发生这样的事呢

其实我们翻一翻历史就会发现这样为权力而父子、兄弟相残的事情简直太多了。

里亚王的悲剧就在于人性的沦落,莎士比亚在这部作品中也时刻反思着人性的本质。

《里亚王》的结局是悲惨的,但是注意,我们只要稍稍改变一下结局,那么悲剧就能够马上变成喜剧。

如果最后,里亚王的小女儿考黛丽亚活着,里亚王也没有死,那么这就是个皆大欢喜的结局,悲剧就能够成为喜剧。

法国剧作家莫里哀的喜剧《伪君子》同样也可以很简单的转变成悲剧。

结局可以这样设计,伪君子答尔丢夫很顺利的霸占了奥尔恭的财产,他的女儿玛丽亚娜也不得已嫁给答尔丢夫,玛丽亚娜的情人瓦赖尔刺杀答尔丢夫未遂而入狱,奥尔恭的妻子郁郁而逝,奥尔恭沦为乞丐。

鲁迅先生说过“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打碎给人看。

”这是比较形象的说法但似乎也没有涉及到悲剧的根源。

《麦克白斯》颇似古希腊悲剧,其中很强调命运对人嘲弄。

麦克白斯原本功成名就,可是他却相信三女巫的预言,最终预言一一应验,但是麦克白斯也身败名裂。

这让我想起索福克勒斯的《俄底甫斯王》以及埃斯库罗斯的《阿伽门农王》,人的举动都受到神的干涉,当然其中也体现着主人公性格的缺陷。

可是《俄底甫斯王》中几乎没有表现出俄底甫斯王的人格或者是性格带来必然的毁灭,可以说俄底甫斯是一个生性善良的人,当必然的命运来袭却无力逃避。

也许悲剧的悲就体现在人的无辜和无助上,悲剧的美表现为主人公的抗争上,虽然看起来是徒劳的。

可以看到悲剧中必然会出现痛苦和死亡,人们喜欢悲剧正是由于每个人都是悲剧的主角,因为同悲剧一样,人的一生也要以死亡作为结局而谢幕。

但是悲剧并不是悲观,我们的结局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在短暂的悲剧中却表达了一种不妥协的永恒的精神。

因此,明知理想遥不可及我们还是执著追求,明知人无完人但还是要不断完善自我,明知命运无常可是一点也不畏惧,死亡是生命的终结,但不是生命存在的目标。

《今日说法》读后感

杨忠民:法官缘何如此恐怖?———读《恐怖的法官——纳粹时期的司法》 1947年,在二战后纽伦堡的废墟上,由美国独家主持的审判纳粹时期德国司法官员的法庭开庭。

当诸多第三帝国的司法官员站立在被告席上时,一个问题定然困扰着人们:法官缘何如此恐怖

曾经身披法袍,手握法槌,头顶法学专家、学者等高贵头衔,面相庄严的前法官们,大约谁也不曾高举火炬行进在“帝国水晶之夜”,亲手残杀犹太人,砸碎犹太商店的玻璃橱窗,焚烧犹太教堂和“邪恶思想”的书籍;也未必亲自启动“洗浴室”的毒气装置毒杀妇孺,或者扣动扳机,射杀手无寸铁的平民;更未必身着军装,脚登马靴,手执佩剑,践踏被侵略的国土——即使成了被告,那一脸的神圣和不屑,只会让人生出对司法的敬畏,却实在难以联想到“恐怖”这个可怕的词语。

然而,在德国法学家英戈·穆勒的《恐怖的法官——纳粹时期的司法》中〔1〕,却分明记载下如许事实:正是他们,在经过严谨、缜密且富于逻辑性的“法理论证”之后,催生了臭名昭著的“纽伦堡法”,使反犹排犹的条顿剑得以从司法的剑鞘中抽出;也正是他们,端坐在国民法院、特别法院、党卫军警察法庭、军事法庭之上,挥动法槌,将成千上万“玷污种族”的犹太人和“社会蠹虫”、“社会渣滓”驱赶进集中营,接受死亡的“洗礼”;同样是他们,为了保证“德国种族的完美性”,作出惨无人道的判决,对智能低下者强制性绝育,令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在“快乐”中死亡;还是他们,把无数反战的平民甚至德国军人送到绞刑架下,以鲜血润滑着第三帝国的战争机器……是的,从这些司法官员白皙的手上,的确看不到一丝血迹,但谁又能说,在被毁灭的五百多万犹太人的尸骸旁,在被虐杀的二十万“不值得活的生命”的坟冢前,乃至在被整个战争屠戮的五千五百万生灵的周围,除了游荡着希特勒死神般的身影外,就没有抖动着这些司法官员们恐怖的黑袍

本应由希特勒占据的被告位置,如今由他们来填补,的确是合乎逻辑的,可人们依然要追问:法官缘何如此恐怖

今日说法读后感30篇

《今日说法观后感》  今日说法观后感(一):  这天,我看了《今日说法》这个栏目,令我吃惊的是逃犯竟是名美貌的年轻女子。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11年前,她和她的丈夫要开一家冷饮厂,就来到了新阳汽车改装厂要买13辆保温车,因当时厂子不景气,他们就在没付款的状况下先开走了13辆车。

这么做的后果就是汽车改装厂一再催款,对方却怎样也不接电话,连人也找不到了,最后才明白他们把这13辆车典当了。

汽车改装厂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警方很快破了案,她和她的丈夫都被抓捕归案。

她的丈夫被判了刑,她因为有孕在身,警方对她采取了取保候审,可没想到在这期间她畏罪潜逃了,这一逃就是11年。

  在潜逃的路上,她给自己整了容,改了名。

她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销声匿迹。

11年来,线索时断时续,可警方不曾放下,一向执着地寻找着。

最后11年后,警方将逃犯捉拿归案。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是因为警方的这份执着和认真。

我不禁对警察这一光荣而神圣的称谓肃然起敬。

  今日说法观后感(二):  前段时间,中央台《今日说法》栏目,谈到**省**市,一个小孩掉进污水井里,被摔伤内脏某器官,小孩的妈妈状告市政管理局,市政管理局推到其下属企业市政工程队,市政管理局与其下属市政工程队踢皮球的故事。

看后许久,至今让我不能忘怀,摔人前那个破烂的污水井盖和换盖后的封闭场景,都深深震撼着我的心灵,由此我联想到国家的体制问题,此刻政企不是分开了吗为何**省**市的政企还

法律读后感

[法律读后感]大多数对于《法律的概念》的解读是带着前理解,这种前理解的来源以介绍性文章、师友的谈论等媒介为主,但是淹没在介绍性文字(或语言)当中的是文本所要针对的现实问题,哈特的观点仿佛是理论自身发展的必然产物,而理论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仅仅是与作者生平联系在一起的社会背景的问题,这些问题出现在教科书中并不是作为一个理论的核心来关注,而仅仅是作为与作者生平联系在一起的社会背景的一部分而加以例行公事的程式化的介绍,法律读后感。

这种对理论和理论所要面对的问题的处理方式,或者说关注理论自身而轻视理论面对的问题,实际上割断了理论在历史上所面临的迫切问题或者说一个历史上的问题与我们当下的生活的联系。

所以我们可以不问哈特何许人也

也不问《法律的概念》诞生于什么样的背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

更不会去思考困扰当时哈特的问题

我们就这样轻而易举的得到了哈特的知识成果——这个过程简洁而凝练,难道不该怀疑这一切得来的太容易了吗

哈特并没有设局让读者钻入误区,但读者也许因为过于追求知识的增长而把自己置于似是而非之中。

按照以上的阅读方式,我逐步归纳了这样几个部分,来尝试知其所以然:WHO is Hart

在我所掌握的一点点资料里对哈特生平的记述并不是很多,不过从这里我们也可以一窥哈特的世界。

哈特(H.L.A.Hart)其父是一个具有德国和波兰血统的犹太裁缝。

(我原来一直以为声名赫赫的哈特是以为严谨的英格兰绅士或者苏格兰保守主义者。

但事实是,哈特是犹太人,这也回答了哈特在晚年为什么青睐拉兹并传其衣钵,也许是犹太老乡的缘故吧。

)哈特的受教育的过程虽然没有神童边沁那样让人称奇,但绝对是一个优等生的标准履历。

他曾经在Bradford文法学校(即grammar school,主要提供知识教育,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作准备,需要指出的是在国立学校学习的学生只有3%可以去文法学校学习)和牛津新学院(该学院虽名new college,但其实创办于1379年,以富丽的教堂和知名的唱诗班着称)就学。

这期间他对古典哲学发生浓厚兴趣,并且一直保持下来,乃至他二战中在英国军情五处工作时期仍不忘闲暇时与搞哲学研究的同事进行讨论。

不难推断,这种对哲学的热爱对日后哈特终成大器有着深远的影响。

在二战前(1932—1940)哈特在大法官法庭充任开业律师,这期间的实务工作使得哈特知识结构在理论和实践的两极中间获得了良好的平衡,如果没有这段从事律师实务工作的日子,他不可能成为以为法学家,至少不会进行法理论和法哲学的研究。

同时,也是这个原因使哈特的法理论十分贴近法律的实践。

1945年,他成为了牛津新学院的哲学讲师,这一阶段后来风行于牛津的语义分析哲学深深地吸引了哈特,并且似乎在此时他与牛津日常语言学派的学者J.L.奥斯汀(并非哈特在文中批评的法律命令说提出者奥斯汀)结成好友,此人后来于1952年热心推荐哈特走上牛津大学法理学教授的职位。

哈特研究语义分析哲学与其他追逐学术时髦的人不一样,他始终致力于把这门学问应用于法学理论分析当中,这也为日后《法律的概念》出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谈到哈特出任法理学教授这段时期,人们都会把他的名字与上世纪最伟大的几次法律理论论战联系在一起。

从学术角度讲,哈特是幸运的,同他交手的对手不乏当时学术体格强健的名家,诸如博登海默、富勒、德夫林、德沃金……他们在诸多领域展开争论,但是核心没有离开法律、道德与自由这些基本的分歧点。

这些对手在成就自己的同时也给哈特戴上了学术桂冠。

纵观哈特的学术生涯,其间没有离开过辩论,这种辩论升华了他的造诣,也使哈特的理论逐渐体系化。

这一阶段哈特终于成为西方法学世界的一代宗主,开创了其富有哈氏特色的新分析法学。

鉴于论战对于哈特思想体系的重要性,本文也不可避免的要涉及这些法学高手的巅峰对绝。

1969年哈特离任法理学教授一职,富有戏剧性的是接任其职位的就是曾猛烈抨击其学术观点的德沃金。

离职后的哈特开始步入了大多数学者必然经历的思想成熟期。

他开始把研究的方向逐步转向了对古典实证主义法学的追根溯源上。

由于早年在写《法律的概念》时已经对奥斯汀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哈特开始走近边沁。

杰米里。

边沁是个低调的学者,这个害羞腼腆的伦敦人对于出版自己的文章始终怀有一种毫不在乎的心态。

这种心态于个人来说可是一种谦卑的善德,但使得外人了解边沁的思想产生了重大阻碍。

哈特一直高举实证主义法学的大旗,那种内在的学术血统,呼唤他把一个鲜为人知的边沁推到人们的视野中来——在他的努力下,大量关于边沁的文献被整理并出版。

另一方面这种努力的结果也澄清了法学界对于实证主义法学体系传承的误解。

可以推测,这种耐心挖掘过去的工作,不能不说是哈特步入晚年的心态的微妙体现。

哈特在回忆过去的同时,也没有忘记继续丰富自己的理论体系,读后感《法律读后感》。

德沃金的质疑在某种程度上触及了哈特的死穴,尤其是关于 规则说中原则缺位的问题,哈特感觉必须予以正视。

在最后的时光里,他积极回应德沃金,这些回应在他死后边入了《法律的概念》第二版的附录中。

以上是哈特的个人小小的回顾,然而哈特不是孤立的一个名字,他总是和西方法学理论的流派划分联系在一起,在那里他毋宁说是一个标识。

那么在一个学术流派中的标识哈特又是怎样的呢

这里还需要澄清一些必要的事实。

从不同角度看待哈特,我们会得到不同结论,尽管这些结论在原来看来是没有本质上差别的。

哈特是新分析法学的创始人,或语义分析法学的建立者,或战后法律实证主义的第一人,……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这里的差别不仅涉及观察角度的不同,更多的是一种含混的指称。

这种贴标签的方法很容易让我们记住某个人,缺陷却是单一层面或路径解读了哈特。

质言之,立体的哈特被消解掉了,他的思想同时也被单线化了。

首先有必要把一些概念梳理,并进行分析以往定位模糊之所在。

概念一,实证主义。

实证主义哲学公认的创立者是法国人奥古斯特。

孔德,他首次在小册子《论实证精神》当中讨论了人类思辨发展的三个阶段:神学、形而上学以及实证阶段。

所谓实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与虚幻对立的真实,二是与无用相对的有用,三是与犹疑对立的肯定,四是与模糊相对的精确。

但是实证主义这个词语用法很宽泛,仅在网上搜索就发现逻辑实证主义、分析实证主义、实证主义社会学、心理学实证主义……这些词汇导致这门哲学的外延经常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届分,很多人因为在其理论表现形式上接近这种哲学,就被划为此列。

同时需要质疑的是,就我所知,虽然现在不少被称为实证主义法学的法学家,他们在其着述中却极少追溯到甚至提及孔德的实证主义哲学,这就不得不让我怀疑长久以来一种说法:法律实证主义是实证主义哲学应用于法学研究的体现;即使该说法成立,那么这种体现的程度又有多少呢

概念二,法律实证主义。

关于法律实证主义,在哈特看,英美学界有如下观点:(1)法律是人的命令;(2)法律与道德之间,或者实际是这样的法律与应该是这样的法律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3)对法律概念之含意的分析或研究,是一项重要的研究,应与历史考察、社会学的调查方法以及按照道德、社会目的、作用等对法律进行批评性评价的方法区别开来(然而决非是敌对的);(4)一个为法律制度是一个‘封闭逻辑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正确的判决可以仅用逻辑方法从预定的法律规则中推断出来;(5)道德的判断不可能像对事实的陈述那样,以合理的论据、证据或证明建立起来。

经过哈特的考证,我们发现了边沁早先也提出了法律命令说,而且也强调了法学分为阐释性法学和审查性法学,这为以后对应法理学和立法学奠定了基础。

应该说边沁已经成为法律实证主义的传统的滥觞之人。

但是需要明确的是,最能体现边沁法律思想的《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于1789年出版,而上文提及的实证主义哲学的鼻祖孔德出版《论实证精神》却是55年之后,甚至孔德本人也是在1798年出生的。

这里遇到了一个类似因果的悖论。

应该看到边沁是在无意识之间涉及了实证主义,这部分并不是他的理论的核心,甚至可以说是个副产品,也许边沁本人一生都没有听说过实证主义这个概念。

或者,在没有更详细的资料之前,我只能把这种外观的相似理解为伟大学者在学术进路上的殊途同归吧。

其实法律实证主义产生离不开英国本土的哲学,我们在边沁的文字中可以看到英国固有的经验主义、功利主义传统尤其是休谟的影子。

其后,奥斯汀作为边沁一脉相承的传人,把边沁的理论加以细化,而且也把讨论的范围尽量退回到法学领域。

不要小看这种归理和回缩,正是依靠奥斯汀精致的理论才在真正意义上创立了分析实证主义法学,他的理论高度是前人难以企及的,因为他的工作使法学这个晚产的婴儿割断与其母体哲学、伦理学以及政治学的脐带走向了新的生命。

但是法律实证主义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学术流派。

注释法学、潘德格顿学派、概念法学、机械法学、法律形式主义和分析法学都可以算做它的麾下。

所以法律实证主义强调的是主义一词,凡主义者必然是指某种思想上的倾向。

如自由主义,现代多数思想家都可以被成为自由主义者,哈耶克也好、凯恩斯也罢他们观点上都有一个最大公约数,即尊重民众的自由,承认私权。

但是这丝毫不影响把哈耶克尊为维也纳学派第四代掌门,而凯恩斯则被认为是放任自由主义的终结。

概念三,社会实证。

法律实证主义的实证是一种对实在(positive)知识的向往,但是怎样达致实在知识,法律实证主义者在这里就出现了分歧,一些人认为应该从法律是什么的角度切入,另一些人则赞成从法律实际上是什么来研究。

社会实证重视经验事实,企图通过对作为客体的素材分析像自然科学那样作出精准的预测。

采取社会实证路径的法社会学运用了大量社会学的方法,比如现场试验、问卷调查、档案研究、统计分析等等。

顾名思义可以知道分析法学主要运用的方法还是分析实证,它在法学领域要完成的任务就是下文中分析法学研究所涉及的四个方面问题,具体而言就是对概念或者逻辑的分析推理,至于经验事实,不是他们概念或者逻辑分析的主要内容。

说到这里,有人也许会对于以往应然、实然的划分产生疑惑。

其实应然、实然取决于参照系的位相。

自然法学主要诉诸的是先验抽象或者自生自发的概念或者观点来说明法律应该是什么。

不难发现这些概念与神学、政治学、伦理学都是共通的,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启蒙时代的自然法学家本人思想里包含了诸多当今的学科理论,这是因为那个时代的法学仍然没有独立。

自然法学在其鼎盛时代有着积极的作用,但是进入到19世纪,西欧各国已经从动荡走向稳定大批法律颁行,其理论的强烈的批判性面对实在法律规范缺乏分析研究能力。

相对于这种评判性的应然,分析法学的描述性话语就纯粹多了,他们否弃的形而上的模式,倡导独立意义的一般法学从相关学科剥离出来,主张从规范的角度把研究的范围限于实在法(而不是自然法、上帝法或者高级法);相对于自然法学的暧昧不明、难以考究,分析法学的主张就更接近实在世界,故称之为实然。

但是与法社会学对比,分析法学就好像玩弄的是概念间的逻辑转换游戏,仍然是某种意义上的理想化模式,并且不排除为了陈述理论的需要而提出假设,甚至是难以最终证明的假设.他们不可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形,最终的作为论证基点的东西往往具有形而上的特点,无法经验所证实。

所以相对于法社会学,分析法学处在应然位置。

  〔法律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找几篇100字以下的读后感越多越好我们老师天天让我们写都不会

1.只见远处有一座迷蒙的巨峰突起,周围还有几十座小石峰。

仔细一看,那巨峰像手握金箍棒的孙悟空,那些小峰就像抓耳腮的小猴。

瞧瞧,孙悟空正领着它的孩子们向南天门杀去呢。

微白的天空下,群山苍黑似铁,庄严、肃穆。

红日初升,一座座山峰呈墨蓝色。

紧接着,雾霭泛起,乳白的纱把重山间隔起来,只剩下青色的峰尖,真像一幅笔墨清爽、疏密有致的山水画。

过了一阵儿,雾又散了,那裸露的岩壁,峭石,被霞光染得赤红,渐渐地又变成古铜色,与绿的树、绿的田互为映衬,显得分外壮美。

2、 希望源于失望,奋起始于忧患,正如一位诗人所说:有饥饿感受的人一定消化好,有紧迫感受的人一定效率高,有危机感受的人一定进步快。

3、 别在树下徘徊,别在雨中沉思,别在黑暗中落泪。

向前看,不要回头,只要你勇于面对抬起头来,就会发现,分数的阴霾不过是短暂的雨季。

向前看,还有一片明亮的天,不会使人感到彷徨。

4、 柔和的阳光斜挂在苍松翠柏不凋的枝叶上,显得那么安静肃穆,绿色的草坪和白色的水泥道貌岸然上,脚步是那么轻起轻落,大家的心中却是那么的激动与思绪波涌。

5、 生活的海洋并不像碧波涟漪的西子湖,随着时间的流动,它时而平静如镜,时而浪花飞溅,时而巨浪冲天……人们在经受大风大浪的考验之后,往往会变得更加坚强。

6、 当你身临暖风拂面,鸟语花香,青山绿水,良田万顷的春景时,一定会陶醉其中;当你面对如金似银,硕果累累的金秋季节时,一定会欣喜不已。

你可曾想过,那盎然的春色却是历经严寒洗礼后的英姿,那金秋的美景却是接受酷暑熔炼后的结晶. 7、 倘若希望在金色的秋天收获果实,那么在寒意侵人的早春,就该卷起裤腿,去不懈地拓荒、播种、耕耘,直到收获的那一天。

8、 生活是蜿蜒在山中的小径,坎坷不平,沟崖在侧。

摔倒了,要哭就哭吧,怕什么,不心装模作样

这是直率,不是软弱,因为哭一场并不影响赶路,反而能增添一份小心。

山花烂漫,景色宜人,如果陶醉了,想笑就笑吧,不心故作矜持

这是直率,不是骄傲,因为笑一次并不影响赶路,反而能增添一份信心。

太阳出来了,照在小鸟黄澄澄的羽毛上,全身变得金灿灿的,简直像神话中的金翅鸟一样。

到了林中,百鸟的喧鸣,仿佛奏起一曲永不休止的乐章,连微微颤动的树叶都好像在歌唱着。

金翅雀唱着、跳跃着,有时也扑打着,像一群不知疲倦的孩子,给这幽静的山庄更增添了情趣。

这林子里的鸟什么颜色都有,什么声调都有。

你听,高音的、中音的、粗嗓的、细嗓的,简直是各种流派的、各种声调的歌唱家,在这里举行着歌唱大比赛。

孔雀那小巧的头上像插着几朵翡翠花,展开的彩屏像一把巨大的羽毛扇,一个个黑环,黑、绿、黄相间,像是无数只大眼睛。

只见一只花孔雀把尾巴抖得哗哗响,那漂亮的尾巴就像仙女手中的彩扇,慢慢散开,又像透亮的珍珠撒在它身上,非常美丽。

孔雀飞起来就如同一朵绮丽的绿色彩云,从山顶上飘过。

只见花孔雀拖在尾后的长长的羽毛都挺直起来,围成一个圆圈,像一把五颜六色的大花伞,又像一块圆形的彩缎。

孔雀开屏时,犹如一把碧纱宫扇,尾羽上那些眼斑反射着光彩,好像无数面小镜子。

那儿的孔雀多得出奇,路边上,野地里,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好像美人儿拖着翠色的长裙子,四处转游,根本也不避人。

那些天鹅用粉红色的脚掌划着湖水向前游,湖面上荡起一圈圈粼粼的波纹,远远望去好像一只只白色的帆船在水中荡来荡去,又像天上的朵朵白云映在水面上。

白天鹅用红脚蹼使劲地划动着那绿色的湖水,身体就像一只小艇模型那样摇摇摆摆。

天鹅那白瓷一般光滑的羽毛,没有一丝杂质,就好像一团浓墨泼上去,也会整个儿滚落下来,沾不上一星半点。

一对雪白的天鹅,像两朵硕大的白莲似的浮在水面上。

湖面上,当天鹅伸展着宽阔的双翼,引翅拍水行进时,犹如一叶叶的扁舟,一张张的风帆。

宽阔的湖面上,成群洁白的天鹅,在悠闲地游荡,像朵朵白絮在随风漂流。

湖面平静,水清见底,山光水色融为一体,洁白仿佛置身于仙境之间,流连忘返。

天鹅时而挺脖昂首,神气如同将军;时而曲颈低头,闲雅胜似仙子。

当白鹤展开美丽的双翅,翩翩起舞的时候,那修长的双腿,那优雅的舞姿多么像杰出的“芭蕾舞大师”。

漫空飞舞的丹顶鹤如早开的芦花,绵软地、慢悠悠地落在了沼泽地区。

仙鹤是天生的舞蹈家。

它们头顶鲜红,脖项修长,羽毛洁白,双腿纤细,真个是形体秀丽,举止潇洒,神采飘逸。

丹顶鹤雪白的头上顶着鲜红的肉冠,像白金王冠上嵌着一颗夺目的红宝石。

仙鹤站立时总是高高竖起身体,伸直脖子四下张望,常常站立许久。

因此,人们常用“鹤立”、“鹤望”来形容戏剧舞蹈中引颈四望的优美姿态。

鹤群长距离飞行时,常常排成“V”形或“Y”等形。

远远望去,飘飘然呈现出一副轻逸而潇洒的风姿。

水面上黑压压一群野鸭子,灿烂的羽毛,在夕阳的余辉下,像浮着一簇簇花环。

这些野鸭子都生着一个金翠色的头,亮晶晶的眼睛,颈上有一圈灰白色的羽毛,就像是每一只野鸭都戴上一串珍珠项圈似的。

野鸭悠闲自在地浮着,一会儿跌入水底,一会儿又立在浪尖上,像孩子在打秋千。

远处的湖面上有几只野鸭在游动着,就像一只只无线电操纵的小军舰,那么英武,那么雄壮。

那五色斑斓的野鸡,挺着胸,迈步走出草窝,像骄傲的将军。

金鸡全身的羽毛色彩艳丽,油光发亮,就像披上了一件华贵的大礼服。

金鸡张开翅膀站在太阳下,就像凤凰朝阳,浑身金亮金亮的,美丽极了。

金鸡有匀称的体型,矫健的双脚,头戴黄冠,颈部装饰着金黄色的“项圈”,两肩有金光灿烂的披肩。

雄鸳鸯羽毛华美绚丽,背部褐色,腹部白色,头顶羽冠,眼后生有长长的白色眉纹,好像刚刚化过妆一样。

在苇塘里,鸳鸯常将脖子伸得长长的,两翅展开拍击水面。

一对对色彩斑斓、绚丽的鸳鸯在水中嬉戏、追逐、并肩畅游,时而发出“咕枣咕枣咕”的低沉而柔美的叫声,好像情侣在窃窃私语。

大雁的身体构造很像小船,一双带蹼的脚,像是两把船桨。

扁平的嘴有锯齿状的缺口,便于切断植物的嫩叶、幼茎和淘食水生植物的块根和种子。

一群大雁“咕咕嘎嘎”地叫着往南飞,一会儿排成个“人”字,一会儿排成个“一”字。

成行的大雁,像胜利进军的队伍展翅南飞,互相呼应着一往直前。

魔盒 好词、游手好闲 一掷千金 吃喝玩乐 荒淫无度 生不如死 硕大无比 粉身碎骨 摇身一变 皎洁 好句、山民又得到一笔钱,更加荒淫无度,终于,恶有恶报,他受到了上帝的惩罚。

好段、山民拖着病体,费了好大的力气才爬到了山顶,找到了那颗小草,当他伸手正要采时,忽然发现,在山崖边上有一颗闪闪发光硕大无比的钻石。

山民心动了,要是得到了这颗钻石,不就什么都有了吗。

于是,他又爬到了山崖边,就在他抓到钻石的瞬间,失足跌下悬崖,摔得粉身碎骨。

主要内容、有一个山民,妻子病了,在给妻子采药时从山上摔了下去。

由于半山腰的树枝勾住了衣服,山民得救了,醒来之后发现身边有个小盒子,于是带回家中。

山民怎么也打不开盒子,在无意中说出“我想要”的时候,盒子奇迹般打开了,出来一人小人。

此傲人给了山民一沓钱,他享尽荣华富贵,唯独没给妻子买药。

不久,山民得了一种可怕的病,小人让他去采一株小草治他的病。

山民爬上山,伸手采小草时,发现了一颗钻石,不料失足跌下山崖,粉身碎骨,小人又出现了,它的名字就叫——诱惑 体会、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劳动才有收获,做人不能太贪心,得脚踏实地地做每一件事

求十篇300字的读书笔记,要读后感的那种,不要摘抄 最好写上出自那本书那篇文章,谢谢

1 童年》 —读书笔记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童年》,它的作者是著名的作家高尔基。

这本书是是写了高尔基的童年。

我们的童年是美好的,是快乐的,想要什么有就会有,但高尔基的童年并不是那么快乐的,而是悲惨,凄苦的。

在这本书中,主人公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的父亲在他的童年去世了,而且死的很悲惨,这给阿廖沙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失去了家庭的支柱,只的与母亲和外祖母相依为命,后来跟随外祖母来到外祖父的家里。

但在这,阿廖沙并没有过上好日子,他在这里看到许多丑是,舅父们为争财产而互相反目为仇,愚弄弱者,毒打儿童……。

但他却受到外祖母的同情,外祖母经常给阿廖沙讲许多好听的故事,阿廖沙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故事的熏陶,健康的成长,不像他的舅父们一样。

阿廖沙从小就喜欢读书,他渴望读书、拼命读书的精神使人感动,但他也为这吃了不少的苦头,经常为受到的屈辱、欺凌而落泪。

但他始终没有放弃,依然坚持读书。

与贫穷的劳动人民接触,深入社会,如饥似渴地从书籍中吸取知识养料使他真正成长起来,并最终成为一位文学大师。

从这本书中我觉得高尔基小时侯对小市民恶习的痛恨,对自由的追求,对美好生活的强烈向往,才会使他成为了伟大的文学家。

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和高尔基简直是天差地别,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

我觉得我们拥有一个比高尔基幸福的童年,我们一定也会有比高尔基更美好的未来,让我们一起好好学习吧! 2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讲述的是一个泼猴和唐三藏及师弟八戒,沙僧去西天取经的故事,这本书我虽然看了一遍,但是以这本书编辑的电视机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它给人一种百看不厌的感觉,让人看了就喜欢上了它. 看完这部小说,有很大的感悟,我觉得学习唐僧的全心全意,孙悟空的不怕艰难险阻,勇往直前的精神. 这本书把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泼猴勾勒得栩栩如生,写它从天不怕地不怕变为一个恭敬的猴子,为了师傅的安危他奋不顾身,他并不像猪八戒那样好吃懒惰,也不像沙僧那样憨厚,作者更是借助他这一点勾勒出孙悟空的大智大勇,自从唐三藏把孙悟空从五指山解救出来到取得了真经,这期间经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劫难都是孙悟空全心全意去解救师傅的,最后才圆满的取回真经. 在打白骨精这一回里,他三次打死变为人形的白骨精,而被师傅气的念紧箍咒,唐僧是凡人他并不知道那是妖怪,悟空的解释他完全不听,而是念他的紧箍咒,疼的孙悟空满地打滚,最后唐僧还要和孙悟空断绝师徒之情,孙悟空被迫无奈,只好又回到花果山.但是孙悟空心理并没有怨恨师傅,更没有去报复师傅的想法,他把委屈全都藏在心理,而且心理总是想着师傅的安危,可见他对是师傅的真心.这一路上他们经历艰难险阻,不管多累,多饿,不管妖怪是多么的阴险狡猾他门都一一打败他们,把师傅从危难中救出来.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读多了总是有好处的,在当今的社会里没有文化是不行的,会被社会淘汰,从我们呱呱落地,父母就教我门说话,识字,等大一点儿他们又教我们怎样做人,我们在学校里不仅是学知识,更重要的是学做人,只有学会了怎样做人,才能学会更多的知识,才能广交益友,可见书何其的重要. 从书中我们会悟出许多真理,所以我们应该多读书,读好书. 3 《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为罗贯中所编写。

这本书已家喻户晓,但是我初次拿着到这本书,看着看着,被里面的情节、人物深深吸引着,打动着,令我爱不释手。

孔明一生铺佐明君,为国家着想,任劳任怨,从来没有过什么要求。

他常常协助使自己的国家打了胜仗,是一个出色而又尽心尽力的军师。

可孔明真是不幸,偏偏遇上了一个软弱无能的阿斗皇帝,才到54岁就活活的累死了。

这个名副其实的无能阿斗皇帝,还把人害死了,真是不应该呀

刘备、关羽、张飞是在桃园结义的生死兄弟。

他们在讨伐黄巾起义军胜利后,却只得了一个小小的芝麻官,真是老天无眼哪

后来,靠公孙瓒大人他们才任平原县的县令。

他们三个人都是英雄豪杰。

刘备是皇室后代,父亲是中山靖王,他有心去投军,为天下百姓着想;关羽也是英雄,他因为愤愤不平,而杀了家乡的解良恶霸,所以也来投军;张飞虽然说是个急性子,但是他从不向无能的人投靠,对自己的结义大哥二哥听命是从,也为百姓着想。

所以,他们三人就像现代中人们的公仆,为人民服务。

其实,《三国演义》中的大人物、大豪杰、大英雄还有很多很多,多得触手可及。

这些人物很值得我们学习。

平时,我不太喜欢帮助别人,如果别人遇到了难题,我就不太喜欢帮助别人,但是我看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之后,就不这么做了,好像自己变得开朗大方起来。

我觉得我们应该像英雄人物一样,全心全意帮助别人,保家卫国,无私奉献,具有大无畏的精神,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孩子,。

读了《三国演义》之后,我觉得我似乎长大了许多,成熟了许多,不再像以前那样自私自利了。

这本书真是知识的源泉

4 《水浒传》读书笔记(一)--醉打蒋门神 武松杀死了西门庆,就被发送了孟州充军,又在十字坡结识了张青和孙二娘。

但是这些都不够精彩,唯独这集里的武松醉打蒋门神最为精彩。

本集中,武松为了个人的友谊而去帮助施恩夺回快活林和在路上每家酒官都吃上三碗酒,这两点,就知道他有着放任一己的感情。

而他在打蒋门神之前的挑逗更是精彩,先是到酒官里找茬,然后把蒋门神惹急,在狠狠的打他,这能证明武松是个粗中有细的人。

他在挑逗时还可分成几个细节,三次换酒,之后说让蒋门神的小妾陪他喝酒,酒饱不让,就和他们打了起来(这里包括蒋门神)。

他在禽了蒋门神之后,又怕他告官,在说要求蒋门神的第三件事时,却怕他告官和以后再把快活林夺回来,所以让他离开孟州,不得在此居住。

由此也可以开出武松多么的细心。

5 《水浒传》读书笔记(二)--沂岭杀四虎 李逵见宋江父子团聚后,也想念自己的老母,便去沂水县的百丈村接自己的母亲。

去时,途上遇见李鬼扮成的假李逵威胁,李鬼战败求饶,说他尚有九十岁老母,杀他就是把他和他的老母一块杀了。

李逵可怜他,便饶了他,而且还给了他一锭银子,让他走了。

我觉得是作者很反感像李鬼这样的人,所以就让李鬼和李逵再次遇上,而且让李逵把他杀死。

一是作者可以出一下气,二是让那些读者也赞同他,并看完后有一种豪迈气质,似乎自己就是李逵。

李逵杀李鬼是很精彩。

但是后来的李逵背着老母过沂岭时杀虎的场景最为精彩。

先是去打水,然后发现老母不见了,又发现两只小虎和两条人腿,愤怒之下杀死小虎,公、母虎分别来寻仇都被杀。

只可惜杀了虎,还被人请到家里做客,后又被擒。

这让人看完之后,都想替李逵打抱不平,可见作者的用心良苦。

6 《水浒传》读书笔记(三)--抱怨狮子楼 武松在阳谷县坐了都头,又上京办事。

回来时,才知道哥哥武大郎死了,武松心疑便察得实情,去告官,谁知县馆已受贿,无奈下在狮子楼为武大郎报了仇。

其中,让人看得最热血沸腾的就是最后报仇时杀死西门庆的那一段,武大郎虽死,潘金莲和西门庆也得到了她该得到的恶果,而武松为民除害还被发配孟州。

我觉得这有可能是作者在讽刺当时的朝廷昏庸无道。

西门庆在这里被作者描写的简直是“臭不可闻”,几乎上谁看完都痛骂他一两句,这能体现作者是多么的会描写人物啊

7 《水浒传》读书笔记(四)--卖刀汴京城 杨志盘缠用尽,只得将宝刀卖去,赚些钱投奔他乡谋生。

谁知卖刀时,当地泼皮牛二百般凌辱,杨志忍无可忍便杀死牛二,再去报馆。

最后被判充军大名府。

最有趣的莫过于杨志卖刀时的情景。

先是问谁买刀,牛二来后,让他试刀,牛二百般阻挠和凌辱,最后被杀。

这告诉了我们当时的一些地痞流氓是什么样的。

而牛二被杀不仅为书中的老百姓们出气,而且另读者看完也出了口气,这也许就是作者抓住了读者的心理来写的吧。

8 《水浒传》读书笔记(五)--题诗浔阳楼 宋江到了江洲后,结识了神行太保等人。

一天在浔阳楼喝酒,乘着一时酒兴便在墙上题了一首反诗,还留下姓名。

最后被黄文炳看到打入死牢。

这件事把宋江写得让读者哭笑不得,不知该怎么说他,本集也没有什么精彩的环节。

只是作者能把宋江写到让读者看了说不出宋江什么的境界,真是了不起。

只能够说宋江太糊涂,提什么诗罢了。

而正是有了这一集,才能更好的衬托出下一集截法场的情景来。

用宋江题诗被抓着一段来衬托出后面截法场的情景。

的确,用宋江题诗被抓要比用其它的好。

一是让你说不出什么,二还可以把他们截法场的理由弄得更充分。

所以我觉得这集好。

9 名著读书笔记==一千零一夜 读书笔记 《一千零一夜》是世界各国人民熟知的阿拉伯经典文学作品。

大型舞剧《一千零一夜》便向观众讲述了这部杰作充满梦幻的诞生过程,而关于这个过程的故事在全世界已经是妇孺皆知:古时候,萨桑王国的国王山努亚因妻子背叛了他而万分仇恨女人。

因此,他每晚娶一个女人过夜后便杀掉。

三年后,宰相的女儿大胆入宫,并每晚给国王讲一个故事,在天亮时便停下来,第二天接着讲。

经过1001个夜晚,国王终于打消了杀女人的心思,世界名著《一千零一夜》也由此诞生。

》一千零一夜》是我非常喜欢读的书,《一千零一夜》又叫做《天方夜谭》,《一千零一夜》里面有好多非常古怪的故事,有《山鲁亚尔和山鲁左德》、《渔夫和魔鬼的故事》、《渔夫和四色鱼的故事》、《着摸王子的故事》、《白侯图的故事》等等,这里有幽默的、悲哀的、有趣的、可怕的、悲惨地种种故事,我觉得这《一千零一夜》里的故事有好有不好,比如说《渔夫朱德尔的奇遇》就属于不好,朱德尔是靠力量和运气来获得幸福的,但《阿拉丁神灯》就是属于好一类里的,因为阿拉丁靠的是一颗不气馁、勇敢的一颗心来夺得幸福的。

莎拉《一千零一夜》的故事要从阿拉伯讲起,故事中,女主人公莎拉对各国民歌和异域风光情有独钟。

就像中东热情的沙漠一样,莎拉也将自己热情的歌声散播到四方,对于莎拉来说,好故事一定要有听众一起分享,充满创意的独特构思、举世无双的天籁歌声,从《一千零一夜》里走来的莎拉,这就要把她的故事带到中国上海,看这位“月光女神”如何续写这段美丽的神话。

10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 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 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11 《基督山伯爵》读书笔记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12 读《日日草》有感 今天读了一篇文章,我深有感触,大概内容是这样的:日日草觉得自己长得丑,没人去欣赏它,便祈求过路的老爷爷让它开出美丽的花,当满足自己的要求时,孩子们变用手去摘它,日日草疼得眼泪直流。

它又在哭泣,当老人再一次路过时,,日日草祈求老人让它立刻长高,当满足自己愿望时,狂风大作,日日草被刮倒,浑身是伤。

它有在哭泣,当老人再一次路过时,日日草祈求老人变回原样。

老人满意得点头了。

这篇文章,是根据我们生活而写的。

比如说人。

每个人不是十全十美的,要想变美丽要经过风吹雨打。

有着富有的家庭有用吗

钱买不了一切。

如果想要成功,用钱是买不到的。

相反,家庭贫穷,要变富有起来,靠手段是不会的,得靠自己的本领。

一个很丑陋无比的人,要变得美丽,变不惜一切代价,做整容手术,买保养品等,有用吗

美丽不代表外貌,而是心灵美。

记住:心灵纯洁比任何美。

不求自己未有的,只求自己原本的。

十五篇读后感

《水浒传》读后感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每次都让我身临其境,就这样样看着他遇险,在大浪中死里逃生,每一次他脱险,我都会为他长长的舒一口气,当我看到他发现了野人的脚印时,我的心都快到了嗓子眼了。

  鲁滨逊出生在一个很平凡的家庭里,可他却有着不平凡的梦——就是航海历险。

当他流落到荒岛的时候,他做了一些自己平时根本做不到的事,完成了他从小的梦。

他从一个什么都没有的荒岛落难者,变成了这个原本被他称作绝望岛的“主人”。

在岛上28年2个月零九天的历险生活。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

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

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

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

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

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

光砍树就是数月。

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

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

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

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

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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