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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非洲这本书读后感

时间:2018-06-16 23:54

《走近非洲》读后感。

五年级下册课时练上的题

[追梦的心——梦想与升华——十七岁我走进非洲读后感]《梦想与升华――十七岁我走进非洲》读后感想  读到这本书也是一次偶然,追梦的心——梦想与升华——十七岁我走进非洲读后感。

上次去图书馆借书,本来想找一本散文集的,可是由于图书馆扩充后原来的藏书位置都被打乱了,一时没有了头绪。

于是就随便翻阅,接着这本书便映入了我的眼帘。

吸引我的是它的副标题:十七岁的我走进非洲。

作者叫做孟梦,就像她的名字一样,为了梦想她勇敢的追求,并使之实现,最后又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又是一个和非洲结下不解之缘的中国女孩。

三毛曾经的非洲经历,是她生命中最为美好的一段生活,在那里她留下了有着梁祝般的美好的爱情故事,在那里她完成了《撒哈拉的故事》、《哭泣的骆驼》等最受欢迎的作品,在那里她让我们犹如亲身经历过的了解了鲜为人知的非洲文化。

之后在他的文字里才了解到她也是非常喜欢三毛的。

而孟梦在非洲的经历,源于她的留学生活。

  十七岁的她孤身单影的留学非洲,面对种种的困难和痛苦,是什么支撑着她幼小的心灵。

作者用他的文字记录了非洲生活的点点滴滴,同时揭开读者心中的谜团,读后感《追梦的心——梦想与升华——十七岁我走进非洲读后感》。

十七岁的她申请留学到非洲,最先进入东伦敦学院读预科班,而她的目标是通过预科班最后进入罗德斯大学或者福特海尔大学。

后两所学校是南非的顶尖大学,也在世界大学中名声显赫。

初来乍到,面对新的环境:语通,陌生的人群,文化的差异等种种的困难,在感觉到孤独寂寞的同时,她用梦想去支撑前进的阻力,并且逐步变得坚强,勇敢。

在面对更加复杂的社会现象时,比如种族歧视,社会犯罪,巨大的贫富差距等,她仔细观察,怀着历史的宽容的善良的心去看待。

从一开始的遭邻居排斥,到结交到不同国家不同肤色民族的朋友,用中国的文化赢得了人们的尊敬和喜爱。

我们对朋友义气大方,做事情不拘一格,善良宽容,这些优秀的品格让她潜移默化的传播到世界的另一端。

同时优秀的文化也被他接受,做事负责,遵守规则,将就原则等。

让人兴奋的是,她经过自己的努力奋斗,积极争取,她进入了福特海尔大学就读,还有最后进入罗德斯大学深造,现了自己的梦想。

真心的为她高兴。

  需要提到的是这本书的故事非常精彩。

但是文字的叙述描写中有些显得平淡稚嫩,作者对一些事情的态度显然矛盾,有的片面简单。

所有这些都掩盖不住它散发出的光芒,值得一读。

到外面的世界走一走,看一看在我的心里也越来越强烈,而我什么时候才能实现呢,还是先把当下的事情做好吧。

  〔追梦的心——梦想与升华——十七岁我走进非洲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思修论文,2000字,原创,题目是《走出非洲》或《居里夫人》的观后感,要写的像是大学生写的

LS的同学,十分感谢,十分感激。

但是,您就这样放到了答案里小弟实在不敢抄啊,上海交大10级本科几百号人都在知道了搜这道题的答案,这样公开可见的答案谁抄谁雷同啊。

抱歉了

《非洲民间故事》读后感?

唱歌、跳舞、听故类活动,在非族人民的文化生活中着重要地位的。

我直无法找到一个民族,他们没有自己的优美的神话故事。

对非洲人来说,讲故事并不是一种普普通通的娱乐,而是一种严肃的教育。

听众对讲故事者所讲的每一个故事,总要持尊敬的或恐惧的态度。

有时,讲故事的人讲,听众也就参加进去。

南非的拉姆巴人至今还保留着这种叫“乌鲁希”的故事形式:一人领讲,掺杂进一些歌子,而所有的听众则伴以合唱。

西非的爱维人也用这样的方式讲故事。

爱维人作曲家西涅加·加德则克普说:“我们在工作或娱乐的时候,唱我们的民间歌曲,我们用歌声来哀悼朋友,用歌唱来表达自己的欢乐,当我们听着很长的故事的时候,我们的歌唱使故事编的生动活泼。

”[1]在很多非洲民族中,只许可在晚上讲故事。

据十九世纪中叶英国旅行家柴普曼说,卡普尔人(科萨人)白天是不准讲故事的。

另一位旅行家弗罗宾尼乌斯也证实,在北非柏伯尔人(利比亚、阿尔及利亚、突尼斯及摩洛哥的部落群,操闪米特-哈米特语)的某些部落群里,仍然是禁止白天讲故事的。

每到晚间,黑暗降临了所有热带密林的时候,人们燃起一堆堆篝火,劳累了一天的大人和孩子们,都聚集在篝火旁,聚精会神地听着引人入胜的神话故事。

据说,十七世纪中叶,即在欧洲人进入非洲之前,布须曼人是非洲各族中唯一处于石器时代的民族。

布须曼人不仅是当时世界上最落后的民族之一,而且把很多原始的特点保存到了二十世纪。

他们使用弓、毒箭和投枪狩猎,既不知农耕,也不知畜牧。

他们没有固定的房舍,栖居于灌木丛中。

因此,布尔人——殖民主义者荷兰人把他们称作布须曼人——意为“灌木丛里的人”。

布须曼人及其紧邻霍屯督人是欧洲侵略者的第一批牺牲者。

荷兰移民自1652年起,以现今的开普为基地,无情地屠杀布须曼人。

他们把布须曼人包围起来,不分男女老幼,用枪炮射杀。

生留的很少一部分人被驱赶到卡拉哈里大沙漠无水地区。

欧洲人在非洲出现时,霍屯督人所处的社会发展水平比布须曼人要高得多。

他们和布须曼人遭到了同样的命运,然而给予他们致命打击的,是1906—1907年间西非人民起义反对殖民主义压迫时的德帝国主义。

现在霍屯督族保留下来的纳马部族,约有两万人。

布须曼人的民间文学是十九世纪中叶研究非洲语言的第一批学者之一英国人B·布雷克(Bleek)记录的,他曾经研究了当时居住在橘河一带的一个布须曼人部落,大都带有神话的色彩。

布须曼人有一个故事谈到星星的起源,认为星星是一个布须曼姑娘造的,把她奉为布须曼人的始祖。

故事这样叙述:“古代有一个姑娘。

有一次她抓了一把燃烧过的炭灰撒向天空。

灰烬撒到哪里,哪里的天空上便出现一条星星造的路。

自那以后,每到夜晚,这明亮的星路,便用它那柔和的光芒照耀着大地,使人们看得见回家的路,不用再在黑暗中摸索了。

”布须曼人用故事来讲解他们还不大了解的自然现象,把自然界的诸种现象说成是神普尔加所使然。

有一个故事这样说:“有一天天,太阳燃烧似的照耀着,令人非常苦闷。

有两个因苦热而烦躁的妇人,为了要发泄她们的苦闷,把一条可怜的毛毛虫践踏死了。

普尔加神对于这件罪恶非常震怒,于是降下漫漫的长夜,要使人们对日光的价值再看高些。

……”布须曼人故事中的主要角色是蝗虫(蚱蜢),以它为中心编造了一系列故事,布须曼人认为蚱蜢缔造了太阳、月亮和他们动物。

霍屯督人的故事也是由布雷克和克朗林记录下来的,大部分也是动物故事。

布雷克曾经想把他的南非动物故事题名为《南非洲的列那狐》,把南非各族故事比作欧洲诸民族的动物故事列那狐故事。

这一点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霍屯督人故事中的主人公是狮子、胡狼、鬣狗及羊等,对这些角色,霍屯督人都有自己的近乎固定的看法:狮子、大象——愚笨、粗暴;胡狼、鬣狗——狡猾;兔子和龟——智慧、机敏……在他们的故事中,偶尔也出现人为主角的故事,但在这种故事中也是人、动物同台,人与动物同生活、同思想,似乎仍是同类。

例如有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女人嫁给大象做妻子,人同动物是相像的。

[2]班图语族各族居住在由苏丹到非洲的南部,刚果河流域,几个非洲大湖地区和三比西河、林波波河及瓦阿拉河流域。

在欧洲人入侵之前,班图人宗教观念的基础是万物有灵和祖先崇拜。

祖鲁人信仰一神教,神居住在天上某个地方,但不干涉人间的事务。

祖鲁人的故事同其他非洲民族的故事一样,主要是动物故事,如野兔故事(据说撒哈拉沙漠以南是没有家兔的)。

但是在祖鲁人的故事中,出现了象谷谷马戴乌这样的巫师,伊泽穆这样的食人精,乌希古留密这样的英雄。

祖鲁人故事中的登场人物,同时又是说故事的人,故事的创造者;他们不仅说不清楚这世界是怎么回事,甚至还不知道怎样理解它。

他们把无法理解、无法解释的现象说成是由于某种特殊力量的存在,而这种特殊力量又是经常跟人在一起的。

他们赋予动物、岩石、水和家常用品以灵性,什么都是活的,什么都在行动,对这一切,人必须时刻加以提防。

关于巫术和巫师的描写,是非洲其他民族的故事中不多见的。

祖鲁人无法理解生死现象,便想象世界上有巫术存在,而且至今还用巫术来解释死亡。

如有一篇《海浪的孩子》说,小姑娘恩桐碧落到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巫婆手里,跟她学到一些基本巫术知识。

由于老巫婆一病不起,恩桐碧只学到一知半解。

[3]这种掌握了巫术的超自然的人,同现实中的人是一同出现于故事中的。

巫术并不同现实中的人处于对立的地位,而是帮助他们处世。

可以说,超自然和现实生活并存,与现实生活交织在一起。

祖鲁人关于他们的英雄人物乌希古留密的故事,也是把登场人物与动物之间说成同类。

有时我们简直很难了解这位英雄是什么,是人

还是幼小狡猾的动物

我们从祖鲁人的故事里可以看到原始公社制的社会特点。

《鸟姑娘》里的主人公,住在一个还没有分解为一个个小家庭的家长制大家庭里。

根据民族学所提供的材料,祖鲁人以处于原始公社制阶段上的社会组织为基础,划分为四个年龄等级。

例如20岁至40岁的男子构成第三个年龄等级,他们的社会义务是抵御外侮,保卫部落。

这种年龄等级及社会分工,在故事中也有所反映:男人是战士、猎人和畜牧人。

因此,像挤牛奶的工作,保护妇女儿童的安全,是由男人来做的(如《荒年》);而捡柴的工作,则由妇女来做。

祖鲁人的民间文学不仅反映了一定的社会情况,而且反映了非洲大自然的景色,散发着浓郁的热带非洲的气息。

如故事大多发生在拉肯斯堡山脉一带,因而故事中常常出现海岸、浪潮、树木繁茂的险山、湍急流水的溪谷。

他们的民间故事反映了人同自然的斗争,涨潮、退潮、河水泛滥,往往淹没村落,冲走财物,卷走人畜。

此外,蝗灾、荒年的发生,也给祖鲁人带来了灾难。

因此他们塑造了伊吉苦苦马呆鸟(可能是蝗虫的形象)和肯克伯(自私自利)的形象。

他们的故事道出了他们的哲学观念:对自然要敬而远之;要帮助遇到困难的人。

这就是祖鲁人的人道主义和博爱精神

斯瓦西里人居住在印度洋沿岸,从南边的莫桑比克到北边的索马里。

在荷兰人出现之前,阿拉伯和波斯的混合文化已经统治了这里。

尽管表面上是波斯—阿拉伯文化,但居民仍然保留着过去的语言、风格和民间创作。

斯瓦西里人的动物故事中,兔子是作为狡猾的角色出现的,它以自己的聪明超过所有的动物,乌龟的聪明、狡猾,当然也不亚于兔子。

斯瓦西里人的故事中,把兔子称作艾卜·怒瓦斯。

艾卜·怒瓦斯是阿拉伯故事《一千零一夜》中阿巴希德哈里发何鲁纳·拉施德家中的诗人的名字。

[4]西瓦希里人把机智的诗人艾卜·怒瓦斯的故事,改编成狡猾的兔子的故事。

由此,可以看出阿拉伯传说故事对斯瓦西里人故事所发生的影响。

班图语族中其他民族的故事,其主人公多是酋长、巫师、巫医或普通人,事件也多发生在农村,而苏阿西里人的故事却不大相同,事件发生的地点多是城市、市场、教堂和苏丹的宫宇。

故事的主人公则多是搬运夫、裁缝、教师、商人、法官、显贵和苏丹。

在他们的故事中,普通人必定战胜苏丹王及其官吏的专横、封建主和商人的狡猾与贪婪、法官的贪赃枉法。

这种特点说明,苏阿西里人所处的社会阶段及文化发展水平,是与其他各族不同的。

像祖鲁人一样,苏阿西里人流传着关于英雄人物的故事传说。

他们关于李昂果·福莫的故事,是非洲民间创作的光辉范例。

这是一部描写这位英雄的英勇和刚毅、对人民的热爱和忠诚,同“大人物”进行斗争,以及因被出卖而遭到杀害的史诗般的故事。

时间发生在非洲东部沿海一带的一座城市里。

李昂果·福莫——故事的主人公是这个城市里最有力气、最快活和热爱自由的人。

他谁也不怕,并且经常给城里的一些显赫人物找麻烦。

他们决心陷害李昂果,因而不止一次地把他送进监狱,可是他每次都想出什么花样来越狱逃走。

就是在牢狱里他也毫不沮丧。

每天都从铁栅里传出他的优美歌声,城里的人都聚拢来倾听李昂果的歌唱。

在最后一次监禁时,李昂果的母亲用歌声告诉儿子,他们想要杀害他。

在对唱中,李昂果告诉妈妈应当怎样搭救他。

一个忠诚的奴隶姑娘把藏在圆形大面包里的一把锯子转给了囚犯。

看守们把没有酸酵的馅饼拿走,把它交给了李昂果。

李昂果接到食物后问看守决定什么时候杀他,他们告诉他,死刑定在翌日执行。

他请求允许他同人民和亲人告别。

已决犯的最后请求是神圣的,于是一经看守们的召唤,全城的人都聚集到监狱来。

李昂果要求把鼓、号角、铜锣都拿来,让大家都来演奏跳舞,快乐一番。

他教给人民演奏乐器和跳舞。

看守们被整个的欢乐场面迷住了,忘记了囚犯,他便趁机把脚镣锯断,又逃出了牢狱。

从这时起,便开始了他那充满危险、斗争,对敌人进行大胆的恶作剧和神秘的单独活动的日子。

敌人不止一次地向他所在的地方派遣奸细,但是都一无所获。

在人民中间,传说着李昂果刀枪不入。

城里的富人决定使出最后的手段,收买他的外甥,指使他的外甥去刺探用什么方法可以陷害他的舅父。

根据一个时候广泛流行的关于非洲的母系氏族的习惯,外甥乃是最亲近的人。

李昂果正苦于孤单,怀念着人民,便开始兴高采烈地接待客人,并且把自己最大的秘密暴露了:“只有用钢针扎穿肚脐才能杀死我。

”——他说。

他的外甥指望得到重赏,决定杀害李昂果。

不过他并没有享受到出卖的果实。

李昂果的敌人把他外甥作为杀害舅父的凶手给处决了。

而李昂果直到今天仍然活在人民的心中。

人民对他的坟墓都很尊敬,人们现在还可以去他的墓地谒拜。

撒哈拉以南操苏丹语族的非洲各族文化传统,与东非居民阿拉伯—波斯文化传统有极大的区别。

考古学证明,这里,苏丹、几内亚、尼日利亚、加纳、马里人的艺术,在古代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平。

几内亚各族,如约鲁巴人、埃道人、爱维人、阿散蒂人,很早就有了很丰富、很发达的神话。

这些神话中的角色是神。

至今约鲁巴人还保存着为各种神灵建造的庙宇,每座庙宇的祭司都竭力颂扬自己的神,为他们编造神话故事。

他们关于雷的起源的神话中,出现了一个伊罗公——长着铁翅膀的神话鸟的形象。

关于天地分离、月亮起源的故事,也都有神话的特点。

他们的神话,不再像布须曼人那样的原始神话,而是关于神和英雄的神话。

西苏丹故事中的主要人物是铁匠。

铁匠是天体星球的锻造者。

他锻造了月亮、星星和天。

在苏丹各族人民的观念中,天是由许多一个高似一个、并用一条丝线串起来的圆圈组成的。

地上有许多个天,天上住着神明;地下有若干个冥府,冥府里收留死者。

他们把铁匠诗意化、理想化,通过铁匠的形象反映了古代人同自然界的斗争。

具有无敌力量的英雄和形形色色的恶魔(如林妖、河妖等精灵),通常是苏丹和几内亚故事中的主人公。

这些恶魔绝大多数与人为敌。

女人魔国的故事,反映了母系制的古代遗风和哲学观念。

同时,故事中也反映了反封建、反农奴制的倾向,因为奴隶占有制在西苏丹封建王国中起着很大的作用。

这种故事中的主角多是庄稼汉、游牧人或奴隶,通过他们嘲弄了国王、封建主和奴隶主。

居住在加纳(前英属黄金海岸的阿散蒂人),在欧洲人入侵之前已经是一个有着高度文明的民族。

他们的故事也像世界上其他民族一样,叙述着物质的起源、宇宙的起源、解释自然现象,以及风俗、法律的产生。

阿散蒂人以农耕为主,由于撒哈拉沙漠贸易风的影响,土地干旱,收成不好,因此,阿散蒂人经年累月同饥荒作斗争。

这个主题,在阿散蒂人的故事中占有重要地位。

他们的故事中的主人公,多是农民,而不是牧民。

阿散蒂人故事中最具特色的,是关于蜘蛛阿南绥的动物故事。

阿南绥在阿散蒂人故事中,是个半人半蜘蛛的精灵。

他与人生活在一起,有人的特点和缺点。

这是一个矛盾的形象,只要环境对他不利,他身上的第二个“我”就显现出来,于是,阿南绥变成了一只蜘蛛,躲到黑暗的角落里,到密林的草丛中去了。

阿南绥性格的一面是勇敢、聪明、机智、热情,能随机应变,永远处于不败之地。

如以自己的智慧取得了世上一切故事的所有权,战胜了凶恶的豹、蛇、黄蜂。

阿南绥性格的另一面是贪婪、妄自尊大、自私自利、吝啬成性、自吹自诩、虚荣怯懦。

这里集中了人的弱点的一面。

我们可以说蜘蛛阿南绥的故事是非洲的智慧故事。

关于阿南绥这个人物,在非洲的其他民族(如包累人)的故事中,也颇为常见。

包累人把蜘蛛故事中的主人公叫做乃季亚·肯代瓦,意即蜘蛛先生。

他的妻子叫毛·阿柯鲁,即阿柯鲁太太,蜘蛛的父亲叫阿嘎巴弗利。

非洲人的蜘蛛故事同欧洲人的狐狸先生故事有许多相似之处,如德国人的列那狐狸故事,法国人的狐狸先生故事,俄国人的狡猾的小狐狸故事。

由于许多阿散蒂人作为奴隶为殖民主义者买卖,从而把狐狸故事带到了北美、南美和西印度群岛。

蜘蛛是弱小的动物,然而它凭自己的智慧总是制胜别的动物。

人民借这个形象影射现实,歌颂普通人战胜贪得无厌、庸碌无能的统治者。

居住在齐河和班达马河之间的象牙海岸的包累人,根据他们的传说,在迁徙之前若干世纪,就已形成了部落。

他们以农业为主。

包累人的社会制度,除了带有半宗法半封建的特点之外,还有古代社会制度(母权制与地方母系婚制)的残余。

孩子继承氏族的名字、与氏族有关的权力和义务均从母亲。

父子往往取不同氏族的名字。

这种社会特点,在他们的故事中有所反映。

如《西非神话故事》中的《蜘蛛理发》,叙述蜘蛛的儿子替受刑的父亲说情,而外甥不仅对此事冷淡,反而要求解下舅舅身上的腰巾。

[5]按母系氏族的规矩,外甥继承氏族的一切权利,而这腰巾是一种象征物,解下腰巾以免被鲜血染脏。

这篇故事反映了母权制同父权制两种社会制度的斗争,这在一定程度上很像希腊埃斯库勒斯的剧本《俄瑞斯忒亚》中所写的新兴父权(俄瑞斯忒亚、阿波罗和雅典娜所代表的)母权制(艾伦尼斯所代表的)的冲突,以及恩格斯对这一冲突所做的结论。

[6]据曾到象牙海岸和利比里亚作过五次民俗学旅行的德国民俗学者汉斯·希梅尔黑贝尔(Hans Himmelheber)证实,包累人的神话和寓言,都是描述最初人类在天上或者动物还与人在村中同住的“那个时代”的事情。

包累人认为,他们所有的故事都是根据耳闻目睹讲述的,因此绝对真实。

实际上,今天也还有人,而且常常是一天到晚出入森林的猎人,根据侦查动物、体会动物的特性来编造故事。

汉斯·希梅尔黑贝尔在他亲自记录的包累人故事集《亚拉·波古》序言中说:“1949—1950年我在利比里亚作第五次民俗学研究旅行时,又记下了上百个故事,但没有一个能与包累人这些散文诗相提并论的,”“包累人的文学正像这个部落的雕塑品一样,是一个真正艺术家民族的结晶。

”[7]包累人像西非其他民族一样,信仰一个大神——天神尼阿米。

尼阿米的形象在他们的神话中,得到了完整的体现。

关于尼阿米神,他的弟弟安安加马和他的妻子阿西的神话故事,在包累人文学中独成一系。

尼阿米神的形象在其他非洲民族神话中也很常见,如阿散蒂人故事中的“尼阿麦”,方蒂人故事中的“奥尼阿麦”或“奥尼扬柯邦特”(即“伟大的尼阿麦”之意)。

不管在阿散蒂人、方蒂人,还是刚果人、赫勒罗人、巴鲁塞人的观念中,尼阿米都是至高无上的神,他能引发自然灾害和种种自然现象;在这些民族的神话中,他总是以神的面貌出现,远离红尘,既不善、也不恶,任何时候也不参与人间的事务。

在包累人的传说故事中的尼阿米则大不相同。

汉斯说:“他们(指包累人自己)常常说这神距离他们很远,简直只是一个历史的概念。

他们不供奉他,不向他祈祷,而他也不关心人类的情况。

但这种说法对于包累人并不完全符合,因为他们谈到尼阿米什神,供奉他,或者把供物献给他的妻子阿西,请他转交;他们也承认受他的惩罚和报酬。

尼阿米在他们的故事里是个有声有色、神气活现的人物。

他被描述得像个大酋长,常常有着非常像人的特性。

如果他们安分守己地生活,尼阿米就赐给他们高寿;但是他生气起来,就兴起风暴,把尖石头往地面上投掷。

”[8]包累人在诗歌方面也有精致的作品,他们的艺人(游吟歌手)能把当前的事情和议事大会上的发言编成歌曲或成语。

居住在黄金海岸的另一部族爱维人的口头创作,也是非常丰富多彩的。

有诗歌、寓言、俗语、谚语、故事、神话。

爱维人的民间故事和寓言中的角色,也是奇禽异兽,实际上也是寓意化了的人。

他们故事中最常见的人物是蜘蛛。

爱维人的音乐、舞蹈别具特色。

他们的歌分为抒情歌、叙事歌、战歌、仪式歌和劳动歌。

这些歌曲不都是即兴编唱的。

他们管编歌的诗人叫“哈克潘诺”,管表演这些作品的歌手叫“哈西诺”。

东苏丹和埃塞俄比亚的居民都讲闪米特—含米特语,他们是东北非有着悠久文化传统的民族。

东苏丹大部分是阿拉伯人。

在阿拉伯人出现之前,在自尼罗河谷地南至埃及的努比亚(Nubian)就曾建立了基督教王国——穆库拉·阿罗亚(Aloa)和那巴达。

十四世纪阿拉伯人侵入努比亚,由于阿拉伯人散居在当地居民之中,所以大部分同他们融合了。

如今,阿拉伯语言、伊斯兰风俗和宗教,已经占据了统治地位。

我们从苏丹的阿拉伯人故事中,可以看到阿拉伯民间文学同当地的非洲民间文学的融合。

上面提到的艾卜·怒瓦斯这个东方阿拉伯故事中司空见惯的人物,已经成了这里的故事的主人公。

在苏丹的故事中常常出现的基督教的主题,这是伊斯兰教的主题,这是伊斯兰教传入之前的文化遗产和纯非洲的主题。

埃塞俄比亚是具有古老的书面文学传统的少数非洲国家之一。

埃塞俄比亚各族至今还保留着纪元前一千多年前就已经相当发达的古代文化的许多特点。

埃塞俄比亚的民间口头创作的发展,并未受到宗教文学及宫廷文学的影响。

在他们的民间故事中,我们还能看得见涅古斯—埃塞俄比亚皇帝、封建主、显贵、寺院神甫、契约农民和奴隶的形象。

故事中嘲笑吝啬的富人、贪赃的法官、强权,把显贵的愚蠢同普通人的聪明加以对照。

人民无论在动物故事或生活故事中,还是富有幽默感的谚语格言中,都表达了他们对生活的愿望、关心和态度,以及对社会制度、不合理社会现象的抨击。

正像他们的一句谚语所说的:“强者的理由总是最好的理由。

”民间歌手在埃塞俄比亚国内很受欢迎。

他们从一个村庄浪游到另一个村庄,在马桑柯(单弦竖琴)的伴奏下即兴编着歌曲。

他们的故事、诗歌、传说、格言、谚语,早就有所记录,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开始出版。

埃塞俄比亚的现代文学,是在民间文学和古代记载的诗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在非洲各族人民的故事、传说、诗歌、谚语中,我们看到了非洲人民的道德规范。

他们歌颂英雄、纯洁、爱情、忠诚、智慧、灵巧,嘲弄怯懦、卑鄙、贪婪、吝啬、愚笨、懒惰。

在封建社会的故事中,如埃塞俄比亚、几内亚,人民在他们的民间文学作品中抨击统治者及其仆从。

从他们的故事中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穷人终归会战胜封建社会的全部非正义性。

殖民主义国家侵入并瓜分非洲之后,自十九世纪起,在搜集、记录非洲各族民俗和民间文学方面作了许多工作。

他们派传教士和民俗学者到非洲去,研究它们的民俗,为其殖民主义政策寻找借口。

非洲人民是充分了解殖民主义者的目的的,因此他们对侵入者并不采取“合作的”态度,恰如一位英国学者说的:“非洲人对外来的旅行者,或那些不仅不同情他们的看法,反而对他们的看法加以嘲笑的人所提出的问题,是从来不肯吐露真情的。

甚至就连那些威望十足的传教士或政府官员也完全无济于事……”[9]今天非洲本土已有了自己的民间文学搜集者,如象牙海岸的诗人、作家、民间创作的收集者伯纳尔·布阿·达吉耶(生于1916年),他不仅在创作中学习民间文学,而且在最近几年里还出版过非洲神话故事集。

塞内加尔著名政治活动家、法国联邦议会塞内加尔代表莱奥波尔德·塞达尔·森戈尔(生于1906年)多年来不断地收集、研究民间创作。

马达加斯加诗人、民间创作研究者、艺术家和语言学家弗拉文·兰纳依沃(生于1914年)对马达加斯加的民间文学有精深的研究,他在1956年黑人文化活动家会议上作了关于马达加斯加民间文学的专题报告。

他在报告中指出,由于岛国风气闭塞的关系,民间创作在20世纪以前始终没有人触动过,同时他强调指出了神话、特别是谚语的作用。

3本书的读后感

《天使雕像》读后感  这次我们的漂流书是《天使雕像》它的作者是:E.L.柯尼斯柏格,1930年出生于美国纽约,在宾夕法尼亚州的一个小镇长大。

她虽然从小喜爱阅读,但上学时却选择了主修化学,毕业后成为一名化学教师。

后来她慢慢地发觉自己感兴趣的是学生脑子里在想些什么而不是实验室中的瓶瓶罐罐。

与此同时,她发现自己对绘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所以在她开始写作。

  也尝试着自己画插图。

她的作品结构细腻,富有逻辑性和幽默感,这可能也得益于她早年的理科学习。

本书曾荣获1968年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金奖;这本书还获得了国际大奖小说。

可见这是一本多么好的呀

《天使雕像》是本迷人的作品。

姐弟俩离家出走,在纽约大都会博物馆寄宿一个多星期,情节细致动人。

故事中十二岁的克劳迪娅精心安排所有冒险的旅程让我们敬佩。

姐弟两人同行,行事不慌不忙,情绪平稳镇定,使得原本超乎想象的背景可以让我们接受。

明知一般民众绝不可能在大都会博物馆过夜,但全书的气氛营造和细节安排却使读者深信不疑 ,这就是作者的“虚构”功力高超之处,令人不得不叹服。

  克劳迪娅厌倦了家里千第一律的生活,她每天都要洗碗、清理垃圾筒……她想做些出人意料的事情,于是就精心策划了一场“离家出走”。

她选择的去处是纽约的大都会博物馆,物色的同伴是她既“富有”又小气的弟弟杰米。

在戒备森严的大都会博物馆里,他们俩竟神奇地度过了一个星期

在这期间,一座被疑为是米开朗琪罗雕刻的小天使雕像正在博物馆里展出。

克劳迪娅立刻被这座雕像吸引住了,她决意要弄清这座雕像到底出自谁人之手。

可眼下,他们没有丝毫线索,而且钱也快用光了……克劳迪娅不甘心这样“平庸”地回家去,她和弟弟利用最后的一点钱,终于找到了雕像原来的主人福兰克威尔夫人。

  克劳迪娅厌倦家中做不完的家务,她想做一些不一样的事,因此决定离家出走,暂时离开舒适的住处;但她想寻找的是一处有点奢侈、优雅忙碌的地方,因此选择了大都会博物馆;最重要的是有一位有钱的旅伴,因此她选了小气鬼弟弟杰米。

  我想:克劳迪娅是个有勇气也有计谋的女孩,她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作了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知道了雕刻天使雕像的确是米开朗基罗,并保守这个秘密。

正像书中所说的:“克劳迪娅真正想要的时带一个秘密回家。

天使雕像是一个秘密,这个秘密让它很兴奋,觉得很重要。

”是啊,其实我现在也很希望可以保守一个秘密。

在以前,我保守过一个秘密,那个秘密让我高兴了很长时间。

因为保守秘密使我有一种责任感,我喜欢这种感觉

我也要学习克劳迪娅的那种不怕困难的精神,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不怕辛苦

  《天使雕像》读后感  读完《天使雕像》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只有勇于探索,不怕困难,才能求得真知。

  这本小说写了克劳迪亚和她的既“富有”,又小气的弟弟杰米厌倦了家里千篇一律的平淡生活,他们俩每天都要洗碗清洁垃圾桶……他们俩想做出些出人意料的事,于是精心策划了一场“离家出走”。

他们俩选择的去处是纽约的大都会博物馆,在戒备森严的大都会博物馆里,他们俩竟神奇地度过了一个星期

在这期间,一座被疑为是米开朗琪罗雕刻的小天使雕像正在博物院里展出。

克劳迪亚立刻被这座雕像吸引住了,她决定要弄清这座雕像到底出自谁之手。

  他们先从雕像的白天鹅绒的垫子上发现了代表米开朗琪罗的“M”,为了求证,他们俩还在博物馆的摩肩接踵的书店里找了一天,终于找到了书面印有“M”的书,证实了天使雕像正是米开朗琪罗的作品。

为了尽快把这个秘密告诉博物馆馆长,他们千方百计地借了一台打字机,租了一个邮箱,总算把信发出去了。

他们俩如释重负,完成了一件重大的事情,别提有多高兴了,可是他们已经囊中羞涩,离家出走时带的钱已所剩无几了,他们俩只好步行回家。

  读完《天使雕像》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当我们遇到挫折和失败的时候,要能对现实有一种积极的态度,那么这种积极的态度就能够激励我们不断努力,不断探索,并能够使我们找到成功的钥匙。

  《呼兰河传》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著名女作家萧红的自传体小说《呼兰河传》。

小说表达作者对祖父的情结,用充满童真的文笔描绘了人物和事件,有讽刺有赞赏,有热闹也有寂寞。

  打开书的第一页,我仿佛置身于二十世纪20年代的小城镇——呼兰河。

呼兰河并不繁华,但在单调中却蕴含着生机,夹杂着悲凉。

这里有东二道街十字街上拔牙的洋医生,有被当地愚昧和无知的人折磨而死的小团圆媳妇,有胡同里卖麻花、粉房里挂粉条的生意人,有性情古怪的二伯,有勤恳老实的冯歪嘴子,有洁癖的祖母,更有“我”跟着祖父学唐诗、学下地。

  这一幕幕、一件件,作者都用诙谐幽默充满童趣、童真的语言描绘得淋漓尽致。

尤其是作者和祖父的故事深深地留在了我的脑海,不自觉地我拿自己的童年和作者的童年去比。

童年在作者的笔下是快乐的,也是寂寞的。

在作者萧红看来,这些故事并不美。

可在我们看来,读了《呼兰河传》,更让我们感受到自己童年的快乐与幸运,从而更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呼兰河传》读后感  平淡得像秋水一样,一生不变得像冰冷的街角——呼兰河畔  的生活。

故事里充满了那时候的人的迷信的影子,什么海龙王  啊,什么叫魂啊的,说来说去还不是为了个大泥坑。

那里人是  萧红那年代最平凡的一种人,靠自力更生却摆脱不了小市民的  身份,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喋喋不休,一条人命(疯子,小  孩,伙计等)没了算不了什么也就不说了。

烂漫的笔调下刻画  出的一个寂寞的世界。

  迷信,跳了大神,给人去病。

看了生日再去嫁,  若是生日不好但家财万贯的男孩是可以嫁得的。

虽然这么愚  昧,这么这个样却在这么个家庭还有这么个温馨,点点的那  种,好像炊烟一样迷茫,摸也摸不着,碰也碰不透。

  “我的祖父”在第三章里出现,终于在白色的床单上出现  了个唇印,快乐地和祖父那种自由的生活。

种豆子种瓜了,还  真令人快乐阿

  《呼兰河传》里的故事,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的,苦闷  和寂寞也一样,而这一心情投射在《呼兰河传》上的暗影,不  但见之于全书的情调,也见之于思想部分,这是可以惋惜的,  正像我们对萧红的死一样惋惜,茅盾没有说错.

几本书读后感,每一大题选一本作读后感

曾经在闲聊动物小说的时候提到过,看过的第一篇沈石溪是《退役军犬黄狐》,那时还小,看到好文章都不会去关心作者是谁;让我终于记住“沈石溪”这个名字的,是后来在《少年文艺》上看到的《少年猎歌二题》。

两篇情节截然不同的故事,但主题都是复仇。

白斑母豹----五岁时,贝腊的母亲在他眼前活生生地葬身豹腹,十四岁时,刚行了成人礼的贝腊迫不及待地端着猎枪去找那头白斑母豹算帐。

母豹刚生产,为了保护孩子,她用自己虚弱的身体堵在洞口,企图挡住贝腊的子弹。

----这和当年的阿妈有什么分别

贝腊决定再给母豹两年时间。

十六岁的贝腊终于又找到了母豹,她已经老迈但绝不愿束手就擒,贝腊没有用子弹一枪结果母豹,他抽出阿妈留下的象牙长刀在肉搏中与母豹同归于尽。

诱子斑鸠----艾丙农的母亲抛夫弃子与一只“诱子”私奔,艾丙农用一只狐狸换了一只诱子斑鸠打算杀死它象征性地报仇。

诱子死到临头突然时来运转,艾丙农同情他身不由己决定放他自由。

但诱子妖异的血液使他非但没有振翅离去,反而又诱惑来一只雌斑鸠向艾丙农邀功。

震惊的、不解的、愤怒的艾丙农终于颤抖着手捏死了诱子,受骗上当追悔不及的阿妈已经在两年前羞愤自尽。

现在看来,这篇算是沈石溪中期的力作,短篇中的杰出代表,文风特点是大量使用无标点多排比长句,以令读者窒息的手段来达到震撼人心的目的,效果么,还是满成功的,至少我是被打动了,心痛的感觉使我很久以后才敢去复习它。

(郑渊洁在《蛇王淘金》里也尝试过同样的写作风格,看来他们两个除了曾经成就非凡,最终晚节不保以外,还有其他的共同点

笑……)好,这下我算是记住沈石溪的名字了,并且印象深刻,可是慢着,我和这家伙才没有缘尽于此呢,大二的时候,RANGE借给我两本他的新作----《残狼灰满》和《疯羊血顶儿》,让我终于彻底地爱上了这个又罗嗦又煽情的家伙,后悔都来不及。

这两本绝对是沈石溪的代表作,又恰好各自表达了沈石溪小说中最重要的两个主题:对强者的拜祭,对生命的礼赞;和对抗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时,弱者无奈而又壮烈的悲歌。

情节都荒诞离奇至极,断了右边两条腿的残狼灰满和小母狼亲密合作,反而成了威名远播的“双体狼酋”;为了给母亲报仇,盘羊血顶儿磨尖了头上的双角,挑战羊群的世仇----一匹狡诈凶残的黑母狼。

违背常理,不可思议的故事,沈石溪写来却是行云流水,举重若轻,叫人不得不感叹信服。

(所以RANGE啊,不合逻辑,没有科学依据并不能作为《斑羚飞渡》烂的理由,沈石溪笔下荒谬的事情可多了去了……)灰满为了救心爱的母狼黑珍珠,被狗熊咬掉了第二只右爪,成了残狼。

黑珍珠跟着新狼酋肉陀走了,对他没有丝毫的同情和眷恋。

灰满失去了力量,失去了伴侣,只剩下了自由----等死或是自尽的自由。

万念俱灰之际,救世主出现了,曾经受过灰满不经意间滴水之恩的小贱狼黄鼬居然回来送食物给他,还衔来草药治愈了他的伤口,但狼怎么能容忍下半辈子就过着接受施舍、苟延残喘的生活

灰满和黄鼬双体并行,非但恢复了奔跑、捕猎的能力,而且练就了再度蹿高和立体扑击的绝技,夺回了狼酋的地位,重新成了一条顶天立地、出类拔萃的大公狼。

沈石溪用了六十多页来描写灰满重新崛起的过程,浓墨重彩,酣畅淋漓。

灰满的心理从绝望到希望,从自暴自弃到重塑自我;黄鼬的不离不弃,无怨无悔;狼群的跟红顶白……都写得细腻而传神,夺回狼酋地位的那一场狩猎更是惊心动魄----但如果故事到此为止的话,那么沈石溪的水准就比穷聊阿姨也高不到哪儿去了,煽情嘛

灰暗中寻找明朗,绝望中寻找生机,麻木中寻找感情,而且运气很好,大家都找到了。

唉……该怎么说呢

饱暖而思淫欲

春暖花开,发情交配的季节到了。

面对黑珍珠露骨的诱惑,灰满轻易地忘却了她过去的背叛,正当他企图和黑珍珠共效于飞的时候,黄鼬的彻底不合作才让他认清一个原本显而易见的事实----黄鼬也是一头母狼,只是她在过去一年里的无条件合作使她的个人思想和独立人格被完全忽视了,灰满几乎把她当成了自己肉体的一部分,但现在她要灰满知道:失去了黄鼬,也就没有什么双体狼酋,灰满不能行走,不能觅食,连最起码的生存能力都没有,还妄想谈情说爱么

一匹残狼,黑珍珠立刻就会把他再度弃如蔽帚。

灰满屈服了,交易婚姻换来了太平安康,但新的问题随即产生:怀孕的黄鼬担心肚子里的小生命,越来越不愿意在狩猎时,冒险充当灰满的跳板。

灰满明白,双体狼酋的神话终于写到了尽头,既然他不愿意作为残狼苟活于世,那么就得以双体狼酋的光辉形象离开这个世界。

他做到了,他骑在被他撕裂喉管的公原羚被上,傲然坠入深渊。

痛快

求仁得仁

生得伟大、死得光荣

(@_@

~_* ^o^)但《疯羊血顶儿》就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故事了。

“血顶儿,奇特而带着某种凶兆的名字。

”血顶儿出生时恰逢黑母狼对大霸岙盘羊群的例行掠食,羊群四散奔逃,惟有母亲用自己产后虚弱的身体挡在了小羊羔和黑母狼之间,母亲的鲜血迸射在他的额头,母性的灵光令他在瞬间成长,他一跃而起,飞奔着逃离了黑母狼的魔爪,从此,他被羊群称做----血顶儿。

幼年的惨剧令血顶儿怀疑自己这个种族自古以来的生活方式,懦弱的羊对于强霸的狼来说,当真不过是一座天然的粮食仓库么

他不愿意按照传统方式去生活,他不愿意自己以后长成了年轻力壮的大公羊以后,看见了狼却只会扔下母羊和羊羔仓皇逃命,他要向狼挑战,他要克服自己孱弱的天性,他要锻炼自己强健的体魄,他要把自己头上华而不实的盘角拉成笔直锋锐的刀剑,作为和黑母狼战斗的兵器。

在头羊绕花鼎眼里,这头行为出格的小公羊十足就是一头疯羊。

但疯羊血顶儿成功了,他杀死了三只小狼崽,把受到重创的黑母狼赶出了大霸岙,他从疯羊变成了偶像羊,他赢得了最美丽的小母羊金蔷薇的爱情----正义战胜邪恶,英雄美人终成眷属,虽然俗不可耐,但我宁愿故事就这样结束,因为血顶儿后来的遭遇,实在是太悲惨了。

自从打败了黑母狼,血顶儿就成了许多年轻小公羊崇拜和模仿的对象,他们学着血顶儿,把双角插进电击石,把尚未盘成的花结拉成笔直的宝剑。

发情期到了,小公羊们仗着头上的尖角和成年大公羊争偶,违背天性的尖角在与同类的战斗中变得意想不到的危险,短短三天,就挑死了七头壮年的大公羊,死亡的阴影笼罩了大霸岙盘羊群,盘羊们无心求偶,羊群面临崩散的危险,血顶儿不得不站出来为羊群清除危险因素。

滚雪窝、短腿、火鼻,他们都是和血顶儿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是他忠诚的追随者,如今却不得不兵刃相向。

血顶儿头上笔直的羊角,是为了给母亲报仇,为了保护羊群不受黑母狼的残害而铸就的,如今却要成为同类相残的凶器。

事后血顶儿的心里留下了无法愈合的创伤,滚雪窝的血也飞溅上他的额头,母亲的灵光被蒙上了不祥的阴影。

羊群终于稳定下来,交配、受孕、生产,但欢乐祥和的气氛没能持续多久,更大的灾难降临了----黑母狼养好伤回大霸岙报仇来了

黑母狼的复仇目的明确,有备而来,不和血顶儿正面交锋,专挑刚出生的小羊羔下手,祭奠自己没能长大的小狼崽。

已经出生的小羊羔无一存活,尚未分娩的母羊更是惊惶失措,血顶儿疲于奔命,也照顾不了整个羊群的平安。

羊战胜狼的神话破灭了,英雄的桂冠被摘下来了,血顶儿又成了被侧目而视的疯羊,如今还是招致羊群灭顶之灾的祸根。

一直冷眼旁观的头羊绕花鼎决定带领羊群离开大霸岙,和疯羊血顶儿划清界线。

血顶儿被羊群抛弃了,幸好金蔷薇仍忠心耿耿地跟在他身边。

可笑的是,黑母狼才不管绕花鼎的想法呢,她追踪羊群到达螺蛳湾。

失去了血顶儿的庇护,羊群的伤亡更加惨重,绕花鼎只得恨恨地带着羊群又回到了大霸岙。

最终战,血顶儿抱定同归于尽之心,终于把黑母狼堵在了悬崖边,身后有羊群放哨,累极了的血顶儿决定先睡一会儿。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夜幕降临以后,绕花鼎居然带着羊群逼着金蔷薇离开了山脊线,把他拱手送给了黑母狼

血顶儿死后,羊和狼的生活都恢复了正常,黑母狼不再对羊群赶尽杀绝,她每次只狩猎一只,作为必要的食物;羊群的生存压力骤减,数量迅速上升,每次只损失一只老弱病残跑得最慢的羊,对整个羊群而言,损失微乎其微。

黑母狼和绕花鼎达成了共同的心愿,大霸岙盘羊群人丁兴旺,生生不息。

非常讽刺的故事,勇猛无畏的血顶儿无论在天敌和同类眼中都只是一头疯羊,他的良好意愿和不懈努力都无法改变生活固有的轨道,毫无疑问,这是沈石溪小说中讽喻现实,针砭时弊最厉害的一篇。

群居动物想要过与众不同的生活是根本行不通的,要么和其他人同流合污,要么就自绝于尘世,没有第三种选择。

故事中其他的人物,或多或少地,都扮演了把血顶儿逼上绝路的角色。

绕花鼎是“无用的成年人”的典型,庸庸碌碌,得过且过,观念传统,思维僵化,但一旦有人触及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则变得分外敏锐和强大,隔岸观火、借刀杀人、卖友求荣……全挂子的武艺,涉世不深的愤怒青年血顶儿如何会是他的对手

羊群中其他的羊则是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沉默的大多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见风驶舵,跟红顶白,面对真正的敌人懦弱无能,窝里斗倒比谁都狠。

看似卑微渺小不值得在意,可是居然就是他们的意志在最后给了血顶儿致命的一击----所有的羊在金蔷薇面前集体下跪,所有的孕母羊抬出未出生的小羊羔令金蔷薇无法招架,再深厚的爱情也敌不过自然本能的生存压力。

相比之下,直接杀死血顶儿的所谓“恶势力”黑母狼反而一点都不可恨----她不过是做了自己份内应当的事,为了填饱肚子,她吃羊;为了给自己的孩子报仇,她杀羊;为了自己以后生活的安定,她必须消灭心腹之患血顶儿。

她象征着生活中的客观因素,想要和她对抗吗

好,先看看你自己够不够强,但是,客观事实并不是凭一己之力和热血沸腾就一定可以改变的。

金蔷薇作为女主角,本来就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角色,“除了善良和美丽以外一无是处”,啊~~不不,金蔷薇还是有其可爱之处的,血顶儿清理门户的时候,她主动帮忙,巧施“美人计”,让短腿和火鼻火并,换了神谷薰和夕城美朱(这个讨厌的女人是姓夕城吗

)是不太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

但是,她也不是帝释天或莉娜·因巴斯,她没有在世界存亡掌握在自己一念之间的时候高呼:为了XX,就算全世界都毁灭也没关系

当年曾看得气不打一处来:什么呀,小羊羔死了再生好了,反正不过是量高质次的生命

那些羊和绕花鼎死就死好了

搞搞清楚

到底谁是你老公、谁对你比较重要啊

可是现在,年轻时代的激情和梦想都渐渐褪色,我,不过是那个被毁灭的世界中渺小的一员,既然不希望自己是被放弃的对象,那么,又有什么立场要求别人这么做呢

《疯羊血顶儿》,不是最初的震撼,但绝对是最终的珍爱。

(以上是褒扬,下面偶要开骂了。

)大三的时候花100块钱(那可是偶每个月三分之一的生活费

),邮购了一套十本的《沈石溪文集》,收录了几乎所有的短、中、长篇,集沈石溪数十年创作之大成,物有所值。

遗憾的是,不能说是物超所值,原因在于----为虾米他后来会越写越烂啊~~~~~~~~三部长篇都烂得可以。

《盲孩与弃狗》情节白烂,煽情煽过火,文中各种人与事的象征寓意都太过明显和有针对性,直白得令人无法接受。

《一只猎雕的遭遇》和《混血豺王》更是犯了文人最不可饶恕的过错----自我抄袭

这两篇中最有精彩的情节都似曾相识:失势的雄性忍辱负重,把妻儿托付给另一个雄性----《云豹布哈依》;豺王为了私人感情代替苦豺去送死----《暮色》;原本是天敌的两种生物阴差阳错地狭小封闭空间里面对险恶的自然环境不得不相濡以沫、化敌为友,但狭小空间一旦被打破,这种违背天性的状况也随即结束----《仇恨》、《和平豹》……短篇水准参差不齐,早中期比较出色,后期有够惨,整本《乞丐虎》里,五十多篇只有第一篇《最后一头战象》颇为感人,其他都不忍卒睹,但中篇大多非常出色,少有劣作。

短篇大都从人的角度出发,描写人眼中的动物----宠物、家畜或猎物,借动物的行为表达作者自己的基本道德观念、价值取向,或者站在科研者的立场,探讨人与动物,人与整个自然界的相处之道。

中长篇则完全从动物的角度出发,描写他们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挣扎求生,从而与其他动物以及人类的矛盾和斗争,主题则更延伸到对人性丑恶面的抨击,对命运、对生命本能的思考,甚至对物种衍生的进化别解。

稍微注意一下,就可以发现,沈石溪走过的创作历程和古龙、卫斯理、郑渊洁非常相似(都是偶深爱过的人哪~~~~~),早期虽然还不成熟有缺陷----沈石溪太“主旋律”、古龙拼命模仿金庸、卫斯理想象力尚未充分发挥、郑渊洁太幼齿----但字里行间掩不住的才华横溢、与众不同。

后期江郎才尽,古龙和郑渊洁剑走偏锋,沈石溪和卫斯理自我抄袭。

(卫斯理后来的东西可以一言以蔽之:都是外星人干的

)但在他们想象力和创作精力都最旺盛的时候,真是天才迸发,佳作频出,再推荐几篇沈石溪中期的杰出作品----《红奶羊》一直被狼抓去做奶妈的羊,狼和羊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在她心中的矛盾冲突,她试图将两者结合,塑造出善良的狼和勇敢的羊,失败后她生命中全部的理想和希望也完全幻灭,惟有走向飘渺云间的神羊峰去寻找她的梦。

(《疯羊血顶儿》的女生版

笑……)《从非洲来的雌象》造化弄人,一贯生活在母系社会中的非洲雌象介入了西双版纳的亚洲象群,同类的误解、排挤、憎恶、陷害,都来自于她与众不同的力量和观念,最终,她为了在象群中生存下去,不得不向世俗低头,撞断了自己洁白锋利的象牙。

《结伴同行》人老珠黄被丈夫遗弃的母狼乌凤和丧偶的孕豺赤莲在严冬的生存压力下被迫结成了同伴,一起觅食、向猎人和狗报仇、抚养四只幼豺,在春天即将来临时,赤莲为救乌凤死在猎人的陷阱里,乌凤血誓承诺将幼豺视如己出。

从各怀鬼胎的临时搭档,到肝胆相照的生死之交,沈石溪写得未免过于理想化了,可是真的太感人,喜欢~~~~《狼王梦》母狼紫岚为了实现丈夫黑桑未竟的目标,把狼王的理想强加于自己的孩子,扼杀天性、拔苗助长,黑仔被金雕叼走,蓝魂踏进了猎人的陷阱,最后的双毛也狼王争竞中失败丧命后,她又把希望寄托于女儿的后代,甚至干预起她的婚配,最后为了保护她的后代与老雕同归于尽。

可笑复可叹的梦想,令人疯狂的权力欲。

《猎狐》善良的少年放走了母慈子孝的一整窝狐狸,原本以为会遭到父亲的责骂和嘲笑,没想到父亲为他举行了迎接勇敢猎手满载而归的庆典,因为拥有善良之心的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剽牛》电视台要拍摄佤鲁族的少年剽牛,为了挣钱给母亲治病,少年达依吉忍痛把家里的老牛牵上了断头桩。

导演追求所谓的艺术效果,不许按理蒙牛眼绑牛腿收紧鼻绳,达依吉失败了,非但挣不到一分钱,剽牛台上伤而不亡的老牛还得被烧成灰烬。

他崩溃了,只能坐在地上痛哭,他还是个孩子啊

可就在这时,老牛在他面前跪下,送上了致命的颈脉和软肋。

《淘金少年》田嫂为了给丈夫治病,带着儿子来金平河淘金。

儿子又受了风寒,田嫂不得已向曾经拒绝过的淘金汉狼伯求助,情愿卖身。

母性的光辉唤醒了狼伯内心深处的善良本性,也化解了弃儿牛娃子心灵的创伤。

……沈石溪的笔触温柔细腻,擅长刻画人物微妙的心理活动,伟大的母爱,求生的勇气,追求生命价值的执着,无不写得入木三分,但他笔下的两性关系,却是令人失望的。

这其实不能怪他,他虽然身为男性,却在自己的小说中有意无意地把男性骂得很惨。

有能力的男人多半花心(灰满、红金背《春情》);不花心的呢,顾得了事业就顾不了爱情和家庭(血顶儿、白眉《混血豺王》);没什么事业,甘心为家庭妻儿效力的呢,又都因此而牺牲了(黑宝《红奶羊》、黑项圈《结伴同行》);剩下没能力的就不用指望了,卑下委琐没担当的也有(杰米隆《春情》),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也有(古莱尔《红奶羊》),这还算好的,更有大难临头拿女人当垫背的(沦嘎《红奶羊》),这也罢了,求生是生物的本能嘛,最可怕的是,还有嫉妒女人的能力比他强,威胁到他的虚荣和尊严,于是痛下杀手的(布隆迪《非洲来的雌象》)

(简直跟亦舒有得比了,到底是上海男人,懂得体贴女儿家的心----恶~~~偶逃…… Q_Q)大约他是写到后来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才总是在故事的结尾设下一点点的希望,《红奶羊》里的神羊峰的象征,《天命》里霜点牺牲亲生儿救活的黑顶,在《结伴同行》里,又让乌凤和赤莲火了一把,创造了独身女人的奇迹。

所以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绝对不是“儿童文学”(小孩子如果完全看懂了的话,可要对人类失去信心了),但在大众传统观念的束缚下,他只能在儿童文学期刊上发表自己的作品,影响有限。

想象一下杰克·伦敦的《荒野在呼唤》和《雪虎》发表在儿童文学期刊上罢,那难道不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情吗

不过,倒也不是没有人认识到这一点,《狼王梦》入选了一个叫做“中国当代另类文学”的丛书,听起来好象仍然不对味,不过摆脱了“儿童文学”的局限,也可以算是一种进步罢。

求一篇《海底两万里》第二章 赞成与反对的读后感 只要这个 复制的走11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我接到邀请,要去调查海怪,我带上康塞尔,和他登上了林肯号,开启了新的旅程……让我明白了只要有一个为人民解谜的心,就一定会成功的。

丁丁的一次奇怪旅行读后感

1929年1月10日,一个身穿花格儿灯笼裤,手牵小白狗,梳着“一撮毛”的年轻记者“丁丁”出现在一本比利时杂志上。

此后的漫画开始在全世界销售,丁丁的历险故事共出版了25本单行本,前后延续了数十年,这些故事都真实地展现了当时的时代背景,可以说,既是一部“游记”,也是一部“史记”。

漫画集叙述的是虚构人物托托尔,长大以后自称为“丁丁”,在漫长艰辛的旅游采访中经历种种奇遇。

据说:“丁丁”就是他自己。

“丁丁”之所以受到世界人民的热爱,还由于他是一个和平友谊和正义的象征。

游历中的“丁丁”与所到之处存在的不合理现象作斗争;抨击金钱至上的军火商和毒品贩子,他讲友谊、重许诺,扶弱斗强,智勇双全。

针对某些大国的扩军奋战,“丁丁”从1975年起,改穿劳动布裤,佩戴和平徽章,骑着摩托宣传反战。

并于1950年先于任何人登上月球。

充分表达了世界人民争取和平进步的心愿和希望。

  是由比利时著名连环画大师倾其毕生心血精心创作而成的一部系列文学经典巨著。

之前坐班车的时候,我看到别的小朋友在看这系列的书,我也跟着看了几次,很快我就被书中的故事深深的吸引了。

  这个假期,利用网络这个读书平台,在妈妈的帮助下,我终于找到了‘丁丁’。

  《丁丁历险记》讲述了一个名叫丁丁的年轻记者和他忠实的搭档——小狗米卢,以及他的伙伴们——、向日葵教授、侦探兄弟一起周游世界各地,惩恶扬善,历险探奇的精彩故事。

一共分22集,每一集都那么精彩,文字的漫画相结合,既惊险又幽默,同时又饱含深意。

在读一个个“丁丁”故事的同时我了解了美洲的风土人情,看到了非洲土著人的生活、领略到了的风光,甚至还登上了月球……  大家要问我为什么这么喜欢’丁丁‘,因为我为丁丁和他的伙伴们而自豪

我想真正的男子汉是勇于面对困难的,是顶天立地的

  我看过许多非常棒的漫画,比如充满奇妙的多啦A梦,让人笑得死去活来的老夫子,可爱的阿衰,还有……可我最喜欢的还数那妙趣横生的丁丁历险记。

  本书的主人公叫做丁丁,是欧洲某出名刊物的独家记者。

丁丁养了一只小白狗,叫白雪。

丁丁和白雪遇到过许多困难,但每次都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

我最敬佩的就是丁丁那种不怕困难,敢于向困难挑战的精神和遇事冷静思考的生活作风。

也就因为丁丁那种精神,所以每次幸运之神都对他宠爱有加。

比方在中国时,他被毒品头子抓起来,但他临危不惧,沉着冷静巧妙的从坏人眼皮下逃走,最终化险为夷。

后来还救出人质,将坏人一网打尽。

  如果把我与丁丁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就拿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来说吧

有次,我写完作业时突然发现自己的一根钢笔的笔筒不见了,我马上像小鸡啄米似的寻找笔筒。

俗话说“狗急跳墙”,可我这只“狗”不管怎么急也跳不过墙。

顿时,我暴跳如雷,真想用颗原子弹把我的笔筒给炸出来。

就在我焦急万分时,站在我旁边的对我说:“你掉东西了

”我很不耐烦,已经垂头丧气的我哪有心思理她,便怒气冲冲地说:“要你管吗

”她听了我的话后,二话不说就径直向讲台走去,然后又像旋风一样转回来,手里还拿着什么直直地站在我面前,耷拉着脑袋把手中那十分耀眼的东西递给我,生气地说:“这是你的吗

”我不屑地看了一眼,嘿,还真是我千呼万唤的钢笔筒。

我正准备向她陪不是,她却早已消失在人群中。

  不怕困难,敢于向困难挑战的精神和冷静思考的生活态度,都是我读丁丁历险记后的最大收获

《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海底两万里》是“科说”凡尔纳的一部巨著。

书中故事曲折,惊险万分,扣人心弦。

海底森林、珊瑚王国、去南极点、杀章鱼群……故事的起因是世界各地的海洋中出现了一个怪物,比鲸鱼还要大,有人认为它是一个“独角鲸”。

于是,美国的“林肯号”逐洋舰特地去追捕这个“独角鲸”。

并邀请海洋学界知名人土阿龙纳斯先生一起参加。

同行的还有阿龙纳斯的仆人康纳尔和加拿大人捕鲸能手尼德兰。

在追捕过程中,阿龙纳斯、康纳尔、尼德兰不幸落入水中,被“独角鲸”救起,这时他们才发现,原来海洋中出现的怪物“独角鲸”是一艘构造精密的潜水艇。

“鹦鹉螺号”(潜水艇的名子)的船长尼摩邀请他们一起再做一次海底旅行。

他们冲破了重重困难,多次化险为夷,但是,最终还是落入漩涡里,生死为卜,下落不明。

而阿龙纳斯、康纳尔、尼德兰乘坐准备逃走的小艇而幸免落难,将所知道的海底世界公布于世。

书中人物的刻画是成功的。

阿龙纳斯,是一位对知识勇于探索,永不满足的人;当尼德劝他逃走,他犹豫不决,他不想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他把在海底千奇百怪的发现仔细观察,并做了笔记。

康纳尔,一位对主人忠实的小伙子,对动物分类了若之掌。

任何动物只要知道名字。

就能分出它属什么类,哪一科……十分详细。

尼德兰,他是一位脾气爆躁的人,但他也很善良。

他曾救过尼摩船长的命,非常勇敢。

尼摩船长,这是一位带有神秘色彩的人物,他的脾气反常不定,难以捉摸,时好时坏,不知对陆地有什么仇恨,这完全是个迷。

就连他本人也是个迷。

书中想象合理、大胆。

许多书中的事物现在我们早已实现。

如潜水艇、电、潜水衣、探照灯等。

许多设想非常成功。

我读完这本书后,对里面的故事情节,人物及海底世界,都有了一定的了解。

不是吹的,这本书的确不错,有时间希望大家也读一读这本书。

它那惊心动魄的故事一定会深深的吸引你的。

2,,,,凡尔纳是个聪明的人,也许有人说他是卖弄知识,可他的确是很富有智慧地将许多科学知识结合到了文中,细细看来竟然涉及了许多领域。

比如生物学、气象学、物理学、化学等等。

由此可见,他能把海底世界写得如此生动和美丽也是不足为奇的了。

我很喜欢和佩服《海底两万里》的原因是它有众多的知音。

现在的中小学生都很前卫,不太喜欢看传统的名著,也包括我,对于语文新课标推荐的小说、古文我不仅都不喜欢,而且是有点厌恶情绪的。

这些所谓的名家之笔在我看来是无聊之至,有很多语句是前后不通,大有卖弄文采之嫌。

可是《海底两万里》不一样,它虽然是语文新课标的推荐书目,又是一部本身非常棒的作品。

它的风格可以跟当代风靡全球的书相媲美。

一本写于八十年代的外国作品等在当代仍然有那么多的知音,这的确是非常了不起的。

撇开别的不谈,就来说说内容情节吧!开头小说就让我走进了它所描述的世界,什么飞逝的巨礁啊、巨大的怪物啊,都让我看了刺激不已。

法国人阿龙纳斯、康塞尔及捕鲸手尼德·兰进入神秘的“鹦鹉螺”号之后,和尼摩船长一起在海底作类似的环球旅行。

海底的世界非常美妙,我记得“海底森林”那一章,虽然没有真正的树木,但是海里柔软的珊瑚礁让我极为享受,闭上眼睛似乎也能看见那飘动的海底生物。

而文章也不失惊险,其中在南极被困冰下的缺氧经历写得最为精彩。

几个人在海底无法呼吸到新鲜的氧气,对缺氧症状的描写让我都不禁感到难受,开始大口大口地呼吸氧气,也让我由衷感叹:人能活着,真好!虽然文章的结尾让我有些恍惚,但我是真地沉浸在这部优秀的作品中了。

此书只是让读者感受丰富多彩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吗?不,它是在启发我们,让我们的心灵对自然科学有更大的收获。

凡尔纳是在告诉我们: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

3,,,书中,我随着作者一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等等。

《海底两万里》把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

小说以鹦鹉螺号和尼摩船长为线索,展开了一段惊心动魄的海底探险。

海底森林,托雷斯海峡,新几内亚岛土人,珊瑚墓地,海底隧道,大冰障,南极点,大乌贼……作者凡尔纳描绘的美轮美奂的海底世界令人如临其境,深邃的大海拥有如此之多的瑰宝,海底变幻无穷的奇异景观和各类生物:最远的极地、最深的海沟、最大的珍珠……大蜘蛛、章鱼、鲨鱼……还有拥有与希腊相当的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已经沉没的城市亚特兰蒂斯,让人目不暇接的同时还倍感耳目一新,让我不觉神往乘上鹦鹉螺号漫游胜不可测的的大海。

大海真是令人捉摸不透,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是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他们遇见凶残鲨鱼群、令人闻风丧胆的狗鲨、巨大没有人性的章鱼……时而又充满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海流、鱼类、贝类、珊瑚、海底植物、海藻、海洋生物循环系统、珍珠生产的绮丽景象。

波澜壮阔的场面和细致入微的细节刻画在书中交替出现,与作者充满惊险又宛如仙境的旅行相比,我们的生活经验似乎虚无飘渺……我也要向他们学习:遇到困难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绝不慌张,从容面对。

相信自己,树立战胜困难的勇气,不向困难低头,做学习的主人,生活的强者!任何事物的发明,都是一个创涉造的过程,都需要想象,我们要插上想象的翅膀,遨游在幻想与创造的海洋,努力涉取知识的源泉,大胆构想世界与物质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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