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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女人读后感300字

时间:2014-06-23 02:49

《朱自清散文集精选》读后感100字左右

朱自清---一个大家十分熟悉的现代著名作家.读了他的作品,让我幼小的心灵受到了启迪,童稚的思想受到了洗礼.我深深地感受到,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散文作家.朱自清的散文,篇篇令我回味无穷:一篇短短的《春》,就将春天的色彩、气息、声音以及它那特有的生命力表达得生动形象,富有情韵.仿佛一幅春天景象的画面生龙活虎地展现在我面前,让我看到的春,不仅仅是花团簇景,草长莺飞,更是生机、活力、希望……

朱自清《背影》读后感100字 要现在写的

《背影》是一篇描写亲情的文章。

我觉得这篇文章写得很出色。

虽然它的文字不是太多,但是内容十分丰富。

由于大部分的字很浅易,而且句子通顺,因此读者很快能领悟内容。

作者把文章描绘得栩栩如生,令人感同身受。

阅读期间,当父亲去买橘子的时候,令我非常感动,我也像作者一样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来。

文章的主题是父子之间的感情。

故事开始的时候,是描写父子处身于艰难的困境中。

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也刚刚失业。

办了丧事后,他们到了南京。

父亲要在那里找工作而他度过几天后就要从那里回北京念书。

在车站上,当作者看见父亲托茶房照应他的时候,作者心里认为他很婆婆妈妈。

可是,看看父亲那么辛苦地替他买橘子,他的泪很快就流了下来。

之后,接到父亲的信,令他想起父亲当时的背影。

我觉得这篇文章给了读者一个十分重要的启示:父母常常再三地告诉我们要小心或努力读书,他们始终都是为我们着想、希望我们能做一个好人。

所以我们做一个好人。

所以我们要好好对待他们,不要辜负他们对我们殷切的期望。

朱自清散文 儿女 的读后感

《儿女》是《朱自清散文》中的一篇,讲述的是朱自清先生从青年到中年这一段时间对待儿女的态度的变迁。

  青年时代,朱自清在胡适之先生的一本书中见过这样一条,说世界上有许多伟大的人物是不结婚的;文中还引用了培根的话,“有妻者,其命定已。

”这让他吃了一惊,仿佛如梦初醒。

可是,朱自清19岁那年就已经由家人做主取了媳妇,而且紧接着来了五个孩子。

光天天的午饭和晚饭就如同两次潮水一般,饭前你来他去地催着“开饭”,接着往返抢着搬凳子、争座位,你打我闹;饭桌上你要小碗他要大碗,这个要干饭那个要稀饭,笑声、叫声、闹声阵阵袭来,妻子安慰无效时不得不由当父亲的大声呵斥来征服。

礼拜六、日时常摊开书竟看不下一行,提起笔写不出一个字。

叶圣陶喜欢用“蜗牛背了壳”来比喻他,有些亲戚笑话他“要剥层皮呢

”那时的他正像一匹野马,无法容忍这些家庭的累赘,不自觉地随时在摆脱着。

长子阿九一不见母亲或者见到生人就会哇哇大哭,对于这一点,血气方刚的朱自清十分懊恼,有一回竟特地将妻子骗出去,关了门将孩子按在地上打了一顿。

第二个孩子阿菜两周岁的时候,也是因为缠着母亲的缘故,做父亲的将孩子紧紧地按在墙角落里,直哭喊了三四分钟,后来还生了好几天病。

他曾经给叶圣陶写信,说孩子们的折磨实在无可奈何,甚至想自杀。

这虽然是气话,但从中可以看出朱自清年轻时的确因为孩子的吵闹、顽皮而十分痛苦。

  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少年的锋棱渐渐磨钝了,朱自清对待儿女的态度发生了转变,变得能够忍耐了,并逐步开始反思自己的育儿态度,认为自己从前是一个“不成材的父亲”。

老父亲来信时说起阿九:“我没有耽误你,你也不要耽误他才好。

”就为这句话,他哭了一场,悔恨自己不像父亲一样仁慈,悔恨自己不该忘记父亲如何对待自己和兄弟。

他开始回忆,孩子们年幼时相对于别人家的孩子来说,似乎的确非凡不安静,但这大约是因为自己抚育不得法的原因,从前一味地责备孩子,让孩子代自己负起责任,未免太可耻和残酷。

他开始体会拥有孩子时那正面意义的幸福:“五个月的阿毛张开没牙的嘴咯咯地笑,笑得像一朵正开的花;”三岁的闰儿是个小胖子,“短短的腿,走起路来蹒跚可笑”;因为工作缘故,没有按原来说定的时间将远在扬州与祖母一起生活的阿九和转儿接回北京,心中很是挂念,想着“小小的心儿,怎样忍耐那寂寞来着

”  好朋友丰子恺和叶圣陶等人都非常关心子女的成长,面对他们,朱自清非常惭愧,他渐渐觉得自己对于子女应该负起一定责任。

可是在一个动荡不居的时代,孩子还年幼,很多事情必须交给将来去定夺,但是一代文学大师认为自己此时能做的是从小处着手培养孩子的基本力量——胸襟与眼光。

光辉也罢,倒霉也罢,平凡也罢,让他们各尽齐能,只希望自己从此能好好地做一回父亲。

  阅读着《儿女》一文,我似乎看见一位年轻教师逐步走向成熟、稳重,有一根弦一直在我心头响着:作为教师,应少一些急躁,多一些宽容,从小处着手,培养孩子的胸襟与眼光。

朱自清背影读后感400字

1背影》是一篇描写亲情的文章。

我觉得这篇文章写得很出色。

虽然它的文字不是太多,但是内容十分丰富。

由于大部分的字很浅易,而且句子通顺,因此读者很快能领悟内容。

作者把文章描绘得栩栩如生,令人感同身受。

阅读期间,当父亲去买橘子的时候,令我非常感动,我也像作者一样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来。

文章的主题是父子之间的感情。

故事开始的时候,是描写父子处身于艰难的困境中。

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也刚刚失业。

办了丧事后,他们到了南京。

父亲要在那里找工作而他度过几天后就要从那里回北京念书。

在车站上,当作者看见父亲托茶房照应他的时候,作者心里认为他很婆婆妈妈。

可是,看看父亲那么辛苦地替他买橘子,他的泪很快就流了下来。

之后,接到父亲的信,令他想起父亲当时的背影。

我觉得这篇文章给了读者一个十分重要的启示:父母常常再三地告诉我们要小心或努力读书,他们始终都是为我们着想、希望我们能做一个好人。

所以我们要好好对待他们,不要辜负他们对我们殷切的期望。

《背影》真是一篇感人及有教育性的文章。

2 这是朱自清爷爷在上个世纪20年代写的作品。

虽然时代离我们很久远,但仍能感觉到他们父子间那浓浓的感情。

最使我感动的是父亲对儿子那质朴无私的爱。

“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

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

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

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的月台,就不容易了。

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

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眼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再向外看时,他已经抱着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

” 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被父亲那深深的爱给感动,情不自禁籁籁地流下了眼泪。

儿子虽然已经20岁了,但父亲总是为他做这做那,在父亲眼里,儿子始终是最重要的。

由这我联想到在我的现实生活中,我的父母对我何尝不是这样,从咿呀学语,蹒跚迈步,到走进校门……我成长的点点滴滴和每一点进步中,不都蕴涵着父母的哺育之恩吗

每天,当我还在睡梦当中,妈妈早已起床给我做好了早餐,为了让我多睡一会,总是在最后一刻才叫醒我。

下午,妈妈接我回家,带着一天的工作疲惫准备好晚餐,吃完饭后,陪着我做作业,了解我的学习情况,无时无刻的关爱着我。

记得在三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感冒发烧,妈妈先弄药给我喝,但是终究不放心,陪着我到深夜,一直等到我的烧退了,妈妈才合眼睡着。

第二天早上,我烧退了,妈妈叫醒我,陪我吃完早饭,妈妈怕耽误我的功课,坚持送我去学校。

但是她却不放心,中午冒着大雨来学校送药给我吃,当时她的衣服都湿透了,却顾不上自己对我问这问那。

看着妈妈那湿漉漉的头发,我都分不清她脸上是雨水还是汗水。

我鼻子一酸,眼泪在眼眶上翻滚,我忍住没让它流下来。

当妈妈匆匆离去的时候,我却忘了问妈妈有没有吃饭,那一瞬间,我看着她的背影,在心里默默说:“妈妈,我爱你

” 读了《背影》一文后,我对父亲、母亲、父爱、母爱有了更深的体会,“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两句诗,真真切切正的体现了母亲对孩子的爱啊

不管我长得多大,离家多远,都不能忘记父母对我的养育之恩。

父母的爱是神圣的,伟大的

我们每个人都要爱自己的爸爸妈妈,但我们还有一个共同的妈妈——她就是我们的祖国。

我们在她的怀抱中幸福的生活、快乐的学习

我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掌握知识,练就一身本领,长大后,回报父母,报效祖国

读朱自清的绿50字左右读后感

我读到《绿》的时候,我又一次沉醉于朱自清的笔下了。

这篇文章融情于景,作者用全身心来体味着梅雨潭的绿。

全文仅四段,结构则较为紧凑。

作者十分注意对词语的提炼、妙用,从而极具亲和力,紧抓读者的心。

此外,文章的修辞与抒情运用也恰到好处。

这便是它使我沉醉的原因了。

文章起笔突兀,自然点题。

朱自清散文集中的读后感400字(任意一篇)

书癖明人张陶庵说“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疵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这算是很奇怪的论调,颇为任性且故意与人有别,而他也不讳言他的癖,比如他说他少为纨裤子弟,极爱繁华、好精舍、好美婢、好娈童等等,可惜的是癖依在,家国已亡,真是可怜可叹。

明朝江山的断送可以说是有阳明心学的一份功劳,整个最精英的士大夫阶层都沉迷于酒色,并不为耻,能说出这个话也算不得奇怪,况且还有“平日袖手谈心性,临难一死报君王”这种论调,张陶庵论癖之语即不是孤证了。

明人的癖大概算是很严重的了,徐文长一生癖病不医,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真是让人感叹。

癖大概算是不好的东西,贾宝玉有痴病,对那些姐姐妹妹一向痴痴迷迷,但是痴和癖还是不一样的,痴还可最后突然一悟,当了和尚去就可治好,癖却是治不好的。

比如古龙嗜酒,就是酒癖,到死也放不掉。

不过名人的癖不管怎样都是被人津津乐道的,有篇文章说名人的癖可分成俗癖和雅癖,这句话我却不觉得对,岂止是名人,谁不有俗癖和雅癖啊,再说也不止这两癖,还有各种各样奇怪的癖呢,比如辜鸿铭爱闻小脚女人的小脚,你说这是俗癖还是雅癖

但我今天却不想写癖,癖太大了,太多了,写不完,我就写写书癖吧,书癖算是癖的一个种类,这是我几天前就想写的文章,因为我自认为我是有书癖的人,当然没有很严重。

我觉得做任何事都要有个节制,知而能退概是一种大能力,然而我既没有这么个大能力,也没有一个像样的癖(唯书癖勉强算是),真是可怜,我这么想就差不多没有写这篇文章的资格了。

陆游的《示儿》诗有云:“人生有病有已时,独有书癖不可医”。

可见书癖是一种不治之症,大概和今天的癌症差不多,但是有些癌症也是能治好的了。

陆游的书癖也不止这一句诗可见,尚有什么“我钻故纸似痴蝇,汝复孳孳不少惩”。

书癖自然是属于雅癖了,中国的文人大多都有书癖,比如朱自清把自己唯一的棉衣去当了一本字典,比如何其芳说他“一生难改是书癖,百事无成徒赋诗”,孔子估计也是有书癖的,因为谚语说:孔夫子搬家——尽是书。

书癖在旁人看来是雅癖,但对于有书癖的人来说估计就是俗癖,因为这个和吃饭喝水差不多,哪里谈得上俗雅

比如不会下棋不会画画的人会觉得棋癖画癖很雅,但是棋手画家就不觉得了。

我就恬不知耻地说说我的“书癖”(或许也算不上)吧,我前文说我几天前就准备写写书癖了,这个念头是因为什么呢

大概是我上次买书时产生的。

我住的楼下一到晚上就有两三个小书摊,卖的书有好有坏,譬如好的书有《古文观止》、《三言二拍》等,但是不好的书更是多,色情暴力更是不可胜数。

我只要经过有书的地方,便会走不动,非得停下来看,每一本都看完,遇到喜欢的就非得买下来,而且等不得,就算明知去网上买更会便宜,但是却心急难耐,非要拥有之才罢休。

我逛书摊书店最喜一个人去,免得让别人干等,因为在书面前我的拖延症就会百分之一百地爆发。

我一直就有个念想,将来在幽静处建一个楼,放一楼书,就是不看,也是心满意得的。

我记得有个作家就偏偏不喜欢藏书,但是忘记名字了,写书之人没有书癖,是一种很厉害的境界,大概和独孤求败差不多,手中无剑,心中有剑。

我最爱去买书的地方,就是旧书摊,这是淘书的绝佳之处,各个城市都有这个摊子,但是卖书的人大都是不懂书的,他们论斤从不爱书的人手里收过来,然后再以白菜价卖出,这对于爱书的人大概算是幸事,也大概不是。

如果遇到一个爱书的人卖书绝对是一种幸运,比如前不久仙逝的周梦蝶就曾在台北街头卖了十几年的书,在周梦蝶的书摊上买过书的人真该值得高兴。

我爱逛旧书摊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大概是小学的时候,我们那里有一爿小书店,我是那里的常客,我虽然小,但是对那些小人书、漫画书却是不屑一顾的,我记得我在那里买的第一本书是《孙子兵法》,一个小学生抱着一大本《孙子兵法》还是挺奇怪的,而我还把什么势篇背了下来,将三十六计也背得滚瓜烂熟,可惜现在都已经忘记了。

我的第一本《红楼梦》也是在那里买的,但是后来才知道是盗版书,现在也不知去哪里了。

但是我小时最熟悉的书大概是我父亲的书《老狐狸做人术》,这本书是我看过无数遍的书,崭新的书被我翻成了油渣,大概看过十几遍还多,后来市面上的成功学等书我都不去看了,因为我知道不管怎么变都没跳出《老狐狸做人术》的范畴。

我真正和旧书摊结缘还是高中,在我高中旁边有一条街就是卖旧书的,我在那里淘得了许多好书,比如李泽厚的《美的历程》,这是我第一次入美学的门,后来又看了许多美学家朱光潜的书,大概懂了一点,后来有人推荐我看宗白华关于美学的书,也去看了,但是终究迷迷糊糊,不知所处,大概是我还没进入美学的门。

我每周都会去转一圈旧书摊,从有限的生活费里挤出钱来买书,我不是不喜欢新书,但那时没钱,就只能买旧书了,后来却慢慢爱上了旧书,旧书是有故事的风情女人,新书则是天真无邪的小姑娘,都有值得让人喜欢的地方。

我记得我在厦门的旧书摊上买过一本书,是中国女作家的代表作合集,比如迟子建等人,那本书特别破,但是打开后却发现里面被人密密麻麻地标注满了,字很好看,是个男子标注的,他标注得很好,我大概也能窥见他的生活,他在生活中是个很闲适得意的人,我通过这本书对他生出了好感,特别想认识他,这大概算是读者之间冥冥的缘分。

我对旧书摊有了好感后,我便时常喜爱去旧书摊转,比如在我大学的校门口有家卖老书的小店,全是诗词集的线装书,我在里面选到了一本项莲生的《忆云词》,这是我初次结识项莲生,从此我便对他爱得不得了,项莲生的生平事迹不太详细,我很想将他的生平事迹搞清楚。

但是夏承焘先生为了搞清楚姜白石的生平,费了许多力气,要厘清一个词人的生平,哪又是那么容易的

当然除了旧书摊,书店啊,图书馆啊,也是我爱去的地方,我对书有一种无谓的占有欲,比如我在学校图书馆,总是会一次选十几本书悄悄放在最角落的书架顶上,因为我怕别人借去了,我每次就在那里一本本拿下来看,后来被图书馆的管理员发现了,他就批评我,但是第二天我又照样这般了。

书对人的一生倒没多少用处,有时反而是徒添烦恼,但是爱书是件实在无法的事情,书癖矣,奈何矣

我对书即生出了一种要不得的占有之心,就无法解脱了,我能只爱一个人,但是我对书却要求越多越好,有时也不是想看,就是想将书买回来,放着,看着也安心,不过这真是要不得的。

我万万算不是书癖,只能算作一条小书虫,我很想爱书成癖,那时我心里必定更加踏实。

读朱自清作品精选后感1000字

《匆匆》的读后感 每天大街上来来往往形形色色的人川流不息,都是匆匆来,匆匆去,都在为自己的事情而忙碌着。

匆匆在不同的词语中,有着不同的意义,在我们所读的这一篇文章中的匆匆,是珍惜时间的意思,代表着时间来去的匆匆。

每天早晨,我总是匆匆的穿好衣服,梳洗完毕,便匆匆地赶去学校。

大家都会认为,这样很好啊,省下来的时间用处多的是,但是,有的时候,我还是会把节省下来的时间白白的浪费,自由的消遣。

尽管耳边总是会响起“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名言警句,但还是不屑一顾地把时间浪费掉。

燕子飞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

但是,今天的时光一但失去了,明天还会在来吗

每个人,不知道有多少个日子,可是,在我们能充分利用起来的时间又有多少呢

当我们上课走神,偷偷说话的时候,时间就从我们的手中匆匆溜走,一去不复返了。

是它们要从我们身旁溜走的吗

我不禁问自己,而回答只有一个——不是,时间掌握在我们每一个人的手中,它对我们每一个人都很公平,只是看你怎样去利用它罢了。

这就像是塞万提斯所说的:“时间像奔腾澎湃的急湍。

它一去不还,毫无留连。

” 时间如此的宝贵,那麽,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每一寸光阴来学习,尽我们最大的努力,为我们的祖国做出贡献,为我们的祖国添加光彩。

匆匆》写于1922年3月,时当五四运动落潮之际。

朱自清面对令人失望的现实,心情苦闷,念旧、低徊、惋惜和惆怅之情不能自己。

但朱自清毕竟是一个狷介自守、认真处世、勤奋踏实的人,虽感伤而并不颓唐,虽彷徨而并不消沉。

他在1922年11月7日致俞平伯的信中曾披露了自己矛盾的思绪:“极感到诱惑底力量,颓废底滋味,与现代的懊恼”,“深感时日匆匆到底可惜”,决心“丢去玄言,专崇实际”,实行“刹那主义”。

俞平伯曾评论朱自清的“这种意想,是把颓废主义与实际主义合拢来,形成一种有积极意味的刹那主义”,这种刹那观“在行为上却始终是积极的,肯定的,呐喊着的,挣扎着的”(《读〈毁灭〉》)。

了解朱自清写作《匆匆》时的心态,有助于把握作者对光明流驶而触发的独特审美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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