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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一本通读后感

时间:2016-01-25 23:54

中国结读后感(简单的一两句)

中国结渊源久远,始于上古,兴于唐宋,盛于明清。

史载:“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

”唐代的铜镜图案中,绘有口含绳结的飞鸟,寓意永结秦晋之好。

经过几千年时间,绳早已不是记事的工具,它从实用绳结技艺演变成了今天精致的艺术品。

据说中国结又叫盘长结,它作为一种装饰艺术始于唐宋时代,到了明清时期,人们开始给结命名,为它赋予了更加丰富的内涵。

比如:方胜结表示着方胜平安;如意结代表吉祥如意;双鱼结是吉庆有余的缩写等等,结艺在那时达到鼎盛。

“交丝结龙凤,镂彩织云霞,一寸同心缕,千年长命花”。

在古代诗人的词句中,结艺已经到了“织云霞”的地步,足见其时的盛况。

阅读一本中国古代名著,并写一篇读后感

《三国演义》这个名词大家都熟悉吧,它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

作者是明朝的罗贯中,书的大概内容是:东汉末年,汉灵帝刘协昏庸无能。

后被董卓夺权,曹操等地方诸侯组成联盟,立袁绍为盟主,征讨董卓。

董卓后被吕布谋反刺死。

再经过一番群雄割据,刘备、孙权和曹操三国鼎立。

刘备占益州(今四川),曹操占北方大部分地区,孙权占江南地区。

就这样,又经过了100多年,曹操手下司马懿的孙子司马炎夺权。

建立晋朝,统一天下。

其中有三个经典的故事是诸葛亮的三把火,火烧博望坡、火烧新野、火烧赤壁,每次针对的敌人都是曹操,虽然曹操拥有百万雄师,但对于才华横溢的诸葛亮来说,几把火就可以将这些兵士烧的片甲不留。

下面来走进这三把火了解了解它们吧

第一把火。

火烧博望坡三国前期,曹操为了统一全国,而攻打刘备,此时刘备投靠刘表,驻在新野。

曹操派大将夏侯敦进攻新野。

这时刘备已经请出了诸葛亮。

诸葛亮在新野设下埋伏,令赵云去诱敌深入,然后火攻。

夏侯敦一时轻敌,大败而归。

第二把火,火烧新野,火烧博望坡之后,曹操不甘心,卷土重来,派曹仁和曹洪两名大将率大军进攻新野。

诸葛亮觉得新野不能久呆,就留下空城,民房屋上藏硫磺等引火的东西。

曹军进城之后住入了民房。

夜里狂风大作,埋伏在城外的刘备军往城里射火箭。

大火迅速烧起来。

曹兵逃奔出城,被刘备军截杀,再次大败而归。

最后一把火,火烧赤壁,曹操在有利形势下,轻敌自负,指挥失误,终致战败。

孙权、刘备在强敌进逼关头,结盟抗战,扬水战之长,巧用火攻,终以弱胜强。

此战为日后魏、蜀、吴三国鼎立奠定了基础。

同学们,三国给了我许多启发,也让我开始对历史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人要足智多谋,不能野蛮行事,做事还要三思而后行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提起这首词,人们都会想到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是从黄巾之乱的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黄巾起义之后,东汉政府的反击,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

在《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人物是诸葛亮,他是一个国家的统治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

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

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七擒七放孟获,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

《三国演义》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了古代文化,而且让我知道三国中每个人的独特之处,我喜欢看《三国演义》

鲁冰作品《中国结》读后感

趁着休息的,我把《中国节》书全部看了一遍,看完之后我感这本书里记载了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祖祖辈辈传下来的一些传统节日,想必大家知道很多的传统节日。

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但你们知道这些节日有哪些习俗吗

哈哈,这本书就可以告诉你答案。

我们的每一个传统节日都有各自的含义。

这些节日对于我们每一个炎黄子孙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日子,因为这些节日都是由我们的祖先创造或者与某一特定人物有关并代代相传而来的。

比如中秋节是与嫦娥奔月这个美好的故事有关。

腊八节是由朱元璋规定的。

我们中国的春节,也就是过年,可能是最隆重的节日,不管你在哪里工作,都必需回家和家人团聚,一起过年。

每到这时候,我们小朋友是最开心的,不仅可以拿到大人们给的压岁钱,贴对联,对了,对联好像也与朱元璋有关,还可以到雪地里放鞭炮,整个春节我们要过好几天,好不热闹。

这让我想起一首描写春节的诗: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

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还有我们的端午节,就是人们为纪念我们伟大爱国诗人屈原而立的节日,几乎每一个节日都有一个故事。

《中国节》这本书是一本很好的读物,它让你更加了解传统的习俗和来历。

更进一步了解我们璀璨的中华文明。

几本书读后感,每一大题选一本作读后感

曾经在闲聊动物小说的时候提到过,看过的第一篇沈石溪是《退役军犬黄狐》,那时还小,看到好文章都不会去关心作者是谁;让我终于记住“沈石溪”这个名字的,是后来在《少年文艺》上看到的《少年猎歌二题》。

两篇情节截然不同的故事,但主题都是复仇。

白斑母豹----五岁时,贝腊的母亲在他眼前活生生地葬身豹腹,十四岁时,刚行了成人礼的贝腊迫不及待地端着猎枪去找那头白斑母豹算帐。

母豹刚生产,为了保护孩子,她用自己虚弱的身体堵在洞口,企图挡住贝腊的子弹。

----这和当年的阿妈有什么分别

贝腊决定再给母豹两年时间。

十六岁的贝腊终于又找到了母豹,她已经老迈但绝不愿束手就擒,贝腊没有用子弹一枪结果母豹,他抽出阿妈留下的象牙长刀在肉搏中与母豹同归于尽。

诱子斑鸠----艾丙农的母亲抛夫弃子与一只“诱子”私奔,艾丙农用一只狐狸换了一只诱子斑鸠打算杀死它象征性地报仇。

诱子死到临头突然时来运转,艾丙农同情他身不由己决定放他自由。

但诱子妖异的血液使他非但没有振翅离去,反而又诱惑来一只雌斑鸠向艾丙农邀功。

震惊的、不解的、愤怒的艾丙农终于颤抖着手捏死了诱子,受骗上当追悔不及的阿妈已经在两年前羞愤自尽。

现在看来,这篇算是沈石溪中期的力作,短篇中的杰出代表,文风特点是大量使用无标点多排比长句,以令读者窒息的手段来达到震撼人心的目的,效果么,还是满成功的,至少我是被打动了,心痛的感觉使我很久以后才敢去复习它。

(郑渊洁在《蛇王淘金》里也尝试过同样的写作风格,看来他们两个除了曾经成就非凡,最终晚节不保以外,还有其他的共同点

笑……)好,这下我算是记住沈石溪的名字了,并且印象深刻,可是慢着,我和这家伙才没有缘尽于此呢,大二的时候,RANGE借给我两本他的新作----《残狼灰满》和《疯羊血顶儿》,让我终于彻底地爱上了这个又罗嗦又煽情的家伙,后悔都来不及。

这两本绝对是沈石溪的代表作,又恰好各自表达了沈石溪小说中最重要的两个主题:对强者的拜祭,对生命的礼赞;和对抗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时,弱者无奈而又壮烈的悲歌。

情节都荒诞离奇至极,断了右边两条腿的残狼灰满和小母狼亲密合作,反而成了威名远播的“双体狼酋”;为了给母亲报仇,盘羊血顶儿磨尖了头上的双角,挑战羊群的世仇----一匹狡诈凶残的黑母狼。

违背常理,不可思议的故事,沈石溪写来却是行云流水,举重若轻,叫人不得不感叹信服。

(所以RANGE啊,不合逻辑,没有科学依据并不能作为《斑羚飞渡》烂的理由,沈石溪笔下荒谬的事情可多了去了……)灰满为了救心爱的母狼黑珍珠,被狗熊咬掉了第二只右爪,成了残狼。

黑珍珠跟着新狼酋肉陀走了,对他没有丝毫的同情和眷恋。

灰满失去了力量,失去了伴侣,只剩下了自由----等死或是自尽的自由。

万念俱灰之际,救世主出现了,曾经受过灰满不经意间滴水之恩的小贱狼黄鼬居然回来送食物给他,还衔来草药治愈了他的伤口,但狼怎么能容忍下半辈子就过着接受施舍、苟延残喘的生活

灰满和黄鼬双体并行,非但恢复了奔跑、捕猎的能力,而且练就了再度蹿高和立体扑击的绝技,夺回了狼酋的地位,重新成了一条顶天立地、出类拔萃的大公狼。

沈石溪用了六十多页来描写灰满重新崛起的过程,浓墨重彩,酣畅淋漓。

灰满的心理从绝望到希望,从自暴自弃到重塑自我;黄鼬的不离不弃,无怨无悔;狼群的跟红顶白……都写得细腻而传神,夺回狼酋地位的那一场狩猎更是惊心动魄----但如果故事到此为止的话,那么沈石溪的水准就比穷聊阿姨也高不到哪儿去了,煽情嘛

灰暗中寻找明朗,绝望中寻找生机,麻木中寻找感情,而且运气很好,大家都找到了。

唉……该怎么说呢

饱暖而思淫欲

春暖花开,发情交配的季节到了。

面对黑珍珠露骨的诱惑,灰满轻易地忘却了她过去的背叛,正当他企图和黑珍珠共效于飞的时候,黄鼬的彻底不合作才让他认清一个原本显而易见的事实----黄鼬也是一头母狼,只是她在过去一年里的无条件合作使她的个人思想和独立人格被完全忽视了,灰满几乎把她当成了自己肉体的一部分,但现在她要灰满知道:失去了黄鼬,也就没有什么双体狼酋,灰满不能行走,不能觅食,连最起码的生存能力都没有,还妄想谈情说爱么

一匹残狼,黑珍珠立刻就会把他再度弃如蔽帚。

灰满屈服了,交易婚姻换来了太平安康,但新的问题随即产生:怀孕的黄鼬担心肚子里的小生命,越来越不愿意在狩猎时,冒险充当灰满的跳板。

灰满明白,双体狼酋的神话终于写到了尽头,既然他不愿意作为残狼苟活于世,那么就得以双体狼酋的光辉形象离开这个世界。

他做到了,他骑在被他撕裂喉管的公原羚被上,傲然坠入深渊。

痛快

求仁得仁

生得伟大、死得光荣

(@_@

~_* ^o^)但《疯羊血顶儿》就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故事了。

“血顶儿,奇特而带着某种凶兆的名字。

”血顶儿出生时恰逢黑母狼对大霸岙盘羊群的例行掠食,羊群四散奔逃,惟有母亲用自己产后虚弱的身体挡在了小羊羔和黑母狼之间,母亲的鲜血迸射在他的额头,母性的灵光令他在瞬间成长,他一跃而起,飞奔着逃离了黑母狼的魔爪,从此,他被羊群称做----血顶儿。

幼年的惨剧令血顶儿怀疑自己这个种族自古以来的生活方式,懦弱的羊对于强霸的狼来说,当真不过是一座天然的粮食仓库么

他不愿意按照传统方式去生活,他不愿意自己以后长成了年轻力壮的大公羊以后,看见了狼却只会扔下母羊和羊羔仓皇逃命,他要向狼挑战,他要克服自己孱弱的天性,他要锻炼自己强健的体魄,他要把自己头上华而不实的盘角拉成笔直锋锐的刀剑,作为和黑母狼战斗的兵器。

在头羊绕花鼎眼里,这头行为出格的小公羊十足就是一头疯羊。

但疯羊血顶儿成功了,他杀死了三只小狼崽,把受到重创的黑母狼赶出了大霸岙,他从疯羊变成了偶像羊,他赢得了最美丽的小母羊金蔷薇的爱情----正义战胜邪恶,英雄美人终成眷属,虽然俗不可耐,但我宁愿故事就这样结束,因为血顶儿后来的遭遇,实在是太悲惨了。

自从打败了黑母狼,血顶儿就成了许多年轻小公羊崇拜和模仿的对象,他们学着血顶儿,把双角插进电击石,把尚未盘成的花结拉成笔直的宝剑。

发情期到了,小公羊们仗着头上的尖角和成年大公羊争偶,违背天性的尖角在与同类的战斗中变得意想不到的危险,短短三天,就挑死了七头壮年的大公羊,死亡的阴影笼罩了大霸岙盘羊群,盘羊们无心求偶,羊群面临崩散的危险,血顶儿不得不站出来为羊群清除危险因素。

滚雪窝、短腿、火鼻,他们都是和血顶儿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是他忠诚的追随者,如今却不得不兵刃相向。

血顶儿头上笔直的羊角,是为了给母亲报仇,为了保护羊群不受黑母狼的残害而铸就的,如今却要成为同类相残的凶器。

事后血顶儿的心里留下了无法愈合的创伤,滚雪窝的血也飞溅上他的额头,母亲的灵光被蒙上了不祥的阴影。

羊群终于稳定下来,交配、受孕、生产,但欢乐祥和的气氛没能持续多久,更大的灾难降临了----黑母狼养好伤回大霸岙报仇来了

黑母狼的复仇目的明确,有备而来,不和血顶儿正面交锋,专挑刚出生的小羊羔下手,祭奠自己没能长大的小狼崽。

已经出生的小羊羔无一存活,尚未分娩的母羊更是惊惶失措,血顶儿疲于奔命,也照顾不了整个羊群的平安。

羊战胜狼的神话破灭了,英雄的桂冠被摘下来了,血顶儿又成了被侧目而视的疯羊,如今还是招致羊群灭顶之灾的祸根。

一直冷眼旁观的头羊绕花鼎决定带领羊群离开大霸岙,和疯羊血顶儿划清界线。

血顶儿被羊群抛弃了,幸好金蔷薇仍忠心耿耿地跟在他身边。

可笑的是,黑母狼才不管绕花鼎的想法呢,她追踪羊群到达螺蛳湾。

失去了血顶儿的庇护,羊群的伤亡更加惨重,绕花鼎只得恨恨地带着羊群又回到了大霸岙。

最终战,血顶儿抱定同归于尽之心,终于把黑母狼堵在了悬崖边,身后有羊群放哨,累极了的血顶儿决定先睡一会儿。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夜幕降临以后,绕花鼎居然带着羊群逼着金蔷薇离开了山脊线,把他拱手送给了黑母狼

血顶儿死后,羊和狼的生活都恢复了正常,黑母狼不再对羊群赶尽杀绝,她每次只狩猎一只,作为必要的食物;羊群的生存压力骤减,数量迅速上升,每次只损失一只老弱病残跑得最慢的羊,对整个羊群而言,损失微乎其微。

黑母狼和绕花鼎达成了共同的心愿,大霸岙盘羊群人丁兴旺,生生不息。

非常讽刺的故事,勇猛无畏的血顶儿无论在天敌和同类眼中都只是一头疯羊,他的良好意愿和不懈努力都无法改变生活固有的轨道,毫无疑问,这是沈石溪小说中讽喻现实,针砭时弊最厉害的一篇。

群居动物想要过与众不同的生活是根本行不通的,要么和其他人同流合污,要么就自绝于尘世,没有第三种选择。

故事中其他的人物,或多或少地,都扮演了把血顶儿逼上绝路的角色。

绕花鼎是“无用的成年人”的典型,庸庸碌碌,得过且过,观念传统,思维僵化,但一旦有人触及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则变得分外敏锐和强大,隔岸观火、借刀杀人、卖友求荣……全挂子的武艺,涉世不深的愤怒青年血顶儿如何会是他的对手

羊群中其他的羊则是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沉默的大多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见风驶舵,跟红顶白,面对真正的敌人懦弱无能,窝里斗倒比谁都狠。

看似卑微渺小不值得在意,可是居然就是他们的意志在最后给了血顶儿致命的一击----所有的羊在金蔷薇面前集体下跪,所有的孕母羊抬出未出生的小羊羔令金蔷薇无法招架,再深厚的爱情也敌不过自然本能的生存压力。

相比之下,直接杀死血顶儿的所谓“恶势力”黑母狼反而一点都不可恨----她不过是做了自己份内应当的事,为了填饱肚子,她吃羊;为了给自己的孩子报仇,她杀羊;为了自己以后生活的安定,她必须消灭心腹之患血顶儿。

她象征着生活中的客观因素,想要和她对抗吗

好,先看看你自己够不够强,但是,客观事实并不是凭一己之力和热血沸腾就一定可以改变的。

金蔷薇作为女主角,本来就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角色,“除了善良和美丽以外一无是处”,啊~~不不,金蔷薇还是有其可爱之处的,血顶儿清理门户的时候,她主动帮忙,巧施“美人计”,让短腿和火鼻火并,换了神谷薰和夕城美朱(这个讨厌的女人是姓夕城吗

)是不太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

但是,她也不是帝释天或莉娜·因巴斯,她没有在世界存亡掌握在自己一念之间的时候高呼:为了XX,就算全世界都毁灭也没关系

当年曾看得气不打一处来:什么呀,小羊羔死了再生好了,反正不过是量高质次的生命

那些羊和绕花鼎死就死好了

搞搞清楚

到底谁是你老公、谁对你比较重要啊

可是现在,年轻时代的激情和梦想都渐渐褪色,我,不过是那个被毁灭的世界中渺小的一员,既然不希望自己是被放弃的对象,那么,又有什么立场要求别人这么做呢

《疯羊血顶儿》,不是最初的震撼,但绝对是最终的珍爱。

(以上是褒扬,下面偶要开骂了。

)大三的时候花100块钱(那可是偶每个月三分之一的生活费

),邮购了一套十本的《沈石溪文集》,收录了几乎所有的短、中、长篇,集沈石溪数十年创作之大成,物有所值。

遗憾的是,不能说是物超所值,原因在于----为虾米他后来会越写越烂啊~~~~~~~~三部长篇都烂得可以。

《盲孩与弃狗》情节白烂,煽情煽过火,文中各种人与事的象征寓意都太过明显和有针对性,直白得令人无法接受。

《一只猎雕的遭遇》和《混血豺王》更是犯了文人最不可饶恕的过错----自我抄袭

这两篇中最有精彩的情节都似曾相识:失势的雄性忍辱负重,把妻儿托付给另一个雄性----《云豹布哈依》;豺王为了私人感情代替苦豺去送死----《暮色》;原本是天敌的两种生物阴差阳错地狭小封闭空间里面对险恶的自然环境不得不相濡以沫、化敌为友,但狭小空间一旦被打破,这种违背天性的状况也随即结束----《仇恨》、《和平豹》……短篇水准参差不齐,早中期比较出色,后期有够惨,整本《乞丐虎》里,五十多篇只有第一篇《最后一头战象》颇为感人,其他都不忍卒睹,但中篇大多非常出色,少有劣作。

短篇大都从人的角度出发,描写人眼中的动物----宠物、家畜或猎物,借动物的行为表达作者自己的基本道德观念、价值取向,或者站在科研者的立场,探讨人与动物,人与整个自然界的相处之道。

中长篇则完全从动物的角度出发,描写他们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挣扎求生,从而与其他动物以及人类的矛盾和斗争,主题则更延伸到对人性丑恶面的抨击,对命运、对生命本能的思考,甚至对物种衍生的进化别解。

稍微注意一下,就可以发现,沈石溪走过的创作历程和古龙、卫斯理、郑渊洁非常相似(都是偶深爱过的人哪~~~~~),早期虽然还不成熟有缺陷----沈石溪太“主旋律”、古龙拼命模仿金庸、卫斯理想象力尚未充分发挥、郑渊洁太幼齿----但字里行间掩不住的才华横溢、与众不同。

后期江郎才尽,古龙和郑渊洁剑走偏锋,沈石溪和卫斯理自我抄袭。

(卫斯理后来的东西可以一言以蔽之:都是外星人干的

)但在他们想象力和创作精力都最旺盛的时候,真是天才迸发,佳作频出,再推荐几篇沈石溪中期的杰出作品----《红奶羊》一直被狼抓去做奶妈的羊,狼和羊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在她心中的矛盾冲突,她试图将两者结合,塑造出善良的狼和勇敢的羊,失败后她生命中全部的理想和希望也完全幻灭,惟有走向飘渺云间的神羊峰去寻找她的梦。

(《疯羊血顶儿》的女生版

笑……)《从非洲来的雌象》造化弄人,一贯生活在母系社会中的非洲雌象介入了西双版纳的亚洲象群,同类的误解、排挤、憎恶、陷害,都来自于她与众不同的力量和观念,最终,她为了在象群中生存下去,不得不向世俗低头,撞断了自己洁白锋利的象牙。

《结伴同行》人老珠黄被丈夫遗弃的母狼乌凤和丧偶的孕豺赤莲在严冬的生存压力下被迫结成了同伴,一起觅食、向猎人和狗报仇、抚养四只幼豺,在春天即将来临时,赤莲为救乌凤死在猎人的陷阱里,乌凤血誓承诺将幼豺视如己出。

从各怀鬼胎的临时搭档,到肝胆相照的生死之交,沈石溪写得未免过于理想化了,可是真的太感人,喜欢~~~~《狼王梦》母狼紫岚为了实现丈夫黑桑未竟的目标,把狼王的理想强加于自己的孩子,扼杀天性、拔苗助长,黑仔被金雕叼走,蓝魂踏进了猎人的陷阱,最后的双毛也狼王争竞中失败丧命后,她又把希望寄托于女儿的后代,甚至干预起她的婚配,最后为了保护她的后代与老雕同归于尽。

可笑复可叹的梦想,令人疯狂的权力欲。

《猎狐》善良的少年放走了母慈子孝的一整窝狐狸,原本以为会遭到父亲的责骂和嘲笑,没想到父亲为他举行了迎接勇敢猎手满载而归的庆典,因为拥有善良之心的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剽牛》电视台要拍摄佤鲁族的少年剽牛,为了挣钱给母亲治病,少年达依吉忍痛把家里的老牛牵上了断头桩。

导演追求所谓的艺术效果,不许按理蒙牛眼绑牛腿收紧鼻绳,达依吉失败了,非但挣不到一分钱,剽牛台上伤而不亡的老牛还得被烧成灰烬。

他崩溃了,只能坐在地上痛哭,他还是个孩子啊

可就在这时,老牛在他面前跪下,送上了致命的颈脉和软肋。

《淘金少年》田嫂为了给丈夫治病,带着儿子来金平河淘金。

儿子又受了风寒,田嫂不得已向曾经拒绝过的淘金汉狼伯求助,情愿卖身。

母性的光辉唤醒了狼伯内心深处的善良本性,也化解了弃儿牛娃子心灵的创伤。

……沈石溪的笔触温柔细腻,擅长刻画人物微妙的心理活动,伟大的母爱,求生的勇气,追求生命价值的执着,无不写得入木三分,但他笔下的两性关系,却是令人失望的。

这其实不能怪他,他虽然身为男性,却在自己的小说中有意无意地把男性骂得很惨。

有能力的男人多半花心(灰满、红金背《春情》);不花心的呢,顾得了事业就顾不了爱情和家庭(血顶儿、白眉《混血豺王》);没什么事业,甘心为家庭妻儿效力的呢,又都因此而牺牲了(黑宝《红奶羊》、黑项圈《结伴同行》);剩下没能力的就不用指望了,卑下委琐没担当的也有(杰米隆《春情》),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也有(古莱尔《红奶羊》),这还算好的,更有大难临头拿女人当垫背的(沦嘎《红奶羊》),这也罢了,求生是生物的本能嘛,最可怕的是,还有嫉妒女人的能力比他强,威胁到他的虚荣和尊严,于是痛下杀手的(布隆迪《非洲来的雌象》)

(简直跟亦舒有得比了,到底是上海男人,懂得体贴女儿家的心----恶~~~偶逃…… Q_Q)大约他是写到后来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才总是在故事的结尾设下一点点的希望,《红奶羊》里的神羊峰的象征,《天命》里霜点牺牲亲生儿救活的黑顶,在《结伴同行》里,又让乌凤和赤莲火了一把,创造了独身女人的奇迹。

所以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绝对不是“儿童文学”(小孩子如果完全看懂了的话,可要对人类失去信心了),但在大众传统观念的束缚下,他只能在儿童文学期刊上发表自己的作品,影响有限。

想象一下杰克·伦敦的《荒野在呼唤》和《雪虎》发表在儿童文学期刊上罢,那难道不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情吗

不过,倒也不是没有人认识到这一点,《狼王梦》入选了一个叫做“中国当代另类文学”的丛书,听起来好象仍然不对味,不过摆脱了“儿童文学”的局限,也可以算是一种进步罢。

一本名著 五篇读后感

红楼梦1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

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

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

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

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

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2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

塞翁失马,焉之非福

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

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

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

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

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

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

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

难道有一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

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

如果贾府不倒台,至少宝钗还有容身之地,至少没了丈夫还有富贵,但是不是这样呢

最终贾府沦落到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地步,那宝二奶奶的头衔之于宝钗还有何等意义呢

没有幸福的生活,没有丈夫的关爱,寂寞的独自生,独自死,难道不是更大的悲剧吗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

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

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

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

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

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爱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象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3红楼梦读后感 :反弹琵琶晴雯篇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

风流灵巧惹人怨。

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 曹雪芹先生对晴雯的态度可以由这首词看出来,曹雪芹先生认为她是霁月在天,她的人品很是难得,光明磊落,她会寿夭是因为周围环境的黑暗,可见曹雪芹对她的基本态度还是肯定的。

但是我却要反过来说一说,因为曹雪芹先生写这部书时,常是照着本来的面貌还原生活,所以他即使偏向这个有傲骨的奴才,但在写作中仍是写出了她众多的毛病,其中当然也有很多是她致死的原因。

首先,很多书里为了表扬这个拥有反抗思想的奴才就会把她描写成一个先进的战士,其实呢

她真的有大家说的那么有思想吗

错,她充其量也就是和宝玉一样,一方面,她认识到这种看似舒适的生活其实就有着对她们这样人的压迫,但另一方面,她却是离不开这种生活的,她只能依附于这种生活,离开这种生活回到贫困的家中,她也就象刚开的剑兰送入猪窝一样,夭折了。

其次,她是不是真的就是个奴才呢

当然不全是。

虽然她身份低微,她是没有父母被卖入贾府的,但是她却被老太太收在身边,而且还可以将自己的哥哥也介绍进府,后来跟了宝玉,也是房里数一数二的大丫头,在贾府的金字塔结构中,这种大丫头其实就是仅次于主子的二主子。

什么是奴才呢

在大观园中有比她身份更低微的人,婆子,老妈子,即使就在一个怡红院,其中也有一干小丫头是听她们差遣的。

这种大丫头有时权利很大,可以代主子管教小丫头,如果说主人欺负奴才是封建社会的一种无奈的话,那奴才之间互相比大小,互相争斗就是可悲,在有一回中,晴雯处罚偷东西的小丫头坠儿时,先掐先打还拿簪子戳,最后就一句话把她赶出去,还让别人无可辩驳,这中间,小丫头有错,但是晴雯也确实是有倚势压人的嫌疑,而且那狠辣的态度,也很有凤姐遗风。

第三,晴雯是不是真的不爱宝玉呢

我个人意见,她是爱的。

请看,她总是与袭人拌嘴,虽然这有很大一部分是她看不惯袭人,但是其中就没有一点嫉妒吗

袭人说了句“我们”,就被她抓住把柄大加讽刺。

她还讽刺麝月,看不得麝月得了两件太太给的衣服就喜笑颜开,但是后几回,她却抢着送东西说也要去“显个好”,宝玉给麝月梳头时,她躲 在门口偷听,她其实很多时候都在注意这宝玉,注意着和宝玉接近的丫头,例如小红和宝玉略有交集,就被她粗暴打断。

她曾笑着说“没什么我不知道的”就是因为她时时在注意

但是晴雯是有骨头的奴才,她不愿卑微的爱一个人,她总想要和宝玉站的平等一点,她不能象袭人那样谦卑的爱一个人,她有她的特点,有点象野蛮女友,漂亮却不温柔,袭人曾笑宝玉“每天不挨她两句硬话衬你,是再也过不去的”,可见,晴雯这种欲擒故纵,以退为进的手段还是有用的。

第四,晴雯的志向,晴雯能有什么志向呢

她反抗性再强,她能知道反抗什么吗

她茫然的斗争着,其实都不知道斗争什么,她期望得到的是什么呢

平等

怎样的平等

她一个从小生活在富贵乡中的女孩,也算是娇生惯养的了,她离开这个富贵锦绣地,她能做什么

她的苦恼有很大程度上是不知道该怨什么该争取什么,她明白自己身份卑微,是无法和宝玉站在同一高度的,但是她却想能那样,她的最高目标,也不过就是可以成为小姐与宝玉谈个平等的恋爱。

她的悲剧就是因为希望的比得到的多,她的心太高,所以永远无法和袭人一样随遇而安,于是总是痛苦着。

第五,晴雯的人际关系,晴雯为什么会落得那个下场的,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她极度失败的人际关系,她不能得到上级的垂亲,这很正常,即使现在一般人也是不喜欢这种倔强人的;她也没法得到下级的好感,她喜欢仗势欺人,她看不起比她更卑微的人,凡事都要占先,所以一但事发,一群人就将她告倒,最后落个被扫地出门的下场。

这点在我看来真的不如袭人,袭人远比她有交际的手段。

浅谈几句,觉得还是辞不能达意啊。

3红楼梦读后感 :宝钗的悲剧 看了很多遍的红楼,以前总是觉得林黛玉的一生是那么的凄凉,总也不忍看后几回中的黛玉焚稿,宝玉成亲.觉得那么残忍的结局,知道就够了,不想一遍遍去复习那种伤心. 前些日子看了一本清代人作的红楼续补,以前对于这种书,我总是排斥的.觉得那些人搞出一个个大团圆,或死而复生或仙境重逢之类的结局,实在是没有意义.这么粗劣的改续,无聊的紧.不过这次去图书馆,见到书架上好几个版本的这种书,抽出一本,粗略的翻了一下,却使我萌动了重读红楼结尾几章的想法. 看到黛玉的郁郁而终,依然那么难过.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我不由黯然.薛宝钗这样的人物,也要像李纨一样,将一生都葬在这片冷酷的园子里么? 以前的我,是很讨厌薛的.从蜂腰桥扑蝶到最后的成亲,我一直都觉得她是一个既冷酷又自私的人.可是现在,我竟然不由不同情她了。

其实细想起来,她的悲剧也许比林的更令人叹惋. 薛宝钗家境富足,从小饱读诗书.接受的是极为全面而正统的教育.贾母总是夸她沉静宽厚.没错,这正是她从小被教育过的为人方式,也是古代女子应有的美德.甚至悲喜都不应形于颜色,否则就是不尊重.综观全书她的举止,几乎从未超出这些束缚。

只有一次宝玉将她比做杨妃令她大怒,可也只是冷冷的用一句话反讽过去.以前最恨她在蜂腰桥下陷害林的一段.现在想来,其实也并不是完全不可以理解的恶毒举动.她从小生长在皇商家庭,这种趋吉避凶的法门应该是早就深深的印在心中了吧.虽然她的做法很自私,但在她,也许认为人理所应当就该这样应对.其实她才是最可悲的人,一生都被别人的看法和所受的教育支配着.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没有开心也没有不开心,只是按照理所当然的道路走下去.从未得到过全心全意的爱情,也没有谁真正的关心过她.而她,也就认为世界本就如此.认为夫妻间有的不是真诚的感情而是举案齐眉的尊重;认为母女间有的不是血浓于水的亲情而是服从的孝道.这样冷酷的纲常,竟是她遵守了一生的原则,而且还毫无知觉的麻木着. 她的作为,其实并没有多少是自由的选择.她只是一个典型的循规蹈矩的服从者.她是聪慧有才的,却被教育着认为女子读书也是无用,香菱和湘云谈诗她说道一个女孩儿家,只管拿着诗作正经事讲起来,叫有学问的人听了,反笑话说不守本分的;她也熟悉剧作戏曲,却认为这些淫词巧句是不能为端庄淑女所知的,因而委婉的批评宝琴的咏古诗;她像任何人一样希望有美好的生活,但当母亲为了贾府的权势而把她嫁给痴痴傻傻的宝玉时,因为母亲告诉说她已经应承了,也就只有流泪接受.直到最后宝玉出家,她的悲剧达到高潮.即使在这时,她依然是不能由着本性而为的.王夫人说看着宝钗虽是痛哭,他端庄样儿一点不走,却倒来劝我,这是真真难得的!可想想宝钗如此人物,又这样年轻,此时想起自己的一生将如何结束,她的痛苦其实并不在黛玉焚稿之下呀!可她依然只能克制着,这是她的尊重! 与林相比,他的一生也许更为可悲,林至少还追求了自己的幸福,而且得到了一份真诚的感情,最终一死解脱了所有的痛苦.而宝钗一生愚昧而不自知而且依她的性格,终其一生,也只能是任由生活这把钝刀一点一点割掉生命吧!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 金簪雪里埋 这几句判词,注定了薛是红楼数场悲剧中的一个.对于她的一生,作者曹雪芹应该也是叹惋的吧! 4红楼梦读后感 :由湘云说红楼 以前就想写一些关于红楼湘云的文字,一则因时间仓促,二则笔下无文,所以也就搁下了。

近来又重读红楼,实感其中趣味,故写此文,希与古典的朋友们共赏。

红楼总众女子中,我最喜湘云,喜欢她的率真,她的洒脱,她的豁达。

雪芹先生让湘云第一次出场乃在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一篇文字中,而在二十九回中,宝玉与钗黛三人斗口之间便已带出湘云其人。

太君因见金麒麟眼熟,故问。

钗曰“史大妹妹有一个”黛则讽曰“宝姐姐别的事情上还有限,惟有在这些人带的东西上越发留心”,读至此,如不见后文,不知此文之妙,笔带双关,既活画出钗黛二人形象,又为后文打下伏笔,似此类之文,红楼中甚多,由此可见一斑,可知雪芹先生之胸中丘壑。

书归正文,呵呵,湘云第一回出场,人并不感其突兀,概因前之已伏之笔吧。

而后由贾母,王夫人眼中写出湘云之衣着打扮,再由宝钗口中说出湘云旧事,至此,一个有血有肉的形象便跃然纸上了,丝毫不费笔墨,却有如此传神。

到宝湘在书中的初会便是有一番景象了。

与宝黛初会比较看来,当真是妙极。

如此文字,似犯而不犯,似重而不重,又有几多。

而这位云妹妹当真是心直口快且俐齿伶牙,几个绛纹石的戒指换出的那一番道理,想来读者应记忆犹新吧。

直到玉卿挨打,宝钗赶蝇,龄官划蔷,湘云才结束了她的第一次小住。

此间数个故事,纷乱头绪,却从未有缺何人,象凭空消失一般,必在纷乱中有几笔点到,象宝玉挨打时,众人来看,便点了湘云一笔,宝钗赶蝇时,湘黛二人偶见,又是一笔。

如此又生出多少故事,至龄官划蔷后,湘云来辞,一切就顺理成章,总在乱中添置几笔,让人看后觉得简单而又有绪。

湘云二次来访,便是海棠结社后了。

若上一次雪芹先生要突出刻画湘云的性格,此一次则刻画湘云的才情。

两首白海棠诗写尽多少故事,而其中“却喜诗人吟不倦,岂令寂寞度朝昏”,“蘅芷阶通萝薜门,也宜墙角也宜盆”两句我窃以为便是其真实写照,再看她的菊花诗“萧疏篱畔科头坐,清冷香中抱膝吟”,“数去更无君傲事,看来惟有我知音”,“隔座香分三径露,抛书人对一枝秋”倘若陶彭令再生,也比慨然菊有此咏者,不枉矣。

再看红楼最精妙的一副百笑图中,也不乏湘云的身影,雪芹先生在刘姥姥二进大观园中写到“湘云撑不住,一口饭都喷了出来”如此这般,红楼中的人物性格便全部展露在读者面前,如此文字,试问古今小说中非红楼而谁有

好一副红楼百笑图,如见如闻。

待到湘云第三,四次来,便应是整部红楼梦中最热闹非凡的文字了“琉璃世界白雪红梅”“怡红院群芳开夜宴”等,如果说从前那两次只不过是湘云的一个剪影,那么此两回中,湘云便得到了一个升华。

在庐雪庵的联诗中,湘云的联句是最多的,在我看来质量也是最高的。

雪芹先生以如此笔墨将新到的宝琴,李纹,岫烟都给了读者一个大致的交代,如此便不感陌生了。

憨湘云醉眠芍药洇,在我看来是红楼中画湘云最美的一副图画,如黛玉葬花,宝钗扑蝶一般,湘云则是眠花了。

试想红楼众闺阁中,除却湘云,还有谁会如此酣眠,无拘束,无牵挂的醉卧于花阴之间。

在湘云的世界里,没有解不开的烦恼和忧虑,试问钗黛二人可有如此胸襟吗

所谓“是真名士自风流”,湘云便是这样的真名士。

“英豪阔大宽宏量,从不将儿女私情略系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

也许是胜极必衰的原因吧,此等繁荣文字的背后便隐藏了无限的悲哀,此后逐晴雯,死金钏,尤三姐自刎,尤二姐吞金,大观园从此便笼罩上一层阴云,再也没有散开,湘云此后再来,没有了从前的那种笑声了。

红楼便真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湘云的结局到底如何,雪芹先生没有写完,“云散高唐,水涸湘江”就留下一个想象的空间吧。

注:一说,湘云因麒麟由妙玉周全,最终与宝玉结为连理 一说,湘云夫婿卫若兰死后,史府抄家,湘云沦落风尘 红楼梦读后感 :只看八十回的《红楼梦》 后四十回是坚决不看的,不然会有想揍人的冲动。

实际上当年雪芹写到七十八回便已泪尽而逝(其殁于除夕万家烟火辞旧迎新之时,一代奇才破屋残舍中悄然西去,十年心血竟不得完稿,悲凉无奈之情,思之欲哭),后两回是其家人为了凑够八十回的整数,而把手稿增改之后加上去的,虽细节处尚有破绽,但到底是雪芹亲笔所写,所以与前七十八回不无吻合之处。

但高贼却用心险毒,所续四十回前言不搭后语,把一部惊世之作改成了言情小说,把一部愤世之著改成了对皇帝感恩戴德的颂德书,可恨可恶之极也。

研究红学之人都知道,原《石头记》共计一百零八回,以五十四回为分水岭,前半写盛,后半写衰,其中更以十二回为一小节,共九小节层层铺述。

第一回中瘌头僧所吟的那首诗“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这不仅指甄士隐元宵后失女烧房之劫难,更是针对贾府大族的畿语,“宁国府元宵开夜宴”之后便“诸芳散尽”,贾府每况愈下,贾赦与凤姐这两个乱世枭雄,一在外以势欺人、图宝害命,为夺几把扇子不惜逼人家破人亡;一在内机关算尽、飞扬跋扈,为图敛财不惜收赃放贷,甚而逼死尤二姐,杀张华未遂。

原《石头记》中这些均是埋下的隐患,贾府被抄、族人流放十之七八都是这两个种下的恶因。

而另外的十之二三便是风行于康熙末雍正初的“党争之祸”了。

现在就算不了解清史的人看看电视也知道那段党争是怎么回事,实在不晓得想想《康熙王朝》和《雍正王朝》就都有了。

而雪芹的家史我想喜欢《石头记》的人都略知一二,祖上是顺治时期的包衣奴才,入关后因功(如焦大之流)被封江宁织造。

曹家向来与大阿哥走的甚近,允仍乳母之子便常向其索要零用,谁不知道这皆是奉了大阿哥命。

雍正登基整风肃党,以长期亏空之名将曹家抄没,并勒令偿补亏空之银,是以曹家从此不振(见《清类碑钞》)。

雪芹出生时,已从十数年前的大劫中缓过劲来,家道虽不如当初大富,也是小康之家,他实未曾经历这次大劫。

但这次劫难对他的影响却不小。

书中贾政怒打宝玉,斥责他的那段“杀父弑君”的惊人之论便是作者不满于康熙末的党争,以及忠顺王府索要戏子等文字也是揭露了朝中党争无一日可息的事实。

贾赦一意孤行用义忠王坏了事的板子(一道存逆心就可参倒)、贾母珍藏了半辈子令人诞羡的“慧纹”(元妃省亲点的“豪宴”一出,便是为求“一捧雪”而害人的故事,此伏笔也)、元春于深宫中明争暗斗的嫔妃生涯(“乞巧”一出,为唐明皇与杨贵妃的爱情故事,亦伏元春之死蹊巧之笔,以上见《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这种种在极盛时发生的隐患便是贾府败落的根源,相较之下凤姐贾赦面上看他们占了十之八九的原因,其实不过是那十之一二的导火索罢了。

五十四回之后,贾府步步下坡路,虽然也有“寿怡红夜宴群芳”的绵绣文字也不过是衰败前的回光反照,而这寿怡红宝玉的生日便是四月二十六(见《红楼梦新证》),也是雪芹自己的生日。

夜宴群芳名为过寿,实为群芳饯行,这满园春色终归是要这位“绛洞花主”来饯行送别,自此后“群芳散尽”。

《石头记》的伟大不是在于书中安排了各种伏笔,也不在于对于贾黛的爱情故事描写的如泣如诉,我认为在于一部书集合了各种前所未闻的写作手法(见拙作《大话石头记与金庸小说》)以及情节安排的天衣无缝,原一百零八回《石头记》最后公布了第五回中玉兄梦中所见的正钗副钗又副钗的花名全册,名曰“情榜”(见《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共计一百零八名女子,针对梁山一百零八好汉而来(见《红楼梦新证》),最让人钦佩的不在于一百零八人的描写绝不落俗,在于结局时的乾坤大颠倒,主为仆,仆为主。

尤二姐事败后,凤姐未休之前,被迫“执帚庭役”,干的活儿和粗使丫头一般,而平儿扶正,成了凤姐的主子;刘姥姥为报凤姐儿之恩,千里寻女,找到已为歌妓的巧姐儿,倾其所有把她赎回,配给板儿;惜春、五儿皆出家为尼;香菱被金桂逼死,而金桂不知被什么人逼死也死于非命;宝钗嫁于玉兄,家败后发配宁古塔,半路上死于难产,被草草埋入雪中;袭人在未抄家前被迫离开贾府,嫁于蒋玉函,麝月顶替其位置成为大丫头;贾雨村因助赦行凶、行私枉法被革职发配,而拼命参倒他的正是被他发配的小沙弥;小红被卖之时巧遇贾芸,嫁与其为妻,夫妇二人遍访贾家之后,终于在破庙里找到被恩赦的宝玉,此时宝玉已沦为更夫,“苫席蔽体,苦咽酸齑”,没有衣服只有一张席子遮体,白天不能出去只能晚上打更,同来看望的还有刘姥姥;黛玉早在抄家之前便已投水而死,湘云也投水自尽但被救起,身为罪官家属,当作女奴贩卖至若圃家中(这若圃便是“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正主儿,他拾到了湘云丢失的麒麟并还给她,大观园那次玉兄丢湘云拾,是假丢,这次才是真丢),小红夫妇访得后,千方百计赎出,送到玉兄处让二人成婚,经历这一番生离死别、沧桑巨变,两个幸存者归结了这篇石头上的文字(见《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红学研究期刊》诸文及《红楼梦新证》)。

这部写尽人间繁华、荣辱悲喜、沧海桑田的惊世奇文却被高贼篡改的面目全非、一塌糊涂,由于他的胡编乱造,致使前八十回文字无着无落,需知雪芹笔下无一句闲文更无一字多余,就连馒头庵前那个在宝玉秦钟面前纺纱的农家女以及宝玉去袭人家时遇见的那个红衣女孩,在后文都有着落,数十万字的巨著呀,却安排的如此紧凑有致、丝毫不爽,即便高贼篡改至此也难掩其日月之辉。

后人模仿雪芹手笔者甚多,其中以《老残游记》最为成功,虽只学得笔法之一二也名声大噪;而金庸在小说中也运用了等等手笔,果然独步武林…… 后人只知《石头记》驰名三百年,却未必真正了解其伟大之处,雪芹生前辛苦,死后孤独。

5纵观历史朝代,前尘滚滚、后世硝烟,我们历代经历生存都逃脱不了情感的洪潮。

然后红楼,则成了历史中的一叶典型的情感扁舟。

它成为了古代情感的终始递接到现代情感的开端,成为了情感史的递接桥梁。

现在有多少人都在研究红楼,但是仍然参悟不透其中的高深与妙绝。

它让我们看到了古人对情感的激烈执着、凄怨哀美,在强有力的精神推动下展现了他们对爱情 在精神力上的质感。

我们看到的是镜中花、水中月,月朦胧、鸟朦胧的神秘情感境界。

他们那种精神上、肉体上的迷离情感,都含蕴着自己的愚蠢,封建思想的禁锢使得他们 都成为了爱情的奴隶、历史情感中的悲剧角色。

人与人之间充满了疏离和冷淡。

转身走开,徒留下的却是自己那苍凉、惨痛,甚至是可悲、可怜的脚印。

他们在自己的世界和时空中表演着自己绚丽却也不失味道的情感。

即使遗憾,却拥有了自己精神上的灌溉;即使可悲,却拥有了自己精神上的寄托; 即使可怜,却拥有了他人后世的同情与怜叹;即使成为历史,却也拥有了后世人无尽的膜拜与赞叹。

转眼现在我们的这个繁荣、快速进步的现代社会。

我们以为我们很快乐,我们以为我们很幸福,我们以为我们 这样,就什么都比古代的一切还要完善。

也许,我们满足了物质的给予;也许我们满足了现在都市的喧嚣;也许 我们满足了周遭环境的科学与现代,可是我们却不知道,也许我们在精神方面却是贫瘠的、荒凉的。

我们有充实的科学知识,我们有古人根本不可有的见识,但是也许我们没有古人那种可以灰肥湮灭般的爱情真理。

也许是我们没有勇气去体验那种大悲大喜的、跌宕起伏的情感。

也许爱情的悲剧存在于每个时代。

痴也好,傻也好,所有一切的轰轰烈烈和遗憾惋惜都成为了历史潮流中的一点飞灰。

樯橹灰飞湮灭般的痴缠恩怨都在历史的前进中被我们叹颂。

每个时代都有自己不同的际遇和悲剧,歌功颂德和情感悲剧 都是历史中不可少的一个点缀体。

〈红楼梦〉在我看来是一部复杂、高深、抽象的文学巨作。

书中的痴男怨女都在爱情 光芒的笼罩下演绎着自己人生的悲和喜。

然而每个时代都有它自己的悲剧,只是情感悲剧的方式会过去,可是情感与悲剧却 不会流失,他们有他们自己的生活空间,也有自己的情感悲剧与体验。

转眼看看我们自己,也许我们也有自己的悲剧 历史可以观看,也许在发生,也许已经发生,只是我们都没有完全的看到红尘中情感悲剧的颗粒的漂移。

纵使黛玉和宝玉生存在了一起,但是也许他们过不了历史考验的每一天,在不同的历史角度观看也有着不同的结局。

注定在一起的情感也许是在给予机会给他偿还,缘分就是这么微妙不可言,无论前生前世是谁欠了谁,今生今世是谁来报答谁, 情感的冲击和铭刻都是人生中不可磨灭的烙印。

文中语言的精细、优美、哀怨,让我们不但体验了书中人物的凄凉与哀伤,也让我们体验到了文中描绘景色的华丽唯美 和书中字里行间的古典美。

用三至五句话总结中国结读后有感

中国结读后感 老妈酷爱手工制作,节假日在家翻到了一本《中国结》我本是闲来无聊随便翻翻,却不想越看越有味儿。

结作为一种装饰方式,始于唐末,盛于明清时期。

“脚丝结龙凤,镂彩织云霞。

一寸同心缕,千年长命花。

”在明清诗句中结艺已到了“织云霞”的地步,足以可见结在当时的流行盛况。

每一个结从头到尾都是用一根丝线编结而成。

一根数尺长的彩绳通过编、结、穿、缠等多种手法,按照一定的章法循环复叠,连续不断的编织成结。

这样的编法,深刻体现了结所代表的团结、力量的内涵。

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为整个中华民族所痛心,但是这次灾难也是对整个中华民族的考验

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读后感,一千字

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每当这首《临江出现在我的视野里,耳畔就仿佛响起古典剧国演义》中杨洪基那深沉而雄浑的音调,令人神往,令人神思。

心底平静的湖面也泛起美妙的涟漪,思想也像插上了翅膀一样随着歌声穿越千年时光,去追溯令人向往的历史……而这,都缘自《三国演义》——心中永远的经典。

《三国演义》是一部历史,一部详尽而宏大的历史。

它记载了从东汉末年黄巾之乱到公元280年约110多年的历史。

它以陈寿着《三国志》为模板,经过作者罗贯中大胆的艺术创作而完成的,使高深难懂的正史以一种生动、有趣、贴近生活的艺术表现形式展现在广大群众面前,并为人民所喜爱、传颂。

《三国演义》又是一部小说,一部内容丰富蕴涵深刻的小说,作者匠心独运,以生花妙笔勾勒出桃园结义,过五关斩六将,火烧赤壁,借东风,长板桥等一系列生动的故事,为妇孺皆知。

它妙趣横生的文字,以及驰骋于神出鬼没境界的畅快深深地打动了我,而它也成了我心中永远的经典。

《三国演义》被学者们列为“四大名着”之一,而它也确实无愧于这一美誉。

翻开它,就犹如展开了一幅巨大的历史画卷。

作者并不华丽却十分准确的文字就像点点笔墨给这幅画卷描绘出朵朵奇葩,使每一位读者都深深陶醉于其中。

这里既有鼓角铮鸣,硝烟弥漫的战场,也有文臣武将争权夺利,勾心斗角的纷争,也不乏风花雪月、情意深长的爱情。

引人入胜的情节让人忘却了这是在述说历史,而分明是在娓娓地讲述一个个美丽而动听的故事,我想这大概就是经典之作与众不同之处吧。

然而使《三国演义》更让人觉经典绝妙是在于它的战争前后经过的细致描写和塑造人物形象方面的独树一帜,这恐怕是包括《史记》在内的其它史书望尘莫及的,譬如赤壁之战,战争的起因是刘备兵败,曹操妄图吞并吴,诸葛孔明舌战群儒,智激周瑜抗曹是事情的经过,而后孙曹对峙,巧施连环计,火烧战船这一连串惊心动魄的情书掀起了故事的高潮,最后又以曹操兵败,关云长义释华容道这原本出乎人意料却又让人欣然接受的结果圆满地叙述完了这宏大的战争。

而在人物塑造方面,更可以看出《三国演义的独到之处,刘备的仁德,张飞、赵云、许诸、典韦的勇猛,鲁肃的憨傻都被描写得淋漓尽致,而“宁可教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的曹操的阻险毒辣,“安居平五路”运筹帷幄诸葛亮的足智多谋,还有“降汉不降曹”“义拔云天”关公的忠义凛然更是被刻画地入木三分,读完《三国演义》,掩卷沉思,满脑是那杀声阵阵的战场,个个人物形象栩栩如生,不禁佩服作者自然流畅的文笔和巧妙的构思。

那种宏大而一气呵成的气势,使人读完有种无可名状的快感,深深地感受到经典之作无法抗拒的魅力。

寇第斯曾说:“书籍乃世人累积智慧之不灭明灯,”读三国,就时刻能感受到它的光辉带来的温暖,它字里行间蕴含着一股震撼人心的力量。

读三国,让人深刻体会到它透露出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匡扶社稷,兼济天下”的思想。

这种思想与我内心深埋的理想交织、碰撞,产生共鸣,激荡出串串亮丽的火花,鼓励我为实现生命的价值而拼搏、前进……《三国演义》,一部丰富而深刻的巨作,仅凭我的三言两语又怎能细说?如今,硝烟散去,英雄不在,千年古事已俱付尘灰,只剩那“暗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古鼓角铮鸣”的淡淡哀伤。

但心中永远的经典——《三国演义》却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忘。

有人说:“每一本书,都象一盏奇特的灯,不过它照的不是黑夜,而是求知者的心灵。

”而《三国演义》更是一盏灯,一盏明亮而永不熄灭的灯,它不仅照亮了我的心灵,更照亮了我的人生。

中国四大名著读后感1000字——《水浒传》读后感1000字《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我借助这个假期把这本描写人物的性情

《余光中》中国结

读后感

着急

既然是读后感那肯定要写自己真实的想法我们不是你,所以不知道你在想什么

读完一本书后怎样写读后感想

《鲁滨逊漂》读后感 《鲁滨逊漂流记》述了主人滨逊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遭暴风雨的袭击,除他外,其他人全部遇害。

他被漂到了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

他的心中充满了无助及孤独,不知道该如何在这个孤岛上生活下去,但是他却又不断地安慰自己,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克服了无数的困难,把自己的生命延续下去,并且找到了许多生活的乐趣,在他渐渐淡忘要回到文明社会中去的时候,他却得到了获救的机会……在故事中,坚强不屈的鲁滨逊凭着自己的努力和在废船上找到的工具,在荒地上建起了住所,种起了麦谷,还饲养了动物,完成了生活基本所需。

他在这个过程中也遭到了困难和挫折,付出了辛勤的劳动。

例如,他那个有两层围墙的房子差不多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才建成的;他在第一次播下大麦和稻谷的时候,由于播种的时候,这些宝贵的存货就浪费了一半;为了挖几个地窖以备贮存淡水,鲁滨逊又辛辛苦苦干了几个月,为了做一个能煮汤的锅,他绞尽脑汁,尝试了多种办法,也失败了无数次,才研究出制作方法;但是,这一切的困难都被鲁滨逊坚韧不拔、永不放弃的精神征服了。

这个孤岛上的每一样鲁滨逊亲手制成的东西,都凝聚着他所有的心血,他也会因为每一个小小的成功而高兴的无法形容。

每当我看到这些片段,我内心中的感觉简直不能只用一个“佩服”所来形容,我真真正正地被鲁滨逊征服得五体投地。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大开了一次眼界,也让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

只要我们像鲁滨逊一样,在困境面前毫不退缩,有他那种不畏困难的精神,在绝境中有求生的信念,有什么事情我们不会成功呢

又有什么事情能比鲁滨逊的遭遇更糟呢

现在的我们就像生活在温室里的花朵,没有经受过人生真正的挫折,只有经历过磨难,才能成就一个真正坚强的人。

这就是《鲁滨逊漂流记》告诉我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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