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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的觉醒读后感

时间:2019-12-20 08:17

觉醒读后感

[觉醒读后感]文化的发展,文明的发生,都离不开人的参与,人类精神觉醒在人的发展过程中举足轻重,觉醒读后感。

对于哲学、思想、学术和文化,可谓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未有统一的标准。

看过刘家和的《论古代人类精神的觉醒》一文深有感触,他似乎将雅斯贝斯的轴心期理论加以概括,升华出了深刻的主题。

刘家和用三个部分系统论述古代人类精神觉醒这一问题。

第一部分是作者个人对古代人类觉醒的内涵的理解;第二部分是综合地分析公元前八世纪——公元前三世纪的那次古代人类的精神觉醒的条件;第三部分则是具体地比较分析了古代印度,希腊,中国的人类精神觉醒的特点。

通读全文,我们就会对对其观点有一定的思考与不同程度的认同。

关于 人类精神觉醒的概念,刘家和指出是人类经过对自身存在的反省而达到一种精神上的自觉。

可能很多人会将精神觉醒仅限于觉醒的层面,即简单地认为是人类的反省、反思、思考,或者说是一般的认识,至于对反省、反思、思考及认识的内容就不会太关注,也不可能思考的太深入,更不会考虑到这种反省及认识的层次感,当然也就对觉醒的内容的认识达不到一定的高度。

因而,刘家和用三个层次的反省使我们认清了这一概念。

首先,要反省人与自然或天的关系,达到关于自身对外界限的自觉,也就是人能将自己从自然界中辨认出来;其次,要反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达到关于自身内部结构的自觉,也就是人要认清自身的内部结构;再次,要反省人的本质或人性问题,达到关于自身的精神的自觉。

在这里强调的是,只有实现前两个层次的反省,才能最终达到精神觉醒的层次——对人性问题的反省与自觉。

这就体现出一种哲学倾向,也正如文章开头作者提到的:在中国,印度,希腊等地首次出现了许多哲学家,人类开始了对自身的反省,其精神的潜力遂得以充分展开。

可见,作者肯定哲学在人类精神觉醒中所起的重大作用。

哲学的相关概念也可帮助我们更好的理解:哲学,作为人类知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特征是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智慧性因而也具有更广泛而深刻的指导意义。

哲学史也就是人类对包括自然、社会和人类自身在内的整个世界的最普通、最一般的规律的认识发展的历史。

正如列宁所说:简略地说,就是整个认识的历史。

(《哲学笔记》)诚然,这也是雅斯贝斯的轴心期理论首先表现出的一个特征,即涌现出众多的先哲。

在中国诞生了孔子和老子,中国所有的哲学流派,包括墨子、庄子、荀子和诸子百家,都出现了;印度出现了《奥义书》和佛陀,探究了一直到怀疑主义、唯物主义、诡辩注意和虚无主义的全部范围的哲学可能;在伊朗,祆教创始人琐罗亚斯德提出了一种挑战性的论点,认为宇宙的过程和人世的生活属于善与恶之间的斗争;希腊也贤者如云,有诗人荷马、哲学家巴门尼德、赫拉克利特和柏拉图等。

这些名字标志着人敢于依靠个人自身了。

哲学家首先出现在世界上,他们象征着人在自己身上发现了最根本的源泉,人以自己内在的世界来抗拒整个外在世界,借此他可以超越自身和世界之上。

出现了先哲,有了哲学,人类精神觉醒便开始了。

此外,在第一部分中刘家和还通过分析原始时代和文明时代早期的社会条件,界定了人类精神觉醒的具体时间,即公元前八世纪——公元前三世纪,再具体点提到:公元前六世纪希腊的泰利士,印度的释迦牟尼和中国的孔子的出现。

这是人类系统的哲学思考的开端,也是人类精神觉醒的明显标志。

刘家和和雅斯贝斯都认为:原始时代无精神觉醒。

刘家和用两例来证明:一是,原始的图腾制度,它使人类把非人类的异物视为自己的同类,这说明人还没有从自然中分离出来;二是,原始的社会组织——部落,它使人类把本为同类的其他人视为异物,这又说明人对自己的内部结构还没有清醒的认识。

这两方面恰恰对应人类实现精神觉醒的前两个层次,既然前两个层次都没有实现,如何能达到人类的精神觉醒呢

作者同样又认为:文明早期无精神觉醒。

文明时代虽伴随着生产的发展,城市的兴起,国家的产生,文字的出现等等,而恰恰这些也是人类精神觉醒的必要条件,但却不是充分条件。

因为这一时期,生产虽有发展,但却没有发展到一定程度;城市遂兴起了,却没有起到一定作用;国家亦产生了,但早期国家发展并不充分,血缘与地缘组织仍然并存,国家还处于一种过渡阶段;文字出现了,却没有关于人类对自身反省的记载。

所有这些,都决定了原始时代(史前时代)与文明时代早期人类并没有出现精神觉醒。

正因为史前时代与文明早期不具备这样那样的条件,所以作者在第二部分着重介绍人类精神觉醒的条件。

刘家和通过具体分析比较古印度,希腊和中国的实际情况,总结出的条件有三:其一,这一时期铁器广泛使用,经济空前发展,扩大了人类对自然的开发深度和广度,也扩大了人们在地区内和地区间的往来,从而使人有可能由原先的狭小的活动范围和狭窄的眼界中解脱出来;其二,约公元前八世纪以后,印度,希腊和中国都经历了一个血缘关系削弱或解体的过程,血缘组织的解体,使人们得到难得的自由,从而越来越注重个人的存在价值;其三,公元前八世纪以后的几个世纪中,印度,希腊和中国都曾有过小邦林立的状态,邦与邦之间存在着种种矛盾和冲突,争霸战争频繁不断,读后感《觉醒读后感》。

这种形势下,一方面为赢得战争,各国都会不择手段,重用一切人才,当然也给了广大知识分子以难得的机会,因而相当于古代哲学家的人士应运而生;另一方面,战争引发了种种社会矛盾,为了解决各种矛盾,人们不得不注重精神上的思考,关于人性问题的探讨也就理所当然地浮出水面,成为人类精神觉醒的标志。

通过这些条件的分析,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也正如雅斯贝斯所说的:轴心期事件事实上是一个关于人类内部的新起点,而不是关于人性整体的共同发展的问题。

(《雅斯贝斯:《历史的起源与目标》》它只涉及少数区域。

轴心期并非人类进化的普遍阶段,而是一支独特的历史分叉过程。

(同上)通过总结古代印度,希腊和中国三个古文明的共同条件,我们也清楚了为何人类精神觉醒偏偏发生在这个时期的这些地区,而在其他地区其他时间却没有发生。

(如古代埃及,两河流域,皆因条件不具备,且深受传统所限而与精神觉醒无缘。

)最后刘家和比较分析了古代印度,希腊和中国的人类精神觉醒的特点,分别加以论述。

在人与自然或天的关系研究上,印度形成宗教研究的传统,希腊形成科学研究的传统,中国则形成人文研究的传统;在人与人的关系研究中,印度佛教主张无差别的平等,古希腊学者揭示人类平等中的内在矛盾,而中国儒家则以具有礼的形式的仁使现实的有差别的仁同一起来;在人性问题上,古印度将人理解为宗教的动物,古希腊将人理解为政治的(城邦的)动物,而古中国则将人理解为伦理的动物。

从这一部分的比较中,我们对三种古文明的精神觉醒的不同特点一目了然。

对于异地同时发生的这次突破现象,特点却迥然各异,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而作者的分析阐述,也使我们用现代的眼光去审视这些特点,从而找到了古今的共通点,那就是古代人类觉醒带来的中西方文化上的差异。

在印度尤其重视宗教,不仅在研究人与自然关系中、在人与人关系上、人性问题上都离不开宗教的影子,因此古印度的这种精神觉醒造成的正是它的宗教性文化特征。

同理,古希腊是欧洲文明的摇篮,黑格尔说过:一提到希腊这个名字,在有教养的欧洲人心中尤其是在我们德国人心中,自然会引起一种家园感。

(《哲学史讲演录》)后世的欧洲文化都是在希腊古典文化的孕育下发展起来的,古希腊的精神觉醒形成的正是那种科学严谨的欧洲文化;而中国则依然继承几千年来根深蒂固的人文伦理传统思想,处处彰显中国特色的儒家人文文化特色。

《信仰与觉醒》读后感在《信仰与觉醒》一书中把康德列在黑格尔之后,这在中外学者中并不少见。

这样做实际上是把康德摆到了黑格尔之上的位置。

在反形而上学的氛围中,这是很自然的。

但我却不是太赞同这种做法。

尤其当谈到信仰时,我认为黑格尔还是应当摆到康德之后,后面可以再加一个波兰尼。

康德说,我限制知识,为的是给信仰留下地盘。

但他把知识限制得太过了,以至于只把自然科学作为科学,而人文社会科学则全部作为准科学或次科学。

新康德主义把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截然二分,就是这种做法的延续。

如果说近代经验主义(经验论)把物理学作为知识的典范,理性主义(唯理论)把数学作为知识的典范,那么我们就可以说,黑格尔是把人文社会科学作为知识的典范,尽管当时作为典范被公认的人文社会科学还不存在。

狄尔泰等哲学家的贡献,恰恰在于像康德为自然科学划定范围那样,为人文社会科学划定了范围。

信仰与知识的界限,由此才获得了充分的含义。

也就是说,信仰与知识的差别,不仅是信仰与自然科学的差别,而且是信仰与人文社会科学的差别。

马克思认为,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对立,实际上是由劳动和资本的对立造成的。

当劳动从属于资本的时候,人文社会科学必然会被从属于自然科学,而当劳动起而反对资本的时候,人文社会科学也会起而反对自然科学。

当劳动与资本的对立消除之后,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对立也将消失,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将成为同一门科学。

按照波兰尼的看法,不管能否消除劳动和资本的对立,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对立都应当消除。

至于信仰与知识的对立,在波兰尼看来也应当消除,因为任何科学,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人文社会科学,都以信仰为前提和基础。

这样,波兰尼就以另外一种方式回到了黑格尔。

黑格尔把宗教和艺术都作为绝对精神的一个方面,这表明,他混淆了知识与信仰的界限,实际上把信仰当成了最高的知识类型,而知识当成了信仰的最高形式。

这当然是错误的。

但实证主义者把经过狭隘理解的自然科学作为知识范式,并以此批判黑格尔,更加大错特错。

相比之下,马克思划分生活与意识,认为生活决定意识,而不是意识决定生活,然后把科学作为意识的升华形态,强调科学与生活的统一,这种批判才是真正有效的。

黄慧珍认为,马克思过分抬高了醒的作用,忽视了觉的作用。

这在终结论的意义上是正确的,在过程论的意义上是不正确的。

终结论意味着,共产主义(马克思把这之后的社会称为人类社会)作为醒的状态,与它之前的阶段(马克思称为市民社会)作为觉的状态,两者之间有一道截然分明的界限。

而过程论则意味着,共产主义与非共产主义之间,只是一个程度的问题,两者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

马克思一生既有终结论观点,也有过程论观点,但早期终结论色彩较浓,后期过程论色彩较浓。

表现在觉、醒关系上,马克思早年认为人可以完全进入醒的状态,后期则认为觉的状态会永远存在。

在必然王国和自由王国的关系中,马克思早期倾向于人类可以超越必然王国,晚年则倾向于必然王国永远存在。

马克思去世以后,马克思观点中的两种倾向分离开来,各自得到了片面发展。

这种分离和片面化产生了严重的后果。

马克思由此也遭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和错误的批判。

因此,今天我们需要做的,不仅是回到马克思,而且是对马克思本人的观点进行批判,表现在信仰问题上,是重新划分绝对知识与绝对信仰的界限。

就我本人的观点而论,我认为共产主义在终结论的意义上是不成立的,在过程论的意义上是成立的,终结论意义上的共产主义只能是一种信仰,而不可能成为一种知识。

只有过程论意义上的共产主义才能成为知识。

  〔觉醒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智慧与信仰 读后感 周国平

当然,哲学给人带来的不只是快乐,更有痛苦.这是智慧与生俱来的痛苦,从一开始就纠缠 着哲学,永远不会平息.想一想普罗米修斯窃火的传说或者亚当偷食智慧果的故事吧,几乎在一切民族的神话中,智 慧都是神的特权,人获得智慧都是要受惩罚的.在神话时代,神替人解释一切,安排一切. 神话衰落,哲学兴起,人要自己来解释和安排一切了,他几乎在踌躇满志的同时就发现了自 己力不从心.面对动物或动物般生活着的芸芸众生,觉醒的智慧感觉到一种神性的快乐.面 对宇宙大全,它却意识到了自己的局限,不得不承受由神性不足造成的痛苦.人失去了神, 自己却并不能成为一个神,或者,用爱默生的话说,只是一个破败中的神.所谓智慧的痛苦,主要不是指智慧面对无知所感觉到的孤独或所遭受到的迫害.在此种情形 下,智慧毋宁说更多地感到一种属于快乐性质的充实和骄傲.智慧的痛苦来自内在于它自身 的矛盾.希腊哲人一再强调,智慧不是知识,不是博学.再博学的人,他所拥有的也只是对 于有限和暂时事物的知识.智慧却是要把握无限和永恒,由于人本身的局限,这个目标永远 不可能真正达到.大多数早期哲学家对于人认识世界的能力都持不信任态度.例如,恩培多克勒说,人当然 无法越过人的感觉和精神,而哲学所追问的那个全体是很难看见、听见或者用精神掌握 的.德谟克利特说:实际上我们丝毫不知道什么,因为真理隐藏在深渊中.请注意, 这两位哲学家历来被说成是坚定的唯物论者和可知论者.说到对人自己的认识,情形就更糟.有人问泰勒斯,世上什么事最难,他答:认识你自己 .苏格拉底把哲学的使命限定为认识你自己,而他认识的结果却是发现自己一无所知 ,于是得出结论:人的智慧微乎其微,没有价值,而认识到自己的智慧没有价值,也就 是人的最高智慧之所在了.当苏格拉底承认自己一无所知时,他所承认无知的并非政治、文学、技术等专门领域, 而恰恰是他的本行--哲学,即对世界和人生的底蕴的认识.其实,在这方面,人皆无知. 但是,一般人无知而不自知其无知.对于他们,当然就不存在所谓智慧的痛苦.一个人要在 哲学方面自知其无知,前提是他已经有了寻求世界和人生之根底的热望.而他之所以有这寻 根究底的热望,必定对于人生之缺乏根底已经感到了强烈的不安.仔细分析起来,他又必定 是在意识到人生缺陷的同时即已意识到此缺陷乃是不可克服的根本性质的缺陷,否则他就不 至于如此不安了.所以,智慧从觉醒之日起就包含着绝望.以爱智慧为其本义的哲学,结果却是否定智慧的价值,这真是哲学的莫大悲哀.然而,这个 结果命中注定,在劫难逃.哲学所追问的那个一和全,绝对,终极,永恒,原是神的同义语 ,只可从信仰中得到,不可凭人的思维能力求得.除了神学,形而上学如何可能?走在寻求 本体之路上的哲学家,到头来不是陷入怀疑主义,就是倒向神秘主义.在精神史上,苏格拉 底似乎只是荷马与基督之间的一个过渡人物.神话的直观式信仰崩溃以后,迟早要建立宗教 的理智式信仰,以求给人类生存提供一个整体的背景.智慧曾经在襁褓中沉睡而不知痛苦, 觉醒之后又不得不靠催眠来麻痹痛苦,重新沉入漫漫长夜.到了近代,基督教信仰崩溃,智 慧再度觉醒并发出痛苦的呼叫,可是人类还能造出什么新式的信仰呢?

读后感200字左右

1.《老人》 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老人与海》,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

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

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2.《童年》 这本书是作者真实生活的写照,高尔基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了黑暗统治下的孩子从觉醒到长大的苦难历程。

阿廖沙是一个悲惨、可怜的小孩,他的童年是在外祖父家度过的,他的生活可不像我们现在这样幸福,充满阳光和爱。

他的外祖父性情暴躁,贪婪、自私;两个舅舅也很自私、粗暴,这些都在年幼的阿 廖沙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当时沙皇统治时期的困苦生活,让我知道了现在的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

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热爱生活,努力学习,用自己的能力和智慧把这个世界建设得更加美好。

3.《海底两万里》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海底两万里》,这本书非常有意思。

其中,我被《海底两万里》中的冰山这一节内容深深打动了。

他们在南极地区航行,在回来的路上,不幸被冰山困住,但他们用自己的智慧拯救了自己的生命。

多么惊心动魄的一刻啊

想想他们,在危险的情况下,他们头脑清醒,用智慧战胜了困难。

那我呢

我从小到大都很胆小,而且在困难来临的时候没有勇气去面对、去战胜它。

而《海底两万里》给了我一些勇气,我应该学习他们的那种不畏艰险的精神

《海底两万里》虽然只是一本冒险小说,但它却给了我许多的勇气,它让我勇敢地去面对现实,不能胆小怕事

《火印》每一章读后感

火印读后感(一燃烧  ——读曹文篇小说印》随感  山东寿纪教育集团 九年级 林文清  天边的红霞包裹着孤鹰翔飞的翼,刺目的夕阳光给青草镀了层厚重金,羊群洁白的绒毛变幻着深深浅浅的红,茫茫一片,有如流淌在草野上的霞海。

夕阳垂下,山头仅剩了残缺的半个圆盘,在那放羊娃高声的吆喝,和羊儿的绵软叫声中,回响着那渐渐远去,而越发分明的马蹄铮铮。

  自翻开《火印》第一页,我为其堪称壮烈的景物所震撼,薄暮朦胧中,炽热的光线仿佛化作了箭矢,对着广袤的草野“万箭齐发”。

从此我走上了那座山头,亲眼目睹了那场恶战,听到了那“咴咴”的嘶鸣。

那晚,牧羊娃抽断了羊鞭,满身伤痕,趴在父亲的肩头回望那匹雪白的马,他幼小稚嫩的眼神里满是骄傲,而他即将成长,在杀伐与刀光中成长,浸浴血且饱览泪光。

  那一天云翳阴沉了,炮声响起了,静谧安详的桃源被轰出了一个豁口,拦不住的日军洪流汩汩涌入,淹过了村庄。

在字里行间,通过真诚、真切的文字,我仿佛听到雪儿离开后,坡娃的哀哭。

丰富的心理描写,也让一个爱马如命、霸道专横的日本军官形象展现在我的眼前,他的征服欲,他军官的威严,燃烧,升腾,飘摇在他战胜、战败、死亡的路上。

而在日军粗暴血腥的行为里,在他们肮脏的精神堆里,却有稻叶的天真无暇,这是令我欣赏《火印》的一点。

中国人民眼中无恶不作、万恶不赦的日本鬼子中,也有人性的美好,有稻叶对马儿的无微不至,有河野不让稻叶上前线的对于纯真的保留,正是这些,让小说的情感趋于完整,使“人”的样子展现得更为完美。

  我忘不了那个瘦腿伤的小哥。

我爱他的斗志,我爱他的热情,他流血的伤口也喷薄着上战场的豪情。

也许,他决斗的信念来自于他看到那个拄着拐杖、独腿的娃,和他牵着的那匹良驹,他有军人的诚信,军人的执着,说活着回来,就活着回来,说胜利,就没有失败。

  “火印”,是烙刻在雪儿身上的耻辱,是耀目的对坡娃精神的折磨,却也是磨砺中成长的见证,是复仇后永存的战利品。

在坡娃与雪儿身上,我仿佛看到了中华民族无限的光辉,从苏醒到饱受折磨,到顽强拼搏,至今的伟大复兴。

雪儿的抬首,是民族的觉醒;冲破云霄的嘶鸣,是人们不屈的呐喊;坡娃的十七岁,是新中国的成立。

  在《火印》中,我读到了抗战民族的英勇无畏,看见了觉醒人民的壮志豪情,那泼洒的鲜血灌满了满地的炮坑,残损的骨架支起了倒塌的房屋,那是无数人类用骨血铺出的平坦大道,四处弥漫的、照耀的,是崇高的灵魂,是人性的光芒。

“多一个人读奥威尔,就多了一分自由的保证”,多一个人读曹文轩,就多了一份生命的敬仰

  夕阳落下,那远方升起的燃着白焰的火球,投射下皎洁的光,覆盖在暗色的草原上,羊群离去,牧羊娃的歌声戛然而止,他立在山头,眺望着,聆听着,那远处至高山峰上燃烧的黑影,仰首抬蹄,以悬崖勒马的绝美姿态,发出了“咴咴”的嘶鸣。

  (辅导老师:张冠秀)  火印读后感(二):耻辱与尊严  青岛桦川路小学 邹毓家  曹文轩所著的儿童长篇小说《火印》,为我们描述了一匹马。

它智慧、勇敢,它遭受耻辱,它奋勇抗争,最终赢得尊严。

  它的名字叫雪儿,是坡娃从狼群中舍命救回的一匹小马驹。

它泛蓝光的白毛,蓝黑色的四蹄,蓬松的长尾巴,赢得了村民的好感。

它和坡娃一家,还有小伙伴瓜灯和草灵,在野狐峪过着宁静的田园生活。

雪儿渐渐长大,变成了一匹健壮的骏马。

但美好终归不是永恒的,不幸终于来到——战争爆发了

  雪儿被日军强征走,身上被烙下了日本军营的火印。

日本军官河野看出雪儿是一匹良驹,想训练它成为自己的坐骑,但雪儿心中却还思念着野狐峪和坡娃。

它不肯屈服,顽强对抗着,最终沦为日军拉炮的战马,忍受着母子分离,遭受着种种凌辱。

与此同时,野狐峪也遭到了日军猛烈的炮火攻击,坡娃因此失去了左腿,也失去了父母、黑狗和草灵。

读到这儿,我似乎感受到,恐惧、愤怒、仇恨,在雪儿、坡娃和村民心中种下了一颗复仇和抗争的种子。

一次偶然的机会,坡娃带回了雪儿,可那枚烙在肩上的火印,成为了它终身的耻辱,使它在村民面前深深地低下了头,不再昂首嘶鸣。

我正在为此惋惜时,事态突然发生了个大转变。

雪儿成为了中国战马,奋勇杀敌,最后高昂着头,高声嘶鸣着来了个悬崖勒马,诱使河野掉下了悬崖,一雪前耻,赢回了尊严。

而后独自忍受着伤痛,跑进深山去寻找它的小马驹去了,我相信它们母子一定过着团聚幸福的生活。

  我很难想象一个十七岁的男孩,在亲人、朋友和陪伴他成长的如同伙伴的马都离他而去时的心情。

是失望

是寂寞

是悲伤

还是失落

但我相信,经受过耻辱经历的坡娃和村民一定向往着有尊严的生活。

  我也不忍去想一匹有尊严的骏马,肩上被烙下了一枚日本军营火印时的想法,但是我知道,残酷的战争给雪儿、坡娃和村民带来巨大的伤害。

  马有耻辱与尊严,人又何尝不是呢

  《火印》让我想起了当年处在水深火热中的中国人民,面对日寇的欺凌、虐待、烧杀抢掠,他们承受着巨大的耻辱。

卢沟桥事变后,中国军民开始了八年抗战,终于赢得了胜利,他们最终像雪儿一样高昂着头,赢回了尊严

  在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七十周年之际,《火印》造就了一段不朽的传奇,一个特殊岁月的印记,一曲铿锵的人性赞歌,它让我重新认识和领悟了耻辱与尊严

《你在为谁工作》读后感

哪部书的读后感呢

求2篇名著的读后感

呵呵,找了很多篇哦,都写得不错的,分一定要给我读后感 巴金,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优秀的现实主义作家。

原名李尧棠,字芾甘。

1904年生于四川成都一个封建官僚地方家庭。

写于1931年4月至1932年4月,是作者巴金积最初19年的生活经验写成的一部优秀的长篇小说。

正如巴金所说的:“是一部写实的小说,书中的那些人物都是我爱过或者恨过的,书中那些场面还是我亲眼见过或者亲身经历过的。

”长篇小说《家》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

作品中的高家是中国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缩影。

从表面看,高家“一家人读书知礼、事事如意”,家庭内部尊卑有序,礼法森严;但实际上,在这个大家族中处处都充满着激烈的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

为了争夺家产,陈姨太、克安、克定等打着维护家族荣誉和高老太爷的招牌,耍尽了花招。

他们先是闹“鬼”,吓死了老太爷,接着又闹“避血光”,害死了瑞珏;他们很清楚是军阀混战,导致商场被毁,但却硬逼觉新赔偿股票的损失,并且在老太爷尸骨未寒时大闹分家。

除此而外,这个封建大家庭挥霍奢侈的寄生生活,还造就了一代整日只会挥霍无度,过着穷奢极欲糜烂生活的“败家子”,这在高家“克”字辈人物身上显得尤为突出。

如高老太爷最喜欢的五儿子克定,不但嫖、赌、抽大烟、玩小旦样样精通,而且还骗取妻子的金银首饰去当卖,在外面私设公馆,蓄妓取乐。

作品还表现了以觉慧为代表的一代觉醒了的青年同这个罪恶家族的斗争。

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学生运动,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最后,他们真正敲响了这个封建大家庭的丧钟。

《家》是一部思想相当深刻的现实主义力作,作品通过以觉慧为代表的青年一代与以高老太爷为代表的封建腐朽势力的激烈斗争,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面貌,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腐败与黑暗,控诉和揭示了大家族和旧礼教、旧道德的罪恶以及吃人本质,并且揭示了其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

同时,作品还以极大的激情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以及他们与罪恶的封建家庭的决裂。

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

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

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读后感这本是刘珂宇“飘”到我这边的,看着它1000多页厚厚的一摞我就害怕,当时我还瞪了她一眼,什么不好“飘”,“飘”本这么厚的,我哪有信心哪有耐心把它看完啊

于是这本《飘》就被我搁在了床头,每天只是纯粹的陪我入睡而已。

直到前不久在家养病,看完了所有的杂志,无书可看了。

我突然想起了这本被我打落冷宫的《飘》,随便翻了几页,没想到这一翻便不可收手,直到我一口气花了三个白天把它看完为止。

《飘》的主题思想很多,写乱世中佳人的命运,写飘然而逝的美国南方文化。

主人公的思想和情感深受的影响。

战争改变了女人们,她们在战火和硝烟中守护着自己的土地, 她们勇敢,坚强,不屈服,因为“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如果读完让我感觉到的是压抑的话,读完《飘》让我感觉更多的是气愤和悲哀。

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

以往所看到的女主角要么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或者历尽艰辛但最终找到真爱。

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卫希礼和媚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礼而色诱媚兰的弟弟。

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

她的骄傲、贪婪、虚荣,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在后面的剧情中一一展现。

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

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了首位。

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色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

二十多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

平心而论我也有点同情郝思嘉,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或许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

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

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

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媚兰也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

可能这其中是出于对卫希礼的爱而爱屋及乌,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

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自己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

”——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

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 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骆驼祥子读后感 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它展示出一幅旧中国的真实图景,生活气息浓郁,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

好胜要强的祥子指望做一个“自由的洋车夫”,并与刘四爷的女儿虎妞成亲,不久虎妞难产而死。

拉车二强子的女儿小福子却对祥子产生感情,可是因穷困却不能他们结合。

当对未来充满希望的祥子来找小福子时,小福子已死。

好强的祥子最终也被吃人的社会吞没。

我仿佛看到了天桥、鼓楼、白塔,是牌楼、街道、小巷,是车厂、大杂院和熙熙攘攘的人群,这就是几十年前的老北京,但是这儿没有丝毫田园诗一般的快乐, 而是祥子的那双大脚马不停蹄地跑过大街,穿过小巷,烈日下,雨雪中处处有他艰难的身影。

兵匪的鞭子,杨先生的盘剥,刘四爷的臭骂,孙侦探的明抢,洋大夫的冷漠,这是一座千真万确的地狱

最后虎妞惨死了,小福子上吊了,老马头倒毙在街头,祥子也终于穷途潦倒,逐渐消失在一座城门洞里……这就是一二十年代北京底层广大劳动大众的生活,这逼真的描写让我体会到了人力车夫们不可逾越的悲惨命运,让我深刻地认识了“地狱究竟是什么样子”。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

小说通过祥子周围人物及人际关系的描写,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以及由他们织成的统治之网对祥子们的压迫与被压迫关系的一种变形反映。

骆驼祥子读后感2 这是一个可悲的故事,讲述了北平老城里活生生的一幕。

祥子,这么一个像骆驼一样善良老实又魁梧健壮的年轻人,在不幸的命运中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挫折之后,终于绝望了、沉沦了。

这是大作家老舍先生惯用的悲剧手法,在悲惨的剧情中灌入悲观的意识,使得我们读者也近乎绝望了。

作者在用自己感人的文字为社会底层的人民呐喊(与其说是呐喊,不如说是呻吟)。

由此我不禁想到作者本人——老舍。

他好像也是一个悲观人士,他的作品大都是悲剧,并且,都悲惨得叫人心碎,因为它们一悲到底,不给生活留有一丝曙光,唯一的美好只能在对往事的回忆中找寻,而现实里仅有的那一点希望也被他毫不犹豫地掐死了,他的这种“残忍”,却能在小说里巧妙地转变为社会的残忍,使得读者可以清楚地认识到社会的黑暗。

《 中讲述的一帮穷苦百姓,就是社会中一群白白被剥削的奴隶,他们在金字塔的底端也试着攀登过、努力过,但不幸的命运和腐朽的制度让他们的努力一次又一次地白费了,没有办法,没有希望,他们的心慢慢地死了,而他们的肉体也腐烂在沦丧的道德之中。

祥子,正是这芸芸劳苦大众里的典型。

他只身来到北平,无可依靠,但他要强,靠着自己强健的身子骨,拉车挣钱,挣钱买车。

可他几次买了车,几次又丢了,不是因为被抢就是因为遭勒索,还有苦于生计,被迫卖掉的。

祥子空有一身力气,却处处遭人欺负,别人不和他打架,却用枪、用钱、用权势、用悲惨的命运来压迫他。

他的身心倍受煎熬,可是没有人来体贴安慰他,他的老婆虎妞,是用计嫁给了祥子,虽然带给了祥子些财产,但是好吃懒做,还防碍祥子去挣钱,以至于让祥子过的日子比结婚前还苦。

她虽然是他的老婆,却不懂得相处,以至于祥子根本没有幸福可言。

不久,虎妞因难产死去。

邻居的女儿小福子愿意嫁给祥子,可是祥子财力甚微,便约好等祥子挣够了钱,再回来娶她。

于是祥子出去拉车,这时的他已经受尽磨难,别的希望都已经破灭了,但他还尚有一丝希望——小福子,他知道小福子是真正对他好的女人,是可以一起过上好日子的。

他现在拉车便也全依赖着这一丝希望。

如果这个梦想得以实现的话,那么这部小说也就是一部喜剧了。

可是,当祥子最终回到小福子的家时,那里已人去楼空,小福子的父亲因苦于生计,把她卖到了妓院。

然而,她就是沦为妓女,祥子也是愿意娶她的呀。

但是,天不随人愿,作者不随读者愿,当祥子赶到时,小福子已因为不堪忍受那妓女生活,上吊自杀了。

祥子悲痛欲绝,他心已死,因为所有的希望都破灭了,祥子也在这几年的折磨中浪费了青春年华,于是,他不思进取,渐渐流落成了一个狼心狗肺的街头混混。

整部小说语言生动,文笔刚劲有力,刻划出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

堪称老舍先生的代表作。

小说里充斥着的悲凉发人深省,故事离奇感人。

所以家喻户晓,已译成各种语言流传多国,在世界文坛都有极重要的影响。

这部小说里所说的事情,的确离我们现在有几十年了,并且也肯定有艺术加工,但文学总是来源于生活的,是千千万万百姓生活中的一曲。

通过它,我们至少可以知道:社会曾是那么的黑暗,希望曾是那么的渺茫,因为它毕竟就发生在不久前的中国,发生在这雄鸡病危的年代。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读后感——傲慢与偏见奥斯汀的,是一部又浪漫又现实的爱情故事。

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

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虑却充斥在文字中。

为自己家人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万分懊恼,达西也因此劝宾利先生离开 简,后来自己也是在较量之后万分矛盾的向吐露心事。

所以说什么是爱情

那种纯粹的感情,爱的不顾一切,单纯的洁白如雪的爱情是不是真如镜中花水中月,是不是只不过是人们心中的美好幻想和追求罢了,而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寻找二者之间的最佳平衡点。

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

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

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在伊丽莎白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己的感情,这样并没有给伊丽莎白抹黑,只会让我们看到一个真实理智的伊丽莎白,聪明理智的姑娘。

达西继承祖业,生活无忧无虑,在上流社会里也是受人尊敬,在那样的地位,一切的美德都不为过,慷慨大方,助人为善,这些东西无助与对他形象的丰富,对他倒是没什么评价。

从这个发生在英国的爱情故事,男主角和女主角,两人经历了很多的悲欢离合,终于排除了以前的误解,走到一起,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的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什么呢

--人性,尊严,爱情... 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

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容忍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该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不要在失去后才知道珍惜,为了幸福而勇往直前。

狼图腾读后感向我们展示了曾经美丽的蒙古大草原和草原人、草原狼艰难、丰富而又让我们觉得新奇的生活。

作者十几年的知青生活,使得这些故事读来娓娓动人,跃然纸上。

撇开一些极具争议的观点不谈,仅谈一谈我从狼身上感悟的一些东西:1. 认识自己的周围环境只有像狼一样熟悉草原,熟悉草原的声音,才能因势利导地运用各种战术来捕获自己的猎物,躲避敌人的攻击。

狼能利用大雪窝围捕黄羊群,能借白毛风的势全歼军马群,能利用地形给小狼崽选择最安全的洞穴,这些无不是建立在它们对草原环境极其熟悉的基础上。

而做事情也必须先沉下心来好好熟悉自己的周围环境,只有“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如果对工作环境都不熟悉,那即使你能力再强,也只能“龙游浅滩遭虾戏”了。

2.讲究策略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

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

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

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

人不是狼,狼的种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但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草原狼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

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己。

3.危机意识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也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

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就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

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

“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4. 勇气和血性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

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的自杀式打法。

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

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

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

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

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5. 团队精神读,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

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

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骚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

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

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哈姆雷特》读后感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

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

就人物性格的内在表现来看,《哈姆雷特》是最令人觉得扑朔迷离的,或者说是最富于哲学意味的。

其中如父王为恶叔所弑,王位被篡,母后与凶手乱伦而婚,王储试图复仇而装疯卖傻等情节,均可见于古老的北欧传说,特别是丹麦历史学家所著的《丹麦史》中。

这些尘封已久的原始资料,本来只记载着一些粗略的情节和苍白的姓名,毫无性格于动作可言,但是在莎士比亚的笔下,读者却发现自己生活在一群鲜活的人群中间,几乎和他们休憩相关,祸福与共。

特别不可思议的是,其中出现了一个几百年来令世人叹为观止而有莫测高深的光辉典型。

围绕这个主人公,可以提出很多问题。

例如哈姆雷特是真疯还是假疯

这个性格的典型意义在哪里

这些问题都不是单凭剧情就可以解决的。

要充分认识和正确评析本剧的中心人物,必须全面照顾他的性格和环境相矛盾的复杂性,认识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

实际上,哈姆雷特的尴尬在于以一个纤弱而又明达的心灵肩负着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称的重任。

用歌德的说法:“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

”哈姆雷特,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

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

正是这样,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他提出这个问题正是哲学的基本命题。

因为刚刚发生在他身上的这些事引发了他对人生哲理的思考,在他的人生中诸事顺逆的时候,他是不会考虑到这个问题的,那时他看到的只是人生的光亮面,那时的生活无疑是美好的,而现在,突如其来的这场悲剧迫使他正视生活阴暗的一面和人性丑陋的一面。

可以说,哈姆雷特对人生中阴暗的那一面还是有比较深刻的了解的。

过去他对这一切只是视而不见而已。

如今残酷的现实迫使他面对这一切。

他预感到,自己已经被不可避免的拖入到一个悲剧的命运中。

如果他父亲真是被害死的,那么为父报仇就成了他一生中不可推卸的使命。

而他的敌人又是当今的国王,要想杀死他,肯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无论多么困难,杀父之仇是不能不报的,而他当前的任务是要想出一个巧妙的办法来核实他的叔父是否杀害了他的父亲。

阴谋,暗算与残杀,这些是违背哈姆雷特善良纯真的本性的,但又是他复仇的使命所必须的。

处在人生中花样年华的哈姆雷特背上了沉重的复仇使命,心中整日充满仇恨,使他内心阴暗而沉重,他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痛苦的深渊。

对于死亡的“重重的顾虑使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的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的。

失去了行动的意义”。

哈姆雷特在生死问题上的疑惑也预示着他在未来复仇行动上的犹豫不决,放过了一个轻而易举的复仇机会。

那仅仅因为在复仇祈祷的时候,杀死他有可能使他进入天堂,那就太便宜了他。

这一段心理活动的描写表现了他对人生无法解答的根本问题哲理的思考,这个问题可以说对整个人类,都具有普遍的意义。

斗罗大陆读后感100字

斗罗大陆读后感300字(一) 斗罗大陆》是一本少儿科幻类的长篇小说,它的作者--唐家三少,更是写过许许多多这样的小说,很受青少年的喜爱。

《斗罗大陆》这本书我以前只是听说过,但我们班的王崇兆带来了一本《斗罗大陆》。

每节下课都不和我们玩,一个人在位子上看着书,除了上厕所以外,他就没动过一下。

我轻手轻脚地走到他身边,我只看了几行,就入了迷。

我发现他在看我,我就想让他借我看看,可他死活不同意,我也只好放弃了。

回到家以后,我每天就缠着妈妈买,妈妈没有答应。

自从我借到斗罗大陆我就废寝忘食的看,里面的故事曲折离奇,惊险吓人。

有时让我心跳加速,有时让我泪珠纷纷。

我看完了一本就想看第二本。

《斗罗大陆》是本好书,不信你可以找来读读,保证你喜欢。

斗罗大陆读后感300字(二) 花了整整半个月、读完了老三经典之作斗罗大陆,真是满腹感慨,虽然最后老三还是没解释唐三是怎么穿越到斗罗大陆去的、但这本书的独特设定,充满趣味的情节,凸显的人物性格真的很吸引我。

唐三、主角唐三是一个少年老成的人物,但并非是厌世者,而非常机敏,他的智慧简直天下无双,他也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对自己的亲人,朋友,他帮助时从不犹豫,而对待武魂殿的人时也从来不会手下留情,最后,他一次次的死里逃生,一次次的锻炼了他冷静的性格和聪慧,最终,终于被海神和修罗神两位大神看中,并培养成了他们的传承者,打败了天使神与修罗神,并拯救了属于自己的那个斗罗大陆。

小舞、第二主角,唐三的老婆,她并不是一个人类,而是由十万年化形而成的,但她依旧喜欢上了唐三,并为了他,自己牺牲了自己化为一个十万年魂环,让唐三逃走,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她也终于和唐三厮守在了一起。

斗罗大陆读后感300字(三) 斗罗大陆是一部科幻小说,和哈里波特差不多,但他没有魔法,没有斗气,没有武术,却有神奇的武魂。

武魂有动物、有植物、有器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个武魂。

斗罗大陆的主人公是唐三,他很倒霉,因偷学内们秘籍,跳进了一个很可怕的断崖,从断崖上丢一块石头去等十九秒才能听见声音,可见断崖相当高。

唐三从上面跳了下来到了另一个世界就是斗罗大陆,唐三在斗罗大陆上是有两个武魂的一个是废柴,另一个却可以逆天,不管面临什么困难他都勇敢的走了下去。

斗罗大陆让我感到不一定战胜别人是胜利,只要你做一件事永不放弃要坚持,就表明你已经胜利。

斗罗大陆读后感300字(四) 《斗罗大陆》的作者是唐家三少,准确来讲,这样奇幻的书,都是高年学生级喜欢看的,可是我却看得爱不释手,有声有色。

整册书讲的大概的内容是这样的:唐门外门弟子唐三,因为偷学了内门的绝学,而被唐门排斥,但在跳崖明智时穿越到了另外的一个世界,一个属于武魂的世界斗罗大陆。

斗罗大陆里没有魔法,没有斗气,也没有武术,但是却有神奇的武魂,这里的每个人,都会在自己6岁的时候,到武魂殿来给自己的武魂觉醒,武魂有植物,有动物,有器物,它们可以辅助人们的日常生活,还可以用来战斗。

而其中一些特别出色的武魂则可以拿来修炼,这一个职业,是斗罗大陆上的最重要的也是最为强大的职业-魂师。

魂师的职业等级有魂士、魂师、大魂师、魂尊、魂宗、魂王、魂帝、魂圣、魂斗罗、封号斗罗、百级成神。

当唐三穿越到这个世界来的时候,就在这里重塑了唐门之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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