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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真安静读后感300字

时间:2019-06-20 16:23

春老舍的读后感300字作文

老舍写济南,首先推一组散文,共七篇,总:《一些印象》。

在《一象》里,老舍用了一乎诗的语言,把一个遥远的如梦如幻的中古老城,整个地由远而近地推到读者面前: “设若你的幻想中有个中古的老城,有睡着了的大城楼,有狭窄的古石路,有宽厚的石城墙,环城流着一道清溪,倒映着山影,岸上蹲着红袍绿裤的小妞儿。

你的幻想中要是这么个境界,那便是个济南”。

“请你在秋天来。

那城,那河,那古路,那山影,是终年给你预备着的。

可是加上济南的秋色,济南由古朴的画境转入静美的诗境中了。

这个诗意秋光秋色是济南独有的。

上帝把夏天的艺术赐给瑞士,把春天的赐给西湖,秋和冬的全赐给了济南”。

“那中古的老城,带着这片秋色秋声,是济南,是诗。

” 这个济南“印象”,不仅酷似一幅写意的宋人水墨山水,而且也颇像一幅印象派的现代油画。

老舍不仅写了济南的秋天、济南的冬天、济南的夏天,还在《春风》中写了济南的春天,春夏秋冬,四季更迭,光影驳离,色彩斑斓。

为了凸现济南独有的魅力,扩展读者想象的空间,老舍不仅信手拈来瑞士、西湖与济南作对比,还不断请出伦敦、芙劳那思(意大利)、南京、北平、青岛等城市与济南相映衬、相参照,使画面的意境更加幽远。

诗云:四面荷花三面柳,一城山色半城湖。

写济南,不能不写济南的山和水。

老舍似乎天生对山有一种由衷的亲近,对水有一种深切的景仰。

他的散文中对济南山水的描写,如其说是写,不如说是在“读”,是相看两不厌的“对话”,就难怪是那么鲜活,那么灵动,那么传神,那么富有人情味了。

请看看老舍是如何写济南的山的吧: “济南是抱在小山里的;到了秋天,小山上的草色在黄绿之间,松是绿的,别的树叶差不多都是红与黄的。

就是那没树木的山上,也增多了颜色--日影、草色、石层,三者能配合出种种的条纹,种种的影色。

配上那光暖的蓝空,我觉到一种舒适安全,只想在山坡上似睡非睡的躺着,躺到永远。

”(《春风》) --这是秋天济南的山。

“小山整把济南围了个圈儿,只有北边缺着点口儿,这一圈小山在冬天特别可爱,好象是把济南放一个小摇篮里,它们全安静不动的低声的说:你们放心吧,这儿准保暖和。

真的,济南的人们在冬天是面上含笑的。

他们一看那些小山,心中便觉得有了着落,有了依靠。

”(《一些印象(续六)》) --这是冬天济南的山。

“绿树的尖上浮着一两个山峰,因为绿树太密了,所以看不见树后的房子与山腰,使你猜不到绿荫后面还有什么;深密伟大,你不由的深吸一口气。

”“拐过礼堂,你看见南面的群山,绿的。

山前的田,绿的。

一个绿海,山是那些高的绿浪。

”(《非正式的公园》) --这是夏天济南的山 再请看老舍是如何写济南的水的: “哪儿的水能比济南

有泉--到处是泉--有河,有湖,这是由形式上分。

不管是泉是河是湖,全是那么清,全是那么甜,哎呀,济南是‘自然’的Sweet heart吧

”“先不用说别的,只说水中的绿藻吧,那份儿绿色,除了上帝心中的绿色,恐怕没有别的东西能比拟的。

”(《一些印象(续四)》) --这是济南的秋水。

“那水呢,不但不结冰,反倒在绿藻上冒着点热气。

水藻真绿,把终年贮蓄的绿色全拿了来了。

天儿越睛,水藻越绿,就凭这些绿的精神,水也不忍得冻上;况且那长枝的垂柳还要在水里照个影儿呢。

看吧,由澄清的河水慢慢往上看吧,空中,半空中,天上,自上而下全是那么清亮,那么蓝汪汪的,整个的是块空灵的蓝水晶。

”(《一些印象(续五)》) --这是济南的冬日之水。

试问,从古至今有哪一位文人雅士,能象老舍这样对济南的山水如此相熟、相亲、相知,而又写得这么富有诗意、这么触手可及的呢

如果济南的山水有知,仅凭这些不朽的文字,它们就完全可以认定是遇到一位千古知己了

然而,我们的老舍并未就此止笔。

千佛山、趵突泉和大明湖,是济南的三大名胜。

老舍对当时的这三大名胜似乎颇有微词,称它们:既不大,又不明,也不湖。

但,他还是忍不住有专门的文字描写了它们。

除了在多篇文中都为千佛山写上几笔外,老舍还有专篇写趵突泉,专篇写大明湖的。

在《趵突泉的欣赏》里,他写下了那段脍炙人口、可传千古的文字: “泉太好了。

泉池差不多见方,三个泉口偏西,北边便是条小溪流向西门去,看那三个大泉,一年四季,昼夜不停,老是那么翻滚。

你立定呆呆的看三分钟,你便觉出自然的伟大,使你不敢再正眼去看。

永远那么纯洁,永远那么活泼,永远那么鲜明,冒,冒,冒,永不疲乏,永不退缩,只是自然有这样的力量

” 写了济南的山水之胜,老舍并没忘济南的物产之美。

那鲜、白、伟丽、晶亮、细润、甜津津的济南大葱,那大明湖的水产“三美”--蒲菜、茭白、白花藕,甚至还有那亭亭玉立,既可观赏又可佐酒吃的白莲花(见《吃莲花的》)等等,无不见诸于文字。

这样,那城,那河,那古路,那山影,那大城楼、石城墙,那千佛山、大明湖、趵突泉,以及历山、鹊山、华山、历下亭、铁公祠、北极阁、开元寺古石塔,夏目的荷花,春天的杨柳,蒲菜、茭白、白花藕,甚至大明湖游船上漂亮的对联等等--济南的山山水水、风风物物,就尽入老舍笔下了。

个‘湖’,而是被人工作成了许多‘水沟’”,“湖中现在已不是一片清水,而是用坝划开的多少块‘地’。

‘地’外留着几条沟,游艇沿沟而行,即是逛湖。

” 在《广智院》中,老舍写了济南没有开启民智的社会教育,民众缺乏起码的科学常识,在这一点上,我们没有理由轻慢“洋鬼子”办的广智院。

在《药集》中,老舍写了那成捆成捆的用作治病的中药材--橘皮上一层黑泥,柴胡上沾着马粪,人们毫无卫生观念。

在《耍猴》中,老舍写了没有文化的市民不知体育为何物,视现代体育为“耍猴”。

在《估衣》中,老舍写了无知的乡民在商埠争相购买东洋破烂--日本估衣,并不知抵制仇货是怎么回事儿。

在《国庆与重阳的追记》中,老舍写了民众缺乏起码的启蒙和爱国教育,国难当头照样热热闹闹地登千佛山,并没有多少人把“九、一八”、“五、三”这些国耻日记在心上。

在《三个月来的济南》和《吊济南》中,老舍痛陈济南的亡城之危,写了面对外侮民众的麻木、散漫和缺乏组织,写了士兵的英勇抵抗,写了官员的敷衍和军阀的昏聩。

在这些文章中,老舍很留意济南的市政建设,关心社会下层民众的疾苦,更关注他们精神上的贫瘠和缺乏启蒙。

由此不难看出,在这一系列散文中,老舍是用了两套笔墨、两种色调,“一半恨一半笑的”来写济南的。

他用充满诗意的,十分欣赏、赞美的亲切语调来写济南独一无二的山水之胜,而惋惜由于当局的马虎、敷衍、无规划以及民众的贫困、因循、愚昧使这天然之美大为减色;他用幽默、冷峻的笔调来写社会的灰暗、落后和民众的愚昧、麻木,而予以善意的针砭和调侃。

这些或幽默或庄重、或愤世或嫉俗的文字,无一不透露着一种含泪的微笑,一种急欲疗救而导致的焦灼,和因爱之深而产生的恨之切。

三 老舍作为济南一位并世无二的知音与知己,不仅表现在他为济南写了一系列无人可以企及的优秀散文,勾画出一个30年代相当完整的济南,那些描写济南山水的不朽文字脍炙人口,可传千古;更体现为他对济南,有一种深刻的文化上的感知与认同。

由老舍来济南之前的经历看,古都北京旗人文化圈里的生活养成了他早年的文化性格,出国前他对中原文化了解的并不多。

1930年初老舍乘海轮由新加坡回国,不久即应邀来到济南。

济南以它质朴的情怀接纳了这位在海外漂泊了六年的游子,氤氲着浓郁中原文化气息的古城开阔了老舍的文化视野。

在这块厚土上很容易找到自己新生命的契合点的老舍,很快就融入到济南的文化环境中。

在这里,他愉快地生活了四年,勤奋地创作了四年,深阔地吸纳、思索了四年。

济南四载,成为他整个人生历程中一段最为自由、温馨、安定而难忘的美好时光。

这一切不能不深深地影响到老舍对济南的感情和认识。

应该说,对城市和城市的生活方式,老舍自有自己的文化价值判代城市治理观。

不仅如此。

离开济南之后,对一个新生的、更清醒更合理的济南的憧憬,对济南无比的怀念,更在老舍的心中凝聚、幻化成一个美好的“济南梦”-- “我将看到那城河更多一些绿柳,柳荫下有白石的小凳,任人休息。

我将看见破旧的城墙变为宽坦的马路,把乡郊与城市打成一家;在城里可望见南山的果林,在乡间可以知道城内的消息。

我将看到大明湖还田为湖,有十顷白莲。

我将看见趵突泉改为浴场,游泳着健壮的青年男女。

我将看见马鞍山前后有千百烟囱,用着博山的煤,把胶东的烟叶制成金丝,鲁北的棉花织成细布,泰山的樱桃,莱阳的梨,肥城的密桃,制成精美的罐头;烟台的葡萄与苹果酿成美酒,供全国的同胞享用。

还有那已具雏型的制钟制钢,玻璃磁器,棉绸花边等等工业,都能合理的改进发展,富国裕民。

我希望济南成为全省真正的脑府,用多少条公路,几条河流,和火车电话,把它的智慧热城的清醒的串送到东海之滨与泰山之麓。

”(《吊济南》) 老舍在《三个月来的济南》中,坚定地说:“从一上车,我便默默的决定好:我必须回济南,必能回济南

济南将比我所认识的更美更尊严,当我回来的时候”。

然而,遗憾的是,此一去,老舍终于没有能再回到济南。

但,他毕竟把一个山水秀丽的济南,活脱脱地写进他的散文里,留给后人了。

使后来我们每一个想了解济南,喜欢济南的人,都不能不读读这些优美的文字。

求“微型小说”或“小小说”或“青年读者”或“意林”等读物的300字赏析,要10篇。

无论哪里的,只要

赏析:“”读后感300字前天有幸在论坛上看到一篇文章:“”说的很有道理。

的确,我们每个人总是犯一个通病,那就是老羡慕别人怎么怎么好,感觉自己没别人幸福。

仔细想想,所谓的幸福其实就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平时忽略罢了。

这种幸福也许很平淡,也许很单调,但却是我们想拥有的。

我很幸福---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我很幸福---有一个完整的家,有爱我和我爱的人我很幸福---有可以推心置腹的朋友我很幸福----可以拿着笔写写自己想写的东西我很幸福---有平淡却不乏味的生活我很幸福---有值用一生去呵护的东西我很幸福----有许多回味一生的记忆我很幸福......简简单单平平淡淡,也许没有过多的金钱,每天都是粗茶淡饭;也许没有人始终陪伴,总是独自一人;也许没有太多空闲,每天都在为生活奔波;但我却拥有着许多。

也许单调,也许平凡;因为学会知足,所以幸福;做自己想做的,幸福一直都在赏析: 我是一只蜗牛,我的出身只为一个目标——登上那令万人敬仰的金字塔。

记得西方有位哲人曾说过,能登上金字塔的动物只有老鹰和蜗牛。

我不想老鹰那样有天生的羽翼,可以张开那对雄劲的翅膀翱翔于天地之间,轻而易举的飞上金字塔顶。

既然无法与老鹰相媲美,那我只能负上重重的壳,一步一步艰难的往上爬。

我的同伴有的,选择了放弃,看着他们在蓝天白云下春风阳光里无忧无虑地嬉戏,我真想假如他们的队伍里,假如那个拥有蓝天白云、春风阳光的队伍里和他们一起快乐的玩耍。

但我知道,这种快乐只是暂时的,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遭到狂风暴雨、毒蛇猛兽的攻击。

要想得到长久的安宁与幸福,只有登上那令人望而生畏有仰慕万分的金字塔顶。

那样才能躲国豺狼虎豹的攻击,享受万兽之尊――老鹰一般的待遇。

到那时曾今流过的泪和汗都将变成清凉的汗露,滋润无那近于干枯的心田。

赏析:刚刚看了一片为的文章,给我的感觉很实在,虽然里面有的地方用词有点粗俗,但是它能激起我心底那些美好回忆的浪花。

兄弟是什么,每个人在心底肯定都有自己的想法,兄弟可以是男也可以是女,无论怎样大家对“兄弟是什么”肯定都有一些一致的观点。

兄弟是什么∶兄弟是与自己志气相投的人,你们能够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甚至能够生死与共,可以为对方赴汤蹈火。

你们曾经一起闹过,一起唱过,一起哭过也一起笑过,也许有许多也许,但是那些无形的过去恰给我们无形的回忆镀上了一层层印记,让我们永远会记得生命中有这样一个人。

当你绝望难受望着无垠的黑暗夜空时,他们会给你希望“别放弃,有兄弟在”,然后用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买一瓶二锅头,你笑了,随后你一口我一口,结果醉了,醉的是那么舒坦,舒坦的背靠着背默然流泪。

兄弟是什么

兄弟就是别人欺负了你第一个冲上去的那个人,也许他并不是别人的对手。

兄弟是什么

兄弟就是他怎么打你骂你都行,却不允许其他人如此的人。

兄弟是什么

兄弟就是你缺钱时即使自己没钱也能给你借钱的人。

兄弟是什么

兄弟就是把你家人看的如同自己家人一样的人。

这就是兄弟,没有,只是心灵的碰撞。

人生其实很像一列行驶的火车,而你和与你有关的人都是上面的乘客,你的兄弟就在其中,他们会陪你走完全程,欣赏天下奇景。

如果在你生命中遇到了这样的人,那你与他就是永远的兄弟。

就像的歌里面所说的一样,兄弟的情谊比天更高比地还辽阔。

赏析: 这部作品讲述了2078年,我们所熟知的地球已不复存在,代替地球的是悬浮在空中的陆地碎片所组成的世界——天空之城。

天空之城的城市和地球上的城市有一个不同点,没有水。

没有那宝贵的水资源,人们就面临着死亡,灭绝。

因此,年轻的·卡莱尔博士正在进行着一项试验,这项试验注定着要永远改变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四个为人类生存而战的年轻人将演绎一场惊心动魄的历险

《蓝狐狸的七棵树》赏析:蓝狐狸家附近有七棵树,七棵树上有七鸟窝,七个鸟窝里住着一群鸟。

每次蓝狐狸从树下经过,都会有鸟粪落到他头上。

为此他很生气,在它了解到原来这七棵树是它爷爷种下的后,是属于自己的树,它决定把这些树全都砍掉。

这样一来,七棵树上的小鸟们慌张了起来,因为这是它们的家,它们从这里出生、学会飞翔、长成大鸟,又生出鸟宝宝……蓝狐狸不顾鸟儿们的企求,坚持要砍掉这些树,鸟儿们只能离开这里去别的地方生活。

面对终于安静下来的七棵树,蓝狐狸怀念起了那些拥有美丽羽毛和动人歌声的鸟儿们。

蓝狐狸责问自己:为什么想到这七棵树就只想到了鸟粪,而从来没有想过鸟儿们的美好呢

看完这个故事,我觉得虽然鸟屎很恶心,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短处,我们不能只看别人的短处

五年级下册暑假作文:1.童年趣事

1、童年趣事每个人的童年中都有许许多多有趣的事,我当然也不例外,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个在我童年中一件有趣的事情吧。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我在姥姥家玩,姥姥家住农村,她养了很多鸡。

有一天,姥姥、舅舅、姥爷出去玩把我一个人扔在家,我很生气,心想,他们怎么这样,出去也不带我。

在屋里闲着没事干,便想去鸡舍中,看看那些鸡在干什么。

我刚进去,只听“砰”的一声,一只母鸡生了一个蛋。

真好玩,我好奇的摸了摸蛋,咦,热热的,湿湿的。

这是,一个念头冒了出来。

心想,鸡会生蛋,那鸡舍中所有的鸡一定都会生了,要不掏鸡蛋吧,姥姥回来看到这么多的蛋,还不夸奖我,没准还奖励我呢,对掏鸡蛋

想完,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抓起一只鸡就掏,那只鸡好像知道自己命运似的,使劲拍着翅膀,想要逃,我呢,死抓着鸡爪不放,看是它厉害还是我厉害,掏了半天没掏出来,怎么回事,怎么掏不出来,难到我的奖励没了吗

我偏不信,这只掏不出来在掏另一只吧,我随手把鸡一扔,又去抓别的鸡,那些鸡看见我走来,一个个上窜下跳,好像老鼠见到猫一样,拔腿就跑,我呢,就不放手,一个劲去抓鸡,这不,还没半个小时我就快变成鸡毛人了。

好不容易才抓到一只鸡,我上手就掏,掏的那只鸡“嗷嗷”直叫,又没掏出来,再抓一只……掏的这只鸡直吐白沫,我又……姥姥她们回来了,看见我的狼狈样,不禁哈哈大笑,问清原因,姥姥不仅没夸奖我,还训了我一顿,后来,我才知道除了鸡舍中的那只母鸡外,剩下的全都是公鸡。

这就是我童年中一件有趣的事,它不仅好玩,还时时告戒我:偷鸡不成拾把米,千万不要好心办坏事。

2、老师不在的时候丁零——”,早读课的铃声响起来了,但老师却迟迟没来上课。

作为值日班长的我,焦急地朝老师来的方向望着。

忽然,走廊上传来“咯咯咯” 急促的脚步声,接着是一声响亮的“报告

”我回头一看,原来是语文老师的邻居张清同学。

只见她脸涨得通红,上气不接下气地说:“糟了,语文老师她——病了 ——不能来上课了。

”我听了,心里像乱麻似的。

这可怎么办呢

同学们也你一言我一语地议论起来,班里“沸腾” 了。

我的大脑飞快地运转着:“现在老师不在,该怎么办才好

今天我是值日班长,应该管好班级。

现在……对,就这样

” 于是,我清清嗓子,快步走上讲台,大声说,“现在请同学们安静

” 大家立刻停止了讲话,全班 55双眼睛齐刷刷地望着我。

我像小老师一样站在讲台上指挥着大家。

“小芬,你来领读

”“第几课

”“17课。

” 于是,同学们便大声地开始了早读,顿时,教室里书声朗朗。

虽然班上暂时安定下来了,但我仍然万分焦急。

因为早读课后,就是早操课了,没有老师带队,我怕同学们会乱。

时间马上要到了,我急得直跺脚。

老师怎么还不来呀

铃声响了,我只好硬着头皮对大家说:“同学们,今天老师没来,早操课由我带队,希望大家有秩序地上好这堂课。

”“是

” 同学们异口同声地回答。

尽管如此,我仍放心不下,生怕出什么乱子。

但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同学们遵守纪律,队伍整齐,动作一致,比老师在时还要好呢

我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当我把队伍带回教室时,发现老师已经在等我们了。

老师的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我也从心底里感到高兴。

3、读后感父与子读后感 这是一本选材于家庭故事的漫画,它出自德国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之手。

该书主人公是一对父子,爸爸幽默搞笑,儿子淘气可爱,是一对世界著名的欢喜冤家。

虽然这本书里没有文字,但其有趣的漫画,却让人更懂得了漫画的内容。

父与子,他们过着无忧无虑,快乐温馨的生活,从一对普通的父子成了200万马克和宫殿的继承人,又漂流到无人的小岛,但他们那善良、淳朴的性格和深深的父子情一直伴随着他们到漫画结尾。

这部漫画以深深的父子情感动了数亿读者,但其间又不失搞笑之风。

那就让我来介绍 父子俩吧 !爸爸 这位爸爸深爱着自己的儿子,虽然没有真正为我们说明,但在他的每一个举动中,都可以看出这一点。

他非常善良,也非常幽默,同时带着一种傻乎乎的感觉,让人一见到他就有一种想笑的冲动。

哦,对了,他还经常为了一些小错误,打儿子。

不过,棍棒底下出孝子,儿子非常爱他的爸爸;俗话说;打是情,骂是爱。

爸爸因为把孩子当做亲人,所以才打孩子。

这是一位十分爱自己孩子父亲。

儿子 这是一个聪明、淘气的小男孩,他时常会“捉弄”老爸,但同时他又会使用他的小聪明替爸爸解决问题。

但有时却会被爸爸“误解”,招来一顿痛打。

他爱他的爸爸,当他的爸爸受到别人嘲笑时,他总会替他的爸爸打抱不平。

这个小男孩虽然有一点小聪明,却总是想找机会不学习,哦,对了,他还很贪吃。

就像我一样,会偷偷拿零花钱买东西,他和我一样有着纯真的遐想,有着无限的幻想。

我们唯独不同的是:他有的是快乐的童年,巨大的空间。

这是一对快乐的父子,这是一对犹如兄弟的父子,这是一对搞笑幽默的父子。

他们善良,他们淳朴,他们乐观,他们……他们就像是一对铁哥们(哦,比铁哥们还铁

),形影不离,最令人羡慕的是:他们之间没有隐私

这就是父与子,一对不一样的父子,一对乐观善良的父子,一对令人羡慕的父子……不仅小说里,真实生活里也是有的哦

4、有趣的实验一节课上老师让我们做一个实验——蚂蚁怕不怕樟脑丸。

这个实验一下子便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于是一放学我便放下书包去草丛里找了一只蚂蚁我把蚂蚁放到了水泥地上。

我开始做实验了。

我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樟脑丸在蚂蚁的前面画了一条“防线”。

我紧张的看着蚂蚁正在此时蚂蚁先绕过“障碍”继续前行我惊呆了蚂蚁快消失在视线里我才回过神来。

我赶紧再在它的前方画了一条线蚂蚁又绕过去了我不死心又在它的周围画了一个圈而且线条也比以前的浓重。

我得意的想“哈哈现在你逃不掉了吧小蚂蚁还跟我斗别说门了窗户都没有。

”这次蚂蚁又想故伎重演打算绕过去可它哪里知道这是一个圈呀它绕了几圈好像明白了什么用头上的触角试探了一下冲了过去我又画了一个圈它冲了过去我又画了一个小一点的圈它也冲了过去它摆动着触角就好像在嘲笑我没有法子把它困住呢我这下可生气了画了一个只有硬币大小的圈而且又浓又粗。

这下这只小蚂蚁可没有力气再跑了我很高兴但同时我也困惑。

这是什么道理呢 我赶紧回家查阅资料原来樟脑丸的气味会影响它的判断力所以它会绕道而行而冲过去是因为樟脑丸的气味变淡所以蚂蚁才能冲过去。

这是一次多么有趣的实验啊通过这个实验我不仅学习到了知识还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要乱猜测而应该亲自去实才能下结论要多看事实。

5、我的烦恼我有一个最大的烦恼——粗心。

这个烦恼跟了我三年了,我一直没有摆脱它。

有时我说它是个跟屁虫,它却说:“我可是你的影子,你想甩也甩不掉

”我一直想改掉这个不好的毛病,可一直也没有改掉,还是粗心。

有一次,爸爸说只要我期末考试得第一名,不该错的没错,就给我买一个小酷狗的书包。

我们拉了勾。

考试时,我感觉题目不难。

胸有成竹,一会儿就做完了,检查检查再检查,感觉作文应该没问题,基础题那更是小菜一碟了,于是我自信地交上了卷。

考完试,我回到家,对爸爸妈妈说:“没问题,就那点儿题。

第一名,完全没问题,保证考好

”爸爸不怀好意地说:“你这小东西,没粗心吧

”我腰板儿一挺,硬气地说:“没有粗心。

” 发试卷了,发到我的试卷时,老师说:“胡依旻,93.5分,第一名。

”我得意洋洋地一看卷子,我最放心最不在意也是最简单的一道基础题错了。

唉,当时要是多检查,多细心一点,这1.5分就丢不了了。

我怎么这么粗心哪

都是粗心惹的祸,让我的书包没了

回到家,我垂头丧气地说:“考了第一名,不过,错了一道基础题。

”老爸严肃又语重心长地说:“是不是又粗心了

你粗心的毛病怎么就改不了呢

粗心会毁掉你一辈子的

”妈妈温柔地说:“哎呀,女儿也尽力了,就买一个书包给她吧

再说女儿也考了第一名,不错了。

”哪知,爸爸更生气了,大声说道:“如果不遵守信用,会影响孩子一生的。

必须让她改掉这粗心的坏毛病……”妈妈说:“好好好,不买,行了吧

” 我的眼睛湿润了,心想:“粗心”这个毛病,现在使我丢掉学习用品,以后会毁掉我的前途。

哎,粗心,你烦死我了

什么时候细心能来到我的身边呢

6、我的调查 小学生零花钱使用调查报告  现在的社会比以前更发达,家庭也更加富裕。

爸爸妈妈的工资不是1000元,就是2000、3000元以上。

随着社会的发展,学生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因此,孩子们就可以随心所欲的向爸爸妈妈讨要零花钱了。

可是,他们拿着这些钱到底想买什么呢

我怀着疑问的心情,做了一份调查报告。

  调查  我发现,麻辣和烧烤最受小朋友的欢迎。

地摊周围总是挤满了人,弄得水泄不通。

还有一些玩具也销售得很快,比如说“变形金刚”、“芭比娃娃”、“战斗陀螺”、“库洛牌”…….都是孩子们爱玩的玩具。

也有些孩子喜欢和别人攀比,花钱去买比别人更贵、更漂亮的东西。

还有些孩子拿钱去买恶作剧物品,去吓唬自己的朋友。

  分析  1、在学校里,手拿麻辣和烧烤的学生随处可见。

或许,麻辣和烧烤就是让学生乱花钱的罪魁祸首。

  2、玩具是人童年时不可少的物品。

玩具的开销也占用了我们学生的大部分零花钱。

还有大多数学生喜欢把玩具带到学校里来。

这样不仅会影响学习,还会违反校规。

  结论  经过我的调查,我得知,许多孩子差不多都是以买早餐的名义来讨要家长的钱,然后去买地摊上的零食、玩具。

这样的行为不仅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而且会影响学习。

  建议  我建议,学校应该采取更好的措施阻止这种现象再次发生,严格管理学生在校园里的饮食情况,注意孩子们的健康。

这样才会让祖国的花朵开得更加灿烂

7、给老师的一封信

《苔丝》读后感200字,和主要内容300字。

答完我还给加赏啊

苔丝:作者:(英)托马斯·哈代。

类型:现实\\\/爱情。

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苔丝是一个普通农民的女儿,家里有好几个兄弟姐妹,她是老大,长得很漂亮。

在参加乡间的一次聚会的过程中,有一位年轻英俊的男子路过,然而这谈不上一见钟情,两个人也没有什么进一步的发展,只是在记忆中留下了一个剪影罢了。

随后,苔丝的父母得知了自己原本是当地的大贵族德伯家的后裔,于是非逼着苔丝与一个姓德伯的富户家中去认亲。

苔丝到这户人家去做佣人,其实这户人家根本不姓德伯,不过是一户暴发户,嫌自己原来的姓老土,改了这么一个贵族姓氏罢了。

这个阔少亚历克·德伯垂涎苔丝的美色,总想占她便宜,苔丝那时只有十七岁,单纯天真。

并不能完全体会亚历克的险恶居心,有一次她被一群人围住,陷入困境,亚历克把她救走,两人来到了一个没有人的树林里,结果苔丝就被……三个星期后,苔丝离开了德伯家。

她的母亲责怪她既然发生了这样的事,苔丝就应该想办法和亚历克结婚。

但是苔丝不愿意这样做,因为在她心中根本就不爱亚历克,如果她爱他,就会给自己争取一些权益了。

结果只能这样吃了一个哑巴亏。

一年以后,苔丝在农场上做工,她还是很美丽,只不过怀中多了一个婴儿(唉,可怜的苔丝)。

因为是私生子,孩子没有接受过洗礼。

婴儿很快得了重病,奄奄一息。

苔丝早已接受了命运的摆布,然而却不能忍受他的孩子死后因为没有受过洗礼而在炼狱中受苦。

于是在一个夜晚,她只能自己给她的孩子施洗,并给他取名为苦恼。

苦恼死了。

第二天苔丝问新来的牧师,她这样私自受洗能不能得到上帝的承认,牧师说可以,苔丝也就安心了。

不过在随后苔丝坎坷的命运中,苔丝对宗教最终还是彻底的反叛了。

正像作者在他的五十岁日记中所写的那样,到今天为止,我寻找上帝已经找了五十年,如果他真的存在,我早就找到了。

因为失节,苔丝一直很痛苦,然而毕竟她还不到二十岁,悲伤最会被青春的力量所冲淡,二年以后,苔丝来到了一个新的地方,希望开始新的生活。

这是一个养奶牛的地方。

苔丝工作得很快乐,没有人知道她的过去。

碰巧安琪(就是一开始苔丝遇到的那个年轻人)也在这里工作。

两人暗生情愫。

与苔丝住在一起的女工都很爱安琪,但安琪心里只有苔丝一个,他不断地追求苔丝,苔丝不断地回避,因为自己的过去(好纠结)。

终于苔丝还是答应了安琪的求婚。

但是因为种种纠结的原因,苔丝始终没有勇气向安琪说出那个深埋在心底的秘密。

只有一次,苔丝痛苦地问安琪:为什么我十七岁那年,你不娶了我呢

安琪很不解,他不明白那究竟有什么关系(有的是,你不知道的事)。

安琪和苔丝结婚了。

婚礼后出现了不祥的预兆。

新婚之夜,安琪向苔丝忏悔了自己以前的罪行,就是他也嫖过妓(看来那个时代的男人都那样啊),苔丝原谅了他,并且因为他的忏悔给了苔丝勇气,苔丝向他说出了那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苔丝满心以为安琪会原谅她,然而现实还是给了她残忍的一击。

安琪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苔丝的不贞,尽管苔丝是无辜的,尽管苔丝为此痛苦万分。

苔丝说自己本不想嫁给他,可安琪一次又一次的逼她……(有时候我在想,安琪尽管本质上不坏,但是有些苛刻了)。

比起恶人来,有时好人的冷漠更让人受到伤害。

两个人一直过着冷冰冰的生活,安琪似乎都不愿意再看她一眼。

有一天晚上,因为安琪有梦游症,所以他抱起了苔丝,口中还说到“死了,死了(应该是说他的爱情死了)”向河边走去,苔丝很想和安琪一同葬身水中,离开这个世界。

但是苔丝尽管把自己看得很淡,却认为自己没有权利这样决定安琪的命运。

安琪决定离开这个地方,到外国去传教。

苔丝大惊失色,无论如何她也不愿意让安琪离开自己,哪怕安琪对她如此冷漠无情。

苔丝终究还是软弱善良,眼睁睁地看着安琪离开,自己心如刀绞。

作者在这里还说,其实苔丝真的不应该放安琪走,因为只要安琪不走,时间一久两个人还有希望可以挽回,苔丝应该跟安琪来一点梨花带雨,安琪不会铁石心肠到如此地步。

可是苔丝还是什么也没有做(爱他,所以给他自由)。

安琪抛弃了苔丝。

苔丝只能一个人外出谋生,粗鲁的农夫对她百般挑剔,原本苔丝想向安琪的父母寻求帮助,可是最后还是退缩了,恐怕安琪的父母更不能相容苔丝。

这时,亚历克再度出现。

亚历克对她百般纠缠。

恰在此时,苔丝的父亲死了,一家老小无处安身。

不得已,苔丝要与这个毁了她一生幸福的人同居。

亚历克在苔丝祖宗的坟前对苔丝说,别看你是真正的贵族德波,可你那些贵族祖宗也保护不了你,可是还没有我这个假贵族有用。

苔丝伏在墓门前,绝望地说“为什么我不躺在里面

”安琪在经历了一系列磨难之后,成长了很多,也体会到了自己对苔丝的无情(太晚了)。

于是他就回来找苔丝。

然而怎么也找不到她,最后苔丝的母亲告诉他,苔丝应该在一个旅游胜地,只不过,她并不是一个人……安琪还是找到了苔丝,一个被亚历克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苔丝。

苔丝说,现在这个样子,他们之间已经不可能了。

安琪走了之后,亚历克对安琪又进行了一番侮辱(苔丝对自己的境遇已经无所谓了,和亚历克同居的日子她一直是任人摆布的行尸走肉而已,但她决不能忍受自己最爱的安琪受一点点侮辱),一怒之下的苔丝杀了亚历克(这应该不是一时的冲动,不仅仅是对亚历克,也是对这个社会迫害的反抗)。

苔丝找到了安琪,两人一同逃亡。

这是一段最甜蜜的时光,二人互诉衷肠,所有的嫌隙都烟消云散了。

苔丝对安琪说,我死了之后(苔丝要为亚历克偿命),你就和我妹妹结婚吧,她是另一个我,只是没有我的污点。

幸福还是短暂的,追捕的人很快就到了,苔丝对警察安静地说“我准备好了,我们走吧(看得我心里真难受)。

”最后一幕,安琪和苔丝的妹妹手牵着手,看着苔丝在高塔之中被处决,苔丝的死亡也标志着亚历克对她的玩弄的终结。

两人牵手走向远方。

看完之后真是觉得荡气回肠,苔丝那么善良,最终还是一步步地走向了死亡。

如果她不杀死亚历克,也只能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地活着。

因为这本书最初是以连载的方式发表的,所以很多读者都希望结局不要这么悲惨。

不过要是大团圆的结局,艺术水准也就不高了。

我总喜欢把她跟《法国中尉的女人》拿来作比较,因为时代相同,而其中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比如《法国中尉的女人》一开头就是托马斯·哈代写的《谜》(真是会写不如会抄)。

不同的是,一个女人清白却要当作不清白,不愿过世俗的生活宁肯被放逐;一个女人不清白实质上更清白(《苔丝》的副标题就是——一个纯洁的女人,结果副标题引来的争议比正文还要多),渴望过安稳的生活却遥不可及。

当然男主角的态度也不同。

有时我会想,如果没有安琪,苔丝不会死,或许还可以找一个安安稳稳的人过平静幸福的日子。

是为了爱情流血拼命,还是远离爱情逆来顺受地活着,实在是说不清对与错。

我们不能把希望都寄托在书中“在世上,我们尽受苦受难;在世上,我们有离合悲欢;在天堂,我们永远不离散”,幸福一定要自己把握,即便是在已经开放的现代,仍然有种种限制,所以,抓紧自己能抓紧的一切吧。

文化苦旅的每章读后感

1.《道士塔》  余秋雨在这篇充满了个人臆想、近似小说化了的散文中所写和表达的内容只消三个字即可说明,便是那带着琼瑶阿姨的粉泪声腔而仿佛在几卷线装古书前,对着死朽者的尸骨却竟把无缚鸡之力的臃肿全身绷紧,举轻若重、绘声绘色的泣涕道:“我好恨

”  他的“恨”一如他结尾处的虽说“默默地”但实际仍“好激动”一样,都对我够不成任何透彻肺腑的情感冲击力和感染力。

他的“恨”实在恨得肤浅,竟能把几乎所有毁损敦煌文物的罪过和仇恨的矛头都加诸于这个“穿着土布棉衣,目光呆滞,畏畏缩缩,是那个时代到处可以遇见的一个中国平民”的道士身上

余秋雨在百年之后裹着一身“文化学者”的知识优越感,坐在茶香四溢的书案前遥遥对视着世纪之初的暗夜里那焚尽生灵的硝尘,像一个深宅大院里的公子哥儿申斥着他从未真正了解、认识过的看门老仆——你为何如此败家

那时侯余先生从这老奴身上是颇找回了些道德优越感的自我满足的。

《道士塔》的实质作用也仅限于此。

  聪明的作者没有忘记在最后借某个日本学者的话“我想纠正一个过去的说法。

这几年的成果已经表明,敦煌在中国,敦煌学也在中国”来挽回中国的民族自尊和自信来,而以往那些他刚刚咬牙切齿描写的中国的愚昧、荒蛮、落后、病态都集中处理算在了王道士一个“个人”的身上,并且这本应该切入审思、深思中国各种根深蒂固之病态与愚劣以及展开对影响产生了像王道士这样“到处可以遇见的一个中国平民”的深层文化传统的批判之可能,都在“过去时”与“现在时”的泾渭分明的割裂式划分中被完完全全的消解掉了;于是,中国只要一有了坏事,便据说总是因为某几个“小人”作乱的缘故,而中国一旦有了好事,便肯定是证明了整个中华民族“向来优秀”的集体荣耀,我们的民族和文化上之“自尊”与“自信”便是这样得以实现和得到满足的。

正是这种阿Q式的毫无自我批判、解剖与忏悔的“胜利法”,让余秋雨笔下的中国文人与文化在矫柔造作的“痛楚”和自我麻醉式的超脱中无往而不胜,无论到什么时候,都会是一副貌似自信的“胜利在握”的模样。

但我知道,他心虚得紧。

  但是中国的某些知识分子都愿意退回进所谓“灿烂文明五千年”的故纸堆里重拣起传统士人情怀的人格面具戴上,何况“到处可以遇见的中国平民”则更需要从尚未捂无热乎的“我们的文化”中找回鲁迅先生所讽刺的那种“合群的自大”式的“自尊”与“自信”来。

余秋雨很好的为庸众们做成了此事,所以我认为他的散文本质上是一种“媚俗”,并不冤枉他,只不过他这回所卖的,乃是“文化”这剂高雅体面的春药。

  2.《莫高窟》  《莫高窟》所运的文字是唯美而稍显绮靡多姿的,辞藻富繁而无雕琢的赘感,将静态的敦煌壁画用活的线条和气势舞动起来,既合人与背景的内容,又能赋予横亘时空的强烈的生命与美学意义,人随画动,画从心转,幻境与当下交织,历史与色彩共升,细腻入微又磅礴挥洒,悄然无语而乐章交响。

  作者的立意很清楚:想要追求一种超越了宗教、道德的敦煌艺术之“美”来。

你可以取别的视角,但“美”这个视角是合适的,同时又兼顾到了莫高窟的多层意蕴,也就是“层次丰富的景深(depth of field)”,像敦煌的意义与价值显然是“说不能尽”的经典,余秋雨是在“美”的艺术心理观照下截取他想要和欣享的敦煌片段,从这一层面来讲,应该说作者的眼界不乏大气、开阔、高远,这是其独到的地方。

但问题是,伴随着“多方面生命”的呈现、聚会、狂欢、释放,余秋雨渐渐走入了他实则认知较浅薄的“历史的景深和民族心理的景深”的叙述之中,“人性”“生命”“人格”都成了反复歌咏却苍白空泛的符号,我们看到了浓墨重彩的一幅幅曼妙醉神的画,却见不着更深厚的对生命或人性本身的诠释与穿越,最终,又是顶礼膜拜式的表达了对盛唐这一个时代的无限憧憬与自豪,于是说“我们的民族,总算拥有这么一个朝代,总算有过这么一个时刻”,个体的生命艺术之美被宏大的历史主题与廉价的民族自尊遮蔽了,于是“我们曾经拥有”“我们一千多年层层累聚”,这中间只有机械的堆叠,大失立体多维度的穿越审思,所以余秋雨的审美只能浮在表面的装修上,却无法扣问灵魂,力透出生命的本色来。

莫高窟的“美”,也因此减色不少,单薄不少。

  3.《阳关雪》  阳关“终成废墟,终成荒原”。

那么这原因何在呢

作者极其隐晦的表达出这样一个观点,即:当权的统治者似乎没有给艺术家们以足够的地位和尊重,所以限制了艺术家们的创作,然而艺术家们可是足够优秀足够天才足够好的。

  “但是,长安的宫殿,只为艺术家们开了一个狭小的边门”这句话很有意味,很能够透视出余秋雨在拿着古代知识分子暗中自比的同时,他的双眼始终没离开过“长安的宫殿”为其所开的“门”,余秋雨性格中深刻烙印着对“权力”的心理依附,在此文中已有较深隐的体现。

他通过对古代文化名人的悲叹、哀痛、伤悼乃至鸣不平,甚至常常要挤出几滴酸度超强的枯泪来,其实正是欲寄托他自己希望当权者能施舍给像他这样的文化人以生存的空间甚或重用之的企望,这是典型的中国传统士人的情结,是没有或缺乏独立人格,始终活在权力话语的阴影下谋求自我的定位,余秋雨借此将他作为这种知识分子的虚荣表现得淋漓尽致,荒原

千万别侮辱艾略特的经典大作,那不过是无奈的看着自身终入尘土的垒起的坟而已。

  余秋雨仍没忘了拿唐代的造像去向文艺复兴时的西方艺术大师那里寻回一点可怜的“骄傲与自豪”,但他却不愿也不肯再继续追问:为什么如此辉煌的唐朝艺术却无法避免走向退步衰落的宿命

而西方的文艺复兴为什么却偏偏能开出一个史无前例的近现代人类文明呢

  那些至今依然坐在“四大发明”之类国故上高唱凯歌颂谣的孝子贤孙们,自然是想不明白的。

  4.《沙原隐泉》  此文的文笔流畅,余秋雨的文字工夫确是很强很吸引人的,其叙事往往带有鲜明的戏剧性,这是他行文的优点。

有论者因此批评他在散文里“编故事”,走金庸小说的套路,已经偏离了散文“真我”“写实”的文体要求等等,我以为这种局限性很大的批评并没有多高的价值,文学艺术上的打破文体自身或先前的定义要求与局限而进行创新、开拓、尝试是一件更应该注目和鼓励的事情,在形式上我对余文没有多少批评,尽管他自己后来把自己的拓展写作给模式化了,为人所诟病。

但是艺术上你可以做不到或者不去做“事实上”的真实(其实我们传统所谓“真实”也并不真的真实,也只是心理认识的结果),但我一直认为写作的主观“态度”必须是真诚的,失却了真诚则一切休论。

  努力攀爬着才刚刚自比“高加索山头上的普罗米修斯”,旋即“哑然失笑”,竟以所谓“康德所说的滑稽”作评价,康德讲了那么多精深的哲学,他偏要选用这个“滑稽”。

我的感觉是,余秋雨不具备真正的悲剧精神和意识,虽然他最会煽情掉泪。

  述老尼处简直是文人式的矫情造作,一个老人几十年的生存经过和精神情感历程竟被“眼光又转向这脉静池。

答案应该都在这里。

”一句轻轻作结带过,那这是怎样“神奇”的一脉泉啊,竟然超过涵盖了一个衰老生命的丰富与厚度

  “老尼的孤守不无道理”,但不知余秋雨本人愿不愿意也这样“很有道理”的活着,尊重不应只是一种浅薄的认同,更需要一种穿透人生苦难的愿力与慧力。

  5.《柳侯祠》  倘若读懂了作者“借古人的尸,还自己的魂”的深隐之意,便会觉得这是一篇作呕指数很高的“文化散文”,与其说通篇都在兜售着“文化”这个已被其弄得俗得不能再俗的空泛概念,倒不如说是一个文化人急于想做官的心灵告白,整篇文字都流露出作者浓厚的“官本位”的思想意识,甚至十分露骨的用“倒是现任柳州市副市长的几句话使我听了眼睛一亮。

”这样肉麻的话来直接会通今古,就差从棺椁中拉出柳宗元来现场讲几句了,并且说“从根子上使柳州开通”的乃是因了“柳宗元和其他南下贬官”,柳州当代的开放和崛起是否真是“从根子上”靠了千年之前的南下贬官们的文化遗产,我不清楚,但我清楚的是余秋雨的醉翁之意不在酒,没忘记格外强调了这位副市长“也是个文人”,那么我们可以说他余秋雨也是个“文人”,而且是级别更高的大文人,那么中国若想“从根子上”好起来,实在只有起用这群大文人、小文人们来做大官、小官这一条不二法门了

可以说透过此文,我们完全看得出余秋雨骨子里几乎全然未消化现代法治社会、宪政民主的政治理念,他或许知道一些理论,但他接受的却是比当代新儒家还要保守的政治文化意识,这样的结果,是做官的附庸风雅操控着文化,文化人附势权力卖弄着文化,可笑的是余在文中竟还哀叹柳宗元失去了“个人的意义”,在官本位的专制体制下,个体当然无法独立或倍受压制,余既然看到了这点,却不向制度问责,而把希望寄托在“文人作官”的“人治”上,殊不知他岂是真在替古人鸣冤

“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罢了

  6.《白莲洞》  “桃花源”千百年来竟成中国人时时梦寐以求的人间乐土之所在,“桃源”所乐者何

无战乱与征赋,平等而富足,如是而已矣,并无精神之超越,无对人性本具之罪恶与生命本有之苦难的复杂性之认识,“桃源”人也是人,就算避世再远,也逃不开罪的钳制。

所以中国的传统文化要么向王权低头,要么就隐遁超脱,并无为爱为公义为超越性之真理而独立奋争的精神。

不是遮与盖,就是逃与避,在苦与乐之间徘徊不止,走向“桃源”的同时,也走向了精神价值的虚无,难道这竟是陶渊明和千百士人所向往的乐土

  7.《都江堰》  这依然是一篇借着都江堰写李冰,借着李冰写“官本位”的文章,我在《柳侯祠》的评述中已有所论,只不过此番他给“官本位”注入的不是碑文诗赋而是专业的科学技术,都江堰的伟大被浓缩在了“李冰的精魂”里,作者所盼望的乃是这样的人可以子子孙孙无穷尽,于是对李冰的充满民间宗教色彩的膜拜和人而神的民间戏剧中很作了一番文章,颇为赞赏,并且说“轰鸣的江水”便因此成了“至圣至善的遗言”。

  余文惯于在对山水的膜拜式夸大定位和抒写中行矫情与煽情,但他肯定不是真的要跪倒在山水文物前,他不过是做这么一个虚假的姿态而已,他的重点仍是利用这种情感的煽动去消弭理性的冷峻思考,从而使读者认同他、跟着他的观点走。

此文对“能臣干吏”的崇拜与对“清官”的崇拜一样,都是“人治”思路的认识,要知道仅凭“清官”“能臣”是无法帮助中国摆脱“人治”带来的历史循环的,但这种理性认知在作者故意营造的宏大主题与取媚民众的民粹主义气氛下,被抽空殆尽了。

  余秋雨在文中说:“在这里,我突然产生了对中国历史的某种乐观”,我虽不知道这是否为其真心话,但通览整部《文化苦旅》,你都能感受得到这种甜腻腻的肤浅的“乐”观,而书名竟贯之以一“苦”字,什么叫做惺惺作态

什么又是矫情

看罢。

  8.《三峡》  李白的诗飘逸灵动、超拔纵横、吞吐山河有余,而沉郁练达、忧患深情、悲心苦难不足,读其作品如阅其人,羽化超脱而心向隐遁的仙道气始终伴随着这位才华横溢的天之骄子,在世事的艰辛、恶劣和仕途的坎坷不顺中他选择了以桀骜不逊的风骨出入自我精神的狂欢,这与杜甫的始终不弃不舍,执著当下,痛入心髓而犹深怀抱负与忧悲进入民众、国家的苦难大有不同。

中国的多数人可能大抵都更爱读李白,因为从李白那儿能读出一种速度和快感来,但我却偏爱老杜,老杜的字句不止是用灵气泼洒的音符,更是一种血泪沉淀的生命的精魂。

他不超脱,所以他超越了那时代的每一个神往超脱的诗人。

  9.《洞庭一角》  “贬官文化”的确是中国文化中很重的一笔,贬官们仕途兴隆、官运亨通时不见有特别优异的文章出世,只是被贬外放了,才“只好与山水亲热”,有了悲戚哀愤的常情,文采竟也飞扬起来,“事过境迁,连朝廷也觉得此人不错,恢复名誉。

”可见贬官们的写作与抒情岂能不暗怀着盼主上查阅而重起用之的功利心思

既被“贬”了,就无奈的写写东西,这写出的东西便恰好印证了贬官的“文品”,既是别有深意和目的而写,则这制造出的“文品”确也和其“人品”相映成趣——都虚伪得紧。

那么,倘若中国文化“极其夺目”的一笔竟是如此被文化官员们弄出来的,就不晓得到底是中国的贬官们太有才了,还是中国文学创作的自我评价“太有才”了。

  不过文学在此文只是装裱,重要的是“地因人传,人因地传,两相帮衬,俱著声名”的“声名”效应,贬官们都化了灰,山水亭阁也仍是这样的山水亭阁,还理会他什么“文学”作甚

重要的是靠文章赚得的“声名”才是眼睁睁的取之不竭的实利,文学既“帮衬”了贬官的官运又“帮衬”了旅游景点的声名,大约可以名垂青史,不朽于后人了。

读懂了余秋雨的“帮衬”,也就读懂了中国古典文学的一半。

  10.《庐山》  文人因其对山水景致的吟咏而招引来世俗的拥挤,从而失去了此山此水,于是“文人似乎注定要与苦旅连在一起”。

  但中国文人真的有叙述的这么高尚超拔吗

“苦旅”之“苦”会因为“世俗的拥挤”而消失飘散

其实,恰恰是世俗的打破山水原貌才能使精神贵族们感到苦涩,而文人在面对山水世俗化后反觉其“不苦了”,欲别寻苦境,这说明无论“苦”或是“乐”实际都未进入文人的精神深处,皆非精神加工品味后沉积转变成的苦与乐,而停留在感官层面;倘若不是这样,进入了精神层面而犹言世俗化的“不苦”与原貌之“苦”,则说明中国文人的精神较之我等俗辈凡夫实也无特异超绝之处,可以不必扬起文化优越感的架子,要独占这山那景观的,而且非得和“大官人”“大商贾”站成一线凑这很抬身价也很势利很虚荣的热闹。

  11.《贵池傩》  “迷信”这个词本身充浸着一种粗暴的判断情绪,也交织着从中古甚至原始文化向祛魅的现代理性文化过度的激烈挣扎和矛盾心理。

尊重一种哪怕是荒蛮的文化是否就真的可取呢

谈尊重的大抵都是置身于其外的人,而为此荒蛮文化所深深影响的族人的生存困境与精神困境也许才是更大更需要思索的问题。

价值真的可以是多元的

诚如文中所言,今日乡民的重演傩戏究竟还保留几分诚意

或许内里都怀着现代商业功利的心思罢。

而这种“诚意”的保留真的需要吗

传统文化在现代性中的融解是一个大智慧的疑难问题,我个人相信真理一元,“多元”只能是形而下的多元,无论如何,“迷信”的文化不该是用强制暴力去推倒砸烂的,因为只有在“自由”的前提下才能谈尊重人的权利与尊严。

何况人类尚有太多的未知,尚需更广阔的胸襟,透过一个傩戏,可以窥视当下整个中华民族转捩期的文化困境。

  12.《青云谱随想》  徐渭诸人的“狂”和后来“扬州八怪”的“怪”都是中国历史和文化中所特有的。

鲁迅先生曾谈到魏晋时的“竹林七贤”大抵并非出于对儒家礼教的不满,乃恰恰是出于对儒家礼教被当权者虚伪利用而导致的名存实毁的现状的愤懑。

像“狂”与“怪”的文人究竟是欲反叛主流统治的文化还是变相的守护文化“真义”而仅针对当权者呢

倘若“狂”与“怪”之士果真超越了传统儒、道、释文化,则他们所藉靠的精神资源是什么

还是走向了更为肤浅颓废的虚无主义

在我看来,这些“狂”“怪”之士就像拔着自己的头发想要离开大地飞天一样,仅仅是做出了一种姿态而已,他们的无力被掩饰起来了,其实“狂”“怪”们并未真正超越甚至割断他们表示憎恶、鄙夷、轻蔑的东西,他们的血液里何尝不流淌着文化传统的因子

而且恰恰可能因为他们的资质而更深的植入。

“狂”“怪”们走入了一个他们跳不出的文化怪圈,就像如来手掌心的孙大圣,到头来反而因其独异、新奇的个性和渊博的学养而被传统文化掩埋得更深,最终却可能熔炼成了文化传统“起死回生”的灵丹妙药,被数百年后的“文化学者”们反复玩味、擦拭,然后借以大作文化保守主义的文章。

“狂”“怪”们是在轮回里寻找精神突围,事实证明他们失败了,又走了回来。

对于一个没有神也没有救赎的古老民族来说,精神突围只能是又一次的“以自我为义”的自以为是。

  27.《老屋窗口》  老屋只属于作者个人,何必要自命不凡的加诸自负的渲染呢

作者太爱慕虚荣了,此文可与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集做对比,鲁迅的怀旧散文从来没有这些自命不凡的虚饰之笔,先生所写的乃是切切实实的人和人生,却不是名和声名。

余文实在相形见拙,品低一等。

  28.《废墟》  并非所有的废墟都能体现“悲剧精神”,也并非所有的悲剧都讲化为废墟。

废墟是一种常态,废墟中走出的人才值得关注。

  29.《夜雨诗意》  夜雨未必与安逸水火不容,安逸在夜雨中顾影自怜,自哀自叹,于诗意中逍遥自适,甘愿被夜雨包围、吞噬,再无冲出的生命力和欲望,夜雨也便完成了摧毁行旅者前进的目的。

  30.《笔墨祭》  一个“祭”字,保守的心态流露笔间,笔墨书法是文化艺术的载体,也有情感融入,但笔墨何尝不在千年里时时更新着内容

拒绝更新就等于自毁生命的延续。

  31.《藏书忧》  藏书之“忧”实则出于读书人对“物化”了的知识的吝啬与自负上,文人相轻也相妒,慢条斯理、徐徐道来自己的藏书之富之精之珍贵,那种文人式的自得与虚荣表露无遗,这本也是人之常情,文人并非格外的鄙弃钱财,出手大方,当他像孔已己似的穷得排出几文铜钱买酒吃时便也一样要灰头土脸,最多不过吟几句“君子固穷”的圣言以备精神上对自我“文化优越”的文人身份制造几分超乎众群的幻觉,聊作麻醉而已。

所以文人的爱藏书,我认为无须上升到很“崇高”的境界位置,藏书的确一定程度的体现出藏书人特异的精神世界、治学面貌甚至是性情格调,但也仅此而已。

文人仍需将自身回归到平常心态中去,这是我的观点。

  32.《腊梅》  腊梅大约真的可以给人启迪、激励的情感萌发罢,也只有人才可存有这认识,或者耳耳相传,便给了某自然界之植物以特定的性格或象征,所以后人一定要从腊梅中看出生命力的坚韧、顽强的这面来,却见不到万物的复杂性和生命中许多悖论。

腊梅固然可以御寒,但未知是否也能御热呢

  33.《家住龙华》  禅味在历史的叙述和古老庙堂式建筑的烟尘中愈发显得泛黄脆软,凝固成衰朽的气色浸透在文人怀旧和超然自适的情感颓废中,家住龙华的人有很多,到头来,云在天空水在瓶,纵使老僧裁得布匹几十,喝破了柏树子的佛性有无,亦不过是家住龙华而已矣。

  34.《三十年的重量》  曾经仰慕以为高大而伟岸的长辈老师若干年后却被自己带着施舍般可疑的悲悯目光俯视,并且变现成了貌似感慨命运无常却实则是在某种自得的深隐心理驱动下揣摩掂量着别人的暗疮,虚弱的喟叹声掩饰不住欲在对比中满足虚荣的潜意识。

  曾经的“仰慕”是否真的仅仅是仰慕而非“出乎意料”的获奖后产生的虚荣心与感激提拔心理的结合品

一个孩子他对那位他之前从不知晓但现在却号称“仰慕”“崇拜”的老师能了解多少

倘若没有光灿灿的奖,会有这一系列的情感与心理的化学反应、物理变动吗

曾经的影子其实是假的,那些溢美之辞同样建筑在自我膨胀的幻象里,然而几十年后的身影就“真实”了吗

答案依然是否定的,因为对于一个把无论是人是物,是山水亦或事件,都拿来为我所用、为我服务、为我注脚的作者来说,这世界何劳庄禅般若的消解

本来就从未存在过深究真实的诚意。

  35.《漂泊者们》  漂泊者是否都如垂死者拼命抓牢救命稻草一般顾念着早已离去远逝的精神故乡

漂泊者又如何确信自己的旅程不再是新生的行脚而重返故乡会不让自己陷入更深刻的失望乃至绝望

漂泊,是出于无奈的选择还是意志坚强凭着信心开始的

希望不是因为有可料定和可见得着的目标才出现的,希望是在前程一片虚无中才迸射出的心地之光,于无所希望的希望中行路,才真得救。

中国的老人大都沉浸在用旧袋装新酒的双重麻醉和快慰中不愿睁眼,结果酒与袋都得不着,他们老了,死了,就是一堆供人凭吊、抒情的朽骨,他们永远也无法体验《老人与海》中那个生命如基督般始终竖起、坚忍、炽烈、无法击败的老人的魂灵,他的信念带着他伸开双臂拥抱一切困境,慢慢走向新的精神彼岸,他死时,是一种救赎式的涅盘。

  36.《华语情结》  语言是文化强有力的载体,人类文明正属于语言性的存在,但人言异于神言(Word),人言存在的有限性、欠缺性、虚假性被一次次证明,或者不证自明。

人言不应该被过分迷恋、执著和沉陷,运用它并超越它,而不是戴着所谓“母语”的镣铐跳舞,应不为其所累所操控,才是现在文化人的使命和人言发展的方向。

华语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古老民族接受西方文明的脚步,过去是表现为白话文同文言文的空间争夺,现下却呈现出更趋复杂、深刻的民族性文化心理的彷徨、挣扎与整合之中。

  37.《这里真安静》  文章写到最后,也仅剩“安静”而已。

“军人、妓女、文人”这个模式被拔高起来赋予莫名其妙的涵义,人全都成了符号,包括那个被作者浓墨强调渲染的日本文人。

文人格外重要,仅仅因为是“文人”

历史的悲惨历程最终走向的是碑文的安静,草木的安静,一切重返自然的安静,当懦弱者不肯直面个体生命的深重罪苦和百病缠身的灵魂时,他就会一厢情愿的闭上自己的双眼然后说:安静罢,一切都回归清净了。

无声而黑暗的东方就是这样在麻木的自醉中失掉了旷野里为拯救的光呐喊的嘴巴。

  苦旅,便如是安静的化为恒久的无味和无聊。

红楼梦读后感300字左右急急急

读《红楼梦》有感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

《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

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围绕事关贾府家事利益的贾宝玉人生道路而展开的一场封建道路与叛逆者之间的激烈斗争为情节主线,以贾宝玉和林黛玉这对叛逆者的悲剧为主要内容,通过对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家族没落过程的生动描述,而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封建社会种种黑暗和腐朽,进一步指出了封建社会已经到了运终权尽的末世,并走向覆灭的历史趋势。

  在曹雪芹笔下,《红楼梦》此书塑造了不少有血有肉的人物:钟爱、怜悯女孩子,痛恨污浊的男子的贾宝玉;多才多艺、冰雪聪明、善良,身世凄凉、纤弱多病、悲观的林黛玉;弄权作势、两面三刀的王熙凤;有卓超的才干、过人的智慧、深僻的见解、远大的眼光的贾探春;容貌美丽、肌骨莹润、举止娴雅、有愤世嫉俗的性格因子的薛宝钗……  现在我就向大家着重介绍一下贾宝玉.林黛玉两人吧

贾宝玉是一个又奇又俗的人物,构成他性格的主要特征是叛逆。

他行为“偏僻而乖张”,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

他鄙视功名利禄,不愿走“学而优则仕”的仕途。

他痛恨“八股”,辱骂读书做官的人是“国贼禄蠹”,懒于与他们接触拜会。

  在《红楼梦》中,林黛玉其实是一个很聪明的女子,这在她写的一些诗中就可以看得出来,她写过的诗词甚多;同样她也是个悲观的人,同样这也可以从她的诗里面看得出来,假如她不那么悲观,她也不至于会死,她原是一个要才华有才华,要美貌有美貌的才貌双全的的珍世女子,而她的这一悲观直接导致了她终究会因心病而死。

美女与野兽童话故事

很久以前,在一座金碧辉煌堡里住着一位骄纵、自私的王一个寒冷的冬夜堡里来了一位乞丐老婆婆,她献给王子一枝红玫瑰,请求王子让她避避风寒。

王子见她长得又丑又怪,便要赶她走。

乞丐老婆婆对王子说:“内在美才是真正的美”。

但王子还是不肯让她留下。

这时,乞丐老婆婆忽然变了,变成一位美丽无比的女巫

为了惩罚王子,她实施魔法将王子变成了丑陋的野兽,又将他的仆人们变成了各种各样的器皿。

从此,王子就把自己关在城堡里,只能通过一面魔镜看到外面的世界。

  女巫把玫瑰花留给了他。

这朵玫瑰花只能盛开到他21岁生日。

如果他在玫瑰凋谢前学会爱别人,同时也能得到对方的爱,魔法就能破除;否则,他永远不能恢复人形

  时间一年一年地过去了……  在城堡附近的村子里,有位美丽、善良的少女,名叫贝儿。

她平时除了照顾爸爸莫维斯——一位辛勤却不得志的发明家以外,最喜欢的就是读书。

  同村有位强壮的年轻猎人,名叫加斯顿,他深深地被美丽的贝儿所吸引。

  一天下午,加斯顿在书店前遇见了贝儿。

他劝说贝儿不要读那么多的书,应该好好关心他。

  加斯顿总是向村里人吹嘘他就要和贝儿结婚了。

其实,贝儿对自大而无知的加斯顿没有一点好感。

  贝儿回到家,发现爸爸正在激动地摆弄着他新发明的机器。

明天他就要带着这台新机器参加发明展览会了。

  莫维斯说:“如果我赢得大奖,我们就再也不愁吃穿了

”他把机器装上马车,然后驾着马儿费立上路了。

  贝儿大喊:“祝您好运,爸爸

”  夜里,莫维斯和费立在黑漆漆的森林里迷路了。

莫维斯沮丧地说:“我们天亮前赶不到展览会了。

”更可怕的是,他们受到了一群野狼的攻击,费立受惊慌乱地跑回村子。

  莫维斯拼命逃脱了狼群的追击,来到一座阴森森的城堡面前。

城堡的大门敞开着。

他冲了进去,哐当一声关上大门。

野狼在门外疯狂地嚎叫着。

  在这座令人毛骨悚然的古堡里,莫维斯惊讶地发现每件器皿都会说话

  温文尔雅的蜡烛台卢米亚说:“你能活着到这里真令人难以相信

”胆小的闹钟葛士华说:“嘘

安静点

别把主人吵醒了

”  卢米亚对莫维斯说:“过来休息一下吧

”莫维斯精疲力尽地倒在沙发上。

  茶煲太太说:“你要喝茶吗

”小茶杯阿齐赶紧凑过来。

“不行,主人会发现的

”葛士华大叫。

茶煲太太说:“嘿

你才应该小声点

”然后,她倒了一杯热气腾腾的好茶给莫维斯。

  莫维斯刚端起茶杯,突然,餐厅的门被撞开了,一只可怕的野兽出现在莫维斯面前。

他张开血盆大口,露出尖尖的牙齿,怒吼着向莫维斯冲了过来。

野兽吼着:“你在这里干什么

”不容莫维斯辩解,野兽就下令把他关进了牢房。

  此时,在村子里,加斯顿正缠着贝儿答应嫁给他。

  可是贝儿再一次拒绝了他,并下了逐客令。

  加斯顿走后不久,费立飞奔到贝儿的屋前。

贝儿吃惊地问:“怎么回事

爸爸呢

”费立冲着莫维斯出事的地方长嘶,贝儿明白父亲出事了。

她立即跳上马,费立带着贝儿又飞奔而去。

  费立把贝儿带进森林里。

贝儿在浓雾中隐隐约约地看到了城堡的大门,她战战兢兢地走了进去。

  正当贝儿在城堡里寻找父亲时,被小茶杯阿齐发现了。

阿齐兴奋地跑去告诉妈妈茶煲太太:“妈妈

有个女孩来啦

”不一会儿,所有的器皿都看到了贝儿。

他们认定她就是破除魔法的女孩。

  不久,贝儿发现了关在牢房里的莫维斯,她大声地喊:“爸爸

我一定要把您救出去

”此时,有个巨大的阴影罩在了贝儿的身上,她回过头来,正好撞上了野兽。

贝儿吓得大叫起来。

  贝儿为了换取父亲的自由,决定留下作野兽的犯人。

莫维斯心碎地离开了城堡。

野兽带着贝儿来到她的房间。

野兽告诉贝儿:“除了我住的房间,你可以在城堡里自由走动。

”  城堡中的器皿仆人都异常兴奋,因为他们知道,如果野兽和贝儿相爱,魔法就会破除,他们就能恢复人形了

  晚餐前贝儿房里的衣柜说:“让我们想想,晚餐时你该穿什么衣服吧

”贝儿大叫:“告诉你,我不要吃晚餐

我只是他的囚犯,不是客人

”  一回到村子里,莫维斯就跑到当地的酒馆,将野兽和贝儿的事情告诉了乡亲们。

可没有人相信他,大家都认为他是个疯老头。

  加斯顿也在酒馆里,他心里琢磨:“嗯……大家都认为这老头不正常,这倒让我想起一个逼贝儿嫁给我的好主意

”  在城堡里,夜深了,贝儿觉得肚子好饿。

城堡里的器皿为她准备了丰盛的晚餐。

晚餐后,她在城堡里散步,好奇地进入了野兽的房间。

  野兽回来后正好撞见贝儿在他房间里,他发疯似地大吼:“谁让你进来的,给我滚出去

”贝儿吓坏了,她冲出城堡,跑进黑漆漆的森林里。

野狼发现了贝儿,又开始向她进攻。

  幸好野兽及时赶到,他勇敢地冲向狼群,打得野狼纷纷逃入森林。

贝儿得救了。

  为了救贝儿,野兽受了伤。

贝儿感激地说:“你受伤了,我扶你回去。

”  贝儿照顾着野兽,他们彼此原谅了对方。

  野兽带着贝儿参观书房,贝儿则常常念书给他听;告诉他用餐的礼仪;教他跳舞。

渐渐地,野兽变得文雅了,贝儿对他的感情也越来越深。

  野兽把魔镜拿给贝儿看,并告诉她,用这个魔镜可以看到任何你想看到的事物。

贝儿要求看看父亲,在魔镜中她看到病重的父亲在森林里四处找她。

贝儿哭了,她喊着:“我要去找爸爸

”野兽舍不得贝儿走,但是他爱贝儿,为了她不再伤心,野兽宁愿看着那朵玫瑰枯萎。

他忍着悲痛说:“你要走就走吧。

”  野兽把魔镜交给贝儿,让贝儿常常看看他。

贝儿依靠魔镜找到父亲后,把他带回了家。

  加斯顿带着一群村民来到贝儿家,他低声威胁贝儿:“如果你不嫁给我,我就告诉大家你爸爸是个疯子,他乱说什么野兽,这样他就会被关起来

”  贝儿说:“我爸爸没疯,的确有野兽。

你也休想让我嫁给你

”  加斯顿立刻告诉大家莫维斯疯了,但是贝儿把魔镜拿了出来,让大家亲眼看到了野兽。

所有的村民都喊着:“真的有野兽

”加斯顿又恶狠狠地说:“他很危险

他会吃了你们的小孩

跟我走

杀死他

”然后,加斯顿把贝儿和莫维斯关在地窖里,带领村民去杀野兽了。

  小茶杯阿齐在贝儿离开的城堡时偷偷躲在贝儿的口袋里一起跑出了城堡。

这时,它爬到地窖外,用莫维斯发明的机器救出了父女俩。

贝儿把阿齐从机器里拉出来。

然后,她和莫维斯跳上马背,前往城堡帮助野兽。

  贝儿到达城堡时,看见城堡的屋顶上,野兽正和加斯顿厮打在一起。

  加斯顿哀求着:“请别伤害我

”  当野兽看见贝儿时,立刻想起贝儿教导他要和善、仁慈,就松开了加斯顿。

但是狡猾的加斯顿趁机抽出一把刀,刺向野兽的后背。

  正当野兽痛苦地哀嚎时,加斯顿失足从屋顶上摔了下去。

  眼看着玫瑰的最后一片花瓣就要掉来了。

贝儿抱住受伤的野兽深情地说:“你不要死,我爱你

”贝儿的话音未落,魔法奇迹般地解除了

  受伤的野兽又变回为英俊的王子。

城堡里所有的器皿也都恢复了人形。

贝儿终于得到了她向往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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