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乔布斯传记读后感:最伟大的商业领袖,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
[乔布斯传记读后感:最伟大的商业领袖,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今天,终于把这本书通读完了,中文名叫《活着就为改变世界---史蒂夫乔布斯传》,乔布斯传记读后感:最伟大的商业领袖,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
虽然乔布斯亲自参与并授权的官方传记,将于明年初上市,但这本非官方著作,也写的非常不错,强烈建议喜欢商业和有志创业的同学去看一看。
印象中关于苹果的记忆,高中时,只知道苹果电脑是很多坐办公室的白领用的,生活中见不到;2005年刚流行MP3,记得高中毕业,和哥们很嗨皮的去数码城买了个128M的山寨MP3,感觉已经很fashion了,进了大学发现几个温州有钱的同学才用苹果的ipod,纯白的,非常简洁的设计。
后来,2006年左右,大家都已经看到了史蒂夫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对那三段论很有印象。
(不得不佩服史蒂夫的演讲魅力,试问你在大学听过的演讲你能记住的,并感觉印象深刻的,能有几个
任何文章,超过3个论点,普通人都很难记住,这是个很tricky的东西,科学啊~
)相信看过的同学也还记得老乔最后所赠送的4个字:keephungry, keep foolish. 如今,很多小有钱的同学都买了iphone。
它的普及速度,真的是飞快。
名人的微薄,几乎都是显示用iphone发的。
到了日本,大家窃以为日本的iphone便宜,都纷纷去买了几个,也有个同事对我说:赶紧去买一个,下次泡MM时,你把它往桌上,一放,怎么样跟不跟我
----虽然可以理解成是搞笑贴,但想想也不无道理的。
因为每个正儿八经的男淫背后,都有一个可爱而幼稚的装B情结;每个善解人意的女友,还都是有一点虚荣拜金的天然诉求。
不是吗哈哈。
-----扯远了,总之或多或少拥有一部iphone,已经成了不少年轻人的时尚。
至此,我还不清楚苹果到底是卖什么的,电脑吗,MP3吗,手机吗
乔布斯本人为什么能这么成功
能做出这么多深受众人喜欢,引以为时尚的产品
不要忘了,他还是一个癌症幸存者。
看了这本书,我终于找到了一些给力的答案。
1. 信仰 这里所说的信仰,并非关于宗教和哲学。
而是个人的精神探求和行为准则。
就是一个人的思想。
乔布斯的独特力量,来源于他的独特童年。
他生于加州,1955年,恰好是美国babyboom的时代。
关于他生父母,本书没有详细介绍。
她妈妈生他时,估计还是个不懂事的少女,在50年代,单亲家庭或选择流产都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
于是,乔布斯被一个中产的家庭给协议领养,他养父是个蓝领工人,当过海军,后来去做汽车销售。
加州硅谷的环境,有大量电子产品可以接触到,乔布斯因此迷上了这些electronics,加上对于自己身世的疑惑,让他经常去思考人生的命题和追求科学意义。
想想如果在18岁那年,你发现自己的父母不是自己的亲身父母,你会有什么感受。
这也让他迷上了东方哲学。
并且20岁时,他拉上一个伙伴,两人一起去了遥远的印度旅行。
在印度,在喜马拉雅山脚下,贫穷的物质条件和僧人坚毅宗教信仰,让他感触颇多。
我无法读出,到底是什么感触。
很多去过西藏的人说,看到那些雪山,有一种震撼是无法言语的。
后来,乔布斯去念了大学,并接触到了禅学,又进一步改变了他的人生。
是他成为一个素食主义者。
书上讲,他几乎每周都去练禅,老师是一个日本人。
(禅,本是一个中国的国粹,却被日本人保留并发扬,这又是一部文章可写的东西)禅,讲究抛弃一切逻辑思维,进入一个生命自悟的状态,强调直觉,读后感《乔布斯传记读后感:最伟大的商业领袖,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
)这正是乔布斯的特点之一:listento your inner voice。
特殊的领养儿身份,造就了乔布斯独特的人生思想;少年时的印度之行,以及后来的的禅学热爱。
这些都给予了他一种我们所无法理解的思想性格,就像某种信仰一样坚定。
2. 性格 一个人的童年,往往影响他今后的人生。
乔布斯的老爸,是个极富说服力的销售员。
这无形之中也传染给了乔布斯。
他因为不喜欢第一所高中,非常强行的说服了他的父母要求搬家。
话说,我们都是从小被惯坏的80后独生子一代,小时候基本上要求什么就能得到什么,但有人说服过爸妈,进行搬家的吗
这种可怕的说服力,使得日后的乔布斯在创业道路上所向披靡。
在AppleⅡ上市之初,他陆续从intel强行挖来了Mckenna来做广告宣传(看看最近英特尔本身的广告吧,可以用创意非凡来形容)还说服了Markkula来做市场营销。
没有执著和必杀的说服力,是无法做到这一点的。
此外,乔布斯性格的另一标签就是tough。
尤其是书本50页,有个非常经典的case。
手下有一名程序员需要到租用的服务器公司去拷贝数据,但是该公司的老板拒绝了他,理由是苹果公司没付到期租金,其实心理怀恨的是乔布斯之前对他不敬。
后来乔布斯到了现场,答应这个老板会给他付钱,并叫手下去拷了数据。
数据拷取完毕后,现场所有的人都在等着下一步会发生什么,只见乔布斯走到那老板面前说,你的服务器上没有我们的备份数据,我不会付你一分钱,andyou could go to hell~!注:乔布斯所面对的这个老板是一个前拳击手,面貌狰狞,拥有菜花一样裂开的耳朵,和粉碎性骨折过的鼻子。
而乔布斯仅仅是一个瘦弱的素食主义者
不仅耍弄了他,最后还对他说,你可以去死了。
---换成是你,你敢吗
彪悍的性格,真的不需要解释了
3. 品位 苹果产品什么如此欢迎
同事H说过,不知为什么一见到苹果手机就感觉特别高级特别华丽的。
这就不得不提一下苹果公司卓越的工业设计。
在介绍苹果产品的视频中,我们经常能看到一个光头,络腮胡渣的中年男子。
他就是JonathanIve, 苹果工业设计团队的副总裁。
你手中苹果的外形,质感,材料都出在他的手里。
苹果产品所散发的优雅,后现代感均出自于他的灵感。
他是来自英国的一名设计师,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去google一下。
他在英国所获得的声誉甚至高过《哈利波特》的作者杰克罗琳
正是乔布斯本人的独具慧眼,使得Ive,能够在1996年进入苹果设计权力中心。
后来凭借一系列富有创意的设计帮助苹果度过了财政危机。
除了优秀的设计团队之外,乔布斯本人也是个非常有品位的人。
在一次访谈中,他评价微软是这样说的:they just have notaste! 如果同学们稍微有一点审美素养的话,仔细看看微软的设计,真的是无法与苹果相比的。
男人的品位还体现在他的伴侣上。
乔布斯的老婆Laurene,是个双学位获得者主修历史,后来学习经济,一度进入华尔街工作。
在毕业之后,她独自一个人去了意大利佛罗伦萨呆了几个月,为的是学习文艺复兴时的艺术和绘画。
看到这一段时,我经不住感叹:好一个才女,艺术鉴赏家! 除此之外,乔布斯对于设计的理解也非常独到,贴出来于诸君分享:Design is a funny word. Some peoplethink design means how it looks. But, of course, if you digdeeper,its really how it works. To design something really well,you have to get it. You have to really grok what its allabout. 以上三点,就是我看完全书,感受最深的地方。
回答刚才的问题, 1970年代,苹果最早是卖电脑的,而且它才是最早的PC机市场霸主; 2004年,苹果进军了数码终端领域,凭借Ipod,从一个电脑公司变成了数码电子设备商;与此同时,他创造了itune模式,在网上购买音乐并下载,改变了整个industry。
1986年,乔布斯本人传奇般地被自己开创的公司扫地出门后,创立了NeXT公司,后来又创建了Pixar动画工作室,先后制作了史上最卖座的动画系列:玩具总动员,海底总动员,超人总动员。
2005年,Pixar被出售给迪士尼公司,乔布斯成为迪士尼董事会成员之一,好莱坞最有影响力的大亨之一。
书本的结尾讲到,Apple was no longer a computer company; it was a musiccompany, a digital media giant. Was there any other frontier that Steve Jobs could conquer? 全书只记录到2005,但它的预见性是正确的,乔布斯的奇迹还在继续,因为马上他又要进入一个新的领域了,移动通信终端
它的名字叫:iphone. 电脑,数码,音乐,电影,在每个领域他都创造了革命性的胜利,如今又在手机市场上,横空出世
曾经叫板过IBM,迪士尼的他,现在仅仅在几年之间,又在逐渐拖垮另一家世界级公司,手机霸主诺基亚
就像他的好朋友诶里森一样,现在在这个世界上,他所面对的唯一对手就是,微软
所谓商业,就是给顾客创造价值,并提高我们的生活品质和享受,由此带来企业自身利益。
在这一点上,巴菲特,盖茨还是诶里森都是无法直接做到的。
无论从大的industry view,还是直接的consumer experience上来说, 当今时代,最伟大的商业领袖,非乔布斯莫属 〔乔布斯传记读后感:最伟大的商业领袖,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我改变的事物》读后感 急
急
急
两天后交作业
这篇文章可以参考一下,读后感还是要你自己写的,我网上没找到曾经有那么多作家,用他们的作品滋养我,感染我,震撼我,改变我;但没有谁像刘亮程这样与我贴近。
他的经历,他的苦乐、焦虑,他的满身尘土的乡亲,他的贫瘠荒凉的黄沙梁,他的被夜风摇晃的院门,以及他的那头老驴、两窝蚂蚁、一只仰面晒太阳的甲虫,都让我如此亲切,我觉得那一切就是我昨天的岁月,就是我今天的牵挂。
在前几年的散文年度选本中,陆陆续续读到他的一些作品,比如《鸟与鼠》、《新疆时间》、《狗的这辈子》,我大为吃惊,还没有见到谁这样看世界,这样思维、这样说话。
这个新疆人,我与他相隔万里,为什么我觉得新疆沙湾那个叫做黄沙梁的地方,就是四川一个叫做崔家沟的乡村。
刘亮程,他应该是一个我早就相识的兄弟。
于是在网上搜寻,又读到他的《先父》、《我的死》、《我改变的事物》、《树会记住许多事》等等。
我于是在网上购买他的专辑,然而,一年多竟一直缺书。
我想,也许因为他并非名家,也许因为书印得少;再说,他老是写他那个边疆的山村,不对更多人的胃口;还有,现在找书读书已经是一种大众很不以为然的事。
一个并非名家的散文集,印多了有谁要呢
我慢慢不再指望。
这个春节,我总算找到了《刘亮程散文》上下集,我大喜过望。
读了文集前后的介绍与评论,才知道刘亮程其实也红了一阵,或者说已经红过但又归于平静。
我孤陋寡闻,对他知道得太少太迟。
1998年,他出版了第一个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随后《天涯》杂志出他的专辑进行了介绍,刘亮程以他独特的风格引起了广泛的注意,2001年获“冯牧文学奖”,被评论家称作“乡村哲学的神话”。
得到刘亮程的集子,我一篇篇地读下去,一边思索。
算是给儿子找书的劳动作一个交代,我在电话上给他交流了自己的读后感:喜欢刘亮程,一是他对故土的深情和眷恋,二是他对一切生命的爱惜、焦虑和伤痛。
三是他对人性疏离、麻木、自私的震撼。
他对他的黄沙梁说:“当我消失,我又回到你一年一度、生生不息的轮回中,回到你充满幻想与欢喜的孕育中。
回啊,如果有第二次,如果真有第二次,我还从你这里开始——像再长出的麦子和玉米,再结出的苹果和草籽,再开放的兰花和月季一样,让你再生出我……我没有天堂,只有故土。
”我觉得那正是我要对故乡说的话。
在他笔下,那只被卖了三天,夜里流着泪跑回来的黑母羊,同那只在他手臂上“落下了也不赶紧吸血,仰着头,像在观察动静,又像在大口喘气”的老蚊子,都是同人一样的生灵。
他的《寒风吹彻》收进中学实验课本,在此文里,他写到:“冬天总是一年一年地弄冷一个人,先是一条腿、一块骨头、一副表情、一种心境……尔后整个人生。
”“一个人老的时候,是那么渴望春天来临。
尽管春天来了她没有一片要抽芽的叶子,没有半瓣要开放的花朵。
春天只是来到大地上,来到别人的生命中。
但她还是渴望春天,她害怕寒冷。
”“母亲斑白的双鬓分明让我感到她一个人的冬天已经来临,那些雪开始不退、冰霜开始不融化——无论春天来了,还是儿女们的孝心和温暖备至……我感受着母亲独自在冬天的透心寒冷。
我无能为力。
”我不禁潸然泪下,但我不知道,今天那些在温室里长大的孩子,能否领会这份情感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要有精彩片段摘抄和读后感
快急
读后感1、“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平凡的人,是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 据说这部小说在正统文学史上没什么地位。
部分原因可能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一向在文艺界居于主流地位的“现实主义”写作手法开始受到严峻挑战。
“平凡的世界”是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黄土高原,就是一方苦难而又充满希望的土地,路遥生于此,长于此。
是这块贫瘠的土地造就了路遥的求索奋斗、不畏艰辛的性格,也正是那些挥不去的生活经历使得路遥那么地热爱生命,使得他立志要在40岁之前要完成一部巨著:为了纪念那片贫瘠的土地,为了纪念那个辉煌的年代,更为了纪念那里朴实无华生生奋斗的人民。
路遥该是文坛中少有的英雄,他不仅把写作当成了一种责任,更当成了一种无比神圣的使命。
路遥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他在创作手记中曾这样写道:“在这里,我才清楚地认识到我将要进行的是一次命运的‘赌博’,而赌注则是自己的青春抑或生命。
尽管不会让世俗的观念最后操纵我的意志,但如果说我在其间没有做出任何世俗的考虑,那就是谎言。
无疑,这部作品将耗时多年,如果将来作品有某种程度的收获,这还多少对抛洒的青春热血有个慰藉。
如果整个地失败,那将意味着青春乃至生命的失败。
这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好的一段年华,它的流失应该换取最丰硕的果实——可是怎么可能保证这一点呢
你别无选择——这就是命运的题目所在。
”最终路遥赌赢了这场人生:一部完成了他的愿望,只是代价异乎寻常地惨重,他输掉地是生命
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小说的出发点——“平凡”二字。
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
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
比如说,他受过了,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
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
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
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
这点从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
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
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
他选择了平凡。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
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
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
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
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
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
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民叫好的漂亮事。
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平凡的世界读后感触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2、 最难战胜的就是自我,如果超越了自我的束缚,克服人类最懦弱的本性,那么自卑也坚强。
题记 我第一次读了《平凡的世界》这部小说。
从那时起,我开喜欢上了这个的作家路遥先生,后来我读了他的等作品。
路遥的小说多是农村题材,但又不局限于农村生活的描写和城市的;交叉地带也有;发生的人和事。
特别是着重表现年轻人的生活,通过他们反出新生活中一代年轻人的价值观。
这其中我最喜欢他的《平凡的世界》。
每每有时间我都要重新去读,感想好多,可真要写读后感,却又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样去落笔。
很害怕自己的拙劣的文字解读损害了路遥先生的本意。
劳动者是幸福的,无论在哪个时代。
《平凡的世界》就白纸黑字的告诉了我们这样的人生真谛。
它响亮的提出,人,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只要有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热爱生活,上帝对他就是平等的。
只有作一名劳动者,不把不幸当作负担,才能去做生活的主人,用自己真诚的心去体验,毕竟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
这是一部用生命来写成的书。
在亘古的大地与苍凉的宇宙间,有一种平凡的声音,荡气回肠。
首先,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
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 座村落中的一座。
从小处着眼,作者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
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
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
他受过了,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
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
贫穷曾让许多有理想的人们意志消亡,可在逆境中人们的自卑与懦弱我们没有理由去嘲笑它,相反我们要用另外一种眼光去学会欣赏。
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的渴望中所表现出自卑里的坚强让我敬畏,因为那也是一种精神。
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
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
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
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
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其次,这部小说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对农民的深刻理解。
年轻人可能很难真正理解农民。
农民的生活,农民的想法。
农民经过的日子,农民的现在和未来他们也不会关心。
但我是从农村走出来的,我对农民有着一种特殊的感情和理解。
而且间接知识也能够带给我们启示和触动。
这就是《平凡的世界》。
小说能够深刻的反映农民的生活和喜怒哀乐,读完这部小说从某个意义上说我们也经历过了那个时代,也曾在田中挥汗如雨。
也能让我们深刻的理解我们那些可敬可爱的农民的平凡与伟大。
摘抄:1、雨中的雪花陡然间增多了,远远近近愈加变得模模糊糊。
城市。
隐约地听见很远的地方传来一声公鸡的啼鸣,给这灰蒙蒙的天地间平添了一丝睡梦般的阴郁。
他直起身子来,眼睛不由地朝三只空荡荡的菜盆里瞥了一眼。
他瞧见乙菜盆的底子上还有一点残汤剩水。
房上的檐水滴答下来,盆底上的菜汤四处飞溅。
他扭头瞧了瞧:雨雪迷蒙的大院坝里空无一人。
他很快蹲下来,慌得如同偷窃一般,用勺子把盆底上混合着雨水的剩菜汤往自己的碗里舀。
铁勺刮盆底的嘶啦声象炸弹的爆炸声一样令人惊心。
血涌上了他黄瘦的脸。
一滴很大的檐水落在盆底,溅了他一脸菜汤。
他闭住眼,紧接着,就见两颗泪珠慢慢地从脸颊上滑落了下来——唉,我们姑且就认为这是他眼中溅进了辣子汤吧
2、 每当天福堂蹲在地里没命的咳嗽的时候,一种力不从心的悲哀就使他忍不住想哭鼻子
有时候,他不由双膝跪在土地上,徒然地向苍天祷告让他舒舒服服出上两口气
命运啊,真是冷酷无情,竟把这样一位强悍的人折磨到了如此地步
但强人终究还是强人。
田福堂并不因为自己身体的垮掉,就想连累他的儿女,他就是挣死在山里,也不能把润生叫回来种庄稼。
娃娃正学开车,他不能耽误儿子的前程。
另外,他也从不把他的病情告诉女儿。
女儿有女儿的难肠事,不要再给她增加烦恼。
每次给润叶回信的时候,他都说他一切都好着哩。
他永远热爱和心疼自己的儿女,愿意他们一辈子活的畅快。
他就是死,也要悄悄到一边去死,而不要让娃娃们为他牵肠挂肚……3、大地是不会衰老的,冬天只是它的一个宁静的梦,它将会在温暖的春风中苏醒过来,使自己再一次年轻
每个人的生活同样也是一个世界。
即是最平凡的人,也要为她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
从这个意义上说,在这些平凡的世界里,也没有一天是平静的。
——卷四,第三十三章 一种真正美好的感情,像酒一样,在坛子里藏得越长,味道也许更醇美。
——卷四,第四十章 中学时代的生活啊,将永远鲜活地保持在每个人一生的记忆之中;即使我们进入垂暮之年,我们也常常会把记忆的白帆,驶回那些金色的年月里…… ——卷四,第四十章 生活啊,这是为什么
贫穷让人痛苦,可有了钱还为什么让人这么痛苦
——卷四,第四十二章 在我们亲爱的土地上,有多少朴素的花朵默默地开放在荒山野地里。
这花朵没有人注目。
也许惟有自身才怜爱自身的芬芳。
可是,在我们普通人的生活中,在这平凡的世界里,也许有多少绚丽的生命之花在悄然地开放而并不为我们所知啊
——卷四,第四十七章 只要自己诚心待人,别人也才可能对自己以诚相待。
——卷三,第十七章 倘若流落在他乡异地,生活中的一切都将失去保障,得靠自己一个人去对付冷酷而严峻的现实了…… ——卷三,第十二章 一个有文化有知识而爱思考的人,一旦失去了自己的精神生活,那痛苦是无法言语的。
——卷三,第十二章 不幸的是,你知道得太多了,思考得太多了,因此才有了这种不能为周围人所理解的苦恼。
——卷三,第十二章 但是前行的人们还需要留心:要知道,春天的老路依然充满了泥泞…… ——卷三,第十一章 哼,如今写小说的比驴还多。
——卷三,第五章 城里的太阳有时候像蒙了灰尘,模模糊糊。
——卷六,第五十二章 唉,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们之间太亲近了,反而有一种难言的障碍。
——卷六,第五十二章 人往往到此时才心平气静地回顾自己已经走过的生命历程,洞若观火地审视自己半个世纪生活中的那些失误和不当;同时更广阔和透彻地认识了人生的意义——即所谓“知天命”。
——卷六,第四十五章 他最反感和痛心现在某些高级干部千方百计利用权力安插自己的亲信和子女当官。
这是一切社会风气不正的总根源。
——卷六,第四十五章 人就是这样,得一步,就想另一步。
——卷六,第四十四章 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社会各个环节存在着许多令人忧心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又在直接威胁和瓦解着改革本身。
——卷六,第四十章 爱情,应该真正建立在现实生活的基础上,否则,它就是在活生生的生活之树上盛开的一朵不结实的花…… ——卷五,第二十七章 我们深刻地意识到,大时代的浪潮不仅改变物质世界,更重要的是,也在改变人。
许多原来没出路甚至看来没有出息的人,变得大有作为,并且迅速走上了广阔的生活大路;而可悲的是,有的好人却变坏了,渐渐向堕落的深渊滑落…… ——卷五,第二十二章 大学,这是人生的一个分水岭。
当你一踏进她的大门,便会豁然明白,你已经从孩子变成了大人。
——卷五,第十二章 可悲的是:悲剧,其开头往往是喜剧。
这喜剧在发展,剧中人喜形于色,沉湎于绚丽的梦幻中。
可是突然…… 在我们这个星球上,每天都要发生许多变化,有人倒霉了;有人走运了;有人在创造历史,历史也在成全或抛弃某些人。
每一分钟都有新的生命欣喜地降生到这个世界,同时也把另一些人送进坟墓。
这边万里无云,阳光灿烂;那边就可能风云骤起,地裂山崩。
世界没有一天是平静的。
可是对大多数人来说,生活的变化是缓慢的。
今天和昨天似乎没有什么不同;明天也可能和今天一样。
也许人一生仅仅有那么一两个辉煌的瞬间——甚至一生都可能在平淡无奇中度过…… 不过,细想过来,每个人的生沽同样也是一个世界。
即是最平凡的人,也得要为他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
从这个意义上说,在这些平凡的世界里,也没有一天是平静的。
因此,大多数普通人不会象飘飘欲仙的老庄,时常把自己看作是一粒尘埃——尽管地球在浩渺的宇宙中也只不过是一粒尘埃罢了。
幸亏人们没有都去信奉“庄子主义”,否则这世界就会到处充斥着这些看破红尘而又自命不凡的家伙。
普通人时刻都为具体的生活而伤神费力——尽管在某些超凡脱俗的雅士看来,这些芸芸众生的努力是那么不值一提…… 结论一目了然:只能永远把艰辛的劳动看作是生命的必要;即使没有收获的指望,也心平气静地继续耕种。
在我们的世界发生激烈演变的大潮中。
人类社会将以全然不同于以往的面貌进入另一世纪。
我们生而逢时,不仅可以目睹一幕紧接一幕的大剧,也将不可避免地要在其间扮演某种属于自己的角色。
现实生活中的任何人都不可能逃避自己历史性的责任。
无疑,在未来的年月里,生活和艺术都会向作家提出更为繁难而严厉的要求。
如果沉醉满足于自己以往的历史就无异于生命大限的终临,人生旅程时刻处于“零公里”处。
那么,要旨仍然应该是首先战胜自己,并将精神提升到不断发展着的生活所要求的那种高度,才有可能使自己重新走出洼地,亦步亦趋跟着生活进入新的境界。
不管实际结果如何,这个起码的觉悟应当具备。
世界名著《飘》的读后感。
读《飘》遐思----》读后感 我不得认,自己读的书确实,尤其是名著、世界名著。
校时,匆匆地读《茶花女》、《红与黑》等,也许是由于文学素养的浅薄,或是世界观的差异,它们并没有带给我多大的震撼。
暑假时,友人推荐我读一下《飘》,当时还记得她很神秘,开玩笑地说了声:“读完了,你会改变你的择偶观呦
”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它,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
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朦胧中,总觉得自己身上依稀有思嘉的身影。
读完《飘》,它确实给了我很大的震撼,更唤起我对过去的懊悔。
同时,对书中的描述的人生、友情、爱情,我也感触颇多。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
十六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
《飘》中女主人公思嘉·奥哈拉并不是传统观念的好女人,她有着迷人的外貌、聪慧的头脑、坚强的内心、果敢的行为。
同时,她也骄傲、贪婪、虚荣、追求实际,甚至曾经有过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
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首位。
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高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应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
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
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启发
谈到友情,虽然在《飘》中,作者并没有极力去描写友情,但媚兰对朋友的这份友情仍然是让我羡慕不已。
记得桑费有句话:“朋友有三种:爱你的朋友、恨你的朋友、忘记你的朋友。
”我想媚兰就是那种爱思嘉的朋友。
她对思嘉感恩、感激,甚至为了她可以去死,她的真心在临死前终于让思嘉明白她是她唯一的真正朋友。
在人的一生当中,谁能没有朋友
有几个真正的朋友便成了人一生最珍贵的东西。
对待朋友,最好也是最真的办法--那就是真心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
”--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他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一一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800字左右高二水平
洗尽铅华,回归平凡。
——读《平凡的世界》有感。
《》是我国第一部全景式描写中国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中期的现实主义长篇小说。
它反映了中国西北农村的历史变迁过程,是全中国改革开放的缩影。
在《》中,路遥把国家大事,政治形势,家族矛盾,以及农民生活的艰辛,年轻一代的感情纠葛,黄土高原上古朴的道德风尚,生活习俗完美融合,生动描述了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面对困境艰苦奋斗,勇于追求的精神。
(此处可以具体介绍孙少安,孙少平的生活经历,看你需要多少字了
) 且不谈书中其他人的人生历程,单说孙氏兄弟二人的坎坷生活,我们看到了来自人类心底迸发的美好与善良,还有旧时代人们在生活重负下的不屈与坚毅,他们在那贫瘠的世界里生存,却能靠双手营务属于自己的小幸福,即使没有深厚的文化,仍然懂得“齐心协力”为自己村子抢水,分地,扩销。
无一不让我们感动。
在这里,同样有动人心魄的爱情。
少平与红梅的懵懂,与田晓霞的悲剧,少安与润叶难全的痴恋,润叶对向前的责任,还有金波对蒙古姑娘的罗曼蒂克。
爱情背负着责任与依恋,同样饱含意义。
在《》里,不仅有挫折与追求,奋斗与失意,劳动与爱情磨难与幸福,同样有痛苦与欢乐,善良与邪恶,日常生活与社会的冲突,亲情与伦理的对峙、、、、、、 《》是用生命写成的一部史诗,他让我们深思,穷苦人民的生活是艰辛的,但他们又是幸福的,他们是这广袤大地与苍茫宇宙间平凡的生命,平凡的生命里有一种平凡的声音,荡气回肠。
而我们只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的人,也许我们不懂,连同那个时代的奋斗,我们都无彻底领悟。
苦难是我们中国人骨子里温热涌动的血,虽然痛,却时刻光辉。
努力的活着,坚定的活着,骄傲的活着,即使我们匍匐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仍然是美丽的灵魂。
平凡的世界里有平凡的生命,平凡的生命徜徉在不平凡的的感动里,当某一刻一切已经准备好,这便成了真正繁花似锦的人间。
(我也高二学生,此乃我的假期作业)
《世界正在惩罚不读书的人》读后感
香港江南四大家族之一的富豪田北辰参加了香港本地一档叫做《穷富翁大作战》的真人秀节目,按节目的要求体验了一把时薪只有25港币的环卫工的生活。
环卫工收入低,只能租到价格最便宜的房子,也就是所谓的“笼屋”。
按节目组的设计,田北辰也要睡这里,当田北辰看到那些月租从600-1500港币不等、仅仅能放下一张床、没有热水、连洗手间上面都要睡人的“笼屋”时,当他筋疲力尽地扫完一天大街,却发现自己辛苦一天挣来的钱刚好够吃两个最便宜的便当,还要加班才够钱坐地铁时,这位成功创立了G2000和U2两个服装品牌、毕业于哈佛大学管理系、身家不知多少个亿的富豪不禁感叹万分地说:这个世界正在惩罚不读书的人!由于条件实在过于艰苦,这种生活他只体验了两天就坚持不下去了。
他说,因为只要体验两天,所以他才有斗志坚持下去,但是如果一个月、半年、甚至一辈子都是干这种活,那真是太绝望了。
田北辰是含着金勺子出世的豪门之后,在他的字典里,从来就不知“穷”字怎么写。
今年他开始参政,为了赢得政治资本,才决定去体验底层百姓的生活,看看穷人们的生活到底是怎样的,然后这位满腹经纶的精英分子便得出了“世界正在惩罚不读书的人”这样的结论。
很显然,他是认为,在香港那样的社会,人之所以找不到好工作,是因为没读书,因为没读书,所以志短,因而更穷,因而更看不到远方的路。
如此循环往复,人就会被压得永远也翻不了身。
二三十年前的中国,刚刚开始改革开放,很多没怎么读过书但胆子大的商人抓住了机会,积累了大量的财富。
这些第一代富豪生下的子女,便成了传说中的“富二代。
”富二代们一出生就住豪宅、开豪车和有花不尽的钱,他们的起点似乎已是普通人一辈子也无法达到的终点。
思及此,穷二代们便心酸了,他们愤怒地呐喊道:“这个世界惩罚的并不是不读书的人,而是没有背景和关系的人
”真的是这样吗
我觉得未必。
无可否认,这个世界的确有一小部分的富二代、官二代和部分投机的商人通过各种捷径轻易地获取了很多社会资源,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对于大部分平民百姓而言,读书才是他们改变命运和阶层的出路。
我曾经采访过斯坦福大学的一位博士,她就认为,读书改变了她的命运。
她出生于一个贫穷的小镇,镇上风气不太好,学风也差,很多人都不喜欢读书,认为读书没什么用,挣不了大钱。
她的部分同学,初中毕业后就离开了校园进入社会谋生了。
当时也有亲戚劝她,不要再读了,因为家里没钱,她应该像其他同学一样出去工作减轻家里的负担。
但是她顶住了压力,勤奋苦学,一路直奔清华的本科、研究生,最后进入斯坦福大学攻读博士,并在某个科研领域取得了不俗成果。
现在的她,可以自由自在的走在美国的街道上,交往的都是跟自己一样优秀的朋友,时不时飞去世界各地进行学术交流。
在别人的眼中,她就是一个优秀的、受人尊敬的精英知识分子,俨然已挤身社会的中上层。
她说,如果不读书,那么她现在很可能像某些初中毕业就缀学的女同学一样,早早就结婚生子,成了一个找不到工作的家庭主妇,又或者进工厂打着一份朝不保夕的工作,别说什么理想和情怀了,就连生活都成问题。
有人说,没有读过书,但也可以嫁给有钱人成为阔太呀,但那得长得漂亮;没有读过书,一样可以做生意成为有钱人呀,但那得需要无比的胆识和过人的眼光。
这个世界虽然是有特例,但生活中更多的是相貌一般、胆识一般、眼光一般的普通人,这些人,读书与不读书,命运回馈给他们的,差别真的太大了。
我在一个经济并不太发达的小城长大。
我也有很多同学,他们有的读了很多书,有的只有小学或者初中学历。
现在看起来,那些生活过得好的,大部分都受过高等教育。
他们未必很有钱,但至少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有房有车有存款,比上不足,但比下亦有余。
当然也有一些没有读过大学但混得也不错的同学,但从比例而言只是少数。
而且他们虽然没有上过大学,但要么家里本来就有钱,要么是在工作或创业的过程中从未停止过看书。
帮我这片读后感修改一下,顺便取个题目,要有点水平的哦~
写的很好啊 题目嘛 应该可以叫“告别童年” “再见了 童年” “我长大了” “我已不再是孩子” “读《城南旧事》有感”
意林读书改变了我的胃口读后感
我看过许多书,有《意林》、《同桌冤家》、《淘气包马小跳》、《格林童话》等等。
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意林》。
恰如书中一句话所说:一则故事,改变一生。
里面的一篇篇小故事给了我很多启发。
就拿我最近看的一篇题目为《我一定要站起来》的文章来说吧。
文章说一个小女孩小时候得了一种很严重的病,让她永远也站不起来了。
岁月没有因为她的残缺而停止,这个小女孩在轮椅上渐渐长大了,长成23岁的大姑娘了。
有一次她要上公共汽车,汽车的门有点窄,她就在众目睽睽之下一次又一次的尝试。
刚开始大家有些不耐烦,但渐渐都被这个女孩的坚持感动了。
读到这里,我的眼泪也止不住流下来。
我被这个女孩不凡的执着深深地震撼了。
掩卷沉思,在这个世界上,谁都会遇到各种困难,但是能执着坚持到拨云见日那一刻的人太少了
运动会场上,感觉跑步已经累到腿软的时候;学习中遇到一道难题想了好久还是想不出方法来的时候;哪一次考试考得不理想的时候……能咬牙再坚持一下的同学就不多。
而我们取得最后的成功还是半途而废,恰恰就取决于这些我们容易放弃的时候。
因此,让我们记住一句话:只要持续地努力,不懈地奋斗,就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
在困难来临时迎难而上,坚持到底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