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找死的兔子 读后感
作者真是天才啊,太有创意了。
去年买的这本书,面无表情却又大义凛然、慷慨赴死的兔子,使经常有自杀想法的现代人放松了神经,寥寥几笔勾勒出的图画,黑白的色彩,使我们忍俊不禁却又不会想到死亡的恐怖和血腥。
看书时需要思考,看明白了才会笑,真是应了一句话“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
季羡林《兔子》读后感
我听了以后,憬然若有所悟。
我不是哲学家,也不是宗教家。
但却读过不少哲学家和宗教家谈论生死大事的文章。
这些文章多半有非常精辟的见解,闪耀着智慧的光芒,我也想努力从中学习一些有关生死的真理,结果却是毫无所得。
那些文章中,除了说教以外,几乎没有什厶有用的东西。
大半都是老生常谈,不能解决什么实际问题,没能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现在看来,倒是猫们临终时的所作所为,即使仅仅是出于本能吧,去口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人们难道不应该向猫们学习这一点经验吗?有生必有死,这是自然规律,谁都逃不过。
中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秦皇、汉武,还有唐宗,想方设法,千方百计,想求得长生不老,到头来仍然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只落得黄土一抔,“西风残照汉家陵阙”。
我辈平民百姓又何必煞费苦心呢?一个人早死几个小时,或者晚死几个小时,甚至几天,实在是无所谓的小事,绝影响不了地球的转动,社会的前进。
再退一步想,现在有些思想开明的人土,不想长生不死,不想在大地上再留黄土一坏,甚至开明到不要遗体告别,不要开追悼会。
但是仍会给后人留下一些麻烦:登报,发讣告,还要打电话四处通知,总得忙上一阵。
何不学一学猫们呢?它们这样处理生死大事,千得何等干净利索呀!一点痕迹也不留,走了,走了,永远地走了,让这花花世界的人们不见猫尸,用不着落泪,照旧做着花花世界的梦。
我忽然联想到我多次看过的敦煌壁画上的西方净土变。
所谓“净土”,指的就是我们常说的天堂、乐园,是许多宗教信徒烧香念佛,查经祷告,甚至实行苦行,折磨自己,梦寐以求想到达的地方。
据说在那里可以享受天福,得到人世间万万得不到的快乐。
我看了壁画上画的房子、街道、树木、花草,以及大人、小孩,林林总总,觉得十分热闹。
可我觉得没有什么出奇之处。
只有一件事给我留下了永不磨灭的印象,那就是,那里的人们都是笑口常开,没有一个人愁眉苦脸,他们的日子大概过得都很惬意。
不像在我们人间有这样多不如意的事情,有时候办点事,还要找后门,钻空子。
在他们的商店里——净土里面还实行市场经济吗?他们还用得着商店吗?——售货员大概都很和气,不给人白眼,不训斥“上帝”,不扎堆闲侃,不给人钉子碰。
这样的天堂乐园,我也真是心向往之的。
但是给我E口象最深,使我最为吃惊或者羡慕的还是他们对待要死的人的态度。
那里的人,大概同人世间的猫们差不多,能预先知道自己寿终的时刻。
到了此时,要死的老嬷嬷或老头,健步如飞地走在前面,身后簇拥着自己的子子孙孙、至亲好友,个个喜笑颜开,全无悲戚的神态,仿佛是去参加什么喜事一般,一直把老人送进坟墓。
后事如何,壁画不是电影,是不能动的。
然而画到这个程度,以后的事尽在不言中。
如果一定要画上填土封坟,反而似乎是多此一举了。
我觉得,净土中的人们给我们人类争了光。
他们这一手比猫们又漂亮多了。
知道必死,而又兴高采烈,多么豁达!多么聪明!猫们能做得到吗?这证明,净土里的人们真正参透了人生奥秘,真正参透了自然规律。
人为万物之灵,他们为我们人类在同猫们对比之下真真增了光!真不傀是净土!上面我胡思乱想得太远了,还是回到我们人世间来吧。
我坦白承认,我对人生的奥秘参透得还不够,我对自然规律参透得也还不够,我仍然十分怀念我的咪咪。
我心里仿佛有一个空白,非填起来不行。
我一定要找一只同咪咪一模一样的白色波斯猫。
后来果然朋友又送来了一只,浑身长毛,洁白如雪,两只眼睛全是绿的,亮晶晶像两块绿宝石。
为了乡己念死去的咪咪,我仍然为它命名“咪咪”,见了它,就像见到老咪咪一样。
过了大约又有一年的光景,友人又送了我一只据说是纯种的波斯猫,两只眼睛颜色不同,一黄一蓝。
在太阳光下,黄的特别黄,蓝的特别蓝,像两颗黄蓝宝石,闪闪发光,竞岍争艳。
这只猫特别调皮,简直是胆大无边,然而也因此就更特别可爱。
这一下子又忙坏了虎子,它认为这两只小猫鄙是自己的亲生女儿,硬逼着它们吮吸自己那干瘪的奶头。
只要它走出去,不知在什么地方弄到了小鸟、蚱蜢之类,就带回家来,给两只小猫吃。
好久没有听到的“咪噢”唤小猫的声音,现在又听到了,我心里漾起了一丝丝甜意。
这大大地减轻了我对老咪咪的怀念。
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大概总在我们全家刚从一条满铺了石头的街的北头搬到南头以后,我有了三只兔子。
说起兔子,我从小就喜欢的。
在故乡里的时候,同村的许多家里都养着一窝兔子。
在地上掘一个井似的圆洞,不深,在洞底又有向旁边通的小洞,兔子就住在里面。
不知为什么,我们却总不记得家里有过这样的洞。
每次随了大人往别的养兔子的家里去玩的时候,大人们正在扯不断拉不断絮絮地谈得高兴的当儿,我总是放轻了脚步走到洞口,偷偷地向里瞧——兔子正在小洞外面徘徊着呢。
有黑白花的,有纯黑的。
我顶喜欢纯白的,因为眼睛红亮得好看,透亮的长耳朵左右摇摆着。
嘴也仿佛战栗似地颤动着,在嚼着菜根什么的。
蓦地看见人影,都迅速地跑进小洞去了,像一溜溜的白色黑色的烟。
倘若再伏下身子去看,在小洞的薄暗里,便只看见一对对的莹透的宝石似的眼睛了。
在我走出了童年以前的某一个春天,记得是刚过了年,因为一种机缘的凑巧,我离开故乡,到一个以湖山著名的都市里去。
从栉比的高的楼房的空隙里,我只看到一线蓝蓝的天。
这哪里像故乡里锅似的覆盖着的天呢?我看不到远远的笼罩着一层轻雾的树,我看不到天边上飘动的水似的云烟,我嗅不到土的气息。
我仿佛住在灰之国里。
终日里,我只听到闹嚷嚷的车马的声音。
在半夜里,还有小贩的叫声从远处的小巷里飘了过来。
我是地之子,我渴望着再回到大地的怀里去。
当时,小小的心灵也会感到空漠的悲哀吧。
但是,最使我不能忘怀的,占据了我的整个的心的,去口还是有着宝石似的眼睛的故乡里的兔子。
也不记得是几年以后了,总之是在秋天,叔父从望口山回家来,仆人挑了一担东西。
上面是用蒲包装的有名的肥桃,下面有一个木笼。
我正怀疑木笼里会装些什么东西,仆人已经把木笼举到我的眼前了——战栗似的颤动着的嘴,透亮的长长的耳朵,红亮的宝石似的眼睛……这不正是我梦寐渴望的兔子么?记得他临到望口山去的时候,我曾向他说过,要他带几个兔子回来。
当时也不过随意一说,现在居然真带来了。
这仿佛把我拉回了故乡里去。
我是怎么狂喜呢?笼里一共有三只:一只大的,黑色,像母亲;两只小的,白色。
我立刻舍弃了美味的肥桃,东跑西跑,忙着找白菜,找豆芽,喂它们。
我又替它们张罗住处,最后就定住在我的床下。
童年在故乡里的时候,伏在别人的洞口上,羡慕人家的兔子,现在居然也有三只在我的床下了。
对此,这简直比童话还不可信。
最初,才从笼里放出来的时候,立刻就有猫挤上来。
兔子仿佛是很胆怯,伏在地上,不敢动。
耳朵紧贴在头上,只有嘴颤动得更厉害。
把猫赶走了,才慢慢地试着跑。
我一转眼,早又跑到床下面去了。
有了兔子以后的第一个夜里,我躺在床上,辗转着睡不沉,听兔子在床下嚼爵着豆芽的声音。
我仿佛浮在云堆里,已经忘记了做过些什么样的梦了。
就这样,我的床下面便凭空添了三个小生命。
每当我坐在靠窗的一张桌子的旁边读书的时候,兔子便偷偷地从床下面踱出来,没有一点声音。
我从书页上面屏息地看着它们。
先是大的一探头,又缩回去;再一探头,走出来了,一溜黑烟似地。
紧随着的是两只小的,都白得像一团雪,眼睛红亮,像一—我简直说不出像什么。
像玛瑙么宁比玛瑙还光莹。
就用这小小的红亮的眼睛四面看着,走到从花盆里垂出的拂着地的草叶下面,嘴战栗似地颤动几下,停一停,走到书旁边。
嘴战栗似地颤动几下,停一停,走到小凳下面。
嘴战栗似地颤动几下,停一停。
忽然,我觉得有软茸茸的东西靠上了我的脚了。
我知道这是小兔正伏在我的脚下。
我忍耐着不敢动,不知怎地,腿忽然一抽。
我再看时,一溜黑烟,两溜白烟,兔子都藏到床下面去。
伏下身去看,在床下面暗黑的角隅里,便只看见莹透的宝石似的一对对的眼睛了。
是秋天,前面已经说过。
我住的屋的窗外有一棵海棠树。
以前常听人说,兔子是顶孱弱的。
猫对它便是个大的威胁。
在兔子没来我床下面住以前,屋里也常有猫的踪迹。
门关严了的时候,这棵海棠树就成了猫来我屋的路。
自从有了兔子以后,在冷寂的秋的长夜里,我常常无所谓地蓦地醒转来。
窗外风吹着落叶,窸萃地响,我疑心是猫从海棠树上爬上了窗子。
连绵的夜雨击着落叶,窸萃地响,我又疑心是猫爬上了窗子。
我静静地等着,不见有猫进来。
低头看时,兔子正在地上来回地跑着。
在微明的灯光里,更像一溜溜的黑烟和白烟了,眼睛也更红亮得像宝石了。
当我正要朦胧睡去的时候,恍惚听到“咪”的一声,看窗子上破了一个洞的地方,正有两颗灯似的眼睛向里瞅着。
第二天早晨起来,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伏下头去看,兔子丢了没有。
看到两个小兔两团白絮似地偎在大的身旁熟睡的时候,心里仿佛得到点安慰。
过了一会儿,再回到屋里来读书的时候,又可以看到它们在脚下来回地跑了。
其实并没有什么声息,屋里总仿佛充满了生气与欢腾似的。
周围的空气,也软浓浓地变得甜美了。
兔子也渐渐不胆怯起来,看见我也不很躲避了。
第一次一个小兔很驯顺地让我抚摸的时候,我简直欢喜得流泪呢。
倘若我的记忆靠得住的话,大约总有半个秋天,就在这样的颇有诗意的情况里度过去。
我还能模模糊糊地记得:兔子才在笼里装来的时候,满院子里都挤满了花。
我一闭眼,还能看到当时院子里飘动着的那一层淡淡的绿色。
兔子常从屋里跑出来,到花盆缝里去玩,金鱼缸里的子午莲还仿佛从水面上突出两朵白花来。
只依稀有一点影,这记忆恐怕靠不大住了。
随了这绿气,这金鱼缸,我又能看到靠近海棠树的涂上了红油绿油的窗子,嵌着一方不小的玻璃,上面有雨和土的痕迹。
窗纸上还粘着几条蜘蛛丝,窗子里面就是我的书桌,再往里,就是床,兔子就住在床下面……这一切仿佛在眼前浮动。
但又像烟、像雾,眼睛就要幻化到空蒙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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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玉柱兔子和狼读后感
兔子人缘好,讨大家喜欢,但它不出业绩;兔子最爱繁殖,比谁都爱繁殖,不停地繁殖,找同类,生出大量小白兔,形成兔子窝,霸占着岗位、资源和机会。
如果一个公司大量核心岗位被兔子霸占,形成了‘兔子窝’文化,就失去战斗力,失去市场机会。
为何要在巨人施行“狼文化”? 狼文化,在中国企业中最早是华为提出来的。
1989年我在珠海创业阶段,就关注华为。
我觉得华为走到今天这么牛,它有两个核心:一是华为创始人的决策牛,这点我跟任正非有很大的个人差距;二是华为的狼文化,这么多年一直坚持下来。
成功的企业,嘴里不一定说,但骨子里多数都是狼文化,比如三星、阿里、腾讯,都是狼文化。
他们把对客户的研究、了解,结合自身长处,发挥到极致。
如果是一帮兔子做产品,才不会去想这些呢。
百度近年也开始呼吁狼文化。
所以只要伟大的公司,没有不是狼文化的。
兔子窝文化肯定要失败的,尤其搞互联网,竞争这么激烈,如果不是狼文化,肯定是死路一条。
No.3 “狼文化”具备四大特点 1)有危机意识。
狼都怕饿死,狼运动量大,消耗高,它们总担心自己饿死,危机意识特别强。
高速发展的公司一定有危机感。
比尔盖茨说过,“微软离破产永远只有十八个月”。
三星也有类似的危机企业文化。
但兔子没有危机意识,每天都乐呵呵,兔子生活在草丛里,很可爱、很欢乐。
能活得久的企业都有危机意识,没有危机意识的企业活不久;安全感要不得,只有活在危机意识之中才能真正拥有安全感。
2)鼻子尖,嗅觉灵敏。
狼善于寻找、发现市场机会。
狼鼻子迎着风抽动,时刻利用它的尖鼻子在寻找机会。
如果放在我们游戏研发工作中,对比看我们做游戏,是否找到好的游戏类型?是否找到核心玩法?是否找到玩法中的亮点?我们的日常工作,不是简单靠上级分配、安排工作,是自己找到工作亮点与突破机会。
兔子鼻子不灵敏,不会找机会,它很可爱,在草丛里跳来跳去。
它的眼睛也不行,整天红红的。
3)自发性进攻,不屈不挠。
一旦发起进攻,不用头狼教育,进攻是它们的本能。
不怕困难,不达成目标不罢休。
兔子不一样,没有进攻性,活一天算一天,容易满足,每天吃吃草,更不存在不屈不挠的精神。
4)团队合作。
狼靠群体,团队,配合默契。
狼群追一头牛,跑得快的负责前边堵截,靠左边的从左边包抄,靠右边的从右边包抄。
这都不是头狼下令的,狼的本能里就有合作意识。
我们工作中要发挥这种精神,主动配合,不相互推托。
搞一款产品涉及到很多部门的配合,只有都像狼一样合作才能做成。
No.4 要把兔子赶走,把股票分给“新狼” 1)思想改造。
我们不当老白兔,要当头狼。
转不过来的老白兔,请你去其他公司的兔子窝。
我们要多吸收年轻、有创造力的优秀人才,把门开大,招揽狼性人才。
去年员工大会我提到过芬兰移动游戏公司Supercell,才168人,一年12亿美元利润,他们这168人都是狼。
我也要大量找狼,有多少要多少;兔子有多少赶走多少。
如果我们能找到168头狼,所产生的贡献一定大于1680只兔子。
2)人才的良性流动。
一个公司、一个团队,人不在多在精,人越少越好。
上次我们去Supercell,给我们演示游戏的小伙不到30岁,当时演示的游戏是2个人用2个半月做出来的,现在这游戏全球排第一。
手游研发要轻,如果团队超过7人,很难做成。
7个人以上的团队效率也低,喜欢相互推。
我记得《征途》刚成功的时候,人不多;成功之后,各部门都喜欢堆人。
老白兔喜欢繁殖小白兔,喜欢养人。
3)把利益与成绩挂钩。
团队人少了,就给涨薪留出大量空间。
把腾出来的工资,加给留下来和新进来的有狼性的人。
我也不希望靠节省人力成本来提高公司利润。
我要把兔子都赶走,把利益分给“新狼”们。
“新狼”包括公司从兔子变成狼的老人,和从外界吸收的新人。
兔子别想在我这混3年,拿不到股票。
做不出贡献的,给你一股都是浪费,这是我的基本思想。
我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是,赶走老白兔,把这部分股票再发到别的狼身上。
把兔窝变狼群,核心是把每头狼的利益与公司密切相关,这样才能激发狼性。
4)末位淘汰制度开始强制执行。
每个季度搞一次,直到我们团队闻到狼味为止。
我不怕媒体误读为裁员。
感觉现在闻去,都是兔子味。
我希望提高团队中狼的比例,狼的人数没有限制。
我的标准是,要狼不要兔子。
但在狼还不够多的时候,兔子太多不行。
所以要加强流动性,把门打开,把有活力的狼引进来,让大量优秀年轻人进来,优胜劣汰,“引狼入室”。
注意,我们是要淘汰兔子,不是淘汰狼。
兔子人缘好,容易被留下来。
我会对每个项目进行评测,确保执行效果。
野兔的危机读后感,急
今天我读了《狐狸和兔子篇文章。
故事里说:和兔子是,狐狸的房子是用冰做的子的房子是树皮做的。
春天,狐狸的房子化了,它向兔子借住一晚,它刚进去,小兔就被赶出去了,小兔好伤心。
狗来帮小兔讨回房子,被狐狸吓跑了。
熊和公牛来帮小兔,也被狐狸吓跑了。
一只公鸡说,他背着一把镰刀,想砍掉狐狸的头,于是叫狐狸出来。
狐狸跑了出来,公鸡一刀送了他的命。
从此,公鸡和小兔很友好地生活在一起。
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遇到困难不要怕,要转动自己灵活的头脑,从容不破地应对。
2.今天我读了《兔子与狐狸》的故事,让我深受启发。
我读短文中的“我常听人说,狐狸即使死了,它的两条腿还是一直不停地屈伸着,为什么你那么安静地躺着呢?”这句话体现了兔子的聪明机智。
在平时里我们要有警惕性,别人的话不可信,自己要有主见。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善于辨别善恶的真假,时刻提高警惕。
免得落入他人的圈套,上当受骗。
小学生50字的读后感 我要10篇
1.朱自清散文《春》读后感 春天来了,百花吐芽,百鸟齐鸣,春光明媚,春回大地,在这美好的日子里,重读朱自清的《春》,感受很深。
春天,就像“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
春天是一年的开始,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是最富有活力的季节,想在秋季里获得好收成,就要在春季里辛勤地耕耘,播种。
作为一个在春天出生的女孩,我特别喜欢春。
因为春有一种令人向往的生机。
在这大好春光里,你别忘了一件事:耕耘与播种。
2.读《窗边的小豆豆》有感 《窗边的小豆豆》讲的是一个因为淘气而在一年级就被退学的小豆豆到了一所全新学校——“巴学园”后发生的故事。
“巴学园”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学校:它的教室是一个个废弃不用的电车车厢;它的校长在第一次见小豆豆时就微微笑着听小豆豆不停地说了四个小时的话,而没有一丝不耐烦,没有一丝厌倦。
“巴学园”每到午餐开始的时候,校长就会问:“大家都带了‘海的味道’和‘山的味道’来了吗
”“巴学园”的教育方法是自己从喜欢的课程开始学起。
“巴学园”的运动会是能够让学生自己选定的,让每个孩子都能发挥特长的稀奇古怪的项目。
在“巴学园”,如果上午把课程都学完了,下午还要组织大家集体出去散步,学习地理和自然;夜晚还在大礼堂里支起帐篷“露营”,听校长讲旅行故事……因此,“巴学园”里的学习内容是丰富多彩的,新鲜动人的,也是令人羡慕的。
小豆豆从一个“坏孩子”变成好学生,也是因为校长能坚持不懈地对小豆豆真挚的关爱,使小豆豆最终决定选择做一个好学生…… 总之,我读了《窗边的小豆豆》后,很希望我们的学校也能像“巴学园”一样,学习的内容是丰富多彩的,学习的环境是轻松的,学校里的老师像校长一样能懂得孩子,信任孩子,尊重孩子的。
3.《童年》读后感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但是,我们每个人的童年有高尔基那么贫苦吗
不,我们没有,我们在家里是独生子,是父母亲的掌上明珠。
高尔基的童年没有我们幸福,家庭也没有我们美满。
童年这本书记载了高尔基儿时的一些故事,中间还夹着一点点的苦涩,还夹着做人的道理: 高尔基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也能成才,真让我佩服。
高尔基在小的时候就非常喜欢数学。
在一节数学课上,老师出了一个题目考在班上的同学,题目是:“1+2+3+4+……+100=
”这可为难了很多同学,他们一个个都很着急,只有高尔基算出来了,等于5050。
从此,老师不会再因为他们家穷而瞧不起他们,而是觉得他很有数学天赋。
我们要向高尔基学习,孔子说得好:“见贤思其焉。
” 4.《小王子》读后感 《小王子》所讲述的故事既美丽又伤感:飞行员“我”因为飞机出了故障,被迫降落在远离人烟的撒哈拉沙漠上,这时一个迷人而神秘的小男孩出现了,执拗地请“我”给他画一只绵羊。
他就是小王子,纯洁,忧郁,来自太阳系中某个不为人知的小行星,爱提问题,对别人的问题却从不作答。
在攀谈中小王子的秘密逐渐揭开了,他是因为与他的美丽、骄傲的玫瑰发生了感情纠葛才负气出走的。
他在各星球中间漫游,分别造访了国王、自负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和地理学家的星球,最后降临到地球上,试图找到纾解孤独和痛苦的良方。
在《小王子》中,我学会了一种责任,叫做“驯养”。
当狐狸向小王子描述他的心声时说:“如果你驯养我,那我的生命就会充满阳光,你的脚步声会变得跟其他人不一样。
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迅速躲到地底下,你的脚步声则会像音乐一样,把我召唤出洞穴。
你看到那边的麦田了吗你有一头金色的头发,金黄色的麦子会让我想起你,我也会喜欢听风在麦穗间吹拂的声音”可是最后,小王子还是离开了狐狸,他说:“那你还是什么也没得到吧”“不,至少我还拥有麦子的颜色” 我们在得到的同时都会失去,可是当我们同一些事物“建立某种关系”后,得到与失去都已变得不再重要。
重要的是,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去对待,无论结局是喜是悲,至少我们还拥有麦子的颜色。
5.查理与巧克力工厂读后感 故事大概是讲:威力`旺卡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巧克力发明家。
他发明了很多神奇的巧克力和糖果。
查理是个穷苦人家的孩子,他每年只能得到一块巧克力。
查理每天晚上都会去听约瑟夫爷爷讲旺卡工厂的神奇和奥秘。
他特别希望能到工厂里参观。
一天,旺卡先生发出了通知:我已把五张金奖券放进了五块普通的巧克力里面。
找到这些金奖券的那五位小朋友将由我本人带领参观工厂。
在只剩一张金奖券时,查理无意中找到了。
在参观的过程中,查理很乖,其他的小朋友一会儿摸摸这,一会儿摸摸那。
所以旺卡先生很喜欢查理。
参观完,旺卡先生竟把工厂送给了查理。
大家都吃了一惊,旺卡先生说他老了,快没有能力经营工厂了。
所以要把工厂送给最喜欢的一位小朋友。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以科幻的方式告诉了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有着许多奇特的地方
也有着许多不可思议的人
我们要怀着一种希望去发现他们
也告诉了我们做人要善良,不能太贪婪了否则会有与你期望中相反的结果
6.《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 海伦凯勒原来是位健康活泼的小女孩,在19个月大时,因一场急病导致失明、失聪和失语,从此小小的海伦凯勒变得暴躁、任性和孤独。
直到七岁,,她在充满爱心与耐心、曾经接近失明、当时只有20岁的莎莉文老师费尽心思的引导下,走出了黑暗与孤寂,感受到了语言的神秘,领悟出了知识的神奇。
从此,海伦凯勒求知若渴,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在莎莉文老师的教育和帮助下,以优等的成绩完成了哈佛大学四年的学习,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盲聋人。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伦凯勒将仔细端详自己的莎莉文老师、亲人、朋友,还有环视自己生活的环境;到森林进行一次远足,放纵一下自己的眼睛;到博物馆对世界的历史与未来、人类进步的奇观作匆忙一瞥;看看黎明时由黑夜变成白昼的动人奇迹;到剧院或电影院享受色彩、优美和动作的完美结合;浏览城市中令人敬畏的建筑艺术;漫步在大街、公园,瞧瞧万花筒般五光十色的景象……“我的眼睛不轻易放过一件小事,它争取密切关注它所看的的每一件事物。
”“此后,我摸到每件物品,我的记忆都将鲜明地反应出那件物品是个什么样子。
” 这三天对于海伦凯勒真的是奢望。
而我们已经拥有了三千多天的光明,让我们反省一下,我们是否都充分利用这天赋的五官和四肢去感受大自然的美丽和生活的美好了吗
“善用你的眼睛吧,犹如明天你将遭到失明的灾难。
” 的确,我们太幸运了,我们拥有美好的一切——健全的体魄、良好的学习环境、优秀的老师……从今天起一定抓紧每一分一秒,不要让光阴虚度,不要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要像海伦凯勒那样,不埋怨、不放弃,好好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奋发学习,以微笑面对厄运,以顽强的毅力克服困难,以杰出的成就显示生命的价值
7.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一个名叫圣地亚哥的男孩,一次奇幻的旅行. 一个哥哥强烈推荐的书,一直都没好好看,之前放在包包里,在给学生做完辅导后,我会拿出来翻上几页....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的英文原名是「O Alquimista」也就是炼金术士的意思。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描述一位西班牙的牧羊人追寻梦想的故事。
他和我们大家一样,都有自己的天命,都有自己最想做的事。
在旅途中,他遇到了许多同伴以及帮助他的人,像是老人、水晶商人、炼金术士、英国人…… 是这样一个故事吗
昨晚我一口气把这本书看完了,难得我这么爱看书... 这是一本当你在迷惘时的指南针,天命、信仰、梦想、爱心、实践,是牧童少年探险终而如愿以偿的凭籍;生活在多变复杂的社会,很多时候我们忘了倾听自己内在的声音,而更多时候,我们听见了自已心里的声音,但却没有勇气去相信它、接受它;这本书鼓舞、增强人们探往自我内心的勇气,就像书中不断强调“当你真心渴望某样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
“在生命的重要时刻,我们却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物无能为力,只能听天由—这就是世界上最大的谎言。
” 在一个人的一生中,一定会拥有过无数个梦想,但这些梦想是否成真,就要靠自已怎么把这些梦想变成理想、目标,进一步的实现它们,在追寻梦想的过程中一定会碰到许多的障碍,我们应该要试着把阻力变成助力,不要只是把梦想当作白日梦,不要让梦想永远只是个梦想,要努力去实现它,这才是人生。
我的人生,上学整整18年,不多也不少,还在人已定性的时候去整了牙,人家说这叫时髦,痛苦的时髦~
不想说什么,年龄越大整这个越痛,每次的复诊,回来后我都痛的说不出话... 昨天,我见了两个医生,差点被他们说哭... 假如你能总是把握着现在,那你就会成为一个幸福的人. 8.《暮光之城》读后感 当一个人类对吸血鬼说“我要和你永远在一起”。
这样的爱情早已超越了人世的情愫~没有现实,没有伤害,没有一切凡事的纷扰。
一个只吃动物血完好控制自己的吸血贵家族,竟然会为了爱情要大开杀戒~ 为什么这么完美的爱情连不同物种的生物都可以美化的催人泪下
偏偏凡事中却丑陋无比,甚至是伤害至极~ 以为的科幻片最后变成了爱情片。
没有限制级的镜头,没有山盟海誓的对话。
往往一个深情的眼神就足以打动任何人~ 不光光是演员卓越的表现带领我入戏,更是因为我羡慕这样的爱情~这才叫爱情。
致生致死的爱情。
或许只是一个来生,或许最后人永远是人,吸血鬼永远是吸血鬼一样
“你现在是我的命”彻底征服在这句话上~ 眼泪是无忌惮的挥洒在脸上,不知道是我羡慕的哭泣,还是因为曾经这样的话也出现在我的生命中,现在却早已截然停止了呢
男主角那样深情的眼神,没有一丝的掺假。
再简单的不过的一句话,却是每个女孩子这辈子最想从心爱的人嘴巴里说出的一句话。
曾经的曾经,我也曾拥有过。
只不过那样的曾经早已灰飞烟灭,荡然无存~ 永远有多远呢
一个是生老病死的人类,一个是活了上千年都不会老去的吸血鬼。
却能爱的这么执着,第一次男主角带女主角爬树,一起飞,甚至是介绍她认识他家庭成员。
就像有些人说的,有些爱注定华丽,有些爱注定卑微
17岁的爱情故事。
高中时代的纯情往事~或许永远会牵扯着内心深处最最柔软的悸动~爱的没有伤害,爱的毫无保留,爱的至于只有责任,爱的不得不发狂
原以为我早已不知道什么是爱了` 很少哭了,不再是有或无的找依靠了~我以为自己一个人可以。
以为不会再羡慕谁。
可是这个电影明明就是童话故事,为什么偏偏击败了我坚固已久的心呢
是不是因为最近想太多了,我又装做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明明很难过我却装坚强~ 或许谁都不懂谁,爱情谈何容易吖~ 爱是没有国界的。
更没有空间之别。
或许我在等爱,等那个可以深情真挚的告诉我“我是他的命”的人出现。
狠狠地被呵护疼爱着,我还会再一次执迷不悟的爱着
不是我不想拥有爱,只是我要我的爱 爱的纯粹 爱的毫无保留~ 9.读《卖火柴的小女孩》有感 今天,我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文章,它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买火柴的小女孩悲惨的境遇告诉我:我多幸福。
在这个世界上,有我们这些生活在幸福而快乐的家庭里的孩子,我们有父母的疼爱,有老师的教导,有同学的关心,还有一个温暖的“被窝”在时刻温暖着我们。
我们是幸福的,我们要珍惜这幸福快乐的童年,好好地学习知识,学习本领,去圆我们五彩缤纷的梦。
10.《爱的故事》读后感《爱的故事》主要是以一篇篇小故事的形式讲述了母爱给予温暖、父爱促使坚强、师爱鼓励成长、博爱引导高尚、自然教会和谐、感恩带来快乐。
在每个主题里,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的感人,从字里行间,我感受到了母爱是多么伟大,就象一杯甜甜的奶茶,带给我们温馨;父爱是多么的深沉,让我们学会坚强;师爱是多么的真诚,让我们快乐的学习;博爱是多么的宽广,让我们感受到生活在一个爱的世界;自然是多么的神奇,让人类与动植物和谐相处;感恩就象一缕阳光,让我们内心时刻充满感激之情,感受到生活是多么的快乐
兔子只养一只会死吗
一只兔子,喜欢上了一只狼,一天,兔子对狼说,我喜欢你。
狼看了兔子一眼,问它,我该怎么相信你? 兔子思考了一阵,回答,我会为你付出我的生命。
狼沉默了一会,看着一脸坚定的兔子,淡淡的笑了一下,我比你强大得多,不需要你的保护。
兔子急了,恳求道,我不会奢求太多,那我们能做朋友吗? 狼无所谓的笑笑,点点头,算是回应。
这个面对它毫无畏惧的小家伙,确实使自己对它产生了一点点的兴趣。
从那之后,兔子每天都会呆在狼的身边,每天一遍,乐此不疲的对它说:我爱你…… 从那之后,狼的身边多了一只小兔子,每天一遍,它对小兔子诉说的爱意淡淡的回应着:我知道…… 兔子对狼的冷漠并不在意,它知道,自己爱着它,那就够了。
狼对兔子的爱意并不在乎,它认为,时间长了,兔子就会放弃,将自己忘掉…… 一天,兔子问狼,有人说,雨水是离去的人留恋尘世的某一个人留下的泪水,那你说,雪是什么呢? 狼想都不想,回答,不知道…… 兔子沉默了,没有再说话。
一天天,一年年,狼不知道,自己对兔子的感情,已从感兴趣,变成了……爱…… 兔子记得的最幸福的事,就是狼对它的承诺,它们的约定,连就连,你我相约定百年,谁若救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直到那一天,原本总是跟在自己身后的兔子不见了…… 一向冷静的狼焦躁不安的在偌大的森林里飞奔,寻找着兔子的身影,小溪边,它找到了差点被自己的朋友当成午餐的兔子。
离开的时候,它的朋友拦下它,问道,你喜欢它,对不对? 狼想要否认,却开不了口…… 它的朋友叹口气,对它说,面对现实吧,不要狡辩,你确确实实爱上了它…… 作为狼的孤傲和自尊,他下意识的不允许自己喜欢上一只兔子。
那天之后,狼开始疏远兔子,不再在古树边等那只贪睡的小兔子,然后再它一脸抱歉飞奔过来时候,淡淡的说一声,我刚到…… 兔子察觉到狼的不对劲,但它却没有去过问任何事情,它没有再去找过狼,最后,狼在小溪边,看到了兔子的笔迹,谢谢你,有你的陪伴很快乐…… 狼再也没有看到兔子的身影,它常常看着淡淡的月亮发呆,缺了一半的月亮,以前身边总有着兔子的陪伴……苦笑了一下,也许兔子厌倦了吧……它并不知道,每天,在它的不远处,总有一只兔子,默默的跟在它的身后…… 忽然有一天,事情发生了从未预料过的转变…… 狼是整个狼族的统治者,但失去兔子之后,他的精神状态一直不好,几只有着野心的狼,在它独自一人的时候,对它发起了攻击。
兔子眼看着狼招架不住,只能焦急的看着它,无能为力。
当一只狼趁它不备,扑向它时,兔子拼尽全力向那匹狼撞去…… 那匹狼稳住步子,愤怒的咬住了兔子的脖子…… 狼呆愣了一下,看着一滴滴鲜血滴在翠绿的草地上,格外的刺目……它怒吼一声,冲上和那几匹狼打斗,杀红了眼的它让所有的狼战栗,终于以惨败告终,草地上,堆聚了几具狼的尸体,在这中间,一抹洁白的,却沾着鲜血的小小身影格外的醒目…… 兔子拼尽最后的力气抬起头,虚弱的微笑着,对它说,我说过,我会为你付出我的生命…… 狼看着那具小小的身体渐渐没了起伏,凄厉的嚎叫声,回荡在寂静的森林里……眼泪不由自己控制的向下落,九月份的天空中,飘起了小小的雪花…… 狼看着飘飘洒洒的雪花,猛然间,明白了许多…… 狼费尽了一切方法,终于来到了阴间…… 奈何桥边,一抹孤单的身影,在刻有“奈何桥”三个字的石碑上,小心翼翼的刻着三个字,“定百年”…… 狼悄悄来到兔子的身边,轻轻的,对它说,喂,兔子,我喜欢你……要和我回家吗…… 兔子小小的身体一愣,缓缓回头,看到来者,眼泪夺眶而出,我有等你……我知道,你会来接我回家…… 狼看着它,忽然说道,兔子啊,你不是问我,雪是什么吗?直到你离开我,我才发现,雪啊……是死去的人在留恋尘世的某一个人,而那个人,为它的离去而哭泣……他的心碎了,疼了,冷了,雨啊……就结成了雪花…… 兔子笑了,再一次的,对狼说,我爱你……只不过,这次它可以保证,这份爱的永远…… 又是一天天,一年年过去了,然而,狼只是每天对兔子说,我喜欢你……兔子很失望,因为它想听到一句:我爱你……但狼只是笑笑,没有回答…… 兔子从不知道,为了把自己从阴间带回来,狼用爱换回了它的生命。
所以,狼知道自己不懂爱……它只能对它说,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