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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风里发一会儿呆读后感

时间:2017-05-08 05:44

在风里发一会呆读后感600

仍记得奶奶在世的那些日子,她总喜欢呆在暖暖的晨风里,搬一只椅子,用布满皱纹的手,托着她古铜色的下巴,眼神迷离,叫她的时候,她有时候甚至懒得应。

年龄大了,儿孙们都很害怕,生怕她“睡过去”,殊不知,每每喊她,奶奶总是宽慰地说,下次别叫我了,我在眯着眼睛,在风里发呆呢

在风里发什么呆

我们都觉得好诧异。

奶奶说,人一上了年纪,总觉得浑身的毛孔都打开了,整个人变得也通透了,甚至可以感觉到风从人的肌肤里穿过,带走我过往的不堪和酸涩,把风光和愉悦留下来,就像夏天的时候,一木锨麦子扬起来,能带走很多秕谷。

我问奶奶,那你岂不是在风里回忆过往

奶奶说,往事历历在目,但是,往事的镜头不是匀速前进,高兴的事情,我的放映机就会慢一些,烦恼的事情,我的放映机就快一些,几十年的光阴呀,有着看呢。

奶奶说这样一席话的时候,我年岁尚小,曾试图站在奶奶发呆的时候,在她的下风口里,捡拾一些她的陈年往事,包括她和爷爷风风火火的爱情,那个年代的激情和憧憬,我的父辈童年生活的场景,一次次,一回回,都觅不到踪影。

奶奶绣得一手好女红,在发呆之后,她会即兴给孙子和重孙子们做一双虎头鞋,绣一件黑鸦肚兜,一副手帕……奶奶说,这样的绣品谁来买也不卖,其间有她独特的人生阅历在里面,也有她默默的人生祈祷在里面,穿着戴着这样的绣品,孩孙们不会迷失自己,不会庸人自扰。

奶奶还说,她不可能每时每刻陪着我们,绣品点点,有她的浓情蜜意在每一个针脚里。

奶奶说罢,还是发呆,在午后的风里,夕阳如琥珀化了,流得满世界都是,猫在墙角里说落着自己的青春,何首乌在墙上坐果,黄鼠狼穿墙而过,窥探着院子里的一切,犬吠声声,黄鼠狼一溜烟跑远了,奶奶却不理会它们,她兀自发她的呆。

日子如风,奶奶像一株芦苇,在风里白了头。

我们都说,奶奶是一株有思想的芦苇,奶奶不这么看,她说,她是红高粱,在儿孙们的田埂上,隐隐地红着,慢慢地弯下腰身。

有风吹来,她就动动,脸更红一些,直到头快垂到脚下,她就要去了,她要回到土里去。

奶奶果然在深秋的风里走了,发着呆走的,脸上带着笑意,笑意里应该也有她的往事,她的童年,她的爱情和那些风风火火的岁月。

没有人知道奶奶在发呆时还想些什么,我也曾好几次试着发几回呆,每次不到半个时辰就会被手机和窗外隆隆的叫卖声吵醒,或者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鼾声四起。

人微言轻,身子也轻。

我们在流年的风里,不是被吹得找不到北,就是还没着风的边际就找不到了心在哪里。

求《读者》上的“父亲快跑”“消失在风中的幸运草”和“四壁雪”的读后感,400字左右,谢谢

“父亲快跑” 摘自《静水深流》一书  文章中描述的主人公——赵云亭是笔者的父亲,笔者听父亲讲述当年他经历的一些事情。

《读者》摘取的是主人公在大哥死后跟随八路军“闹革命”的一段。

尽管不长,但倒是显示了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那种迫切的心情。

  开头是这样的:父亲说,那是他平生跑的最快的一次。

  说这话的时候,父亲已经七十岁了。

七十年的光阴是一条河,在他的眼神里一漾一漾的  我知道,他又看见了那束跳跃的阳光,那个在大平原上奔跑的少年.......  父亲赵云亭,1930年出生,1944年参加八路军.......  文章中介绍赵云亭 所在的村子里有许多鬼子,大哥因暴露身份被鬼子杀害了,那年大哥19岁。

父母经受不住打击相继去世。

为了生计,姥姥把赵云亭送到啤酒厂当童工,但是听说家乡“闹八路” ,便一猛子扎了回去。

当上八路后,随队参加了不少战争。

部队的生活很艰苦,在打仗中的部队更艰苦。

走着路打盹是家常便饭。

有时经常尿裤子,不能洗也不能换。

最后裤子都冻上了。

得了疥疮,手烂的都拿不起筷子。

最后,文章里说道,1946年秋的一天,赵云亭正在为伤员做手术,敌人打了过来,主刀医生一边安排撤退 一边叫他拿好设备赶紧跑。

  父亲的眼神里,阳光一跃一跃的  父亲说,那是他平生跑的最快的一次。

  我静静地听着,眼前又绵延开那秋日你莽莽苍苍的大平原,耳边是呼呼做响的风声  和一个十六岁少年浊重的呼吸,我知道,父亲跑向的,是他生命中最向往的地方..........  说道打仗,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其中的残酷。

现实中的战争远远要比影视节目中来的血腥、残暴。

我一直认为去参加过战争的人,不论是胜利还是失败都会被蒙上一层恐怖的阴影。

一生难以磨灭。

最近看见报道说一个93岁的抗日老兵用微博讲述自己亲临受降仪式的过程。

  战争电影我是接受不了的,因为曾经有一个画面让我刻骨铭心。

一群伤员被抬到救护站,一个被炸吓了的战士抓住护士的手说“救救我。

”护士一边安慰伤员,一边在伤员的额头上用口红写下了“F”。

“F”代表不要救治。

有时候,你要看着一个人死去。

不是不能救,而是在有人比他更需要救治。

这是个两难的选择。

  《四壁雪》  苏东坡曾有一间雪堂,绘雪于四壁之间,这是文人的一分雅致高深。

我也有小屋一间,四壁如雪,不曾装饰瓷砖或实木,虽则异曲同工,但到了咱这里,其实只是懒人的闲情。

于是,一人一屋,持本来面目,素面相对。

  时间愈久,愈爱这一室虚白,像画面中都会有的大片留白,情味隽永。

世界至繁,天地至简。

而这小小一室,容得下一个人万千思绪。

坐在这简单的四壁之间,无琐事之繁,独品一刻之闲。

  我们需要的生活,其实比想像的更加简单,正所谓:“广厦千间,夜眠七尺;良田万顷,日食三餐。

”身无长物,是一种让人羡慕的状态。

也许,我们本来就不必为太多的贪念买单,美丽风景,看过就好。

  庞杂的愿望往往夹杂着太多额外的奢想,付账时常常随着别人的风向。

人们有时忘了自己的初衷,我们钟爱的也许并不需要这么复杂和庞大。

加法生活里充满着太多多余的对比和向往。

  不如试试减法生活,如这四壁白雪,保留一点天真和素朴,放轻松,抛开重负,世界还是一样美好。

  没有什么不能舍弃的追逐,也没有什么不能停下的急驰。

我们需要一个小小的角落,简单而宁静,可以放松自己。

我们需要一段留给自己的时间,想好一些事情,过去或者未来。

也可以什么都不想,只是静静地坐在这里,发一会儿呆,便觉得无限的美好。

  四壁雪,澄静一刻时光。

  《消失在风中的幸运草》  童年时,住在新社山上的那几年是全家人最快乐的时光。

到现在我还不是很清楚,这究竟是因为那段时间正好是我的童年,还是因为那里幽静淳朴的环境?无论因为什么,这童话般美好的日子,即使随着岁月流逝,一去不返,在我的记忆中也始终闪闪发亮。

  然而,值得珍藏的记忆,并非样样美好,其中也会有些许遗憾。

  大约在我七岁的时候,农场里有一对从事植物研究的夫妻,两人都拥有博士学位,既专业又亲切,非常受人尊敬这对夫妻的宿舍旁边有一亩棉花田,我常去那儿玩耍、一个黄昏,我在棉花田边遇见博士夫人,她的脸上充满惊喜的表情,小心翼翼地将手上的酢浆草凑到我的眼前:“仔细看哪!这就是传说中的幸运草,它有四瓣叶片,跟其他酢浆草完全不一样,可以带来好运哦。

”  真的是很神奇啊!山上的任何一条小路两边都长满了酢浆草,每株都是绿油油的三瓣叶片,唯独她手上的酢浆草是四瓣叶片,而且墨绿中带点金黄色,非常奇特。

  虽然我看不见自己的表情,但是我很确定当时的我绝对两眼发光。

  “可以让我拿回去送给妈妈吗

”她迟疑了几秒钟的表情,令我印象非常深刻。

然后,她把手上的幸运草放到我的手中。

对刚上小学二年级的我来说,应该是像中了彩票那般雀跃吧,一溜烟地,我捧着这株幸运草狂奔回家。

  遗憾的是,半路上它被风吹走了。

人生的无常,我竟在年纪那么小的时候,就深深体会到。

  在夕阳西下的余光中,我翻遍了路边的草地,就是找不到那株聿运草,万分懊恼的我,在路边踌躇到天都黑了,才悻悻地走回家。

  “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吧。

在当时,这个想法很快说服了自己。

我顶多只是很扫兴而已。

但是,往后的人生里,只要妈妈遇到什么不顺利的事,我都会加倍地自责。

无论我成长到十岁、二十岁还是三十岁,内心里那个搞丢幸运草的七岁小男孩都会跑出来责备我。

  希望对你有帮助

《朝花夕拾》好词50个 好句30 句,读后感10篇,跪求了,速度啊

望  鲁迅的名字家喻的。

读到他的文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做《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

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有点恐惧,不敢轻易读他的书。

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

但自从读过鲁迅那《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

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

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

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

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

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

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

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

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

可以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

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

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

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

更是连想都不敢想。

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

我们南方现在是难得看到飘雪的。

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

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一定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

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

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

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

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

这是“不乖”的表现。

回想起来,如果现在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

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

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

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

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

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

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

我正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

我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朝花夕拾》的原名是叫做《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

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

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hi,采纳纳吧

红楼梦读后感每一回100字

●第二十回 正言弹妒意 俏语谑娇音  宝钗讽刺宝玉元宵不知“绿蜡”之典。

  李嬷嬷骂袭人“哄宝玉”“妆狐媚”“配小子”,袭人气哭。

宝玉守袭人,劝袭人,给袭人喂药。

宝玉给麝月篦头,睛雯讽刺,宝玉说她“磨牙”。

  湘云至,黛玉因宝玉恋着宝钗而使气回房。

宝玉对黛玉讲“亲不间疏,先不僭后”的道理。

  ●第二十一回 贤袭人娇嗔箴宝玉 俏平儿软语救贾琏  袭人对宝玉不满诉诸宝钗,宝钗赏其识见志量。

  贾琏趁巧姐出痘和多姑娘儿鬼混,被平儿抓住把柄,瞒过凤姐;贾琏叫平儿不要怕凤姐。

  ●第二十二回 听曲文宝玉悟禅机 制灯迷贾政悲谶语  贾母要给宝钗做生日,凤姐和贾琏商量要比高出一等。

  凤姐说贾母喜爱的龄官象一个人,宝钗笑而不说,宝玉不敢说,湘云说象黛玉。

湘云、黛玉和宝玉为此事闹矛盾,宝玉心想目下两人尚未应酬妥协,将来犹欲何为。

袭人劝宝玉“大家随和”,宝玉说自己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

笔占一偈,又填一,心中自得。

宝钗说她是引起宝玉说疯话的罪魁。

  元妃送出灯迷让猜,宝钗一猜就着,却故作难猜之状。

贾母见元春喜悦,也命制作灯谜大家猜。

贾母说“荔枝”(离枝)让贾政猜。

  贾政看了众从姊妹不祥之谜,伤悲感慨。

  ●第二十三回 西厢记妙词通戏语 牡丹亭艳曲警芳心  元妃回宫以后,把那天省亲时的题咏编录成册,命贾政等在园中磨石镌刻。

贾妃因怕大观园寥落,竟命令宝玉与诸姐妹搬进去居住。

宝玉从此每天与姐妹们一起读书写字、下棋吟诗,心满而意足。

  三月桃花开时,宝玉在大观园里偷偷阅读,黛玉来后发现宝玉读的是,于是也认真阅读记诵起来,二人还各借词句表白、打趣。

宝玉自比张生(我就是个“多愁多病的身”),比黛玉为莺莺(你就是那“倾国倾城的貌”);黛玉含羞嗔怒之极,说宝玉是“银样蜡枪头”。

葬过落花,宝玉被袭人叫走。

黛玉一人闷闷回房的路上,竟又听到了妙词妙曲,不禁心痛神弛,眼中落泪。

  ●第二十四回 醉金刚轻财尚义侠 痴女儿遗帕惹相思  宝玉被袭人找回房后,见到贾母的丫头鸳鸯,便缠着要吃她嘴上的胭脂,被袭人劝阻。

随后奉贾母命去贾赦处请安。

宝玉请安完毕,同诸姊妹吃了饭后才回房安歇。

而贾芸得知求贾琏办事是舍近求远,于是转而求助风姐。

风姐终于派给了他到园子里种树的差使。

一次贾芸到怡红院,恰巧宝玉不在,却遇到了宝玉屋里一个叫小红的丫头。

这个丫头年纪不大,却很有心计,总想在宝玉面前显弄,一次有幸为宝玉倒了杯茶并被问了几句话,心里才有些想头,却被大丫头秋纹、碧痕骂了一顿,好强的心灰了一半。

夜中睡得很不安稳,竟梦了一夜贾芸。

  ●第二十五回 魇魔法姊弟逢五鬼 红楼梦通灵遇双真  过了一天,是舅母的生日,王夫人只留贾环在身边抄写经卷。

宝玉等人回来后,便在屋里和丫头们说笑,这不禁惹起贾环的嫉妒,故意推翻烛台,烫伤了宝玉的脸。

这种恶行,自然使贾环和赵姨娘遭到王夫人的唾骂。

赵姨娘更加嫉恨宝玉和风姐,便勾结马道婆使用魇胜法,妄图害死二人,为环儿谋夺家私。

风姐宝玉果然中此邪祟,几乎死去。

贾母、王夫人等悲痛欲绝。

全家因此闹得天翻地覆之时,进来一个癞头和尚和一个,二人声言能治此邪症。

他们拿过宝玉的玉,擎在掌上摩弄了一阵,并说了“青埂峰一别十三载”之类的疯话。

风姐、宝玉二人渐渐清醒。

  ●第二十六回 峰腰桥设言传心事 潇湘馆春宁发幽情  宝玉病时,全家忙碌,贾芸、红玉等人守着宝玉,渐渐混熟了。

但宝玉病好后奖赏诸位奴,仆,却没有红玉。

红玉慢慢地把心思转到贾芸身上。

贾芸把自己的手帕子传给了红玉。

  一日宝玉信步来到潇湘馆,在窗外听到黛玉忘情之言,不禁心痒,遂也用《西厢记》中“若共你多情小姐同鸳帐,怎舍得叠被铺床”之语同黛玉玩笑。

这不禁又惹恼了她。

二人正闹,宝玉被薛蟠假托贾政之名骗到外头,与冯紫英等大吃大喝了一顿。

回来后又与宝钗说了一阵话。

而黛玉因记挂着宝玉被父亲叫去,晚上来怡红院看望。

由于晴雯正闹脾气,且又没有听清黛玉的声音,烦躁得很,没有开门。

这不禁动了黛玉的身世之悲,开始悲悲戚戚,呜咽起来。

  ●第二十七回 滴翠亭杨妃戏彩蝶 埋香冢飞燕泣残红  黛玉正在悲泣,忽然听见院门一响,接着宝玉袭人等送了宝钗出来。

自己更觉无趣,直到半夜才睡下。

次日是芒种节,女孩子们都在忙着饯花神,唯独少了黛玉。

宝钗正想去找她,却看见宝玉进了潇湘馆,怕黛玉猜忌,宝钗转而回去。

却看见一双玉色蝴蝶,极招人爱,宝钗竟蹑手蹑脚跟到池边,无意中听到坠儿和红玉谈论手帕的事,宝钗遂装作寻找颦儿掩饰了过去。

  黛玉性格忧郁,因昨晚的误会触动寄人篱下的凄凉心境,于是伤心落花,将它们埋葬在沁芳桥畔,称为“花冢”,她由落花想到自己凄苦的命运,口吟,令人想到一个闺中少女,善感多情却又孤独绝望,宝玉听罢不觉痴倒。

  ●第二十八回 情赠茜香罗 羞笼红麝串  宝玉因听了“依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依知是谁”等句,不免想到钗、黛、袭人的花容月貌终会无可寻觅,悲伤之极。

见黛玉仍不搭理他,宝玉把自己一向对她的疼爱、怜惜以及知己之感和盘托出,黛玉不禁疑窦顿释。

随后一起到王夫人处,大家谈论说笑了一番。

吃过饭后,宝玉围着黛钗等忙碌,被迎春、探春、惜春们戏称“无事忙”。

  随后宝玉被请到冯紫英家,另有薛蟠、小旦、妓女云儿等。

大家喝酒唱曲取乐。

令宝玉欣喜的是,他与琪官互相欣赏,并交换了汗巾。

谁知他忘记了那是袭人之物。

元妃有所赏赐,而令宝玉吃惊、黛玉含酸、宝钗无趣的是元春所赐诸人物件中,独有宝钗和宝玉的相同。

  ●第二十九回 享福人福深还祷福 痴情女情重愈斟情  转眼间到了端午节。

初一日贾母带领众小姐太太及丫头们去清虚观打醮,车轿纷纷,人马簇簇,热闹之极。

老道士见到宝玉形容举止招人喜爱,竟当着贾母的面给他提起亲来,被贾母以命里不该早娶的话婉言拒绝。

后来在众人敬献的饰物中看到一个金麒麟,因湘云有此物,宝玉便留心收藏。

  由于张道土提亲,宝、黛心中俱不受用。

而黛玉更拿此事奚落宝玉,令宝玉十分伤心,而黛玉更以金、玉、金麒麟之类的话相激,宝玉气得口里说不出话,赌气从颈上抓下通灵玉摔在地上,见没摔碎又找东西来砸。

而黛玉也是伤心大哭,把吃的药都吐了出来。

袭人、紫鹃劝阻不了,只陪着掉泪。

直到贾母、王夫人将宝玉带去方才平息。

  ●第三十回 宝钗借扇机带双敲 龄官划蔷痴及局外  话说宝黛二人发生口角之后,心中都很后悔。

宝玉怕别人以为他们真的疏远了,遂主动到黛玉处道歉。

言谈中,又无意间以“你死了,我做和尚去”之类的话唐突了黛玉。

随后二人被风姐拉到贾母那儿,宝玉又不慎言语冲撞了宝钗,宝钗气愤,巧用“负荆请罪”之典回敬,宝黛二人不禁脸红。

  无聊之时,宝玉来到母亲住处。

王夫人正在。

婢女金钏儿和宝玉开了几句亲密的玩笑,被王夫人听见,大怒,竟以“教坏了爷们”为借口将她撵了出去。

宝玉甚感无趣,在回园子的路上,看见一个女孩子蹲在地上,用树枝划了几千个“蔷”字。

宝玉虽不明白根由,却理解这个女孩必有一段说不出的心事。

淋着雨,宝玉匆匆跑回怡红院。

丫头们在院中戏耍,好一阵儿才开门。

宝玉没好气,照着开门的丫头踢了一脚,谁想被踢的竟是袭人。

  ●第三十一回 撕扇子作千金一笑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  宝玉因误踢了袭人,心中十分不安,忙着请医问药,设法调治。

由于这几天诸事烦心,端阳午宴竟然十分冷淡。

黛玉原是喜散不喜聚,心中不觉什么;宝玉却闷闷不乐,长吁短叹。

晴雯给宝玉换衣时失手把他扇子跌折,便训斥了她几句,晴雯的自尊心受到伤害,还击了一通,把宝玉“气得浑身乱颤”。

而宝玉赴宴回来,仍和晴雯有说有笑。

听说晴雯喜欢听撕扇子的声音,就任凭她将一大堆名扇痛痛快快撕尽了。

  第二天中午,史湘云来到贾府,且给袭人、平儿等人带了戒指作礼物。

众姊妹几月不见,一旦相逢,十分高兴。

湘云和丫环翠缕闲谈,竟然由池中荷花扯到天地阴阳二气。

二人走到蔷薇架下时,看到了一只金麒麟,大而有文彩。

湘云默默不语,拿在手中。

而这个金麒麟,正是宝玉前几天得到的那个。

  ●第三十二回 诉肺腑心迷活宝玉 含耻辱情烈死金钏  宝玉得知麒麟被湘云捡去,心中十分高兴,来找湘云。

黛玉不放心湘云的到来,尤其担心金麒麟又引来“金玉良缘”之说,因此悄悄前来欲察二人之意。

心直口快的湘云,因劝宝玉留心“仕途经济”而被宝玉斥为说“混帐话”,并当众颂扬黛玉不讲这些混话。

这些话被黛玉听见,百感交集。

二人见了面,宝玉不禁忘情,告诉黛玉自己的肺腑之言,直至黛玉躲走仍不觉,却被袭人听见。

袭人正惊慌失措,遇见宝钗,听到了湘云在家之辛苦和不如意,竟后悔劳累了她。

而宝钗又因听说金钏儿被撵出后跳井而死,怕王夫人心里难受,急急赶来劝慰。

果然,王夫人正因自责而暗自垂泪。

善解人意的宝钗,则以金钏儿是失足落水等语细细解劝;又拿出自己的新衣为金钏殡殓,着实尽了一番心意。

  ●第三十三回 手足耽耽小动唇舌 不肖种种大承笞挞  宝玉会过雨村回来,听到金钏儿满含冤屈、投井而死的消息,五内俱伤。

正茫然不知往何处去的时候,迎面遇见贾政,赶紧垂手而立。

贾政正因宝玉会见雨村时谈吐葳蕤而生气,又见他满面愁色,火气便长了三分。

恰巧此时忠顺王府派人找宝玉,缉拿逃跑的优伶蒋玉菡。

宝玉本想抵赖,但腰间的汗巾子却泄露了他与琪官的私交。

此时贾政已气得目瞪口呆。

偏偏贾环趁机告诉贾政金钏儿之死是因宝玉强奸未遂所致。

贾政至此实在是忍无可忍,于是命人拿来宝玉,打了几十大板。

众人劝阻不止,幸亏王夫人赶来将宝玉救下。

这种情形,不禁让王夫人想起死去的贾珠;贾政也老泪纵横。

而贾母看到宝玉被如此毒打,开始大骂贾政,并要带着宝玉回南京。

贾政是个孝子,急忙磕头认罪不止,老太太才稍稍平息了怒气。

  ●第三十四回 情中情因情感妹妹 错里错以错劝哥哥  宝玉被抬回怡红院后,焦急的袭人才有了精心服侍的机会。

紧接着,宝钗送来了丸药,且软语劝慰宝玉,一句“我们看着,心里也疼”,竟让宝玉暂时忘记了疼痛。

宝钗走后好一会儿,宝玉恍惚听到悲泣之声,看是黛玉,又心疼她暑天跑来看他。

而黛玉万般言语无从说出,只一句“你从此可都改了罢”,表达了胸中无限丘壑。

宝玉见黛玉满脸泪痕,安慰她说:“我叫疼是装的,别信真了。

”掌灯时分,王夫人找袭人,要她随时报告情况,并决定将来袭人给宝玉做妾。

而宝玉则派晴雯给黛玉送去两条旧手帕,黛玉会意,并题诗于帕上。

  宝钗因从袭人处听说宝玉挨打与哥哥薛蟠的挑唆有关,便同薛姨妈一起责怪薛蟠。

薛蟠哪肯无端受过,着急之时竟说宝钗看上了宝玉才冤枉他,气得宝钗哭了一夜。

  ●第三十五回 白玉钏亲尝莲叶羹 黄金莺巧结梅花络  第二天一早,宝钗赶回家中探望母亲,说起昨晚的事,不禁又哭了。

随后母女俩一齐进园来看宝玉。

正遇上贾母风姐等人。

宝玉要吃荷叶莲蓬汤,风姐便命做十来碗大家吃,贾母说她拿宫中钱做人情,她自告奋勇做东道,银子在她账上领。

汤烧好后,王夫人命玉钏儿送去。

见到她,宝玉想起她姐姐金钏儿的不幸,又伤心又惭愧,千方百计哄她说话,并让她也喝了一口汤。

  刚才同玉钏儿一起前来的还有宝钗的丫头莺儿,因为宝玉求她打几根络子。

莺儿不仅手巧,而且对各种颜色、样式的搭配有很独特的见解,令宝玉十分欣赏。

另外,自从上次深谈之后,王夫人每每对袭人另眼相看,今天特地打发人送了两碗菜来。

袭人得了王夫人两碗赏菜感到意外,宝玉不在乎,宝钗深明其意。

  ●第三十六回 绣鸳鸯梦兆绛芸轩 识分定情悟梨香院  宝玉身体已经渐渐复原,贾母吩咐贾政的亲随小厮头儿,以后贾政若唤宝玉以她的名义加以拒绝。

所以宝玉可以省却许多会客请安之累,每天只在园里游玩。

宝钗等偶尔劝他留心仕途经济,他便斥之为“人了国贼禄鬼之流”,不留情面。

一天,宝玉正睡午觉,宝钗又去看宝玉,见丫头正给宝玉绣鸳鸯戏莲花样的肚兜,宝钗赞叹花样很好,拿过来帮助刺绣。

这时,只听宝玉在梦中嚷道:“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宝钗听见不觉怔了,坐了一会,只好离去。

  一次宝玉来到梨香院,正遇到上次花下划“蔷”的女孩子龄官,宝玉请她唱曲被拒绝后,讪讪地出来。

恰巧遇见贾蔷买了一只雀儿逗龄官开心。

不想这只雀儿竟让龄官有同病相怜的感觉,又和贾蔷赌气。

这时宝玉才明白缘分有定,他自己并不能得到所有女孩子的眼泪。

而王夫人愈发看重袭人了,竟把她的月例提高到与赵、周两位姨娘同样的水平。

  ●第三十七回 秋爽斋偶结海棠社 蘅鞠苑夜拟菊花题  这年贾政被派到别处做官,因此宝玉更是任意旷荡,虚度光阴。

一天,忽然收到探春的一幅花笺,邀请他与薛、林等建一诗社。

适值贾芸送来海棠花两盆,遂起名“海棠社”。

大家兴奋之极,纷纷取个别号助兴,钗、黛、探分别叫做蘅芜君、潇湘妃子和蕉下客,稻香老农李纨自荐为掌坛。

大家议定以“白海棠”为题作限韵七律诗,结果怡红公子宝玉压尾,而薛、林技高一筹。

但李纨评含蓄浑厚的宝钗诗为首,令宝玉稍感不满。

  当晚宝玉忽然想起诗社应该有湘云参加才更有趣。

第二天大早便催贾母派人接了她来。

湘云初到时写的两首海棠诗就让大家赞叹惊服。

兴奋之余,湘云要做东道再开一社。

幸亏有宝钗帮忙计划,才能顺利实施。

当晚,湘云就同宝钗在蘅芜苑安歇,商定做菊花诗。

既要咏菊,又要赋诗。

  ●第三十八回 林潇湘魁夺菊花诗 薛蘅芜讽和螃蟹永  宝钗、湘云商议妥当,第二天湘云便请贾母等人赏桂花。

来到藕香榭,贾母竟忆起自己少年时代的趣事,还提到一个叫“枕霞阁”的亭子。

凤姐趁机说了几句笑话,逗得众人大笑。

螃蟹煮好了,主子奴才喝酒吃蟹赏桂,好不热闹。

众人散后,湘云便取了诗题,用针绾在墙上,请各位随意创作。

大约一顿饭的工夫,大家把诗作交给李纨、迎春等人评判。

黛玉的“咏菊”、“问菊”、“菊梦”三首题目新,立意新,被评为诸诗之首;湘云、探春几人的“对菊”、“簪菊”也都不错;只有宝玉的不够新巧别致,再次落第。

玉有点儿不服气,马上提笔写了一首“持螯赏桂”诗,黛玉毫不示弱也写了一首,但自谦不好,命人烧掉。

而博得大家一致赞赏的是宝钗的咏螃蟹诗。

  ●第三十九回 村姥姥是信口开合 情哥哥偏寻根究底  刚才贾母王夫人等吃螃蟹的时候,风姐忙里忙外没有吃尽兴,就派平儿来取几只大的回去吃。

李纨等人一向喜欢平儿模样好,又能干,就留平儿多呆一会儿,大家又由夸说平儿,进而夸赞了鸳鸯、袭人,还有太太屋里的彩霞等人。

大家散后,平儿到袭人那儿坐了一会,袭人问平儿这月月钱为什么没放,平儿告诉她,风姐早支了在外放债,收益不少呢。

  话说到刘姥姥因庄稼丰收,带了好些土产来孝敬太太小姐们。

贾母正想找一些老人说说话,于是留刘姥姥多住了几天。

吃过饭,刘姥姥就讲乡村诸事给他们听。

  ●第四十回 史太君两宴大观园 金鸳鸯三宣牙牌令  由于贾母王夫人等要给史湘云还席,大家又齐聚大观园。

刘姥姥也有幸参与了这些活动。

首先是在稻香村,刘姥姥被风姐插了一头菊花,接着在潇湘馆布满苍苔的小路上滑了一跤,幸无大碍。

贾母领刘姥姥先来潇湘馆,刘姥姥误认为是公子书房。

贾母看到黛玉的纱窗颜色旧且不搭配,命令凤姐拿好纱换上;又嫌宝钗屋里太素净,使命鸳鸯拿些古董来装饰。

早饭是在秋爽斋吃的,鸳鸯风姐合伙儿捉弄刘姥姥取乐,一句“老刘,老刘,食量大似牛,吃个老母猪不抬头”引起了一场大观园里史无前例的大笑。

午饭是在缀锦阁下进行的,素有情趣的贾母还提议让唱戏的女孩子在藕香榭的水亭子中练习吹打。

大家按席位坐定后,贾母又提议行酒令助兴。

黛玉行令时无意说“牡丹亭”、“西厢记”中两句词曲。

刘姥姥也没犯难,什么“一个萝卜一头蒜”“花儿落了结个大倭瓜”,着实有些野趣。

  找到了,你到这个博客上看吧,很全的.

朝花夕拾后记读后感

《朝花夕拾》读后感  1:  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

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得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意,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 狗、猫、鼠》 和《 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

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

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能和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

虽然我平时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觉真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

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山海经>》开始,如今我已不记恨她了。

在《阿长与<山海经>》中的她,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但不缺乏经典,看来我想读透这前半本书,还得好好体会、体会

  2:  《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散文集。

文集生动地记录了作者从童年到青年这段时期的读书和生活经历。

《狗?猫?鼠》记述了童年时对猫和鼠的好恶。

《阿长与〈山海经〉》回忆了保姆长妈妈的淳朴善良。

《二十四孝图》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

《五猖会》回顾了儿时一次看庙会的经历。

《无常》栩栩如生地描写了乡间迎神赛会时的活无常。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回味了纯真快乐的童年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日子。

《父亲的病》在叙述父亲生病长期治疗的过程中,对庸医误人表示出了深深的愤慨。

《琐记》记述的是作者去南京读书的经历。

《藤野先生》怀念日本留学期间的老师藤野,并记述了作者弃医从文的经过。

《范爱农》回忆和悼念了青年时代的挚友范爱农。

  记得在看《藤野先生》一文时,我是弄不明白鲁迅先生为什么似乎一直对日本人很友好。

有本书上说,鲁迅先生最后生病也请日本医生给看病。

我当时就犯糊涂,他就不怕日本医生谋害他吗

  当然很快这些问题被妈妈破解了。

她说日本人也有许多像藤野先生那样对中国人民很友好的。

况且鲁迅先生是1936年去世的,那时候日本还没有正式侵略中国呢。

但我还是觉得不满意。

毕竟日本对中国的侵略可是由来已久的呀。

鲁迅先生能连甲午海战这么大的战事都不了解么

就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日本侵略中国的图谋可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呀

那么,鲁迅先生为什么在文章中一直没有反日的言论呢

反而向来对日本人流露出友好信赖的态度呢

这实在令人费解。

  可我读的鲁迅的文章很有限呀,《社戏》与日本不沾边,《孔乙已》更与日本无关联。

其它的,我就不得而知了。

只有在以后的时间里,多读鲁迅的文章了,了解鲁迅文章中没有明显的反日言论的原因所在。

  3: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求一篇《朝花夕拾》的读后感800字左右最好不要复制的

1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

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

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

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

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

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

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

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

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

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

”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

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

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

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

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

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

”;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

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

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

《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

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2 《朝花夕拾》读后感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

  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做《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

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有点恐惧,不敢轻易读他的书。

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

但自从读过鲁迅那《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

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 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

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

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

而鲁迅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

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

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

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

可以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

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

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

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

更是连想都不敢想。

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

我们南方现在是难得看到飘雪的。

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

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一定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

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

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

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

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

这是“不乖”的表现。

回想起来,如果现在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

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

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

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

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

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

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

我正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

我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朝花夕拾》的原名是叫做《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

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

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待”是什么意思

[请对他们好一点点--《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军人值得大家尊重,其实不是因为口号或者别的什么,而是因为他们为你们扭曲了自己,把自己磨砺成杀人的利器,也就是说他们为了你们牺牲了人性,请对他们好一点点--《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

请你们对他们好一点,就那么一点点,他们就会记在心里,就会更快的融入这个社会,因为他们是天底下最朴实的群体。

他们的要求并不高,只希望你们能给他们一个笑脸,一句安慰,特别是刚退伍的军人,请不要欺负他们。

这便是我在读完刘猛的成名作《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后最强烈的感受。

无论有没有战争,作为军人,他们爱好和平的人性就会被杀人的技巧扭曲。

表面上他们牺牲的是青春,爱情,家庭和亲情,但实质上他们牺牲的就是人性。

凡是军队就是准备杀人的,口号信仰下面的实质就是这个。

所以军人就要学会杀人,这就是对人性的扭曲。

因为这个世界上不仅有花香还有战争,还有利益和主权的纷争,这就注定了一定会有军队,这种人性的扭曲也会如影随形。

曾几何时,听到有人说:现在是和平年代,我们纳税人,养着一群天天无所事事的人。

可是你知道吗,当你们在享受灯红酒绿的生活时,他们在站岗、训练、接受任务,从新兵开始,他们训练无数次,身心承受巨大的压力与感触,他们始终牢记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的宗旨,用沸腾的热血把生活诠释,用坚实的脚步踏上边防,用坚硬的拳头打拼一片天。

自从穿上军装,为了使命,荣誉和责任,他们被遗忘在另一国度,虽然仅仅只是一墙之隔。

他们的生活永远是枯燥乏味的,哨声上床,豆腐块被子,集合战队,稍息立正,方块队形,走着同样的路,看着熟悉的人,忙碌着同样的工作。

他们生性直爽,说话不会拐弯抹角,为人处事不会八面玲珑,然而这也成为了你们侮辱和谩骂他们素质低的理由。

但是他们的这种低素质却会主动给老幼病残孕让座,会遵守社会公德,而有些人呢?所以请对军人有所了解,多一些宽容和理解,不要过多的苛求他们,不要再说他们是流氓,是闲人。

他们不是文人墨客,不是儒雅人士,仅仅只是一介戎马而已啊

和平时期依然需要军人的守护,军人需要的是理解和支持,不是讽刺和嘲笑,更不是侮辱和谩骂。

发了如此多的感慨后,再来看一下这部感人肺腑,被海外读者誉为中国第一部真正具有国际意义的军旅小说以及被评论家称为在敏感题材领域手法大胆挥放自如的经典之作的小说吧

这部作品从头读到尾感觉仿佛是在拾起一地破碎的青春。

主人公小庄也可以说是一位在和平年代牺牲了自己人性的军人,他曾经是一位敢爱敢恨,感情丰富的小兵,为了爱情而暂时休学参军,他的17岁到20这三年内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情,他也经历太多太多,他的新兵连,侦察连,狗头大队,维和部队,小影,小菲,陈排,苗连,大校何大队······然而这三年内的所有的故事,却成了他一辈子不敢碰触的回忆。

当他的女朋友小影在维和中被流弹打中牺牲后,他也离开了这个给过他太多回忆的军营。

开始了新的生活,但与其说开始新的生活,不如说是在用现在颓废的生活埋葬了过去。

从他退伍回家读大学到过起常人眼中的平凡生活后,他变了,彻底的变了,用他的话说就是变成了一个再也不鸟的小庄了,懒懒散散的,过着自由职业者中文化流浪汉的生活。

然而多年以后他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发呆或者毫无缘由的嚎啕大哭,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宣泄他心中压抑已久的情绪。

他在安静的时候,总会被一种情绪莫名的打断。

如果他在码字,就会愣在那老半天,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如果他在钓鱼,就会一坐一下午,一直到黄昏看着死鱼叼着饵翻了白肚,才拿着小马扎离开。

然后便会哭,会坐在电脑旁或者趴在方向盘上哭一会。

平时懒洋洋的好像对什么都不在乎,但是见不得两样东西,一是女孩穿迷彩色的T恤或者牛仔裤,二是女孩穿白裙子。

因为他送给小影的那条美丽的白裙子永远留在了他的记忆中,成为深深的青春的伤痛。

他的屋里堆满了许多的东西,各种各样的书籍,盗版碟,装满衣服的包等,但一直没有打开,也没有整理,因为每次打开整理,总是有很多事情在心里一一浮现。

他不愿也不敢打开,因为他害怕回忆起青春时代的那些梦想,那些关于未来,关于爱情,关于兄弟的梦想。

而回忆真的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你能感觉到包裹在心灵外面的那层已经变得坚固的壳一点点在破裂,心里很疼,因为这种柔弱已经很久不见阳光,藏在自己的一个阴暗的抽屉里不敢示人。

他常常就那么呆呆地坐着,看着一桌子的青春,一看一下午,却一句话也没有说,一点表情也没有,一滴眼泪也没有。

他还常常喜欢一个人开车在山里转悠,找到个地方就下来,张望四周,他不知道在寻找或者在等待什么,但是他每次来的都是一个地方,那就是遇到部队里车队的地方。

他一直在现实与回忆中痛苦的挣扎,三年的军旅生涯让他明白了很多,也让曾经热血的他在经历了战争的残酷,在遭受了他认为一辈子不会背叛他的大队长的背叛后,变得冷酷无情,但惟有小影是他心底守候的最后一抹温柔,然而她也离开了。

虽然离开了部队,但是回忆总是如影随形,一些刻意压制极力忘怀的经历一旦汹涌而来,就如子弹命中心脏,热血带着生命,呼啸而出。

他总说在写完这部不能不写的小说后,他就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自己,去见他那些可爱的战友还有已经故去的小影,所以一直为他揪着心,就怕他这样一个鲜活的生命随时离开。

这部小说不能不写是因为他只想给他的弟兄们,那些普通而平凡的中国士兵留下一点东西,不是什么伟大的东西,只是一个小小的纪念碑而已。

名字是中国陆军特种兵之魂碑文是他们平凡的来,平凡的去,平凡是他们的命运,平凡是他们的归宿。

他不需要夸耀什么或传唱什么,只是想给他的弟兄们,那些平凡的中国士兵一个小小的空间。

让他们的灵魂得以在这里团聚,不要孤独、寂寞、失落甚至是伤心那么多的伴随着他们,要让他们重新在这里开心起来,他们还是一个迷彩的方阵,苦笑打骂都在一起。

他还说只要还能在一起,他愿意用他的生命去换。

还有一个原因是要写出来送给那位远去了大不列颠的酷似小影的痴情女孩。

留给她这一部小说,无论以后她在哪,只要记起,曾经有这样一个小人物,因为爱她,而写了一部几十万字的小说送给她,就够了。

因为他说他累了,而她的心就是他的故乡。

他不仅仅是思念她更是依赖她。

他说即便他没有资格走近她的花房,那让他生命的吟唱为她作一道花房外的绿荫就足够了。

然而这位远走大不列颠的迷彩女孩给予了小庄最大的宽容,让他最终解放了自己,救赎了心灵,回归到正常的人生轨道上。

我想要是没有她的宽容与理解的话,他真的就会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他自己了。

因为他已经到了生亦何欢,死亦何求的境地了。

这位痴情的女孩曾经说过:如果一个完整的小庄需要一个完整的心路历程,才能得到心灵的解脱,那么丫头算什么呢?只有感动,没有别的。

如果一个完整的小庄,他的青春伤痕能够随着这部小说的结束而得到最后的痊愈,或者说虽然没有痊愈但是可以勇敢的去面对他的回忆,他的青春,更可以勇敢的面对他的未来生活。

那么丫头算什么呢?只有感动,没有别的。

小庄是丫头的,丫头是小庄的,所以不用顾忌什么,你写吧,即便你认为写出来的很多东西对丫头不公平,但那又有什么呢?无论未来的丫头有没有小庄,只要小庄心里有丫头就好,未来谁能说得清楚呢?只要小庄知道丫头爱过他就好。

面对如此的宽容与谅解,谁能不感动,谁能不尽快融入这个曾经一度认为格格不入的社会呢?在故事的最后,当小庄决定远走大不列颠寻找这位至情至性的女孩时,在飞机上遇到了劫机事件,在他摆平的过程中一直为他揪着心,就怕他就此终止了年轻的生命,还好,当年在狼牙特种大队学到的技巧都没有丢,读后感《请对他们好一点点--《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

只是他还是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了自己,在意念中将过去的小庄杀死了,唯有如此他才能开始新的生活。

因为当回忆成为了他的全部精神世界后,他已经无法面对眼前的这个世界。

他曾经说过:我想让全世界都知道,你就是你,没人可以替代你,我以前和我最后是一个什么样的结局我都要重新开始生活,我不能在背负这些沉重的十字架,很多年来我就是这样活下来的,在我慵懒的外表后面就隐藏着这些破碎的回忆的残片。

在我没有意识到的青春里又哭了。

这样的结局是好的,命运终于又善待了他一回,让他找到了自己的故乡,永远的故乡。

像《故乡》那首歌中唱的那样:那无尽的旅程如此漫长,我是永远向着远方独行的浪子,你是茫茫人海中我的女人。

总在梦里看到你无助的双眼,我的心,又一次被唤醒,我站在这里,想起和你曾经离别的情景。

站在人群中间那么孤单,那是你破碎的心。

我的心却那么狂野,你在我的心里永远是故乡,你曾为我守候这么多年。

在异乡的路上,每一个寒冷的夜晚,这思念它如刀,让我伤痛。

在讲了这么多后,不能不讲一下当回忆击中小庄,带着风声带着影子擦身而过时,那些关于爱,关于军人,关于男人的如梦般的岁月。

一直感觉军营是男子汉的天下,在这里他们书写着好男儿的传奇。

一直很佩服小庄那股子不服输的尽头,他的军旅生涯是被锤出来的,几乎没有一件事情是没有外因的,他很被动,不会主动的去做什么事情,因为那时在他的心里只有小影,只有他的爱情。

感觉最爽的一件事情便是他在经历千辛万苦终于成为狼牙特种大队的一员后,他鸟的不行的对他们的中队长喊道:我根本就不稀罕你们这个什么狼牙特种大队,我来就是告诉你们,我能做到,但是我不稀罕,我要回我们团。

然后他就仰着头死死盯着中队长的眼睛,然后就闭上眼睛想:随便锤吧,反正我豁出去了,打不死我,我就咬死你。

当中队长告诉他有人找他时,他想:去就去,怕个鸟,顶多是找人锤,又不敢锤死我。

我把这个自成立以来就鸟气冲天的特种大队狠狠地玩了一把,虽然我自己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但是我不后悔,因为我为陈排报仇了。

陈排的腿就是为这个鸟大队残废的,我心就硬了,爱谁谁吧,反正就100多斤了,想怎么锤怎么锤吧

读到这里不能不为他的这股子倔劲叹服

一个敢爱敢恨,把什么都不放在眼里的傲气冲天的鸟的不行的小兵形象就这样呼之欲出了。

其实他这样做,除了因为陈排的腿由于想进入狼牙特种大队而拼命训练进而残废外,他更是不想让狼牙特种大队的人看扁他们山沟里那个鸟团的侦察兵,因为他相信人间处处有英雄,不见的特种大队就比山沟里的侦察兵强。

你是兵,我也是兵,而且我不比你们弱。

你们能做到的,我们山沟里的小侦察兵也一样能够做到,而且比所有人还要好。

这应该就是让他在经受了那么多严酷的训练而最终通过狼牙特种大队考验的精神原动力吧

所以有时候环境和精神的力量真是难以估量的

再来就是在最后一个环节的考验中,他的脚在热带森林里崴伤了,但是他必须在既定的时间内赶到70公里外特种大队的新训队,否则将被淘汰出局。

这时候这位18岁不到的小兵咬着牙,左手撑着拐杖,右手血肉模糊拿着一束小小的兰花,在原始森林里面艰难的行走着,穿着被露水和潮气完全浸湿的迷彩服,忍着崴了脚腕子的疼痛,虽然不时停下来看看地图和指北针或者喝一口树叶子上不知道是的露水还是雨水的水滴。

但是一直在走向目标,没有停止前进。

那时候他想的是走得到要走,走不到也要走,就是怕也要爬回去,就是死也要死在前进的道路上。

还因为他的手里有要送给小影的兰花,这是他心里的爱情。

有了这些精神支柱后,他终于如愿以偿,不过当将这些文字转化成镜头在脑海中闪过的时候,就会心疼,为这个小小的不满十八岁的中国陆军小兵。

18岁的我们在做什么呢?正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静静的准备高考吧

而他们却在经受着生死考验

在面对小影时,小庄更是真男人,他为了小影为了爱情而参军,但是当小影说把自己给他的时候,他说什么也不肯,因为她是他的天使,他说:我可以碰任何人,但是我不能碰小影,起码现在不能碰,我会和她结婚,然后拥有她的一切,但是现在不可以,因为我爱她,我不能自己破坏自己的天使。

他曾经说过:军人的心由三部分组成:有自己的理想--我的理想就是用我的一切保卫我的祖国,我的亲人还有我的爱人也就是小影。

有自己的责任--我的责任就是完成陈排的心愿,成为狼牙特种大队的一员。

也要有自己的梦想--我的梦想就是小影。

或许由这几部分构成的军人才是无坚不摧的吧

说了这么多后,当然还是要再说一下小庄的爱情了,这段让他爱到骨子里的感情。

通过他的描述,感觉小影也是一个鸟的不行的小鸟人,或许这是应了那句话吧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上千中国陆军最精锐最彪悍的战士的部队最高指挥官,被狼牙特种大队的队员们奉为上帝的何大队长曾这样形容过小影:她不愧是你媳妇,真他妈的鸟,我一看进来那个鸟样,就知道是你小子说的那个小女兵,找媳妇就找这样的。

他还告诫小影说:你的男人好也罢,歹也罢,你就得跟着他护着他,别人说他你就敢摔脸子,别人夸他你要敢骂他。

让他头脑清楚,那不是女人,不是老婆,是想帮他升官的,你就要这样做,你什么时候不这样做了,我就瞧不起你了。

因为你就跟那些女的一样了,就惦记男人立功受奖有个好职位。

那你就配不上是一个男人的女人了,你就变了味道了。

这个可爱的很鸟的小女兵大早起来不到五点钟,坐那么久的公车晃悠了那么久,下车后再走那么远的盘山公路,还要一路闯过那么多的岗哨来看望她的男朋友小庄,还那么大摇大摆旁若无人,悠然自得的走在一群精悍、黝黑、消瘦的战士的地盘上,就跟小葱一样而且小黑皮鞋还是嘎巴嘎吧地清脆带响,就那么一步三摇的(绝对是女兵的一步三摇而不是女孩的一步三摇)在一群黝黑精悍的战士组成的背景中左顾右盼,寻找着小庄,丝毫不觉得有什么得体的地方。

当大队长的警卫员,这个相当于军士长级别的士官先给她这个小列兵敬军礼并询问时,她竟然鸟的不还礼,只是一个劲的拿着军帽扇着风,在几百张黝黑消瘦的面孔里面找她的男朋友。

即便是上校何大队长询问她时,她还是满不在乎的背对着大队长边寻觅边说:我是军区总医院的,你们的哨兵没拦我,我是来找小庄的。

这个女孩真的不是一般的鸟

小影这种女孩子说哭马上就哭说笑马上就笑,是个真性情也是个真正的女孩子。

这种真正的女孩,永远不那么事事儿,就是女孩。

在异国的战区,在工程兵兄弟的施工现场上他们相遇后,她死死的抱住小庄就咬啊咬啊

不咬不行不咬不爽,绝对该咬,她开始打他开始踢他,还大喊着:你坐跟斗云过来的啊?死黑猴子。

然后就是呜呜的哭。

她的脸上一直在流泪,一直委屈的呜呜哭。

当小庄受伤时,小影一直在边上伺候着,直到狼牙特种大队的最高指挥官来看小庄时,她还在首长面前给他喂牛奶,当首长开玩笑要批他时,小影不干了,不说话跑到边上,把奶杯子一敦,眼泪吧嗒吧嗒的。

都这样了,你们还惦记着处分他?这时候她的语气就比较厉害了。

她还是真正懂事也懂小庄的女孩,她会喜欢看自己的男人在专心的忙活,专心听着小庄给其他维和的国际友人讲解先进的武器,而不去打断,即便他们在一起的时间本来就少得可怜。

因为她知道这是他最拿手的,也是他引以为傲的地方。

她在秋天里穿着白裙子,她的手很凉,她很冷,但是还是笑着在落叶如飞的花园里面走并且在红色的落叶中旋转自己。

她不管别人怎么看她,因为她的眼里,她的世界中只有小庄。

只要是小庄给她的,她都喜欢,哪怕是秋天给她一条白色的裙子。

小庄知道就是冬天她也会穿上。

小庄为了爱情走进这个铁血的世界,在这个最爷们的世界里成为了一个优秀的士兵。

他为了爱情走进异国的战场,随时准备为了本来和他不相关的事情洒下自己的热血,或者留下自己的生命。

维和部队的程大队在听到小庄自告奋勇去异国战区的理由后,他说:敢抗命的兵不是好兵,但是敢为对象上战场的兵是好兵,因为他敢为对象去死。

18岁的他,就因为可以见到自己心爱的女孩了,可以一个人玩一上午的原木,可以准备奔赴随时可以出现生命危险的战场。

他们共同经历了战场的杀戮,在血河里面,就在尸体里面,就在漫着死亡味道杀戮的现场,小影曾经就这么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看着小庄。

爱情究竟是什么,能让一个18岁不到的小兵准备奔赴随时可以出现生命危险的战场?现在看来爱情不是地位,不是金钱,不是门当户对,不是结婚的彩礼,不是房子,不是车甚至不是那张毫无意义的贴着合影照片盖着红章的红色小本本。

就是你想见一个人,想的不行不行的时候,哪怕把屁股坐疼,把从来没有走过那么远的山路的脚,走出泡的时候,那就是爱情了。

这或许是对爱情最简单的诠释了,而只有经历过的人方能体会到其中的美好。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鸟的不行的人见人爱的小女兵还是离开了,或许是天妒红颜吧

她曾在维和日记上写道:我呀,我也想把自己的芬芳留在这片大地上,告诉他们,告诉后来的人们,我曾来到过这里。

在她去了以后,所有的人都怕小庄也会就这样跟着去了,都不敢多说什么,只是一味的任他沉默。

只有小菲这个在小庄生命里占有非常重要地位的女孩劝过他说:无论如何不要这么轻易的去见小影,你还什么都没有做,你不能这么轻易的去见她,她会伤心的,她一直说你是个能干大事的男人。

不要让她失望好吗?你要去见她,我们谁都拦不住。

就是这样绝望的劝说,绝望的无奈。

在整个入殓仪式上,多年后的小庄只会记得丧礼上记忆的残片,国旗、军旗、敬礼和军乐。

他只是走得很轻很轻,他们都怕把她吵醒了,因为他告诉过他们,小影喜欢睡懒觉,而且睡得很轻,最不喜欢有人打扰,一有动静就醒了,一不高兴就嘟嘴。

就这样随着小影的离去,小庄所有的人生轨迹都被打乱了。

我不知道永远有多远,但是我知道,永远在我们的青春誓言里面,总是觉得并不是那么遥远。

好像很容易就可以做到的事。

或许这样的结局已是最好,只是偶尔再翻翻青春这本最仓促的书的时候,才发现那些记忆并不遥远,仿佛就在眼前。

  〔请对他们好一点点--《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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