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秋雨远方的海读后感
自幼能诵《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当然不懂其义,完全是从乡间老妪们的口中听熟的。
柴门之内,她们虔诚端坐,执佛珠一串,朗声念完《心经》一遍,即用手指拨过佛珠一颗。
长长一串佛珠,全都拨完了,才拿起一枚桃木小梗,蘸一蘸朱砂,在黄纸关牒上点上一点。
黄纸关牒上印着佛像,四周都是密密麻麻的小圈,要用朱砂点遍这些小圈,真不知需多少时日。
夏日午间,蝉声如潮,老太太们念佛的声音渐渐含糊,脑袋耷拉下来,猛然惊醒,深觉罪过,于是重新抖擞,再发朗声。
冬日雪朝,四野坚冰,佛珠在冻僵的手指间抖动,衣履又是单薄,只得吐出大声佛号,呵出口中热气,暖暖手指。
年轻的媳妇正在隔壁纺纱、做饭。
婆婆是过来人,从纺车的呜呜声中可以辨出纺纱的进度,从灶火的呼呼声中可推知用柴的费俭。
念佛声突然中断,一声咳嗽,以作儆示,媳妇立即领悟,于是,念佛声重又平和。
媳妇偶尔走过门边,看一眼婆婆。
只等儿子长大成家,有了媳妇,自己也就离了纺车、灶台,拿起佛珠。
不知几个月后,庙中有一节典,四村妇人,皆背黄袋,衣衫干净,向庙中赶去。
庙中沸沸扬扬,佛号如雷,香烟如雾。
庄严佛像下,缁衣和尚手敲木鱼,巍然端然。
这儿是人的山,人的海,一人之于众人,如雨入湖,如枝在林,全然失却了自身。
左顾右盼,便生信赖,便知皈依。
两膝发软,跪向那布包的蒲团。
邻家有一帮会中人,一日缺钱,闯入我家,抱我而走,充作人质,以便逼索。
家人哀求追赶,无济于事。
村间一二叔伯大声呼叫,只换得他大步逃奔。
他抱我躲进了庙会的人群,挤挤挨挨,东张西望。
他从未进过庙宇,从未见过如此拥挤的人群。
他的步子不得不放慢,渐渐端详起四周的奇景。
佛号浩荡而悠扬,调节着他的鼻息,众人低眉垂目,懈弛了他的对抗。
他怀抱我的手势开始变得舒适,宛若一个携婴朝拜的信士。
当他挤出庙门,就像成了另一个人,笑咧咧的,走进我家,把我轻轻放回摇篮,扬长而去。
我的嘴里,衔着一支土制棒糖。
他再也没有回来。
听人说,就在几天之后,他在路上,被先前的仇人砸死。
二 我家近处的庙宇很小,只有两个和尚,一胖一瘦,还有一个年老的庙祝。
瘦和尚是住持,严峻冷漠;胖和尚是云游僧人,落脚于此,脸面颇为活络。
两个和尚坐在一起念经,由瘦和尚敲木鱼,的的笃笃,呜呜唉唉。
孩子们去了,围着他们嘻闹,瘦和尚把眉头紧蹙,胖和尚则瞟眼过来,牵牵嘴角,算是给孩子们打了招呼。
孩子们追逐到殿前院子里了,胖和尚就会缓缓起身,穿过院子走向茅房,回来时在青石水斗里净净手,用宽袖擦干,在孩子们面前蹲下身来,摸摸他们的头发和脸蛋,然后把手伸进深深的口袋,取出几枚供果,塞在那些小手里。
耽搁时间一长,瘦和尚的木鱼声就会变响,胖和尚随即起身,走回经座。
他们不念经的时候,孩子们敢到胖和尚的禅房里去。
胖和尚满脸笑容,躬身相迎,问孩子们的名字,然后拿起毛笔,握住软软的小手掌,把各人的名字一一写上。
他的字写得极好,比学校的女老师写的好多了。
不忍心洗掉,照着它,一遍遍临摹。
第二天写字课,老师看见黑糊糊的手掌,笑了:“怎么把手都涂脏了
”还没说完,竟一步上前,紧紧握住,急问:“谁写的,这么好
”她知道,这些村庄,几乎没有识字的人。
说是和尚,老师像被烫着了一般,连忙放手,转身走开。
放了学,少不了告诉胖和尚,老师称赞了他的字。
胖和尚[口堂]声一笑,说:“我们住持写得才好
”随即领孩子到后院,指了指菜园南端的一堵粉墙。
那里,满墙都是乌亮活灵的字,比字帖上的还好。
深深嗬了一声,小步走去,依偎着粉墙仰望。
难怪瘦和尚一脸端庄。
一天,两个和尚仍在念经,孩子们唱起了老师新教的一首歌,像与和尚比赛。
歌词是: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 和尚们念完一段经,站起身来。
走向孩子们的,不是胖和尚而是瘦和尚。
孩子们惊恐地要逃开,瘦和尚说:“等一等,你们刚才唱的是什么
”孩子们嗫嚅地复述了一遍,瘦和尚说:“来,到我的禅房里来。
” 瘦和尚的禅房在楼上,孩子们从来没有上去过,心跳得厉害。
这个禅房太整洁了,油亮的藏经箱成排壁立,地板油漆过,一尘不染。
瘦和尚走到桌边举笔展纸,说:“你们再念一遍。
”孩子们边念,他边写,写完自个儿咿唔一阵,点头说:“写得好。
是你们老师写的
”他打开桌上的锡罐,取出一把供果,分给孩子们。
比胖和尚平日分的,多得多了。
第二天当然又去转告老师,说和尚称赞她的歌写得好。
老师立即脸红,说:“我怎么写得出来
那是李叔同写的。
”几天之后,瘦和尚又用毛笔在纸上写下三个字:李叔同。
学校离小庙不远,只隔着一条大路,但和尚和老师从来没有见过面。
终于有一天,老师正在小小的操场上与孩子们玩,突然停住,眼睛直盯盯地看着墙外。
那里是一个倾倒学校垃圾的瓦砾堆,瘦和尚正在弯腰拣着废纸。
拣了一大堆,用长长的衣服兜着,走到庙门边,抖进墙上一个洞口,点火焚烧。
洞口上有四个暗暗的字迹:敬惜字纸。
孩子们疑惑地仰脸看老师,老师也在发呆。
又有一次,轮到和尚们发呆了。
两个和尚在路边看到一头羊被石头一绊,差点跌进水池。
他们惜生护生,立即牵起羊颈上的绳子,栓在路旁一棵小树上。
当时,大路旁已种下两排小树,直伸远方。
两位和尚笑眯眯地正待走开,从校门里急急地奔出我们的老师,胸脯起伏着,气喘吁吁地解开栓在树上的绳子,对孩子们说:“羊要把小树挣断的,快把羊送还给主人
”平下气息后她又说:“等你们毕业,这树就遮成了林荫道。
那时正是大热天,你们阴阴凉凉地走到县城去考中学。
” 两位和尚在几步之外,呆呆站着。
他们万没想到,学校老师竟是如此一位丽人。
不敢正视,直耳听着,眼睛只盯着孩子们看。
他们惜生护生,好像并不包括植物,而老师起伏的胸脯中,却藏着一个绿色的天地。
夜间,整个乡村一片漆黑,只有小庙禅房的灯和老师宿舍的灯还亮着,遥遥相对。
禅房里点的是蜡烛头,老师点的是玻璃罩煤油灯。
村里老人说,他们都在“做课”。
孩子们每夜都抓蟋蟀,连乱坟岗子也不怕。
这里已是村边,村外是无边无际的荒原。
于是,两道灯光,宛如黑海渔火。
三 吾乡东去6里许,有一座辉煌大庙,名曰金仙寺。
寺门面对宽阔的白洋湖。
寺庙前半部在平地上,后半部则沿山而上,路人只见其黄墙耸天,延绵无际,不知其大几何。
进得寺门,立即自觉矮小,连跨过一条门坎也得使劲搬腿。
谁也走不完它的殿阁和曲廊,数不尽它的佛像与石阶。
曾扒窗偷看过它的一个厨房,其锅之大,几若圆池。
老人说,兴盛之时,此寺和尚上千,一睹此锅,大体可信。
记得此寺一个院落,有洒金木雕的全本西游记连环故事,刻工之精,无与伦比。
乡间儿童,隔些时日便蹑脚进去,低声指认,悄声争辩,读完了一部浪漫巨著。
也读完了一门雕刻美学。
金仙寺东侧,便是小镇鸣鹤场。
走完狭长的街道,再走完一道长堤,又有一座小庙,土名石湫头。
该地石湫处处,故而得名。
石湫头小庙只是通向一座比金仙寺更为宏大的庙宇的起点。
由它向南,翻过五座山头,即见远近闻名的五磊寺。
在乡人心中,金仙寺和五磊寺,无异于神秘天国。
那里也该有住持或首领吧,他们会是何等样的超迈人物
如此浩大的排场,开支来自何处
这些问题,连小庙里的两位胖瘦和尚也完全不知。
一天又一天,只听山那边传来的晨钟暮鼓,堂皇而又沉着。
大概是从30年代起始罢,两寺渐渐有了新的动向。
山薯出土季节,常见田埂阡陌间,有两寺和尚挑担来往。
他们把山薯送给有过施舍的人家,说是答谢,实则提醒,请施主赶紧再结善缘。
看着汗渍涔涔的和尚,看着沾满黄泥的山薯,乡人们终于知道,两寺的财脉已经枯竭。
黄泥山薯确是佳品,浓甜嫩脆,比平地红薯好得远了。
年长之后翻阅史料,看到一段记载惊了一跳。
我离开座位,伫立南窗遥望家乡。
岂能想到,和尚们挑着山薯走出庙门,五磊寺里住着的,竟然正是--写歌词的李叔同
李叔同,留学日本首演《茶花女》,揭开中国话剧史。
又以音乐绘画,刷新故国视听。
英姿翩翩,文采风流,从者如云,才名四播。
现代中国文化,正待从他脚下走出婉约清丽一途。
突然晴天霹雳,一代俊彦转眼变为苦行佛陀。
娇妻幼子,弃之不见,琴弦俱断,彩色尽倾,只换得芒鞋破钵、黄卷青灯。
李叔同失落了,飘然走出一位弘一法师,千古佛门又一传人。
我们唱着他的歌,与和尚比赛,而他自己却成了和尚。
他在挣脱,他在躲避。
他已耗散多时,突然间不耐烦嚣。
他不再苦恼于艺术与功利的重重抵牾,纵身一跃,去冥求性灵的完好。
松涛阵阵,山雨淋淋,这里已没有一个现代的颤音。
法师自杭州出家,历十余年,由净土而皈南山律宗,在五磊寺受菩萨戒,发愿弘扬律宗,创建道场。
五磊寺住持栖莲,金仙寺住持亦幻积极响应。
一所“南山律学院”正酝酿建起。
法师只提倡议,不管实务。
两寺住持,只得到上海募钱。
上海名士得知法师倡议,慨然解囊,两寺住持随即办置化缘簿,请法师写序。
法师一见簿册,突然大怒,严责两寺住持“藉名敛财”。
但无财何从建院
法师也是进退维谷。
重去招惹早已诀别了的世界,是他所忌讳。
于是律学院停办,法师不久也云游别处,留下尴尬的庙宇两座。
或许可说,法师出家,是新文化在中国的尴尬;法师发怒,是佛教在新时代的尴尬。
我由此想到小庙与学校间相对的灯光。
两道灯光间,法师的袈裟如云如雾,飘荡隐约。
四 金仙寺旁,土木工程正忙。
和尚们念经完毕,或挑山薯回来,成群结队傻傻地观看。
那是一位叫吴锦堂的华侨在重建家乡。
吴氏不知何许人也,据传,乃近乡一普通农孩,长大流落上海,被雇于一家日本餐厅,如此这般,到了日本,竟日渐发达,成高官巨贾。
然后倾其资产,投于桑梓。
金仙寺面临的白洋湖,由他筑岸建堤,光洁坚致,气势恢宏。
沿湖民房,悉数重造,皆若层层别墅。
由东到西,长几里许,竟成了一个世外桃源。
更为甚者,还在北面东山头,耗巨资兴建一所学校,曰锦堂师范。
占地之大,建房之多,令乡间财神咋舌。
不久他便去世,金仙寺西侧,筑豪华墓道,成一名胜,供人凭吊。
墓体为白石,正如湖岸为白石,长堤为白石,荡荡展开,白得晃眼。
圈圈白光围住了金仙寺,金仙寺依旧黄墙高耸,藤葛缠绕,暮鸦回翔。
和尚们洗涤打水,也享用着平臻臻的洋灰河埠。
葛麻芒鞋,踏在上面,总觉得过于挺滑,不大自在。
不知弘一法师可曾在这条长堤上漫步,估量他不会喜欢。
他逃避着现代,而现代却莽莽撞撞,闯到了庙门跟前。
天长日久,无人修葺,吴锦堂的种种建筑,也渐渐污损,与四周萧索的村落悄悄扯平。
唯有你到浙江的所所中学,遇到几名老教师,一问之下,常答曰出身锦堂师范。
我在京沪两地,遇到一些浙籍知名学者,叙完同乡之谊,总能发现,竟也是锦堂师范的人才。
抗日战争时期,曾有几名日本兵,为吴锦堂墓站岗。
乡民疑惑了,不再对他感恩戴德。
他的坟墓,一度成了晒谷场。
数月前在报上读得一条新闻:全国青少年珠算比赛,前面一批名次竟然全部属于浙江一座小镇。
记者用惶惑不解的笔调写道,神童荟萃一处,实是奇迹。
这座小镇,便是金仙寺旁侧的鸣鹤场,吴锦堂修建世外桃源的所在。
我是理解的,自豪地一笑。
耳边响起哗哗的珠算声,如白洋湖的夜潮。
听说两大寺庙又在重新修复,款项甚巨。
工棚里,应有锦堂师范的毕业生,指挥着算盘的交响乐。
注:此文发表后,收到从家乡寄来的《慈溪修志通讯》,其中有一段文字介绍吴锦堂: 吴锦堂(1855-1926),名作莫,东山头乡西房村人。
出身农家,少时随父耕作,及壮东渡日本,经商致富,名重中外,素以桑梓为重,先后捐银数十万两,兴修水利,创办学校,泽被乡里。
本世纪初,与陈嘉庚、聂云台并称全国“办学三贤”。
又积极支持孙中山先生从事辛亥革命,是我国近代著名爱国华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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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读后感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
”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
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48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
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
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
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 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
”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
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
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
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
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
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
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
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
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
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
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山居笔记的读后感 这些日子突然莫名其妙地觉得心浮气躁,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在一种无所事事的状态中度过的。
百无聊赖之际便随手翻阅了书桌上一本余秋雨的《山居笔记》,姑且不说是想从书中寻找些许心灵上的慰藉,但至少可以当作是来消遣无聊的一种方式吧
我想我一直以来都不是那种善于读书的人吧,总觉得自己既缺乏潜心鉴赏的定性,又没有那种体味美感的修为。
想想以前看书,多半是走马观花、浮光掠影般的一览而过,久而久之便留下了近乎囫囵吞枣式的劣根性---枣自然是被吞下肚了,口中却依旧索然无味。
因此,每次要写诸如读后感之类的文字时,便难免有些捉襟见肘的窘迫感。
但这次看完《山居笔记》之后,倒是自认为感觉有些奇怪,因为我竟然从那些挥洒自如的文字中嗅到了些许的味道。
确切地说应该是透过字里行间,我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上的碰撞,或许这就是通常说的所谓心灵上的共鸣吧
应该说全书没有诗歌那样唯美华丽的辞藻,也少了杂文那般犀利精辟的笔锋,但正是由于这样一种摈弃了浮华的随性,给了人一种心灵深处的亲切感---自然流露出来的文字往往能带给人最深刻的印象。
作为自述性笔记,初读起来似乎有些凌乱琐碎,但通读全书,却不难发现作者构思之精妙:那就是从平淡的话题中以小见大,通过质朴的语言风格直指社会现实,从而使得文章中所触及到的问题与中国当前的现实遥相呼应---轻快中不乏沉重,从容中又不失理性的批判。
由此把一个社会现实的剖面淋漓尽致地展现在读者面前,无形中引发并启迪人们的深思,从而点明了人类应该回归自然、崇尚清雅淡泊的主题。
可能我对这些文字的理解很肤浅,而对作者文学心理的解读也只是停留在很浅薄的层面上,但在某种程度上,我想自己或多或少地受到了一次心灵上的洗礼吧。
的确,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里,我们多数人都热衷于名与利的追逐,醉心于粗浅的感官上的享受,却忽略了太多原本值得自己去关注去体味的东西。
我们每天麻木地跟着紧张的社会节奏而躁动,却在躁动的过程中不自觉地失去了自我,我们守住了眼前那些自以为珍贵的美丽,却始终守不住一颗淡泊的心,直到有一天看到那个面目全非的自己,才猛然感觉到了疲惫…… 还是看看作者在面对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时所持的心态吧---即使喧嚣声中夹杂进了我的名字,我的心也只在远处飘忽,烟雨渺渺。
或许从中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找到一丝的宁静。
当铅华褪尽,我们带着苍茫的心态回首走过的路,能够很坦然地微笑着告诉自己---我曾经也是那么充实过的
这其实就是给我们的心灵一个最完满的交代。
梦里花落知多少的读后感 在夜色微澜的时候,重新温习了静静躺在书橱里的那套三毛全集。
一本书,最可贵的便是用自己的思想引起人们的共鸣,不想拘泥于名著的限制,只想把三毛教给我的那些感动缓缓地书写,似水流深。
有人说,三毛的是柔软的,柔软的爱、柔软的痛。
也有人反驳,三毛是热烈的,敢爱敢恨,歇斯底里。
三毛的一生,其实一段漫长艰难的旅程。
一段路途,总是靠着一份热烈的执着,面对路途中险山恶水,坚持着走到最后。
总会有雨过天晴,露水荷花映面的美好时光,若我们只看到泥泞湿了裤脚、雨水打湿华衣,亦然不能看到拐弯处,桃花开的正好。
三毛教给我们的,便是在挣扎时,依旧要记得抬头,看漫天灿烂的星光。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这句歌词不知道寄托了多少人的梦想。
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对未知、神秘的地方怀有莫名的向往。
三毛是一个传奇女子,几乎走遍世界,当她以一种洒脱、豪爽的姿态出现时,我们心中潜藏的浪漫因子都在她信马由缰的文字中被激活了。
“万水千山走遍”,这是三毛一部作品的书名。
三毛长发飘飘,常有爽朗的笑声,长得并不漂亮,但她让人过目难忘,她身上散发出的迷人魅力来自于她至情至性的率性。
我是循规蹈矩的学生,但在内心里也渴望着有一天能恣意而为。
在满大街都在用大喇叭广播播送“潇洒走一回”时,三毛用笔为我们注解了潇洒的含义。
如果三毛只是教给我们浪漫,那三毛只是浮云。
其实,在三毛的作品中,她是一个生活的高手,在任何环境下都能活得自在自得,妙趣横生。
如今的伪小资们,坐在丽江的茶馆里晒太阳;怎么看都显得有些矫情,哪里比得上三毛的快意行走和快乐生活。
喜欢过三毛的读者应该都记得,她在大沙漠中造出的那个家。
在《撒哈拉的故事》里,三毛有一种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沙漠中物质的匮乏,生活的贫瘠,也可以在三毛那里产生的愉悦和陶醉。
“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了撒哈拉
”三毛的作品,很多源于爱情。
她和荷西那场泣天动地的宛若神话的爱情,让多少人为止扼腕痛惜。
三毛,让我们看到什么是爱情的相濡以沫,什么是爱情的无欲无求。
对一个人的依恋,不是因为自己的无力,亦非浪漫的堆积。
依恋,是源于内心的需要。
你是我的荷西,睡觉一定要牵着我的手才能睡着的荷西。
我是你的三毛,你凶我一句我便会死般绝望的三毛。
爱情,或许是我们这个年纪拾手可见的,问问自己,真的懂爱么
三毛告诉我们,爱,是一份责任,是即使对方不在了,也要让他的墓碑永远光洁的承诺。
三毛对于我,不是一个偶像,只是一个可以在夜深时候,静静听她故事的长辈。
曾经在一本电子杂志里听到她的一个专访。
那是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热闹的,纯净的,有活力的。
她乐观的生活态度,淡然的处事方式,都深深地撼动了我。
我知道那是我希望成为的自己。
可以在荒芜的沙漠里,守着一个家,安静的画一块石头,不管外面漫天飞舞的风沙…… 七里香的读后感 这是一首精致感人的美丽小诗,饱含真挚热切的爱恋之情。
当我们走过缤纷的花丛,怡人的小径,亦或经过一株独开的花,一片残留的绿时,我们是否会想到在我们的身边的莽莽生灵中有那么一些正守望着我们,祝福着我们,深深地爱着我们,因我们的存在而美丽,幸福
爱是一种痛苦,也是一种幸福;悲哀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痛苦。
是否真有轮回的造化成就着情感的延续与传递
亦或身边的美好本身就透漏着爱的信息
当我们还是孩提时,愿做一棵开花的树,苦望成熟。
然而时间无视渴望。
成长与蜕变是花开花落的必然历程,岁月极美就在于它必然流逝。
阳光下朵朵盛开的是浓抹的重彩,一地花落的凄凉是突兀的可悲。
难道,真的是一万年才修得人形,再有一万年才修得七情六欲,才可以站在所爱的人面前,流下第一滴眼泪。
也许一开始就注定是错,只是我不愿不愿相信我们的缘分只有一次相遇的巧合。
五百年的等待换回了相遇的那一刻,如果我再等五百年或者更长的岁月,你会不会看我看我那满树的期望是怎样为你纷纷而落。
一棵树,只开一次花,一个人,也只有一次美丽。
只为你能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而你却无视地走过,踩着一层叠一层地花落。
我这才悟出:相遇不是美丽,相遇是错。
在平凡的日子里,可以认认真真相爱的人,是有福的
这首诗让我们看到了一颗孤单的心,充满了对爱情的期盼却又似乎不为人知。
她(他)情感真挚热切,哀婉之情中不乏执着于恒久。
成为一种昭示 -- 爱情,需要执著。
乡关何处的读后感
余秋雨的散文是一种典型的文化散文,有着一种沉甸甸的历史感和沧桑感,一种浩然而毫不矫情的雍容与大气,一种俯仰天地古今的内在冲动与感悟,一种涌动着激情与灵性的智慧与思考。
“乡关何处”取自唐代诗人崔颢《黄鹤楼》一诗中的名句“日暮乡关何处是
烟波江上使人愁。
” 在余秋雨看来,作者此时有着强烈的被遗弃感——时间上,古人飘然远去不再回来,空留白云千载;空间上,眼前虽有晴川沙洲、茂树芳草,而家乡又在哪里呢
很能体会崔颢此时的思念与渺茫,故乡远在他方,却又实实在在的存于心中,于是心中渴盼愈演愈浓,直至不能自抑,只能寄托只言片语来渲泻。
故乡不单是那个出生成长的地方,故乡是属于心灵的家园,即使再没落再荒凉,也依然是我们心中最爱最依恋的现实存在。
古往今来,多少离家的游子都在焦渴的思念故乡,思念亲人:“晨起动征铎,客行悲故乡”“因思杜陵梦,凫雁满回塘”“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此夜曲中闻折柳, 何人不起故园情”……身处异乡,故乡的一切都是牵挂,都是关切,都是浓情。
余秋雨的表白是如此的透彻,淋漓尽致
“异已的一切会从反面、侧面诱发出有关自己的思考,异乡的山水更会让人联想到自己生命的起点,因此越是置身异乡越会勾起浓浓的乡愁。
乡愁越浓越不敢回去,越不敢回去越愿意把自己和故乡连在一起——简直成了一种可怖的循环……” 艾芜老人折断双腿仍然说:妈妈,我要去远行,世上没有比远行让人消魂。
一切远行者的出发点总是与妈妈告别,走得再远心中一直心存一个妈妈,一路上暗暗地请妈妈原谅,当他们回来时自己已经苍老,妈妈已不在,由一种孤儿变成另一种孤儿的暮年远行者老泪纵横,一声“妈妈,我回来了”的呼喊“道尽了回归,也道尽了漂泊”。
谁家玉笛暗飞声,散入春风满洛城。
此夜曲中闻折柳, 何人不起故园情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
但使主人能醉客, 不知何处是他乡。
余秋雨讲任何一个早年离乡游子在思念家乡时都会有一种两重性:他心中的家乡既具体又不具体。
具体可具体到一个河湾,几棵小树,半壁苍苔;但是如果仅仅如此,焦渴的思念完全可以转换成回乡的行动。
然而真的回乡又总是失望,天天萦绕我心头的这一切原来是这样的么
就像在一首激情澎湃的名诗后面突然看到了一幅太逼真的插图,诗意顿消。
因此,真正的游子是不大愿意回乡,突然想起某本书上的一句话:“人生本就是一个旅程,借住在何处已并不重要……只要你我的心,一直在那个地方”。
乡关何处
“男儿立志出乡关,不学成功誓不还,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何处不青山”〈1〉 家的意义家乡可以具体到半壁苍苔,又可虚幻到一种感觉。
这便是作者说的“两重性”。
崔颢和李白都自问家乡何在,难道他们真的不记得吗
不知道出生地
不。
他们比我们清楚,但,此时的家对他们而言是种感觉:温暖,可依靠,有足够的魅力吸引自己。
大多数思乡文人都是异乡客。
身处异乡,自我会加大异乡感,加大家乡的魅力与味道,家乡的味道达到峰值,变为创作的养分,化为另一种人生经历。
异乡越美,便会感到家乡越美,思乡越切,由此心理,家乡被吹成了一个五彩斑斓的泡泡,一个梦,乡愁越浓,泡泡越大,梦越甜。
可异乡客们都明白,这是梦,所以为了保护心中的梦之泡,“结果,一生都避着故乡,避一路,想一路。
”贺老是少数几个敢去验证梦的真实“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路从何处来”多多少少有些悲凉吧
可这就是真实的故乡。
“诸般人生况味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异乡体验与故乡意识的深刻交糅,漂泊欲念与回归意识的相辅相成。
”只有漂泊者的思想才有“意义”,才能体会思乡这两字的分量。
冰心老人离乡百年,白发苍苍时在梦中游回少女时代的家。
异乡客对家有更深刻的理解,他们的思想便有更多的内涵。
相信异乡客在遇到触发他们思想之物时,情感远比文字猛烈。
一切都是无言的。
毕竟,情感本无言,只是我们执拗地用文字描述。
“他们不说理由也不向自己追问理由,抹干眼泪又须发飘飘地走向远方。
”二故乡与语言语言是文化直接表现,是地域的符号。
作者在上海话的攻击下,余姚方言完败,而渐渐的,便忘却了。
“故乡,就这样被我丢失了。
”“故乡,就这样把我丢失了。
”丢失了基本的沟通方式,其内在的传承又会如何
三、了解有多少人真正了解自己的故乡
土生土长的北京人有多少能大致说清北京这座城市的生长历程
余秋雨老师也是在数年后才偶然晓得余姚出了王阳明,黄宗羲等频频出现在历史课本中的名人,更有千古名窑的存在。
谁又能想得到呢
可这份迟来的知晓并不影响对家乡的崇拜与自豪,反而更添色彩。
生长的土地,仅仅是地,毫无特殊,平凡致极,又怎会想到这里曾有的温度与味道;时间,淹没了这些;现在去追寻,总觉得不可思议。
就我个人而言,深有体会。
我的故乡在山东邹城,全国众多靠煤矿生存的县市之一,平凡,普通,游走街市,嘈杂拥挤,略显混乱,四处乡音,亲切平凡。
可就在这里,有一位全国公认的优秀母亲——孟母;有一位世界公认的伟大圣人——亚圣孟子;30公里外有一位中华文化的代表——圣人孔子。
这三位伟大的人共同守护着这片土地,守护着华夏大地,共同为华夏文明增添力量与色彩。
伟大的人
我从未想过自己与圣贤们如此接近,曾被我归为最平凡的家乡竟这般不平凡
我非常能体会老师向我们介绍他的家乡时的兴奋,因为我也如此。
每当课本出现孔孟圣人文章时,总会情不自禁地向同桌“炫耀”:你看,这里有写‘邹城人’,我的家乡
并不是为了证明什么,只是对家乡的认同感格外强烈,所以高兴,所以不管走到何处,我都认为自己属于这里。
人说时间是最大的破坏者,土地覆过一层有一层沙,过去的都渐渐消逝,只有品德的传承,民族文化的认同不会断代,相反,会随时间的痕迹,加深,加深……大范围而言,民族认同;小范围,地域认同,地区认同(家乡认同)。
特别在今天,多数国人为08北京奥运会自豪,为09挫败全球金融危机骄傲,5000年文明更让我们在今天为挺直腰板加份力量。
在不察觉瞬间,认同感被植入,在计时器的沙粒的滚动中,增强。
而精神品德的传承更为玄妙。
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水土”,我更愿视为“水土风情”,包含自然,人文;人文又蕴藏着长辈的言传身教,上代人的品德随教育,随生活影响着下辈人,所以地区风气需要长时间凝成,同样,也不易别改变。
四、探索“远年的荣耀负载出元年的恶浊,精美的陶器贮存着怵目的残忍。
”陶醉于文明的兴盛,当蛮夷出现,格外触目惊心,否认,否认,不愿承认,自豪化为震惊。
“与已有的文明成果混成一体,甚至还会悄悄潜入人们心底,是我们在寻找它们的时候常常寻找到自己的父辈,自己的故乡,自己的历史。
”文明或许承载过蛮夷,但这是种进步,有蛮夷到文明的过渡。
是文明总有亮点,这些亮点的存在证明了人类想进步的努力,今人看到古人的这些,足以自豪,孰能无过
蛮夷只是过错罢了,所以“能这样,也就够了。
”五、回家时间终究吹散每个人的味道,消失是必然,留存是偶然。
如此怪诞,但作者仍认为自己是余姚人,仍然为河姆渡激动,一个最本质的家乡反而随时间的荡漾,越发浓烈。
家乡,已成为一种信仰,一种自豪。
时过境迁,终究物是人非,甚至无非人也非,可这仍是家乡
心中有家,何俱无家
念故乡——《乡关何处》读后感 清早,静静的办公室里想起了悠悠扬扬的歌曲《念故乡》,歌声婉婉转转,我的思绪也飘飘缈缈,不禁又想起了近几日正在读着的余秋雨先生的《山居笔记》,是那般凝重,那般沉稳。
读着每一个文字,虽然生涩,虽然难懂,却又止不住地想解读,想剖析。
每每品读着更多的文字,心中总感到有一种浓厚的气息窒息得令人喘息不畅,但又总是情不自已地被深深地牵引读着又读,于是伤感,沉痛,怨忿,叹息统统聚拢来……“日暮乡关何处是
烟波江上使人愁”是崔颢《黄鹤楼》中的诗句,在余先生看来,作者此时有着强烈的被遗弃感——时间上,古人飘然远去不再回来,空留白云千载;在空间上,眼前虽有晴川沙洲、茂树芳草,而家乡又在哪里呢
很能体会崔颢此时的思念与渺茫,故乡远在他方,却又实实在在的存于心中,于是心中渴盼愈演愈浓,直至不能自抑,只能寄托只言片语来渲泻。
古往今来,多少离家的游子都在焦渴的思念故乡,思念亲人:“晨起动征铎,客行悲故乡”“因思杜陵梦,凫雁满回塘”“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此夜曲中闻折柳, 何人不起故园情”……身处异乡,故乡的一切都是牵挂,都是关切,都是浓情。
因为余先生曾是异乡人,所以这里的表白是那么透彻,淋漓尽致
“异已的一切会从反面、侧面诱发出有关自己的思考,异乡的山水更会让人联想到自己生命的起点,因此越是置身异乡越会勾起浓浓的乡愁。
乡愁越浓越不敢回去,越不敢回去越愿意把自己和故乡连在一起——简直成了一种可怖的循环……”结尾,品读着余先生被故乡遗弃,心中不禁也凄凉、渺茫起来。
是啊,谁又能真正说清自己的祖先曾是何乡人
“乡关何处”大概正是由此而来。
但是不禁又想,为什么要让思绪飘得那么遥远呢
只要心中记着一个故乡——或者是生我们养我们的地方,或者是曾经居住的地方……只要心中的思念能有所寄托,只要心中的牵挂能有所倾诉,那也不枉游子的深情了,不是吗
求余秋雨《唐诗几男子》原文
生为中国人,一辈子要承受数不尽的苦恼、愤怒和无聊。
但是,有几个因素使我不忍离开,甚至愿意下辈子还投生中国。
其中一个,就是唐诗。
这种说法可能得不到太多认同。
不少朋友会说:“到了国外仍然可以读唐诗啊,而且,别的国家也有很多好诗
” 因此,我必须对这件事情多说几句。
我心中的唐诗,是一种整体存在。
存在于羌笛孤城里,存在于黄河白云间,存在于空山新雨后,存在于浔阳秋瑟中。
只要粗通文墨的中国人一见相关的环境,就会立即释放出潜藏在心中的意象,把眼前的一切卷入诗境。
心中的意象是从很小的时候就潜藏下来的。
也许是父母吟诵,也许是老师领读,反正是前辈教言中最美丽的一种。
父母和老师只要以唐诗相授,也会自然地消除辈分界限,神情超逸地与晚辈一起走进天性天籁。
于是,唐诗对中国人而言,是一种全方位的美学唤醒:唤醒内心,唤醒山河,唤醒文化传代,唤醒生存本性。
而且,这种唤醒全然不是出于抽象概念,而是出于感性形象,出于具体细节。
这种形象和细节经过时间的筛选,已成为一个庞大民族的集体敏感、通用话语。
有时在异国他乡也能见到类似于“月落乌啼”、“独钓寒江”那样的情景,让我们产生联想,但是,那种依附于整体审美文化的神秘诗境,却不存在。
这就像在远方发现一所很像自己老家的小屋,或一位酷似自己祖母的老人,虽有一时的喜悦,但略加端详却深感失落。
失落了什么
失落了与生命紧紧相连的全部呼应关系,失落了使自己成为自己的那份真实。
当然,无可替代并不等于美。
但唐诗确实是一种大美,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一读,都能把心灵提升到清醇而又高迈的境界。
回头一想,这种清醇、高迈本来就属于自己,或属于祖先秘传,只不过平时被大量琐事掩埋着。
唐诗如玉杵叩扉,叮叮当当,嗡嗡喤喤,一下子把心扉打开了,让我们看到一个非常美好的自己。
这个自己,看似稀松平常,居然也能按照遥远的文字指引,完成最豪放的想象,最幽深的思念,最入微的观察,最精细的倾听,最仁爱的同情,最洒脱的超越。
这个自己,看似俗务缠身,居然也能与高山共俯仰,与白云同翻卷,与沧海齐阴晴。
这个自己,看似学历不高,居然也能跟上那么优雅的节奏,那么铿锵的音韵,那么华贵的文辞。
这样一个自己,不管在任何地方都会是稀有的,但由于唐诗,在中国却成了非常普及的常态存在。
正是这个原因,我才说,怎么也舍不得离开产生唐诗的土地,甚至愿意下辈子还投生中国。
我也算是一个走遍世界的人了,对国际间的文化信息并不陌生,当然知道处处有诗意,不会在这个问题上陷入狭隘民族主义的泥坑。
但是正因为看得多了,我也有理由作出一个公平的判断:就像中国人在宗教音乐和现代舞蹈上远远比不上世界上有些民族一样,而唐诗,则是人类在古典诗歌领域的巍峨巅峰,很难找到可以与它比肩的对象。
二 很多文学史说到唐诗,首先都会以诗人和诗作的数量来证明,唐代是一个“诗的时代”。
这样说说也未尝不可,但应该明白,数量不是决定性因素。
这正像,现在即使人人去唱“卡拉OK”,也不能证明这是一个音乐的时代。
若说数量,我们都知道的《 全唐诗 》收诗四万九千多首,包括作者两千八百余人。
当然这不是唐代诗作的全部,而是历时一千年后直到清代还被保存着的唐诗,却仍然是蔚为大观。
《 全唐诗 》由康熙皇帝写序,但到了乾隆皇帝,他一人写诗的数量已经与《 全唐诗 》差不多。
因为除去他的《 乐善堂全集 》、《御制诗馀集 》、《 全韵诗 》、《 圆明园诗 》之外,在《 晚晴簃诗汇 》中还说有四万一千八百首。
如果加在一起,真会让一千年前的那两千八百多个作者羞愧了。
只不过,如果看质量,乾隆能够拿得出哪一首来呢
宽泛意义上的写诗作文,是天底下最容易的事,任何已经学会造句的人只要放得开,都能随手涂出一大堆。
直到今天我们还能经常看到当代很多繁忙的官员出版的诗文集,在字数、厚度和装帧上几乎都能超过世界名著,而且听说他们还在继续高产,劝也劝不住。
这又让我想起了乾隆。
他如此着魔般地写诗,满朝文武天天喝彩,后来终于有一位叫李慎修的官员大胆上奏,劝他不必以写诗来呈现自己的治国才能。
乾隆一看,立即又冒出了一首绝句—— 慎修劝我莫为诗, 我亦知诗不可为。
但是几馀清宴际, 却将何事遣闲时
对此,今人钱钟书讽刺道,李慎修本来是想拿一点什么东西去压压乾隆写诗的欲焰的,没想到不仅没有压住,连那东西也烧起来了,反而增加了一蓬火。
从这蓬火,我们也能看到乾隆的诗才了。
但平心而论,诗才虽然不济,却也比现在很多官员的诗作清顺质朴一点。
说唐诗时提乾隆,好像完全不能对应,但这不能怪我。
谁叫这位皇帝要以自己一个人的诗作数量来与《 全唐诗 》较量呢
其实,唐诗是无法较量的,即便在宋代,在一些杰出诗人手中,也已经不能了。
这是因为,唐代诗坛有一股空前的大丈夫之风,连忧伤都是浩荡的,连曲折都是透彻的,连私情都是干爽的,连隐语都是靓丽的。
这种气象,在唐之后再也没有完整出现,因此又是绝后的。
更重要的是,这种气象,被几位真正伟大的诗人承接并发挥了,成为一种人格,向历史散发着绵绵不绝的体温。
三 首先当然是李白。
李白永远让人感到惊讶。
我过了很久才发现一个秘密,那就是,我们对他的惊讶,恰恰来自于他的惊讶,因此是一种惊讶的传递。
他一生都在惊讶山水,惊讶人性,惊讶自己,这使他变得非常天真。
正是这种惊讶的天真,或者说天真的惊讶,把大家深深感染了。
我们在他的诗里读到千古蜀道、九曲黄河、瀑布飞流时,还能读到他的眼神,几分惶恐,几分惊叹,几分不解,几分发呆。
首先打动读者的,是这种眼神,而不是景物。
然后随着他的眼神打量景物,才发现景物果然那么奇特。
其实,这时读者的眼神也已经发生变化,李白是专门来改造人们眼神的。
历来真正的大诗人都是这样,说是影响人们的心灵,其实都从改造人们的感觉系统入手。
先教会人们怎么看,怎么听,怎么发现,怎么联想,然后才有深层次的共鸣。
当这种共鸣逝去之后,感觉系统却仍然存在。
这样一个李白,连人们的感觉系统也被他改造了,总会让大家感到亲切吧,其实却不。
他拒绝人们对他的过于亲近,愿意在彼此之间保持一定程度的陌生。
这也是他与一些写实主义诗人不同的地方。
李白给人的陌生感是整体性的。
例如,他永远说不清楚自己的来处和去处,只让人相信,他一定来自谁也不知道的远处,一定会去谁也不知道的前方;他一定会看到谁也无法想象的景物,一定会产生了谁也无法想象的笔墨…… 他也写过“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这样可以让任何人产生亲切感的诗句,但紧接着就产生了一个严峻的问题:既然如此思乡,为什么永远地不回家乡
他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拥有足够的自由,偶尔回乡并不是一件难事。
但是,这位写下“中华第一思乡诗”的诗人执意要把自己放逐在异乡,甚至不让任何一个异乡真正亲切起来,稍有亲密就拔脚远行。
原来,他的生命需要陌生,他的生命属于陌生。
为此,他如不系之舟,天天在追赶陌生,并在追赶中保持惊讶。
但是,诗人毕竟与地理考察者不同,他又要把陌生融入身心,把他乡拥入怀抱。
帮助他完成这种精神转化的第一要素,是酒。
“人分千里外,兴在一杯中”,“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都道出了此间玄机。
帮助他完成这种精神转化的第二要素,那就是诗了。
对于朋友,李白也是生中求熟、熟中求生的。
作为一个永远的野行者,他当然很喜欢交朋友。
在马背上见到迎面而来的路人,一眼看去好像说得上话,他已经握着马鞭拱手行礼了。
如果谈得知心,又谈到了诗,那就成了兄弟,可以吃住不分家了。
他与杜甫结交后甚至到了“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的地步,可见一斑。
然而,与杜甫相比,他算不上一个最专情、最深挚的朋友。
刚刚道别,他又要急急地与奇异的山水相融,并在那些山水间频频地马背拱手,招呼新的好兄弟了。
他老是想寻仙问道,很难把友情作为稳定的目标。
他会要求新结识的朋友陪他一起去拜访一个隐居的道士。
发现道士已经去世,便打听下一个值得拜访对象,倒也并不要求朋友继续陪他。
于是,又一番充满诗意的告别,云水依依,帆影渺渺。
历来总有人对他与杜甫的友情议论纷纷,认为杜甫写过很多怀念他的诗,而他则写得很少。
也有人为此作出解释,认为他的诗失散太多,其中一定包括着很多怀念杜甫的诗。
这是一种善良的愿望,而且也有可能确实是如此。
但是,应该看到,强求他们在友情上的平衡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这毕竟是相当不同的两种人。
虽然不同,却并不影响他们在友情领域的同等高贵。
这就像大鹏和鸿雁相遇,一时间巨翅翻舞,山川共仰。
但在它们分别之后,鸿雁不断地为这次相遇高鸣低吟,而大鹏则已经悠游于南溟北海,无牵无碍。
差异如此之大,但它们都是长空伟翼、九天骄影。
四 李白与杜甫相遇,是在公元七四四年。
那一年,李白四十三岁,杜甫三十二岁,相差十一岁。
很多年前我曾对这个年龄产生疑惑,因为从小读唐诗时一直觉得杜甫比李白年长。
李白英姿勃发,充满天真,无法想象他的年老;而杜甫则温良醇厚,恂恂然一长者也,怎么可能是颠倒的年龄
由此可见,艺术风格所投射的生命基调,会在读者心目中兑换成不同的年龄形象。
这种年龄形象,与实际年龄常常有重大差别。
事实上,李白不仅在实际年龄上比杜甫大十一岁,而且在诗坛辈分上整整先于杜甫一个时代。
那就是,他们将分别代表安史之乱前后两个截然不同的唐朝。
李白的佳作,在安史之乱以前大多已经写出,而杜甫的佳作,则主要产生于安史之乱之后。
这种隔着明显界碑的不同时间身份,使他们两人见面时有一种异样感。
李白当时已名满天下,而杜甫还只是崭露头角。
杜甫早就熟读过李白的很多名诗,此时一见真人,崇敬之情无以言表。
一个取得巨大社会声誉的人往往会有一种别人无法模仿的轻松和洒脱,这种风范落在李白身上更是让他加倍地神采飞扬。
眼前的杜甫恰恰是最能感受这种神采的,因此他一时全然着迷,被李白的诗化人格所裹卷。
李白见到杜甫也是眼睛一亮。
他历来不太懂得识人,经常上当受骗,但那是在官场和市井。
如果要他来识别一个诗人,他却很难看错。
即便完全不认识,只要吟诵几首,交谈几句,便能立即作出判断。
杜甫让他惊叹,因此很快成为好友。
他当然不能预知,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将与他一起成为执掌华夏文明诗歌王国数千年的最高君主而无人能够觊觎;但他已感受到,无法阻挡的天才之风正扑面而来。
他们喝了几通酒就骑上了马,决定一起去打猎。
他们的出发地也就是他们的见面地,在今天河南省开封市东南部,旧地名叫陈留。
到哪儿去打猎呢
向东,再向东,经过现在的杞县、睢县、宁陵、到达商丘,从商丘往北,直到今天的山东地界,当时有一个大泽湿地,这便是我们的两位稀世大诗人纵马打猎的地方。
当时与他们一起打猎的,还有一位著名诗人高适。
高适比李白小三岁,属于同辈。
这位能够写出“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借问梅花何处落,风吹一夜满关山”这种慷慨佳句的诗人,当时正在这一带“混迹渔樵”,“狂歌草泽”。
也就是说,他空怀壮志在社会最底层艰难谋生,无聊晃悠。
我不知道他当时熟悉杜甫的程度,但一听到李白前来,一定兴奋万分。
这是他的土地,沟沟壑壑都了然于心,由他来陪猎,再合适不过。
挤在他们三人身边的,还有一个年轻诗人,不太有名,叫贾至,比杜甫还小六岁,当时才二十六岁。
年龄虽小,他倒是当地真正的主人,因为他在这片大泽湿地北边今天山东单县的地方当着县尉,张罗起来比较方便。
为了他的这次张罗,我还特地读了他的诗集。
写得还算可以,却缺少一股气,尤其和那天在他身旁的大诗人一比,就显得更平庸了。
贾至还带了一些当地人来凑热闹,其中也有几个能写写诗。
于是,一支马队形成了。
在我的想象中,走在最前面的是高适,他带路;接着是李白,他是马队的主角,由贾至陪着;稍稍靠后的是杜甫,他又经常跨前两步
文化苦旅寻石之路阅读感悟
何谓“文化”
何谓“苦旅”
用秋雨先生自己的话说,“并不是指旅行之苦,而是指创造之苦。
由创造之苦连接成了人生旅途,这便是文化的宿命。
”于是,我们虽也能和他一同感受“除了茫茫一片雪白,什么也没有,连一个皱折也找不到”的沙漠(《阳关雪》),一同领教把人“浇得透湿”、使人“满嘴咸苦,眼睛渍得生疼”的“劈头盖脑”的海浪(《远方的海》),但真正使我们感到震撼的,是从这自然环境的艰难困苦中升华出来的创造之苦,是对话历史、观照文化、拷问良心的心灵净化与涅槃之苦。
其一是创造人生之苦。
尽管命运赋予我们每个人以不同的生活,但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生命的主宰,都能在与命运之神的违逆中,去追求属于自己的新的生活。
于是,柔弱如余姚乡村那些娴雅的女子,背负不起沉重的牌坊,将平素的贞静温婉,化作家乡村头的寂寂空坟,化作异乡琅琅的书声或幽幽的梵唱(《牌坊》);坚强如太湖和长江孤舟上的苏轼,毅然饮下“独以名太高”的苦酒,从容潇洒地完成了从政客到墨客的华丽转身(《黄州突围》)……平凡也好,伟大也罢,在苦难的人生面前,每一个人都平等地拥有超越磨难、创造自己新生的勇气。
其二是创造人心之苦。
人心是人们的共同的感情和愿望,引申开去,便是人们的心理认同,是在时光无尽的流逝中积淀成的属于特定的时代、特定的国家、特定的民族,并不断传承和发散开来的气质与底蕴。
正因为如此,在“世人闻此皆掉头”的中国东北宁古塔,流放于此的关内文人和江南闺秀,用他们的坚韧和温润,滋养着这片贫瘠的土地,使它从此氤氲起别有风情的豪爽重情的清朗风度(《宁古塔》);在风景如画的意大利佛罗伦萨,MEDICI家族的代代传承和佛罗伦萨市民对MEDICI家族的代代追随,使得文艺复兴的阳光穿透了中世纪漫长的黑暗,至今仍闪耀着令人目眩的璀璨光芒(《北极寒夜》)——传统与文化,精神和气质,就这样和谐完美地统一在古今中外的历史记忆里,继承在古今中外的人们心灵深处那个最温柔、最宁静的角落。
其三是创造人性之苦。
与历史的对话和对文化的观照,最终会内化为人们对自身和对自己内心的反躬自省,从而表现对最朴实、最本真的人性的尊重和体谅。
《谢家门孔》哀婉地叙述了东山谢氏几代后裔们的死,《巴金百年》隆重地记叙了巴金先生的生,在对自然规律的敬畏和顶礼中,娓娓地探讨了死亡、生命、亲情、文化这些永远说不尽的母题。
《佐临遗言》、《寻石之路》、《天人对话》则详尽勾勒了那个特殊年代里文人与文化的命运,唤起了人们对那时那事的深沉反思与理性思考。
正如书前小叙所引,“漫漫岁月”湮灭了谁的记忆,“浪迹”“周济”印下了谁的屐痕,“伤痕斑斑”又诉说了谁的苦痛
新版《文化苦旅》正如散落其间的星星点点的屐痕,它们或深或浅地印在岁月的歌哭笑泪里,留给读者们以耐人寻味的背影,以无穷无尽的思索与感动。
(江城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