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年级看图写话,小熊在门前种了一棵树,小鸟在上面搭了窝,续写小熊和小鸟是怎么做朋友的
春天到了,阳光明媚。
在一片树林里有一只小熊在找吃的。
小熊找呀找,忽然,它在一个树墩上发现有一只昏迷的小鸟。
小熊看见地面上有一些树叶,于是,它抱起树叶盖在小鸟的身上。
在小熊精心的照料下,小鸟苏醒了。
小熊又给它找了点吃的。
慢慢小鸟恢复了体力。
小鸟渐渐苏醒了,便于小熊做成了好朋友。
小鸟要飞走了,小熊舍不得离开它。
小熊一边擦眼泪,一边对小鸟挥手,说:“再见
”
安徒生《雪女王》原文
1.作文:从前有一个世界上最坏伙,叫作魔鬼,出了一面颠倒黑白的,明明是美丽的东西,在这镜子前一照,结果就变成最丑陋的东西。
魔鬼提着镜子到处宣传,结果强盗变成英雄,妖女变美人,丑蛤蟆当上国王,善良变罪犯……世界就让这个魔鬼给歪曲了。
魔鬼非常得意,想要带着镜子去把上帝变小丑,天使变怪物,当他快要飞到天国的时候,镜子竟怪笑起来,魔鬼控制不了,那面镜子就从魔鬼手上掉下来,摔成无数个碎片,满世界乱飞,黏在每一个它们碰到的东西上. 就这样,镜子的碎片飞到人的眼睛里,这个人就看什么都不顺眼,有的碎片还钻进人的心里,他的心立刻就便成冰块,变得毫无感情,冷冰冰的,有些碎片甚至被做成眼镜,人们戴上后明亮的东西就便变得黑暗。
在一个大城市里,有一个男孩叫加伊,一个女孩叫格尔达,他们的家连在一起,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在冬天雪花飞舞时的一个晚上,加伊忽然看见窗外有一片很大的雪花飘落在桥上,越变越大,最后竟变成了一个女人,她披着白雪披纱,身体发出闪耀的光亮,两眼也闪闪发光,她向加伊招手,加伊赶紧低下头,心里很害怕,这时,她就飞走了,待冬天过去后,某天加伊去找格尔达,两个人一起看画册时,外面的钟声响起来,加伊就把头伸出窗口,随风飞扬的镜子碎片就掉进他的眼里,钻到他的心里,善良的加伊立刻变成了无情的人,他的心变成冰块了,从此他再也不跟格尔达好了,而且还常常欺负讥笑她。
又一个下着雪的冬天到来了,可怜的格尔达因为加伊不理她而在家里伤心的哭泣,而加伊则是背着雪橇去广场上滑雪,这时,一架大雪橇滑过加伊的身边,大雪橇上的人对加伊笑,原来她就是那晚全身闪着白光,非常有名的冰雪皇后。
她的皮帽皮靴全是用白雪做的,冰雪皇后对加伊说:“来吧
到我的皮衣里暖和暖和。
”加伊钻进了冰雪皇后的皮大衣里,她在加伊的头上吻了一下说:“现在你不冷了吧
”他感到冰雪皇后的吻像一块冰放在他的心里,于是他就把所有事情都忘记了。
冰雪皇后让他坐在大雪橇上,带着他一起飞向天空。
春天到了,加伊跟着冰雪皇后走了,大家认为他可能已经死了,格尔达也这样想,所以哭得更伤心了,可是燕子和太阳认为加伊只是到远方了,可能没有死,于是,一天早晨,格尔达穿上她最心爱的红鞋,决定出发去找加伊,她来到城边,坐在小船上,她把红鞋扔到河中心送给小河,要小河带她去找加伊,不久,小船把她带到一个很大的樱桃园,有一间茅草屋顶的房子,里面住着一个长得很古怪的老巫婆,格尔达把寻找加伊的事告诉老巫婆,巫婆要格尔达不要太伤心,并收留她住几天,第二天,巫婆希望格尔达不要太伤心,所以施了魔法让她把所有事都忘记了。
一天,格尔达看见巫婆帽子上的玫瑰花,想起了她曾跟加伊说过要亲手编织玫瑰花礼帽送给他的事,于是她去问花园里的玫瑰花,知不知到加伊在哪
玫瑰说不知道,可是它确定加伊没有死,因为他并没有被埋在土地下,格尔达决定逃离樱桃园,当她逃出来时,发现已经是秋天了,她连鞋都没穿,感到脚很痛,但是她还是要快去找加伊
冬天的大雪已有半尺厚,格尔达又冷又累,此时遇见一只乌鸦,于是她问乌鸦知不知到加伊的下落
乌鸦告诉她说:“加伊因为答对了王宫公主的征婚问题,所以举办了盛大的婚礼,现在已是王子了。
”于是格尔达要乌鸦带她去王宫里面,结果发现王子不是加伊。
公主因为同情格尔达,所以送给她用金子做的马车,一双厚手套,还有车夫及一队随从,格尔达坐着马车,穿过浓密的树林时,躲藏在岩石后面的强盗发现了金马车, 他们打败了所有人,强盗的头头是个又高又胖的女强盗,正当她想杀了格尔达时,女强盗小女儿的求情饶了格尔达一命。
所以她们就一起坐上马车,朝强盗的山洞驶去,山洞里有一百只鸽子栖息在木板上,山洞顶上挂着两个鸟笼,里面关着两对花斑鸠,靠洞角外有一只大驯鹿,格尔达跟小女孩说了寻找加伊的事,第二天,小女儿心想要怎样说服强盗,让格尔达去找加伊,这时,有一只花斑鸠忽然说:“咕咕,我知道加伊在什么地方,我看见加伊坐在冰雪皇后的雪橇上,往北边飞去,大概在北冰洋的岛上了。
”小女孩和格尔达就去问驯鹿如何去那里,驯鹿说:“要到冰雪皇后的宫殿去,必须先到拉普兰德。
”于是小女孩让强盗们喝醉了,又拿了两块面包和一大块火腿给格达尔,要她坐在驯鹿上快逃走,驯鹿在冰天雪地里奔驰,远处的北极光发出闪电一样的蓝色火焰,粮食吃完了就到了拉普兰德。
格达尔和驯鹿来到了一间小屋子前停下来,小屋子有一个老婆婆,驯鹿把格尔达的事说给她听,她要他们俩吃点东西,因为要到冰雪皇后的宫殿,还要走一千五百多里路,那里有一个叫芬马克的地方,冰雪皇后正在那休假,她每天都要放射出极光的蓝色火焰,驯鹿出发前,老婆婆拿出一捆干鳕鱼卷,在上面写了一些字,把它捆在驯鹿的背上,他们就挥别了老婆婆,不久就到了芬马克,来到了芬兰女人的家里,她的屋子里非常热,女人打开鳕鱼卷读完后,就把鳕鱼干煮来吃了,格尔达问女人知不知道加伊的下落
女人说:“加伊在冰雪皇后的宫殿里,因为他心里有一块镜子的碎片,眼里也有碎片渣的缘故,所以看什么都不顺眼,只有取出碎片,他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不然他就只能永远待在冰雪皇后的宫殿里,你有一颗孩子天真善良的心,这就是你的力量,从这到宫殿只有六里路,快让驯鹿带你去吧
”驯鹿把格尔达带到雪地里的一丛灌木旁,就让格尔达自己往前走了,格尔达站在寒风呼啸的旷野里,雪花不停地向她扑来,奇形怪状地向她进攻,因为它们是冰雪皇后的战士,正在守卫宫殿
格尔达的精神感动了上帝,上帝就派天使安琪儿帮她打败那些雪花战士们。
冰雪皇后的宫殿非常宽大,所有东西都是冰雪做成的,像透明的玻璃一样闪闪发亮,大厅里有一个结冰的湖,这就是世界上的理智之湖,冰雪皇后坐在中间,观察世界上所发生的一切事情。
加伊在离皇后不远的地方玩七巧板,他的脸已经被冻得发出青黑的颜色,冰雪皇后对加伊说:“如果可以拼出‘永恒’两个字,你就是自己真正的主人,你就自由了。
”说完话,冰雪皇后就飞走了,要赶着去替火山降温,格尔达走进宫里认出加伊,格尔达非常高兴地扑过去,可是加伊却冷冰冰没有任何反应,格尔达伤心地哭了起来,她的眼泪像流不尽的温泉,流进加伊的心里,直到把心里的镜子碎片都融化掉,这时加伊的眼睛活动起来,开始望着格尔达,格尔达于是唱起从前加伊最爱听的歌:“当玫瑰花开时,我们见到了上帝。
”加伊听到歌声,忽然大哭起来,热泪也融出了在他眼里的碎片渣,他终于认出格尔达,他们紧紧拥抱着,连四周的冰块也为他们跳起欢的舞,当他们疲倦躺下时,两人刚好形成了“永恒”的图案。
加伊现在自由了
他挽起格尔达的手,一起走出冰雪皇后的宫殿,发现驯鹿正等着他们,驯鹿带他们到芬兰女人的家中,然后又到拉普兰德的老婆婆那,她已经为他们准备了新衣服和新雪橇,他们带着感谢告别了老婆婆,开始回家了。
春天来了,格尔达和加伊回到家,他们手拉手,一起坐在小桥上,感到非常幸福。
读了列那狐的故事后我明白了什么道理
列那狐的故事告们:所以能够改变自己的命运,能够过为美好的生活,就人有思想,有智慧。
人的强大,不在于有没有权势,更不在于有没有地位,也不在于体质有多强,力气有多大。
关键在一个人的思想力量是否强盛,人的智慧是否强大。
《水浒传》各十个故事情节概括(每个300字左右)
武松打虎起因:武松不听酒家劝告,乘着酒兴单身上山,看了庙门上的告示,才知真的有虎,他稍为犹豫了一下,还是硬着头皮上了岗子。
这里作者只用了两句话衬托此时的气氛和心情:“回头看那日色时,渐渐地坠下去了”,武松“踉踉跄跄直奔过乱树林来”,既写出了老虎活动的时间,又写出了老虎出没的环境。
两句话就把一种恐怖悲凉的气氛和心情和盘托出,让人感到此时此地不知什么时候会突然跳出一只活老虎来经过:写人虎相搏,写老虎一扑、一掀、一剪三般拿人的本事,和声震山岗的吼声,一只活生生的真老虎就跃然纸上。
结果:几经搏斗,老虎威风渐减,最后如何被武松按住,如何挣扎,如何被武松打死,写得活灵活现,十分逼真。
通过这些描写也就更好地突出了武松的英雄形象。
逼上梁山起因:林冲,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
带着妻子去岳庙进香。
途中遇见花和尚,结义为兄弟。
此时侍女锦儿报信说,林妻在路上被歹徒拦截。
林冲急忙向告辞,去岳庙追赶歹徒。
经过:林冲抓住歹徒举拳要打时,发现此人原来是他的顶头上司、奸臣高俅的义子高衙内。
高衙内逃走以后仍不死心,还想霸占林妻。
他与高太尉一起设计,以看刀为由将林冲骗进高府,诬陷林冲持刀闯入白虎堂,将他下狱拷打。
高俅一伙不便在京公开杀害林冲,便将林冲发配沧州充军,买通差人,阴谋在路经野猪林时将他杀害。
暗中保护林冲,,高俅的阴谋未能得逞。
结果:到沧州后,林冲被分配看管大军草料场。
高俅父子贼心不死,又派心腹之人前往沧州,放火烧草料场。
这样即使林冲不被烧死,也会因草料场失火而被处死。
当草料场起火燃烧时,林冲听到高俅的心腹们得意地谈论暗害自己的计谋,他再也按捺不住心头的怒火,将仇人一个个杀掉。
以后,林冲毅然上了梁山,走上了反抗宋朝的道路。
起因:武松路过景阳岗时打死了猛虎,被阳谷知县任命为步兵都头。
一日,武松在阳谷县城碰到了哥哥。
武大郎非常高兴,将武松引回家中。
嫂子见武松相貌魁梧,顿生邪念,存心勾引,遭武松申斥。
经过:不久,武松为知县押运财物去了东京。
武松走后,同开生药铺的本地一霸勾搭成奸,用药毒死了武大郎。
结果:武松回县得知此事,向知县告状不准,盛怒之下,去酒楼杀了,又杀了,被判罪发配孟州。
宋江杀惜起因:晁盖在挫败官军,稳住梁山泊之后,派刘唐带上书信、金银去答谢宋江。
宋江退了金银,怍了书信。
返回住处中途被阎婆拦住,将宋江强拉至家中,欲将女儿许配给宋江,以答谢他多年接济之恩。
。
经过:宋江不重女色,勉强在她家中留宿一夜,谁知书信被阎婆惜发现,她一口咬定宋江暗通梁山泊,要报官。
结果:宋江苦苦哀求无效,一气之下,杀了阎婆惜,逃回宋家村。
知县差朱仝、雷横捉拿宋江,他们却有意将宋江放走,让宋江躲进了柴进庄上起因:史进结识了渭州经略府提辖鲁达,二人来到酒楼饮酒。
饮酒正酣,忽然隔壁传来啼哭声。
鲁达顿生性鲁莽而又素好行侠仗义,叫酒保将啼哭之人带来。
金氏父女被带到,女儿哭着说:因到渭州投亲无着,状元桥肉铺的郑屠乘人之危,要强娶小女为妾,今被赶出,那郑屠反要我父女给他银钱。
鲁达听后大怒,决心惩治郑屠。
经过:次日早上,鲁达送走金氏父女,来到状元桥肉铺,先叫郑屠亲自操刀切肉,戏弄这恶棍一番之后,三拳结果了性命。
没想到三拳把他打死了,鲁达立刻想到要为此吃官司坐牢,自己单身一人无人送饭,于是假装气忿,“指着郑屠尸道:‘你诈死,洒家和你慢慢理会。
’一头骂,一头大踏步去了。
”这样便脱身而去了。
结果:随即离了渭州。
半月后由赵员外出面,把鲁达送往五台山当了和尚,法名智深。
起因:杨志充军大名府留守司。
留守蔡京女婿梁中书看中了杨志的武艺,要杨志护送价值10万贯钱的生辰冈到东京为蔡京祝寿。
经过:此事被赤发鬼刘唐打听到后,劝晁盖劫下这批不义之财,晁盖请想办法。
吴用请来阮小二、阮小五、阮小七等7人,决定在黄泥岗劫取这批生辰纲。
杨志一行人来到黄泥岗,晁盖等扮作贩枣商人,趁杨志手下买酒喝的当口,投下了蒙汗药,将他们药昏,劫走了生辰纲。
结果:杨志醒来,发现生辰纲被劫,知道大祸临头,便去青州二龙山做了强盗。
梁中书告知蔡京生辰纲被劫,蔡京下令济州府捉拿贼人。
李逵沂岭杀虎起因:上山不久,宋江接来老父,李逵也回家接母亲上山,行至途中,遇一李逵打劫,捉住之后,才知此人名叫李鬼,说他有90岁老母无人奉养,李逵送他10两银子,劝他改恶从善。
后来李逵发觉上当,杀了李鬼,而李鬼的妻子却溜掉了。
经过:回到家中,母亲已双目失明,李逵哄母亲说:我做了官,接娘去享福。
背着母亲上了路。
一日,行至沂岭,李逵为母取水,回来后发现母亲被虎吃掉。
李逵大怒,连杀了4 只老虎,被猎户迎进曹太公庄上。
结果:这时,逃来此处的李鬼妻子认出了李逵,曹太公等人正准备暗算李逵,幸亏梁山泊派来朱贵等人帮助,李逵才脱险回了山寨。
起因:鲁智深为了替金氏父女金出气三拳打死了郑屠后,弃职逃往他地。
他先来到五台山文殊院出家,因不守佛规,喝酒闹事,方丈又把他介绍到看菜园子。
经过:菜园子附近住着二、三十个泼皮,他们常来菜园子偷菜,已换了几个看园子的人都管不了他们。
这次听说有换了个新人,便来闹事,没想到被鲁智深把两个领头的踢到粪坑里,吓得他们跪地求饶。
第二天,泼皮们买些酒菜向鲁智深赔礼。
大家正吃得高兴,听到门外大树上的乌鸦叫个不停,泼皮们说这叫声不吉利,吵的人心烦,便欲搬梯子拆掉鸟巢。
鲁智深乘着酒性,先用手推了推,便脱下外套,右手向下,将腰跨一掀,竟然将碗口大的杨柳连根拔起来。
结果:众泼皮惊得个个目瞪口呆,忙跪在地上拜鲁智深为师。
醉打蒋门神起因:施恩告诉武松与蒋门神争夺快活林失利一事,武松要立即为施恩报仇,并与施恩结为兄弟。
经过:武松喝了许多酒,来到快活林,在“河阳风月”酒肆将蒋门神夫人丢进酒缸。
给蒋门神使了个玉环步,鸳鸯脚,打得蒋门神告饶。
蒋门神把快活林酒店时还旧主施恩。
施恩敬重武松,重霸快活林。
结果:蒋门神通过张团练买通张都临,诬陷武松偷盗宝物,判武松充军。
武松被押上路,在飞云浦折断枷锁,杀死了想害他的4 个公人,折回孟州城,杀死了正在设宴庆贺除掉武松的蒋门神、张团练和张都临,逃出孟州。
三打祝家庄起因:杨雄、石秀和时迁一起,要去梁山泊。
三人来郓州地面的祝家店吃酒,听到店中小二哥介绍了祝家庄的情况。
石秀讨刀未遂,时迁又偷了报晓的鸡来下酒,小二哥发现,叫出几条大汉,被石秀、时迁打跑了。
石秀放火烧了酒店,半路被庄客追赶,时迁被挠钩拌倒擒拿了。
杨雄、石秀在一酒店遇见曾被杨雄救过命的杜兴。
杜兴介绍祝家庄、扈家庄、李家庄三家誓盟,共拒梁山的情况及李家庄主扑天雕李应。
李应修书去祝家庄取时迁,被祝氏三杰臭骂一顿,扯了书札。
李应与祝彪在独龙冈前交锋,被祝彪射中臂膀,杨雄,石秀回梁山泊搬兵。
经过:宋江带两路人马,到独龙山前安寨,派石秀,杨林去看路径,石秀在酒店遇到钟离老人,问了盘陀路,方知遇见白杨树便转弯才是活路,否则都是死路。
杨林因不知盘陀路被捉。
宋江不见石秀、杨林,急于救人,杀奔祝家庄来,中计被围。
宋江迷了盘陀路,石秀说明遇见白杨林转弯的道理,并说明烛灯为号的秘密,花荣射灭烛灯,使敌伏兵慌乱,方逃出去,镇三山黄信被捉。
杨雄出主意去会李应。
李应不见宋江;杜兴说明三庄结盟情况,讲明进攻时间宜昼不宜夜,攻门宜夹攻不宜只攻前门等。
宋江引三路兵来到独龙冈前。
两路兵把住祝家庄前后门。
一丈青扈三娘捉了王矮虎。
林冲捉了扈三娘。
晁盖派吴用前来助战,宋江表示破敌决心。
吴用献计。
毛太公毛仲仪赖解珍解宝打死的老虎,又买通了包节级,要害死兄弟二人,登州兵马提辖孙立及孙新、顾大嫂、邹渊、邹润等劫牢报仇,投奔梁山,适逢宋江两打祝家庄失利,愿作内应,以此功作为入伙之礼。
扈家庄扈成牵牛担酒,来讨扈三娘。
宋江、吴用要求他不要协助祝家庄。
孙立扮做对调来郓州把守的登州提辖,与栾廷玉及祝朝奉、祝氏三杰相见。
并捉得石秀,取得信任,作为内应。
结果:,杀死祝氏三杰;李逵烧杀了扈家庄。
宋江谢绝了钟离老人,免烧庄院,给村民粮赏,凯歌归山。
宋江,吴用设计截李应入伙。
宋江让一丈青扈三娘与王矮虎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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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孩子,你真是快活呀,一早晨坐在泥土里,耍着折下来的小树枝儿.我微笑地看你在那里耍着那根折下来的小树枝儿.我正忙着算帐,一小时一小时在那里加叠数字.也许你在看我,想道:”这种好没趣的游戏,竟把你的一早晨的好时间浪费掉了!”孩子,我忘了聚精会神玩耍树枝与泥饼的方法了.我寻求贵重的玩具,收集金块与银块.你呢,无论找到什么便去做你的快乐的游戏,我呢,却把我的时间与力气都浪费在那些我永不能得到的东西上.我在我的脆薄的独木船里挣扎着要航过欲望之海,竟忘了我也是在那里做游戏了.金色花假如我变了一朵金色花,只是为了好玩,长在那棵树的高枝上,笑哈哈地在风中摇摆,又在新生的树叶上跳舞,妈妈,你会认识我么?你要是叫道:”孩子,你在哪里呀?”我暗暗地在那里匿笑,却一声儿不响.我要悄悄地开放花瓣儿,看着你工作.当你沐浴后,湿发披在两肩,穿过金色花的林荫,走到你做祷告的小庭院时,你会嗅到这花的香气,却不知道这香气是从我身上来的.当你吃过中饭,坐在窗前读<<罗摩衍那>>,那棵树的阴影落在你的头发与膝上时,我便要投我的小小影子在你的书页上,正投在你所读的地方.但是你会猜得出这就是你的小孩子的小影子么?当你黄昏时拿了灯到牛棚里去,我便要突然地再落到地上来,又成了你的孩子,求你讲个故事给我听.你到哪里去了,你这坏孩子?”“我不告诉你,妈妈.”这就是你同我那时所要说的话了.第一次的茉莉花呵,这些茉莉花,这些白的茉莉花!我仿佛记得我第一次双手满捧着这些茉莉花,这些白的茉莉花的时候.我喜爱那日光,那天空,那绿色的大地;我听见那河水淙淙的流声,在黑漆的午夜里传过来;秋天的夕阳,在荒原上大路转角处迎我,如新妇揭起她的面纱迎接好的爱人.但我想起孩提时第一次捧在手里的白茉莉,心里充满着甜蜜的回忆.我生平有过许多快活的日子,在节日宴会的晚上,我曾跟着说笑话的人大笑.在灰暗的雨天的早晨,我吟哦过许多飘逸的诗篇.我颈上戴过爱人手织的醉花的花圈,作为晚装.但我想起孩提时第一次捧在手里的白茉莉,心里充满着甜蜜的回忆.同情如果我只是一只不狗,而不是你的小孩,亲爱的妈妈,当我想吃你的盘里的东西时,你要向我说不么? 你要赶开我,对我说道:滚开,你这淘气的小狗么?那末,走罢,妈妈,走罢!当你叫唤我的时候,我就永不到你那里去,也永不要你再喂我吃东西了.如果我只是一只绿色的小鹦鹉,而不是你的小孩,亲爱的妈妈,你要把我紧紧地锁住,怕我飞走么?你要对我摇你的手,说道:怎样的一个不知感恩的贱鸟呀!整夜地尽在咬它的链子么?那末,走罢,妈妈,走罢!我要跑到树林里去;我就永不再让你抱我在你的臂里了.赠品我要送些东西给你,我的孩子,因为我们同是漂泊在世界的溪流中的.我们的生命将被分开,我们的爱也将被忘记.但我却没有那样傻,希望能用我的赠品来买你的心.
跪求,昆虫记第一章论祖传的赏析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世界名著。
著名作家巴金说:“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人性观察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
” 作者把毕生从事昆虫研究的成果和经历用散文的形式记录下来,以人文精神统领在自然科学的庞杂实据,虫性,人性交融,使昆虫世界成为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文学形态,将区区小虫的话题书写成层次意味,全方位价值的巨制鸿篇,这样的作品在世界上诚属空前绝后。
没有哪位昆虫家具备如此高明的文学表达才能,没有哪位作家具备如此博大精深的昆虫学造诣。
若不是有为如此顽强的法布尔,我们的世界也就永远读不到一部《昆虫记》了。
说我们幸运,还有更深的道理。
法布尔之所以顽强,是因为他有着某种精神。
如果他放弃了,丧失了自己那种精神,这世界同样不会出现一部《昆虫记》。
昆虫记 第一章论祖传 人人都有自己的才能和自己的性格。
有的时候这种性格看起来好像是从我们的祖先那里遗传下来的,然而要想再追究这些性格是来源于何处,却又是一件非常非常困难的事情。
例如,有一天看到一个牧童,他正低声地数着一颗颗小石子,计算这些小石子的总数,把这当做一种消遣,于是他长大后竟然成了十分著名的教授,最后,他也许可以成为数学家。
另外又有一个孩子,他的年龄比起别的小孩子们也大不了多少,别的孩子们只注意玩闹的事情,然而他却不和别的小孩子们在一起玩儿,而是整日幻想一种乐器的声音,于是当他独自一人的时候,竟听到一种神秘的合奏曲子了。
可见这个小孩是很有音乐天才的。
第三个小孩,长得又小又瘦,年龄也很小,也许他吃面包和果酱时,还会不小心涂到脸上,但他竟然有他独自的爱好——喜欢雕塑粘土,制成各种各样的小模型,这些小模型被他雕塑得各具形态。
如果这个小孩子运气好的话,他将来总有一天会成为一名著名的雕刻家的。
我知道,在背后议论别人的私事,是十分让人讨厌的一种行为,但是我想也许大家能允许我来讲一番,并借这个机会来介绍我自己和我的研究。
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已经有一种与自然界的事物接近的感觉。
如果你认为我的这种喜欢观察植物和昆虫的性格是从我的祖先那里遗传下来的,那简直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因为,我的祖先们都是没有受过教育的乡下佬,对其他的东西都一无所知。
他们唯一知道和关心的,就是他们自己养的牛和羊。
在我的祖父辈之中,只有一个人翻过书本儿,甚至就连他对于字母的拼法在我看来也是十分不可信的。
至于如果要说到我曾经受过什么专门的训练,那就更谈不上了,从小就没有老师教过我,更没有指导者,而且也常常没有什么书可看。
不过,我只是朝着我眼前的一个目标不停地走,这个目标就是有朝一日在昆虫的历史上,多少加上几页我对昆虫的见解。
回忆过去,在很多年以前,那时候我还是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子,那时我才刚刚学会认字母,然而,我对于当时我那种初次学习的勇气和决心,至今都感到非常骄傲。
我记得很清楚的一次经历是我第一次去寻找鸟巢和第一次去采集野菌的情景,当时那种高兴的心情真令我直到今天还难以忘怀。
记得有一天,我去攀登离我家很近的一座山。
在这座山顶上,有一片很早就引起我浓厚兴趣的树林,从我家的小窗子里看出去,可以看见这些树木朝天立着,在风中摇摆,在雪里弯腰,我很早就想能有机会跑到这些树林那儿去看一看了。
这一次的爬山,爬了好长的时间,而我的腿又很短,所以爬的速度十分缓慢,草坡十分陡峭,就跟屋顶一样。
忽然,在我的脚下,我发现了一只十分可爱的小鸟。
我猜想这只小鸟一定是从它藏身的大石头上飞下来的。
不到一会儿工夫,我就发现了这只小鸟的巢。
这个鸟巢是用干草和羽毛做成的,而且里面还排列着六个蛋。
这些蛋具有美丽的纯蓝色,而且十分光亮,这是我第一次找到鸟巢,是小鸟们带给我许多的快乐中的第一次。
我简直高兴极了,于是我伏在草地上,十分认真地观察它。
这时候,母鸟十分焦急的在石上飞来飞去,而且还“塔克
塔克
”地叫着,表现出一种十分不安的样子。
我当时年龄还太小,甚至还不能懂得它为什么那么痛苦,当时我心里想出了一个计划,我首先带回去一只蓝色的蛋,作为纪念品。
然后,过两星期后再来,趁着这些小鸟还不能飞的时候,将它们拿走。
我还算幸运,当我把蓝鸟蛋放在青苔上,小心翼翼地走回家时,恰巧遇见了一位牧师。
他说“呵
一个萨克锡柯拉的蛋
你是从哪里捡到这只蛋的
”我告诉他前前后后捡蛋的经历,并且说:“我打算再回去拿走其余的蛋,不过要等到当新生出的小鸟们刚长出羽毛的时候。
” “哎,不许你那样做
”牧师叫了起来;“你不可以那么残忍,去抢那可怜母鸟的孩子。
现在你要做一个好孩子,答应我从此以后再也不要碰那个鸟巢。
”从这一番谈话当中,我懂得了两件事。
第一件,偷鸟蛋是件残忍的事。
第二件,鸟兽同人类一样,它们各自都有各自的名字的。
于是我自己问自己道:“在树林里的,在草原上的,我的许多朋友,它们是叫什么名字呢
萨克锡柯拉的意思是什么呢
”几年以后,我才晓得萨克锡柯拉的意思是岩石中的居住者,那种下蓝色蛋的鸟是一种被称为石鸟的鸟儿。
有一条小河沿着我们的村子旁边悄悄地流过,在河的对岸,有一座树林,全是光滑笔直的树木,就像高高耸立的柱子一般,而且地上铺满了青苔。
在这座树林里,我第一次采集到了野菌。
这野菌的形状,猛一眼看上去,就好像是母鸡生在青苔上的蛋一样。
还有许多别的种类的野菌形状不一,颜色也各不相同。
有的形状长得像小铃儿,有的形状长得像灯泡,有的形状像茶杯,还有些是破的,它们会流出像牛奶一样的泪,有些当我踩到它们的时候,变成蓝蓝的颜色了。
其中,有一种最稀奇的,长得像梨一样,它们顶上有一个圆孔,大概是一种烟筒吧。
我用指头在下面一戳,会有一簇烟从烟筒里面喷出来,我把它们装满了好大一袋子,等到心情好的时候,我就把它们弄得冒烟,直到后来它们缩成一种像火绒一样的东西为止。
在这以后,我又好几次回到这片有趣的树林。
我在乌鸦队里,研究真菌学的初步功课,通过这种采集所得到的一切,是呆在房子里不可能获得的。
在这种一边观察自然与一边做试验的方法相结合的情况之下,我的所有功课,除两门课,差不多都学过了。
我从别人那里,只学过两种科学性质的功课,而且在我的一生中,也只有这两种:一种是解剖学,一种是化学。
第一种是我得力于造诣很深的自然科学家摩根·斯东,他教我如何在盛水的盆中看蜗牛的内部结构。
这门功课的时间很短,但是能学到很多东西。
我初次学习化学时,运气就比较差了。
在一次实验中,玻璃瓶爆炸,使多数同学受了伤,有一个人眼睛险些儿瞎了,老师的衣服也被烧成了碎片,教室的墙上沾污了许多斑点。
后来,我重新回到这间教室时,已经不是学生而是教师了,墙上的斑点却还留在那里。
这一次,我至少学到了一件事,就是以后我每做一种试验,总是让我的学生们离开远一点。
我有一个最大的愿望,就是想在野外建立一个试验室。
当时我还处于在为每天的面包问题而发愁的生活状况下,这真是一件不容易办到的事情
我几乎四十年来都有这种梦想,想拥有一块小小的土地,把土地的四面围起来,让它成为我私人所有的土地;寂寞、荒凉、太阳曝晒、长满荆草,这些都是为黄蜂和蜜蜂所喜好的环境条件。
在这里,没有烦扰,我可以与我的朋友们,如猎蜂手,用一种难解的语言相互问答,这当中就包含了不少观察与试验呢。
在这里,也没有长的旅行和远足,以至于白白浪费了时间与精力,这样我就可以时时留心我的昆虫们了
最后,我实现了我的愿望。
在一个小村落的幽静之处,我得到了一小块土地。
这是一块哈麻司,这个名字是给我们洽布罗温司的一块不能耕种,而且有许多石子的地方起的。
那里除了一些百里香,很少有植物能够生长起来。
如果花费功夫耕耘,是可以长出东西的,可是实在又不值得。
不过到了春天会有些羊群从那里走过,如果碰巧当时下点雨,也是可以生长一些小草的。
然而,我自己专有的哈麻司,却有一些掺着石子的红土,并且曾经被人粗粗地耕种过了。
有人告诉我说,在这块地上生长过葡萄树,于是我心里真有几分懊恼,因为原来的植物已经被人用二脚叉弄掉了,现在已经没有百里香了。
百里香对于我也许有用,因为可以用来做黄蜂和蜜蜂的猎场,所以我不得已又把它们重新种植起来。
这里长满了偃卧草、刺桐花、以及西班牙的牡莉植物——那是长满了橙黄色的花,并且有硬爪般的花序的植物。
在这些上面,盖着一层伊利里亚的棉蓟,它那耸然直立的树枝干,有时长到六尺高,而且末梢还长着大大的粉红球,还带有小刺,真是武装齐备,使得采集植物的人不知应从哪里下手摘取才好。
在它们当中,有穗形的矢车菊,长了好长一排钩子,悬钩子的嫩芽爬到了地上。
假使你不穿上高筒皮鞋,就来到有这么多刺的树林里,你就要因为你的粗心而受到惩罚了。
这就是我四十年来拼命奋斗得来的属于我的乐园啊
在我的这个稀奇而又冷清的王国里,是无数蜜蜂和黄蜂的快乐的猎场,我从来没有在单独的一块地方,看见过这么多的昆虫。
各种生意都以这块地为中心,来了猎取各种野味的猎人、泥土匠、纺织工人、切叶者、纸板制造者,同时也有石膏工人在拌和泥灰,木匠在钻木头,矿工在掘地下隧道,以及牛的大肠膜(用来隔开金箔)工人,各种各样的人都有。
快看啊
这里有一种会缝纫的蜜蜂。
它剥下开有黄花底的刺桐的网状线,采集了一团填充的东西,很骄傲地用它的腮(即颚)带走了。
它准备到地下,用采来的这团东西储藏蜜和卵。
那里是一群切叶蜂,在它们的身躯下面,带着黑色的,白色的,或者血红色的,切割用的毛刷,它们打算到邻近的小树林中,把树叶子割成圆形的小片用来包裹它们的收获品。
这里又是一群穿着黑丝绒衣的泥水匠蜂,它们是做水泥与沙石工作的。
在我的哈麻司里我们很容易在石头上发现它们工作用的工具。
另外,这有一种野蜂,它把窝巢藏在空蜗牛壳的盘梯里。
还有一种,把它的蛴螬安置在干燥的悬钩子的秆子的木髓里。
第三种,利用干芦苇的沟道做它的家。
至于第四种,住在泥水匠蜂的空隧道中,而且连租金都用不着付。
还有的蜜蜂生着角,有些蜜蜂后腿头上长着刷子,这些都是用来收割的。
我的哈麻司的墙壁建筑好了,到处可以看到成堆成堆的石子和细沙,这些全是建筑工人们堆弃下来的,并且不久就被各种住户给霸占了。
泥水匠蜂选了个石头的缝隙,用来做它们睡眠的地方。
若是有凶悍的蜥蜴,一不小心压到它们的时候,它们就会去攻击人和狗。
它们挑选了一个洞穴,伏在那里等待路过的蜣螂。
黑耳毛的鸫鸟,穿着白黑相间的衣裳,看上去好像是黑衣僧,坐在石头顶上唱简单的歌曲。
那些藏有天蓝色的小蛋的鸟巢,会在石堆的什么地方才能找到呢
当石头被人搬动的时候,在石头里面生活的那些小黑衣僧自然也一块儿被移动了。
我对这些小黑衣僧感到十分惋惜,因为它们是很可爱的小邻居。
至于那个蜥蜴,我可不觉得它可爱,所以对于它的离开,我心里没有丝毫的惋惜之情。
在沙土堆里,还隐藏了掘地蜂和猎蜂的群落,令我感到遗憾的是,这些可怜的掘地蜂和猎蜂们后来无情地被建筑工人给无辜地驱逐走了。
但是仍然还有一些猎户们留着,它们成天忙忙碌碌,寻找小毛虫。
还有一种长得很大的黄蜂,竟然胆大包天地敢去捕捉毒蜘蛛,在哈麻司的泥土里,有许多这种相当利害的蜘蛛居住着。
而且你可以看到,还有强悍勇猛的蚂蚁,它们派遣出一个兵营的力量,排着长长的队伍,向战场出发,去猎取它们强大的俘虏。
此外,在屋子附近的树林里面,住满了各种鸟雀。
它们之中有的是唱歌鸟,有的是绿莺,有的是麻雀,还有猫头鹰。
在这片树林里有一个小池塘,池中住满了青蛙,五月份到来的时候,它们就组成振耳欲聋的乐队。
在居民之中,最最勇敢的要数黄蜂了,它竟不经允许地霸占了我的屋子。
在我的屋子门口,还居住着白腰蜂。
每次当我要走进屋子里的时候,我必须十分小心,不然就会踩到它们,破坏了它们开矿的工作。
在关闭的窗户里,泥水匠蜂在软沙石的墙上建筑土巢。
我在窗户的木框上一不小心留下的小孔,被它们利用来做门户。
在百叶窗的边线上,少数几只迷了路的泥水匠蜂建筑起了蜂巢。
午饭时候一到,这些黄蜂就翩然来访,它们的目的,当然是想看看我的葡萄成熟了没有。
这些昆虫全都是我的伙伴,我的亲爱的小动物们,我从前和现在所熟识的朋友们,它们全都住在这里,它们每天打猎,建筑窝巢,以及养活它们的家族。
而且,假如我打算移动一下住处,大山离我很近,到处都是野草莓树、岩蔷薇和石楠植物,黄蜂与蜜蜂都是喜欢聚集在那里的。
我有很多理由,使我为了乡村而逃避都市,来到西内南,做些除杂草和灌溉莴苣的事情。
新月集摘抄的好词好句
一共要15句左右
黑沉沉 浑然不知 温软 蹑手蹑脚 朦胧庄重 沉寂 萧萧 纸鸢 桎梏责备 玷污 聚精会神 曙光 笑哈哈匿笑 乌云密布 黝黑 冥暗 滂沱咆哮 挣扎 无所事事 刺蓬蓬 崎岖1我独自在横跨过田地的路上走着,夕阳像一个守财奴似的,正藏起它的最后的金子。
2他的乡村的家坐落在荒凉的边上,在甘蔗田的后面,躲藏在香蕉树,瘦长的槟榔树,椰子树和深绿色的贾克果树的阴影里。
3我在星光下独自走着的路上停留了一会,我看见黑沉沉的大地展开在我的面前,用她的手臂拥抱着无量数的家庭,在那些家庭里有着摇篮和床铺,母亲们的心和夜晚的灯,还有年轻轻的生命,他们满心欢乐,却浑然不知这样的欢乐对于世界的价值。
——《家庭》4孩子有成堆的黄金与珠子,但他到这个世界上来,却像一个乞丐。
5他知道有无穷的快乐藏在妈妈的心的小小一隅里,被妈妈亲爱的手臂所拥抱,其甜美远胜过自由。
——《孩童之道》6当你睡在你妈妈的臂弯里时,天空在上面望着你,而早晨蹑手蹑脚地走到你的床跟前,吻着你的双眼。
——《不被注意的花饰》7我要在黄昏时,向静静的萧萧的竹林里窥望,在这林中,萤火虫闪闪地耗费它们的光明,只要遇见一个人,我便要问他:“谁能告诉我偷睡眠者住在什么地方
”——《偷睡眠者》8我知道有星星同他说话,天空也在他面前垂下,用它傻傻的云朵和彩虹来娱悦他。
9那些大家以为他是哑的人,那些看去像是永不会走动的人,都带了他们的故事,捧了满装着五颜六色的玩具的盘子,匍匐地来到他的窗前。
——《孩子的世界》只有我才有权去骂他,去责罚他,因为只有热爱人的才可以惩戒人。
——《审判官》11你呢,无论找到什么便去做你的快乐的游戏,我呢,却把我的时间与力气都浪费在那些我永不能得到的东西上。
——《玩具》12我是波浪,你是陌生的岸。
我奔流而进,进,进,笑哈哈地撞碎在你的膝上。
世界上就没有一个人会知道我们俩在什么地方。
——《云与波》13假如我变了一朵金色花①,只是为了好玩,长在那棵树的高枝上,笑哈哈地在风中摇摆,又在新生的树叶上跳舞,妈妈,你会认识我么
14当大雨倾泻在竹叶子上好几个钟头,而我们的窗户为狂风震得格格发响的时候,我就爱独自和你坐在屋里,妈妈,听你讲童话里的特潘塔沙漠的故事。
——《流放的地方》15湖边的一行棕树,向暝暗的天空撞着头;羽毛零乱的乌鸦,静悄悄地栖在罗望子的枝上,河的东岸正被乌沉沉的暝色所侵袭。
——《雨天》16于是一群一群的花从无人知道的地方突然跑出来,在绿草上狂欢地跳着舞。
妈妈,我真的觉得那群花朵是在地下的学校里上学。
他们关了门做功课,如果他们想在散学以前出来游戏,他们的老师是要罚他们站壁角的。
雨一来,他们便放假了。
树枝在林中互相碰触着,绿叶在狂风里萧萧地响着,雷云拍着大手,花孩子们便在那时候穿了紫的、黄的、白的衣裳,冲了出来。
你可知道,妈妈,他们的家是在天上,在星星所住的地方。
——《花的学校》17那个地方,在清晨的曙光里,珠子在草地的野花上颤动,珠子落在绿草上,珠子被汹狂的海浪一大把一大把地撒在沙滩上。
——《商人》18如果我只是一只绿色的小鹦鹉,而不是你的小孩,亲爱的妈妈,你要把我紧紧地锁住,怕我飞走么
——《同情》19我要变成一股清风抚摸着你;我要变成水的涟漪,当你浴时,把你吻了又吻。
大风之夜,当雨点在树叶中淅沥时,你在床上,会听见我的微语,当电光从开着的窗口闪进你的屋里时,我的笑声也偕了它一同闪进了。
——《告别》20 你的生命正是青青,你的道路也长着呢,你一口气饮尽了我们带给你的爱,便回身离开我们跑了。
你有你的游戏,有你的游伴。
如果你没有时间同我们在一起,如果你想不到我们,那有什么害处呢
我们呢,自然的,在老年时,会有许多闲暇的时间,去计算那过去的日子,把我们手里永久失了的东西,在心里爱抚着。
河流唱着歌很快地流去,冲破所有的堤防。
但是山峰却留在那里,忆念着,满怀依依之情。
——《赠品》
急需《二流明星》的三篇番外 如果有的请发给我
番外一 遇见 杜宣近来越来越安於家室了,用比较后现代的词汇来形容,就是“宅”,而如杜宣现在这样,就是所谓现代意义上的——宅男。
这话说给从前哥仨那帮狐朋狗友听,谁能信
杜少没有夜生活,简直堪比猫不偷腥,乌鸦生白毛。
两个字,稀罕。
三个字,太稀罕。
不过杜宣还就真过上了居家生活。
只是好日子,终究有结束的时候。
没过多久,因为有个大case要谈,跟荣奕一致决定,不能再放任杜宣这麽下去,一定要抽他一鞭子。
於是哥俩一通气,大手一挥,就把出国谈合约的任务交给了杜少。
杜宣临行在即,心情说不出的糟糕。
因为那次事故,这之后他能不出差就不出差,即便要出门,能三天解决的事绝不拖到第四天,能当天赶回来,绝对不会拖到明早。
在这种战战兢兢的寸步不离的日子里,云子墨也受不了了,又听说杜宣这次要出门四天,便大手一挥,放行了。
姿态说不出的潇洒痛快。
他舍得,杜宣却被噎得无言。
晚饭后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吃完饭洗好澡,两人陪孩子做完功课,看了会儿动画片,哄三个魔王睡著,终於一身轻松躺在床上,有话没话地聊了一会儿,云子墨就先熬不住困意睡著了。
房间里开了一扇窗,初夏的风,带著微雨的凉意,跟花园里青草泥土玫瑰的清香,从窗口一阵阵吹进来,也让杜宣一颗焦躁的心,安定了下来,渐渐沈入梦境里。
作者:forest19900614 回复日期:2012-11-03 13:49依稀还是十四岁那年的生日,虽然不是十岁、二十岁这样的大生日,可他身为杜老爷子钦点的接班人,生日这样的大日子,该办的宴会,还是要办的。
何况生日宴也好,酒会也好,派对也罢,於杜让凤而言,都是一样的性质。
生日年年过,酒会也常常有,实在让杜宣提不起什麽兴趣,宴会到了一半,他索性端了杯酒,找了个清静的地方躲了起来。
可惜,找错地方了。
待在立柱后,从他站著的方向看过去,可以清楚看到后院小花房里,他的父亲正搂著一个穿著不俗身段婀娜的小女人在“赏花”。
花房里的一切布置,都是杜让凤亲自布置的。
杜让凤虽然手腕如铁,对待花花草草倒是品位不俗,尤其花房里培的那盆,听说非常稀有,杜让凤也不知道用什麽手段,弄来了两盆,花很娇弱,杜让凤早午晚都要去看一次。
而此刻,其中的一朵,就别在他父亲小情人的乌发间。
每个人年少的时候,都有理所当然要维护的正义,好比父母双方对婚姻的忠诚。
所以杜宣喝完酒,等花房里那两个人吻得难分难舍了,突然扬手,将空酒杯朝花房砸了出去。
玻璃碎裂,“砰”一声响。
受惊的两个人双双回头,杜宣在那一刻,看清楚了那个女人的脸。
很平常的一张脸,甚至有些苦相,跟他妈比起来,何止差了十万八千里,此刻因激情被打扰,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看起来都有些滑稽。
父子俩凌厉的视线,在空中交汇。
突然杜宣摊摊手,笑著说,“不好意思,爸爸,一时失手,扔错地方了。
”顺手拍拍趴在他脚边的哈士奇,“去,摘朵花回来。
” 一向讨厌女人,这个杜家人都知道。
可想而知,等一人一狗在花房遇上,那是何等的“激烈”场景。
作者:forest19900614 回复日期:2012-11-03 13:49杜正琛的小情人是哭著离开的,杜宣得到的是左脸一个巴掌,杜正琛用足了力气,狠狠撂下一句,就追了出去,扔下一句,“无法无天的东西
” 做贼的人反而喊捉贼
杜宣抹掉嘴角的血沫星子,很讽刺地勾起嘴角笑了。
本以为这件事会这麽不了了之,谁知道回到前厅,沿著楼梯往上走,就被从二楼小会议室出来的杜让凤喊住了。
杜让凤站在楼梯口,居高临下望著他,看了足足有半分锺,转身上楼,“跟我来。
” 杜宣情知瞒不过了,只好跟上去。
等进了书房,杜让凤示意杜宣关上门,沈默了十几秒后,问,“都看到了
” 杜宣惊得抬起头来,他是不敢置信。
杜让凤的神情,平静得让人难以想象,缓缓说,“这个世上,有些事不该你管,就不必管,你管了,反而是你幼稚。
我的儿子,居然为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大失常态,像话吗
你宝贵的时间,就是用来浪费在这些争风吃醋的小事上的
” 杜宣也看了杜让凤好一会儿,才说,“妈,她摘了你那盆花。
不,确切说,是爸爸摘了,送给他那小情人。
” 杜让凤的脸上,这才有了一丝裂缝,然而他还是控制住了,“就这事
值得你这麽大动肝火
” 杜宣眼神一晃,“花是杜家的东西,她没资格动。
同样的,爸爸也是。
” 其实仔细看,母子俩的神情,在这一刻是极其相似的。
杜让凤却笑了,像是在看一个再天真不过的孩子,“你在提醒我,失去了对你爸爸的所有权吗
你可以放心,逢场作戏归逢场作戏,婚姻是婚姻,这点我懂,你爸爸自然也不会忘。
” 作者:forest19900614 回复日期:2012-11-03 13:49“不是。
”杜宣很坚决地否定,“我说的,不是这个。
” 杜让凤疑惑了,“你想说什麽
” 杜宣想了想,问,“妈,你觉得爸爸还爱你吗
你觉得,一份没有爱的婚姻,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
换句话说,婚姻的存在,是不是应该以彼此忠诚为前提
爸爸今天可以送出去一朵你心爱的花,明天
后天呢
妈,你值得一个爱你的男人好好对你。
” 这简直不像一个十四岁的少年会说的话。
杜让凤震惊之余,少有的耐著性子说,“儿子,你还小,并不知道什麽是婚姻。
至於爱……爱会长久麽
这个世上,从来没有永恒的爱。
当爱情转淡,亲情就会取而代之,这才是婚姻的本意。
你现在不明白也正常,等你再大点就知道了。
” 杜宣再度讽刺地笑起来,“原来的本意,就是可以理直气壮地合理爸爸的背叛,难怪爸爸能做到毫不愧疚。
” “啪”一声,又是一个狠狠的巴掌落下来。
杜宣这一次,连话也不说了,依旧勾著他嘴角讽刺的笑,转身就走。
作者:forest19900614 回复日期:2012-11-03 13:51他是开车出T市,直接去了H市。
路上接连甩掉了一堆保镖,到H市,索性把车扔到大马路上,于归大海是的,涌进了H市人海人浪的浪潮里,将一群保镖远远抛在身后,怎么也找不到人影。
可惜,强龙也有被地头蛇牙的时候。
大概是看出他有些身家,从酒吧和完一轮就出来,几个流氓就很干脆的把她堵在了巷子里。
杜宣虽然从小学跆拳道,柔道等防身术长大,可毕竟还没有成年,十四岁的少年,一米七五的身高,已经算很高了,只是对成年男人来说,也就是一般而已。
何况双拳难敌四手,随意他会被人敲了一闷棍,有抢光了钱包跟钻石手表还有手机,也在情理中。
昏昏沉沉唐在巷子里,杜宣觉得这一天真齤他妈倒霉到了极点。
显示挨了两个耳光,离开T市,本来想来H市买醉,还被一群不长眼的顶上,抢得精光。
甚至再待下去,还可能有性命危险。
这实在是了。
他慢慢积攒利器,准备先从这按不见天的地方挪出去。
结果刚积攒起一点力气,就听到巷子那头一个人问,“小云,真的不跟我们一块去看电影啊
”接着是女人的声音,“是啊,小云,一起去吧。
票是你好不容易弄来的,本来应该你跟阿旭去看的,结果我这么突然冒出来,我实在过意不去了。
”一把温润的声音传过来,“没事。
你们去吧,我答应阿星给他替班了,有多余的票也去不了了。
快走吧,去晚了点应该开场了。
”杜宣私心里嘀咕,这三人该有多穷。
倒是这个让票的,着实是副好嗓子。
正当他胡乱琢磨的时候,有脚步声渐渐近了,然后就听到那脚步声一顿,过了十来秒,一双手摸上他额头。
换了平时,杜宣是绝对不会让人这么接近他的。
然后还是那句话,虎落平原被犬欺。
绕在心里叹了口气,就勉为其难,看看对方长什么样吧。
结果刚要,视线一晃,就趴到了一个不算宽阔的背上。
杜宣一下子,都没能反应过来。
从三岁到现在,已经多久没这么让人亲近过了
他实在记不清了。
别说现在,就算小时候,杜让凤跟杜正琛也不经常抱他。
可惜,从后面看不到那个人的脸。
被背出巷子后,叮铃一声响后,就进了一家店。
这家店也小气,只开着一盏黄不拉几的小灯,照亮一个小角落,依旧看不清那人的脸。
只听见两个人在说话。
然后就再度出了门,知道没松紧一家小诊所,报了伤口,打上点滴,杜宣也不想承认,会对这么个半路施恩的人,生出多少浓厚的感激来。
这么点小恩小惠,还是把它安置在这么个破落的私人小诊所,病床的被子甚至都有霉味,怎么让他感激涕零
唯一遗憾的事,除了在路灯下依稀看见那人有一双狭长漂亮的呀,对于那个人的羊毛,时候就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以至于很多年后,在H市完了的那是多年里,他选人的标准,都是眼睛优先的。
算是他的一个癖好,身边人也都心里有数。
夜晚的风渐渐凉了,杜宣被凉意惊醒,低头一看,看到怀里人睡得领口微张,那一刻,他突然觉得有团火热滚烫的东西,慢慢的在心口胀了开来。
几乎是情不自禁的,把手伸进了怀里人的睡衣里,慢慢用力搓揉,然后捏住云子墨的下巴,现实面对面侧躺着亲吻,渐渐变成云子墨仰卧,他翻身上去。
云子墨睡得迷迷糊糊的,大约是那种调情的手段弄得他很舒服,就没有醒,脱衣服的时候,甚至配合的抬了抬腰,方便杜宣脱他的内裤。
杜宣看得有些按耐不住。
白内漂亮的禁止肉体在他身下,脸上有半睡半醒的颜色,杜宣竭力控制着节奏,伸手下去搓揉怀里人的分身。
拇指沿阴齤茎到球囊,轻轻一刮一骚又颠了几颠,那白嫩的分身就挺立起来了。
然后就被纳入口腔里,被周到妥帖的伺候。
大概那种快齤感太激烈,云子墨很快就醒了,被伺候的射齤精后,两条修长白嫩的大腿就很自然的圈上了杜宣的腰。
杜宣顺势往他腰下塞了个靠垫,沾了润滑剂的手伸下去,捂住云子墨的臀揉了几下,食指的拐道甬道口,挠X似的搔了搔,挠得云子墨下意识抬起了腰板,杜宣闷声笑笑,手指伸进去,类比着性齤交的频率抽齤插起来,等云子墨前面湿答答得又流了不少前列腺液,他不再忍了,抽出黏湿的手指,猛吸一口气,找了个角度,扶着紫黑的性器挺了进去。
润滑做得很到位,云子墨这一年的保养也没白做,甬道里紧致的柔韧,黏湿滚热的触感,幽深的包裹,臀肉的充满肉感,都让他激荡。
两个人现实面对面坐了一阵,然后读选拔人抱起来,跪在床上用力抽齤插。
这个过程里,云子墨修长白嫩的大腿,始终紧紧夹着他,看起来有种格外淫齤靡的味道。
两个人变着花样接吻,越吻越缠绵,球囊排在臀肉上“啪啪”声,那种程度的激烈,都让人头皮发麻了。
杜宣到后来索性有把人压回床上,跪着很很折腾,急迫地想个初经人事的少年。
大概是临别在即,两个人都有些控制不住。
在床上坐了一次,又在浴室站着做了一次,在浴缸里以后背位做了一次,回到卧室,云子墨躺在贵妃椅上,身体深处那种酸胀,弄得他骨头都软了,完全没有力气。
杜宣跪在地上,变着角度力度折腾,大概是看云子墨的样子实在有些无助,安抚使的问了问云子墨的下巴,粗喘着说,“就好了啊。
”那种浑身是汗,呼气如喘,肌肉紧绷的样子,有种格外惑人的狂野,连声音都比平时性感许多,云子墨不知怎么的,就觉得心跳的乱了,呻吟的间隙里,断断续续的问,“什么时候回来
”杜宣轻轻咬咬他的耳根,“最多……一个礼拜,我尽快赶回来。
”杜宣腰上动作一顿,捕捉到云子墨眼底的纳斯眷恋,顿时有些难言。
什么时候连家门都离不开了
他有些自失的笑笑,俯身下去深深吻住云子墨的舌尖,一把将人抱起来,以云子墨圈着她他的姿势,把人压在落地窗的窗玻璃上,啪啪啪啪的抽齤插起来。
万家灯火就在脚下,这一刻他们竟是不舍的分离了。
或许那一天,谁也没料到,彼此竟然会有现在这样一番难分难舍的姻缘。
作者:forest19900614 回复日期:2012-11-03 13:59番外二 闹洞房鉴于上只有这个番外的前一部分,先发图片,后半部分手打上来,手打实在太苦逼了,而且繁体的看的头疼,偷工减料一回~作者:forest19900614 回复日期:2012-11-03 14:38偏偏荣奕还要挑事,“下一个轮到谁了
”房间里传来一阵,“我我我”的,争先恐后的哄闹声,期间还夹杂着亲吻的动静,让杜宣完全风度尽失了。
他看了看手上冰着的钥匙,一把丢嘴里,嘎嘎嘎的把那东西要的别提多用力。
咬出了点钥匙的轮廓,试着往钥匙孔里插了插,居然还是不行,他就只好再咬再试。
里头一帮人还在闹着要亲云子墨这儿那儿,门口一群人也不是省油的灯,吹口哨的吹口哨,拍手的拍手,大叫大喊大笑着说,“杜,你行的,我看好你啊。
”有人说,“里面估计已经亲完一轮到下一轮了,哎呦我当初该留守的啊。
”李佑说,“嗯,荣奕不知道在里面疯成什么样了。
”佐藤里惠很“友好无辜”的笑了笑,挺明智的没有胡乱发表意见。
杜宣下颚紧抿,头发滴水,鞋也没穿,还在跟一个被动成冰块的小小钥匙奋战,奋战,有奋战,看起来真不是普通的狼狈。
尤其现在每一份每一秒,对他来说都是深深的心理煎熬。
这个东方闹得,是在他妈太有创意了。
早晚有一天,他整不死这群混账
结果等他开了门,进房间去一看,就看到云子墨挺正常的坐沙发上,除了脸颊微有些红。
荣奕得意洋洋的冲他跳了抬下巴,说,“呦,挺快的嘛,采用了五分钟不到,果然有了动力大不一样,人类的潜能无限大哦
现在呢
能继续不能
说好的,谁中途喊了stop,谁今晚就不许洞房啊。
”这话越说越不像样了。
杜宣眯着眼睛看了他一会儿,咬咬牙,说,“继续。
”容易嘴角咬着根牙签,说,“杜,坐下吧。
”杜宣就坐下。
人群里有人问,“谁先开始
”荣奕一条手臂搭着王传(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字,繁体的不认识,囧)的肩,说,“随便,我反正只负责看,是不是啊王传
”王传嘿嘿笑,“奕哥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我们都听你的。
”秦朗搂着宁舒,说,“行了,杜,果决点,早完事早洞房啊。
”这么“善意”的提醒,却让云子墨脸上热度烧到了脖子。
杜宣眯了眯眼,豁出去了,挺干脆的起身,转身,在云子墨身前蹲下,说,“一会儿就好。
”然后开始把巧克力酱往云子墨脖子上,而悲伤,锁骨上抹。
抹完就开始舔,从脖子舔到脸,再从脸舔到耳根,都后头,接着就是锁骨。
云子墨被他弄得呼吸都开始喘了,又醉又晕,身上又热,顶着一屋子火辣辣的视线,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下意识抱出杜宣的头,杜宣蹲地上,抱着他的腰,头埋在他胸口,正卖力的吸吮着。
这姿势就太香艳了。
一屋子的闹哄声简直要把房顶给掀了。
荣奕还嫌不够乱,一下子就把剩下的半管巧克力酱,沿着云子墨的领口全挤了进去,还说,“不能浪费啊。
”杜宣摸着凤眼狠狠给了他一记眼刀子,无奈今晚他是没权喊stop的,所以只能继续乖乖往下。
他的头埋在云子墨微微松开两三颗纽扣的衬衣里,舔云子墨的胸口,格外有种情事开始时的淫齤靡味道,看的一群狐朋狗友一个劲“鬼哭狼嚎”,大喊,“今天算是大饱眼福了”,“今儿这礼金真送的太值了”
Live show啊,还是免费的
云子墨尽量把头埋进杜宣头发里,心都在跳的咚咚响。
好在眼角的余光里,瞥到宁舒掩住了云瑞的眼睛。
他觉得浑身都热,手指根脚趾都充血了,一下下的张,想呻吟又得死命忍住,到后来都糊里糊涂的,根本不知道一屋子的认识什么时候离开的。
杜宣亲着他,又拖了她的衣服,然后头埋下去,热情无比的伺候他那个敏感脆弱的东西。
等云子墨躺在沙发上射了精,杜宣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脱得一丝不挂了。
肌肉紧绷的身体,在这个新婚之夜,格外有种将人刺穿似的侵略感跟力量。
云子墨在下一秒就被刺穿了,要背一下子就弓了起来。
杜宣跪在沙发上,边抽动边摸他的分身,哪儿也不放过,然后开始揉他的臀,揉他的腿根那儿最柔软的肌肉。
云子墨脚背扣着他的腰背,轻摇慢夹。
他们坐着日复一日都会做的事,却又明显觉得这个夜晚是与众不同的。
从现在开始,他们就真的,是彼此生命里的唯一了。
云子墨也很激动,他紧紧抱着杜宣的头,边呻吟边红着脸说,“我爱你杜宣”,沉浸在婚礼的愉悦跟幸福里,此刻他脑子里就只剩下这三个字了。
杜宣简直被他缠得受不了,掰开他的唇吻他的舌头,喘着粗气说,“我也爱你,宝贝儿。
子墨。
”云子墨微微睁开眼,彼此视线碰上有错开。
云子墨先脸红耳热的闭了眼,杜宣难得的也有些脸红。
高齤潮的时候,他亲着云子墨的收支,还有手指上他今晚亲自套上的那枚钛金戒指,凑到云子墨耳边,喘着气说,“子墨,叫老公。
”云子墨地下猛地一阵收缩,眼睑颤抖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然后他无声做了个口型。
杜宣用一阵狂风骤雨班的激烈抽动,直接让他呻吟道哭,眼角都有了水渍。
体齤内被顶的酸胀,让他身体发抖,痉挛似的收缩后齤穴,甬道里每一寸肌肉,都在震,都在颤,都在激烈的吞吐那个带个他极致幸福的大家伙。
然后一股黏湿滚烫的液体射进他身体深处,直接射进了那个地方。
云梓墨抖着身体抱着杜宣的头,整个人绷在哪儿,足足十多秒,才跌回沙发上。
杜宣伏在他身上,头埋在他胸口,像个大孩子似的搂着他,慢慢享受那内壁里,一波波的震颤,吞吐跟包裹。
然后他抬头,亲住云子墨的唇舌,以云子墨圈住他腰的姿势,把人从沙发上抱起来,朝铺着大红背面的床那边走。
被单下,他们手脚齤交缠,在礼花绽放里深深亲吻,彼此拥有。
即便婚姻于他们只是一种形式,然后能以这样的形式结合,也未尝不是一件幸福的事啊。
我只找到这两篇
解释鲁迅的小说
那叫《故事新编》所谓《故事新编》,首先是“故事”。
鲁迅说得很清楚,“故事”是中国古代的一些神话、传说以及古代典籍里的部分记载,这实际上表现了古代人对外部世界和自身的一种理解,一种想象。
所谓“新编”,就是鲁迅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里重新编写、改写,某种程度上这是鲁迅和古人的一次对话,一次相遇。
既然是重写,是重新相遇,鲁迅在写《故事新编》时就要在古代神话、传说、典籍里注入自己所处时代的精神,注入个人生命体验。
——我们读《故事新编》,就是要了解他在里面注入了什么东西。
那么,这到底是部怎么样的小说呢
又怎样去理解它呢
我有一个简单的理解:它是鲁迅奇思怪想的产物。
我想每一个作家写作时都有一定的灵感,会有所谓神来之笔,而《故事新编》恰是鲁迅的一个灵感,是他的奇特想象。
小说里讲的故事的主人公,有古代神话里的英雄,比如射日的后羿,造人的女娲,治水的大禹,还有一些古代的圣人、贤人,比如孔子、老子、墨子,庄子,他们身上都有一些神圣的光圈。
鲁迅突发异想:这样一些身上有着神圣光圈的英雄、圣贤,如果有一天走到百姓当中,成了普通人,神变成人,圣人变成常人,这个时候他们会有什么奇怪的遭遇,奇怪的命运呢
他的整本《故事新编》就是围绕这个多少有些古怪的想象展开的。
最能体现鲁迅构思的是《奔月》。
这篇小说写的是后羿的故事,但写得很特别。
后羿的故事本来是说:天上有十个太阳,老百姓被晒得受不了了,这时后羿出来,把九个太阳射了下来,留着最后一个保证人们的生存发展。
对于这样一个英雄,鲁迅并没有从正面描写他当年怎么射日,怎样创造丰功伟绩,而是描写英雄业绩完成以后,后羿有什么遭遇。
——“以后”,这才是鲁迅所关注的。
鲁迅对很多问题都喜欢追问“以后怎么样”。
可以随便举个例子,在五四时期谈到女子解放,有一个共同的命题,是从易卜生《傀儡之家》那里拿来的,就是“娜拉走出家门”:这是五四很有名的一个命题。
大家都这么说,鲁迅却要问:“娜拉出走后会怎么样
”他回答说:“要么堕落,要么回来。
”他的思考就是这样彻底而特别,老是追问“以后”。
现在同样的,鲁迅也要追问:后羿完成其英雄业绩以后,会怎么样,有什么遭遇。
后羿射下九个太阳之后,同时也把天下的奇禽异兽都射死了,这就出现一个生存问题。
尤其是他的夫人嫦娥,是天下的美女,作为一个丈夫拿什么来给这样一个美女夫人吃呢
天下所有的奇禽异兽都被射死了,找不到吃的东西了,所以每天只有请他的夫人吃“乌鸦炸酱面”。
这样,夫人就大发脾气了。
于是,这天一大早,嫦娥起来就娥眉直竖,对后羿说:“今天你给我什么吃
还是乌鸦炸酱面
那不行,我吃腻了,必须给我找到别的东西,否则不准回家”。
这就是所谓“妻管严”,是普通老百姓生活里很常见的事。
就象天下所有的丈夫一样,后羿也只得听夫人的话,骑马到了几百里之外。
他远远看见一只肥鸡,非常高兴,心想:这回有鸡吃,回家就好交待了。
他一箭射去,那鸡应声落下。
但就在他赶过去想拿鸡的时候,被一个老太婆一把抓住。
——这是谁
鸡的主人。
“赔我鸡来!” “这鸡我已经射死了。
” “那不管,你得赔。
” 后羿没办法了,就把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给她了。
“不行,还不够。
”后羿万般无奈只有亮了相,说:“你知道我是谁吗
” “我管你是谁
” “我是后羿呀
” “后羿是什么东西
” 人们已经把他给忘了。
他没办法,最后只得说“明天这个时候我准时来,拿更好的东西给你。
” 就这样,后羿好不容易才脱了身。
刚走没多远,只见远处一只箭飞过来,后羿“啊”的应声倒地。
这箭从哪儿来呢
这是他当年的学生逢蒙射的。
所以你看现在的后羿,人们都把他遗忘了,他的学生也背叛他了。
逢蒙看到他倒下去,就赶来想杀害自己的老师。
后羿却从地上翻身而起,说:“你小子,幸亏我留了一手
”这一手又是什么呢
——原来,箭飞过来以后,“啊”一声倒地不是真的倒,而是用嘴把箭衔住了。
这样逢蒙就很狼狈,逃走了。
但后羿到家后,仆人过来报告说:“不好了,先生,夫人跑了
”——嫦娥奔月,到天上去了,连老婆都背弃了自己。
后羿就发怒了,说“拿箭来”——他要重新射日,这次是射月亮。
这里鲁迅先生有一段很精彩的描写: “他一手拈弓,一手捏着三只箭,都搭上去,拉了一个满弓,正对着月亮。
身子是岩石一般挺立着,眼光直射,闪闪如岩下电,须发开张飘动,像黑色火,这一瞬息,使人仿佛想见他当年射日的雄姿。
” 这一段描写是非常精彩的。
后羿虽说已经落魄了,但雄姿仍在,可这仍然不能改变他的命运。
因为当所有的奇禽异兽被射死以后,他就没有施展自己才能的对象,面临着“英雄无用武之地”的尴尬。
而且连基本生存都难以维持,整天纠缠在日常生活的琐事当中,这就导致了他自身精神的平庸化,使他无法摆脱内心的那种无聊和疲倦感。
这里写的不仅是一个被遗忘、遭背叛、被遗弃的外在的悲剧,更有一种内心世界的变化所导致的内在生命弱化的悲剧。
鲁迅在这里,实际上是讨论了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先驱者的命运问题,不只是指后羿,实际也渗透了鲁迅自己的生命体验,五四过去之后,先驱者都面临类似后羿一样的遭遇与命运。
另外还有一篇叫《补天》,是写女娲造人的故事。
这篇开头非常漂亮,用笔很华丽,在鲁迅的作品很少见。
我们看其中一段,大家要注意他用的色彩。
“粉色的天空中,曲曲折折的漂着许多条石绿色的浮云,星便在那后面忽明忽灭的目夹眼,天边的血红的云彩里有一个光芒四射的太阳,如流动的金球包在荒古的熔岩中;那一边,却是一个生铁一般的冷而且白的月亮。
” 我们可以想象:“粉色的天空”……“石绿色的浮云”……“金球般的太阳”……“冷且白的月亮”……,是一副色彩艳丽浓烈的壮阔的场景——女娲就在这种场景下造人、补天。
而鲁迅最关心的,是女娲在造人过程中的心理变化。
开始时,她精力充沛,兴趣盎然,拿泥捏成一团,扔出去,“哇”的一声,一个人就诞生了。
她创造了人,有一种创造者的喜悦。
但是不久,她发现,在她胯间出现了一个小人在嘀嘀咕咕告状,说别人的坏话。
大概人都喜欢做这种事,尤其是中国人。
女娲见到这样的人心里就烦了,想:我怎么造出这样自私的、委琐的人呢
顿时一种无聊感袭上心头,她不想造人了,觉着造人没意思。
就不象以前那样用心捏了,而是用树枝蘸着泥水一甩,甩出人模人样的一些东西来。
她前边用心捏的都是聪明灵俐的,后面的则都一个个獐头鼠目。
所以我们今天看到的眉清目秀的人,大概就是女娲用心捏的;那些贼头贼脑的,就是甩出来的。
最后她疲倦了,以致累死了。
她刚死,那边就有一彪人马来了,打着一个旗号——女娲之嫡系,在她的肚皮上安营扎寨。
为什么在肚皮上呢
因为那里脂肪最多,是最丰腴的地方。
这有点滑稽,细细一想,又透出残酷:女娲是人类之母啊,她为创造人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人却连她的死尸都要利用,还打着“嫡系”即所谓忠实的继承者的旗号。
前面我们看到的那段壮阔的场景、绮丽的色彩,到这里就全都消解了。
我们就会感到荒诞,而荒诞背后有一种说不出的悲凉感,这就是《补天》。
还有一篇小说《理水》,写夏禹的故事。
夏禹的故事大家很熟悉,我们先来看看鲁迅怎么写夏禹:“面目黧黑,衣服破旧”,而且“不穿袜子”,他一坐到椅子上就把两脚伸出来,大脚上长满栗子般的老茧。
在鲁迅的笔下,夏禹是一个平民实干家的形象。
不仅是他,他的助手也像“铁铸”般地坐着,“不动、不言、不笑”,构成一个黑色的家族。
鲁迅作品里就有这么一个“黑色家族”,而且鲁迅自己就是“黑色家族”的成员。
许广平当年做学生的时候,对鲁迅有个一回忆,讲鲁迅先生给她们上课的情景。
当时鲁迅已经是非常有名的作家,大家都怀着好奇心,期待着他的上课。
铃声一响,滚过来一团黑,只见鲁迅穿着一身黑衣服,黑浓的头发又粗又硬地直竖着,可不就是“一团黑”。
在鲁迅作品中也就有这么“一团黑”:《理水》里的夏禹,我们刚读过的《奔月》里的后羿,下面就要讲的《铸剑》里的“黑色人”,还有《孤独者》里的魏连殳,《野草》里《过客》中的过客等等,都是黑色的人,鲁迅也就把自己的形象,自己的生命感受都渗透到这些黑色的人的形象中。
他写夏禹,也不着重写他怎样创造治水的英雄业绩,仍旧写功成名就“以后”。
首先是称呼变了,不再叫“禹”,而是叫“禹爷”——成为“爷”了。
大街小巷的老百姓都在传颂禹爷的故事,而且越说越神,越说越玄。
说他夜间变成一只熊,用嘴和爪开通了九条河;说他把天兵天将请来,把兴风作怪的妖怪压在山脚下。
这样,在老百姓的传说中,禹就被神化了。
本来治水对于夏禹是一件利国利民的严肃的事业,现在却变成了老百姓聊天、谈笑的资料,大家只是觉着好玩。
这样,大禹的一切努力、奋斗都变得没有什么意义与价值,变成一个故事了。
于是就出现了万头攒动、争相看禹爷的场面,出现了鲁迅最为关注的“看客”现象。
鲁迅有一篇小说《示众》就是专门写“看客”的:小说开头写北京的夏天,天气极热,大家都觉得无聊,没什么可干。
这时在马路对面,突然有一个巡警牵着一个犯人出现了,这可是一件有刺激性的事,于是,大家就从四面八方拥过来看犯人。
开始是大家看犯人,后来是犯人看大家,再后来是大家互相看。
每个人既看别人又被别人看,就形成了“看”与“被看”的模式。
这是鲁迅对中国人的生存方式和人与人间关系的一个高度概括。
大家不妨想想,你们和周围的人是不是这种关系。
一方面看别人,一方面被别人看。
比方说,今天我坐在这里,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大家看,同时东张西望地看大家。
这就是一个“看”与“被看”的关系。
一切都成了表演,成了游戏,鲁迅说“中国是一个文字的游戏国”,“中国的群众都是戏剧的看客”,这是内含着一种沉重的,因为就在看戏的过程中,一切真实的不幸与痛苦,一切严肃、认真的努力与奋斗,都被消解了。
所以“万人攒动看夏禹”的场面实际是包含着内在悲剧性的,表面是一个喜剧,热闹得不得了,但热闹的背后是一个悲剧,夏禹治水的意义,被遗忘了,价值也消解殆尽了,他成了全民观赏的对象了。
还不止于此,当时的司法部长皋陶还下令全国向夏禹同志学习,否则就要关进监狱。
一强制学习,就变成专制了。
夏禹实际上就成了统治阶级统治的工具了。
而且最后还危及到了自身,他自身也异化了。
既然成了“禹爷”,就要有符合“爷”的身份的一套行为方式,必须遵循应有的规矩。
比方说,作为一介平民,夏禹平时穿衣服很随便,但现在是“禹爷”,上朝廷就必须穿漂亮的官服,这叫“入乡随俗”。
结果呢
他就异化了,也就成了统治阶级里的一员。
小说最后一句话鲁迅写得非常轻松:“终于太平到连百兽都会跳舞,凤凰也飞来凑热闹了”。
果真是“太平盛世”了,禹这样的为民请命的人,现在也不成为威胁了,皆大欢喜了。
但就是这“太平”二字掩盖了天下多少不平事,“太平”的背后又有多少血和泪
读到这里,人们不能不感到这轻松背后的沉重,从而引发出无限的感慨。
还有一篇《非攻》,是写墨子的故事。
大家知道墨子的老乡公输,他发明一种攻城的机械,献给了楚王,楚王就决定用他的发明去攻打宋国。
墨子听到消息后从很远的地方赶来,当着楚王的面,和公输般斗智、斗法,一攻一守,最后还是墨子技高一筹,公输般认输,战争也就制止了。
这战争是怎么打的呢
不是双方士兵面对面地直接厮杀、打斗,而是双方主帅斗谋略、斗军事武器、技术。
这就很有点现代战争的味道,就像美国当年的海湾战争,现在的伊拉克战争,都是决胜在战场之外。
《非攻》写的就是一场现代意味的战争,这是很有意思的。
但更值得注意的是,墨子制止了这场战争“以后”,他来到了宋国,这个刚被他拯救的国家,他遭遇到了什么呢
他“一进宋国界,就被搜检了两回”,为什么
因为他穿得太寒酸,土头土脑的,所以,就被当地警察不放心的搜检了两回。
然后“又遇见了募捐救国队”要向他募捐,连破包裹也捐掉了。
“到得南关外,又遇着大雨”,想到亭子里避雨,因为他的衣服太破旧也被两个警察拒绝了。
一个为民请命的人,到最后连躲雨的地方都没有,只能“淋得一身湿,从此鼻子塞了十多天”。
他战胜公输般令人非常敬仰,但现在又让人觉着非常可怜,一下子把前面的庄严感都消解掉了,留给读者的依然是透骨的悲凉感。
所以,我们读鲁迅的《故事新编》,无论是《奔月》、《理水》,还是《非攻》,都会感觉到他是在讨论一个问题,就是先驱者的命运的问题,一切为民请命者的命运问题。
我们可以发现:鲁迅的每一篇小说都有两种“调子”:崇高的与嘲讽、荒诞的,悲壮的与悲凉的。
两种调子互相消长,形成内在的紧张关系,而且小说后半部分情节都忽然翻转,把前面的情节颠覆,很像现在所说的先锋派小说和后现代小说。
而这样的复杂化的叙述与描写的背后,隐现着鲁迅的怀疑的审视的眼光:他要打破一切人、我制造的神话。
现在我要讲《铸剑》,它是《故事新编》里写的最好、表现最完美的一篇,因此我们要作一个文本细读。
小说的故事大家都很熟悉:有一天楚王的王妃白天摸了一下铁柱子,晚上就生下了一块铁,这自然是块奇铁,楚王就把当时楚国最著名的铸匠莫邪找来,命令他用这块铁铸一把剑。
莫邪铸了一把雄剑和一把雌剑,他知道大王善于猜忌又极其残忍,所以就献出雌剑留下了雄剑,交给夫人,嘱咐她将剑埋在地下,待儿子长大,到十六岁时再取出来,让儿子为他报仇。
他的儿子果然长大了,叫作“眉间尺”,就是说,双眉之间距离有一尺之宽——当然,古代的一尺没有今天这样宽,但总之是很宽的了,我们可以想见,浓眉大眼宽距离,是个英俊的小伙子。
小说一开始就是十六年后的子夜时分,母亲向眉间尺追述当年他父亲铸剑的情景,那真是惊心动魄—— “当最末次开炉的那一日,是怎样地骇人的景象呵
哗拉拉地腾上一道白气的时候,地面也觉得动摇。
那白气到天半便变成白云,罩住了这处所,渐渐现出绯红颜色,映得一切都如桃花。
我家的漆黑的炉子里,是躺着通红的两把剑。
你父亲用井华水慢慢地滴下去,那剑嘶嘶地吼着,慢慢转成青色了。
这样地七日七夜,就看不见了剑,仔细看时,却还在炉底里,纯青的,透明的,正像两条冰。
” “……待到指尖一冷,有如触着冰雪的时候,那纯青透明的剑也出现了。
……” “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了光辉,惟有青光充塞宇内。
那剑便溶在这青光中,看去好像一无所有。
” 我们看到的是鲁迅式的颜色:白的,红的,黑的,“通红”以后的“纯青”。
还有鲁迅式的情感:从“极热”到冰一样的“极冷”。
鲁迅正是这样外表“极冷”而内心“极热”,这把“纯青的,透明的,正像两条冰”的“剑”,正是鲁迅精神的外化。
而在小说里,真正代表了这性格、这精神的,是“黑色人”。
这黑色人是如何出现的呢
这天晚上楚王做了一个梦,梦见有人拿剑刺杀他,便下令全城搜捕眉间尺。
正在最危急的时候出现了“黑色人”。
“前面的人圈子动摇了,挤进一个黑色的人来,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
他并不言语,只向眉间尺冷冷地一笑……”。
“眉间尺浑身一颤,中了魔似的,立即跟着他走;后来是飞奔。
……前面却仅有两点磷火一般的那黑色人的眼光。
” 黑色人对他说,“我为你报仇”,“只要你给我两件东西:一是你的剑,二是你的头。
”眉间尺毫不犹豫地割下头,“‘呵呵
’他一手接剑,一手捏着头发,提起眉间尺的头来,对着那热的死掉的嘴唇,接吻两次,并且冷冷地尖利地笑。
” 黑色人确实像冰一样冷酷无情。
但当眉间尺问他:“你为什么要给我报仇呢
”“黑色人”却这样回答:因为“我的灵魂上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
”这就告诉我们,黑色人有一个受了伤的灵魂。
我们可以想见,黑色人原来也有火热的心灵、热烈的追求,但他受到一次又一次打击和侮辱,他的心变硬了,排除了一切情感与追求,只剩下一个感情——那就是憎恨,只有一个行为——那就是复仇。
他把自己变成一个复仇之神。
可见黑色人同样外表冰冷而内心火热,他同样是“黑色家族”的一个成员,在某种程度上即是鲁迅的化身。
在小说里,他的名字叫宴之敖,而这恰是鲁迅的笔名。
“鲁迅——黑色人——剑”,三者是融为一体的。
我们再看黑色人如何复仇。
他把自己打扮成一个玩杂技的人,宣称有绝妙的杂技表演。
而楚王此时正觉得无聊,想找刺激,就把他召上宫来。
黑色人要求将一个煮牛的大金鼎摆在殿外,注满水,下面堆了兽炭,点起火来。
“那黑色人站在旁边,见炭火一红,便解下包袱,打开,两手捧出孩子的头来,高高举起。
那头是秀眉长眼,皓齿红唇;脸带笑容;头发蓬松,正如青烟一阵。
黑色人捧着向四面转了一圈,便伸手擎到鼎上,动着嘴唇说了几句不知什么话,随即将手一松,只听得扑通一声,坠入水中去了。
水花同时溅起,足有五尺多高,此后是一切平静。
”“……炭火也正旺,映着那黑色人变成红黑,如铁的烧到微红……他已经伸起两手向天,眼光向着无物,舞蹈着,忽地发出尖利的声音唱起歌来: 哈哈爱兮爱乎爱乎
爱兮血兮兮谁乎独无。
………… 血乎呜呼兮呜呼阿呼, 阿乎呜呼兮呜呼呜呼
随着歌声,水就从鼎口涌起,上尖下广,像一座小山,但自水尖至鼎底,不住地回旋运动。
那头即随水上上下下,转着圈子,一面又滴溜溜地自己翻筋斗,人们还可以看见他玩得高兴的笑容。
过了些时,突然变了逆水的游泳,打旋子夹着穿梭,激得水花向四面飞溅,满庭洒下一阵热雨来。
……黑色人的歌声才停,那头也就在水中央停住,面向王殿,颜色转成端庄。
这样的右余瞬息之久,才慢慢地上下抖动,从抖动加速而为起伏的游泳,但不很快,态度很雍容”。
——请注意,这里对眉间尺形象的描写:“秀眉长眼,皓齿红唇”,“颜色端庄”,“态度雍容”,还有那“玩得高兴的笑容”,这样的年轻,如此的秀美,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生命
但不要忘了,这只是一个头,一个极欲复仇的头颅,这其间的反差极大,造成一种奇异的感觉。
这个头颅“忽然睁大眼睛,漆黑的眼珠显得格外精采”,就这么“开口唱起歌来”,依然是听不懂的古怪的歌: “王泽流兮浩洋洋; 克服怨敌,怨敌克服兮,赫兮强
………… 堂哉皇哉兮嗳嗳唷, 嗟来归来,嗟来陪来兮青其光
” 唱着唱着头不见了,歌声也没有了。
楚王看得正起劲,忙问这是怎么一回事,黑的人就叫楚王下来看,楚王也就果真情不自禁地走下宝座,刚走到鼎口,就看见那小孩对他嫣然一笑,这可把楚王吓了一跳,仿佛似曾相识,因为小孩正像他的发出父亲。
“刚在惊疑,黑色人已经掣出了背着的青色的剑,只一挥,闪电般从后项窝直劈下去,扑通一声,王的头就落在鼎里了。
”“仇人相见,本来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
王头刚到水面,眉间尺的头便迎上来,狠命在他耳轮上咬了一口。
鼎水即刻沸涌,澎湃有声;两头即在水中死战。
约有二十回合,王头受了五个伤,眉间尺的头上却有七处。
王又狡猾,总是设法绕到他的敌人的后面去。
眉间尺偶一疏忽,终于被他咬住了后项窝,无法转身。
这一回王的头可是咬定不放了,他只是连连蚕食进去;连鼎外面也仿佛听到孩子的失声叫痛的声音。
”这时,黑色人也有些惊慌,但仍面不改色,从从容容地伸开那捏着看不见的青剑的臂膊,如一段枯枝;臂膊忽然一弯,青剑便蓦地从他后面劈下,剑到头落,坠入鼎中,“他的头一入水,即刻奔向王头,一口咬住了王的鼻子,几乎要咬下来。
王忍不住叫一声‘阿唷’,将嘴一张,眉间尺的头乘机挣脱了,一转脸倒将王的下巴死劲咬住。
他们不但都不放,还用全力上下一撕,撕得王头再也合不上嘴。
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鼻塌,满脸鳞伤。
先前还会在鼎里面四处乱滚,后来只能躺着呻吟,到底是一声不响,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了。
黑色人和眉间尺的头也慢慢地住了嘴,离开王头,沿鼎壁游了一匝,看他可是装死还是真死。
待到知道了王头确已断气,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
”这就结束了复仇的故事。
你看,在这一段文字里,鲁迅充分发挥了他的想象力,把这个复仇的故事写得如此的惊心动魄,又如此的美,可以说是把复仇充分的诗化了。
小说写到这里就好像到了一个高潮,应该结束了,如果是一般作家也就这样结束了。
但是如果真到此结束,我们就可以说这不是鲁迅的小说。
老实说,这样的想象力,这样的描写,尽管很不凡,但别一个出色的作家还是可以写得出的。
鲁迅之为鲁迅,就在于他在写完复仇的故事以后,还有新的开掘。
甚至可以说,鲁迅的本意,或者说他真正兴趣所在,还不是描写复仇本身,他要追问的是,复仇“以后”会怎么样。
也就是说,小说写到复仇事业的完成,还只是一个铺垫,小说的真正展开与完成,小说最精彩,最触目惊心之处,是在王头被啄死了以后的描写。
当王死后,侍从赶紧把鼎里的骨头捞出来,从中挑拣出王的头,但三个头已经纠缠在一起,分不清谁是谁的了。
于是,就出现了一个“辨头”的场面—— “当夜便开了一个王公大臣会议,想决定那一个是王的头,但结果还同白天一样。
并且连须发也发生了问题。
白的自然是王的,然而因为花白,所以黑的也很难处置。
讨论了小半夜,只将几根红色的胡子选出;接着因为第九个王妃抗议,说她确曾看见王有几根通黄的胡子,现在怎么能知道决没有一根红的呢。
于是也只好重行归并,作为疑案了。
“到后半夜,还是毫无结果。
大家却居然一面打呵欠,一面继续讨论,直到第二次鸡鸣,这才决定了一个最慎重妥善的办法,是:只能将三个头骨都和王的身体放在金棺里落葬。
” 我们很容易就注意到,鲁迅的叙事语调发生了变化,三头相搏的场面充满悲壮感,三头相辨就变成了鲁迅式的嘲讽。
也就是说,由“复仇”的悲壮剧变成了“辨头”的闹剧,而且出现了“三头并葬”的复仇结局。
这又意味着什么呢
从国王的角度来说,国王是至尊者,黑色人和眉间尺却是大逆不道的叛贼,尊贵的王头怎么可以和逆贼头放在一起葬呢
对国王而言,这是荒诞不经的。
从黑色人、眉间尺的角度说,他们是正义的复仇者,国王是罪恶的元凶,现在复仇者的头和被复仇者的头葬在一起,这本身也是滑稽可笑的。
这双重的荒谬,使复仇者和被复仇者同时陷入了尴尬,也使复仇本身的价值变得可疑。
先前的崇高感、悲壮感到这里都化成了一笑,却不知道到底该笑谁:国王
眉间尺
还是黑色人
就连我们读者也陷入了困境。
而且这样的尴尬、困境还要继续下去:小说的最后出现了一个全民“大出丧”的场面。
老百姓从全国各地、四面八方跑来,天一亮,道路上就挤满了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名义上是来“瞻仰”王头,其实是来看三头并葬,看热闹。
大出丧变成了全民狂欢节。
当三头并装在灵车里,在万头攒动中招摇过市时,复仇的悲剧就达到了顶点。
眉间尺、黑色人不仅身首异处,而且仅余的头颅还和敌人的头颅并置公开展览,成为众人谈笑的资料,这是极端的残酷,也是极端的荒谬。
在小说的结尾,鲁迅不动声色地写了这样一段文字—— “此后是王后和许多王妃的车。
百姓看她们,她们也看百姓,但哭着。
此后是大臣,太监,侏儒等辈,都装着哀戚的颜色。
只是百姓已经不看他们,连行列也挤得乱七八糟,不成样子了”。
这段话写得很冷静,但我们仔细的体味,就不难发现看与被看的关系。
百姓看她们,是把她们当成王后和王妃吗
不是,百姓是把她们当成女人,是在看女人,是男人看女人;她们看百姓,是女人看男人。
就这样,男人看女人,女人看男人,全民族从上到下,都演起戏来了。
这个时候,复仇者和被复仇者,连同复仇本身也就同时被遗忘和遗弃。
这样,小说就到了头了,前面所写的所有的复仇的神圣、崇高和诗意,都被消解为无,真正是“连血痕也被舔净”。
只有“看客”仍然占据着画面:在中国,他们是唯一的、永远的胜利者。
不知大家感觉怎么样,我每次读到这里,都觉得心里堵得慌。
我想鲁迅自己写到这里,他的内心也是不平静的。
因为这个问题涉及到鲁迅的信念,鲁迅是相信复仇、主张复仇的。
他曾经说过:“当人受到压迫,为什么不反抗
”鲁迅的可贵,就在于他对自己的“复仇”主张也产生了怀疑。
虽然他主张复仇,但同时又很清楚在中国这样的一个国家,复仇是无效的、无用的,甚至是可悲的。
鲁迅从来不自欺欺人,他在情感上倾心于复仇,但同时他又很清醒地看到在中国这样的复仇是必然失败的。
——这就表现了鲁迅的一种怀疑精神。
而且这种怀疑精神是彻底的,因为它不仅怀疑外部世界,更怀疑自己,怀疑自己的一些信念,这样他就把怀疑精神贯彻到底了。
于是,我们也就明白,在《故事新编》里,鲁迅所要注入的是一种彻底的
求方文山最有意境的词
泼墨山水 篆刻的城 落款在 梅雨时节 外 一路泥泞的山水 一笔凌空挥毫的 你是我泼墨画中 留白的离别 卷轴上 始终画不出的 那个 谁 青春如酒 彩虹尾端的香气 是一缕弯弯曲曲的潮汐 飘上岸的距离 有七种颜色可以横跨 缤纷的过去 白鹭鸶在远方山头姿态优雅的被人用水墨画上瓷器 这场易碎的雨季 用节奏轻快的鼓点 在敲打过去 屋内泛潮的湿气 在储存 日趋发酵的回忆 我整箱倾倒出 与你相关而颜色澄黄 的过去 那些 青春如酒的美丽 芬芳满地 我施放过飘流最远的船 我将潮来潮去的过往 用月光 逐一拧干 回忆 像极其缓慢难以溶化 的糖 或许已经在退潮的浪 来不及风干 也或许 我这一生根本就不该 上岸 经过岁月筛选后 还能完整的遗留在沙滩 一定是 具备了某种特别的形状 譬如 用报纸折叠后准备 起航 我孩童期的 那一艘 日异膨胀的 想象 念一首诗给你听 下雨过后的屋檐 果然 是适合风铃 你从窗外看到 风刚刚冒出嫩芽的声音 很轻 而我决定了 在猫的眼睛上 旅行 于是乎 所有的神秘都向后退 退成风景 只有隐藏的够灵巧的事情 才能长成 蒲公英 然后毫无负担的跟着 前进 很小心 因为害怕 将只敢在梦中喜欢你的我的那部份 吵醒 于是乎 我默念了一首诗 给你听 打开诗集的动作 很小心 很轻 很轻 很小心 就像猫跟风铃 我念了一首诗 给你听 被嘲笑的风景 月光发出狼牙色的声音 我哀嚎着 脸色苍白的环境 画框里 被刺痛不只是那遍针叶林 还有我那高海拔 正在缺氧的 伤心 一只高傲的秃鹰 盘旋出 我那被你豢养的眼睛 我正努力的用画笔 仔细的描绘 被你喂食的这一件事情 秃鹰继续低空飞行 绕过鼻梁的丘陵 而我在嘴角的悔恨声中打听 当初我是如何完成 关于心甘情愿的 这件作品 我一路上保持安静 回到在这人潮拥挤的展览厅 没有人注意到 我在森林的边境 画面的右下方 用颜色说明 我那段声嘶力竭 被你钉在墙上的 爱情 是一幅 被人嘲笑的风景 无可救药的三十一个字 一抹 夜来香 在月光中形容你的模样 素净的脸上 就连生气都皎洁的 很好看 蝴蝶 在天空自由鸟瞰着土地 几个月来的辛苦 终于也收获了美丽 却开始不舍 幼虫的空气 蛹破的记忆 攀爬在树枝上的过去 以及 大雨过后 一口好吃的嫩绿 吊 残垣断璧的浪花 散落着 黏稠的尸血纠结的发 肿胀的身体 还在不停的长大 关掉卫星联机的南亚 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的我 正在听 泥娃娃 宿命 烟味如铁线般死命的缠绕 黄昏 对你的熟悉被慢慢 慢慢磨成 一把锋利的刀刃 我用来剖开 横切面的青春 开始寻找与你相遇的年份 在最最最外圈的年轮 我却看到紧紧相依的 你们 原来 在这一生 我只能是你 其中一圈的认真 那些风花雪月 午后的风声 怎么能被形容成一轮皎洁 花的颜色 又怎么会带着 淡淡的离别 所谓 忧郁的空气 落笔后要怎么写 最后 一直到你的微笑 在我的面前 满山遍野 亲爱的 我这才开始对诗的语言 有些 了解 该死的闹钟 东京的乌鸦 一身里原宿的毛发 奈良美智的斜眼娃娃 开始穿上短裙 泡泡袜 梦 被利用为我的潜意识说话 我刚刚真的就差一点 亲到她 苹果光的脸颊 书生 千年前我用汉隶 写下唐诗 而今生 我又开始 为你填写歌词 那个前世 居住在长安的女子 是我轮回再轮回的 心事 老人什么话都没讲 易燃的旧事在柴房 结成 蜘蛛网 等待多年的嘘寒问暖 就这么一行 妥协 日渐衰老中的旷野 一再错过梅雨来临的季节 于是 我 放弃一尘不染的飞越 不再错过身边的落叶 眼前的凋谢 以及迎面而来的 风雪 在这个 红颜终究白发的世界 鹅黄色的初恋下午 功课整瓮的被腌渍酱菜纠结的在学我们女生绑辫子 一整个咸咸的下午 我在晒谷场曝晒 那些 歪歪斜斜的字 烫平了一张皱巴巴的 糖果纸 也秘密记住了某个人加了盐的样子 削铅笔机刨起的木屑香味在用空气的味道勾小指 仿佛口头约定了什么长大的事 而时间一直努力的在 刷白牙齿 那些风干的童稚幼小干扁的身子怎么也挤不胖我的心事 回忆在迥然不同的地址 惦记着 下一页的国语考试 再下一页 轻易就能翻到的 那些 往事 那些风花雪月 午後的风声 怎麼能被形容成一轮皎洁 花的颜色 又怎麼会带著 淡淡的离别 所谓 忧郁的空气 落笔後要怎麼写 最後 一直到你的微笑 在我的面前 满山遍野 亲爱的 我这才开始对诗 灯下 读罢金庸 自觉诗兴大发 将月色洗净沥干 舀一少勺丑时 煮茶 一道 澄黄的书法 于天地间落下 这墨色在仿禅的对话 为诗而诗 易出伪画 也罢 将残诗搁下 江湖 不过杀与不杀 英雄 也不过只是几个章回的潇潇 在搁笔纵马处 诗与非诗间的 寻常人家 竟也 炊烟袅袅成 天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