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秋雨远方的海读后感
自幼能诵《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当然不懂其义,完全是从乡间老妪们的口中听熟的。
柴门之内,她们虔诚端坐,执佛珠一串,朗声念完《心经》一遍,即用手指拨过佛珠一颗。
长长一串佛珠,全都拨完了,才拿起一枚桃木小梗,蘸一蘸朱砂,在黄纸关牒上点上一点。
黄纸关牒上印着佛像,四周都是密密麻麻的小圈,要用朱砂点遍这些小圈,真不知需多少时日。
夏日午间,蝉声如潮,老太太们念佛的声音渐渐含糊,脑袋耷拉下来,猛然惊醒,深觉罪过,于是重新抖擞,再发朗声。
冬日雪朝,四野坚冰,佛珠在冻僵的手指间抖动,衣履又是单薄,只得吐出大声佛号,呵出口中热气,暖暖手指。
年轻的媳妇正在隔壁纺纱、做饭。
婆婆是过来人,从纺车的呜呜声中可以辨出纺纱的进度,从灶火的呼呼声中可推知用柴的费俭。
念佛声突然中断,一声咳嗽,以作儆示,媳妇立即领悟,于是,念佛声重又平和。
媳妇偶尔走过门边,看一眼婆婆。
只等儿子长大成家,有了媳妇,自己也就离了纺车、灶台,拿起佛珠。
不知几个月后,庙中有一节典,四村妇人,皆背黄袋,衣衫干净,向庙中赶去。
庙中沸沸扬扬,佛号如雷,香烟如雾。
庄严佛像下,缁衣和尚手敲木鱼,巍然端然。
这儿是人的山,人的海,一人之于众人,如雨入湖,如枝在林,全然失却了自身。
左顾右盼,便生信赖,便知皈依。
两膝发软,跪向那布包的蒲团。
邻家有一帮会中人,一日缺钱,闯入我家,抱我而走,充作人质,以便逼索。
家人哀求追赶,无济于事。
村间一二叔伯大声呼叫,只换得他大步逃奔。
他抱我躲进了庙会的人群,挤挤挨挨,东张西望。
他从未进过庙宇,从未见过如此拥挤的人群。
他的步子不得不放慢,渐渐端详起四周的奇景。
佛号浩荡而悠扬,调节着他的鼻息,众人低眉垂目,懈弛了他的对抗。
他怀抱我的手势开始变得舒适,宛若一个携婴朝拜的信士。
当他挤出庙门,就像成了另一个人,笑咧咧的,走进我家,把我轻轻放回摇篮,扬长而去。
我的嘴里,衔着一支土制棒糖。
他再也没有回来。
听人说,就在几天之后,他在路上,被先前的仇人砸死。
二 我家近处的庙宇很小,只有两个和尚,一胖一瘦,还有一个年老的庙祝。
瘦和尚是住持,严峻冷漠;胖和尚是云游僧人,落脚于此,脸面颇为活络。
两个和尚坐在一起念经,由瘦和尚敲木鱼,的的笃笃,呜呜唉唉。
孩子们去了,围着他们嘻闹,瘦和尚把眉头紧蹙,胖和尚则瞟眼过来,牵牵嘴角,算是给孩子们打了招呼。
孩子们追逐到殿前院子里了,胖和尚就会缓缓起身,穿过院子走向茅房,回来时在青石水斗里净净手,用宽袖擦干,在孩子们面前蹲下身来,摸摸他们的头发和脸蛋,然后把手伸进深深的口袋,取出几枚供果,塞在那些小手里。
耽搁时间一长,瘦和尚的木鱼声就会变响,胖和尚随即起身,走回经座。
他们不念经的时候,孩子们敢到胖和尚的禅房里去。
胖和尚满脸笑容,躬身相迎,问孩子们的名字,然后拿起毛笔,握住软软的小手掌,把各人的名字一一写上。
他的字写得极好,比学校的女老师写的好多了。
不忍心洗掉,照着它,一遍遍临摹。
第二天写字课,老师看见黑糊糊的手掌,笑了:“怎么把手都涂脏了
”还没说完,竟一步上前,紧紧握住,急问:“谁写的,这么好
”她知道,这些村庄,几乎没有识字的人。
说是和尚,老师像被烫着了一般,连忙放手,转身走开。
放了学,少不了告诉胖和尚,老师称赞了他的字。
胖和尚[口堂]声一笑,说:“我们住持写得才好
”随即领孩子到后院,指了指菜园南端的一堵粉墙。
那里,满墙都是乌亮活灵的字,比字帖上的还好。
深深嗬了一声,小步走去,依偎着粉墙仰望。
难怪瘦和尚一脸端庄。
一天,两个和尚仍在念经,孩子们唱起了老师新教的一首歌,像与和尚比赛。
歌词是: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 和尚们念完一段经,站起身来。
走向孩子们的,不是胖和尚而是瘦和尚。
孩子们惊恐地要逃开,瘦和尚说:“等一等,你们刚才唱的是什么
”孩子们嗫嚅地复述了一遍,瘦和尚说:“来,到我的禅房里来。
” 瘦和尚的禅房在楼上,孩子们从来没有上去过,心跳得厉害。
这个禅房太整洁了,油亮的藏经箱成排壁立,地板油漆过,一尘不染。
瘦和尚走到桌边举笔展纸,说:“你们再念一遍。
”孩子们边念,他边写,写完自个儿咿唔一阵,点头说:“写得好。
是你们老师写的
”他打开桌上的锡罐,取出一把供果,分给孩子们。
比胖和尚平日分的,多得多了。
第二天当然又去转告老师,说和尚称赞她的歌写得好。
老师立即脸红,说:“我怎么写得出来
那是李叔同写的。
”几天之后,瘦和尚又用毛笔在纸上写下三个字:李叔同。
学校离小庙不远,只隔着一条大路,但和尚和老师从来没有见过面。
终于有一天,老师正在小小的操场上与孩子们玩,突然停住,眼睛直盯盯地看着墙外。
那里是一个倾倒学校垃圾的瓦砾堆,瘦和尚正在弯腰拣着废纸。
拣了一大堆,用长长的衣服兜着,走到庙门边,抖进墙上一个洞口,点火焚烧。
洞口上有四个暗暗的字迹:敬惜字纸。
孩子们疑惑地仰脸看老师,老师也在发呆。
又有一次,轮到和尚们发呆了。
两个和尚在路边看到一头羊被石头一绊,差点跌进水池。
他们惜生护生,立即牵起羊颈上的绳子,栓在路旁一棵小树上。
当时,大路旁已种下两排小树,直伸远方。
两位和尚笑眯眯地正待走开,从校门里急急地奔出我们的老师,胸脯起伏着,气喘吁吁地解开栓在树上的绳子,对孩子们说:“羊要把小树挣断的,快把羊送还给主人
”平下气息后她又说:“等你们毕业,这树就遮成了林荫道。
那时正是大热天,你们阴阴凉凉地走到县城去考中学。
” 两位和尚在几步之外,呆呆站着。
他们万没想到,学校老师竟是如此一位丽人。
不敢正视,直耳听着,眼睛只盯着孩子们看。
他们惜生护生,好像并不包括植物,而老师起伏的胸脯中,却藏着一个绿色的天地。
夜间,整个乡村一片漆黑,只有小庙禅房的灯和老师宿舍的灯还亮着,遥遥相对。
禅房里点的是蜡烛头,老师点的是玻璃罩煤油灯。
村里老人说,他们都在“做课”。
孩子们每夜都抓蟋蟀,连乱坟岗子也不怕。
这里已是村边,村外是无边无际的荒原。
于是,两道灯光,宛如黑海渔火。
三 吾乡东去6里许,有一座辉煌大庙,名曰金仙寺。
寺门面对宽阔的白洋湖。
寺庙前半部在平地上,后半部则沿山而上,路人只见其黄墙耸天,延绵无际,不知其大几何。
进得寺门,立即自觉矮小,连跨过一条门坎也得使劲搬腿。
谁也走不完它的殿阁和曲廊,数不尽它的佛像与石阶。
曾扒窗偷看过它的一个厨房,其锅之大,几若圆池。
老人说,兴盛之时,此寺和尚上千,一睹此锅,大体可信。
记得此寺一个院落,有洒金木雕的全本西游记连环故事,刻工之精,无与伦比。
乡间儿童,隔些时日便蹑脚进去,低声指认,悄声争辩,读完了一部浪漫巨著。
也读完了一门雕刻美学。
金仙寺东侧,便是小镇鸣鹤场。
走完狭长的街道,再走完一道长堤,又有一座小庙,土名石湫头。
该地石湫处处,故而得名。
石湫头小庙只是通向一座比金仙寺更为宏大的庙宇的起点。
由它向南,翻过五座山头,即见远近闻名的五磊寺。
在乡人心中,金仙寺和五磊寺,无异于神秘天国。
那里也该有住持或首领吧,他们会是何等样的超迈人物
如此浩大的排场,开支来自何处
这些问题,连小庙里的两位胖瘦和尚也完全不知。
一天又一天,只听山那边传来的晨钟暮鼓,堂皇而又沉着。
大概是从30年代起始罢,两寺渐渐有了新的动向。
山薯出土季节,常见田埂阡陌间,有两寺和尚挑担来往。
他们把山薯送给有过施舍的人家,说是答谢,实则提醒,请施主赶紧再结善缘。
看着汗渍涔涔的和尚,看着沾满黄泥的山薯,乡人们终于知道,两寺的财脉已经枯竭。
黄泥山薯确是佳品,浓甜嫩脆,比平地红薯好得远了。
年长之后翻阅史料,看到一段记载惊了一跳。
我离开座位,伫立南窗遥望家乡。
岂能想到,和尚们挑着山薯走出庙门,五磊寺里住着的,竟然正是--写歌词的李叔同
李叔同,留学日本首演《茶花女》,揭开中国话剧史。
又以音乐绘画,刷新故国视听。
英姿翩翩,文采风流,从者如云,才名四播。
现代中国文化,正待从他脚下走出婉约清丽一途。
突然晴天霹雳,一代俊彦转眼变为苦行佛陀。
娇妻幼子,弃之不见,琴弦俱断,彩色尽倾,只换得芒鞋破钵、黄卷青灯。
李叔同失落了,飘然走出一位弘一法师,千古佛门又一传人。
我们唱着他的歌,与和尚比赛,而他自己却成了和尚。
他在挣脱,他在躲避。
他已耗散多时,突然间不耐烦嚣。
他不再苦恼于艺术与功利的重重抵牾,纵身一跃,去冥求性灵的完好。
松涛阵阵,山雨淋淋,这里已没有一个现代的颤音。
法师自杭州出家,历十余年,由净土而皈南山律宗,在五磊寺受菩萨戒,发愿弘扬律宗,创建道场。
五磊寺住持栖莲,金仙寺住持亦幻积极响应。
一所“南山律学院”正酝酿建起。
法师只提倡议,不管实务。
两寺住持,只得到上海募钱。
上海名士得知法师倡议,慨然解囊,两寺住持随即办置化缘簿,请法师写序。
法师一见簿册,突然大怒,严责两寺住持“藉名敛财”。
但无财何从建院
法师也是进退维谷。
重去招惹早已诀别了的世界,是他所忌讳。
于是律学院停办,法师不久也云游别处,留下尴尬的庙宇两座。
或许可说,法师出家,是新文化在中国的尴尬;法师发怒,是佛教在新时代的尴尬。
我由此想到小庙与学校间相对的灯光。
两道灯光间,法师的袈裟如云如雾,飘荡隐约。
四 金仙寺旁,土木工程正忙。
和尚们念经完毕,或挑山薯回来,成群结队傻傻地观看。
那是一位叫吴锦堂的华侨在重建家乡。
吴氏不知何许人也,据传,乃近乡一普通农孩,长大流落上海,被雇于一家日本餐厅,如此这般,到了日本,竟日渐发达,成高官巨贾。
然后倾其资产,投于桑梓。
金仙寺面临的白洋湖,由他筑岸建堤,光洁坚致,气势恢宏。
沿湖民房,悉数重造,皆若层层别墅。
由东到西,长几里许,竟成了一个世外桃源。
更为甚者,还在北面东山头,耗巨资兴建一所学校,曰锦堂师范。
占地之大,建房之多,令乡间财神咋舌。
不久他便去世,金仙寺西侧,筑豪华墓道,成一名胜,供人凭吊。
墓体为白石,正如湖岸为白石,长堤为白石,荡荡展开,白得晃眼。
圈圈白光围住了金仙寺,金仙寺依旧黄墙高耸,藤葛缠绕,暮鸦回翔。
和尚们洗涤打水,也享用着平臻臻的洋灰河埠。
葛麻芒鞋,踏在上面,总觉得过于挺滑,不大自在。
不知弘一法师可曾在这条长堤上漫步,估量他不会喜欢。
他逃避着现代,而现代却莽莽撞撞,闯到了庙门跟前。
天长日久,无人修葺,吴锦堂的种种建筑,也渐渐污损,与四周萧索的村落悄悄扯平。
唯有你到浙江的所所中学,遇到几名老教师,一问之下,常答曰出身锦堂师范。
我在京沪两地,遇到一些浙籍知名学者,叙完同乡之谊,总能发现,竟也是锦堂师范的人才。
抗日战争时期,曾有几名日本兵,为吴锦堂墓站岗。
乡民疑惑了,不再对他感恩戴德。
他的坟墓,一度成了晒谷场。
数月前在报上读得一条新闻:全国青少年珠算比赛,前面一批名次竟然全部属于浙江一座小镇。
记者用惶惑不解的笔调写道,神童荟萃一处,实是奇迹。
这座小镇,便是金仙寺旁侧的鸣鹤场,吴锦堂修建世外桃源的所在。
我是理解的,自豪地一笑。
耳边响起哗哗的珠算声,如白洋湖的夜潮。
听说两大寺庙又在重新修复,款项甚巨。
工棚里,应有锦堂师范的毕业生,指挥着算盘的交响乐。
注:此文发表后,收到从家乡寄来的《慈溪修志通讯》,其中有一段文字介绍吴锦堂: 吴锦堂(1855-1926),名作莫,东山头乡西房村人。
出身农家,少时随父耕作,及壮东渡日本,经商致富,名重中外,素以桑梓为重,先后捐银数十万两,兴修水利,创办学校,泽被乡里。
本世纪初,与陈嘉庚、聂云台并称全国“办学三贤”。
又积极支持孙中山先生从事辛亥革命,是我国近代著名爱国华侨。
北极寒夜余秋雨内容
生为中国人,一辈子要承受数不尽的苦恼、愤怒和无聊。
但是,有几个因素使我不忍离开,甚至愿意下辈子还投生中国。
其中一个,就是唐诗。
这种说法可能得不到太多认同。
不少朋友会说:“到了国外仍然可以读唐诗啊,而且,别的国家也有很多好诗
” 因此,我必须对这件事情多说几句。
我心中的唐诗,是一种整体存在。
存在于羌笛孤城里,存在于黄河白云间,存在于空山新雨后,存在于浔阳秋瑟中。
只要粗通文墨的中国人一见相关的环境,就会立即释放出潜藏在心中的意象,把眼前的一切卷入诗境。
心中的意象是从很小的时候就潜藏下来的。
也许是父母吟诵,也许是老师领读,反正是前辈教言中最美丽的一种。
父母和老师只要以唐诗相授,也会自然地消除辈分界限,神情超逸地与晚辈一起走进天性天籁。
于是,唐诗对中国人而言,是一种全方位的美学唤醒:唤醒内心,唤醒山河,唤醒文化传代,唤醒生存本性。
而且,这种唤醒全然不是出于抽象概念,而是出于感性形象,出于具体细节。
这种形象和细节经过时间的筛选,已成为一个庞大民族的集体敏感、通用话语。
有时在异国他乡也能见到类似于“月落乌啼”、“独钓寒江”那样的情景,让我们产生联想,但是,那种依附于整体审美文化的神秘诗境,却不存在。
这就像在远方发现一所很像自己老家的小屋,或一位酷似自己祖母的老人,虽有一时的喜悦,但略加端详却深感失落。
失落了什么
失落了与生命紧紧相连的全部呼应关系,失落了使自己成为自己的那份真实。
当然,无可替代并不等于美。
但唐诗确实是一种大美,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一读,都能把心灵提升到清醇而又高迈的境界。
回头一想,这种清醇、高迈本来就属于自己,或属于祖先秘传,只不过平时被大量琐事掩埋着。
唐诗如玉杵叩扉,叮叮当当,嗡嗡喤喤,一下子把心扉打开了,让我们看到一个非常美好的自己。
这个自己,看似稀松平常,居然也能按照遥远的文字指引,完成最豪放的想象,最幽深的思念,最入微的观察,最精细的倾听,最仁爱的同情,最洒脱的超越。
这个自己,看似俗务缠身,居然也能与高山共俯仰,与白云同翻卷,与沧海齐阴晴。
这个自己,看似学历不高,居然也能跟上那么优雅的节奏,那么铿锵的音韵,那么华贵的文辞。
这样一个自己,不管在任何地方都会是稀有的,但由于唐诗,在中国却成了非常普及的常态存在。
正是这个原因,我才说,怎么也舍不得离开产生唐诗的土地,甚至愿意下辈子还投生中国。
我也算是一个走遍世界的人了,对国际间的文化信息并不陌生,当然知道处处有诗意,不会在这个问题上陷入狭隘民族主义的泥坑。
但是正因为看得多了,我也有理由作出一个公平的判断:就像中国人在宗教音乐和现代舞蹈上远远比不上世界上有些民族一样,而唐诗,则是人类在古典诗歌领域的巍峨巅峰,很难找到可以与它比肩的对象。
二 很多文学史说到唐诗,首先都会以诗人和诗作的数量来证明,唐代是一个“诗的时代”。
这样说说也未尝不可,但应该明白,数量不是决定性因素。
这正像,现在即使人人去唱“卡拉OK”,也不能证明这是一个音乐的时代。
若说数量,我们都知道的《 全唐诗 》收诗四万九千多首,包括作者两千八百余人。
当然这不是唐代诗作的全部,而是历时一千年后直到清代还被保存着的唐诗,却仍然是蔚为大观。
《 全唐诗 》由康熙皇帝写序,但到了乾隆皇帝,他一人写诗的数量已经与《 全唐诗 》差不多。
因为除去他的《 乐善堂全集 》、《御制诗馀集 》、《 全韵诗 》、《 圆明园诗 》之外,在《 晚晴簃诗汇 》中还说有四万一千八百首。
如果加在一起,真会让一千年前的那两千八百多个作者羞愧了。
只不过,如果看质量,乾隆能够拿得出哪一首来呢
宽泛意义上的写诗作文,是天底下最容易的事,任何已经学会造句的人只要放得开,都能随手涂出一大堆。
直到今天我们还能经常看到当代很多繁忙的官员出版的诗文集,在字数、厚度和装帧上几乎都能超过世界名著,而且听说他们还在继续高产,劝也劝不住。
这又让我想起了乾隆。
他如此着魔般地写诗,满朝文武天天喝彩,后来终于有一位叫李慎修的官员大胆上奏,劝他不必以写诗来呈现自己的治国才能。
乾隆一看,立即又冒出了一首绝句—— 慎修劝我莫为诗, 我亦知诗不可为。
但是几馀清宴际, 却将何事遣闲时
对此,今人钱钟书讽刺道,李慎修本来是想拿一点什么东西去压压乾隆写诗的欲焰的,没想到不仅没有压住,连那东西也烧起来了,反而增加了一蓬火。
从这蓬火,我们也能看到乾隆的诗才了。
但平心而论,诗才虽然不济,却也比现在很多官员的诗作清顺质朴一点。
说唐诗时提乾隆,好像完全不能对应,但这不能怪我。
谁叫这位皇帝要以自己一个人的诗作数量来与《 全唐诗 》较量呢
其实,唐诗是无法较量的,即便在宋代,在一些杰出诗人手中,也已经不能了。
这是因为,唐代诗坛有一股空前的大丈夫之风,连忧伤都是浩荡的,连曲折都是透彻的,连私情都是干爽的,连隐语都是靓丽的。
这种气象,在唐之后再也没有完整出现,因此又是绝后的。
更重要的是,这种气象,被几位真正伟大的诗人承接并发挥了,成为一种人格,向历史散发着绵绵不绝的体温。
三 首先当然是李白。
李白永远让人感到惊讶。
我过了很久才发现一个秘密,那就是,我们对他的惊讶,恰恰来自于他的惊讶,因此是一种惊讶的传递。
他一生都在惊讶山水,惊讶人性,惊讶自己,这使他变得非常天真。
正是这种惊讶的天真,或者说天真的惊讶,把大家深深感染了。
我们在他的诗里读到千古蜀道、九曲黄河、瀑布飞流时,还能读到他的眼神,几分惶恐,几分惊叹,几分不解,几分发呆。
首先打动读者的,是这种眼神,而不是景物。
然后随着他的眼神打量景物,才发现景物果然那么奇特。
其实,这时读者的眼神也已经发生变化,李白是专门来改造人们眼神的。
历来真正的大诗人都是这样,说是影响人们的心灵,其实都从改造人们的感觉系统入手。
先教会人们怎么看,怎么听,怎么发现,怎么联想,然后才有深层次的共鸣。
当这种共鸣逝去之后,感觉系统却仍然存在。
这样一个李白,连人们的感觉系统也被他改造了,总会让大家感到亲切吧,其实却不。
他拒绝人们对他的过于亲近,愿意在彼此之间保持一定程度的陌生。
这也是他与一些写实主义诗人不同的地方。
李白给人的陌生感是整体性的。
例如,他永远说不清楚自己的来处和去处,只让人相信,他一定来自谁也不知道的远处,一定会去谁也不知道的前方;他一定会看到谁也无法想象的景物,一定会产生了谁也无法想象的笔墨…… 他也写过“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这样可以让任何人产生亲切感的诗句,但紧接着就产生了一个严峻的问题:既然如此思乡,为什么永远地不回家乡
他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拥有足够的自由,偶尔回乡并不是一件难事。
但是,这位写下“中华第一思乡诗”的诗人执意要把自己放逐在异乡,甚至不让任何一个异乡真正亲切起来,稍有亲密就拔脚远行。
原来,他的生命需要陌生,他的生命属于陌生。
为此,他如不系之舟,天天在追赶陌生,并在追赶中保持惊讶。
但是,诗人毕竟与地理考察者不同,他又要把陌生融入身心,把他乡拥入怀抱。
帮助他完成这种精神转化的第一要素,是酒。
“人分千里外,兴在一杯中”,“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都道出了此间玄机。
帮助他完成这种精神转化的第二要素,那就是诗了。
对于朋友,李白也是生中求熟、熟中求生的。
作为一个永远的野行者,他当然很喜欢交朋友。
在马背上见到迎面而来的路人,一眼看去好像说得上话,他已经握着马鞭拱手行礼了。
如果谈得知心,又谈到了诗,那就成了兄弟,可以吃住不分家了。
他与杜甫结交后甚至到了“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的地步,可见一斑。
然而,与杜甫相比,他算不上一个最专情、最深挚的朋友。
刚刚道别,他又要急急地与奇异的山水相融,并在那些山水间频频地马背拱手,招呼新的好兄弟了。
他老是想寻仙问道,很难把友情作为稳定的目标。
他会要求新结识的朋友陪他一起去拜访一个隐居的道士。
发现道士已经去世,便打听下一个值得拜访对象,倒也并不要求朋友继续陪他。
于是,又一番充满诗意的告别,云水依依,帆影渺渺。
历来总有人对他与杜甫的友情议论纷纷,认为杜甫写过很多怀念他的诗,而他则写得很少。
也有人为此作出解释,认为他的诗失散太多,其中一定包括着很多怀念杜甫的诗。
这是一种善良的愿望,而且也有可能确实是如此。
但是,应该看到,强求他们在友情上的平衡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这毕竟是相当不同的两种人。
虽然不同,却并不影响他们在友情领域的同等高贵。
这就像大鹏和鸿雁相遇,一时间巨翅翻舞,山川共仰。
但在它们分别之后,鸿雁不断地为这次相遇高鸣低吟,而大鹏则已经悠游于南溟北海,无牵无碍。
差异如此之大,但它们都是长空伟翼、九天骄影。
四 李白与杜甫相遇,是在公元七四四年。
那一年,李白四十三岁,杜甫三十二岁,相差十一岁。
很多年前我曾对这个年龄产生疑惑,因为从小读唐诗时一直觉得杜甫比李白年长。
李白英姿勃发,充满天真,无法想象他的年老;而杜甫则温良醇厚,恂恂然一长者也,怎么可能是颠倒的年龄
由此可见,艺术风格所投射的生命基调,会在读者心目中兑换成不同的年龄形象。
这种年龄形象,与实际年龄常常有重大差别。
事实上,李白不仅在实际年龄上比杜甫大十一岁,而且在诗坛辈分上整整先于杜甫一个时代。
那就是,他们将分别代表安史之乱前后两个截然不同的唐朝。
李白的佳作,在安史之乱以前大多已经写出,而杜甫的佳作,则主要产生于安史之乱之后。
这种隔着明显界碑的不同时间身份,使他们两人见面时有一种异样感。
李白当时已名满天下,而杜甫还只是崭露头角。
杜甫早就熟读过李白的很多名诗,此时一见真人,崇敬之情无以言表。
一个取得巨大社会声誉的人往往会有一种别人无法模仿的轻松和洒脱,这种风范落在李白身上更是让他加倍地神采飞扬。
眼前的杜甫恰恰是最能感受这种神采的,因此他一时全然着迷,被李白的诗化人格所裹卷。
李白见到杜甫也是眼睛一亮。
他历来不太懂得识人,经常上当受骗,但那是在官场和市井。
如果要他来识别一个诗人,他却很难看错。
即便完全不认识,只要吟诵几首,交谈几句,便能立即作出判断。
杜甫让他惊叹,因此很快成为好友。
他当然不能预知,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将与他一起成为执掌华夏文明诗歌王国数千年的最高君主而无人能够觊觎;但他已感受到,无法阻挡的天才之风正扑面而来。
他们喝了几通酒就骑上了马,决定一起去打猎。
他们的出发地也就是他们的见面地,在今天河南省开封市东南部,旧地名叫陈留。
到哪儿去打猎呢
向东,再向东,经过现在的杞县、睢县、宁陵、到达商丘,从商丘往北,直到今天的山东地界,当时有一个大泽湿地,这便是我们的两位稀世大诗人纵马打猎的地方。
当时与他们一起打猎的,还有一位著名诗人高适。
高适比李白小三岁,属于同辈。
这位能够写出“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借问梅花何处落,风吹一夜满关山”这种慷慨佳句的诗人,当时正在这一带“混迹渔樵”,“狂歌草泽”。
也就是说,他空怀壮志在社会最底层艰难谋生,无聊晃悠。
我不知道他当时熟悉杜甫的程度,但一听到李白前来,一定兴奋万分。
这是他的土地,沟沟壑壑都了然于心,由他来陪猎,再合适不过。
挤在他们三人身边的,还有一个年轻诗人,不太有名,叫贾至,比杜甫还小六岁,当时才二十六岁。
年龄虽小,他倒是当地真正的主人,因为他在这片大泽湿地北边今天山东单县的地方当着县尉,张罗起来比较方便。
为了他的这次张罗,我还特地读了他的诗集。
写得还算可以,却缺少一股气,尤其和那天在他身旁的大诗人一比,就显得更平庸了。
贾至还带了一些当地人来凑热闹,其中也有几个能写写诗。
于是,一支马队形成了。
在我的想象中,走在最前面的是高适,他带路;接着是李白,他是马队的主角,由贾至陪着;稍稍靠后的是杜甫,他又经常跨前两步
信客 余秋雨
余秋雨,1946年生,浙江余姚人,我国当代著名艺术理论家、文化史学者、散文家。
大学毕业后留校任教多年,曾任上海戏剧学院院长、教授,上海写作学会会长。
辞职后继续从事教学和写作。
主要著作有(1983年,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1978年,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1992年,知识出版社出版)、(1994年5月第1版,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1994年,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1998年,文汇出版社出版)。
1997年被授予“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称号,入载多部世界名人录。
所著散文集获上海市出版一等奖,上海市文学艺术优秀奖,台湾联合报读书人最佳书奖,金石堂最具影响力的书奖。
获海外华文文学最高奖——台湾联合报读书人最佳书奖第一名。
此篇选自。
被选入人教版初二上册语文教科书。
正文: 一 我家邻村,有一个信客,年纪不小了,已经长途跋涉了二三十年。
他读过私塾,年长后外出闯码头,碰了几次壁,穷困潦倒,无以为生,回来做了信客。
他做信客还有一段来由。
本来村里还有一个老信客。
一次,村里一户人家的姑娘要出嫁,姑娘的父亲在上海谋生,托老信客带来两匹红绸。
老信客正好要给远亲送一份礼,就裁下窄窄的一条红绸捆扎礼品,图个好看。
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
这一下着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以前叫他带过东西的各家都在回忆疑点,好像他家的一切都来自克扣。
但他的家,破烂灰黯,值钱的东西一无所有。
老信客申辩不清,满脸凄伤,拿起那把剪红绸的剪刀直扎自己的手。
第二天,他掂着那只伤痕累累的手找到了同村刚从上海落魄回来的年轻人,进门便说:“我名誉糟蹋了,可这乡间不能没有信客。
” 整整两天,老信客细声慢气地告诉他附近四乡有哪些人在外面,乡下各家的门怎么找,城里各人的谋生处该怎么走。
说到几个城市里的路线时十分艰难,不断在纸上画出图样。
这位年轻人连外出谋生的人也大半不认识,老信客说了又说,比了又比,连他们各人的脾气习惯也作了介绍。
把这一切都说完了,老信客又告诉他沿途可住哪几家小旅馆,旅馆里哪个茶房可以信托。
还有各处吃食,哪一个摊子的大饼最厚实,哪一家小店可以光买米饭不买菜。
从头至尾,年轻人都没有答应过接班。
可是听老人讲了这么多,讲得这么细,他也不再回绝。
老人最后的嘱咐是扬了扬这只扎伤了的手,说“信客信客就在一个信字,千万别学我。
” 年轻人想到老人今后的生活,说自己赚了钱要接济他。
老人说:“不。
我去看坟场,能糊口。
我臭了,你挨着我也会把你惹臭。
” 老信客本来就单人一身,从此再也没有回村。
年轻信客上路后,一路上都遇到对老信客的问询。
大半辈子的风尘苦旅,整整一条路都认识他。
流落在外的游子,年年月月都等着他的脚步声。
现在,他正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
刮风下雨时,他会起身,手扶门框站一会,暗暗嘱咐年轻的信客一路小心。
二 年轻的信客也渐渐变老。
他老犯胃病和风湿病,一犯就想到老信客,老人什么都说了,怎么没提起这两宗病
顺便,关照家人抽空带点吃食到坟场去。
他自己也去过几次,老人逼着他讲各个码头的变化和新闻。
历来是坏事多于好事,他们便一起感叹唏嘘。
他们的谈话,若能记录下来,一定是历史学家极感兴趣的中国近代城乡的变迁史料,可惜这儿是山间,就他们两人,刚刚说出就立即飘散,茅屋外只有劲厉的山风。
信客不能常去看老人。
他实在太忙,路上花费的时间太多,一回家就忙着发散信、物,还要接收下次带出的东西。
这一切都要他亲自在场,亲手查点,一去看老人,会叫别人苦等。
只要信客一回村,他家里总是人头济济。
多数都不是来收发信、物的,只是来看个热闹,看看各家的出门人出息如何,带来了什么稀罕物品。
农民的眼光里,有羡慕,有嫉妒;比较得多了,也有轻蔑,有嘲笑。
这些眼神,是中国农村对自己的冒险家们的打分。
这些眼神,是千年故土对城市的探询。
终于有妇女来给信客说悄悄话:“关照他,往后带东西几次并一次,不要鸡零狗碎的”;“你给他说说,那些货色不能在上海存存
我一个女人家,来强盗来贼怎么办”……信客沉稳地点点头,他看得太多,对这一切全能理解。
都市里的升沉荣辱,震颤着长期迟钝的农村神经系统,他是最敏感的神经末梢。
闯荡都市的某个谋生者突然得了一场急病死了,这样的事在那样的年月经常发生。
信客在都市同乡那里听到这个消息,就会匆匆赶去,代表家属乡亲料理后事、收拾遗物。
回到乡间,他就夹上一把黑伞,伞柄朝前,朝死者家里走去。
乡间报死讯的人都以倒夹黑伞为标记,乡人一看就知道,又有一个人客死他乡。
来到死者家里,信客满脸戚容,用一路上想了很久的委婉语气把噩耗通报。
可怜的家属会号啕大哭,会猝然昏厥,他都不能离开,帮着安慰张罗。
更会有一些农妇听了死讯一时性起,咬牙切齿地憎恨城市,憎恨外出,连带也憎恨信客,把他当作了死神冤鬼,大声呵斥,他也只能低眉顺眼、听之忍之,连声诺诺。
下午,他又要把死者遗物送去,这件事情更有危难。
农村妇女会把这堆简陋的遗物当作丈夫生命的代价,几乎没有一个相信只有这点点。
红红的眼圈里射出疑惑的利剑,信客浑身不自在,真像做错了什么事一般。
他只好柔声地汇报在上海处置后事的情况,农村妇女完全不知道上海社会,提出的诘问每每使他无从回答。
直到他流了几身汗,赔了许多罪,才满脸晦气地走出死者的家。
他能不干这档子事吗
不能。
说什么我也是同乡,能不尽一点乡情乡谊
老信客说过,这乡间不能没有信客。
做信客的,就得挑着一副生死祸福的重担,来回奔忙。
四乡的外出谋生者,都把自己的血汗和眼泪,堆在他的肩上。
三 信客识文断字,还要经常代读、代写书信。
没有要紧事带个口信就是了,要写信总是有了不祥的事。
妇女们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在信客家里诉说,信客铺纸磨墨,琢磨着句子。
他总是把无穷的幽怨和紧迫的告急调理成文绉绉的语句,郑重地装进信封,然后,把一颗颗破碎和焦灼的心亲自带向远方。
一次,他带着一封满纸幽怨的信走进了都市的一间房子,看见发了财的收信人已与另一个女人同居。
他进退两度,犹豫再三,看要不要把那封书信拿出来。
发了财的同乡知道他一来就会坏事,故意装作不认识,厉声质问他是什么人。
这一下把他惹火了,立即举信大叫:“这是你老婆的信
” 信是那位时髦女郎拆看的,看罢便大哭大嚷。
那位同乡下不了台,硬说他是私闯民宅的小愉,拿出一封假信来只是脱身伎俩。
为了平息那个女人的哭闹,同乡狠狠打了他两个耳光,并把他扭送到了巡捕房。
他向警官解释了自己的身份,还拿出其他许多同乡的地址作为证明。
传唤来的同乡集资把他保了出来,问他事由,他只说自己一时糊涂,走错了人家。
他不想让颠沛在外的同乡蒙受阴影。
这次回到家,他当即到老信客的坟头烧了香,这位老人已死去多年。
他跪在坟头请老人原谅:从此不再做信客。
他说:“这条路越来越凶险,我已经撑持不了。
” 他向乡亲们推说自己腿脚有病,不能再出远门。
有人在外的家属一时陷入恐慌,四处物色新信客,怎么也找不到。
只有这时,人们才想起他的全部好处,常常给失去了生活来源的他端来几碗食物点心,再请他费心想想通信的办法。
也算这些乡村劫数未尽,那位在都市里打了信客耳光的同乡突然发了善心。
此公后来更发了一笔大财,那位时髦女郎读信后已立即离他而去,他又在其他同乡处得知信客没有说他任何坏话,还听说从此信客已赋闲在家,如此种种,使他深受感动。
他回乡来了一次,先到县城邮局塞钱说项,请他们在此乡小南货店里附设一个代办处,并提议由信客承担此事。
办妥了这一切,他回到家里慰问邻里,还亲自到信客家里悄悄道歉,请他接受代办邮政的事务。
信客对他非常恭敬,请他不必把过去了的事情记在心上。
至于代办邮政,小南货店有人可干,自己身体不济,恕难从命。
同乡送给他的钱,他也没拿,只把一些礼物收下。
此后,小南货店门口挂出了一只绿色的邮箱,也办包裹邮寄,这些乡村又与城市接通了血脉。
信客开始以代写书信为生,央他写信的实在不少,他的生活在乡村中属于中等。
四 两年后,几家私塾合并成一个小学,采用新式教材。
正缺一位地理教师,大家都想到了信客。
信客教地理绘声绘色,效果奇佳。
他本来识字不多,但几十年游历各处,又代写了无数封书信,实际文化程度在几位教师中显得拔尖,教起国文来也从容不迫。
他眼界开阔,对各种新知识都能容纳。
更难能可贵的是,他深察世故人情,很能体谅人,很快成了这所小学的主心骨。
不久,他担任了小学校长。
在他当校长期间,这所小学的教学质量,在全县属于上乘。
毕业生考上城市中学的比例,也很高。
他死时,前来吊唁的人非常多,有不少还是从外地特地赶来的。
根据他的遗愿,他的墓就筑在老信客的墓旁。
此时的乡人已大多不知老信客是何人,与这位校长有什么关系。
为了看着顺心,也把那个不成样子的坟修了一修。
课文分析 1.社会有某种需要,就有某种职业。
作者故乡浙江余姚,离上海比较近,20世纪初就有不少人去上海谋生,当时邮政业务尚未普及到乡村,城乡之间通讯需要专人担当,于是有了信客这种特殊职业。
“这乡间不能没有信客”,老信客自感“名誉糟蹋了”,干不下去了,找到年轻人,年轻人最终不好回绝,当了第二代信客。
信客终年跋涉,非常劳苦。
到了一地,又非常繁忙,既要散发信、物,又要接收下次带出的信、物。
还有额外工作,要经常代读、代写书信。
有时还要充当代理人,某个谋生者死了,得尽同乡情谊,匆匆赶去,代表家属料理后事,收拾遗物。
回到乡间,又要通报噩耗,帮着安慰张罗,交送遗物,汇报处置后事的情况。
“信客”挑着一副生死祸福的重担,来回奔忙。
四乡的外出谋生者,都把自己的血汗和眼泪,堆在信客身上。
信客收入微薄,生活贫穷。
老信客干了一辈子,家里破烂灰暗,值钱的东西一无所有。
沿途投宿,拣便宜的小旅馆住,吃饭尽找那种“可以光买米饭不买菜”的小店。
终年奔波,胃病和风湿病成了职业病。
信客最痛苦的是蒙受怀疑、欺凌、憎恨。
老信客仅仅裁下窄窄的一条红绸,被人糟蹋了一生名誉,再也做不起人。
信客通报噩耗,有的农妇竟把他当作死神冤鬼,大声呵斥。
送交遗物,还被人怀疑贪占。
那个发了财拈花惹草的同乡竟诬称信客为小偷,扭送巡捕房。
信客这条路布满凶险,叫人撑持不了。
但是,社会总体总是有良心的,奉献者终究会赢得敬爱和怀念。
信客终于不再坚持下去了,人们想起他的好处,常送去关怀和温暖,就是那位发财的同乡后来也向他道歉,并请他接受代办本乡邮政的事务。
人们推举信客当老师,信客工作出色,还当了小学校长。
他死时,人们纷纷赶来吊唁。
2.特殊的职业造就特殊的品格和素质。
信客任劳任怨。
他理解在外谋生者,也理解在家的家属,理解他们的需要与感情。
事情不分份内份外,只要有求于他,再辛苦也在所不辞,有时候还得忍受无端的猜疑与羞辱。
信客诚信无私。
他铭记老信客的嘱告:“信客信客就在一个信字。
”诚信是这个职业的生命。
诚信以不贪为前提,他洁身自好,从不雁过拔毛,他洁白无瑕,也不怕别人怀疑。
信客待人宽容。
他在发财的同乡那里遭遇了凶险,他不想让在外的同乡蒙受阴影,回乡后也没有挑事,不说任何坏话,他保护了一个家庭。
信客的阅历又让他增长才干。
他年轻时屡屡碰壁,穷愁潦倒,长时间当信客,文化程度提高了,眼界开阔了,阅历丰富了,他当教师是好样的教师,当校长是好样的校长,他赢得了社会普遍的赞誉。
读后感 万事诚为先—读后感 这几天读余秋雨老师的散文集《文化苦旅》,感受颇多,读了很多篇文章,感受最深的是他那那篇反映诚信的,我们上次学生做作文也是写了反映诚信的话题作文,所以想把自己的一点粗浅的看法谈一下. 写的是早年在乡间的事,那时候通信手段很落后,对外的通信往来主要依靠一种特殊职业的人:信客。
没有信客,好多乡人就不会出远门了。
在很长的时期中,信客沉重的脚步,是乡村和城市的纽带。
我要说的是这里的一个老信客,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他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
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
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以前叫他带过东西的各家都在回忆疑点,好像他家的一切都来自克扣。
但他的家,破烂灰黯,值钱的东西一无所有.小小的一件事毁了老信客一生的名誉,老信客声辩不清,满脸凄伤,拿起那把剪红绸的剪刀直扎自己的手。
这就是不讲诚信的结果,哪怕只有仅仅的一次,这就是我要说的,在这个世界上,你要想顶天立地的站在这个世界上,请记住一句话:万事诚为先! 课后词语意思 唏嘘:哭泣后不由自主地急促呼吸,抽答。
现在意思有所扩展,有感叹、感慨、议论、怀疑、不以为然等意思。
嫉妒:一种极想排除或破坏别人的优越地位的心理倾向 猝然:突然地,出乎意料 昏厥:一种突发性、短暂性、一过性的意识丧失而昏倒 文绉绉:说话不口语化,有文学教养,有涵养 焦灼:焦躁忧虑 伎俩:手段;花招,技艺;本领 诘问:追问;责问 吊唁:亲友闻报皆来吊唁,并赠以赙仪,赙仪有红绸面、白布里、内衬薄棉的重被;或香烛、锡箔、纸钱等 课后练习 一、熟读课文,思考下列问题,然后用几句话概括信客的为人。
1.作者在写信客之前,为什么先写一个老信客
2.作者重点写了信客什么事迹
为什么重点写
3.信客为什么留下遗愿,死后要与老信客葬在一起
本题从人物研究的角度整体把握课文内容。
概括信客的为人:任劳任怨,恪尽职守,诚信无私,洁身自好,待人宽容,善良厚道。
1.先写老信客,实际上说明了信客这一职业的两个特点:一是路途艰苦;二是强调职业道德——“就在一个信字”,而且这个“信”字要做到一丝不苟的地步。
老信客既以自己的丰富经历,给年轻信客以具体切实的指点,他的惨痛的教训,又时时警醒着年轻信客。
这些,都促使年轻信客迅速成为可以信赖的信客。
2.重点写了两个事迹,一是概括写遇到谋生者客死他乡,信客充当代理人的事迹,二是具体写一次遭人诬陷。
这些都说明信客职务的凶险和信客仁义热心、任劳任怨、宽厚待人、善良厚道的品性。
3.因为信客理解老信客,同情他,敬重他,感激他。
二、的语言朴素平实,的语言十分口语化,与这两篇文章相比,本文语言有什么特点
第一个特点,质朴而典雅。
学者散文的风格比较典雅,本文写信客,题材的特点又决定语言特点,质朴的人物要用质朴的语言来描述。
如“他读过私塾,年长后外出闯码头,碰了几次壁,穷愁潦倒,无以为生,回来做了信客”一句,就兼有质朴与典雅的特点。
文中典雅的词语随处可见,如“破烂灰黯”“风尘苦旅”“感叹唏嘘”“劲厉的山风”“满脸戚容”“猝然昏厥”“无穷的幽怨和紧迫的告急”“破碎和焦灼的心”“满纸幽怨”“此公”“赋闲在家”“身体不济,恕难从命”“绘声绘色,效果奇佳”“深察世故人情”“属于上乘”等等。
第二个特点,警辟而又畅达。
这特别表现在比喻句上:“这些眼神,是中国农村对自己的冒险家们的打分。
这些眼神,是千年故土对城市的探询。
”“都市里的升沉荣辱,震颤着长期迟钝的农村神经系统,他是最敏感的神经末梢。
”“红红的眼圈里射出疑惑的利剑。
”“做信客的,就得挑着一副生死祸福的重担,来回奔忙。
四乡的外出谋生者,都把自己的血汗和眼泪,堆在他的肩上。
” 三、试写一段话,作为信客墓碑上的文字。
本题实际上是要概述信客生平事迹和品质,对碑文体例则不作要求。
本题如此设计,风尘苦旅,奔波于家乡与上海之间,艰辛倍尝,传递两地亲人信物。
为人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恪尽职守,诚信无私,宽容厚道。
执教小学,为人师表,工作出色,桃李芬芳。
四乡敬重,众口传颂,立此墓碑,永志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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