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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鸵鸟读后感

时间:2015-11-28 18:42

求好看的都市言情小说,结局一定要好

本人心里很脆弱。

另外要文笔好点的,不要语言太白痴的。

万分感谢

<<燕 归 来 熙<<与 大 神 的日子<<玛 丽 在 隔 壁<<神 也 不 能 阻 挡 作 者 ;校 长 恨 霸 王 太 多 .讲 网 游 的 很 爆 笑 很 腹 黑 ,很 有 技 术 含 量<< 微 微 一 笑 很 倾 城 <<何 以 笙 箫 默<<杉 杉 来 吃<<小 白 与 精 英 作 者 顾 漫 ,很 暖 很 温 馨 ,搞 笑 和 泪 水 齐 飞 先 这 么 多 吧, 这 你 能 看 完,就 要 一 阵子 了 ,真 的 真 的 很 好,由 衷 推 荐, 希 望好的 小 说 大 家 一 起 看 .还 有<< 九 岁 小 妖 后<<三 生 三 世 十 里 桃 花<< 一 品 酒 娘<<落 花 时 节 又 逢 君<<谁 是 谁 的 白 月 光<<千 金 散 尽 还 复 来<<岁 月 是 朵 两 生 花<<九 州 ·华 胥 引<<后 来 我 们 都 哭 了<<忽 而 今 夏<<沙 哈 拉 的 故 事这 些 都 是 十 分 耐 看 且 文 笔 很 好 的 小 说 哦 .希 望 你 能 喜 欢

画展上,大个子老鼠,小个子猫的画挂在一起,标上了共同的题目是什么

近,我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故事书,叫《外星鸟雷吉》,这本书讲的是鸵鸟山地在森林里走着走着,把头伸进灌木丛里吃果子,突然,灌木丛里跳出一只名叫平凡的鼹鼠,它们互相问候,成了朋友。

之后,山地在一个神秘的地方拾到了一个蛋,老爱和它过不去的鸵鸟风味孵出了蛋,蛋里面跳出了一只奇怪的鸟。

这只鸟就是故事里的主人公――雷吉。

雷吉是个很难养的家伙,他只吃天湖边生长的蓝色浆果,把鸵鸟山地和风味叫做爸爸妈妈,他还有两个来自外星、暗中保护他的人物――甲虫闪电和蜘蛛丝路。

他们一家人生活在雷屏山下,日子过得很幸福。

可是后来,谁也不知道,雷屏山是一座活火山,它喷发了,正在十分危急的关头,一只勇敢的巨鸦用身体挡住了岩浆,保护了所有人,自己却牺牲了。

经过这些事后,雷吉也长大了,原来,雷吉不是一只普通的鸟,他是外星灵鸟的后代,最终,他回到了自已的族群中去了。

读完这本书,雷吉一家深深感动了我,本来山地和风味跟雷吉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是他们还是把雷吉带到了这个世界。

雷吉出生以后,非常挑食,每种食物只吃一次就再也不碰了,鸵鸟山地和风味就竭尽全力找来各种食物,想让雷吉长得更快些,还去求助鼹鼠平凡。

发现雷吉只吃蓝色浆果,就尽量的满足他,可以说,山地和风味为雷吉付出了全部的爱。

爸爸妈妈对我也是如此,他们也是想尽办法让我每天都过得很快活,有什么好东西也会先想着我,还教我做人的道理,我也象雷吉一样爱自己的爸爸妈妈。

这个故事很好看,我一口气就看完了,着迷地连吃零食和睡午觉也顾不上了。

如果你还想知道雷吉一家和他们的朋友后来怎么样了,还有什么奇妙的事发生吗

就赶快打开书本读一读吧

再见野骆驼的读后感1000字

读书笔记 这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一篇长篇小说。

小说以美国密西西比河上的圣比得堡镇为背景,描写少年汤姆`索亚和他的顽皮少年哈克贝利`费恩及汤姆的女友贝基`撒切尔的冒险故事,本书被认为是当时美国社会生活的一个缩影.主人公汤姆聪明又淘气,不屑与平庸的生活,富有冒险精神,用不断的逃学和恶作剧来对枯燥的学校教育循规蹈矩的大人们表示反抗,汤姆虽然调皮,但在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在危机降临的时候,汤姆和他的顽皮小伙伴们却都能挺身而出,显示出他们思想善良的一面。

小说的主人公汤姆虽然还只是一个顽皮的捣蛋鬼少年,但是其身上却有着我们可以借鉴学习的优秀品德。

他正直,诚实,遇到困难镇定自若,冷静分析,并用于尝试解决问题。

汤姆`索亚的经历告诉我们,只要有理想,有快乐,美梦便会成真。

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地发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梦读了,这本书幽默夸张、生动有趣的故事,让我百看不厌,回味无穷呀。

是有许多小故事合编而成的。

作者讲述了一个个惊险有趣的故事。

看、他有许多超人的本领,比如可以接住飞来的炮弹。

在鱼肚里跳舞。

还有,主人公去火山探险时,为了把火山的内部构造了解清楚,不惜生命为代价,纵身跳入火山之中。

离奇的是,受伤的主人公,遇到了独眼的火神,为他疗伤,并请他做客。

主人公勇敢、大胆、超前的想象力,更加深深的吸引着我。

怎么样

是不是很有意思,这本是18世纪的文学作品,书中的主人公---明希豪森,一个英俊潇洒的小伙子。

他太爱吹牛了。

所以大家亲切的叫他“吹牛大王”其实他聪明、勇敢、甚至有些调皮,他经常编些夸张、令人不可思议、又美妙的幻想故事给大家听。

他还是个故事家呢

“是受到人民口头创作影响最大的一本文学作品”。

这是高尔基对这本书的评价。

有了这句话,我更就喜欢这本书了。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文章的题目是这一篇文章让我泪如雨下。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一位自己丈夫因车祸死去的夫人,法庭还判了他的丈夫为加害者,夫人只好卖出房子和土地来抵债,最后,他们家里的唯一一个柱子倒塌了,现在,这位母亲带着她的两个儿子到处奔波,最后经过一个朋友的容许,在一间小小的房子(只能容下三个榻榻米和一些锅灶)里生活,自己早上工作到晚上,所有家务都落在了大儿子一个人的肩上,有一天,他的母亲觉得要到她丈夫的地方去的话,就轻松了,母亲却买了一盒安眠药想带着自己的两个孩子一起走。

可是自己看到大儿子给他的一封信之后,她才知道自己的两个儿子是多么的需要她,许多年过后,他的两个儿子都有了出息。

这篇文章的后面一部分让我感动,两个儿子能在失去父亲又在生活的艰难之下能有了自己的工作,我听别人说过一句话,家里如果没有母亲的话,就不成一个家。

我们现在有这么好的条件,所以我们不能让自己做一个,无用的人。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自己不能辜负自己母亲和父亲的关照。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题目叫。

讲的是抗日战争时期一个真实的故事。

读完后,我的心里特别难过,也特别感动,对故事中的主人公充满了崇敬。

故事写了抗日时期,21岁的陈若克挺着大肚子在与八路军撤退的过程中,行动越来越缓慢,与队伍失去了联系,孩子出生的哭声引来了日军,日军开始审问她,用尽了恶毒的办法,陈若克都没有屈服,后来日军又说服她给孩子喂牛奶,想办法让她投降,可陈若克艰难地伸出自己流血的手,她说:“孩子,你来到世上,没有喝过妈妈一口奶,现在就要和妈妈一起离开这个世界,你就吸一口妈妈的血吧

”她宁可让孩子喝自己的血也不向日本人低头。

后来,日军残忍地杀害了母子俩。

我为有陈若克这样的八路军感到自豪,她是一位伟大的母亲,是一个光荣的八路军战士,虽然她年纪轻轻就被害了,但是她永远活在我的心里。

书上说,她为平凡的世界留下不朽杨红樱阿姨写的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包括我自己在内。

寒假里,我一直待在二姐家很无聊,这时我发现二姐书桌的抽屉里有一本,便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自从看了这本后,我改变了对人的看法。

以前,我觉得,一个人拥有一个美丽的外表很重要,一个人的样貌决定了以个人的未来。

可是,我错了。

自从看了这本书,我懂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

安琪儿和马小跳是邻居,安琪儿很喜欢和马小跳一起回家,可是,马小跳讨厌她,因为她那张并不好看的脸。

他们班的同学都不喜欢她。

可是,马小跳的“宝贝妈妈”却不那么认为。

她喜欢安琪儿,她说“安琪儿”是一个小天使的名字,而在她看来,安琪儿虽然丑,但是,她就像一个爱、善良、纯洁的小天使一样…… 其实,一个人的外表究竟是美还是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内心。

就像安琪儿,她没有路曼曼聪明,也没有夏林果漂亮。

可是,她却有着一颗善良的心。

她是那么善良、天真、单纯。

有的人,有着一张美丽的脸,但是,他的心里却满是污点…… 其实,丑也是一种美,不要因为丑而感到自卑。

其实,美不一定美,不要因为那人有着一张漂亮的脸而觉得他的内心也像他的外表一样美丽…读有感 读了中的诸葛亮草船借箭一节,深有感触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因为周瑜很妒忌诸葛亮的才华,所以周瑜要诸葛亮在三天时间内造好十万支箭.诸葛亮向鲁肃借了船和要布置好船上的工具,并且还不能告诉都督听,这些鲁肃都答应了.在头一,两天诸葛亮没有动静,第三天四更的时候,他叫上鲁肃一并去取箭.船开到靠近曹军水寨时,军事们擂鼓呐喊,因为那时雾大,所以曹操没敢派兵出来,只叫弓弩手朝他们射箭.天差不多亮了,军士们驾着五,六千支的船开走了.周瑜交给诸葛亮的任务也完成了. 读完这篇文章我最欣赏诸葛亮,因为他又聪明,又懂地理,还懂天气,也懂人心.好象什么事情都难不到他.相反我最不喜欢周瑜,因为他的妒忌心太强了,觉得好象是没有人能比得上自己,目中无人.他还很看不起人,还真象狗眼看人低呀! 我觉得诸葛亮不但聪明而且还会顾全大局,他明知道周瑜是有计有谋,可是他一样照着周瑜的吩咐去做,为他赶造十万支箭,不会当场揭穿周瑜的计谋. 我想我应该学习诸葛亮的那种顾全大局的精神,不应该学周瑜的那种阴险奸诈的手段去陷害他人.我的收获是我们要从诸葛亮的身上吸取有益的东西,成为一个高尚的人。

鸵鸟的智慧讲了一件什么事 简要的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每次看人骑鸵鸟的镜头都是相当短暂急促的。

骑鸵鸟是一次很刺激的十几秒钟的经历,不过这是我的头一次也将是最后一次。

  鸵鸟不喜欢被人骑,它是一种相貌优雅却能以60公里时速不断地狂奔3小时都毫无倦怠的巨型危险鸟类。

然而人们为了感受骑在大鸟身上的乐趣?还是想出了办法让鸵鸟就犯。

饲养员用小袋子套住鸵鸟的整个头部,这时头戴高帽的鸵鸟伸着将近1米长脖子的样子有点可  笑,因为失去了视觉束手无策而安定下来,人就可以趁机暂时坐在鸵鸟的身上。

  南非的鸵鸟在古代由西北非引进养殖,是世界上最大的鸟类,对维护自己的区域和领地特别敏锐。

鸵鸟一般能活到60岁,在成年之前鸵鸟能发声,但在成年以后他们就失去了语言能力而靠肢体说话。

只有在可疑物闯入自己的领地时,它的咽喉才会发出一种呼气的怪声,用来表示他们的不满并警告来者立即离开。

雌鸵鸟很温和,但在产卵和孵化时节格外敏感。

因此千万不能在鸵鸟孵化期接近鸟窝。

  鸵鸟的前爪强壮而锋利,必要时能把狮子杀死。

撞到鸵鸟发怒,不要妄想逃跑,只有两手抱头趴在地上或许可以逃生,如果你恰巧是个光头,没准雌鸵会本能地坐下来孵蛋,那时你就要有百倍的耐心了。

  鸵鸟妈妈产卵的过程很有趣,每次只会生下数目不等的鸟蛋,一旦鸟蛋填满孵化窝就不再产子。

但是如果有人偷走了窝里的鸟蛋,雌鸵就会再生下蛋来填充空缺。

小鸵鸟在蛋壳里经过孵化期成熟自己啄开蛋壳来到世界,它们生下来就会走路也会模仿大鸟找到草根和嫩芽充饥。

  在人类社会对婚姻制度发起争论和挑战的今天,鸵鸟的世界还本能地延续着一夫一妻制,雄鸵和雌鸵忠诚地守着惟一的伴侣白头偕老并共同照顾脆弱的新生儿。

  近两个世纪以来,农场主为了增加利润已经介入到鸵鸟的家庭生活。

为了降低小鸵鸟的死亡率,农场把刚出生的小鸵鸟从父母身边带走集中照顾,另外农场主把一只雄鸵鸟和两只雌鸵鸟人为地圈在一起以加大繁殖数量。

而位于东开普省乔治附近的鸵鸟农场里的杰克和苏珊却不妥协,它们拒绝主人的安排坚持不愿有第三者介入它们的两人世界。

当我来到这个农场的时候,看见它们与其同类分开而单独地厮守在一起。

  是这个吗

  主要讲了鸵鸟的习性和人们对它们的态度

我的野生动物朋友读后感(少一点)急用

《我的野生动物朋友》读后感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我的野生动物朋友》。

书里写了一个叫蒂皮的法国女孩在非洲与野生动物之间的故事。

小蒂皮把大象当做哥哥,和狒狒做朋友,与鸵鸟共舞,连危险的豹子她也尝试着跟它接触.她用眼睛去和动物交流,她还会和动物说话.她体会到:绝不要害怕,但永远要小心.”动物世界复杂的很“她认为”害怕没有出息动物从来就不凶恶,但好斗要去尊重它,爱护它,理解它,就能从动物那得到回报。

她不想让人类屠杀野生动物,她还知道动物来自好的一边。

这个很爱笑,喜欢风吹着头发的小女孩,天真大胆,喜欢冒险,从个个方面都能感觉到,她的身体上有一种野性.她受不了别人替她拿主意.同时她爱父母,爱野生动物朋友,爱非洲这神奇的地方.她曾经说:“回到法国,我曾经尝试过跟麻雀,狗,鸽子,猫说话,但行不通,我想,那是因为非洲才是我的故乡。

她还和当地的布须人。

土著人成为了朋友.否则,她的父母也不会拍下这么多感人的照片了。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我们应该象蒂皮那样爱护动物,不杀害野生动物。

让我们一起去保护环境,爱护我们可爱的地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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