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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凯撒读后感

时间:2016-07-12 09:22

《英雄凯撒》读后感

陈,分给我算了。

凯撒大帝读后感

在这个炎热的暑假,我读了许许多多的书,其中,最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莎士比亚写的《凯撒大帝》这本书了。

  这本书的题目是“凯撒大帝”,其实在这本书里,最活跃的人物不是凯撒这位英雄,而是刺杀凯撒的勃鲁托斯。

勃鲁托斯为人光明正大,深得凯撒的信任。

他是听信了野心家凯歇斯之言,参与了他们的阴谋,在三月十五日这天刺杀了凯撒。

后来又被凯撒的武将安东尼所追杀,最后败在了安东尼的手上。

  这本书里面每一个人物都写得很生动,栩栩如生。

让我感触最深的,还是莫过于主角勃鲁托斯了。

我特别欣赏他的正义。

他至始至终想的都是罗马市民的生活。

可是凯歇斯正是抓住了这一点,利用他所谓的“正义”说动了勃鲁托斯。

我觉得如果勃鲁托斯在仔细的想一想,观察观察,其实是完全可以不被凯歇斯的花言巧语所盅惑的。

  路歇斯是勃鲁托斯的忠实侍童,他为了主人不惜生命,即使在战场,也不肯离开勃鲁托斯一步,还常常弹奏竖琴,以娱乐主人。

这一点让我也很感动,在勃鲁托斯的妻子鲍西亚吞火死后,为勃鲁托斯送信报消息,途中经过埃及的时候被扣留。

在埃及女王以路歇斯的性命相逼,让他杀掉勃鲁托斯。

路歇斯为了主人,还是没有答应女王。

从这一点,我看出了路歇斯对主人的“忠”。

我觉得做人就应该做像路歇斯这样的人。

  凯歇斯是这次刺杀事件的最大的主谋,他为了推翻凯撒,利用勃鲁托斯的“正义之心”,让勃鲁托斯成为了这次暗杀事件的主力军。

  看了这本书,就像看了一部精彩的电影,书中的文字在我的脑海里构成了一幅幅生动的画面,就连睡觉的时候也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麦克阿瑟美国的凯撒大帝读后感500字

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

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龙族 读完《龙族》之后,我突然发现我也有一种孤寂的感觉了。

——孤寂 孤独与寂寞。

在《龙族》最后一章中,那个肯德基先生指着自己的心脏,说:“我们每一个人可能都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

”这样的死小孩。

怎么样的? 孤独又执著,倔强得不肯认输。

其实每次读完龙族,都会有一种鼻子酸涩的感觉,无论读了多少遍。

仿佛自己心中的孤独被这本像放大镜一般的书,放大了无数倍。

你体会得到书中任务的孤独,因为你也孤独。

龙族,写的是一些人的孤独。

他们在孤独中拉风着,执著着,倔强着,却没有人看见,死之后也没有陌生人人为他们惋惜,他们明明是在拯救世界埃就像是一朵开在悬崖上的花,拼命地生长,开出最美丽的花瓣,在风中摇曳的身姿,如同伊人在水中央跳舞。

却没有人欣赏。

默默地开在悬崖边上,只有孤独的风看着它。

看它含苞,看她绽放,直至凋零…… 路明非从小衰到大,他的十八岁的人生,详细诠释了什么叫做“没有最衰只有更衰”。

一直寄住在婶婶家,父母很久都没有来看过他,时间长了,连父母的样子也忘了。

婶婶从小就让他干这干那,虽然没有哈利波特那样悲催,打骂兼备,可他也算是一条狗。

他干什么都是错的。

最后他终于明白,因为婶婶并不爱他。

因为不爱,所以做什么都是错的。

他喜欢爬到天台,把两只脚悬空,看着脚下灯火通明的城市,风吹过来,只有他一个人。

背影孤独得黯然销魂。

毕业聚会上,在即将告白的时候却被别人当成了告白工具,成为了那个小写的“i”,没有“love”,也没有“you”。

他慢慢的蹲下,成为了最小最小的“i”,眼泪在眼眶中打着圈,可却没有落下。

可是没有人知道这个小小的“i”的作用。

没有“i”,有哪来的“love you”呢?在这个时候,门被用力地打开了,阳光照射进来,照射在那个小小的“i”上。

那一种感觉,就像是暴风雨过后,阳光就像是子弹一样,不停地对着乌云一梭子一梭子的拼命的开着,打着,噼里啪啦的,直到把乌云打得千疮百孔,撕裂了那一层厚厚的黑暗。

重见天日。

天使走进来,目光如炬。

那一天,是他第一次拽了一把,很拽很拽。

哪怕是在别人的帮助下。

卡塞尔学院,以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为著的学院,一脚踢开了无数的精英,却把那个别人都看不起的,贱狗一般的他给哭着求着了进去。

路明非以为他终于可以拽了。

史无前例S级学生。

可进去了之后,他更加挫败。

卡塞尔学院的确是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可他却忘了,里面还有一群精英帮凶,个个牛逼到了极点。

他的确是史无前例的,因为他功课差得也是史无前例。

在他该显露时,他没有显露,站在一旁,怂得说着烂话。

他以为很好笑,可是没有人笑,他就在那沉默的环境中干笑了几句,最后不笑了。

可他牛逼的时候,却没有看见。

青铜计划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龙王诺顿,却没有人看见,反而让恺撒抢去了头功。

尼伯龙根里,楚子航昏迷,也是他背起七宗罪,一刀一刀地杀死了龙王,说出了那一句“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

巨牛逼,巨拉风埃从来没有人这么拉风牛逼过。

哪怕是有钱到爆,冬天取暖可以拿来烧钱烧整一个冬天的恺撒,或者是苦行僧一般,一抓起村雨就成一杀胚的楚子航,他们都没有。

可还是没有看见。

因为没有看见,所以明明很拉风,明明事后想起来都觉得很骄傲,但还是被人看成一条废柴,可有可无,一上战场一定第一个成为炮灰。

有时候觉得,路明非甘心么?明明很厉害,明明很牛逼很拉风,却被别人看成一个傻子。

一定是不甘心的吧。

“路明非,你没有感觉到绝望,是因为有人不敢让你绝望,总是施舍似的一点点给你些希望。

一旦你绝望了,就会完完全全变成另外一副摸样。

”他侃侃而谈,坚定有力,像个出色的演说家,“可是总有一天你还是会绝望的,因为你一无所有。

你是个废物,是多余的,没有人真的需要你。

你是个笑话,你自始至终从来都没有摆脱过‘血之哀’,偏偏你无法觉察到。

你不感到孤独,哈哈哈哈哈,”他突然狂笑起来,转过身,指着路明非的鼻子,“真有趣,没有听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了!” “他们给你的爱,就像是从饭碗里拨出来施舍给你的米粒。

”他的声音嘶哑冷酷。

——《龙族1-火之晨曦》 楚子航的孤独来源于那一个雨夜。

也就是那一个雨夜,在他世界观被颠覆的同时,也涉足了那个奇特的世界。

他不喜欢雨,可是却总被人认为他喜欢雨,因为他总喜欢站在雨里,脸没有丝毫的表情,却眺望着远方,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雨声响着,似乎有熟悉的曲调在雨幕中飘荡着。

别人或许以为他耍帅,他在扮酷,他喜欢下雨,他认为这样很诗情画意……可他也只是想等到那一个男人而已。

那个是他“爸爸”的男人。

真的是爸爸。

在那个雨夜里,他失去了那个男人,没有人记得他,连妈妈也没有。

只有他记住了他,让他不至于被世界遗忘。

他的心里,永远有一条永远都走不完的高速路,高速路上,有着一辆千疮百孔的迈巴-赫。

他是狮心会会长,执行部的高级执行员,执行过十二次任务没有一次失败。

他的确很牛逼。

楚子航和路明非同一间学校。

他们并不认识对方,只是知道对方而已。

路明非因为楚子航低调的牛逼,楚子航因为路明非史无前例的衰。

在中学里,楚子航对于路明非的印象是最深的。

因为他也感受到了路明非的孤独吧?那种孤独,再怎么伪装,那也只是一种伪装,剥开重重伪装,露出来的,是黑色的脆弱的孤独。

身为一个面瘫,一个杀胚,他似乎从来都没有过爱恋。

可他却喜欢上了那个叫做夏弥的女孩。

——尽管最后知道,她就是他们所要杀的那条龙。

那条名叫“耶梦加得”的龙。

长手长脚的天使在罢工了的地铁站为挤过栏杆为他们接可乐。

天使在过山车上欢呼,强烈的风吹起她的头发,头发在风中如灵蛇般蜿蜒飞舞。

爆炸中,天使驾御着风朝他飞来,头发依旧是飞舞,裙摆就像是一朵花般盛开着。

他睁开眼睛,便看见了天使俯身看着他,就像在亲吻他的脸庞。

天使在他昏睡的时候守在他的身旁,在罗嗦中悄然睡去,阳光照在她洁净的面孔上,盛开出大-片大-片的白色花朵。

天使在他住院的时候照顾他,端着一碗银耳莲子羹。

天使大大咧咧的,和路明非一样喜欢说着烂话。

地铁站里,天使趴在他的背上,场面温馨而安心。

就在这个时候,她走到了楚子航的心里去了吧。

到了最后,天使变成了强大的龙王,黄金瞳对视着他的黄金瞳,默默地说了声“再见”。

随后轰然倒地,鲜血在她背后凝成了真正的翅膀。

或许楚子航并没有感觉到自己喜欢的是夏弥,或许他在夏弥的房间内停留,看着日落时知道了,当他知道时,已太晚。

但那份爱却是如此清晰的存在着。

因为存在着,所以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忘记。

没有言说的爱,就像是一种字,字字珠玑,被一把雕刻刀狠狠的刻进了骨髓中去。

是那样的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中化为灰烬,却在记忆中拔节生根。

“你们根本不了解龙类,龙和人一样,最开始只是降临这个世界的孩子。

”又想起她的声音了。

其实这句话真是愤懑孤独啊,可是她那么冷冰冰地说出来,满是嘲讽,绝不示弱。

她是个从不示弱的女孩…即使那么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也从未偏离自己的方向,即便对着空无一人的物资,也会大声说,“我回来了!”应该是这样的吧?他觉得有点累了,很想睡一觉,于是合衣躺下,双手静静地搭在胸前。

他用了半个小时作完了功课,回忆了那些不愿遗忘的事,现在这些事又多了几件。

然后他缓缓地合上眼睛,此刻夕阳收走了最后的余晖,夜色如幕布把他覆盖。

他清楚地知道这一次醒来,将不会看见阳光里天使低头,似乎要亲吻他的嘴唇。

——《龙族2-悼亡者之瞳》说真的,读完这些人,我仿佛也感受到了那种孤独。

不被理解,只是默默地看着夜晚的风,一个人在自己的世界里想自己干的事情。

我喜欢把房门关上。

因为把房门关上了,整个世界就只有我一个人,只有我一个人在默默地坐着,干着想干的事情。

外面那嘈杂、残酷、肮脏的世界,与我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我的心里也会有一个死小孩。

她写着她最爱的同人,画着她最爱的漫画,她或许成绩不好,可她却在为某一些东西执著。

她会倔强地记住很多东西,她会在没有人的时候自己与自己说话,她会打字飞快,她会收集许许多多的东西,她会在雨中行走,她会在黑夜里独自一人听着歌,她会倔强地不哭……无论是多么成熟的人,在他们心里,依旧会有这么一个死小孩,他孤独无助不被理解,可他却被套上了一件件的伪装。

古龙说过:“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

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欢呼声中,你默默地站在那个地方,看着喜欢的女孩与别的男人拥抱,你缩着脖子站在那里,傻逼透顶。

深入骨髓,那个雨夜的孤独与寂寞,令你发狂。

即使受伤昏迷过去,也死死的握着那一把钥匙,同样傻逼透顶。

都是那样的傻逼透顶。

倔强的泪水却始终没有流下。

心中的孤独与寂寞,已经溢满,迟早有一天,它们会变成绝望。

这首诗是我在龙族3书后面抄的,感觉写得很好,读了后很想哭。

如果你藏着一些孤单,但也埋着一些热血; 如果你偶尔有些迷茫,但也偶尔有些梦想; 如果你忘记了一些东西,但是又希望能记起…… 如果你还记得孤寂天台上曾有一个少眼同样孤寂远眺, 如果你还记得曾有一个红发姑娘在你最无助的时候如天使一般推开门, 如果你还记得你在水下八十米,整个世界如同只有你一人,那个姑娘还陪在你身边。

有些爱从未被你唱响过,有些火种饿从为被你点燃过。

可是你心里始终有着,声与光。

如果你还记得赤色狂雨里你曾听过一首温馨的歌,你在流泪, 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在你身边,你在沉默, 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在你身边,你在沉默, 如果你还记得黑色地铁里你曾背着一个女孩一步步向前走,你在呼吸, 如果你还记得青色绒帘旁你打开一个女孩的五斗柜,满目灰尘,你在抚摸, 你在阳光里垂下头,回忆曾亲吻过你脸颊的哪个天时,即使她不再出现。

有些爱梢纵即逝,却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里烧成灰烬,却在记忆里拔节生根。

你是路明非,你是楚子航,你是青春时迷茫却倔强的灵魂。

你是孤单,你是执著,是年少时游走在时光里的骄傲。

你是血之哀,也是梦之子,流动在血管,凝结在双眸。

龙,人。

两种截然不同的族类,生命树无数枝桠上的两条主干,相互纠缠争斗,无穷无尽。

看《龙族》之前我对龙并没太多了解,给我的印象也就仅仅是童话里抢公主最后还被骑士单枪匹马亦或者组团杀掉的邪恶生物而已。

然而,当我接触了《龙族》这本书之后,龙的形象在我心中一下子就鲜活起来了,从最初的单薄记忆渐渐变得有血有肉,仿佛他们就这般真实地存在于世界的某一处,一个我们触碰不到的地方。

或许有人会有疑问,为什么在上面我用的是“他”,而不是通常所用的“它”

因为某种莫名的敬畏。

青铜与火之王诺顿和康坦斯丁,大地与山之王芬里厄和耶梦加得。

在他们身上,我竟感受不到龙族该有的丁点残暴杀戮气息。

我所见的,仅仅是某种近乎卑微的亲情,甚至比大多数的人类还要纯粹的多。

这样纯粹的情感,在如今繁忙空虚的现实社会中,已然少之又少。

个人认为,在《龙族》这部书的世界里,没有绝对的正邪,龙族崇尚“权与力”,可是人类何尝不是

正是因为人类的贪婪,造就了如今的混血种。

禁忌的血脉,权柄的窃贼。

我看见了那些年轻混血种们的野心,想要取代龙族,成为新的“龙族”的野心

《龙族》的前两部侧重于描写混血种与龙族的斗争,但在第三部却开始着重写混血种之间的勾心斗角。

虽名为《龙族》,然而目前我看见的却是混血种之间的勾心斗角,人类的劣根性被发挥的淋漓尽致。

战争与和平读后感(不少于400字左右)

如果说当我手捧《战争与和平》这本书时,是怀着崇敬的心情的话,那么,当我读完《战争与和平》这本书时,我的心却久久不能平静。

因为,在此之前,关于俄罗斯大作家列夫

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我已经听说不少,今天,当我完整地学习了《战争与和平》这部小说后,对小说及其作者有了更深的认识. 《战争与和平》以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在战争与和平年代里的生活为情节线索,生动地展现了1805年至1820年间,俄奥联军同法军在奥斯特里茨的会战、法军入侵俄国、莫斯科大火、拿破仑军队溃退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表现了战士们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歌颂了俄国人同仇敌忾精神和人民力量的伟大胜利。

场面壮观,结构清晰,具有强烈时代感。

体会最深的是,这部小说人物形象非常鲜明、富有个性。

如安得烈性格内向,意志坚定,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彼埃尔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缺少实际活动能力,更侧重于道德理想的追求;女主人公娜塔莎则是个情感丰富,生机勃勃,热爱大自然,接近人民,具有民族气质的女人。

他们在保卫祖国的战争中得到了锻炼和成长,这几个主要人物形象都具有较高的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

而以库拉金为代表的宫廷贵族的贪婪、虚伪和堕落的个性,也被赤裸裸地刻画出来,并进行了无情的鞭笞。

来自:作文大全 我觉得,《战争与和平》这样的小说,对我来说,虽然有点深奥而新鲜,但通过这次学习,我对这样的世界名著有了初步的认识和学习欲望。

求一个龙族的读后感,要有文采的,最好800字

有人说《龙族》是一部青春幻想热血小说,而我的小说世界的分类没那么复杂,只有历史小说、言情小说和武侠小说,所以《龙族》这两部小说我还是把它归到武侠小说的类别里。

现在的小说受电影《魔戒》、网络游戏《魔兽争霸》和小说《哈利波特》的影响很大,再者作者的写作速度非常快,因此所谓的长篇连载小说更像是一道快餐,它存在的意义更多的是娱乐作用——跟网络游戏一样帮你消耗和打发无聊的时间,断不能用阅读经典小说的眼光去审视它,也许再过N多年之后,你还能记得看过它,那就说明它是一部很成功的作品了。

武侠小说是成年人的童话,这两部《龙族》也是当下青少年的童话。

小说中的主人公,不论是孤苦伶仃的路明非、大富之家的楚子航,还是出身豪门的凯撒,都有一个孤独而又痛苦的童年,都渴求父母的爱而得不到满足,都希望追求自己的幸福,都企图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

这样的人物性格设定无疑是很能得到现在独生子女这一代人的共鸣的:幸福是什么

没有兄弟姊妹的生活,幸福就是不孤单。

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的生活,幸福就是父母的爱。

没有认同感的生活,幸福就是被需要、被尊重、被爱。

虽然故事发生在一群被称为龙族的很另类的人群之中,但是情感却是和当今社会息息相通的。

在路明非的身上,作者隐喻了很多重大的人生命题。

如果你是一个怎么看都不可能完美的人,你的一生会如何

难道是注定被别人拿来耻笑,或者是人人都想踩上一脚的命运吗

抗争还有意义吗

作品还是给出了一个积极向上的人生指引——只要你的骨子里还有龙的祖先传给你的热血,就算你的世俗人生彻底无药可救,你一样可以完成一番轰轰烈烈的屠龙大业。

路明非的人类社会的人生一直充满了悲剧,从小被父母寄养在叔叔婶婶家,家境贫寒,学习不出色,没有男孩愿意真心跟他做朋友,也没有女生愿意多看她一眼。

但是在美国的与哈佛大学比肩的卡塞尔学院却将具有高纯度龙血的他视为不可多得的人才,这隐喻了那句“天生我材必有用”,你之所以没有价值,是因为你被放错了位置。

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人生,只要你努力,总能找到一帮与你有着共同志向的朋友,一起完成一个伟大的事业。

上帝给你关上门的时候,总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户,不要对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耿耿于怀,有些缺点从另一个角度看也许就是你的优点,把自己的短处当做长处发挥出来,你的人生想不成功也难。

这个世界没有一个事业或者成就是一个英雄可以单枪匹马能够完成的,屠龙也是一样。

加入一个正确的集体,并在里面找准自己的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长处,成功也就实现了一大半。

在集体里,当别人对你有误解的时候,真诚、善良和宽容是最好最珍贵的品质。

人心都是肉长的,你对别人好,只要持之以恒,胸襟坦荡,再铁石心肠的人也会为之感动的,最终都会成为你的朋友,成为你坚实的基础。

只有先做好人,才能后做好事。

路明非的废柴师兄兼舍友芬格尔,在卡塞尔学院读了八年,路明非也没有瞧不起他,跟他成为了真正交心的好朋友,芬格尔同样也给了路明非许许多多别人给不了的帮助。

路明非在屠龙的道路上一直顺利地成长,一路有贵人相助,无疑与他善良真诚的性格是分不开的。

好朋友最大的帮助不是在事业的成功上祝你一臂之力,而是帮你恢复心灵上的平和,给你巨大的精神上的鼓励。

当路明非在水下潜水服被划破氧气不够用无法完成任务的时候,是诺诺把她的潜水服和氧气全部都给了路明非,把死亡的威胁留给自己,把生的希望给了路明非。

同样,路明非为了救活被龙王诺顿刺穿的诺诺,签下了契约,用自己四分之一的生命挽救了诺诺,做了一个“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好人。

当他们两个在水下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凯撒和零依然尽全力拉着潜水钟,不抛弃不放弃。

这样的友谊让路明非坚信朋友们还在坚持,坚持等着他的凯旋。

一个人最强大的不是力量,也不是能力,而是坚韧不拔的毅力。

没有朋友,一个再坚强的心灵,坚忍不拔的毅力也变成了无源之水、缘木求鱼了。

一部青春热血小说,一个青少年的童话,希望儿子看完不仅仅是看到了奇幻和有趣,还能看到作者想通过这部作品传达出来的积极向上、不屈不挠的人生态度。

路明非一个废柴都能完成屠龙大业,你有什么理由对自己的人生沮丧呢

幸福在自己的手里,而不是在别人的嘴里。

只有自己尊重自己,别人才会尊重你。

只有自己爱自己,别人才会爱你。

只有自己把握住自己,才能把握住未来。

求一千字的读后感,写作文的大神帮忙写个。

一千字的读后感任意

斯巴达克思:作者:(意)乔万尼奥里。

类型:历史。

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按照书名原文应该翻译成斯巴达克才对啊……公元前七十多年(具体年份没搞清楚,怕误人子弟),罗马的斗兽场。

一个个执政官相继出场,其中权力最大的是独裁者苏拉(残暴的家伙),以及贵族美女范莱丽雅,还有宛如天仙的妓女爱芙丽琶达。

苏拉对范莱丽雅一见钟情,定下了婚约。

这时候角斗士们出场了,失败者痛苦地控诉着统治者的残暴。

然后是主人公了。

如果说把所有世界名著中的主人公做一个排名,我想斯巴达克思应该是长得最英俊,身材最健硕,综合素质最高的一位(哇咔咔……),他原本也是希腊一个族长的儿子,可惜被罗马奴役而沦为了奴隶,但是在角斗当中他从来没有失败过。

这一次也不例外,全场人为他的胜利而喝彩。

并高呼着给这名角斗士自由,一时间让斯巴达克思不敢相信自由就距离的那么近。

最后范莱丽雅让苏拉下定了最后的决心,于是斯巴达克思终于自由了(啊)。

获得了自由依然要回到同伴们中去,同时他也和自己的妹妹密尔查团圆了,只是密尔查早已经沦为了妓女,斯巴达克思花费了很大的力气(又花钱又托人情)才算给密尔查赎身。

而这一切让斯巴达克思决心推翻这个政权,建立一个自由平等的社会,没有奴役的国家

密尔查成为了范莱丽雅的侍女,而斯巴达克思看望妹妹的时候也对范莱丽雅心生好感,尤其是当密尔查告诉斯巴达克思是范莱丽雅劝服苏拉给他自由之后(美女救英雄啊)。

然后然后……斯巴达克思一边筹划着起义的事情,一边享受着爱情的甜蜜,到了半夜就跑到范莱丽雅的卧室里面去(嘻嘻)。

再来说说女二号爱芙丽琶达,她作为一名妓女也对斯巴达克思一见钟情,只可惜用尽了一切的狐媚手段,斯巴达克思还是对她不感冒。

从来没有人拒绝过她,这让她深深尝到了挫败的滋味,而当她得知斯巴达克思的情人居然是独裁者的妻子的时候,更是怒不可遏(这段有点儿像狗血剧),决心去告密,置两个人于死地。

可是告密信送出去之后,爱芙丽琶达却又后悔了。

于是赶紧派人去把告密者追回来,到底是谁的马跑得更快呢

真正的结局是死神的镰刀更快。

苏拉年老体衰,加上纵欲过度,终于一命呜呼(哈哈)。

告密信他并没有能够亲眼看到。

危机暂时解除了。

而苏拉的死也让罗马陷入了到了骚乱之中,正是起义的绝佳时机。

尽管范莱丽雅恳求哀求,但是斯巴达克思还是要为他的事业去献身,离开了。

不知不觉已经是四年之后。

角斗士们都已经召集起来了。

而这个时候青年凯撒(没错就是那个凯撒),接到了角斗士密谋起义的事情。

但是对斯巴达克思心生好感,他把这一切告诉了斯巴达克思,而他们能不能在官兵围剿之前就逃离就看他们的了。

被围困,逃出后门,跑到山上,总算是成功反围剿,而且打了个胜仗,获得了不少装备。

之后密尔查也回来了。

密尔查告诉斯巴达克思,自从他走了之后,范莱丽雅终日以泪洗面,很是悲伤,唯一带给她安慰的只是小女儿(呵呵,名义上是苏拉的遗腹子,实际上大家都知道)。

于是斯巴达克斯乔装改扮,去见自己的情人。

此段缠绵悱恻,斯巴达克思一心认为范莱丽雅离开他会死去,可是这个时候罗马士兵要逮捕斯巴达克思,于是他只能走了(不要走啊……)。

可是中途又放心不下打算回去,还好最后范莱丽雅没事(人家毕竟是贵族的女儿啊)。

两个人保持通信,只是一种悲伤时常笼罩着他,因为斯巴达克思明白即便自己起义成功,也不可能和范莱丽雅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因为即便不被处死,最终的结局只能是功成身退,只是范莱丽雅过惯了豪华的生活,怎么能够忍受那种平常的生活呢

军队中有个可爱的小伙子阿尔托利克斯,同样也被爱情折磨得死去活来。

因为他爱上了密尔查,可惜的是,表白之后,密尔查决绝地拒绝了他。

这个时候妓女爱芙丽琶达再度出现,时隔五年之后,想要再次俘获已经是大元帅的斯巴达克思的心。

然后她以战士的身份加入了军队,然后再次是“以身相许”,不过斯巴达克思告诉她自己已经是父亲,不可能爱上别人。

由于起义军的节节胜利,引发了罗马中央政权的恐慌,他们派出了使者,来劝降斯巴达克思。

条件非常非常诱人:不仅既往不咎,就连这些奴隶也不会惩罚,只是让他们重新变成奴隶而已。

至于斯巴达克思还可以给他一个官职,甚至可以让他和妻女团聚。

当然结果显而易见,斯巴达克思拒绝了他们,没有退路没有选择,这条路只能走下去,即便是失败,也会让后人明白自由的意义。

小伙子阿尔托利克斯找到了机会结果了当年告密的人,报了一箭之仇。

虽然斯巴达克思拒绝了爱芙丽琶达,但是别人抵挡不住她的诱惑,于是她就利用别人,密谋来反对斯巴达克思,于是军队当中渐渐出现不和谐的声音,同时纪律也渐渐涣散……妓女仍然在暗中作梗,传递错误的情报给军队,致使其全军覆没,罗马的统帅吊死了全部的俘虏。

为了报复,斯巴达克思在俘虏了那些罗马贵族后,让他们也来参加角斗自相残杀。

爱芙丽琶达还没死,又继续要害死密尔查,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自己死于非命(可算死啦)。

起义军渐渐陷入困局,被围困而没有生机,而罗马那边也调回了在外征战的大军。

帝国不能无视这群奴隶,虽然他们仍然不承认他们的地位。

斯巴达克思知道自己终将失败,但是他不能逃脱。

虽然这个时候她收到了范莱丽雅的来信,希望他回去,他也想给大家一条生路准备议和,然而罗马的条件却是让他背叛起义军,于是他只能告诉范莱丽雅,他只能做一个不称职的父亲和丈夫了(55),最后一战来临了。

阿尔托利克斯终于知道了密尔查拒绝他的原因,就是她曾经当过妓女,但是他不在乎。

斯巴达克思知道自己必死无疑,不想让妹妹看到这一切,就让人把她带走了。

惨烈的战斗终于结束了,尸横遍野。

密尔查偷偷溜回了战场,找到了哥哥的尸体。

但是这个时候她听到了阿尔托利克斯的呼唤,终于在临终之前他得到了他的爱情,之后密尔查也殉情了(好浪漫啊……)。

而剩下的角斗士带走了斯巴达克思的遗体。

一晃几个月的时间过去了,由于缺少了头领,很快剩下的角斗士就被消灭殆尽。

罗马的暴政得以削弱,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而真正的自由和平等,却依旧要等待一千多年……每次看到斯巴达克思最后写给她的诀别信,范莱丽雅就会伤心不已,此后她的生命中只剩下小女儿了,小女儿问那个坛子里装的是什么……“那是你爸爸的骨灰”。

其实写的还是很精彩的,就是里面关于历史背景人物介绍的注释太多太多啦,因为不了解时常会跳过,还是重视本身的内涵吧,背景真的不重要,真的。

从始至终的感慨就是——斯巴达克思好帅哦(花痴),尽管大部分情节都是真实的,不过作者虚构的斯巴达克思的感情世界多少有点太戏剧性,和执政者的妻子相爱(电影《勇敢的心》也是这样,抄袭抄袭啊)不说,爱芙丽琶达那段狗血撒的有点多,呵呵。

斯巴达克思最让我钦佩的是他的勇气,他心里很清楚罗马的实力那么强大,自己是推翻不了这个政权的。

他唯一的一一只能是为后人指引光明,带来希望,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他并非牺牲于罗马的暴政,他是理想的殉道者,值得我们永远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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