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急需一篇三毛的《闹学记》读后感,和一篇杨绛的《我们三》读后感800字
明天要报道了
跪求回答
读《闹学记》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闹学记》,三毛写的,非常不错。
这本书写了三毛出国,再去上英语班的事。
作者在上面写到:“我看到有一本书叫《手牵手》,我猜还有一本书叫《肩并肩》。
”三毛经历了许多事情,最后决定回国去。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美国的数学是怎么样的,美国的老师是怎么样的。
看完我不仅惊叹
“太棒了
”在我看来,一些根本在中国不可能的事情,居然在美国发生
如:上课讲话、发糖、看电影、发漫画、还要迎新年,包饺子等……如果我是美国人就好了
三毛在得知父亲中风后返回中国了,在后面,她写到:“再见了
可爱的人儿们
” 如果,我是一个美国人,那我会不会跟现在不一样吗
美国现在的人才比中国多,为什么
是因为教学,我想,出生美国的好处是自由吧
不能出生,那就改吧。
我长大以后,一定要改善中国的教学
让同龄不再产生“去美国”的想法
中国,一定是因为教育才这么弱的,以后的以后,一定很强吧
平凡日子的背后——《我们仨》读后感 7月15日,学校新一报名招生。
临下班时赶到图书馆借书,那里正要关门,匆匆地抽了一本书,一看来是杨绛先生的《我们仨》,曾在报上看过部分节选,心中曾有一丝莫名的情愫在流动。
这本书其实是作者对钱钟书、杨绛、钱瑗一家人的亲情回忆,记叙了一个知识精英家庭大半个世纪的家庭故事。
这本书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我们俩老了》,只有两页;第二部分《 我们仨失散了》用意识流写的梦境,冥冥蒙蒙,虚虚实实,亦幻亦真,我看不太懂,可能是属于“后现代主义”的文学吧。
第三部分《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是着墨的篇幅,娓娓道来的是一个家庭最普通最平凡的一个个日子。
在怀念往日的生活,杨先生的笔触总是平缓的,温暖而洋溢着淡然的味道,像秋天的落叶,像冬日的阳光,那样平静而柔和,即使如“文化大革命” 那段岁月,那段扭曲了人的心灵的岁月,在杨绛先生的笔下,只不过对生活变化的一种适应。
对于“文革”的态度,作者小心的绕过去了,让我都怀疑钱钟书先生在文革中的待遇是不是如别的知识分子一样命运多粲
书中没有让人悲痛欲绝的词句,没有让人撕心裂肺的呼喊,然而处处洋溢着思念,对丈夫、对女儿的思念。
如今,我们仨只剩下杨绛女士形影孤零,阴阳相隔,但是活在回忆中,也是如此地甜美。
那种经过岁月沧桑的洗礼,一种大爱无言,荣辱不惊的情怀也许是支撑着杨绛先生的精神力量吧。
几十年的风雨路程,他们相濡以沫,特别是钱瑗先去后,对于杨绛女士这样不喑厨事,专做学问的人来说,他们的生活起居更是简单、不容易了。
所有经历过的悲欢离合,大起大落,在作者眼里是一种淡定自然,如鱼在水,冷暖自知了。
在读者那里却常常禁不住感慨万千、长叹不已…… 对于《我们仨》,有一点我感觉不太好,就是有时感觉杨绛先生总是以参透了生活的禅意,站在超凡脱俗的角度,总是以冷眼旁观的眼光看待芸芸众生,凡人凡事,总是和生活保持一点距离,沉溺在他们仨的世界中。
不知是不是他们已达到了对生、老、病、死的透彻超然境界。
七情六欲构成生活的多姿多彩,也许对我等凡人来说是不能达到的境界。
书中最后说:“我清醒地看到以前当作“我们家”的寓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而已, 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归途。
” 路在何方,家在何处
愿杨绛先生在这寻寻觅觅中永远怀着我们仨这份曾经的幸福2.这个暑假,我读了杨绛的《我们仨》、《洗澡》等一些著作。
有一些感触,写在这里,是一种总结,也算是一种回顾。
杨绛是钱钟书先生的夫人,是钱瑗女士的母亲,《我们仨》就是她写的他们家的一些故事。
在这些故事里,每句话,每个字,都透着浓浓的亲情气息。
整本书的开始是一个“梦”,一个“长达万年的梦”,梦的主要内容是作者与她的家人在一条古栈道上的离离合合、聚聚散散。
一开始看的时候,我看不懂她的那个梦是要说明什么,只是看字面的意思,就当看一篇小说。
但当我看到后面的内容时,我才明白,这个梦是她们一家在一起走过的最后一段人生路的写照。
她欲扬先抑,开篇就抓住了我的心,激起了我阅读的兴趣。
杨绛的写作风格和我以往见到的许多作家的风格不同,前一段时间我看余秋雨的文章比较多,他的文章总是在表象中寻找内涵,寻找风景之后的文化,寻找大背景、大道理的。
他追求的是“大”,还有许多作家群起效之,结果却都丢了自己的风格,又学不到他的“大”,所以余秋雨得以闻名。
而杨绛不一样,她注重细节,从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下笔,看似零散的点点滴滴,都可以成为她文章中的亮点。
而这些点点滴滴,正是我们平时觉得不足挂齿的那些片断,但杨绛却可以把它们串在一起,就像把散落的珍珠串起来,就变成了一条项链。
她不直接抒发感情,不直接议论人事、阐述道理,她只是从容地叙述,将那些她家里的小事娓娓道来,变成一篇篇的文章。
但就是这样细致的、不动声色的讲述,使读者有了更多理解、想象的空间,她所要表达的主题也在这样的讲述中慢慢地浮上水面。
这本书的内容我也比较喜欢,字里行间满满的全是要溢出来的亲情。
我很珍惜亲情,很爱我的爸爸妈妈,很喜欢幸福的家庭生活。
所以这本书的内容也算是配合了我的心情,所以特别喜欢。
杨绛的书我还在找着看,她的作品风格是我比较喜欢的风格。
我从她的书中也学到了很多。
的确,珍珠每个人都有,但是项链却是珍贵的。
因为许多人都对自己的珍珠视而不见,任它们散落,却不会将他们串起来。
所以我正在学,学会了串珍珠,就拥有了项链。
同学你好,如果问题已解决,记得右上角采纳哦~~~您的采纳是对我的肯定~谢谢哦
我需要写一篇关于杨绛的读后感,求帮忙拟一个精致切题的标题
们仨》,曾在报上看过部分节选,心中曾有一丝莫名的情愫在流动. 这本书其实是作者对钱钟书、杨绛、钱瑗一家人的亲情回忆,记叙了一个知识精英家庭大半个世纪的家庭故事.这本书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我们俩老了》,只有两页;第二部分《 我们仨失散了》用意识流写的梦境,冥冥蒙蒙,虚虚实实,亦幻亦真,我看不太懂,可能是属于“后现代主义”的文学吧.第三部分《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是着墨的篇幅,娓娓道来的是一个家庭最普通最平凡的一个个日子.
杨绛《老王》读后感
从文章看,最主要的是平等观念。
在作者那里,人是生而平等的,各人境遇不同,甚至差别很大,不过是幸运与不幸造成的差别。
所谓幸与不幸,包括天赋条件、成长条件、生理条件,幸运者只有关爱不幸者的责任,没有歧视不幸者的理由。
有平等意识,才会有平等对话,才会感觉人家上门来“没请他坐坐喝口茶水”是很抱歉的。
再是人道主义精神。
这种精神要求社会关心个人、同情个人,尊重个人对社会做出的贡献,尊重人格,维护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并促进全体劳动者的全面发展。
作者一家对老王是怀有这种精神的。
知道老王有夜盲症,就送了大瓶鱼肝油。
他们总是照顾老王生意,坐他的车,让他挣点钱。
老王收钱常常客气,他们总是照原价付。
平板三轮不敢坐了.还是关心老王是否能维持生活。
总之,对不幸者怀有一颗爱心,才能这么关心人,爱护人。
老王在生命里,身子僵直,样子非常怕人,作者心里只有同情和悲酸。
老王死了好几年了,作者每每想起来还感觉有愧于这个不幸者,总觉得在他生前,对他关爱不够。
所有这些,都是人道主义精神,正是公民道德建设所提倡的. “老王”普通不能再普通的名字,只要你姓王就能称呼,即使现在不能称呼,将久也要称呼。
老王不知何许人也,文中只有姓没有名,家事也略知一二,而文章选题也仅仅是老王。
在这个世界上对于一个人来说,面对这样的人应该很多很多。
文中杨先生极尽歌颂老王的质朴善良的同时,字里行间业自然流露出自己对老王的爱与同情。
杨先生出生于名门望族,自小受传统文化熏陶,我想孔老夫子“泛爱众”思想深植于心。
因此这种爱非常自然,行文中才有一种大爱无痕的感觉。
我觉得杨先生的善良有别于老王的善,老王的善举或许来自于杨先生夫妻俩素日对他的同情关照,或许来自于人本身的天性,或许二者兼有。
因为老王到底是什么人,什么历史杨先生一概不知,但是杨先生尊重老王的人格,因此,老王对其他人只是价格公道,而对杨先生一家才有特殊照顾。
我想文中老王的善举,主要来自于杨先生本身的爱
杨先生之爱来自于天性,更来自于教养。
关于杨先生夫妇淡泊名利事迹,曾经好好的品味过,读了此篇对杨先生的敬意油然百增,学习此篇不仅仅告诉学生,学习老王的忠厚朴实,更应告诉学生“爱而生爱”的道理。
告诉学生不仅仅会唱,更应该理解其深刻内涵。
郭汝平,19岁,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小梁乡辛庄村人。
这是一个心硬如铁的“杀手”:一把砍刀常年别在腿上,随时听候狐朋狗友们“调遣”,只要一声令下,立马 “冲锋在前”。
刀落处,血肉横飞,他却面不改色,收刀离去,“从容”等候下一次“召唤”,直至被警方抓获归案。
这样一个“冷面杀手”,却在运城市盐湖区看守所充满人性和亲情的管理下逐渐败下阵来,变得驯服甚至腼腆。
2004年12月5日,终于有交待7年前把4个同村的孩子活活烧死了罪恶。
7年来,警方一直在试图解开4个孩子的死亡之谜。
今年,看守所的管教干部用真情温暖了一个杀人犯的心。
对郭汝平虽是迟来的爱,但是将魔变成了人。
如果这爱早一些,悲剧也许不会发生。
连杀六十余人的,本想靠辛苦挣钱生活,可打工时连连受挫,人格受到伤害,因此变成了魔;最近报道的农民工余连杀四人的事件,做人最起码的尊严也不存在的时候,就连杀人连喊道:活着不如死了好
还有那些们---- ---真正让人体会到: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就一点爱”,这个世界就变成美好人间
为富不仁变得很正常,大胆的向世人道出:现在的演艺界的德行和老一辈艺术家相比——
杨先生的丈夫名扬海内外,杨先生的作品也受世人瞩目,是“大腕式”的人物。
但是杨先生的爱洒向每一个角落,一个普通不能再普通的老王,她去关怀;一个普通不能再普通的老王,她去牵挂;一个普通不能再普通的老王,值得她纪念成章。
不用再说了,杨先生是真正的“大腕”,一个受世人尊重、敬仰的超级“大腕”
最后补充(摘自):孟氏使阳肤为士师,问于。
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
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
” 孟氏任命阳肤做典狱官,阳肤向请教。
曾子说:“在上位的人离开了正道,百姓早就离心离德了。
你如果能弄清他们的情况,就应当怜悯他们,而不要自鸣得意。
” “老王”普通不能再普通的名字,只要你姓王就能称呼,即使现在不能称呼,将久也要称呼。
老王不知何许人也,文中只有姓没有名,家事也略知一二,而文章选题也仅仅是老王。
在这个世界上对于一个人来说,面对这样的人应该很多很多。
文中杨先生极尽歌颂老王的质朴善良的同时,字里行间业自然流露出自己对老王的爱与同情。
杨先生出生于名门望族,自小受传统文化熏陶,我想孔老夫子“泛爱众”思想深植于心。
因此这种爱非常自然,行文中才有一种大爱无痕的感觉。
我觉得杨先生的善良有别于老王的善,老王的善举或许来自于杨先生夫妻俩素日对他的同情关照,或许来自于人本身的天性,或许二者兼有。
因为老王到底是什么人,什么历史杨先生一概不知,但是杨先生尊重老王的人格,因此,老王对其他人只是价格公道,而对杨先生一家才有特殊照顾。
我想文中老王的善举,主要来自于杨先生本身的爱
杨先生之爱来自于天性,更来自于教养。
关于杨先生夫妇淡泊名利事迹,曾经好好的品味过,读了此篇对杨先生的敬意油然百增,学习此篇不仅仅告诉学生,学习老王的忠厚朴实,更应告诉学生“爱而生爱”的道理。
告诉学生不仅仅会唱,更应该理解其深刻内涵。
郭汝平,19岁,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小梁乡辛庄村人。
这是一个心硬如铁的“杀手”:一把砍刀常年别在腿上,随时听候狐朋狗友们“调遣”,只要一声令下,立马“冲锋在前”。
刀落处,血肉横飞,他却面不改色,收刀离去,“从容”等候下一次“召唤”,直至被警方抓获归案。
这样一个“冷面杀手”,却在运城市盐湖区看守所充满人性和亲情的管理下逐渐败下阵来,变得驯服甚至腼腆。
2004年12月5日,终于有交待7年前把4个同村的孩子活活烧死了罪恶。
7年来,警方一直在试图解开4个孩子的死亡之谜。
今年,看守所的管教干部用真情温暖了一个杀人犯的心。
对郭汝平虽是迟来的爱,但是将魔变成了人。
如果这爱早一些,悲剧也许不会发生。
连杀六十余人的,本想靠辛苦挣钱生活,可打工时连连受挫,人格受到伤害,因此变成了魔;最近报道的农民工余连杀四人的事件,做人最起码的尊严也不存在的时候,就连杀人连喊道:活着不如死了好
还有那些们-------真正让人体会到: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就一点爱”,这个世界就变成美好人间
为富不仁变得很正常,大胆的向世人道出:现在的演艺界的德行和老一辈艺术家相比——
杨先生的丈夫名扬海内外,杨先生的作品也受世人瞩目,是“大腕式”的人物。
但是杨先生的爱洒向每一个角落,一个普通不能再普通的老王,她去关怀;一个普通不能再普通的老王,她去牵挂;一个普通不能再普通的老王,值得她纪念成章。
不用再说了,杨先生是真正的“大腕”,一个受世人尊重、敬仰的超级“大腕”
最后补充(摘自):孟氏使阳肤为士师,问于曾子。
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
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
” 孟氏任命阳肤做典狱官,阳肤向曾子请教。
曾子说:“在上位的人离开了正道,百姓早就离心离德了。
你如果能弄清他们的情况,就应当怜悯他们,而不要自鸣得意。
” 一些人的看法,自己总结下就行 那是幸运的人对不幸者的愧怍。
这句话让我反复体味了很久,越想越感到非常的感动。
先生属于典型的中国大知识分子,能那么关心关照一个拉破车的已经很让人感动了。
在文革颠倒黑白的那个时代,能有谁会来关照一个拉破车的小人物,恐怕连自身都难保。
的做人就如同她品质一样,真实,善良,乐观,豁达。
这个时代仍然有许许多多的老王存在,我想光同情是不够的,重要的是如何让老王们过上好日子,其实也就跟我们现在提倡关心弱势群体是一个道理,行永远比言有说服力 老王的命运,是时代的悲剧,势利的人亘古有之,要改变所有的不公平,需提高人们的文化素养. 杨绛先生以女性的善良呼唤真情,希望更多的人能关注弱势群体. 杨先生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平等的。
个人由于境遇不同,就有幸与不幸的差别,一个幸运者只有关爱不幸者的责任,而没有歧视他们的理由。
社会主义要求我们每个人有人道主义,关心尊重每一个人。
”
杨绛《老王》读后感
从文章看,最主要的是平等观念。
在作者那里,人是生而平等的,各人境遇不同,甚至差别很大,不过是幸运与不幸造成的差别。
所谓幸与不幸,包括天赋条件、成长条件、生理条件,幸运者只有关爱不幸者的责任,没有歧视不幸者的理由。
有平等意识,才会有平等对话,才会感觉人家上门来“没请他坐坐喝口茶水”是很抱歉的。
再是人道主义精神。
这种精神要求社会关心个人、同情个人,尊重个人对社会做出的贡献,尊重人格,维护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并促进全体劳动者的全面发展。
作者一家对老王是怀有这种精神的。
知道老王有夜盲症,就送了大瓶鱼肝油。
他们总是照顾老王生意,坐他的车,让他挣点钱。
老王收钱常常客气,他们总是照原价付。
平板三轮不敢坐了.还是关心老王是否能维持生活。
总之,对不幸者怀有一颗爱心,才能这么关心人,爱护人。
老王在生命里,身子僵直,样子非常怕人,作者心里只有同情和悲酸。
老王死了好几年了,作者每每想起来还感觉有愧于这个不幸者,总觉得在他生前,对他关爱不够。
所有这些,都是人道主义精神,正是公民道德建设所提倡的. “老王”普通不能再普通的名字,只要你姓王就能称呼,即使现在不能称呼,将久也要称呼。
老王不知何许人也,文中只有姓没有名,家事也略知一二,而文章选题也仅仅是老王。
在这个世界上对于一个人来说,面对这样的人应该很多很多。
文中杨先生极尽歌颂老王的质朴善良的同时,字里行间业自然流露出自己对老王的爱与同情。
杨先生出生于名门望族,自小受传统文化熏陶,我想孔老夫子“泛爱众”思想深植于心。
因此这种爱非常自然,行文中才有一种大爱无痕的感觉。
我觉得杨先生的善良有别于老王的善,老王的善举或许来自于杨先生夫妻俩素日对他的同情关照,或许来自于人本身的天性,或许二者兼有。
因为老王到底是什么人,什么历史杨先生一概不知,但是杨先生尊重老王的人格,因此,老王对其他人只是价格公道,而对杨先生一家才有特殊照顾。
我想文中老王的善举,主要来自于杨先生本身的爱
杨先生之爱来自于天性,更来自于教养。
关于杨先生夫妇淡泊名利事迹,曾经好好的品味过,读了此篇对杨先生的敬意油然百增,学习此篇不仅仅告诉学生,学习老王的忠厚朴实,更应告诉学生“爱而生爱”的道理。
告诉学生不仅仅会唱,更应该理解其深刻内涵。
郭汝平,19岁,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小梁乡辛庄村人。
这是一个心硬如铁的“杀手”:一把砍刀常年别在腿上,随时听候狐朋狗友们“调遣”,只要一声令下,立马 “冲锋在前”。
刀落处,血肉横飞,他却面不改色,收刀离去,“从容”等候下一次“召唤”,直至被警方抓获归案。
这样一个“冷面杀手”,却在运城市盐湖区看守所充满人性和亲情的管理下逐渐败下阵来,变得驯服甚至腼腆。
2004年12月5日,终于有交待7年前把4个同村的孩子活活烧死了罪恶。
7年来,警方一直在试图解开4个孩子的死亡之谜。
今年,看守所的管教干部用真情温暖了一个杀人犯的心。
对郭汝平虽是迟来的爱,但是将魔变成了人。
如果这爱早一些,悲剧也许不会发生。
连杀六十余人的,本想靠辛苦挣钱生活,可打工时连连受挫,人格受到伤害,因此变成了魔;最近报道的农民工余连杀四人的事件,做人最起码的尊严也不存在的时候,就连杀人连喊道:活着不如死了好
还有那些们---- ---真正让人体会到: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就一点爱”,这个世界就变成美好人间
为富不仁变得很正常,大胆的向世人道出:现在的演艺界的德行和老一辈艺术家相比——
杨先生的丈夫名扬海内外,杨先生的作品也受世人瞩目,是“大腕式”的人物。
但是杨先生的爱洒向每一个角落,一个普通不能再普通的老王,她去关怀;一个普通不能再普通的老王,她去牵挂;一个普通不能再普通的老王,值得她纪念成章。
不用再说了,杨先生是真正的“大腕”,一个受世人尊重、敬仰的超级“大腕”
最后补充(摘自):孟氏使阳肤为士师,问于。
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
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
” 孟氏任命阳肤做典狱官,阳肤向请教。
曾子说:“在上位的人离开了正道,百姓早就离心离德了。
你如果能弄清他们的情况,就应当怜悯他们,而不要自鸣得意。
” “老王”普通不能再普通的名字,只要你姓王就能称呼,即使现在不能称呼,将久也要称呼。
老王不知何许人也,文中只有姓没有名,家事也略知一二,而文章选题也仅仅是老王。
在这个世界上对于一个人来说,面对这样的人应该很多很多。
文中杨先生极尽歌颂老王的质朴善良的同时,字里行间业自然流露出自己对老王的爱与同情。
杨先生出生于名门望族,自小受传统文化熏陶,我想孔老夫子“泛爱众”思想深植于心。
因此这种爱非常自然,行文中才有一种大爱无痕的感觉。
我觉得杨先生的善良有别于老王的善,老王的善举或许来自于杨先生夫妻俩素日对他的同情关照,或许来自于人本身的天性,或许二者兼有。
因为老王到底是什么人,什么历史杨先生一概不知,但是杨先生尊重老王的人格,因此,老王对其他人只是价格公道,而对杨先生一家才有特殊照顾。
我想文中老王的善举,主要来自于杨先生本身的爱
杨先生之爱来自于天性,更来自于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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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汝平,19岁,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小梁乡辛庄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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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看守所的管教干部用真情温暖了一个杀人犯的心。
对郭汝平虽是迟来的爱,但是将魔变成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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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杀六十余人的,本想靠辛苦挣钱生活,可打工时连连受挫,人格受到伤害,因此变成了魔;最近报道的农民工余连杀四人的事件,做人最起码的尊严也不存在的时候,就连杀人连喊道:活着不如死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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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先生的丈夫名扬海内外,杨先生的作品也受世人瞩目,是“大腕式”的人物。
但是杨先生的爱洒向每一个角落,一个普通不能再普通的老王,她去关怀;一个普通不能再普通的老王,她去牵挂;一个普通不能再普通的老王,值得她纪念成章。
不用再说了,杨先生是真正的“大腕”,一个受世人尊重、敬仰的超级“大腕”
最后补充(摘自):孟氏使阳肤为士师,问于曾子。
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
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
” 孟氏任命阳肤做典狱官,阳肤向曾子请教。
曾子说:“在上位的人离开了正道,百姓早就离心离德了。
你如果能弄清他们的情况,就应当怜悯他们,而不要自鸣得意。
” 一些人的看法,自己总结下就行 那是幸运的人对不幸者的愧怍。
这句话让我反复体味了很久,越想越感到非常的感动。
先生属于典型的中国大知识分子,能那么关心关照一个拉破车的已经很让人感动了。
在文革颠倒黑白的那个时代,能有谁会来关照一个拉破车的小人物,恐怕连自身都难保。
的做人就如同她品质一样,真实,善良,乐观,豁达。
这个时代仍然有许许多多的老王存在,我想光同情是不够的,重要的是如何让老王们过上好日子,其实也就跟我们现在提倡关心弱势群体是一个道理,行永远比言有说服力 老王的命运,是时代的悲剧,势利的人亘古有之,要改变所有的不公平,需提高人们的文化素养. 杨绛先生以女性的善良呼唤真情,希望更多的人能关注弱势群体. 杨先生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平等的。
个人由于境遇不同,就有幸与不幸的差别,一个幸运者只有关爱不幸者的责任,而没有歧视他们的理由。
社会主义要求我们每个人有人道主义,关心尊重每一个人。
”
我需要写一篇关于杨绛的读后感,求帮忙拟一个精致切题的标题
们仨》,曾在报上看过部分节选,心中曾有一丝莫名的情愫在流动. 这本书其实是作者对钱钟书、杨绛、钱瑗一家人的亲情回忆,记叙了一个知识精英家庭大半个世纪的家庭故事.这本书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我们俩老了》,只有两页;第二部分《 我们仨失散了》用意识流写的梦境,冥冥蒙蒙,虚虚实实,亦幻亦真,我看不太懂,可能是属于“后现代主义”的文学吧.第三部分《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是着墨的篇幅,娓娓道来的是一个家庭最普通最平凡的一个个日子.
读了杨绛先生12句话感悟怎么写
呵呵,网上搜我帮你所个,你看看:《》主要人物分析(转载) 2008\\\/03\\\/06 04:21 P.M. 首先声明文章不写的,虽然我对《围城》的熟悉,也到了可以对文中人物逐一剖析的程度。
但我没有这位朋友如此发烧,原文也不过细读过三、四遍而已。
书我有两本,旧的一本因为借阅的人太多已经损旧不堪,新版的就再没借人。
和文章作者一样,每当我郁郁寡欢时,也愿意翻看这本书,也总会舒心的开怀一笑,仿佛这文字有魔力似的。
------------(原文).《围城》看过大概三十几遍了,同样的小说已买了三本。
虽然已近能背诵,但每当心情低落时,总是找出这本书来,随便翻开,顺着读下去,五六页到十几页,心境就会平静开朗起来。
从第一次接触到这本书,迄今已十年光景,而随着自己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加深,每过一段时间再读,似乎就会多几分领悟与共鸣。
此书之于我,似是本“人生指南”,总是能在黑暗中为我照出一缕光明,看了作者高站于人世端嬉笑怒骂于不动声色间的文字,想到“希望也罢,失望也罢,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一切便也迎刃而解,消失于无形了。
先说说男性人物,第一个要提到的,并不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而是同他从“同情兄”到莫逆之交的赵辛楣。
赵辛楣 记得有一次被问及,最欣赏什么样的男人,我一时难以概括,竟脱口而出:赵辛楣。
后来想想,赵辛楣仿佛真是我心目中完美男人的典范。
这个人物在书中出现的篇幅并不是很多,在鸿渐留学回来初期和漫长的(其实不过三个月,但对于他来说,心理空间是漫长的)婚姻生活中,都没有正面出现,但是作为故事中的“男二号”,赵辛楣无疑会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作者设计了这样一个人物,仿佛就是为了反衬方鸿渐的。
首先,他富有。
男人是千万穷不得的(当然并不是必须有多少财富,而是他至少在心里从未认为自己穷,就可以了),人穷志短,底气如果不足的话,性情上总会有欠缺,隐藏得再深,也会有暴露的时刻。
据说,三代才能培养出贵族,赵辛楣应该是一户有文化的官宦大家的第三代(至少是第三代),所以,他的富没有暴发户的浅陋,也没有商人的算计,他的富有在书中从未刻意交待过,但是让人觉得出来,财富是他与生俱来且相生相伴的,应该说,赵辛楣有贵族的风范。
其次,赵辛楣有才,也有本领,在任何时候都是意气风发,事业通达,即使在三闾大学败走麦城,狼狈一时,也是很快就翻得身来,让书中人物和读者再也不会想起他当初闹的笑话。
他是个头脑清醒、目光敏锐、意志坚定而且颇有行动力的人,高智商、高情商,任何时候都不会让人轻视,也难以击败。
第三,赵辛楣为人豪爽豁达,幽默风趣,颇重朋友情谊,是个可交的朋友。
第四,赵辛楣还痴情。
他不象方鸿渐那么有“异性缘”,也不象方鸿渐那么能“将就”(文中与方有关系的四个女性可是性格迥异),用孙柔嘉(听鸿渐说赵辛楣新结婚后)的话来说:“辛楣看中的女人,汪太太、苏小姐,我全瞻仰过了。
想来也是那一派。
”他喜欢的就是一个类型的女性,苦苦追求苏文纨不成,能够令他再次心动的女人,都是有些似苏小姐的。
第五,赵辛楣的外形也不错啊,书中是这么说他的:“这时候进来一个近三十岁,身材高大、神气轩昂的人”、“他父亲信算命相面,他十三四岁时带他去见一个有名的女相士,那女相士赞他:火星方,土形厚,牛眼,狮鼻,棋子耳,四字口,正合《麻衣相法》所说南方贵宦之相,将来名位非凡,远在老子之上”。
虽然这“牛眼,狮鼻,棋子耳,四字口”组合起来不是很英俊,但是“身材高大、神气轩昂”自是他给人的感官印象。
总之,赵辛楣是一个有智慧、有本领、有情义、有情趣的魅力十足的成熟男人。
--------------- 方鸿渐 与赵的霸气十足不同,方鸿渐是个让人倍感亲切的人,也是深得女性喜爱的人物。
他很好相处,与他在一起不会有压迫感;他愿意照顾别人的感受,关心体贴;他也是个“很会说话”的人,贫嘴滑舌地既能逗人开心,又能化解矛盾。
其实仔细想想,书中好似并未描述这位男主人公的长相,尚年轻的陈道明饰演的方鸿渐深入人心,似乎大家也都认为书中的方鸿渐就是那么一个颀长俊秀、温文尔雅又时不时冒点“坏水儿”的形象。
从文中不难看出:对方鸿渐,鲍小姐的引诱、苏文纨的追求、唐晓芙的垂青和孙柔嘉的费尽心机,想来,他肯定是个年轻俊雅的男子。
可惜,我认为方鸿渐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他没有能力把握自己的人生,从一出场到全文结束,他都在受别人和命运的摆布,几乎没有一件事顺了自己的意愿。
其实书中有一句话,借了赵辛楣的口,已然给他定论了――那是即将结束赴三闾大学的艰辛旅程,赵辛楣突发感慨:“象咱们这种旅行,最试验得出一个人的品性。
旅行是最劳顿,最麻烦,叫人本相毕现的时候。
经过长期苦旅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以结交朋友……” 方:“我问你,你经过这次旅行,对我的感想怎么样
觉得我讨厌不讨厌
” 赵:“你不讨厌,可是全无用处”。
“你不讨厌,可是全无用处”――赵辛楣一句随口的回答,竟然一语成箴,概括了方鸿渐悲剧的性格和人生走势。
方鸿渐的出场,就是在归国的船上极易地被及时行乐的鲍小姐所引诱又抛弃,我曾经想作者为什么设计了这段小小的插曲,是为了引出方如何与苏文纨相熟以至引起全篇故事
似乎同时也在方鸿渐一出场就交待了他是个软弱的、易受摆布的男人,易受诱惑,也不被意图耍弄他的人所惧怕。
试想一下,如果换作赵辛楣,慢说不会上鲍小姐的当,鲍小姐恐怕也根本不敢抱着始乱终弃的目的去接近他。
我推测,方鸿渐与鲍小姐在船上的那一夜,其实很可能就是他的初夜。
书中交待,到出国留学前,鸿渐都没有恋爱的经验,而依他的家教和为人,在国外那段期间也不太可能涉足风月场所。
也许书中开场便给男主人公安排了这场艳遇,就摆明了这是给成年人看的一本书,也是对人物性格的一个立体诠释。
书中我最喜欢看的就是方鸿渐与唐晓芙热恋的那短短的日子,作为心疼他的朋友,我真是从心底里为他感到幸福啊,这也是方鸿渐在全书中唯一过的一段舒心日子。
在唐小姐应允了方鸿渐共进晚餐的邀请后,“他那天晚上的睡眠,宛如粳米粉的线条,没有粘性,拉不长。
他的快乐从睡梦里冒出来,使他醒了四五次,每醒来就象唐晓芙的脸在自己眼前,声音在自己耳朵里。
他把今天和她的谈话一字一句,一举一动都将心熨帖着,迷迷糊糊地睡去,一会儿又惊醒,觉得这快乐给睡埋没了,忍住不睡,重新温一遍白天的景象”;第一次收到唐小姐的信,他“临睡时把信看一遍,搁在枕边,中夜一醒,就开电灯看信,看完关灯躺好,想想信中的话,忍不住又开灯再看一遍。
”这是何等的痴情和喜悦啊,让我们回想起寤寐思服的初恋。
可惜,他好日子没好过,又没有禁受住苏小姐的诱惑,让苏文纨坚信他已非她不娶,最后闹得竹篮打水一场空。
一段纯真美丽的恋情,只能成为他和唐小姐心中一生也抚不平的伤痛。
我们可以看到,从此以后,方鸿渐在一切的关系中都不顺利:与挂名的岳丈岳母闹翻;负气远走三闾大学,领导不重视,同事瞧不起;中了孙柔嘉的道儿与她成婚,摆不平婚姻生活,最后黯然分手;新的职业也是勉强维持生计,还很快失了业;甚至同自己原先的大家庭也再难和睦相处…… “这简短的一怒把余劲都使尽了,软弱得要傻哭个不歇。
和衣倒在床上,觉得房屋旋转,想不得了
万万生不得病
明天要去找那位经理,说妥了再筹旅费,旧历年可以在重庆过。
心里又生希望,象湿火柴虽点不着火,而开始冒烟,似乎一切会有办法。
不知不觉中黑地昏天合拢、裹紧,象灭尽灯火的夜,他睡着了。
最初睡得脆薄,饥饿象镊子要镊破他的昏迷,他潜意识挡住它。
渐渐这镊子松了、钝了,他的睡也坚实得镊不破了,没有梦,没有感觉,人生最原始的睡,同时也是的样本。
” 这是书中对方鸿渐最后的描述,“没有梦,没有感觉,人生最原始的睡,同时也是的样本”,是不是全文将尽,在作者心目中,方鸿渐这个人物也已然去了呢。
但是,“心里又生希望,象湿火柴虽点不着火,而开始冒烟,似乎一切会有办法”,我宁愿祝福他还有希望,能去重庆成功地投奔老友赵辛楣吧。
其实,方鸿渐在同龄人当中,也应该算是个佼佼者了。
他“家学渊源”,“家世头衔都不错”,而且留过洋,人也生得一表人材,为人正直,谈吐幽默,还颇讨女人喜欢,为什么人生的道路就这么不顺利呢
我认为,是他的性格造成的。
“环境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他与赵辛楣最不相同的地方,就是出身。
“父亲是前清举人,在本乡江南一个小县里做大绅士。
他们那县里人侨居在大都市的,干三种行业的十居其九:打铁,磨豆腐、抬轿子。
土产中艺术品以泥娃娃为最出名;年轻人进大学,以学土木工程为最多。
铁的硬、豆腐的淡而无味,轿子的容量狭小,还加上泥土气,这算是他们的民风。
”“一命、二运、三风水”,方鸿渐的运气好,但是他的命不好,他的出生就被打上了烙印,纵然日后出国留洋,也难脱局限性,加上他自己又贪图享受,不好学习,把个留学生做成“游学生”,买个假文凭,骗得了家人,却永远骗不了自己和社会。
方鸿渐至多只能算个文人――自古文人多磨难,百无一用是书生。
他自视颇高,品位不凡,愤世嫉俗,实际却做不成什么具体的工作,“心比天高,身为下贱”。
其实,这正是许多小知识分子的共同的命运,过去是,现在也一样。
方鸿渐本是对爱情极为珍视的,他瞧不上庸俗的“你我她”小姐,不屑入缀手中“着实有钱”的买办张吉民家;拒绝了美貌富有、对他痴情一片的苏小姐,一心要追寻真正的爱情,讽刺的是,最后他却与再平凡不过,且未曾令他动过心的孙柔嘉共同走进了围城。
书中有一段方鸿渐的内心描写:“等柔嘉睡熟了,他想现在想到重逢唐晓芙的可能性,木然无动于衷,真见了面,准也如此。
缘故是一年前爱她的自己早了,爱她、怕苏文纨、给鲍小姐诱惑这许多自己,一个个全了。
有几个掉的自己埋葬在记忆里,立碑志墓,偶一凭吊,象对唐晓芙的一番情感。
有几个自己,仿佛是路毙的,不去收拾,让它们烂掉化掉,给鸟兽吃掉――不过始终消灭不了,譬如向爱尔兰人买文凭的自己。
”每每读到这里时,我都想跳过去不看,但又因为文字太精准了,但又忍不住仔细看过、感叹过――不知有多少人在回忆往事时会有“这许多自己,一个个全了”的感伤,这该是多么深切的忧伤啊,却又已麻木,而绝望。
书中与男主人公有感情纠葛的女性有四位,依出场顺序为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和孙柔嘉,最后,最平常逊色的孙柔嘉成了方夫人。
除去鲍小姐不说――作者都没有给她一个完整的名字,其他三位女性,作者都为她们设计了一个出彩的情节。
--------------- 孙柔嘉 孙柔嘉是个现实的好女人,具备贤妻良母的素质,同时也是受过教育的知识女性和自食其力的新女性。
她的不幸,在于找错了对象,更甚的是俘获这个对象的方法,是她失败婚姻的根源。
换句话说,方鸿渐其实根本就不爱她。
这就可以解释在后来面对与双方家庭成员引发的一系列矛盾,方为什么都不肯牵就,不肯为她牺牲自己的面子。
其实,导致她们婚姻生活中争吵不断以至关系破裂的原因,主要是双方家庭成员对他们生活过多的介入和干涉,(当然,还有方的一直不得志,这就是我说的人穷志短的危害,心里的自卑和生存的压力,会使没有掌控情绪能力的人对亲近的人“寻衅闹事”)这也充分说明了――恋爱是美好的,而婚姻是琐碎的,意料之外的烦恼和分歧总在考验着夫妻双方,如果没有深厚的感情基础,过程和结果自然都不会好到哪里。
孙柔嘉初见鸿渐,在船上偷听到鸿渐嘱赵辛楣到三闾大学要为她争取旅费,觉得他关心她,便一心认定方鸿渐是她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
于是用心良苦、费尽心机,使尽了小女人的小手腕,终于如愿,嫁给了他,下场却是一个错误的开始导致的一个错误结束。
孙柔嘉就是一人小女人,一生最大的理想就是希望有丈夫疼爱,希望有一个温暖的家,她为心爱的人甘于付出,为自己的小家也是尽心尽力。
她很顺利地就从一个女大学生过渡成为一个合格的家庭主妇,可惜她的丈夫却不能胜任新的角色――方鸿渐虽然也想对她好,也想对婚姻负责,可惜他并不是一个适合婚姻生活的人,而且,还是那句话,方鸿渐自己心里明白,他并不爱、至少不太爱孙柔嘉。
所以,孙柔嘉是个挺可怜的女人,追求幸福并没有什么错,可是她的方法用错了,聪明反被聪明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孙柔嘉的精彩之处:“孙小姐要过笔来,把红色铅按出来,在吸水墨水纸板的空白上,画一张红嘴,相去一寸许画十个尖而长的红点,五个一组,代表指甲,此外的面目身体全没有。
她画完了,说:‘这个就是汪太太的――的提纲’。
鸿渐想一想,忍不住笑道:‘真有点象,亏你想得出
’”这是她性情中轻灵可爱的一瞬,可惜稍纵即逝。
--------------- 苏文纨 苏文纨也是个不幸的女人,好在她的物质生活一直都不错,也勇于并乐于自得其乐。
书中借方鸿渐的感受这样描写到:“方鸿渐陪苏小姐在香港玩了两天,才明白女朋友跟情人事实上绝然不同。
苏小姐是最理想的女朋友,有头脑,有身分,态度相貌算得上大家闺秀,和她同上饭馆戏院并不失自己的面子。
他们俩虽然十分亲密,方鸿渐自信对她的情谊到此而止,好比两条平行的直线,无论彼此距离怎么近,拉得怎么长,终合不拢一体”。
可见,苏文纨是美丽的,可是她不可爱,这应了那句话:女人是因为可爱才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才可爱。
苏文纨不可爱在她太做作,太虚荣,同时自我感觉太好,而且又太需要别人的赞美。
她在追求方鸿渐时也使用了一些手腕,与孙柔嘉比起来,就显得阴险和卑劣一些,如果孙柔嘉的小伎俩还让人同情、觉得又好气又好笑的话,苏文纨使用的手段就显得有些仗势欺人了。
苏文纨为什么看不上对她俯首贴耳的追求者赵辛楣呢
按说辛楣比鸿渐在各方面更适合她。
书中这样交待:“她跟辛楣的长期认识并不会日积月累地成为恋爱,好比冬季每天的气候吧,你没法把今天的温度加在昨天的上面,好等明天积成个和暖的春日。
”其实在我看来,这也更加反应了苏文纨这个貌似大家闺秀的女人心理的阴暗:她贪婪,在感情上、钱财上(后文说的她婚后“走单帮”运私货)都极贪婪。
她知道赵辛楣是跑不掉的仰慕者,所以对他根本不用心;她看中方鸿渐,便一心要得到手。
没有得到方鸿渐的爱情,苏文纨立即翻脸,搅散了方与唐小姐的热恋,同时自己赌气嫁给“四喜丸子”曹元朗,而一年后在辛楣家邂逅鸿渐夫妇时,她又着实羞辱了一把成为方太太的柔嘉,替自己出了口恶气。
这种种行径都表明了这人女人的狭隘和阴险。
当然,苏文纨也有可爱的地方,至少她对方鸿渐真是不错,在方被辛楣一干人灌醉后亲自送他回家,一路上嘘寒问暖,可惜方鸿渐无福消受美人恩。
苏文纨的精彩之处:“苏小姐做人极大方,船到上海前那五六天里,一个字没提到鲍小姐。
”这句就足够了,其实这是许多女人很难做到的(至少孙柔嘉就做不到),虽然我认为她是故意这样做,为留给方一个“大方宽容”的好印象,那也不易了,倒反应出一个大家闺秀的涵养。
---------------------- 唐晓芙 唐晓芙是本书女性角色中的一个完美形象,当然也是许多现实生活中男人心目里的白雪公主的化身。
在书后的附录中,杨绛先生提到:“唐晓芙显然是作者偏爱的人物,不愿意把她嫁给方鸿渐。
” 唐晓芙是个精灵样的女孩子,作者在书中不吝溢美之词描述了她的五管和气质,其实不如这句更传神:“总而言之,唐小姐是摩登文明社会里的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
有许多都市女孩子已经是装模作样的早熟的女人,算不得孩子;有许多女孩子只是浑沌痴顽的无性别的孩子,还说不上女人。
”所以,唐晓芙令28的还无恋爱经验又春心萌动的方鸿渐一见钟情。
苏文纨为方鸿渐介绍认识了自己的表妹唐晓芙,却不知道唐的身上正是有着她所缺乏的吸引方的东西:可爱、青春和真实。
与鲍小姐比起来,唐晓芙清纯;与苏文纨比起来,唐晓芙可爱;与孙柔嘉比起来,唐晓芙美丽、活泼。
还是那句话,她是这个摩登文明社会里的罕物。
唐晓芙漂亮、活泼、可爱、聪明、率性又善解人意,所有的女性应该具备的优点全集中在她身上,难怪作者舍不得让方鸿渐最后得到她,可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她将来的另一半将会是什么样子呢
其实,说句对钱老先生大不敬的话,我个人认为,唐晓芙是本书人物形象最不丰满的一个,作者对她的描述也很少,只是让她成为了方鸿渐黯淡一生中唯一值得留恋的美好回忆。
我想,作者在现实中没有遇到过这样完美的女性,因为唐晓芙完美得太不真实,此“女”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一回见”啊。
所以,唐晓芙无非是作者好心替天下男人凭借美好愿望塑造出的一个“百分百女孩”。
唐晓芙的精彩之处:当然,有关她的文字可谓处处彰显了这个人物的精彩,不过,最绝的还是:(唐):“……也许一切男人都喜欢在女人前面浪费。
” (方):“也许,可是并不在一切陌生女人的前面。
” (唐):“只在傻女人前面,是不是
” (方)“这话我不懂。
” (唐):“女人不傻决不因为男人浪费摆阔而对他有好印象――可是,你放心,女人全是傻的,恰好是男人所希望的那样傻,不多、不少。
” 绝
采纳一下吧,谢谢……
《记傅雷》杨绛读后感怎么写
傅雷家书两则本文是作者傅雷写给儿子傅聪的两封家书。
第一封家书写作的时间是当儿子精神消沉的时候,第二封家书写作的时间是当儿子欣喜成功的时候。
这两封家书从两个方面表达了父亲对儿子的那一份动人的舐犊之情。
傅雷和傅聪两父子不仅是生活中朋友,而且是艺术上的知音。
傅雷以自己深厚的学养、真挚的父爱,倾听着万里之外儿子的每一次心跳,预想着儿子前进道路上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传颂着自己的惦念和祖国的声音。
作品名称傅雷家书两则创作年代1954年作品出处《傅雷家书》文学体裁书信作者傅雷作品原文1954年10月2日聪,亲爱的孩子。
收到9月22日晚发的第六信,很高兴。
我们并没为你前信感到什么烦恼或是不安。
我在第八封信中还对你预告,这种精神消沉的情形,以后还是会有的。
我是过来人,决不至于大惊小怪。
你也不必为此担心,更不必硬压在肚里不告诉我们。
心中的苦闷不在家信中发泄,又哪里去发泄呢
孩子不向父母诉苦向谁诉呢
我们不来安慰你,又该谁来安慰你呢
人一辈子都在高潮——低潮中浮沉,惟有庸碌的人,生活才如死水一般;或者要有极高的修养,方能廓然无累,真正的解脱。
只要高潮不过分使你紧张,低潮不过分使你颓废,就好了。
太阳太强烈,会把五谷晒焦;雨水太猛,也会淹死庄稼。
我们只求心理相当平衡,不至于受伤而已。
你也不是栽了筋斗爬不起来的人。
我预料国外这几年,对你整个的人也有很大的帮助。
这次来信所说的痛苦,我都理会得;我很同情,我愿意尽量安慰你、鼓励你。
克利斯朵夫不是经过多少回这种情形吗
他不是一切艺术家的缩影与结晶吗
慢慢的你会养成另外一种心情对付过去的事:就是能够想到而不再惊心动魄,能够从客观的立场分析前因后果,做将来的借鉴,以免重蹈覆辙。
一个人惟有敢于正视现实,正视错误,用理智分析,彻底感悟,才不至于被回忆侵蚀。
我相信你逐渐会学会这一套,越来越坚强的。
我以前在信中和你提过感情的ruin〔创伤,覆灭〕,就是要你把这些事当做心灵的灰烬看,看的时候当然不免感触万端,但不要刻骨铭心地伤害自己,而要像对着古战场一般的存着凭吊的心怀。
倘若你认为这些话是对的,对你有些启发作用,那么将来在遇到因回忆而痛苦的时候(那一定免不了会再来的),拿出这封信来重读几遍。
1955年1月26日亲爱的孩子:元旦一手扶杖,一手搭在妈妈的肩上,试了半步,勉强可走,这两日也就半坐半卧。
但和残废一样,事事要人服侍,单独还是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