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雅典的陪审法庭是什么机关
的陪审法庭在索伦改革最高司法机关带有一定的监察职能。
雅典的陪审法庭创建于梭伦改革时期,最初附属于公民大会。
公元前5世纪中期,法庭从公民大会中分离出来,成为雅典民主制的核心机构之一。
从形式上看,它从单一的法庭转变成多个陪审法庭;从职能上看,陪审法庭新增了官员的任职资格审查和账目审计等职权;从性质上看,陪审法庭不仅仅是接受上诉案件的终审法庭,还是一审的法庭;另外,陪审津贴的颁行给每一个公民以出席陪审法庭的机会。
陪审法庭的这些变革是雅典民主化进程的需要,也是人口增长和雅典帝国事务增多的结果。
陪审法庭是古代雅典最高法庭,是梭伦创设的。
它不但审理诉讼案件,还兼管官吏的资格审查、纪律检查和投票表决国家法律废立。
陪审法庭(dikasteria)是古典时代雅典城邦重要的司法机构。
民主政治盛期的陪审法庭权力巨大,与公民大会一起成为雅典民主政体中最为重要的权力机构,甚至被雅典演说家们誉为城邦法律的捍卫者、民主政治的保障。
亚里士多德虽曾提到,梭伦改革——毋庸置疑,这是所有关于雅典民主政体研究的原点——创设了陪审法庭,但国外学者却近乎一致地认为他在“陪审法庭”这一术语的使用上犯了年代错误,并且指出梭伦设立的是上诉法庭(heliaia)。
梭伦时代的上诉法庭和亚里士多德时代的陪审法庭一脉相承,而后者系由前者发展而来,这也是那些主张在亚里士多德著作中出现年代错误的学者们所普遍认同的。
虽然上诉法庭和陪审法庭具有承递关系,但二者在权限、职能、程序等方面多有差异,不可混同。
既然陪审法庭不能取代上诉法庭,而且“陪审法庭”之译名也无法概括民主制下先后出现的两个法庭的全部内涵;那么借助英文论著中公民法庭(people's courts)对两者的共同指代则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民主政体的法庭系统,更加清晰地梳理上诉法庭和陪审法庭与民主政治的关系:公民法庭是对古典时代雅典民主政体中司法机构的统称,是与公民大会、议事会并立的国家机构。
上诉法庭和陪审法庭均可称为公民法庭,只是分别指代公民法庭两个发展阶段的具体形式而已。
在伯利克里时期即雅典民主发展的“黄金时代”,陪审法庭是国家最高司法和监察机关,对公民大会的决议拥有最终核准权。
雅典陪审法庭不仅从事一般审判工作,而且在立法活动中也起着一定作用。
它包括6 000名陪审法官,由抽签方法选出,这些法官分成10所高级法院,平均每所500人(每所高级法院有100名候补陪审法官)。
由于陪审员人数众多,就预防了法官受贿的危险性……陪审员是在开庭时听取原告、被告和证人的口供,当他们弄清案情时,他们就投票判决,相互之间事先不作商议。
雅典没有专职的国家公诉人;任何公民都可以提出诉讼和帮助他人诉讼……法庭上也没有辩护人;每个被告须替自己辩护。
……如果审理案件时需要奴隶的证言,那就要拷打他们,因为人们认为,不能相信奴隶自愿说出的口供。
雅典法庭上,诉讼人不仅从语言上打动陪审员,唤起陪审员的同情,而且有时他们还诉诸行动,把亲属带到法庭
梭伦、克利斯提尼、伯利克里。
梭伦改革在公元前6世纪初,主要是按财产多寡划分社会等级,为雅典民主政治奠定了基础。
克利斯提尼改革在公元前6世纪末,内容包括以地域部落取代血缘部落、设立五百人会议、成立十将军委员会、实行陶片放逐法,正式确立起雅典民主政治。
伯利克里改革,第一,扩大公民参政范围,第二,改革公民大会,参与者是20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公民大会的地位相当于现代中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改革五百人会议,其地位相当于现代中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提高陪审法庭的地位,相当于中国的最高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30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可以被选举为审判员;第五,扩大十将军委员会权力,首席将军执掌军政大权;第六,发放工资和津贴,鼓励公民参与政治和接受文化熏陶。
伯利克里改革使得雅典民主政治发展到顶峰,被称为雅典民主的“黄金时代”。
(雅典的民主政治发展过程受伯利克里的影响最深)众所周知,雅典是古代希腊民主制度最发达的国家,其民主制度的特征在于“政权不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而是在大多数人手里。
”雅典人也颇以此为自豪,但是大多数人是一个什么概念,政权如何掌握在大多数人手里,这就必须用数字来说话。
然而用数字来说话恰恰是历史学者的短处,特别是中国的史书对数字很不敏感,做到精确那更是一种奢想,即使如西方,计量史学也是一种偏僻的学科。
正是这样的缺陷,使我们对许多历史问题都停留在大约如此的地步,我们对雅典的民主政治了解也是如此,而要说清雅典的民主如何掌握在大多数人的手中,与雅典民主政治相关的数字也就成了问题的关键。
实际上,单从字面上看,雅典的民主政治的许多组织本身就与许多数字相关,如梭伦改革时期的四百人会议,克里斯提尼时代的五百人会议和十将军委员会等。
这些组织本身的构成就体现了一种权力归众人享有的民主,单从字面意义不难看出。
只是如果仅仅停留于字面意思,还是难以看出权力归大多数人所有,因为无论是作为最高权力执行者的十将军委员会还是作为最高权力机构的日常机构四百人会议或者五百人会议,与雅典的公民相比还都是少数,所以雅典的最高权力机构实际上不是这些组织而是公民大会,这个组织将雅典的所有成年男性公民都纳入其中。
尽管在不同时期,雅典公民的人数会有变化,但是大体上能够参加公民大会的公民大约应该在3--4万人左右。
从理论上讲,每一位成年公民(书中的注释说雅典成年公民年龄要求为20岁,但是下一页中陪审法庭的陪审员公民年龄要求为30岁,为何如此教材没有解释,笔者也没有查到答案)都可以参加公民大会,根据财产享有不同的政治权力(梭伦改革时期的规定),也可以得到参政和担任公职的工资(伯利克里时代的做法)。
但是实际上,笔者以为每次公民大会不可能将所有的公民都包括在内,雅典的公民自身的其他活动不可能使他们都参加次数频繁的公民大会,伯利克里时代对公民参政的鼓励措施也说明参政者不会是全体公民,但是在制度规定上,公民是可以参加公民大会的,是不是必须参加那倒不一定。
尽管雅典的公民因故可以缺席公民大会,实际上也不可能全体公民都参加每一次大会,但是这样的规定恰恰在制度上雅典保证了全体公民参政议政的权力。
那么究竟有多少人参加公民大会,教材没有明确说明,不过我们可以从另外一项制度中去推断,这项制度就是克里斯提尼时代的陶片放逐法。
根据教材中介绍,在公民大会上,陶片放逐法中被放逐者的“得票数超过6000,就表示多数通过,便被逐出国门十年”的记载,那么,参加公民大会的人数当不少于一万二千人。
这个数字与雅典成年公民相比虽不占居多数,但不少于万人以上的公民大会也说明那个时代,在雅典,民主制度是所言不虚了,只是数字的细节尚仍需继续探究。
作为最高权力机构的公民大会,公民大会集中体现了雅典的民主制度。
公民大会作为雅典的最高权力机构,在闭会期间尚有常务机构存在,这就是四百人会议和五百人会议。
四百人会议是梭伦改革时期的机构,后来在克里斯提尼时代发展成为五百人会议,实际上从四百人会议到五百人会议决不仅仅是人数的增加,而是对贵族政治的铲除。
因为在梭伦时代,按照财产将公民分成四个等级分享不同的公民大会的不同权力固然打击了贵族势力维护了工商业者奴隶主的利益,但是只有前三个等级的公民才能参加四百人会议的规定实际上是对贵族势力的某种妥协,而到克里斯提尼时代五百人会议的出现是在四个血缘部落被废黜的基础上,按照地域部落划分为十个地区,每一地区选举50人,这样才组成了五百人会议。
显然血缘关系和贵族势力都受到了削弱,也正因为如此,教材才说,克氏的改革,意味着雅典民主政治的确立。
这里数字的变化不仅是人数的增减,更主要是结构的变化,这样的变化体现了民主制度的发展。
只是在文字表述上,笔者不明白,为什么教材将十个地区的划分称之为部落而不是行政区,单从字面上看,部落很容易使人与原始的血缘组织相联,地域部落不知是编者的发明还是有什么微言大义,还希望专家学者见教,如果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笔者以为行政区可能更容易使学生理解。
在雅典的民主制度中还有一个机构是梭伦改革之后出现的陪审法庭,教材中所言“法官从各部落30岁以上的男性公民产生”实际上不是法官而是陪审员,雅典是没有后来意义上的法官,决定原告和被告是否有罪的是陪审员,而陪审员是在公民之中抽签产生,这样每一个公民都有可能被抽中成为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雅典的民主制度得以维护,但也正是因为如此,司法审判中往往不能体现是非而只是一种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有时会沦为暴政,苏格拉底之死就是这样集体暴政的体现。
每一个案件需要多少陪审员来审理案件,又如何作出判决等与数字有关的问题,又是一个十分模糊的问题。
我们只能根据一些特殊的案例做一些推断,比如公元前399年的苏格拉底之死,审判员501人第一次通过有罪审判的票数为281票,第二次判处苏格拉底死刑的票数超过360票,什么原因导致这样的变化,其中与雅典的制度缺陷有关。
至于每一个案件陪审员的人数,如何进行投票,如果没有这些具体的数字,很难将问题说清楚。
而教材中这样的问题多了,就会影响我们对雅典的民主正确理解。
古雅典的最高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是
最高行权力机关是 民众大会民众大会:是古代雅典的一个权力机关,梭伦改革时,赋予民众大会拥有决定国家重要事务的权力,克里斯提尼改革进一步提高了民众大会的作用,伯里克利时期, 民众大会成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类似于人大。
最高行政机关是 五百人议事会五百人议事会,是古希腊城邦雅典的民主政制的核心,他的职责是落实公民大会的决策,是最高行政机关类似于国务院。
司法机关是陪审法庭 有6000名陪审法官,由30岁以上的公民抽签产生。
它是城邦的最高司法与监督机构,负责审理和判决各种重要案件。
古代雅典的政治特点
古代雅典的政治制度基本特点:人民主权(或直接民主);①人民主权。
雅典的国家管理大权掌握在全体公民手里。
所有合扶公民均有参与权、知情权、发言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公民大会、五百人议事会、陪审法庭和其他军事、行政机关的人员构成及运转原则,都是这一特征的充分体现。
②轮番而治。
所有公职人员都实行任期制。
所有公民轮流统治与被统治。
公民内部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人人有权参政议政。
一个人统治别人的同时也被别人统治。
在具体运作上,国家公职人员的选举都用抽签方式决定。
这最能体现轮番而治的原则。
雅典民主政治的局限性:①它仅仅是对公民群体而言,而非公民,例如外邦移民、奴隶和它国公民,都没有享有民主的权利; ②是男性公民的民主; ③一切公职由选举和抽签产生,这种轮番而治极有可能导致极端民主化,导致民主制的衰落
雅典民主政治的五大特征各是什么,及详细
(1)主权在民:公民大会是最高的国 权力机构;陪审法庭是属体公民 的;雅典向全体公民开放。
(2)轮番而治:公民内部每个人都是平 等的,人人有权参政议政。
在运作方 式上,最能体现这一原则的是抽签选 举,即国家公职人员的选举用抽签方 式决定。
(3)权力制约:议事会这一具有立法、 行政和司法职能的权力机构,受到公 民大会,也受到由人民直接广泛参与 的陪审法庭的制约。
(4)法律至上:雅典严格实行法治,在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雅典人视宪法为 最高法律,神圣不可侵犯。
(5)公民意识:关心雅典、参与政治、 轮番执政,是雅典人心目中神圣的 事。
城邦至上、政治为本,成为雅典 人的共识。
雅典民主政治的基本内容及其积极意义和局限
雅典民主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 (1)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公民,民主政治的主要机构是公民大会、五百人会议和陪审法庭。
(2)公民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内政、外交、战争、和平、重要官员任免等一切国家大事,都由公民大会讨论决定。
(3)国家最高常设行政机关是五百人会议,负责处理日常政务,召集公民大会。
(4)陪审法庭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和监察机关,对公民大会的决议拥有最终核准权。
(5)国家一切官职向各等级公民开放,国家官员由选举产生。
各级公职人员实行“公职津贴制”。
雅典民主政治制度的积极意义雅典民主的理论与实践,对后世也产生了深远影响,民主政体的理论和实践为后来欧美资产阶级提供了思想基础。
雅典民主政治的核心是广大公民直接参与,原则上公民都有权利决定和管理国家大事,通过选举担任各级政府官职。
这种先进的古代政治制度,为公民创造了广泛的参政机会,激发了公民的自由,开拓精神,推动了雅典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具有历史性的进步性。
具体来说: 1. 民主有利于正确决策 2. 民主有利于修正错误 3.民主有利于监督政府为公服务,减少以权谋私的可能 4.民主有利于促进文化广泛深入发展 5.为人类提供了一种集体管理的新形式,创造出法制基础上的差额选举、任期制、议会制、比例代表制等民治运作方式 雅典民主有其局限性 第一,雅典民主只是“成年男性公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它是城邦公民内部的民主,只有成年男性本城邦公民才真正享有权利。
它限制了社会另一部分成员的自身发展能力,这是其最大的历史局限。
第二,一部分贵族拥有最高的权利,而且参加公民大会的人员文化素质参差不齐,议事效率低。
易造成多数人的暴政,即庸才误国。
第三,直接民主会导致权利的滥用和误用,绝大多数的公民都无知且短视,使得公民在投票时总是情绪化与缺乏理性;公民往往具有自私及妒忌心理,在投票时往往忽视公益。
苏格拉底和柏拉图是什么关系
益处:1、是古代希腊城邦制度社会中先进的政治制度。
2、有利于调动城邦公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有利于推动社会经济和文化的进步。
4、促进雅典的繁荣。
弊端:1、 只是城邦公民内部的民主,只有成年男性公民才真正享有民主权利。
2、妇女、外邦人和奴隶排除在外。
3、它是一种直接的民主,容易造成民主决策的失误,产生多数人的暴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