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血缘与地缘的读后感
乡土中国-血缘和地缘读记篇一土中国 读书笔记 经典版《乡土中读书笔记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
——费孝通文章总共有十四章分别是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现在让我们来细细品读。
乡土本色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我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那是因为我考虑到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而且在近百年来更在东西方接触边缘上发生了一种很特殊的社会。
这些社会的特性我们暂时不提,将来再说。
我们不妨先集中注意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
他们才是中国社会的基层。
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
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
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
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
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
在数量上占着最高地位的神,无疑的是“土地”。
农业和游牧或工业不同,它是直接取资于土地的。
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飘忽无定;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而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象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
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
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
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我们社会的激速变迁中,从乡土社会进入现在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在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处处产生了流弊。
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
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业缘,地缘,血缘三种关系是如何理解,一家族企业为例
人的社会关系可以分为血缘关系、地缘关系和业缘关系。
血缘,即直系和旁系血缘构成的宗族关系。
其包括父母子女关系、祖父母孙子(女)关系、堂兄关系、表兄关系、叔侄关系、甥姨关系、甥舅关系等。
它是人先天的与生俱来的关系,在人类社会产生之初就已存在,是最早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
马克思说“家庭起初是唯一的社会关系。
”血缘是亲情的内里核心。
地缘,即以共同或相近地理空间(环境)引发的特殊亲近关系,如同乡关系和邻居关系等。
地缘是血缘与姻缘意识于人和物的泛化。
业缘,即以曾经存在或正存在的职业、事业等原因引发的经常交往而产生的特殊亲近关系,如师生关系、同窗关系、同事关系、战友关系、买卖关系、消费关系、阶级关系和事业关系等。
业缘是血缘意识、姻缘意识和地缘意识的泛化。
家族式:血缘关系对法治的替代作为的一种原初形态,家族式很早以来就已存在。
关于这一点,可以说中外概莫能外。
对家族式的否定,即以股份制为代表的所谓现代制度,只是在西欧工业革命伊始才出现的。
事实上,根据诺思的研究,现代组织的出现与工业革命的发生几乎是同一个事件。
诺思指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的出现(或制度创新)是工业革命发生的根本原因,也是近现代经济发展的发动机。
人均收入的持续增长,源于经济活动中的高效率组织带来的资源配置效率的持续提升和劳动者协调行动产生的合力作用。
作为自然人的单个劳动者,其与大自然抗争的能力是十分有限的,因而在工业革命之前的自给自足小农经济中,产出的增长十分缓慢。
正是由于有了这一种组织形态,通过协调所产生的劳动者合力,以及组织协调催生的分工带来的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人均收入持续增长才成为可能,经济快速和持续的发展才变成现实。
觉醒读后感
[觉醒读后感]文化的发展,文明的发生,都离不开人的参与,人类精神觉醒在人的发展过程中举足轻重,觉醒读后感。
对于哲学、思想、学术和文化,可谓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未有统一的标准。
看过刘家和的《论古代人类精神的觉醒》一文深有感触,他似乎将雅斯贝斯的轴心期理论加以概括,升华出了深刻的主题。
刘家和用三个部分系统论述古代人类精神觉醒这一问题。
第一部分是作者个人对古代人类觉醒的内涵的理解;第二部分是综合地分析公元前八世纪——公元前三世纪的那次古代人类的精神觉醒的条件;第三部分则是具体地比较分析了古代印度,希腊,中国的人类精神觉醒的特点。
通读全文,我们就会对对其观点有一定的思考与不同程度的认同。
关于 人类精神觉醒的概念,刘家和指出是人类经过对自身存在的反省而达到一种精神上的自觉。
可能很多人会将精神觉醒仅限于觉醒的层面,即简单地认为是人类的反省、反思、思考,或者说是一般的认识,至于对反省、反思、思考及认识的内容就不会太关注,也不可能思考的太深入,更不会考虑到这种反省及认识的层次感,当然也就对觉醒的内容的认识达不到一定的高度。
因而,刘家和用三个层次的反省使我们认清了这一概念。
首先,要反省人与自然或天的关系,达到关于自身对外界限的自觉,也就是人能将自己从自然界中辨认出来;其次,要反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达到关于自身内部结构的自觉,也就是人要认清自身的内部结构;再次,要反省人的本质或人性问题,达到关于自身的精神的自觉。
在这里强调的是,只有实现前两个层次的反省,才能最终达到精神觉醒的层次——对人性问题的反省与自觉。
这就体现出一种哲学倾向,也正如文章开头作者提到的:在中国,印度,希腊等地首次出现了许多哲学家,人类开始了对自身的反省,其精神的潜力遂得以充分展开。
可见,作者肯定哲学在人类精神觉醒中所起的重大作用。
哲学的相关概念也可帮助我们更好的理解:哲学,作为人类知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特征是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智慧性因而也具有更广泛而深刻的指导意义。
哲学史也就是人类对包括自然、社会和人类自身在内的整个世界的最普通、最一般的规律的认识发展的历史。
正如列宁所说:简略地说,就是整个认识的历史。
(《哲学笔记》)诚然,这也是雅斯贝斯的轴心期理论首先表现出的一个特征,即涌现出众多的先哲。
在中国诞生了孔子和老子,中国所有的哲学流派,包括墨子、庄子、荀子和诸子百家,都出现了;印度出现了《奥义书》和佛陀,探究了一直到怀疑主义、唯物主义、诡辩注意和虚无主义的全部范围的哲学可能;在伊朗,祆教创始人琐罗亚斯德提出了一种挑战性的论点,认为宇宙的过程和人世的生活属于善与恶之间的斗争;希腊也贤者如云,有诗人荷马、哲学家巴门尼德、赫拉克利特和柏拉图等。
这些名字标志着人敢于依靠个人自身了。
哲学家首先出现在世界上,他们象征着人在自己身上发现了最根本的源泉,人以自己内在的世界来抗拒整个外在世界,借此他可以超越自身和世界之上。
出现了先哲,有了哲学,人类精神觉醒便开始了。
此外,在第一部分中刘家和还通过分析原始时代和文明时代早期的社会条件,界定了人类精神觉醒的具体时间,即公元前八世纪——公元前三世纪,再具体点提到:公元前六世纪希腊的泰利士,印度的释迦牟尼和中国的孔子的出现。
这是人类系统的哲学思考的开端,也是人类精神觉醒的明显标志。
刘家和和雅斯贝斯都认为:原始时代无精神觉醒。
刘家和用两例来证明:一是,原始的图腾制度,它使人类把非人类的异物视为自己的同类,这说明人还没有从自然中分离出来;二是,原始的社会组织——部落,它使人类把本为同类的其他人视为异物,这又说明人对自己的内部结构还没有清醒的认识。
这两方面恰恰对应人类实现精神觉醒的前两个层次,既然前两个层次都没有实现,如何能达到人类的精神觉醒呢
作者同样又认为:文明早期无精神觉醒。
文明时代虽伴随着生产的发展,城市的兴起,国家的产生,文字的出现等等,而恰恰这些也是人类精神觉醒的必要条件,但却不是充分条件。
因为这一时期,生产虽有发展,但却没有发展到一定程度;城市遂兴起了,却没有起到一定作用;国家亦产生了,但早期国家发展并不充分,血缘与地缘组织仍然并存,国家还处于一种过渡阶段;文字出现了,却没有关于人类对自身反省的记载。
所有这些,都决定了原始时代(史前时代)与文明时代早期人类并没有出现精神觉醒。
正因为史前时代与文明早期不具备这样那样的条件,所以作者在第二部分着重介绍人类精神觉醒的条件。
刘家和通过具体分析比较古印度,希腊和中国的实际情况,总结出的条件有三:其一,这一时期铁器广泛使用,经济空前发展,扩大了人类对自然的开发深度和广度,也扩大了人们在地区内和地区间的往来,从而使人有可能由原先的狭小的活动范围和狭窄的眼界中解脱出来;其二,约公元前八世纪以后,印度,希腊和中国都经历了一个血缘关系削弱或解体的过程,血缘组织的解体,使人们得到难得的自由,从而越来越注重个人的存在价值;其三,公元前八世纪以后的几个世纪中,印度,希腊和中国都曾有过小邦林立的状态,邦与邦之间存在着种种矛盾和冲突,争霸战争频繁不断,读后感《觉醒读后感》。
这种形势下,一方面为赢得战争,各国都会不择手段,重用一切人才,当然也给了广大知识分子以难得的机会,因而相当于古代哲学家的人士应运而生;另一方面,战争引发了种种社会矛盾,为了解决各种矛盾,人们不得不注重精神上的思考,关于人性问题的探讨也就理所当然地浮出水面,成为人类精神觉醒的标志。
通过这些条件的分析,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也正如雅斯贝斯所说的:轴心期事件事实上是一个关于人类内部的新起点,而不是关于人性整体的共同发展的问题。
(《雅斯贝斯:《历史的起源与目标》》它只涉及少数区域。
轴心期并非人类进化的普遍阶段,而是一支独特的历史分叉过程。
(同上)通过总结古代印度,希腊和中国三个古文明的共同条件,我们也清楚了为何人类精神觉醒偏偏发生在这个时期的这些地区,而在其他地区其他时间却没有发生。
(如古代埃及,两河流域,皆因条件不具备,且深受传统所限而与精神觉醒无缘。
)最后刘家和比较分析了古代印度,希腊和中国的人类精神觉醒的特点,分别加以论述。
在人与自然或天的关系研究上,印度形成宗教研究的传统,希腊形成科学研究的传统,中国则形成人文研究的传统;在人与人的关系研究中,印度佛教主张无差别的平等,古希腊学者揭示人类平等中的内在矛盾,而中国儒家则以具有礼的形式的仁使现实的有差别的仁同一起来;在人性问题上,古印度将人理解为宗教的动物,古希腊将人理解为政治的(城邦的)动物,而古中国则将人理解为伦理的动物。
从这一部分的比较中,我们对三种古文明的精神觉醒的不同特点一目了然。
对于异地同时发生的这次突破现象,特点却迥然各异,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而作者的分析阐述,也使我们用现代的眼光去审视这些特点,从而找到了古今的共通点,那就是古代人类觉醒带来的中西方文化上的差异。
在印度尤其重视宗教,不仅在研究人与自然关系中、在人与人关系上、人性问题上都离不开宗教的影子,因此古印度的这种精神觉醒造成的正是它的宗教性文化特征。
同理,古希腊是欧洲文明的摇篮,黑格尔说过:一提到希腊这个名字,在有教养的欧洲人心中尤其是在我们德国人心中,自然会引起一种家园感。
(《哲学史讲演录》)后世的欧洲文化都是在希腊古典文化的孕育下发展起来的,古希腊的精神觉醒形成的正是那种科学严谨的欧洲文化;而中国则依然继承几千年来根深蒂固的人文伦理传统思想,处处彰显中国特色的儒家人文文化特色。
《信仰与觉醒》读后感在《信仰与觉醒》一书中把康德列在黑格尔之后,这在中外学者中并不少见。
这样做实际上是把康德摆到了黑格尔之上的位置。
在反形而上学的氛围中,这是很自然的。
但我却不是太赞同这种做法。
尤其当谈到信仰时,我认为黑格尔还是应当摆到康德之后,后面可以再加一个波兰尼。
康德说,我限制知识,为的是给信仰留下地盘。
但他把知识限制得太过了,以至于只把自然科学作为科学,而人文社会科学则全部作为准科学或次科学。
新康德主义把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截然二分,就是这种做法的延续。
如果说近代经验主义(经验论)把物理学作为知识的典范,理性主义(唯理论)把数学作为知识的典范,那么我们就可以说,黑格尔是把人文社会科学作为知识的典范,尽管当时作为典范被公认的人文社会科学还不存在。
狄尔泰等哲学家的贡献,恰恰在于像康德为自然科学划定范围那样,为人文社会科学划定了范围。
信仰与知识的界限,由此才获得了充分的含义。
也就是说,信仰与知识的差别,不仅是信仰与自然科学的差别,而且是信仰与人文社会科学的差别。
马克思认为,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对立,实际上是由劳动和资本的对立造成的。
当劳动从属于资本的时候,人文社会科学必然会被从属于自然科学,而当劳动起而反对资本的时候,人文社会科学也会起而反对自然科学。
当劳动与资本的对立消除之后,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对立也将消失,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将成为同一门科学。
按照波兰尼的看法,不管能否消除劳动和资本的对立,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对立都应当消除。
至于信仰与知识的对立,在波兰尼看来也应当消除,因为任何科学,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人文社会科学,都以信仰为前提和基础。
这样,波兰尼就以另外一种方式回到了黑格尔。
黑格尔把宗教和艺术都作为绝对精神的一个方面,这表明,他混淆了知识与信仰的界限,实际上把信仰当成了最高的知识类型,而知识当成了信仰的最高形式。
这当然是错误的。
但实证主义者把经过狭隘理解的自然科学作为知识范式,并以此批判黑格尔,更加大错特错。
相比之下,马克思划分生活与意识,认为生活决定意识,而不是意识决定生活,然后把科学作为意识的升华形态,强调科学与生活的统一,这种批判才是真正有效的。
黄慧珍认为,马克思过分抬高了醒的作用,忽视了觉的作用。
这在终结论的意义上是正确的,在过程论的意义上是不正确的。
终结论意味着,共产主义(马克思把这之后的社会称为人类社会)作为醒的状态,与它之前的阶段(马克思称为市民社会)作为觉的状态,两者之间有一道截然分明的界限。
而过程论则意味着,共产主义与非共产主义之间,只是一个程度的问题,两者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
马克思一生既有终结论观点,也有过程论观点,但早期终结论色彩较浓,后期过程论色彩较浓。
表现在觉、醒关系上,马克思早年认为人可以完全进入醒的状态,后期则认为觉的状态会永远存在。
在必然王国和自由王国的关系中,马克思早期倾向于人类可以超越必然王国,晚年则倾向于必然王国永远存在。
马克思去世以后,马克思观点中的两种倾向分离开来,各自得到了片面发展。
这种分离和片面化产生了严重的后果。
马克思由此也遭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和错误的批判。
因此,今天我们需要做的,不仅是回到马克思,而且是对马克思本人的观点进行批判,表现在信仰问题上,是重新划分绝对知识与绝对信仰的界限。
就我本人的观点而论,我认为共产主义在终结论的意义上是不成立的,在过程论的意义上是成立的,终结论意义上的共产主义只能是一种信仰,而不可能成为一种知识。
只有过程论意义上的共产主义才能成为知识。
〔觉醒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中国古代血缘政治、地缘政治和官僚政治开始的标志
这是一个重大的历史进步。
从生产力发展的角度来讲,血缘政治只能对较小的统治范围产生影响力和约束力,因而已经无法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和更大的统治范围。
于是更加有包容性,统治基础更大更深的官僚政治登上历史舞台。
某种意义上讲,秦朝也是以“公天下”,取代了”家天下“。
乡土中国读后感
把你老师绝对搜不到送给你。
《乡土中国》读后感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
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
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
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
“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
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先生认为:“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
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磨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
”。
因此,乡土社会里的人们彼此特别熟悉。
但是,与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相比,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
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在第二篇“文字下乡”里,费先生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
我而且愿意进一步说,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且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能达的意是有限的。
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
”我非常认同这句话,因为我的母亲就是文盲,从来没上过学,但是她很聪明。
没有我的母亲,我的高中文凭的父亲也不可能事业有成的,而且我的母亲在深圳短时间内自学了粤语和普通话,之后还自学认字和写字。
从历史渊源,地缘关系,血缘关系和人文风俗几方面说明台湾是与祖国大陆一脉相承的,是祖国神圣不可分割的
历史渊源:元朝设有彭湖巡检司管理台湾,证明,最迟在元代已经拥有对其主权。
地缘关系:就隔了一道海峡而已,同处一块大陆架血缘关系:都是炎黄子孙,流着相同的血液人文风俗:都处于汉族文化圈。
和沿海一些地区风俗文化很接近的……
血缘组织向地缘组织发展是如何进行得
血缘与地缘之间:中国历史上的联宗与联宗组织普遍存在于中国民间社会中的宗族间的联宗(包括同姓与异姓两种类型),是一种介于血缘与地缘之间的社会行为。
联宗,是中国宗族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产物,其发生、发展,具有深刻的历史原因和社会原因;联宗的结果,不是形成一个新的大规模的宗族组织,而是在共同利益基础上形成一种或同姓或异姓的地缘联合关系。
联宗问题对于理解中国传统的姓氏学、谱牒学和宗族世系学理论的演变,准确把握明、清以来中国宗族形态逐渐发生的变动实质,以及近年来正在中国农村中深刻地进行着的传统宗族结构与功能的“转型”过程,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1884年,恩格斯在《家庭、所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曾经把国家按血缘关系来划分与组织国民,转变为按地缘关系来划分与组织国民,看作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历史性进步的标志。
日本著名学者清水盛光在著于1939年的《支那社会的研究》中,也把中国农村社会的村落形态,分为血缘性村落和地缘性村落两种,认为地缘性村落是在血缘性村落解体的基础上出现的(即从单一姓氏村落演变为异姓混居村落)。
近代以来,人们对中国历史上血缘性社会组织的狭隘性和传统宗族制度的落后性的批评,以及推出的一系列经典性的研究范例,大多也是以类似的理论分析和历史回顾作为自己的出发点或前提。
这当然可以说明相当一部分事实,但却不能说已经涵盖了一切,至少它没有意识到还存在着联宗一类社会现象。
联宗作为一种发生在基层社会中的活动,一方面通过联结同姓人群之间共同的姓氏符号,表现出一定程度的血缘认同关系;另一方面又通过满足共同的功能和利益,反映了各同姓宗族之间相邻或相近的地缘关系。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在很广大的地域范围内,联宗,特别是集中于一时一地的联宗运动,对地域社会的形成和运作,对民间生活的组织、活跃、协调和平衡,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类作用不仅一直延续至今,而且随着现代条件下新一轮联宗运动的发生,出现了进一步的加强和深化。
中国历史上联宗的存在和发展史可以清楚地说明,它能比单纯的宗族结构、宗族功能研究更直接也更深刻地反映出中国地域社会的形成过程、机制和实际内涵。
出于联宗较多地发生在明中期以后,因此,如要准确地了解明、清以来中国农村地域社会发展演变的历史,联宗显然是一个非常恰当并具有广阔研究前途的学术视角。
就中国宗族制度史本身而言,联宗也是值得认真关注的一个重要领域。
在中国宗族发展史上,宗族本源与宗族分支之间的相互关系、变化趋势,即所谓分、合关系,可说是宗族观念中的一个带有根本性质的主题,受到历代学者始终如一的关注。
如果要大致地对有关成果的特征作一阶段性划分的话,明代或许可作为一条时间上的分界线。
在这之前,先秦至两汉的理论家们建立了以大宗为主、小宗为副的宗族世系理论;魏晋至唐末、五代的学者和官僚,则在政治领域对联姓的意义及功能作了充分的讨论。
宋代是一个过渡阶段。
政治环境的改变,民间宗族的分化和小型化程度的加深,使得当时的理论家和政治家们开始重新寻找一种既能联结过去,又可面对现实的解释策略,所谓欧、苏谱式,就是应运而生的一种以小宗世系为主体的模型。
明代以后,中国各地区(以华东、华南为主)的宗族普遍出现了在同姓之间建立程度不一的联合关系(或合族,或联宗)的趋势。
体现了这一趋势的是大量的联宗类谱牒的编撰。
经正式著录的联宗类谱牒至少已知有上百种。
同时,在各种家谱、族谱、宗谱中(特别是在以“宗谱”命名的谱牒中),也包括了关于联宗活动的大量记录。
联宗在明代以后成为中国宗族制度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特点。
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或满足于对联宗的丑化和简化,不仅至今还没有一部有关联宗问题系统的专著,论文也仅寥寥数篇,甚至对联宗的定义亦未见认真的讨论。
对于高度重视宗族问题和基层社会结构的中国社会史学界来说,这种状况显然不能令人满意。
什么是血缘群体,地缘群体和业缘群体
群体是指在共同目标的基础上,由两个以上所组成的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有机组合血缘群体是通过婚姻或血缘关系而结成的社会群体。
所谓血缘,是指拥有共同的祖先,会表现为一个姓氏。
中国社会是一个重血缘特别是重父系血缘的社会。
地缘群体是指通过地缘关系结成的社会群体。
所谓地缘,通常为同一区域聚居,并构成一定规模的居住聚落。
因此我们常常混淆称他们为族群、家族、宗族等。
事实上,一个宗族,可以包括很多家族。
业缘群体是指人们因某一职业或工作关系的联系而结成的社会群体。
业缘群体是同质相聚性的一种具体形式。



